中国美术学院专业基础教学部专业分流方案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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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专业分流方案》精神,特制定《专业基础教学部专业分流方案实施细则》。

一、分流原则

1、学院根据学生第一学年专业课与文化课成绩的加权平均分进行排名;当加权平均分出现排名并列情况时,以专业课加权平均分高者为前;若专业课加权平均分仍然出现并列情况时,以文学加英语课程成绩高低者决定前后。学生在本大类内选择专业方向。

加权平均分计算办法:

课程成绩[学分×考试(考核)分数]总和÷学分总和

2、操作流程:

第一轮:公布各专业70%的接收名额,学生填写平行志愿,按照加权平均分排名依次选择专业方向。

第二轮:在学生完成第一轮专业分流后,剩余各专业30%的接收名额,由教学单位组织选拔。第二轮教学单位选拔顺序以抽签的方式按选拔系数依次进行。被教学单位选中,而不愿意者,直接进入第三轮。

第三轮:在前两轮仍未分流到专业方向的学生,在有剩余名额的专业方向中填写参考志愿,由学院统一安排进入各专业方向。

3、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教学单位报到、注册,未按时注册者,按《中国美术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分流前的准备工作:

1、由学院教务处确定相关院系的各专业招收名额,及70%第一轮分流的名额数和30%第二轮分流的名额数,并张榜公布。

2、专业基础教学部根据各专业招收名额,及70%第一轮分流的名额数和30%第二轮分流的名额数,负责制作各专业《中国美术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第一轮录取表》(以下简称《第一轮录取表》)和《中国美术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第二轮录取表》(以下简称《第二轮录取表》,参见附表),各专业《第一轮录取表》和《第二轮录取表》的名额数量须与各专业招收名额及第一轮70%选择的名额数和第二轮30%选择的名额数保持一致,不得有多或少的差错。

3、专业基础教学部、公共课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和艺术人文学院完成各科课程成绩网上登录、教务处开通教务管理网,学生上网核对各科课程成绩,如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学生须在学院提供的学年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4、学生书面复核申请处理完毕后,专业基础教学部张榜公布学生“加权平均分”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

5、全体学生根据第一轮的分流名额数,及自己的情况和综合因素考虑自己选择的专业方向,并填报“平行志愿”(参见《本科生专业分流第一轮平行志愿表》,以下简称《第一轮平行志愿表》),每位学生要求填足本大类每个专业方向。

6、第一轮未被录取而参加第二轮分流者,每位学生须准备本人专业课程课堂作业代表作品4张(该作品为每门课程结束时,由学生本人挑选的代表作品,并经该课任课教师核实、签字,由各分部统一拍照,以备核实)、学年成绩单及各类综合奖项等展示自己的材料(须填写《本科生专业分流第二轮学生综合情况表》,须在情况表右上角贴上本人照片),并在指定地点布展,接受教学单位组织选拔。

7、学生提供布展的作品、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三、分流实施程序

(一)第一轮专业分流:

1、各分部学生在本大类内填报《第一轮平行志愿表》。

2、在各分部学生完成填报“平行志愿”的基础上,根据一年级所有文化课、专业课的“加权平均分” 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生成《第一轮录取表》,并张榜公布。

3、因各种原因未能在第一轮专业中被录取的学生,参加第二轮专业分流。

(二)第二轮专业分流

1、在第二轮分流前张榜公示参加第二轮分流的学生名单及各大类专业招收的名额数。

2、所有参加第二轮分流的学生,在指定的位置布置自己专业课程的代表作品4幅、学年成绩单、及各类综合奖项等展示自己的材料(布展次序按加权平均分的顺序安排)。

3、参加第二轮分流的各上端院系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须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各系秘书协助、参与评审工作),根据所有参评学生布展的作品、学年成绩单及综合材料进行综合考察,评定本专业第二轮录取学生的排序名单(参见《本科生专业分流第二轮各专业(系)综合考察排序表》,以下简称《考察排序表》,序号标签由各评审小组准备)。

参加第二轮分流的学生可以在展厅外等候,以便上端院系访谈。

4、上端院系选拔顺序由教务处主持,纪委监督,以抽签的方式产生,依次进行选拔。

5、各评审小组秘书将《考察排序表》输入计算机,专业基础教学部依据教务处制定的抽签序号、选拔系数及计算机录取软件生成的结果公布第二轮各专业录取名单(参见《第二轮录取表》)。

6、专业基础教学部组织学生在指定时间与上端院系进行确认、签字。不同意第二轮分流结果者直接进入第三轮专业分流,填写参考志愿由学校统一分配到空缺名额的相关专业。

7、公布第二轮各专业录取名单。

(三)第三轮专业分流

1、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院统一安排到空缺名额的各专业方向:

1)未参加第一轮、第二轮分流者;

2)第二轮被选中而拒绝(放弃)者;

3)第二学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正常考试者。

2、参加第三轮专业分流的学生在有剩余名额专业方向中填写志愿(参见《本科生专业分流第三轮志愿表》),由学院统一安排到空缺名额的各专业方向。

(四)、其他

基础部将专业分流名单上报教务处,通知学生到各上端院系报到。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中国美术学院专业基础教学部。

中国美术学院专业基础教学部

201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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