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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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管理规定

技术专家管理规定

技术专家管理规定1 目的为建设一支掌握油气储运及相关业务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制定本规定。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技术专家的选聘、考核、调整及其后备人才的培养等各项工作管理。

3 术语和定义3.1 技术专家本办法中的技术专家,是指公司范围内专业理论知识比较雄厚、实践经验丰富、了解本学科前沿、具有较高知名度、在石油储运等相关专业技术领域中具有权威性作用的专业技术人员。

4 职责4.1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以下简称人事处)4.1.1 负责技术专家队伍建设的管理;4.1.2 负责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候选人;4.1.3 负责技术专家岗位设置和选聘、考核、调整及其后备人才的培养。

4.2 所属各单位4.2.1 负责对本单位符合技术专家选聘条件人员的推荐;4.2.2 负责组织本单位技术专家的任职考核。

5 管理内容5.1 技术专家选聘管理5.1.1 选拔范围a) 具有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石油事业,遵纪守法,学风朴实严谨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b) 在石油管道储运工艺、通信与电气、仪表及自动化控制、信息技术、计量管理等专业技术领域起主要作用、有明确研究方向和独到学术见解的专业技术人员。

c) 未担任处级及以上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

5.1.2 技术专家选拔条件具有与所从事工作相同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能够作为公司级及以上重大生产、科研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解决生产、科研中的重大技术难题和技术创新的能力,能够组织高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撰写过高水平的论文、论著,同时原则上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可作为技术专家候选人。

a) 承担公司级及以上重大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担任重大科技项目的项目组长,从事核心技术研发并取得重大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或自治区科技进步奖、集团公司技术创新奖二等奖及以上级别奖项的主要贡献者,或者获得两项公司级技术创新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排名在前五名)。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规范招标评审行为,提高招标评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对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的使用及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控股公司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和要求,以独立身份参加招标评审活动的人员。

招标评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格预审、招标文件评审、评标、异议与投诉处理等。

本办法所称招标评审专家库是指由集团公司统一建设、为招标评审活动提供专家支持的信息系统。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招标评审专家实行总部和所属企业两级管理、统一建库、随机抽取、动态维护,实现资源共享。

.第五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负责归口管理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具体工作由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承担,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法律法规;(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招标评审专家库建设和维护工作;(四)组织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入库审核、培训等工作;(五)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企业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使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和专业分公司负责管理权限和业务范围内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的推荐、审核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招标中心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库建设、运行和维护;(二)负责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的入库和信息维护;(三)负责招标评审专家库使用的技术支持工作;(四)承担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八条所属企业招标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本单位管理的招标评审专家的审核、入库、培训、.信息维护等工作;(三)负责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的推荐;(四)协调解决本单位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使用中的有关问题。

【精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文件

【精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文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规范招标评审行为,提高招标评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对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的使用及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控股公司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和要求,以独立身份参加招标评审活动的人员。

招标评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格预审、招标文件评审、评标、异议与投诉处理等。

本办法所称招标评审专家库是指由集团公司统一建设、为招标评审活动提供专家支持的信息系统。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招标评审专家实行总部和所属企业两级管理、统一建库、随机抽取、动态维护,实现资源共享。

第五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负责归口管理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具体工作由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承担,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法律法规;(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招标评审专家库建设和维护工作;(四)组织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入库审核、培训等工作;(五)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企业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使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和专业分公司负责管理权限和业务范围内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的推荐、审核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招标中心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库建设、运行和维护;(二)负责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的入库和信息维护;(三)负责招标评审专家库使用的技术支持工作;(四)承担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八条所属企业招标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本单位管理的招标评审专家的审核、入库、培训、信息维护等工作;(三)负责总部管理招标评审专家的推荐;(四)协调解决本单位招标评审专家和专家库使用中的有关问题。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业务监督办法1.doc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业务监督办法1.doc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业务监督办法1《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业务监督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业务的监督,规避经营风险,保证工程质量,防止效益流失,提高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业务重点监督环节主要包括设计管理、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招投标、合同管理、变更管理和工程结算等6个环节。

第三条设计管理监督环节重点监督内容包括:(一)设计批复。

通过查阅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检查总体设计、基础设计是否符合可研批复内容,是否按规定委托或招标选择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单位。

(二)设计单位确定。

通过查阅招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检查设计投标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设计单位的确定是否合规。

(三)设计选型。

通过查阅技术方案和设计委托书等相关资料,检查是否按规定报批,是否存在变更技术方案和设计委托内容,设备选型是否存在违规指定或变相指定厂家、供应商等问题。

第四条工程招投标监督环节重点监督内容包括:(一)招标审批。

通过查阅项目管理、监理、施工、检测等招标审批资料,检查招投标重要事项是否经过集体审议,是否存在未经审批组织招标,须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者肢解项目规避招标,以及明招暗定等问题。

(二)资格审查。

通过查阅投标人资质预审资料,检查投标人资质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是否是工程建设市场资源库成员并经年度评审合格或取得投标资格证。

(三)招标投标文件。

通过查阅招投标文件,检查招标文件是否按规定编制和报批,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四)评委组成。

通过查阅专家评委库和评委组成审批资料,检查评委是否是评标专家库成员,业主评委是否实行了职务回避,指定的专家评委是否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评委组成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

(五)开标、评标、定标。

通过查阅开标记录、评标报告、定标结果等相关资料,检查开标记录是否有投标人签字确认,评委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打分表和评标报告是否有评委签名,是否按评委推荐的候选顺序确定中标人,是否按规定报批,开标、评标是否有监督人员现场监督并签字备案。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制度编号:GZ/XM 002-2021施行日期:2021-10-01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发布文号:中油建字〔2021〕31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承包商管理工作,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考核评价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承包商管理的基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承包商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炼油化工及其他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承包商包括承担工程建设的咨询、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活动的承包商和服务商(以下统称承包商),供应商不在本办法管理之列。

第四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标准、严格准入;(二)规范选商、择优使用;- 1 -(三)过程控制、动态管理;(四)严格监督、落实责任。

第五条国内专业分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依据本办法,编制修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项目管理部备案。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承包商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小组)由项目管理部、质量管理处、安全环保处、合同条法处、设计管理部主要负责人及公司主管领导组成,主要负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二)审议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三)指导、监督、考核公司承包商管理工作;(四)负责一类、二类承包商准入的初审、推荐;(五)协调解决承包商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项目管理部是承包商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承包商的准入评审、考核、信息管理等管理工作,在公司管理小组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组织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建立公司承包商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2 -(三)负责组织协调公司承包商的准入评审、监督、考核等管理工作,对集团公司授权范围内的二类承包商进行发证、年审;(四)负责向集团公司推荐经公司管理小组审核通过的一类、二类承包商,并参与相关承包商的考评;(五)负责定期更新发布公司合格承包商清单;(六)负责建立并保存承包商的有效档案资料,包括承包商资质文件和考核评价资料;(七)负责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中授权的相关部分进行信息更新维护;(八)协调、管理公司与承包商的合作关系;(九)负责与集团公司领导小组有关事项的沟通与协调。

专家管理办法

专家管理办法

专家管理办法发行版本:A专家管理办法修改次数:0文件编号:QG/SDXS 472-20121 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专家管理的有关内容及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全资单位,控参股公司专家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基层库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2.1 中油人劳字〔2007〕249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专家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本办法采用以下定义:3.1 管理专家:是指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推荐、评选,由公司聘任的拔尖管理人才。

3.2 专业线专家:是指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推荐、评选,入选公司专家库的人员。

3.3 外聘专家:是指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推荐、评选,入选公司外聘专家库的人员。

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2012-12-01修订2013-01-01实施4 重要风险4.1 未履行审批程序聘任管理专家。

4.2 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评选专业线专家、外聘专家。

5 职责5.1 人事处是公司专家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5.1.1 负责建立健全专家管理体系。

5.1.2 负责制修订专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5.1.3 负责建立健全专家基础信息和档案。

5.1.4 负责管理专家选拔、聘用、考核等各项管理工作;负责专业线专家、外聘专家的评选和确认。

5.1.5 负责组织管理专家在公司层面开展工作、发挥作用。

5.2 专业线处室负责本专业线专家人选的拟定;负责指导本专业线专家开展工作;负责本专业线外聘专家需求计划的制定及人选的推荐。

5.3 所属单位人事部门是本单位专家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专家推荐工作,协助管理本单位的管理专家、专业线专家,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专家库并完善基础信息和档案。

企业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专家管理办法

企业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专家管理办法

企业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专家管理办法企业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技能精湛、专业配套、门类齐全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增强队伍的核心竞争实力,满足公司内外部市场开发的需要,全面实施科技兴企战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公司持续发展总体部署和公司人力资源开发战略实施方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选聘的范围及限额第二条公司的技术专家从钻井工程(包括钻井工程、质量、定向、钻井液)、地质、机械、电气、计算机等专业技术人员中选聘。

第三条公司岗位操作能手从钻井司钻、钻井液工、电气、柴油机、机械大班、安装工、特种车型驾驶、电气焊、汽车、拖拉机修理工、钻机修理、机加等工种的操作岗位人员中选聘。

第四条公司副科级(包括责任工程师、责任地质师)以上干部不参加选聘。

第五条技术专家总数限定在每届15人左右,岗位操作能手总数限定在每届25人左右(不包括在各级别技术比赛获奖者中,被直接聘任为岗位操作能手的人数)。

第三章选聘的条件及标准第六条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端正。

技术专家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大专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岗位操作能手应具备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高中以上文化,掌握计算机应用的基础知识。

特别优秀的可破格参评。

第七条技术专家在具备第六条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且在近两年内专业技术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一)有较强业务理论水平,精通本岗位专业技术知识,并熟悉相关专业技术知识,近两年内,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两篇以上有较重大科学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二)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应用等方面为企业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公司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要完成者;(三)是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形成一套局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先进技术措施或管理方法,对企业发展和技术进步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取得10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或在理论和应用研究上解决了关键性的重大技术难题。

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专有技术评审管理办法

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专有技术评审管理办法

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专有技术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专有技术的评审管理工作,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并在工程建设中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提高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和《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导则》(建质[2003]210号)等规定,结合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行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专有技术(以下简称专有技术)也称技术秘密,是指应用于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行业,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先进性、独创性和实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包括工艺软件包、基础设计、岩土工程技术方案等。

一般表现为设计图纸、设计方案、操作指南和数据资料等。

第三条专有技术应由申报单位自行开发或合作开发,可以是原始创新成果,也可以是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并经改进后在国内首先采用的创新成果,也可以是综合国内外各行业已经公开的技术进行集成创新的技术成果。

第四条申报专有技术的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拥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

与生产、科研等单位联合开发的专有技术应共同申报。

第五条认定的专有技术有效期为五年。

对于到期后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需重新申报,经审核后可延长专有技术的有效期。

第二章评审组织及职责第六条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石油和化工行业勘察设计专有技术评审和管理工作,组建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专有技术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下设专有技术评审办公室,专门负责专有技术评审的日常管理工作。

评审委员会由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和部分理事单位技术负责人组成,专门负责制定相关文件,并指导评审工作。

第七条协会每年根据申报项目情况组织成立评审专家组,负责申报项目的评审工作。

评审专家从协会专家库中选取。

第八条参加评审的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高级以上工程技术职称;2、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相关先进技术的发展状况;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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