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发包与承包计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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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
3、开标、评标和定标: 招标人一般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确定中
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确定。
招标工程确定中标人后,应当在工程所在地有形建筑市场对中标结果进 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 发出中标通知书 。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第四节 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发包与承包计价办法
5、发包文件总说明的编织: (1)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交通、气象、水文、地质等情况。 (2)发包范围。 (3)施工计划工期。 (4)工程质量要求。 (5)土石方如外运,其外运地点、运距,混凝土是否为商品混凝土、泵送 等及类似问题的说明。(招标文件中要详细列明招标范围、招标内容、甲方 提供的材料和机械等)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人报名的时间,自招标公告刊登之
日或者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五日。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 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 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第五节 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
2、投标: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
4、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承包的工程向分包工程发包人 负责。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5、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将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方案报分 包工程发包人备案,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作出处理。
第四节 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发包与承包计价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16号)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已经第9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2013年12月11日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以下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进行工程结算,以及签订和调整合同价款等活动。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
工程发承包计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理。
其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第五条国家推广工程造价咨询制度,对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造价管理。
第六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鼓励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应当设有最高投标限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可以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招标标底。
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应当由招标人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工程量清单应当依据国家制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等编制。
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最高投标限价应当依据工程量清单、工程计价有关规定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的总价,以及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筑工程的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合同履约,提高施工效率和工程管理水平。
本文将就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发包计价管理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发包方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发包计价管理的目的是确保发包方能够准确、公平地确定工程投标价、发包价和结算价。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发包计价管理办法:1. 发包准备阶段的计价管理在发包前,发包方应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工程量的测算和工程变更的分析等。
发包方应确保招标文件中包含详细的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要求,以便承包方进行准确的投标和报价。
2. 投标计价管理发包方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要求承包方提供详细的投标计价明细,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单价、综合单价等。
发包方应对承包方的投标计价进行评审,确保其合理性和准确性。
3. 发包价管理根据承包方的投标价,发包方应综合考虑工程质量、报价、合同条款等因素,确定最终的发包价。
发包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和工程实际情况,确保发包方的利益和承包方的合理回报。
4. 结算价管理在工程竣工后,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
结算价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变更量以及工程质量等因素进行调整,并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二、承包计价管理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承包方负责工程的实际施工和管理工作。
承包计价管理是确保承包方能够合理、公正地确定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承包计价管理办法:1. 投标计价管理承包方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准确计算工程量和人工材料费用等,并根据工程难度、风险以及市场行情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投标价。
投标计价应充分考虑工程质量和效益,确保承包方能够获得合理回报。
2. 工程成本控制承包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材料、人工、机械设备等成本,并确保实施合理的资源配置和生产组织,以最大程度地降低工程成本。
3. 工程变更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是难免的。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一)范围及目的计价管理为本办法规定的重要内容。
本办法所称的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以下简称计价管理),是指国家道路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采取以承包模式进行计价管理的具体方法。
(二)基本原则1. 规范化计价:要采取规范化的计价方式,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任务;2. 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国家工程施工标准编制工程任务进行计价;3. 真实准确: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要做好计价有效性审核工作,确保计价的真实准确;4. 透明公开: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落实计价决策公开、计价复核透明,做好决策成本以及支出成本公开明细工作。
(三)计价体制1. 建设单位计价:建设单位计价承包施工,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编制工程施工任务,计价系统采用测量费、组成比综合计价和封顶价三个体系,在合同文书中设定计价流程,明确费用负担人,同时办理好计价后的工程施工资金的及时付款问题和担保措施;2. 承包单位计价:承包单位报价计价前,应当严格依据工程任务编制和国家有关法规,编写依据计价模式报价,并在报价过程中设定合理性策略,避免与投标相关的违规操作;(四)计价管理流程计价的时间应根据工程的情况和承包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以示出承包施工的完整性。
计价流程包括计价准备、审批、复核、竣工支付等步骤:(1)计价准备阶段:包括具体计价流程的编制、数据采集和计算;(2)价格审批阶段:价格审批是指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工程任务编制和国家规定审核最终计价;(3)计价复核阶段:本单位计价复核应当对建设单位审批的价格和方式进行专业的检查,检查是否符合国家规定,以及价格是否实际合理;(4)竣工支付环节:建设单位在认可承包单位完成施工之后,按照计价任务依据及建设单位签发的凭证,以现金或其他方式付款给承包单位。
(五)监督查询1. 建设单位根据施工进度对承包单位实施计价支付及时监督检查;2. 承包单位有权向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查询计价相关内容;3.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表制度,做好准确、及时的数据上报工作。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筑工程的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是工程项目成功进行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工程进度、规范工程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本文将针对该管理办法的重要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一、计价依据与方法建筑工程的计价应基于合理的依据与方法,确保公正、合理地确定工程价格。
计价依据主要包括机械设备材料的实际投入、劳动力成本、土地与资源成本,以及合理的利润等。
计价方法可以采用单位工程造价法、综合单价法、市场调价法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计价方式。
二、计价预算编制与审核在工程发包与承包过程中,计价预算编制与审核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各方应充分沟通、交流,制定详细的工程量清单,并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编制。
编制完成后,计价预算应进行内部审核,确保计算准确、逻辑清晰,并与参与审核的各方保持充分的沟通与协作。
三、合同签订与履行建筑工程的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核心是合同签订与履行。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益与责任,规定工程进度、质量标准、支付方式、索赔与违约责任等内容。
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及时跟进工程进度,保持充分的信息沟通与协作,确保合同按时履行。
四、变更与索赔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设计变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合同需要进行调整或索赔。
为了规范变更与索赔的管理,合同应对此进行明确规定,并确保双方能够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协商与解决。
变更与索赔的管理应公正、透明,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五、工程验收与结算工程验收与结算是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最终环节。
验收应根据工程质量标准和设计文件进行,合格后方可进入结算阶段。
结算应详细核实工程量与计价预算的一致性,并进行支付,确保合同的顺利结束。
六、质量监督与评价为了确保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的准确性与合理性,应加强质量监督与评价工作。
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查机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与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发包与承包计价办法

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发包与承包计价办法鲁建发(2005)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发包与承包计价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劳务作业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合法权益,解决拖欠劳务报酬,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建设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发包与承包计价活动。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建设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发包与承包计价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机构负责。
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发包与承包计价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机构负责。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劳务作业发包与承包,是指施212,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作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第五条劳务承包人从事劳务作业分包活动,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
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发包与承包计价活动,可进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但下列工程项目的劳务作业发包与承包应进行公开招标投标;l、国有施工企业承包的工程项目,再进行劳务作业发包。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中标人再进行劳务作业发包。
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中标人再进行劳务作业发包。
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发包与承包,发包人与承包人应依法签定书面劳务分包合同。
第八条建设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发包与承包计价活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第一节劳务发包人职责第九条劳务发包人在提供劳务作业发包文件的同时,应提供合理的、符合拟建工程实际情况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十条劳务作业开工前,劳务发包人应提供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和能满足劳务作业需要的水、电等施工用管线及施工道路。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计价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计价在建筑工程中,发包计价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确定合理价格:发包计价可以帮助包工头或者承包商确定合理的施工价格,避免出现价格偏高或者偏低的情况,确保工程施工的经济合理性。
2. 避免纠纷:通过确定清晰的工程量清单和价格条款,可以减少因为价格纠纷导致的工程延误或者争议,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3. 控制成本:通过发包计价,可以清晰地了解各项工程的成本,进而采取合理的措施来控制工程的施工成本,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
4. 规范管理:发包计价可以规范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保证合同各方的权益,同时也有利于工程管理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下面将具体介绍建筑工程施工发包计价的主要内容和流程:一、确定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是施工发包计价的基础,主要包括工程的所有施工量及其计量单位,是确定工程价格和支付标准的依据。
在确定工程量清单时,需要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1. 详细测量:工程量清单应该详细测量每一项工程量,确保清晰准确。
2. 标准齐全:工程量清单需要按照相关的规范和标准编制,确保各项工程量的合理性。
3. 结构合理:工程量清单的结构应该合理,便于计价和核算,同时也方便施工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二、确定合同价款在确定合同价款时,需要考虑到以下几个因素:1. 相关法律法规:合同价款的确定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合同价格合理合法。
2. 市场行情:合同价款应该参考市场行情,避免出现价格虚高或者虚低的情况。
3. 竞争情况:合同价款也需要考虑工程施工的竞争情况,确保价格具有竞争力。
三、确定支付方式在确定支付方式时,需要考虑到以下几个因素:1. 工程进度:支付方式应该根据工程的进度和完成情况来确定,确保施工单位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工程施工。
2. 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可以采取分期支付的形式,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进行支付。
3. 权责明确:支付方式应该明确各方的权责,确保支付过程的顺利进行。
四、监督检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合同价款的支付和工程量清单的实际施工量一致,避免出现问题和纠纷。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一、管理办法概述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活动。
二、工程发承包计价原则公平原则:发包方和承包方在计价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原则,确保双方权益的平等。
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应诚实守信,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不得隐瞒或欺诈。
合理低价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通过竞争确定合理的最低价,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并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
工程量清单应详细列明各项工程的数量、单价、合价等信息,确保计价的准确性。
四、最高投标限价设定最高投标限价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市场行情、合理利润等因素综合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并作为投标报价的上限。
五、招标标底与投标报价招标标底应根据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合理设定。
投标报价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六、工程结算与价款调整工程结算应根据合同条款、工程进度、验收合格情况等因素进行。
合同价款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如变更设计、增减工程量等。
七、合同价款签订合同价款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并明确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条款。
合同价款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八、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市场秩序的规范。
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XXX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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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发包与承包计价办法
鲁建发(2005)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发包与承包计价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劳务作业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合法权益,解决拖欠劳务报酬,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建设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发包与承包计价活动。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建设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发包与承包计价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机构负责。
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发包与承包计价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机构负责。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劳务作业发包与承包,是指施212,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作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第五条劳务承包人从事劳务作业分包活动,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
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发包与承包计价活动,可进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但下列工程项目的劳务作业发包与承包应进行公开招标投标;
l、国有施工企业承包的工程项目,再进行劳务作业发包。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中标人再进行劳务作业发包。
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中标人再进行劳务作业发包。
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发包与承包,发包人与承包人应依法签定书面劳务分包合同。
第八条建设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发包与承包计价活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
第一节劳务发包人职责
第九条劳务发包人在提供劳务作业发包文件的同时,应提供合理的、符合拟建工程实际情况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十条劳务作业开工前,劳务发包人应提供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和能满足劳务作业需要的水、电等施工用管线及施工道路。
第十一条劳务发包人应提供与劳务作业人数相适应的、满足劳务作业需要的有关临时设施。
包括:
职工宿舍、办公室(包括收发室)、食堂、诊疗室、文娱活动室、浴室、茶炉房、厕所、现场仓库、加工作业棚等。
第十二条劳务发包人应提供能确保劳务作业人员施工安全的安全设施。
包括:
1、用电线路、用电设备作业中的安全设施。
2、高空作业、防止垂落物伤害人身的安全设施。
2、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设施。
3、在有碍身体健康的气体、粉尘等环境作业的安全设施。
5、对施工现场坑、沟、井、穴、坎设置围栏、覆盖物、施工标志等安全设施以及施工现场符合安全要求的夜间、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设施。
6、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7、按有关规定必需设置的其他安全设施。
第十三条劳务发包人应按劳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计划”,及时供应工程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周转材料等应保证正常施工的需要。
第十四条向劳务承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第十五条为劳务作业人员交纳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第二节劳务承包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