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中发包与承包的规定
建筑法对工程发包与承包的规定有哪些

建筑法对⼯程发包与承包的规定有哪些建筑项⽬的完成,不光是⼀个⼯程的完成,⽽是有数个⼯程组成,这样才是⼀个建筑项⽬的完全竣⼯。
所以在我们⽣活中会有许多建筑⼯程的发包和承包,这都是为了把建筑⼯程委托给施⼯单位去完成。
那么建筑法对⼯程发包与承包的规定有哪些?下⾯就让店铺⼩编为⼤家详细的讲解吧。
第⼀节⼀般规定第⼗五条建筑⼯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书⾯合同,明确双⽅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履⾏合同约定的义务。
不按照合同约定履⾏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建筑⼯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第⼗七条发包单位及其⼯作⼈员在建筑⼯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
承包单位及其⼯作⼈员不得利⽤向发包单位及其⼯作⼈员⾏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段承揽⼯程。
第⼗⼋条建筑⼯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程款项。
所谓发包、承包是指⼀⽅当事⼈为另⼀⽅当事⼈完成某项⼯作,另⼀⽅当事⼈接受⼯作成果并⽀付⼯作报酬的⾏为。
其中,把某项⼯作交给他⼈完成并有义务接受⼯作成果,⽀付⼯作报酬,是发包;承揽他⼈交付某项⼯作,并完成某项⼯作,是承包。
发包与承包构成发包、承包经济活动的不可分割的两个⽅⾯、两种⾏为。
建筑⼯程发包、承包,是指经济活动中,作为交易⼀⽅的建设单位,将需要完成的建筑⼯程勘察、设计、施⼯等⼯作全部或者其中⼀部分⼯作交给交易的另⼀⽅勘察、设计,施⼯单位去完成,并按照双⽅约定⽀付报酬的⾏为。
其中,建设单位是以建筑⼯程所有者的⾝份委托他⼈完成勘察、设计、施⼯、安装等⼯作并⽀付报酬的公民、法⼈或其他组织,是发包⼈,⼜称甲⽅;以建筑⼯程勘察、设计、施⼯、安装者的⾝份向建设单位承包,有义务完成发包⼈交给的建筑⼯程勘察、设计、施⼯、安装等⼯作,并有权获得报酬的企业是承包⼈,⼜称⼄⽅。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法律规定有哪些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法律规定有哪些发包和承包是建筑工程形成之初最重要的一个部分。
所以我国为了规范建筑市场上的发包和承包,其实针对工程的发包承包制定的都有相应的法律保障,是要求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工作过程当中必须要遵守的法则。
下面小编就详细为大家介绍一下,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法律规定有哪些?发包和承包是建筑工程形成之初最重要的一个部分。
所以我国为了规范建筑市场上的发包和承包,其实针对工程的发包承包制定的都有相应的法律保障,是要求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工作过程当中必须要遵守的法则。
下面小编就详细为大家介绍一下,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法律规定有哪些?▲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法律规定有哪些?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以下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工程发承包计价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和签订合同价等活动。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
工程发承包计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理。
其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第五条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由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构成。
其编制可以采用以下计价方法:(一)工料单价法。
第4章 建设工程发包和承包法规

不利于投资和进度目标的控制
增加发包的成本 增加发包人管理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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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承包
1) 联合承包条件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 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 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2)法律后果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 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 范围承揽工程。
3
可不进行招标的项目 1)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的项目。 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 工的项目。 3) 施工采用特定技术或专利; 4) 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符合资质要求; 5) 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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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立法现状
包给其他的承包单位,与其签订总承包合同项下
的分包合同,此时,总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即成为
分包合同的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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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连带责任
① 概念:是指任何一个负有连带责任的债务人都
有义务首先,全部偿还债务,并就超过其应偿还 份额的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追偿的债务承担方式。 ② 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总承包单位
4.2.1 招标 (Invitation to Tender)
4.2.1.1 基本要求
概念:是指招标人预先就采购的货物、工程或
服务等提出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与投标,
从投标人中选择交易对象的单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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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程序的基本流程
招标资格审 查与备案
确定招 标方式
发布招标公告 或投标邀请书 踏勘现场、 答疑
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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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责任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法律身份和资格要求:建筑工程发包和承包双方应具备合法的法律身份,如企业法人、自然人等,并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承包方还需要具备相应的建筑工程承包资质。
2. 合同订立: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当通过书面合同形式明确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工期、工程质量标准、支付方式等条款。
合同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签订,并且双方应当保证合同的履行。
3. 工程款支付:发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同时,承包方也应当按照规定的质量和工期要求完成工程,并提交相应的工作报告和验收材料。
4.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双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环境的保护。
如发现安全隐患或环境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5. 法律责任:如果发包方或承包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造成损失或纠纷,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争议,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
6. 监督检查:建筑工程发包和承包过程中,相关主管部门有权
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施工的合法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和配合检查工作。
总之,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法规是保障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合同约定的重要依据。
双方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开展工作,并保持合法合规的经营行为,以维护双方的权益和建筑市场的良好秩序。
5_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

第一节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概述
五、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的行为规范
联合承包
概念:两个或多个承包单位共同负责一个工程项目,共同施 工、共同承包。 前提条件:大型或复杂的建筑工程。 连带责任,共担风险,共负亏损。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 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组织现场考察
参加现场考察
提出疑问
解答标书疑问
参加标前会议
编制投标文件
接受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
第二节 建设工程招标
排斥国产光缆招标案
2003年初某省通信光缆招标,在资格预 审文件中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除美国康 宁外其他品牌光缆的报价。”
第二节 建设工程招标
指定品牌是招标投标中较常见的 一个问题。招标投标法严格禁止这种 限制竞争的行为,本案招标人的做法 是不合法的。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 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 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乙级、暂定级:省级认定
招标条件:甲级不限、乙级1亿、暂定级6000万
第二节 建设工程招标
三、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 续的,已经批准 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 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 批准 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第一节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概述
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范围
项目范围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 全的基础设施项目 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 全的公用事业项目 3、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 4、国家融资项目 5、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 资金的项目 项目规模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 以上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 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 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 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 人民币以上
住建部工程承发包管理制度

住建部工程承发包管理制度一、总则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和建设工程的日益复杂,工程承发包管理制度逐渐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工程承发包活动,保障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住建部制定了《工程承发包管理制度》,并于xxxx年xx月xx日正式施行。
二、承包人的资格1. 承包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包括注册资金、业绩等级、技术人员等要求。
2. 承包人应具备独立承包的能力,可以独立进行工程施工或管理。
3. 承包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对工程项目负责。
三、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 发包人有权选择符合条件的承包人,签订合同并监督其履约情况。
2. 发包人有义务向承包人提供充足的信息和资源,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3. 发包人应当保障工程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协助解决工程问题。
四、合同签订1. 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工程范围、工期、价格、质量标准等内容。
2. 合同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内容应当具有明确性、全面性和行使性。
3. 合同中应当约定变更、索赔和解决争议的程序和方式,保障合同的履行。
五、工程承包管理1. 工程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合同要求履行工程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和按时完工。
2. 工程承包人应当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3. 工程承包人应当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六、工程发包管理1. 工程发包人应当对承包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进行。
2. 工程发包人应当做好工程进度的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3. 工程发包人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和评估。
七、质量监督和评估1. 工程承包人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2. 工程发包人应当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3. 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共同努力,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八、争议解决1. 工程承发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争议,应当协商解决。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制度ppt
囚徒困境博弈
A
B 坦白
抵赖
坦白 抵赖
-8,-8 -10,0
0,-10 -1,-1
关于案例,显然最好的策略是双方都抵赖,结果是大家都 只被判1年。但是由于两人处于隔离的情况,首先应该是从 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当事双方都会怀疑对方会出卖自己以求 自保、其次才是亚当·斯密的理论,假设每个人都是“理性的 经济人”,都会从利己的目的出发进行选择。这两个人都会 有这样一个盘算过程:假如他坦白,如果我抵赖,得坐10年 监狱,如果我坦白最多才8年;假如他要是抵赖,如果我也 抵赖,我就会被判一年,如果我坦白就可以被释放,而他会 坐10年牢。综合以上几种情况考虑,不管他坦白与否,对我 而言都是坦白了划算。两个人都会动这样的脑筋,最终,两 个人都选择了坦白,结果都被- 判8年刑期。
——是权利证、准入证、是水平证。 (三)承包单位的资质管理
不得越级承揽工程,不得出借或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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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建筑工程承包
二、建筑工程总承包制度 (一)《建筑法》规定的承包方式分类 1、按承包内容不同
(1) 交钥匙总承包 (2) 分项总承包 2、按承包对象的组织形式 (1) 单独承包 (2) 联合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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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建筑工程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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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筑工程发包
4、关于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 (1) 建筑材料使用许可制度
建材生产许可证制度;建材产品质量认证制;建 材产品推荐使用制;建材进场检验制
未经检验而直接使用了质量不合格的材料、设备 及构配件的施工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2) 对材料、设备供应方式的选择及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999),第二部 分通用条款中,明确规定了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法定要求,及其经济责任的 承担。
建设工程中的发包制度
建设工程中的发包制度建设工程的发包活动,首先需要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发包方应当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者竞争性谈判等透明的方式选择承包商。
在这个过程中,所有参与竞标的企业都应当有平等的机会,以确保最终选出的承包商是最为合适的。
发包方在制定招标文件时,需明确工程的基本要求、质量标准、工期限制以及安全规范等关键信息。
这些信息的详细程度直接影响到承包商的投标方案和后续的工程实施。
因此,发包方应当提供准确、全面的项目信息,避免因信息不对等而导致的纠纷。
承包商在投标时,必须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出自己的施工方案和报价。
这其中包括了对工程量的估算、施工方法的选择、材料设备的使用计划以及项目管理的具体措施。
承包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真实、合法,不得有任何虚假陈述。
在评标阶段,发包方需要组织专业的评标委员会,对承包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细致的评审。
评标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分标准和方法进行,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同时,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明确或者存在疑义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承包商进行澄清或者说明。
中标结果确定后,发包方与中标的承包商签订正式的工程合同。
合同中应当详细规定工程的范围、质量要求、工期、价格条款、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合同还应当包含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争议的处理机制,以便于双方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有权对承包商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这包括对施工进度的跟踪、工程质量的把控以及对安全生产的监管。
一旦发现承包商存在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发包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要求承包商改正或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最终,工程项目完成后,发包方需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
验收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通过验收后,发包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剩余的工程款项,并对承包商的工作给予评价。
建设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直接发包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建设工程项目直接发包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直接发包是指发包人直接选定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和施工能力的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
第四条直接发包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直接发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二、发包条件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直接发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发包人具备相应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资格;(二)建设工程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三)建设工程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包括土地使用权、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四)建设工程项目具备相应的资金来源;(五)建设工程项目具备相应的施工条件,包括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等。
第八条发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资格,包括法人资格、相应的资金实力和项目管理能力等。
第九条发包人应当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三、承包人资格第十条承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和施工能力,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施工设备、质量管理体系等。
第十一条承包人应当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业绩,无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二条承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四、发包程序第十三条发包人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发包人的发包资格和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批准。
合同法工程发包与承包方面的相关规定
合同法工程发包与承包方面的相关规定合同法:工程发包与承包方面的相关规定建筑工程,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
其中“房屋建筑”指有顶盖、梁柱、墙壁、根底以及能够形成内部空间,满足人们生产、居住、学习、公共活动等需要的工程。
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订立书面合同。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方面与"建筑法"配套的法规主要有:《建立工程勘察设计(sheji)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年)、《建筑工程勘察设计(sheji)合同》、《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方法》(建立部2000年)、《工程建立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方法》(国家开展方案委员会和建立部xx年共同)等。
发包管理内容主要有:工程建立报建制度;发包单位和个人应具备的条件;发包工程勘察设计的条件;发包工程施工的条件等。
(1)工程建立报建制度(2)发包单位应具备的条件为了加强对发包方的资质管理,文件规定发包方应具备的条件是:①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个人;②有与发包的建立工程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③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标、评标、柠梅瘦身怎么样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②③条条件的,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立监理、咨询单位等代理。
(3)发包工程勘察设计应具备的条件对于发包工程勘察设计,应具备的条件是:①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建议书已获批准;②已经办理了建立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③具有工程设计需要的根底资料等。
(4)发包工程施工应具备的条件发包工程施工应具备的条件是:①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批准;②工程工程已列人年度建立方案;③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有关的技术资料;④建立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已经落实;⑤建立用地的征用已经完成,拆迁已符合工程进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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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中发包与承包的规定
同法》订立书面合同。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方面与建筑法配套的法规主要有:《建设工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年发布)、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2000年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2003年共同发布)等。
1.工程发包管理
发包管理内容主要有:工程建设报建制度;发包单位和个人应具备的条件;发包工程勘察设计的条件;发包工程施工的条件等。
(1)工程建设报建制度
文件规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须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使政府了解固定资产投资和工程建设情况,以便制订政策,调控建筑市场供求,这是管理建筑市场的龙头。
(2)发包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为了加强对发包方的资质管理,文件规定发包方应具备的条件是:①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个人;②有与发包的建设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③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标、评标、定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