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诊断报告工作规范标准

合集下载

病理诊断报告制度

病理诊断报告制度

病理诊断报告制度病理诊断报告是医院中非常重要的文件之一,它对于诊疗工作的准确性及医患双方的沟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病理诊断报告的质量和有效性,医院建立了病理诊断报告制度。

一、病理诊断报告制度的目的和意义病理诊断报告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准确记录患者的病理诊断结果,并向临床医生提供有关治疗、预后、预防等方面的参考信息。

通过建立规范的病理诊断报告制度,医院能够提高病理科工作效率,保证报告的准确性和可读性,最大程度地满足临床诊疗的需要。

二、病理诊断报告制度的内容和要求1. 报告内容病理诊断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标本信息:包括标本来源、标本性质、标本数量等。

(2)患者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基本信息。

(3)临床信息:包括患者主诉、临床表现、检查结果等。

(4)病理检查方法:包括病理标本的处理、染色等方法。

(5)病理诊断结果:这是病理报告的核心部分,应详细描述病理检查结果和诊断结果。

(6)诊断意见:根据病理诊断结果,提供相应的治疗建议或预后评估。

(7)医生签名和日期:病理诊断报告应有主治医师或主管医师签名,并注明签名日期。

2. 报告要求为保证病理诊断报告的质量和可读性,制度要求如下:(1)报告格式:病理诊断报告应使用规范的格式,包括规范的报告表头、表格等,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整洁美观。

(2)语句通顺:报告中应使用简洁而规范的语句,以便医生和患者能够准确理解报告内容。

(3)术语准确:病理报告中使用的术语应准确无误,以提高报告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4)图片附注:若病理报告中需要附带相关图片,应在报告中进行正确注释,以便读者准确理解图片所示内容。

(5)文件保存:病理诊断报告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体系,确保报告可追溯和查询,有助于医务人员共享和参考。

三、加强病理诊断报告制度的管理和监督为了确保病理诊断报告制度的有效运行,需要加强管理和监督措施,具体包括:1. 建立质量控制机制:医院应建立病理诊断报告的质量控制机制,通过检查和评估病理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纠正和改进不足之处。

医院病理诊断报告制度范本

医院病理诊断报告制度范本

医院病理诊断报告制度范本一、总则病理诊断是医院临床诊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患者治疗及疗效评估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确保病理诊断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病理诊断报告的书写1. 病理诊断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病理医师完成。

2. 病理医师在书写报告前,应认真核对申请单和切片是否相符。

3. 阅读申请单上所有填写的内容,对于不清楚的内容及时联系送检医师。

4. 阅片时必须全面,不要遗漏病变。

5. 遇到疑难病例,交于上级医师会诊,并做相应记录。

6. 病理诊断与临床诊断不符时,涉及到病变部位或病变性质,需重新审查。

7. 病理诊断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a. 患者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病理号、送检医院、科室、住院号或门诊号等。

b. 送检标本的基本描述:包括标本来源、种类、数量等。

c. 病理检查结果:包括大体检查、镜下检查、特殊染色等。

d. 病理诊断:明确指出病变的类型、范围、程度等。

e. 免疫组化及其他相关检查结果。

f. 病理医师的签名和报告时间。

三、病理诊断报告的签发与审核1. 常见病、多发病的病理报告由满三年的住院医师及以上资质人员签发。

2. 少见病、疑难病、临床与病理不相符合的病例,必须由病理学专业中级及以上资质人员签发。

3. 病理诊断报告应在7个工作日内发出,疑难病例和特殊标本除外。

4. 病理诊断报告发出前应认真核对无误。

5. 病理诊断报告内容的表述和书写应正确和圆满,用中文或国际通用的规范术语。

6. 病理诊断报告应严格执行审核制度,禁止出具假病理诊断报告。

四、病理诊断报告的复查与会诊1. 建立病理诊断三级复查制度。

住院医师负责初检,病理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负责审核并签署病理诊断书,科主任或主任医师负责科内全面的病理诊断和复查工作。

2. 特殊病例、少见病例、疑难病例、临床与病理不相符合的病例,需组织科内讨论、会诊,由主治医师及其以上资职人员签发,并应有上级医师复核,签署全名。

病理诊断规范

病理诊断规范

文件名称:病理诊断规范SOP 编号:页码:1/1 主管部门:医务科 修订年限:每年一次 制定日期:2013/2/6 已修订次数:0次最近修订日期:——版本:1版 清远市人民医院 病理科 编写 丘展龙 审核 李炳权 批准 刘坤平 1.目的:规范病理学诊断流程,保证诊断报告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2.范围:适用于病理科病理学诊断。

3.职责:负责诊断的病理医师: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病理诊断工作。

4.内容:4.1、病理诊断必须严格按照《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病理学分册》的规范进行。

4.2、病理医师进行诊断前,必须核对申请单和切片核查是否相符,电脑录入病人资料是否与申请单一致。

4.3、病理医师进行诊断时,必须认真阅读申请单上所有填写的内容,全部清楚无异议方可进行阅片诊断,对于不清楚的内容必须及时联系送检医师。

4.4、病理医师进行诊断时,阅片时必须全面,多注意细微病变和切片组织边缘等容易忽略的地方,不要遗漏病变。

4.5、在阅片诊断过程中如遇到疑难病例时,下级医师需请上级医师会诊、复核,并签署全名,并有相应记录,必要时可开病例讨论会进行讨论得出一致意见,科内会诊应按照《病理科科内疑难病例会诊制度》执行。

4.6、因特殊原因迟发报告(如加做免疫组化,深切重切,疑难病例等等),应向临床医师说明迟发的原因,必要时发出临时报告。

4.7、冰冻阅片及签发报告必须由中级职称并有5年以上病理诊断阅片经历或以上的病理医师进行。

4.8、冰冻阅片时,如遇到疑难病例,必须进行科内讨论,并有2名或以上高级职称医师参加,讨论得出一致的意见后方可发出诊断报告,科内会诊应按照《病理科科内疑难病例会诊制度》执行。

4.9、病理医师负责对出具的病理诊断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5.标准:无6.流程图: 见右图7.表单及用物设备:无8.相关文件: 8.1、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病理学分册8.2、病理科科内疑难病例会诊制度开始 接收病理切片,技术—诊断交接 阅片 是否疑难病例 特殊染色、免疫组化 科内,外院会诊发出病理报告 结束 是 否。

病理诊断与检验规范制度

病理诊断与检验规范制度

病理诊断与检验规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确保医院的病理诊断与检验工作顺利进行,规范医师和检验人员的操作,提高病理诊断与检验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订立本规章制度。

2.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的内部管理要求订立,适用于本院的病理诊断与检验工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的病理科和检验科的医务人员,包含病理科医师、检验科人员以及病理和检验相关的试验室技术人员等,必需严格依照本制度执行。

2.其他科室与病理诊断和检验有关的人员在进行相关操作时,必需参照本规章制度中的相关要求。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1.病理诊断:通过对病理组织标本或病理活检料子进行察看和分析,确定疾病种类、病理类型、病变范围以及病程状态等。

2.检验:通过对血液、尿液、体液或组织标本等的化学、物理和生物学等方面的分析与检测,供应疾病的诊断依据和治疗引导。

第二章病理诊断规范制度第四条诊断申请与标本手记1.医师应依据患者的临床情况,向病理科提出认真的诊断申请,包含患者基本信息、临床病史、症状描述等。

2.标本手记应遵从规范的操作流程和标本手记原则,确保标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医师对标本的手记、处理和保管等环节负有责任,并应填写相应的标本相关信息。

第五条标本接收与登记1.病理科医师应在接收到标本后,及时进行登记,并编制标本识别编号。

2.针对不同类型的标本,医师应依照规定的方法进行解冻、取样、固定等操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3.严禁随便更改标本的接收记录和编号,确保标本的可追溯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标本处理与制片1.病理科医师应依据标本的性质和病情,选择适当的处理方法。

2.对于组织标本,应进行脱水、包埋和切片等操作,制作出质量优良的组织切片。

3.制片过程中应注意标本的完整性和正常染色效果,避开制作出无法正常察看和推断的切片。

第七条镜下检查与诊断1.医师在进行镜下检查时,应认真认真地察看和记录,对疑难问题及时寻求专家看法和帮助。

2.在进行诊断时,医师应依据相关的病理学知识和规范,提出准确的诊断结果,并形成书面报告。

病理科质控指标和标准

病理科质控指标和标准

病理科质控指标和标准
病理科质控指标和标准是衡量病理科工作质量和效果的指标和标准。

常见的病理科质控指标和标准包括:
1. 报告及时性:病理检查结果的报告时间应符合标准要求,通常为阳性检查结果应在24小时内报告,阴性检查结果应在72小时内报告。

2. 检查准确性:病理检查结果的准确性是衡量病理科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

包括病理诊断的准确性、肿瘤分期的准确性等。

3. 检查完整性:病理标本的完整性是评估病理科工作有效性的指标。

包括手术标本是否完整,是否满足病理诊断要求等。

4. 质量控制指标:如标本收取是否标准、组织切削是否完整、染色与切片质量是否满足要求等。

5. 质量改善指标:如病理科的病理诊断一致性、标本质量问题的持续改善等。

6. 病理科管理指标:如病理科的工作流程是否规范、病理科人员的合格率和培训情况等。

这些指标和标准通常由相关的病理学学会、医疗管理部门等制定,并且由医院内部进行监测和评估,以保证病理科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病理科诊断报告工作规范标准

病理科诊断报告工作规范标准

病理科诊断报告工作规范病理学诊断是应用病理学知识和方法对临床送检的标本进行检查,结合临床资料,通过分析、综合、判断作出的疾病诊断。

其意义是为临床确定诊断、制定治疗方案、了解预后及总结诊治经验提供可靠依据。

病理学诊断书(报告)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医学文件。

1、病理学诊断有有以下几种形式。

(1)Ⅰ类诊断即能明确肯定病变部位及疾病的诊断。

病变部位:以眼观及镜检进行确认如胃幽门部、宫颈等;对体内多处可出现的器官(如淋巴结)或左右两侧均有的器官(如乳腺、肾等)以及小块组织则以临床提供的资料为准,并用括号标明,如(左)乳腺,或(颈右侧)淋巴结,或子宫颈(3点);如具体部位无法确定,则全部定在括号内,如(腹膜后)××瘤。

疾病诊断:应写出疾病全称,不宜写简称。

对罕见或新近被认定的疾病,应写出英文全名,附在中文病名之后。

如送检标本中有一个以上疾病,则按主要、次要疾病依次写出。

对肿瘤性疾病,在送检标本足够的情况下,应写出其分型、分级,恶性肿瘤还应写出浸润范围、切缘情况及转移情况。

在有条件的单位,还应记载免疫组化标记或电镜检查等结果。

举例:子宫多发性平滑肌瘤;胃小弯溃疡型管状腺癌(3cm×3cm×2cm),侵及浆膜层;标本上下切缘未见癌残留;幽门淋巴结4枚,其中1枚有管状腺癌转移,其余3枚呈窦性组织细胞反应性增生(或写作幽门淋巴结1/4见癌转移)。

(2)Ⅱ类诊断即不能完全肯定的或有所保留的诊断一般是由于病变不够典型,性质难定;或虽确定为恶性,但其组织来源难定。

这种报告常在诊断前冠以“考虑为”、“倾向于”及“疑为”。

对临床已有明确诊断,但在病理形态上缺乏特征性病变或仅有与临床诊断不矛盾的非特征性病变时,则在诊断前冠以“符合……”、“不能排出……”。

举例:(喉部)鳞状上皮中-重度不典型增生,考虑(或疑)有局部癌变(腹膜后)恶性肿瘤——肉瘤,倾向于神经源性、(左颧部)皮肤病变,符合红斑性狼疮(3)Ⅲ类诊断即描述性诊断。

病理诊断规范

病理诊断规范

病理诊断规范【目的】规范病理科光学显微标本诊断的方法步骤。

【原则】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及病理诊断的复查或审核、会诊制度。

【仪器、材料】(一)仪器:显微镜、病理图文报告打印系统(二)材料:人体组织石蜡切片、快速石蜡切片及涂片【方法与步骤】(一)初检病理医师1、应认真阅读申请单提供的各项资料,必要时(尤其是疑难病例),应向有关临床医师了解更多的临床信息。

2、应认真阅读活检记录单中关于标本巨检的描述。

3、应了解患者既往病理学检查情况(包括切片的病理学诊断和有关文字记录),包括:①本病理科既往受理者,必须及时调阅相关切片等病理学检查资料;②非本病理科既往受理者,应积极协助患者从有关病理科商借相关切片等病理学检查资料参阅。

4、应在活检记录单上签署“医嘱”,告知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深切片、连切片、特殊染色和其他相关技术检测。

5、应全面、细致地阅片,注意各种有意义的病变。

初检的病理医师,应提出初诊意见,送交主检病理医师复查。

(二)主检病理医师1、主检病理医师对难以明确诊断的病例要做进一步的处理。

(1)必要时亲自观察标本,补充或订正病变描述,指导或亲自补取组织块。

(2)提请科内上级医师会诊或进行科内读片讨论(会诊)。

(3)与有关临床医师进行临床-病理会诊。

(4)必要时约见患者(尤其门诊患者)或患者亲属(或其他患方相关人员),了解病情,说明病理学诊断的疑难情况和延期签发病理学诊断报告书的原因等。

(5)于签发病理学诊断报告书前进行科外病理会诊(诊断报告前病理会诊),应将各方面会诊意见的原件(或复印件) 作为档案资料贴附于有关患者的活检记录单中备查。

(6)必要时,建议临床医师重复活检,或密切随查。

2、主检病理医师根据常规切片的镜下观察,结合标本巨检、相关技术检查结果、有关临床资料和参考病理会诊意见等,做出病理学诊断或提出病理学诊断意见。

(意向),清楚地书写于活检记录单的有关栏目中,并亲笔签名。

各方会诊意见不一、难以明确诊断时,主检医师可参考会诊意见酌情诊断,或在病理学诊断报告书中将各方会诊意见列出,供临床医师参考。

病理诊断报告规范 Word 文档

病理诊断报告规范 Word 文档

病理诊断报告规范
根据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病理学分册对病理诊断的要求,结合我院病理科具体情况,特制订以下病理报告格式和内容,规范病理诊断报告:
一,完整填写患者的基本情况:包括病理号、姓名、性别、年龄、送检科室等,严格按照送检临床医师填写的内容进行文字抄写或用计算机录入病理学诊断报告书中,资料不完整的应和临床医师联系,尽量完善患者的基本情况。

二,所有病检标本,都应进行巨检病变的描述,大的标本还应进行病理标本大体摄影;
三,对病变复杂、疑难的病变应进行显微镜下特点的描述,一般性病变或细小标本可简述或不用镜下描述。

四,病理学诊断表述根据不同情况按以下4种基本类型签发报告:
Ⅰ类:检材部位、疾病名称、病变性质明确和基本明确的病理学诊断,如实报告疾病明确诊断;
Ⅱ类:不能完全肯定疾病名称、病变性质,或是对拟诊的疾病名称、病变性质有所保留的病理学诊断意向,可在拟诊疾病/病变名称之前冠以如“符合为”、“倾向为”、“不能除外”等。

Ⅲ类:检材切片所显示的病变不足以诊断为某种疾病,只
能进行病变的形态描述。

Ⅳ类:送检标本过于细小、破碎、固定不当、自溶、严重挤压、被烧灼、干枯而无法做出病理学诊断。

五,主检医师在病理申请单背面和电脑图文报告医师签名处手书签名,字迹应清晰可认。

六,病理报告除一份电脑图文报告交患者或送检科室外,在本科留存相对应的病理申请单单背面必须记录与图文报告相一致的报告内容,字迹应清楚。

七,冰冻诊断报告的签发:病变性质明确的可立即电话通知手术医师,对于疑难病例、把握不大的不典型病变,不要勉强签发,可与手术医师沟通后等普通石蜡报告。

冰冻诊断由中级及以上医师签发。

疑难病例应有2名医师会诊后签发。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病理科诊断报告工作规范病理学诊断是应用病理学知识和方法对临床送检的标本进行检查,结合临床资料,通过分析、综合、判断作出的疾病诊断。

其意义是为临床确定诊断、制定治疗方案、了解预后及总结诊治经验提供可靠依据。

病理学诊断书(报告)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医学文件。

1、病理学诊断有有以下几种形式。

(1)Ⅰ类诊断即能明确肯定病变部位及疾病的诊断。

病变部位:以眼观及镜检进行确认如胃幽门部、宫颈等;对体内多处可出现的器官(如淋巴结)或左右两侧均有的器官(如乳腺、肾等)以及小块组织则以临床提供的资料为准,并用括号标明,如(左)乳腺,或(颈右侧)淋巴结,或子宫颈(3点);如具体部位无法确定,则全部定在括号内,如(腹膜后)××瘤。

疾病诊断:应写出疾病全称,不宜写简称。

对罕见或新近被认定的疾病,应写出英文全名,附在中文病名之后。

如送检标本中有一个以上疾病,则按主要、次要疾病依次写出。

对肿瘤性疾病,在送检标本足够的情况下,应写出其分型、分级,恶性肿瘤还应写出浸润范围、切缘情况及转移情况。

在有条件的单位,还应记载免疫组化标记或电镜检查等结果。

举例:子宫多发性平滑肌瘤;胃小弯溃疡型管状腺癌(3cm×3cm×2cm),侵及浆膜层;标本上下切缘未见癌残留;幽门淋巴结4枚,其中1枚有管状腺癌转移,其余3枚呈窦性组织细胞反应性增生(或写作幽门淋巴结1/4见癌转移)。

(2)Ⅱ类诊断即不能完全肯定的或有所保留的诊断一般是由于病变不够典型,性质难定;或虽确定为恶性,但其组织来源难定。

这种报告常在诊断前冠以“考虑为”、“倾向于”及“疑为”。

对临床已有明确诊断,但在病理形态上缺乏特征性病变或仅有与临床诊断不矛盾的非特征性病变时,则在诊断前冠以“符合……”、“不能排出……”。

举例:(喉部)鳞状上皮中-重度不典型增生,考虑(或疑)有局部癌变(腹膜后)恶性肿瘤——肉瘤,倾向于神经源性、(左颧部)皮肤病变,符合红斑性狼疮(3)Ⅲ类诊断即描述性诊断。

镜检病变不特异性、病变不足、取材代表性不够、或原始样品过小或采集过程中挤压严重时,则只能对病变作形态学描述,均需在报告中说明。

举例:(阴道残端)炎性肉芽组织,未见异型细胞。

(右小腿)送检组织部分坏死,边缘见鳞状上皮呈假癌样增生伴大量慢性炎细胞浸润。

(4)Ⅳ类诊断即阴性病理诊断。

用于送检组织过小或人为变形严重时。

举例:送检小片浅表胃粘膜组织,不能诊断。

送检物为血凝块及少量炎性渗出物,无法诊断。

送检小块组织,严重挤压变形,无法诊断。

2、病理诊断的步骤:(1)病理医师进行诊断前,核对申请单和切片核查是否相符。

(2)熟悉临床资料:病理学的检查方法主要是眼观和镜检,并由此获取建立病理诊断的形态学依据。

但这绝不意味着仅仅领先这些依据就能正确地完整地确立患者的诊断。

病理诊断离不开完整、准确的临床资料。

不少疾病要领先临床标准与病理标准即“双标准”才能诊断。

例如,“对于骨肿瘤来说,完整的临床病史和一系列的影象学检查资料,在诊断上可能比一个活检更为重要”。

(Ackeman外科病理学,第8版,第7页)其实,临床资料的重要性绝不限于骨肿瘤的诊断,即使仅以肿瘤而言,从以下的内容里,也可看出“双标准”的重要性。

①年龄a、肿瘤年龄不同的肿瘤常有一个好发年龄段,即瘤年龄。

例如:儿童好发肿瘤有:血管瘤、淋巴管瘤、横纹肌肉瘤、白血病及恶性淋巴瘤(占15岁以下儿童恶性肿瘤的50%);各种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视网膜母细胞瘤、神经母细胞瘤、髓母细胞瘤、肝母细胞瘤、肺母细胞瘤、胰母细胞瘤及嗅母细胞瘤。

中老年人好发肿瘤有:消化道、呼吸道、泌尿生殖道等各系统的癌肿;皮肤的鳞状细胞癌、恶性黑色素瘤及基底细胞癌(小儿几乎没有);恶性纤维组织细胞瘤(几乎不发生在20岁以前),脂肪肉瘤,小淋巴细胞性恶性淋巴瘤及血管免疫母细胞性T细胞淋巴瘤(多见于老年人,很少发生在20岁以前)。

骨肿瘤的好发年龄:Ewing 肉瘤好发于5~19岁;骨肉瘤常见于10~19岁;骨巨细胞瘤常见于20~39岁;软骨肉瘤、脊索瘤常见于30~59岁;多发性骨髓瘤和转移癌绝大多数在40岁以上,而骨Paget病几乎不发生在40岁以前。

b、相同类型的肿瘤在婴幼儿与成人形态表现不一致有些肿瘤发生于婴细胞时,细胞幼稚不成熟,但无真正异型性,不能误诊为恶性。

如婴儿纤维瘤病、婴儿纤维性错构瘤、脂肪母细胞瘤、胎儿性横纹肌瘤、幼年性黑色素瘤等。

c、相同类型的肿瘤在不同的年龄诊断标准及预后不同如血管外皮瘤,婴儿型(≤1岁)为良性,成人型(>1岁)为良性、交界性或恶性。

儿童睾丸或卵巢的未成熟畸胎瘤,临床上为良性可不作恶性对待,预后良好。

但发生在成人却均为恶性,预后较差。

②性别在肿瘤诊断及预后判断上,亦具有一定的价值。

a、鼻咽部血管纤维瘤,几乎均发生于青春期男性,是否可发生于女性尚有争议。

b、腹膜播散性平滑肌瘤病,几乎均发生于女性。

c、相同形态细胞肿瘤在两性的命名不同,如“精原细胞瘤(男)与无性细胞瘤(女)”。

③婚否对涉及妊娠、泌乳及性传播性疾病的诊断,尤应注意婚否,并在写出诊断前作有关的了解,以免误诊及医患纠纷。

④部位对判断肿瘤的类型、病理诊断的标准和预测其生物学行为均有重大意义。

a、不同肿瘤的好发部位常有一定规律性大致有三种情况:有些肿瘤好发于正常即有该组织的部位,如平滑肌瘤、神经母细胞瘤、脊索瘤、副节瘤、生死细胞源性肿瘤、各种上皮性肿瘤;有些肿瘤多见于正常无或很少有该组织的部位,如粘膜相关淋巴组织型恶性淋巴瘤常见于胃、乳腺、甲状腺、肺、睾丸;胚胎性横纹肌肉瘤常见于胆囊、阴囊、阴道、宫颈及腹膜后,而本来富于横纹肌的部位,除头颈部外,四肢反而少见;有些肿瘤几乎只发生在特定的部位,如鼻咽部纤维血管瘤几乎均发生于鼻咽部,浅表纤维瘤病几乎只发生在手掌尺侧、趾部、指节及阴茎,骨巨细胞瘤及软骨母细胞瘤好发于骨骺。

b、相同组织类型的肿瘤在不同的部位良恶性诊断标准不一例如:软骨性肿瘤:发生在四肢长骨、盆骨、胸骨、肋骨及椎骨等大骨处,不轻易诊断为软骨瘤,而发生在手足小骨,不轻易诊断为软骨肉瘤。

平滑肌肿瘤:在不同部位诊断良恶性所依据的核分裂象数的标准不同(见附表),(注:当然还有其他条件,如凝固性坏死、细胞异型性等此处从略)。

附表:不同部位诊断平滑肌肉瘤的核分裂象数软组织肿瘤:因部位之深浅,病理学诊断的原则不一样。

如脂肪组织肿瘤,肉瘤样的组织出现在浅表部位诊断为多形性脂肪瘤,而在深部则诊断为脂肪肉瘤。

纤维组织细胞肿瘤,肉瘤样的组织出现在浅表部位诊断为非典型性纤维黄色瘤(交界性),而在深部则诊断为恶性纤维组织细胞瘤(高度恶性)。

a、完全相同形态的肿瘤因发生部位不同其生物学行为大相径庭。

例如:副节瘤,膈以上生物学行为好,横膈以下生物学行为差,腹腔及腹膜后恶性者多;阑尾类癌比小肠或胃类癌的生物学行为偏好;皮肤圆柱瘤为良性肿瘤,同样形态的肿瘤发生在乳腺者呈低度恶性,发生自唾腺和肺者为中度恶性;朗格汉斯组织细胞增生症发生于内脏者预后常比仅发生于骨者差。

⑤病史及临床症状:临床病史、症状、体征及辅助检查结果对病理诊断的意义更为重要。

有些疾病的病理诊断必须结合临床表现才能作出,有些疾病无病史则不能也不宜由病理医师单独作出病理诊断。

病理学家对没有临床资料的病理标本不应单独作出诊断。

a、与外伤有关的病变骨折骨痂,易误诊为骨肉瘤;术后梭形细胞结节,易误诊为梭形细胞肉瘤。

b、药物治疗后引起病变形态发生医源性变化子宫内膜用药后,形态变化与月经周期不吻合;子宫颈上皮在大量应用孕激素后可出现假恶性变化,易误诊为癌。

c、放疗后肉瘤或恶变放射后肉瘤的诊断除形态学标准外,需具备临床上两个条件:发生肉瘤的部位必须在照射野内;临床上出现肉瘤前有较长无症状潜伏期,至少3~4年,平均10年以上。

d、病史在淋巴结疾病诊断中的作用一般而言,先发热后有淋巴结肿大,时大时小,有疼痛或近期有病毒感染、疫苗注射及过敏史等,对诊断组织细胞坏死性淋巴结炎或弥漫性反应性增生,有很强的提示性。

反之,淋巴结先肿大后有发热伴淋巴结进行性增大及纵隔、腹膜后淋巴结肿大,或肝、脾肿大,对诊断恶性淋巴瘤或白血病具有很高的诊断参考价值。

e、病史在假恶性病变诊断中至关重要,例如:骨化性肌炎:好发于青年四肢肌肉,临床上常有外伤史,病变发展快,短期内可形成较大肿块,但有自限性倾向。

X线检查,虽在近骨膜处有致密的肿块阴影,却与骨干不连。

但其病理组织学图象有时比骨旁骨肉瘤更为恶性,如无临床资料,易误诊为骨旁骨肉假肉瘤性盘膜炎:极易误诊为肉瘤。

在诊断中,以下病史特点比镜下所见更重要:病程短,一般病程为1~2周,绝大多数在3个月内,超过1年者仅占7%左右;生长快;体积小,肿块多数在2~3cm之内;青壮年多见(20~40岁),儿童少见,老人罕见。

f、月经史是诊断妇科疾病必须掌握的资料,它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病理诊断,如孕妊史对防止误诊宫颈微小腺癌几乎是一盏醒目的红灯。

⑥术中所见术中所见对判断某些疾病的生物学行为极为重要。

例如脑膜瘤、胸腺瘤,术中如发现其浸润(常表现为难以分离的粘连),对诊断侵袭性脑膜瘤及恶性胸腺瘤常是重要的佐证。

⑦以往曾做过的病理检查结果及记录对判断肿瘤的演变以及区别复发、转移、多原发癌有极重要的价值。

⑧熟悉临床资料的渠道有:a认真阅读病理检查申请单;b调阅临床病历及影像学资料;c亲自检查病人。

(3)镜检:镜检是病理检查中的至关重要的一步。

病变的组织学、细胞学、特染和免疫组化结果的信息均来自镜检。

病理医师对病变的病理诊断与鉴别诊断的思考也在这一步集中,并最终形成诊断意见。

镜检应当遵循有序、全面、细致的原则,即从低倍(物镜×4→×10)到高倍[物镜×20→×40→×100(油镜,必要时)]的顺序依次进行。

对每张切片也应依序(↑→↓→↑→↓…)观察。

发现有组织污染,应查明原因。

对镜下见到与自己思路不一致的图像,不要任意取舍。

要采取逆向思维进行分析,然后再作结论。

在观察中,应注意选择片内的“正常”组织、细胞、特染物质及免疫组化染色反应作“自身参照”。

切片质量不佳或取材的代表性不全时,应深切、薄切或再取材。

对复杂或疑难病例,如一次阅片难以形成判断,可稍放置并查阅资料后再次阅片。

不要急于匆忙诊断。

(4)形成诊断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a、必须坚持临床资料与病理资料的统一,要始终记住病理学检查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会诊”,是一种临床和病理双方为明确诊断而进行的合作行为。

病理医师应重视临床资料并作为形成诊断的重要依据,慎重作出病理诊断。

对与临床资料不符的诊断应慎之又慎。

对缺乏必需临床资料的病例,不要单方面作出诊断,应与临床取得联系,或调阅病历及影像学资料,必要时,应亲自检查病人。

总之要坚持临床标准与病理标准的“双标准”原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