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身保险发展现状及分析新
我国人身保险市场需求分析

我国人身保险市场需求分析一、市场背景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身体等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形式。
在我国,人身保险市场经历了快速发展的阶段,成为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身保险的需求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提高、风险意识增强等因素密切相关。
本文将对我国人身保险市场的需求进行分析。
二、市场需求分析1.家庭保障需求家庭保障是人身保险市场中一个重要的需求领域。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家庭负担日益沉重,对经济保障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在这种背景下,人们对人身保险产品的需求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
其中,寿险和重大疾病保险被认为是最为关注的产品。
寿险可以为家庭提供经济支持,保证家庭成员的生活和教育等方面的需求。
重大疾病保险则可以帮助家庭应对严重疾病的高额医疗费用,减轻因病致贫的风险。
2.养老保障需求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保障需求在人身保险市场中占据了重要地位。
人们对于退休后生活的质量和经济状况越来越关注,因此养老保险成为了必备的一种保险方式。
尤其是商业养老保险的兴起,为人们提供了更多选择。
人们希望通过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来增加退休后的收入来源,以及应对可能的医疗和长期护理费用。
3.健康保障需求健康保障需求是人身保险市场中的另一个重要需求领域。
随着健康意识的提高,人们对于健康的保护和医疗费用的承担能力越来越重视。
因此,重疾险、医疗保险等产品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追捧。
人们希望通过这些保险产品来降低因意外事故或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保障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
4.教育保障需求教育保障需求主要体现在人们对子女教育的投入上。
随着我国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教育意识的增强,人们对于子女接受更好教育的期望也提高了。
因此,教育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人身保险产品受到了一定的关注。
教育保险可以提供资金支持,保障子女在教育方面的需求。
5.出行保障需求随着我国人民收入的提高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出行保障需求逐渐增加。
人们希望能够通过购买人身保险来减轻因意外事故而带来的经济损失,保障自己在出行过程中的安全。
我国人身保险发展状况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我 国人 身保 险发 展 状 况 及 其影 响 因素 分 析
庞 睿 李 博 刘艳姣
摘 要 :本文从人身保险的保费收入 、保 险密度与保险深度、保险机构数量三个方面来分析人 身保 险的规模 变化 ,再结合人 身保险的 险种结构、市场集中度 资金运用渠道三方面来分析人 身保 险的结构 变化。最后分析 了影响我国人 身保 险规模与结构 变化的主要 因素。 ‘ 关键词 :人 身保 险;保险规模 ;险种结构 1 9 8 2 年我 国人身保险公 司开始重新开办人身保险业务。 自此 ,人身 保险经过多年的时间 ,已经取得较大 的发展。我国人身保险市场始 终保 持着强劲的增长势头 , 一跃成为亚洲前三的保险市场。 人身保 险规模 不断扩大 ( 一)人 身保 险保 费收入不 断增加 。从 2 0 0 1年到 2 0 1 2年人身保 险 原保费收入和总保费收入均呈 现快速增长趋势 。十二年间人 身保 险原保 费 收入从 1 4 2 3 .9 6亿元猛增到 1 0 1 5 7 亿元 ,增长 了5 .1 4 倍 ,而总保费 收入从 2 0 1 9 .3 5亿元增加到 1 5 4 8 7 .9 3 亿元 ,增长 了5 .6 7 倍 。对 比来 看 ,总保费的增长略快于人身保险保费的增长。但是这两者 的增长速度都 有逐渐放缓的趋势,2 0 0 1 年到 2 O O 3年这三年是人身保险原保 费收入的高速 增长阶段,年平均增长速度为 3 7 % ,而从 2 0 O 9年开始到 2 0 1 2年的年平均增 长速度则大幅度降低为5 . 7 %。总保费同样有这样—个放缓增速的趋势,只 是总保费的增速变化明显 比人身保险的要平缓一些。截止到 2 01 2年,人身 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 1 0 1 5 7 亿元 ( 其中包括财产险公司经营的意外险 、 短期健康险原保险保费收入 1 9 8 .9 5 亿元) ,同比增长 4 .4 8 %。 ( 二)保险深度与保 险密度扩 大。2 0 1 2年 ,全 国保 险密度 为 1 1 4 3 . 8 元 。比上年提高 7 9 .4元 ,同 比增长 7 .4 6 %。在保险 密度提 升的 同 时 ,保险深度受保 费收入增速放缓影响略有下降。2 0 1 2 年 ,保险深度为 2 .9 8 %,较上年下降 0 .0 6个百 分点。虽然 我 国保 险业发 展迅速 ,但 我 国保险密度和保 险深度仍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2 0 1 0 年 ,发达 国家保 险市场的保险深度 已达 1 2 %左右 ,保险密 达 2 0 0 0— 3 0 0 0美元。根据保 监会发布的 《 中国保险业发展 “ 十二五”规划纲要》 , 2 0 1 5 年 ,我国保 险深度要争取达到 5 %, 保 险密度达到 2 1 0 0 元 。要达到这一 目标 ,保险 业需要有一个跨越式的发展 。 ( 三) 保险机 构数量猛增 。伴随着保险业 的迅速 发展 ,保险需求 增 多,保险这种金融产品的供给方一保 险公 司也迅速增多 。 2 0 0 1 年我 国共 有保险公 司4 1 家 ( 其 中寿险公 司 2 4家 ) ,而到 了 2 0 1 2年底 增加 到 了 1 3 8 家 ( 其中寿险公 司 6 8 家) 。保 险公 司数量 的增加使我 国保 险的市场 竞争变得更为激烈 ,迫使各家保险公 司不 断完善 内部管理 机制 ,创新产 品研发 ,在客观上促进 了我国人身保险市 场的进一 步发展和优化 。 二 、人身保 险结构发生变化 ( 一 )人 身保险险种结构变化不大。2 o o 1 年—2 0 1 2 年我国寿险保 费 收入 占我国人身保 险收入的 比重在 9 0 %左右 ,健康险保费收入 占我国人 参保费收入的 比重在 7 %左右 ,而人身意外险 的保 费收入所 占的 比例 仅 有3 % ,且这一 比例分配基本稳定 。虽然 ,保 障功能较 强的意外 险 、健 康险保持了 良好的增 长势 头 , 分 别增 长 了 1 3 .3 %和2 4 .6 % ,高于 总 保费增速。但是总体 而言,健康险和人身意外险 占我国人身保险 的比重 依然较低 。寿险 占有我国人身保险 的重要地位 。在未来的人身保 险的发 展 中,我 国人身保险行业的结构调整仍然是必然趋势。 ( 二 )保险公司资金运 用渠道发 生改变。 2 o 1 O年, 《 保险资金运用管 理暂行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放开了保险投资渠道。《 办法》中规定保险资金 可运用于下列形式:银行存款;买卖债券 、 股票、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 证券;投资不动产;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近年来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逐渐 拓宽 ,并且呈现出 “ 此消彼涨” 的态势,即银行存款的 比重大幅下降,由 2 0 0 1 的4 2 %下降至2 01 1 年的 2 7 .5 1 %; 债券投资上升明显 , 从2 0 0 1 年的 7 . %到2 01 0 年的6 2 . 7 5 % ,占 据保险资金最大资产配置工具的地位。总体来 看,我国保险投资相对稳健 , 能够支持我国 保险市场的发展。但随着我国保 险资金的规模进一步扩大 ,以及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 有必要进一步完善 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 ,提高保险资产管理的 监管水平。 ( 三) 市场集中度有所下降。 2 0 0 1 年—2 0 1 2年间我国人身保险 的市 场集 中度呈明显的下降趋势 。中国人寿保 险公司 的市 场份额 由 2 0 0 1 年
保险行业现状分析

保险行业现状分析第一章、行业概况保险业是一种重要的金融服务业,旨在提供财产和人身保险保障。
近年来,保险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并成为我国社会经济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
截至2021年,中国保险行业的规模已经达到8.3万亿元,占到我国金融行业总规模的20%以上,保费收入增长率持续上升。
第二章、市场竞争近年来,众多保险机构参与了我国的保险市场。
其中,寿险公司、财产险公司是保险市场的两大类别。
寿险公司主要提供人身保险服务,并以长期储蓄、退休金等产品为主;财产险公司则主要提供车险、家财险、责任险等物品保险。
总体来看,我国的寿险市场份额高于财产险市场,但两大市场的发展形势均不容乐观。
近年来,市场竞争过于激烈,导致留存情况不佳。
第三章、业务优化为应对市场竞争,保险企业必须进行业务优化。
一方面,它们应该优化保险产品的结构,将产品的特性和风险等级予以明确,并使其具有实质性的保险意义;另一方面,它们还应该优化销售方式,减少高压销售、降低销售成本,增加消费者信任。
第四章、技术创新技术对于保险行业的创新和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技术创新可以加强保险行业的信息化建设、规范业务流程、提高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精确性。
例如,人工智能可以在保险精算上实现高效精准,大数据分析可以为保险行业提供更精准的风险定价,区块链技术可以加强保险交易的透明度和可靠性等等。
第五章、保险行业的未来发展保险行业将逐步走出困境,并在未来继续得到发展。
首先,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人们会对保险需求的多样性开始有更强的关注。
其次,随着投资周期的延长,保险机构将需要通过合理的风险投资和创新,以不断扩大其资本和保险业务的规模。
最后,保险行业将逐渐走上国际化和开放化的道路,通过相互保险、国际合作、营销推广等方式,加强与全球的交流合作,以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总的来说,随着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保险企业需要更加注重业务的结构与规范,加强技术创新,以提高服务水平和提高市场调节能力。
对人身保险的认识及在的发展

对人身保险的认识及在的发展People should have great ideals. October 2, 2021对人身保险的认识及在我国的发展对人身保险的认识做为三大金融支柱行业之一的保险,在中国可以说是蓬勃发展10多年了;老百姓对保险已经不再陌生,越来越多的人也在关注或购买人身保险;据本人对各类人群的接触,人们对保险的认识还是非常肤浅、零散、片面,相当部分甚至是误会、误解;这个现象一方面跟国内对保险常识缺少宣传有关,另一方面跟保险销售环节中部分人无意或有意的误导宣全也有关;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经济的发展和变革日新月异,人身风险、金融秩序的跌宕起伏风险跟我们每个人都如影随形;那么人们在考虑如何获取和拥有财富同时,如何对手中的财富进行保值或增值,在遭遇到各种人身意外灾难时,如何让个人或家庭财务平稳过渡都是摆在人们面前需要思考和规划的现实问题;购买保险就是其中一个首要的理财环节;购买保险就是以相对较少的投入获得较高的人身风险保障;其表现形式就是集众人之财来救助少数遇到灾难的人,所以每个投保人客观上都在有意无意地做善事、尽责任;那个受救助的可能是自己也可能是别人;花钱买风险保障是种科学而积极的理财安排,同时也是种消费风险保障是要花钱的,这点无数人转不过弯来;但并不能因为风险保障的消费本质就拒绝保险,因为你消费一笔小钱的同时就拥有了一份人身保障,那个保障额度往往会数倍于你的保费;目前很多险种除了提供基本人身保障外,还附加了其它理财功能从而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比如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这里要提醒的是,即使购买理财型险种,不管其收益如何、回报怎样,保险公司因为承保和承担赔付风险而扣除的管理费和风险保障费是不可能退回来的;在合适的保额设置和保费缴交以及相对不错的收益回报下,或许感觉不到那些被消费掉的费用,尤其经过一定时间段的投资回报后;理解和认识了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的消费本质,就不太容易被人误导,保险公司提供的风险保障都是要花钱的;其中保障费率目前由保监会统一审核监管;保险的首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是花钱买保障,关注保障高低时,不可太强调收益,更不可避开其风险保障功能来拿它其它金融工具比较收益;毕竟保险的基本功能永远是提供风险保障我说的是基本功能,不是全部;它是种未雨绸缪是未雨绸缪,不是躺在病床上或甚至别的什么地方才想到保险的财务安排,是个人或家庭财富的防火墙,是责任的高度体现,是对家人爱的体现这句话很多地方提到,听似很玄乎,购买人身险,尤其以身故为给付标的的险种的确能体现爱心和彰显责任;保险不能简单地用好与不好来评价,它是人生中的一种实实在在的需要,保险既是理财工具,也是理财环节;就象家里备雨伞、皮袄之类的东西一样,是用来以备不时之需的;上面提到保险是集众人之财来救助少数遇到灾难者;投保目的是为了转移风险或者化解风险转;在遭遇人生灾难或意外时,通过保险公司获得经济补偿,从而不致于自己或家庭原有的生活质量一落千丈,甚至因此令家庭进入万劫不复的尴尬境地;或者不至于使原本捉襟见肘的日子更加雪上加霜;通过保险公司的现金补偿,哪怕是让家庭短时间内平稳过渡也好;买保险是有讲究的,尤其在有限的保费投入情况下;既要选择合适的被保险人,也要选择合适的险种,更要重点保证家庭主要经济责任人的保额;否则,把为数不多的保费投入放到不合适的人选和险种上,就很容易让家庭保障效率低下甚至形同虚设;建议保障安排先大人后小孩;对于成人,收入越高、责任越重者,要优先和重点投保;对于险种,优先保障型,后选投资理财型;如先意外、健康医疗、消费型责任寿险,后投资储蓄理财险;因为人生的不同阶段,会有不同家庭责任和经济状况,自然也就有不同的保障需求和安排;这也就决定人身保障安排的动态性,在量入为出、合适合理的原则上,需适时对个人、家庭保障做调整优化;提醒投保人别把家庭保单长期束之高阁;经常有人出险了竟然想不到自己有相关的保险,或者有些人的两全保险到期了也不知道去领取满期金;买保险越早安排越好;道理很简单,风险的来临没有迟早,遇到了就悔之晚已;早买早拥有保障,人身险的不少险种是有健康状况观察期的,处于观察期的疾病或因病身故是不赔付的;早买核保容易通过,这不难理解;人越年轻,身体状况相对越好;反之年龄越大,健康状况就越差;拿男性来讲,35岁后的健康状况明显相对转差;健康有问题时往往不容易承保,可能会面临拒保、加费或有关保障内容或额度的限制;早买早受益,尤其对于那些理财类、养老类的险种;越早保费越相对便宜,保费费率是参照一个生命表制定的,费率的高低跟年龄的老少是息息相关;同样保障,保费相对便宜,这样也就不容易给自己带来保费压力;一般来讲,可将收入的15%左右用于购买基本保障型保险;其实这个比例也不是绝对的,看各人的收入水平和财务状况及家庭负担、以及理财规划投保既然是理财需要,是个人或家庭的财务安排;自然买保险是自己的事,主观上是给自己做财务安排和规划,做风险防范管理,不是给别人帮忙或凑人情;因此建议投保人尽量积极主动地物色专业的保险代理人也就是一直以来说的保险业务员,参与并配合保险代理人拟订和讨论保险方案;保险也是商品,投保跟到商场购物没什么两样,代理人只是个介绍、促销的角色,不论促销的还是购物的大家是完全平等的;尽量选择可信的专业代理人,选择实力雄厚、服务网点广、信誉好的保险公司;因为一张保单往往要牵涉到几十年,涉及的保费也不是一两元;保险作为三大金融支柱行业之一,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随着人们对保险的认识和理解的不断深入,以及行业竞争的加深和监管水平的提升;保险的功能和服务也会越来越完善,它所涉及的投资领域也越来越纵深;保险作为金融产品,其功能也会越来越多元化;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理财意识及理财能力的增强,保险产品除了提供风险保障的基本功能外,保险的附加理财功能会更加多元化、更加完善和明显.就象手机除了拨出和接入最基本的功能外,它的附加功能已日趋完善而且很多功能变得不可或缺;希望在未来的不久的将来,保险不论作为观念还是作为产品能更加快速而深入地进入中国的千家万户,让更多人或家庭拥有更广泛而实在的保障;我国人身保险发展现状一.我国人身保险发展的现状:1982年,我国人身保险公司重新开办了人身保险业务;自此,人身保险经过多年的时间,已经取得较大的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人身保险保费增长速度快;1982--1996年,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为%,而同期家庭财产保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为%,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为%,货物运盘保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为%,运盘工具及责任保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为%,企业财产保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为%,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增长速度名列各险种之首,高出国内商业保险总保费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个百分点;二人身保险的发展水平低且不稳定;1虽然人身保险保费总额1996年已达到亿,但人均保费仅为元,低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 2人身保险发展很不稳定;3人身保险在保险市场中所占份额仍然偏低,且不稳定;在工业化国家,人身保险在保险市场中所占份额都超过50%,有些国家甚至超过了70%,而且险人身保险的市场份额还在进一步提高;然而在我国,尽管人身保险的市场份额有了很大提高,但即使最高年份也未超过;不仅如此,我国人身保险所占的市场份额很不稳定,1986就增达%,但1996年也只有%,比1985年还低个百分点,1988年其市场份额为%,但在1989—1996年的8个年份中仅有1个年份超过%;4人身保险的承保率低;虽然人身保险已开办了1年多,但投保人身保险的居民还不多,大多数居民都仍未投保任何人身保险;估计人身保险的投保率不会超过20%,这意味着大多数居民不想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得保险金额来保障老年生活或灾后生活;5人身保险的发展在地区间很不平衡;目前的格局是城市地区,经济发达地区人身保险发展较快,保险密度和深度较大,承保率也较高;而在农村地区,经济落后地区,人身保险发展比较缓慢,保险密度和深度很小,承保率也很低;人身保险市场仍然是“东热西冷”三人身保险已达到一定规模;1982年,人身保险费收入只有159万元,1990年增至亿元,1996年则达到亿元;1982年是1996年13510倍;1982—1996年,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年均达到亿元;四人身保险在我国保险行业已占较大份额;1982年我国人身保险保费在国内保险保费收入中所占比重仅为%,而到1996年达到%,上升了个百分点,1982年到1996年,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在国内保险市场所占份额平均为%;五人身保险在养老和居民灾后生活保障中已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通过投保人身保险, 一些居民获得了养老金给付,一些居民获得了残废金给付、死亡给付、医疗保险给付等;人身保险赔付额1982年只有21万元,但到1996年已达到亿元,这意味着有一部分居民的晚年生活或灾后生活得到了完全或部分保障;人身保险的发展业绩是必须予以肯定的;不过我们也不能忽视在人身保险的发展中还存在很多问题;二.制约我国人身保险进一步发展的问题:一人身保险险种结构不太完善合理;我国人身保险业务起步较晚,缺乏精算,在设计险种时虽依据了一定的精算数理基础,但缺乏相关的险种设计经验;人身保险条款的内容和包装均落后于国际水平,产品质量普遍欠佳,没有完全照顾到居民对保险的需求;中国地大物博,人口分布广泛,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地区对人身保险险种需求千差万别;比如,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在购买人身保险时更倾向于选择保障水平较高的、具有较大风险防范能力的险种,而西部内陆一些经济落后地区的居民则更需要物美价廉、立足于基础保险的险种;缺乏多样化、结构合理的险种,势必影响我国人身保险的发展;二保险金额低以及保险责任范围小;目前,我国保险行业普遍存在着保险金额低、责任范围小的问题,尤其突出的是医疗险和意外险;同当今物价水平不相称的保险赔付额使得越来越理性化的消费者觉得,即使投保也不能获得所需的经济保障,况且需要保险的一些项目又被划在了保险责任范围以外;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三人身保险营销环节薄弱;虽然我国从1992年就出现了人身保险的个人代理人,专门负责营销环节;但是,对北京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对人寿、医疗这两类保险“非常了解”的人为零,“比较了解”的人分别占被调查人数的%、%;由此可见,我国人身保险营销环节薄弱;我国居民自古都习惯、偏好以个人储蓄的方式积累生活保障基金,对于保险这种泊来品,要让人们信任并接受它,必须从营销宣传上下大力气;而目前人身保险中的营销员普遍存在缺乏上岗培训、业务素质不高的问题,这样的从业人员在进行产品销售时,往往让人感到不够专业,不被客户所信任,因而顾客也不积极购买人身保险;四人身保险业务开展中存在重城轻农,重东轻西的经营策略问题;目前各保险公司几乎都将人身保险业务发展重点放在大中城市,而对农村地区业务的发展很不重视;我国70%的人口分布在农村,他们又都是享受不到任何社会保障体系的群体,更需要商业性人身保险介入;保险公司重城市、轻农村的经营策略,使人身保险的潜在市场得不到开发利用,极大限制了保险公司业务的发展;另外,由于我国地域经济上存在东富西贫的特点,保险公司在东部沿海地区因保费高而盈利多,在西部内陆地区因保费低而盈利少甚至亏损;由此,引起东、西部人身保险业务发展不平衡,不利于我国人身保险市场的开发与成熟;三.针对上述问题的建议:一大力开发适销对路的新险种,优化险种结构;人身保险发展的生命力,关键在于险种的生命力;保险公司应审时度势,根据居民保险需求的变化与差异,加快开发人身保险新险种的步伐,同时要努力调整优化险种结构,以满足居民的不同需求;针对我国人身保险现状,建议加强以下方面险种的完善和开发:1完善具有储蓄功能的人身保险;我国居民多数认为,如果投保寿险而在保险期内未出险,保费便白交了;但如果到期还本,还能返还较高的利息,居民往往较容易接受,这需要保险资金收益率的支持;2加强对医疗市场的开发;对大多数居民来说,就医看病所需要的开支还是比较高昂的;医疗费用居高不下,居民自然而然会寻求医疗保险作为保障;目前,我国医疗保险开发很不完善,尤其是65岁以上的居民医疗保险,在所有的寿险公司中基本都是一片空白,可尝试小规模探索或试办;3团体寿险应加强有储蓄性质的终身险开发;目前的团体寿险除团体养老保险外,几乎没有终身保险的险种,而人们往往更关心退休以后的保障问题;二适度提高保险金额,拓宽保险责任范围;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以及保险公司经营实力的增强,居民愿意获得的保障水平、保障范围都大为提高和增加,应顺应形势,适度提高保险金额,如灾害性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就应增加;拓宽保险责任范围,特别是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责任范围;。
简易人身保险发展现状及启示

简易人身保险发展现状及启示摘要:简易人身保险是一种新型保险项目,它以低廉的保费为低收入人群提供能够保障基本生产及生活的保险产品,兼有保险和储蓄的双重性质。
但目前我国简易人身保险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存在如政府支持不到位,我国低收入者居住不集中,消费能力和支付水平普遍低,风险意识也较为薄弱,保险产品不能满足低收入者的需求,保险公司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由于国外其他发展中国家在简易人身保险方面要比我国更加完善,所以通过总结国外简易人身保险发展经验并结合我国简易人身保险所存在的问题得出对保险宣传,产品开发力度,完善相关法律等的启示。
关键词:简易人身保险;现状分析;国际经验一、引言简易人身保险是为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一种保险,低收入人群更容易遭受风险,包括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等,而当危机来临时,他们又是更无能为力的群体。
然而,由于低收入人群在经济和生活上的弱势地位,使他们游离在主流保险公司业务和社会保障计划之外,针对亟需风险分摊的低收入群体,市场并没有合适的保险产品。
简易人身保险的出现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途径来解决上述问题,以保障低收入人群不受或者减小特定风险的影响,并且其迅速扩张的规模表现出了极强的生命力和可持续性。
二、我国简易人身保险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2.1我国简易人身保险发展现状简易人身保险在我国的发展并非为零,事实上无论是商业保险公司还是国家政府,甚至非政府组织都早已意识到发展简易人身保险的意义。
简易人身保险的参与对象大多数为农村人口和城镇低收入人员,但是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中低收入人群主要集中在农村。
在2007年初,为进一步推动保险服务的普惠性,保监会对我国中西部 8 省区 432 个行政村开展了农民基本人身风险以及对保险保障需求的调查,随后下发试点方案,鼓励符合试点条件的保险公司,以农村低收入群体为主要目标市场,坚持老百姓“愿意买”、“买得起”、“买得到”和“买得值”的原则,大力发展简易人身保险业务。
我国人身保险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我国人身保险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身体健康和生存为保险标的,以发生意外伤害、疾病、残疾或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保险。
人身保险的发展对于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人身保险发展的现状近年来,我国人身保险市场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寿险保费收入达到3.84万亿元,同比增长9.5%。
其中,个人寿险保费同比增长15.6%,成为人身保险市场增长的主要引擎。
同时,我国人身保险产品的种类也在不断增加和升级,例如长期护理保险、重疾保险、医疗保险等。
这些新型保险产品能够更好地满足人们的保险需求。
人身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然而,在我国人身保险市场的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市场需求与保障水平不匹配。
人身保险市场需求巨大,但保险公司的产品设计和服务水平与市场需求的变化不够及时,导致保障水平滞后。
二是产品信息透明度不高。
人身保险产品的信息披露不够透明,消费者难以全面了解产品条款和保障范围,从而影响了消费者购买保险的积极性和信心。
三是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效率较低。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效率不高,导致资金收益低下,不能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回报和保障。
对策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我国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监管,规范市场。
完善人身保险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市场透明度。
二是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市场需求。
保险公司可以增加新型保险产品的研发投入,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市场需求。
三是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增加保险回报率。
保险公司可以采取多样化、高效化的资金运用方式,提高资金收益,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保障和回报。
综上所述,我国人身保险市场发展前景广阔,但在发展过程中也需要不断地完善和改进。
只有在政府、保险公司、消费者共同发力的情况下,才能够构建更加完善的人身保险市场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全面、优质、高效的保障服务。
中国人身险行业现状及趋势分析

中国人身险行业现状及趋势分析一、人身险行业概况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按照保单约定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在合同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保险事故或达到人身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由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险分类2、销售渠道人身险销售渠道是指人身险产品销售的途径和方式,是连接客户需求和产品及服务供给的桥梁。
我国人身险销售渠道主要分为:1)代理人渠道(即营销员);2)兼业代理(主要是银保渠道);3)专业中介(主要包括专业代理和经纪渠道);4)公司直销渠道。
人身险主要销售渠道分类二、人身险行业发展背景近年来监管部门发布的多项监管政策及指导意见中均强调保险行业及公司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技术改造、优化传统保险业务流,鼓励并要求保险行业向数字化转型。
2022年1月,银保监会发布的《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要“加快数字经济建设,全面推进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旨在通过数字化转型改变过去金融行业同质、低效的痛点,但是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要注意网络、数据安全问题,与国家顶层规划一致,同时要提高自主可控,明确“关键技术自主可控原则,降低外部依赖、避免单一依赖”。
保险行业相关政策相关报告: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4-2030年中国人身险行业发展潜力预测及投资策略研究报告》三、人身险行业现状1、保费收入及结构随着人们对生活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的认识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获得保险保障的重要性,人身险保费收入规模稳步扩张。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数据,截至2022年底,中国人身保险保费收入34245亿元,较上年增加1016亿元,同比增长3.06%。
从细分市场来看,寿险保费收入最大,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71.6%。
2017-2022年中国人身险保费收入及结构2、赔付支出及结构2022年中国人身保险赔付支出为7728亿元,较2021年减少193亿元,同比下降2.44%。
国内外人身保险行业发展状况及对比分析

国内外人身保险行业发展状况及对比分析人身保险是保险业中的重要分支之一,对于个人和家庭来说,人身保险是一项重要的金融工具,可以为他们提供保障和安全感。
目前,国内外的人身保险行业都在不断发展壮大,本文将对国内外人身保险行业的发展状况进行对比分析。
首先,国内人身保险行业的发展状况。
近年来,中国人身保险行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保费收入不断增长,保险产品种类也在不断丰富。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人身保险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此外,我国政府对人身保险行业的监管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更加规范,保险市场的秩序也得到了有效维护。
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人身保险行业在产品创新、服务水平和科技应用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
其次,国外人身保险行业的发展状况。
发达国家的人身保险行业在产品创新、风险管理、科技应用等方面处于领先地位。
保险公司不断推出创新的产品,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服务水平也得到了极大提升。
同时,发达国家的监管体系和法律法规更加完善,保护了投保人的权益,增加了行业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与中国相比,发达国家的人身保险行业更加成熟和稳定。
最后,对国内外人身保险行业的对比分析。
国内人身保险行业在规模和市场潜力上具有优势,但在产品创新、服务水平和监管体系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
国外人身保险行业在技术应用、产品创新和监管体系上处于领先地位,但市场饱和度较高,增长空间有限。
因此,我国人身保险行业需要加大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力度,提高服务水平,加强监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行业的竞争力。
综上所述,国内外人身保险行业都在不断发展壮大,各自具有一定的优势和不足。
我们应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加强创新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促进我国人身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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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身保险发展现状及分析论文摘要:纵观我国人身保险业20多年的发展,我国人身保险市场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一定差距。
与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内在需求相比,我国人身保险市场的发展也显滞后。
作为朝阳行业,我国人身保险业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前所未有的挑战。
本文就我国人身保险业的现状、发展和前景作出分析,以期为我国人身保险市场发展提供有益的建议。
关键词:人身保险保费人身保险营销保险责任范围人身保险业在我国发展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发展速度惊人。
作为朝阳行业,我国保险业处于快速成长期,业务扩张非常快,加上国外保险公司的涌入,行业的繁荣,市场主体的增加,随着人口红利期的到来,投资理财观念的更新,保险业也将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近年以来,我国人身保险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在发展中也还存在不少问题。
这些问题包括人身保险的发展水平低且发展不稳定、在保险市场中所占份额偏低且不稳定、承保率低以及在地区之间的发展不平衡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供给方面的原因,也有需求方面的原因,因此应针对供给和需求两方面的原因采取增加保险经营主体,开放国内保险市场,增加险种,提高保额,拓宽保险责任范围,调整经营战略,改进理赔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以及提高居民的保险倾向等措施来促进我国人身保险的发展。
一.我国人身保险发展的现状:1982年,我国人身保险公司重新开办了人身保险业务。
自此,人身保险经过多年的时间,已经取得较大的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人身保险保费增长速度快。
1982--1996年,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为97.26%,而同期家庭财产保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为82.15%,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为74.85%,货物运盘保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为68.18%,运盘工具及责任保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为63.65%,企业财产保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为21.6%,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增长速度名列各险种之首,高出国内商业保险总保费收入年均增长速度(38.54)58.72个百分点。
(二)人身保险的发展水平低且不稳定。
(1)虽然人身保险保费总额1996年已达到214.8亿,但人均保费仅为7.55元,低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
(2)人身保险发展很不稳定。
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增长速度在各年份之间很不平衡,起伏波动很大。
撇开80年代的情况不论,在90年代,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增长仍很不平衡。
1992年增长速度达47.74%,但1993年却出现了负增长,1994年增长速度高达66.52%,但1995年却降至12.42%,90年代增长率最大落差(增长率最高值减增长率最低值)高达74.95个百分点。
(3)人身保险在保险市场中所占份额仍然偏低,且不稳定。
在工业化国家,人身保险在保险市场中所占份额都超过50%,有些国家甚至超过了70%,而且险人身保险的市场份额还在进一步提高。
然而在我国,尽管人身保险的市场份额有了很大提高,但即使最高年份也未超过。
不仅如此,我国人身保险所占的市场份额很不稳定,1986就增达26.77%,但1996年也只有25.62%,比1985年还低1.15个百分点,1988年其市场份额为36.14%,但在1989—1996年的8个年份中仅有1个年份超过36.14%。
(4)人身保险的承保率低。
虽然人身保险已开办了1年多,但投保人身保险的居民还不多,大多数居民都仍未投保任何人身保险。
估计人身保险的投保率不会超过20%,这意味着大多数居民不想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得保险金额来保障老年生活或灾后生活。
(5)人身保险的发展在地区间很不平衡。
目前的格局是城市地区,经济发达地区人身保险发展较快,保险密度和深度较大,承保率也较高。
而在农村地区,经济落后地区,人身保险发展比较缓慢,保险密度和深度很小,承保率也很低。
人身保险市场仍然是“东热西冷”(三)人身保险已达到一定规模。
1982年,人身保险费收入只有159万元,1990年增至49.0797亿元,1996年则达到21.481亿元。
1982年是1996年13510倍。
1982—1996年,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年均达到61.6781亿元。
(四)人身保险在我国保险行业已占较大份额。
1982年我国人身保险保费在国内保险保费收入中所占比重仅为0.21%,而到1996年达到25.62%,上升了25.41个百分点,1982年到1996年,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在国内保险市场所占份额平均为24.07%。
(五)人身保险在养老和居民灾后生活保障中已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
通过投保人身保险,一些居民获得了养老金给付,一些居民获得了残废金给付、死亡给付、医疗保险给付等。
人身保险赔付额1982年只有21万元,但到1996年已达到101.6682亿元,这意味着有一部分居民的晚年生活或灾后生活得到了完全或部分保障。
人身保险的发展业绩是必须予以肯定的。
不过我们也不能忽视在人身保险的发展中还存在很多问题。
二.制约我国人身保险进一步发展的问题:(一)人身保险险种结构不太完善合理。
我国人身保险业务起步较晚,缺乏精算,在设计险种时虽依据了一定的精算数理基础,但缺乏相关的险种设计经验。
人身保险条款的内容和包装均落后于国际水平,产品质量普遍欠佳,没有完全照顾到居民对保险的需求。
中国地大物博,人口分布广泛,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地区对人身保险险种需求千差万别。
比如,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在购买人身保险时更倾向于选择保障水平较高的、具有较大风险防范能力的险种,而西部内陆一些经济落后地区的居民则更需要物美价廉、立足于基础保险的险种。
缺乏多样化、结构合理的险种,势必影响我国人身保险的发展。
(二)保险金额低以及保险责任范围小。
目前,我国保险行业普遍存在着保险金额低、责任范围小的问题,尤其突出的是医疗险和意外险。
同当今物价水平不相称的保险赔付额使得越来越理性化的消费者觉得,即使投保也不能获得所需的经济保障,况且需要保险的一些项目又被划在了保险责任范围以外。
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我国保险业的发展。
(三)人身保险营销环节薄弱。
虽然我国从1992年就出现了人身保险的个人代理人,专门负责营销环节。
但是,对北京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对人寿、医疗这两类保险“非常了解”的人为零,“比较了解”的人分别占被调查人数的1.3%、3.7%。
由此可见,我国人身保险营销环节薄弱。
我国居民自古都习惯、偏好以个人储蓄的方式积累生活保障基金,对于保险这种泊来品,要让人们信任并接受它,必须从营销宣传上下大力气。
而目前人身保险中的营销员普遍存在缺乏上岗培训、业务素质不高的问题,这样的从业人员在进行产品销售时,往往让人感到不够专业,不被客户所信任,因而顾客也不积极购买人身保险。
(四)人身保险业务开展中存在重城轻农,重东轻西的经营策略问题。
目前各保险公司几乎都将人身保险业务发展重点放在大中城市,而对农村地区业务的发展很不重视。
我国70%的人口分布在农村,他们又都是享受不到任何社会保障体系的群体,更需要商业性人身保险介入。
保险公司重城市、轻农村的经营策略,使人身保险的潜在市场得不到开发利用,极大限制了保险公司业务的发展。
另外,由于我国地域经济上存在东富西贫的特点,保险公司在东部沿海地区因保费高而盈利多,在西部内陆地区因保费低而盈利少甚至亏损。
由此,引起东、西部人身保险业务发展不平衡,不利于我国人身保险市场的开发与成熟。
三.针对上述问题的建议:(一)大力开发适销对路的新险种,优化险种结构。
人身保险发展的生命力,关键在于险种的生命力。
保险公司应审时度势,根据居民保险需求的变化与差异,加快开发人身保险新险种的步伐,同时要努力调整优化险种结构,以满足居民的不同需求。
针对我国人身保险现状,建议加强以下方面险种的完善和开发:(1)完善具有储蓄功能的人身保险。
我国居民多数认为,如果投保寿险而在保险期内未出险,保费便白交了。
但如果到期还本,还能返还较高的利息,居民往往较容易接受,这需要保险资金收益率的支持。
(2)加强对医疗市场的开发。
对大多数居民来说,就医看病所需要的开支还是比较高昂的。
医疗费用居高不下,居民自然而然会寻求医疗保险作为保障。
目前,我国医疗保险开发很不完善,尤其是65岁以上的居民医疗保险,在所有的寿险公司中基本都是一片空白,可尝试小规模探索或试办。
(3)团体寿险应加强有储蓄性质的终身险开发。
目前的团体寿险除团体养老保险外,几乎没有终身保险的险种,而人们往往更关心退休以后的保障问题。
(二)适度提高保险金额,拓宽保险责任范围。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以及保险公司经营实力的增强,居民愿意获得的保障水平、保障范围都大为提高和增加,应顺应形势,适度提高保险金额,如灾害性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就应增加。
拓宽保险责任范围,特别是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责任范围。
(三)重视和加强人身保险营销,加强保险知识的普及和推广,提高居民的保险倾向。
人身保险的需求弹性大,保险营销相当重要。
保险公司应立足于市场分析的基础上,制订、实施多样化的营销策略,建立现代的保险营销制度和营销体系,建立规范的人身保险代理制度和代理体系,提高保险代理人业务素质和文化程度。
将人身保险营销工作深入到居民中去,让居民了解人身保险知识,提高居民的保险倾向。
通过强化人身保险的营销工作,增强其服务功能,使居民切身感受到人身保险是“大树底下好乘凉”。
(四)保险公司应适时调节经营战略。
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积极的财政政策,为国有寿险公司的业务拓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保险公司应抓住机遇积极稳妥地开发农村和西部内陆地区业务。
在对原来的乡镇保险办事处(站)和营业所进行改造与更新的基础上,采取新的营销体制,抢先占领农村市场,赢得先机。
1999年,中国的保险深度中寿险保费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1.02%,位居世界第60位;保险密度中寿险人均保费仅为8.3美元,世界排62位,次于很多发展中国家。
究其原因,都是因为各大寿险公司均忽视了中国农村这一块处女地。
在抓牢东部大中城市客源的同时,涉足广阔的西部及广阔的农村客户,不但是国内人身保险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途径,更是我国人身保险市场完善和发展的必经之路。
(五)进一步增加保险经营主体和开放国内保险市场,提高人身保险市场的竞争性。
要消除和减弱供给方面的制约因素对人身保险发展的限制,最根本的是要增加保险经营主体、提高保险市场的竞争性。
当前,一方面是要增加区域性保险经营主体,另一方面要渐进有序地向国外保险公司开放国内人身保险市场,只要保险经营主体有较大的增加,人身保险市场的竞争性就会提高。
只要人身保险市场具有了高度的竞争性,保险公司就不得不努力开发新险种、提高保险金额、拓宽保险责任范围、提高理赔效率,就不得不去开发农村人身保险市场,加强人身保险营销。
参考文献:[1]《我国人身保险发展的现状制约因素与对策》,曾国安,经济问题,2000年3月[2]《论人身保险中的道德风险》,黄英,重庆交通学院学报(社科版),2004年6月[3]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人身保险的发展》,张效琪,新疆农垦经济,1999年4月[4] 刘冬姣《人身保险》,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