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西安石油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计算机)

西安石油大学计算机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为了做好我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学院成立由院党总支、学工办、教学办负责人和各年级辅导员组成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
组长:蔡建文副组长:李强韩家新成员:马小刚王武习各年级辅导员二、评选条件1、符合《西安石油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评选条件;2、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3、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各项校规校纪,表现良好;5、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
综合成绩绩点不低于2.8,其中一等奖学金综合成绩绩点不低于3.5,二等奖学金综合成绩绩点不低于3.0,三等不低于2.8;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必须参加的活动,身心健康,体育成绩合格;7、学年所修学分数应不少于该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数并且所修每门课程成绩均合格,即均取得学分;8、对于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必须通过CET—4考试;9、遵守校规校纪,未受纪律处分;10、上一学年有不及格课程、休退学的学生、申请免修的学生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选;11、以后勤集团相关部门检查结果为主要依据,上学年宿舍内务两次被评为“差”(含两次)的,宿舍成员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选;12、积极交纳学费,不得无故欠费。
三、奖学金类别及评选范围1、“品学兼优奖学金”以在本专业学习成绩排名评选:(1)一等奖学金按专业人数4%评选,奖金额度为2000元/人;(2)二等奖学金按专业人数6%评选,奖金额度为1000元/人;(3)三等奖学金按专业人数10%评选,奖金额度为500元/人。
2、“学习进步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排名比上一学年度向前跨越名次超过本人所在专业人数的35%的学生,奖金额度500元/人。
3、“科技创新奖学金”奖励在参加国家、省市学科竞赛和大学生其他课外科技创新、发表科技论文、科技创新兴趣小组等方面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奖金额度根据所获奖项情况确定。
石油大学(华东)紫薇郎助学、奖学基金实施细则.

石油大学(华东)“紫薇郎助学、奖学基金”实施细则
为奖励资助优秀及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我校退休干部林世洪,人老心不老,退休不退志,仍心系教育事业,于2003年下半年开始在部分校友中募集资金,并设立“紫薇郎助学奖学基金”。
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基金名称:紫薇郎助学奖学基金。
二、基金金额:首期人民币十四万元。
三、奖励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四、奖励金额:每人每年2000元。
五、奖励名额:每年十人。
六、获奖条件:
1、品学兼优、综合测评名次列前者;
2、同等条件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者。
七、评定方法: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级评议,学院(部)推荐并上报材
料由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审定。
八、校学生工作处负责紫薇郎助学奖学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评选工作。
九、基金委托校财务处管理。
十、本条例从二○○四年九月份起施行。
备注:在唐代,中书省曾称紫薇阁;翰林院遍植紫薇。
因而当时对其侍郎和翰林有“紫薇郎”之雅号。
盛唐在当时世界民族之林中一流强国地位应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参照目标之一。
西安石油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西安石油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精神及较高综合素质的一代新人,建立有效的奖励和激励机制,增强学生的竞争意识,激发与调动学生刻苦钻研、发奋学习的自觉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1、西安石油大学设立有“品学兼优”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两类优秀奖学金。
2、“品学兼优”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奖励范围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4、符合下列条件的在校本、专科学生有资格申请享受“品学兼优”奖学金。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各项校规校纪,表现良好。
同时,按照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要求,每学期大学根据德智体等素质的相关要求对学生进行操行量化测评和考核,操行测评成绩必须合格。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必须参加的活动,身心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
取得学分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2.5,一等奖学金平均绩点不低于3.0。
平均绩点计算公式如下:∑∑⨯=学期所修课程学分所修课程学分所修课程成绩绩点学期平均绩点)((5)学期所修学分数应不少于该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数并且所修每门课程成绩均合格,即均取得学分。
原则上对于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必须通过CET—4考试、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应当通过相应计算机等级考试。
二、单项奖学金1、单项奖学金奖励主要依据学生该学期在学习态度、学科竞赛、科技创造、社会实践、文体比赛、操行表现、精神文明建设及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突出成绩而授予。
单项奖学金的奖励条件为:必须符合“品学兼优”奖学金即本条例第五条第1、2、3、款的条件,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当学期学习刻苦、勤奋,自觉投入,平均周学习时间在58学时以上,学习成绩取得显著进步者,授予“学习进步奖”,奖励金额200元/学期。
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大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营造良好学风、班风,树立典型榜样,激励学生创先争优、比学赶超,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设立的各项学生奖励申请、评选和发放。
第二章奖励项目、等级、比例第三条学校奖励项目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奖学金,“双自标兵”奖学金、科技创新先进个人、科技创新标兵、社会工作先进个人、军训先进个人、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十佳优秀大学生、十大自强之星、优秀寝室、十佳优秀寝室、十佳学习标兵、十大考研标兵、优秀毕业生、毕业生启航奖和优秀实习生。
第四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奖励1600元/年,比例为在校本专科生总数的3%;二等奖每人奖励800元/年,比例为在校本专科生总数的10%;三等奖每人奖励400元/年,比例为在校本专科生总数的20%。
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本专科生。
第五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奖励1600元/年,比例为在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总数的10%;二等奖每人奖励800元/年,比例为在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总数的15%;三等奖每人奖励400元/年,比例为在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总数的25%。
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少数民族预科学生。
第六条十佳学习标兵奖学金名额10人,每人奖励500元/年。
奖励在专业学习或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第七条科技创新标兵名额10个,每个集体或个人奖励500元/年,奖励在各类科技创新竞赛和创业创新中表现优异的集体或学生个人。
第八条社会工作先进个人的比例为参评人数的1%。
第九条优秀学生干部的比例不超过学生干部总数的20%,十佳学生干部在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十佳学生干部名额10人,奖励300元/年,奖励在校学生干部中表现优异的学生。
第十条先进班级的比例为参评班级总数的10%,优良学风班级在先进班级中产生,优良学风班级名额10个,奖励500元/年。
优秀学生奖励规则方案

优秀学生奖励规则方案优秀学生奖励是对学生在学业、品德、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一种肯定和激励方式。
优秀学生奖励旨在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他们继续努力学习,培养良好的品德养成和社会责任感。
一、奖励对象和范围1. 奖励对象:所有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和参与奖学金评选。
2. 奖励范围:奖励内容涵盖学业成绩、品德表现、社会实践、学术竞赛等方面。
二、奖励标准和评价体系1. 学业成绩:以学期成绩为主要参考标准,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的名额设定为全班人数的10%。
2. 品德表现:综合考虑学生的操守、纪律、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评选优秀学生奖。
3. 社会实践: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设置社会实践奖,评选出优秀社会实践学生。
4. 学术竞赛:对于参加学术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奖励内容和奖学金设置1. 学业奖学金:对于学业优秀的学生,设立奖学金,按照学期GPA进行评定,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享受提供的奖学金金额逐级增加。
2. 品德奖学金:对于品德表现优秀的学生,设立奖学金,选取每学期表现突出的一百名学生,享受提供的奖学金金额。
3. 社会实践奖学金:对于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设立奖学金,选择每学期表现突出的一百名学生,享受提供的奖学金金额。
4. 学术竞赛奖学金:对于参加学术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设立奖学金,根据学生在竞赛中的成绩情况,分别设置不同档次的奖学金。
四、申请和评选流程1. 学生自愿参与申请,填写申请表格,详细陈述个人申请理由和申请种类。
2. 学校成立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由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等组成,负责奖学金的评审和评选。
3. 根据申请材料和评选标准进行评审,公平、公正、公开地评选出合格的申请者。
4. 公示评选结果,鼓励学生对评选结果提出建议和意见。
5. 颁发奖学金证书和奖学金金额,表彰优秀学生的成就。
五、奖励的意义和作用1. 激励学生:通过优秀学生奖励,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积极性,促使他们进一步努力学习和提高自己。
西石大学生会发〔2015〕1号

西石大学生会发…2015‟1号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各学院(系)学生会工作考核、评优的通知各学院(系)学生会:依据《西安石油大学学生会对各院(系)学生会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管理规定,经校学生会研究讨论,决定成立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各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开展2014—2015学年各院(系)学生会工作考核评优工作。
依据《考核办法》管理规定,各学院(系)学生会于4月25日前将此次评优工作的申报表、学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自评表(含支撑材料)交至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纸质材料各一份)。
(此页无正文)附件一: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附件二: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优秀学生会申报表附件三: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自评表附件四: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互评表附件五: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优秀学生会干部推荐表附件六:西安石油大学学生会对各院(系)学生会考核办法下载路径:石大主页—石大青年—文件下载西安石油大学学生会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主题词:学生会工作考核评优通知抄送:校领导,团省委学校部,党委各部,各学院(系)党委、党总支。
档校团委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印发打印人:王雪婷校对人:安万里共印25份附件一: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贾丽娜副组长:何国强成员:李刚周毅华梁琦李建伟郭丽君丁亦喆白雨可管义绅张倩文爱国吉颖王泳宋淼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挂靠校学生会办公室。
主任:李睿智副主任:童毓杰黄慧民成员:罗文龙李成超周夏辉韩佳俊杨召刘珍周婧田媛聂春博贠婷婷程晨于志洋李松杜雅楠陈强强贾鹏肖旭附件二: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年度考核优秀学生会院(系)学生会工作申报表附件三: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自评表表1: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自评表(组织建设)6表2: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自评表(思想引领)7表3: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自评表(安全稳定)8表4 :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自评表(成长服务)9表5:西安石油大学2014—2015学年院(系)学生会工作年度考核自评表(加分项与扣分项)注:本表中所列加分项需要提交支撑材料。
资助(2013)6号

资助(2013)6号西安石油大学关于推荐评选2013/2014年度“腾辉助学金”资助人选的通知各院系:根据《西安石油大学“腾辉助学金”实施办法》和学校资助工作安排,现启动2013/2014年度“腾辉助学金”资助人选的推荐、评选工作,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项目介绍该项目名称为“腾辉助学金”,基金起源于我校厂88校友何荣先生的个人捐助,从2006年9月5日起,由何荣先生每年从个人年薪中拿出来10万元,用于资助我校机械工程学院和理学院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这是我校历史上校友个人捐助金额最大的一笔助学金,何荣现任北京重齿齿轮箱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微薄之力,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成为社会有用之才。
自2007年起,我校机械工程学院窦益华教授每年向“腾辉助学金”注入2万元。
从本年度起,根据捐助者意愿和发起院(系)意见,该资助金将在全校范围内评选,扩大资助覆盖面至全校学生。
二、资助范围及名额分配2013/2014年度“腾辉助学金”资助人选的申请、评选范围为我校正式注册的本科生,本学年资助总金额10万元,设立一等助学金每人200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1000元。
根据捐赠者要求及各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情况,各院(系)指标分配如下:三、参评学生需提供如下资料1. 西安石油大学“腾辉助学金”申请审批表;2、西安石油大学“腾辉助学金”受助者承诺书四、相关要求1.各院系要按照《西安石油大学“腾辉助学金”实施办法》及《西安石油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要求和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情况确定受助人选,并将拟推荐名单在本院(系)范围内公示三天,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2.相关评选材料请于10月31日前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经西安石油大学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天后,最终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附:1、西安石油大学“腾辉助学金”实施办法2、西安石油大学“腾辉助学金”申请审批表;3、西安石油大学“腾辉助学金”受助者承诺书学生工作处二〇一三年十月十日。
西安石油大学文件

西安石油大学文件西石大生〔2006〕72号西安石油大学关于表彰2006届优秀毕业生的决定各院(系)及有关单位:在全校教职工辛勤教育和培养下,通过同学们的不懈努力,我校2006届毕业生已经圆满完成学业,即将奔赴工作岗位。
在他们当中涌现出了一批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
在校期间,他们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实践,取得了优异成绩。
毕业之际,他们以正确的择业观、事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到基层去,立志扎根基层,献身事业,展现了当代大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精神风貌。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同学刻苦钻研,勤奋学习,做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学校决定,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凌贵等11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石油工程学院陈丽伟等56名省级优秀毕业生、油气资源学院李文涛等795名校级优秀毕业生予以表彰。
希望广大同学以先进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努力拼搏,立志成才。
希望受表彰的毕业生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锐意进取,在新的岗位上再创佳绩。
附件:1、西安石油大学2006届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名单2、西安石油大学200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附件1:西安石油大学2006届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名单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1人)凌 贵 周丹黎 麻 超 王婷桦 朱桂霞李 波 万 瑞 刘晶晶 阳 琪 陈 柳费甜甜省级优秀毕业生(56人)陈丽伟 王 芳 古道金 刘 军 秦 智姚 黎 张永成 贾怀存 饶威威 向学会高 航 魏文静 代 良 陈 刚 李 震张 鹏 韩 舟 陈雁平 魏兴国 范吉元成晓伟 李瑞建 肖德明 罗 岚 马 强阳 龙 寇 准 刘艳锐邹 亮 邱 磊李菲菲 刘 芹 张向红 张鹏程 周 伟邢 华 闫翠苹 刘俊恩 曹 翠 石 硕饶 星 张庆荣 武娟娟 丁汉丰 王 全邓 薇 甘 慧 牛华一 郭 粟 马 瑶胡雁洋 惠友胜 张本春 童 玲 袁晓洋张丽霞附件2:西安石油大学200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795人) 石油工程学院(66人)杜峰辉张宁波孟婧文海常亮任大明郝锋军郭栋栋鲁团营杜鑫左丞李花花彭旭孙淑芬梁裕如邢迎迎王莉龚兵林于力党晓莉田喜军许微李东蔺美丽吕鑫李胜祝道平高天浩葛伟军敬鹏武张德斌吕游刘生银陆帅贾永红赵宏军李惠成马锐周国瑞孟强刘海鹏成仁杰刘敬李东升蒙晓灵梁大鹏李曼平刘振安宗旺苏国辉孙永涛王检军王雪荔李苗杨金林曾保全王兆政王磊李艳婷齐银陶亮郭永岐罗红科尹祖民肖伟杨慧油气资源学院(10人)李广涛罗敏吴景峰李晓祥卢宏刚石光瑜曾书玲熊良王变阳吴伟涛电子工程学院(94人)邓 宇刘 真颜志胜刘天恩杨 充于 娜叶杭辉孙 翠邱岳烽邱卫卫杨小瑞池 蛟王晓宇陈宏普廖 粉张贻博李 静刘 昆李 岩师 鹏张 磊陈莉莉姚 亮张 洁朱建周王君丽贾凤龙甘志强袁瑜霞谢序晖张向宇常志峰崔萍萍朱 丹黄荔媛朱凯然葛 朋刘桂荣郭鹏飞许新华陈 洁张 平邵应昭成 哲李小彦徐竞赟 夏丽云文立纲张中杰常 征牛步能王新成杜莉莉刘 强曹 炯李红影王 丽高启荣刘爱华沈彦芹季海亮王 杨寸向玲陈 琳李 倩孙雪琼高 举孙伯达高雅娜孟景生李 星何小东王健升陈 峰郭晓亮卢世明张志高史莹莹祖木热提孙伟洁王亚丽冯明丽吴 亮李吉辉杜海军杨飞虎李 红王红梅卓卫周张永飞姚文斌禹大宽赵伟涛宾志湘机械工程学院(47人)罗睿张礼海汪竹生尹党强王潇潇樊海萍于春元刘敏宁李亚军张冠祺王晓艳刘丽娜高艳李美宁徐景才段占立施志雄刘强张凯何永兴王民锋李慧高美蔡彬赵宏亮陈艳吴美超刘世军郭彦闫学民段晓磊齐维红康芳王立存万瑞王许王千李宏智朱雅婷左理天岳艺佳王卫刚郭圣有奥文勇陈永涛于跃韩俊敏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6人)陈华锋王淑霞刘艳艳李 根李 妮曹 宁武丽丽李志虎陈 琛成亚红李艳波刘白胡于连杰李 锋郝瑞辉王成达计算机学院(45人)张 铎吴 伟许文涛楼武文白双莉刘兆星李 佳王 冲 姚胜林刘朝梅肖学斌丁志强许 燕 刘毅清郭 娜曹 峰何 佳余 江 王红娟贺 晶吴礼旭孙承鹏刘光明殷 霓刘小琴李兆彬郑 欣闫敏杰张永欣张彩超刘芳芳楚良海覃晓甜陈 鹏张 硕王 军刘开创薛列娥孙国伟杨思湘霍丁鹏桑国丽杨 娟王少卿王丽娜化学化工学院(37人)魏自云张东海付亚玮冯彩霞吕春霖吕朝凤郭青玉张路春余良永刘正伟周勇於敏菊吴仲刘周娟王静李晓昌吴进广梁飞鸽郭值涛张荣王静唐仁才张晓威汤蕾赵红艳曾林孙欣廖昌建周佩王明彩王海明杨红艳刘宁张舒惠艳妮李虎霞孙耀华理学院(17人)冯利娟唐红南杨兰曹晶许绵张鹏飞宋利鹏郑冀张晓阳赵小强王婷桦伊军锋陈亚宁耿小敏杨姝李磊贾尉经济管理学院(104人)张丽欣曹芳梅王霞沈滦封妮娜朱曼玲陈谦李娜董晓宇韩旭杨行美李进李丽云刘国柱王炳苏高山杉梁娜延恒王佳李海玲李莎莎郭秀娟胡娟杨毅李辉石峻贾珊珊李春杰石彦军马兰花郭宗颖张志强陈坤阴林程晓丽申洁惠水龙王举涛李文涛周斌张 晶张 岩周 敏刘 峰王 颖陈 洁林 洁胡 昊张建兵王晓天张同正郭染丽秦 骥赵 萍白真轮刘 凯刘锦莲李海涛屈 佳季海生陈元彪司 佳孔明明刘兰军陈秀明徐文政秦 娟张 珍陶 娟于永全邵 阳鲍伟杰舒德莲姜广辉冯晓兰高雪艳池 旭冯熠鹏苏 阳康 玉孙 蕊冯春燕李 星许占坤武 茜张君刚冶 莉侯晓宇张 蕾王 东张 瑛唐 毅佀同柱渠圆圆于庆峰陈惠彬孙媛媛张 煜黄 琦郭琳琳吴 晶宋明慧张文燕曹 旭人文学院(70人)蔡 荣夏 专张宏宇董彩玲陈小青傅 翔胡正锐陈 慧吴文娟刘 莹郭 燕刘 扬李林科张小红王小华江海荣杨占凤李 琳王 朋张海瑞刑敬华张志波朱黎丽武士靖曹 亮包斯琴高娃高 红邹 萍杨春艳高 丽李春雨张可嘉左智鹏赵选家惠海娟刘书健张 伟李 娜李 滨嵇银宏徐西东张 旭李 梅盛建达刘朋朋包亚娟郜凌云何燕波薛 璐武立平别静静刘智忠姜 巍颜 妮王大明刘 曼马 良申 玲王卫侠张小霞王 英刘 杰柴 婷孟小丽周宝磊滕鹏飞李 坤孙小鹏王焕霞刘将平继续教育学院(51人)张丽霞王冬霞杨焕敏孙慧王民高敏王花荣陈青王艳峰刘晶晶刘玲侠党海斌杨丽媛郝关清陈晓雪王柯舒何小红蔡丽华张艳华耿明侠甘璐左庆苏志卫张春华张竹艳赵婧曲钊瑜于海辉张蕊魏海江周江燕冯新任凯袁晓洋倪燕方利明王欣赵向宇康华马春雨雷忠斌付嫦媛槐月芝李嘉敏张昊陈莹洁童玲刘娟许佳王茹魏阳外语系(12人)黄景明张文娜张亚辉张 鑫王 维何红霞李艳萍徐恭宝董媛媛蒋 怡齐振东任列艳音乐系(12人)马婧张雪芹尚宇敏刘文婷孙艳辉梁晓凤韩嘉肖蓉高金秀张璇段利霞魏楠楠工商学院(214人)张 璐李文娟魏建朋胡桂兰李超伟郭阿翠马 媛李 娟刘 涛舒 苗轩莉娜王攀伟崔 宁任登峰刘 凯谢 娜高春贤雷 蕾赵二虎赵官福赵海涛吕海娜吴 限崔 金王 东梁 磊史维敏易永利武美霞陈 亮杨 静刘 斌杨亚娟于天亮徐露露袁 兵刘航涛周 林李 静曹 石罗磊磊朱 云权加强朱慧琴朱丽丽贾 蕊张 磊周 鹏田 耘尤 晶折 莹董卫涛张秦辉张 艳乔婷婷李颖朵雷向飞汪丽君蔡 萌贺 斌马鹏飞刘 妍祝得丙焦永刚王晓强黄 柳白仲萍周 莹高德荣冯 萍李常伟潘 虹王 艳李 斌白玲芳葛春红邢志伟王阿妮袁庆锋田 萌郑 华苏 伟姜 涛付荣斌刘景虎张 慧姜孝君崔燕玲张秀成高 勇李秀丽王熠明孙欢欢徐健勇任 盼常 庆别育军王玉娇杨子镜高 原翟 磊李 慧张玉梅付 晨杨 旋翟迎宾李积萍蒋海波马 辉李 荣李 强杜江波徐冬雪张志龙陈金平寇攀登邵忠华卞 婷高 远赵爱华高波波张 菊田姣姣赵建平康宝胜来晟娴鱼 鹏山伟松王小岗索伟驼张卫清刘荣荣李冬英李恒伟任燕斌徐燕玲刘晓娜雷 婷赵振锋郝 静张睿嘉杨 绒王 维候宝宝殷 倩任向红陈雪莲王德刚程 毅郑楠楠徐 婷赵金义刘 锋宋 巍韩海曼李 强樊利嫚 宗博龙张 习杨 锐宋艳平张大伟罗 静刘俊伟张全坤高彩云杨鹏斌贾 嘉常 敏张艳颖王 婷李晓花侯 郁仵 磊连文娟王 晨李素芳刘 朝薛 磊王 舟赵菁菁黄佳颖闫小亮刘霁青闫焕卫薛 燕刘铁选杨红艳杨 源徐先群王 蕾解艳林卫婧超张雯婧冯丽华周 蕾陈聪聪温谱谱张 莉王 微李红燕张 勇曹 斌丁志宏王红旗李 刚马小禁田 扬刘 刚陈晓琳艾绍喜赵春红王 涛高 明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11—主题词:表彰先进决定抄送: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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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教务处 西安石油大学学生资助中心
2012年9月24日
(4)学生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抢险救灾等行为且表现突出者 授予“品德优秀奖”。“品德优秀奖”由院(系)申报,学生工作部 (处)审核发放。奖励金额不低于200元/人;
(5)学生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表现积极并取得显著成绩, 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奖”。该奖项在全校范围内组织评选,每 年评选选50人给予奖励,奖励金额100元/人。
Qi—为学生该学期所修有绩点(合格)的某一课程的绩点数 Wi—为学生该学期所修某一课程的学分数 Ui—为学生该学期按教学计划规定应完成的学分数 Z—学生该学期学习综合成绩绩点 2、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奖学金评审资格: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校纪处分者; (2)所修课程有不及格情况者; (3)操行测评成绩不合格者; 3、西安石油大学还设有国家助学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孙越 崎科技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侯祥麟基金奖学金、长庆石油勘探局奖学 金、长庆油田分公司助学金、塔里木油田奖学金等多项社会(企业)奖 学金,其申请、评审工作按照相关办法及规定进行。
各项学习任务。 (3)本年度内两次获得奖学金。 3.身体好 课外体育锻炼出勤率在80%以上,坚持体育锻炼,年度内《大学生
体育合格标准》达标成绩为良好及以上。 4.“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为学生人数的10%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凡在校、系、党、团、班组织、学生会担任一定职务的干部,均可
参加优秀干部的评选。其条件如下: 1.具备三好学生条件的第“1”条。 2.担任工作半年以上,热情为同学服务,积极做好自己所承担的
西安石油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 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 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精神及较高综合素质的一代新人,建立有效的奖励 和激励机制,增强学生的竞争意识,激发与调动学生刻苦钻研、发奋学 习的自觉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和 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质的相关要求对学生进行操行量化测评和考核,操行测评成绩必须合 格。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必须参加的活动, 身心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 钻研,成绩优良。取得学分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2.5,一等奖学金平均 绩点不低于3.0。平均绩点计算公式如下:
奖学
金 1000
5700 12源自40018 35单项奖学金
按照具体奖项评定程序执行
4、符合下列条件的在校本、专科学生有资格申请享受“品学兼 优”奖学金。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 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各项校规校纪,表现良 好。同时,按照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要求,每学期大学根据德智体等素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1、西安石油大学设立有“品学兼优”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两类优 秀奖学金。
2、“品学兼优”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奖励范围为我校全日制在校 本、专科学生。
3、奖学金奖励标准如下表:
奖项
一等
二等
三等
总计 奖励 比例%
品学 标准 兼优 (元/年)
比例%
标准 (元/年)
比例%
标准 (元/年)
比例%
四、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每学年根据学生在德智体诸多方面的表现进行评选和表彰。对德、 智、体等全面发展、成绩优异、表现突出且操行测评成绩合格的学生可 授予以下称号或奖励:
(1)三好学生;(2)优秀学生干部;(3)优秀毕业生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凡在本学年内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参加“三好学生”的评选。 1.思想品德好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祖国利益,关心国家大事。作 风正派,能够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2)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 讲文明、讲礼貌,举止得体,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团结同学,勤俭节 约。 (3)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并表现突出。所 在宿舍在年度内卫生情况检查中无不及格情况。 (4)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 益和集体利益,积极、主动参加多项集体活动,反对极端个人主义。 2.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牢固,有严谨求实的学习精神。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自觉遵守、维护教学秩序,顺利完成
社会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能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处处起 模范带头作用。
3.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能力较强,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有 突出成绩为同学所公认者。
4.本年度成绩单科成绩无不及格情况。年度内至少获一次奖学 金。
5.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为学生人数的4%。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具备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第“1”、“2”、“3”条。 2.毕业设计成绩不低于良好。 3.就业过程中,听从指导,具备良好的择业心态,以国家利益为 最高。 4.毕业离校时能做到文明离校。 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毕业生人数的15%。 (四)全国及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 集体等按照有关规定推荐评选。
成绩绩点与课程成绩折算表
成绩
学分绩点
100
5.0
90—99
4.0—4.9
80—89
3.0—3.9
70—79
2.0—2.9
60-69
1.0—1.9
(5)学期所修学分数应不少于该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 数并且所修每门课程成绩均合格,即均取得学分。原则上对于二年级以 上(含二年级)学生必须通过CET—4考试、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应 当通过相应计算机等级考试。
二、单项奖学金
1、单项奖学金奖励主要依据学生该学期在学习态度、学科竞赛、 科技创造、社会实践、文体比赛、操行表现、精神文明建设及社会服务 等方面的突出成绩而授予。单项奖学金的奖励条件为:
必须符合“品学兼优”奖学金即本条例第五条第1、2、3、款的条 件,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当学期学习刻苦、勤奋,自觉投入,平均周学习时间在58学 时以上,学习成绩取得显著进步者,授予“学习进步奖”,奖励金额 200元/学期。各院系在当学期申请“品学兼优”奖学金的同时一并报送 学生工作部(处);
(2)学科竞赛奖:有关校外组织的如电子设计、机器人、数学建 模、机构大赛、数学竞赛、英语竞赛等竞赛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奖励。学
校运动会及其它体育比赛由体育系等承办单位组织实施奖励。 (3)学生在社会实践、实习等活动中有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等被
生产单位采用或写出具有一定深度、有创新见解的调查报告,经相关部 门鉴定确认后,授予“社会实践奖”,奖励金额人均50元;(已经有关 部门奖励过的不重复计奖)
(3)各类奖学金经学校学生奖励工作委员会评审同意后,由校计 划财务处统一审核发放;
(4)“品学兼优”类中智育的评审主要依据学生当学期的学习质 量,学生学期综合成绩绩点计算公式:
其中:m—为学生该学期所修的课程数 n—为学生该学期取得规定学分的课程数 Pi—为学生该学期所修有绩点(合格)的某一课程的学分数
(6)学校认定的学生其它奖励事宜参照有关办法执行。
三、奖学金申请及评审工作程序
1、西安石油大学“品学兼优”奖学金施行申请审批制,每学期评 审发放一次。单项奖学金即时审核发放。有关奖学金的申请及评审工作 要求如下:
(1)凡符合上述有关奖励条件的本、专科学生,在新学期开学后 两周内凭上学期成绩书面向所在院(系)申请“品学兼优”奖学金或单 项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