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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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2019年编内人员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根据《****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包党办发[2008]20号、《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包人发[2011]6号及《****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办法》包府办发[2019]57号文件精神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学校人事科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二、聘用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向苦、脏、累、工作责任重、难度大的岗位倾斜的原则。特别是要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在编在岗优先的原则。

(四)逐级聘任。

三、聘用目的

深化内部改革,强化激励机制,增强竞争意识,提高队伍素质,促进质量提高,加速学校建没。

四、聘用岗位设置类别及数量

本次岗位聘任分三大类,具体内容与数量见下表:

五、各类人员聘用的政策规定

(一)本次聘期为三年(2019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

(二)根据市人社局要求,各层级(高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原则上应有10%为高职低聘,即专业技术资格与专业技术职位实行评聘分开,可以评聘也可以高职低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各层级高一等级岗位:

1.违背师德规范、其言行造成不良影响者;

2.教学事故责任者;

3.任现职以来受到行政处分者;

4.本年度病假连续超过六个月,事假连续超过三个月,病事假累计超过六个月者。

六、各类人员聘用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二)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等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用计算机考试合格。工勤技能人员应具备相应级别技术等级证书。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六)包头市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七)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数。

(八)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一线教师优先聘任。

七、各类人员的聘用办法

(一)管理岗位(47个)

管理岗位是指承担领导职责或从事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分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六个等级,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五至十级职责岗位。

1.任职条件:

(1)五级职员(正处)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副处)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六级职员(副处)岗位须在七级职员(正科)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八级职员(正科、副科)岗位须在八、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4)九、十级职员(办事员)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八级以上职员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聘任办法:

(1)学校领导岗位(五、六级职员)的聘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经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组织考核聘任。

(2)中层干部岗位(七、八级职员)及其它管理人员(九、十级职员)的聘用,在编办核准的内设机构职数内,按照岗位职责、工作表现、综合考核聘用。

(3)管理人员初次应聘岗位要在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基础上,通过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工勤技能岗位(16个)

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后勤保障以及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1.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低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低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3)五级岗位,须见习实用期满,通过初级技术等级考评。

(三)专业技术岗位(168个)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十三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七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为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三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三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1.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岗位。

(1)专业技术主体岗位是指具有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资格的专兼职教师。

(2)高、中、初级层级内各等级岗位聘用,需符合聘用的基本条件及规定。

2.聘用办法:

(1)主体岗位人员:主要以资历、工作量、其他兼任工作、荣誉、年度考核结果等次、民主测评等为考核量化因素(见附表一),聘用工作办公室根据本人提供及相关职能科室的鉴定,按照量化考核标准,进行量化考核,并根据包头市人社局核准的岗位总量及各层级数量、职数确定人员的聘用层级、等级。

(2)工勤技能岗位人员:主要以工龄、学历、任职年限、

取得资格年限、年度考核等次、荣誉等为考核量化因素(见附表二),学校聘用工作办公室根据本人提供的量化考核表进行分类排队审核,并根据包头市人社局核准的职数,分类进行聘任。

(四)兼职岗人员聘用

兼职岗是指既有管理职责又具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的岗位。管理人员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原则上只能竞聘兼职岗。在兼职岗聘用人员时,工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由个人与单位协商,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中选择确定主要任职岗位。兼职岗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依据主要任职岗位确定,在一个聘期内不得随意变更,其退休前五年的主要任职岗位为计算退休费的依据。

(五)过渡岗人员聘用

过渡岗为一次性岗位,不计入单位的岗位设置职数内。在符合《包头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受聘人员调出、退休或解聘、辞退后即予以核销。“凡任原职务满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符合订立聘用至退休合同条件的人员”,在本次竞聘上岗中因岗位职数限制未被聘用到原岗位的,原岗位可以设为过渡岗,过渡岗享受工资待遇参见包头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包人发(2008)184号]文件规定。

本次聘岗符合进入过渡岗的两个条件:

1.年龄条件:

(1)55周岁退休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需是1969年6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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