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半成品进场检验及管理规定完整版
(完整版)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检验制度

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检验制度一、为保证产品质量,规范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检验工作,规范承包人和监理人产品质量检验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范围:水泥、粉煤灰、水、砂石骨料、外加剂、钢筋、聚苯乙烯闭孔泡沫板、复合土工膜、保温板、橡胶止水带,聚硫密封胶等原材料检验;混凝土、砂浆、泥浆等半成品和成品检验。
三、承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建立、完善试验室或委托由资格的试验室,试验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仪器设备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合格,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认证。
试验室须经监理认可后方能投入运行。
四、承包人按合同规定采购材料,在材料进场前24小时通知试验监理工程师。
对进场材料承包人须提交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书、技术标准、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供监理审查。
五、进场材料有关证明和资料经试验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承包人按合同(或现行规范)规定的数量、试验方法、规定和技术标准对原材料、半成品或构件在监理人见证下进行取样检验。
六、对承包人无法承担的某些特殊检测项目,承包人可委托社会上具有相应资格并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验,但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七、承包人应无偿地为监理人员抽查试验提供条件和方便,并保证监理人员可以不受阻碍地进出试验室。
八、承包人须按试验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重新检验,并且监理人员可免费使用承包人试验室的设施和材料重新检验。
必要时监理人员也可委托第三方重新检验,重新检验结果与合同不符,则重新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九、由于某种原因无法提供合同文件规定的材料,承包人计划使用代用材料时,应提前14天提出使用代用材料申请,报监理部批准。
采用代用材料必须有代用材料的材质技术指标和试验报告。
十、承包人应对提供的材料负全部责任。
一旦发现在本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合同责任。
十一、承包人未能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和办理质量合格认证,造成工程项目施工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
原材料半成品进场检验及管理制度

原材料半成品进场检验及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证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避免因原材料半成品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制定本进场检验及管理制度。
将有关检验、管理规程规范化,对进场原材料半成品的涵盖性、有效性、量化性以及全面性进行管理,做好原材料半成品的保障工作。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公司原材料半成品的采购、进货、检验、质量判定、检验结果分析及相关纪录管理等。
三、检验管理职责1.材料采购部门(1)负责采购工作,并负责选择供应商,并签订货物买卖合同;(2)应向供应商提供准确的生产要求、工艺参数和质量标准等中文要求,供应商应向其提交产品质量控制计划、质量保证书、检验报告等相关文件。
2.检验人员(1)负责按照合同规定和公司标准要求进行验收测试;(2)负责对原材料半成品的规格、材料、外观、纯度、颜色、含水率、结构形态等相关项目进行质量检验;(3)根据检测结果,确认并发布检验结果,做好检验记录与文件相关质量文件。
3.检验结果确认(1)检验结果的确认依据检验人员的检测结果。
(2)如供应商因原材料质量而要求讨论更改检验结果,责令供应商提供改进措施与改进结果,并重新进行检测,保证材料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4.检验记录管理(1)检验记录应保存两年。
(2)检验记录包括:样品编号、检验人员、样品规格、检验日期、检验结论及其它有关事项。
四、进场检验标准1.产品质量标准以及公司标准;2.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相关法规标准;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书;4.从前一批次得出的经验及数据。
五、检验流程1.进货验收:由负责验收的人员进行检验,记录检验结果并进行质量判定。
2.质量判定:将检验结果与标准进行比较判断,在判定质量等级后,进行下一步处理。
如果退货,则应根据合同及有关规定通知供应商。
3.货品分类:将半成品分为不合格品、合格品、良品、优品四个等级。
4.记录管理:按规定纪录验收过程和结果,以备日后查询和分析。
六、检验设备检验设备应符合行业及标准要求,应经过检定并定期校准。
原材料、半成品进场检验及管理制度

材料、半成品进场检验及管理制度为保障工程所用主要材料满足技术标准要求,严格控制不合格材料、半成品进场,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材料进场检验管理控制程序1、主要材料包括:水泥、中粗砂、碎石、混凝土外加剂、矿物外掺料、土壤改良剂、建筑钢材、锚具、土工合成材料、砌体材料、防水装饰材料、工程用水和路基填料等。
2、主要材料进场前,由各分部提出当月主要材料申请计划,经经理部审核后下达当月主要材料供应计划,材料厂根据材料供应计划同各分部物资主管沟通后,安排每天进场的主要材料数量,并提前12小时告诉各分部物资人员进场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各分部物资人员应立即通知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材料的大约进场时间,做好现场取样准备.3、主要材料进场后,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应提前12小时通知驻地监理,约定具体的取样时间,由驻地监理见证,现场试验人员和材料厂共同取样。
4、进场主要材料由项目经理部材料厂统一办理委托试验手续:填写试验委托单一式两份,材料厂、试验室各一份,并逐笔、逐项填写物资送检台帐(附表2)。
材料厂委托试验时应提供相应材料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的复印件两份或三份并加盖材料厂的材质证明专用章,写明本次代表数量,各分部物资、中心试验室各一份,注明该材料技证编号、做好技证签收登记薄。
具体作业流程如下: 材料厂确定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材料厂通知分部物资(试验)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分部试验通知驻地监理见证取样、试验,审批监理见证,材料厂、分部试验共同取样材料厂向中心试验室办理委托试验手续中心试验室负责原材料进场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分部填写材料报验单监理审批后投入使用5、中心试验室在受理材料厂的委托试验后须在规范要求的试验时间再加1个工作日之内出具正式的试验报告.1)如检测结果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中心试验室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重新进行复检或委外检测,第二次检测结果仍不合格时,中心试验室须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通知材料厂及时到现场处理或直接将该不合格材料清理出场。
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5篇)

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一)对用于工程的各种原材料(水泥、钢筋、管线、导线、防水材料等)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场,进场要严格按市质检站的要求及相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分批取样,进行有见证送检。
对施工单位有自检资格的材料,要按比例进行抽检(送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所有材料的检验合格证均需监理工程师验证,否则一律不准用于工程,主要材料以及用于重要工程或关键部位的材料还需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对装饰材料、卫生洁具和电气材料要按业主及监理认可的样板对板检查验收,同时必须出具出厂合格证。
(三)对于大型设备的验收,要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必须具备出厂证书,检查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和标准,在有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验收,满足合同要求后,方可进行安装。
(四)工程中使用进口建筑材料应进行全部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专门定货的进口设备、材料应会同商检局进行检验,并取得商检证书。
(五)不合格的原材料和半成品、不允许进入现场,如已进入现场的,根据情况必须限期或立即退出施工现场。
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2)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检查和验收制度是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下面是一般的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原材料检查、验收制度:1. 对原材料的准备工作,包括确认货物数量、质量和规格是否符合要求;2. 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原材料是否有污染、变质、受损等情况;3. 进行理化指标检验,例如颜色、纯度、含水量、PH值等;4. 检查原材料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例如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是否有合格证明和原产地证明;5. 对原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和实验室分析,以确保其质量和符合产品要求;6. 原材料的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
成品和半成品检查、验收制度:1. 进行产品外观检查,检查产品是否完整、无污染、无损伤等;2. 进行产品尺寸、重量等量化指标的检验,检查产品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3. 进行功能性能测试,检查产品是否正常运行、满足产品要求;4. 检查产品的安全性能,例如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等;5. 进行产品的质量控制和抽样检验,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6. 成品和半成品的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
半成品入库管理制度

半产品入库管理制度1. 前言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的半产品入库管理流程,保证半产品入库过程的顺利进行,确保半产品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准确性。
2.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部涉及半产品入库的部门和员工。
3. 定义•半产品:指在生产过程中经过肯定工序加工之后未经最终加工产品的物料。
•入库:指将半产品装运到仓库或存放区域,并进行登记管理的过程。
4. 流程4.1 半产品接收1.收到半产品时,接收人员应核实送货单上的信息,确保半产品的种类、规格和数量与送货单全都。
2.如有疑问或异常情况,应及时与供应商或相关部门联系,协商解决。
4.2 半产品入库登记1.接收人员应将半产品送货单、货物标识等与半产品相关的资料整理妥当,并填写入库登记表。
2.入库登记表中应包含以下信息:半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生产日期、供应商、接收日期、仓库位置等。
3.入库登记表应由接收人员签字确认,并交由仓库管理人员保管。
4.3 半产品检验1.仓库管理人员应对半产品进行外观和质量检验。
2.外观检验包含:检查半产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或污染。
3.质量检验包含:检测半产品的物理性质或化学成分是否符合要求。
4.若发现半产品有质量问题或不符合要求,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4 半产品调配和存储1.仓库管理人员应依据生产计划和需求,将合格的半产品调配至相应的生产线或存放区域。
2.半产品应依照规定的储存条件进行存储,确保其安全和质量。
3.存放区域应清洁整齐,有清楚的标识和编码,便于查找和管理。
4.5 质量跟踪和追溯1.仓库管理人员应建立半产品质量跟踪和追溯体系,确保半产品的质量可追溯。
2.质量跟踪和追溯应包含半产品的批次号、生产日期、供应商等相关信息。
3.如发生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应及时调查,并追溯到相关半产品的生产和入库信息。
4.6 盘点和库存管理1.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半产品盘点,并与系统库存数据进行对比,确保准确性。
半成品材料管理制度

半成品材料管理制度一、为了规范半成品材料的管理,科学合理地利用资源,减少浪费,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半成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加工后的半成品、半成品加工后的成品等。
2. 管理对象包括所有相关生产人员、仓库管理员、质检员等。
三、管理流程1. 采购(1)制定采购计划,根据生产需求确定所需半成品材料种类、数量和质量标准。
(2)寻找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询价比较,并进行谈判,确定采购价格和交货期限。
(3)签订采购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半成品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交货地点、时间等内容。
(4)验收采购的半成品材料,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及时退货或予以处理。
2. 入库管理(1)半成品材料入库前, 应当由仓库管理员进行检查验收, 确认半成品材料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标准等。
(2)在入库记录中详细登记半成品材料的信息,包括货号、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等。
(3)按照不同种类、不同规格的半成品材料进行分类存放,并定期进行清点和盘点,确保库存数量准确。
3. 领料使用(1)生产人员在领取半成品材料时,应按照领料单上的信息领取相应的材料,不得超量领取或错领。
(2)在使用半成品材料时,应当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进行操作,保证产品质量。
(3)领料后应及时更新库存信息,准确反映半成品材料的使用情况。
4. 质量控制(1)对于入库的半成品材料,应当进行质量抽检,确保材料符合质量标准。
(2)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对半成品材料的质量控制,及时发现并处理质量问题。
(3)在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应对相关半成品材料进行追溯,找出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5. 报废处理(1)对于质量不合格或过期的半成品材料,应当及时予以淘汰,不得继续使用。
(2)对于报废的半成品材料,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确保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6. 结算管理(1)对于采购的半成品材料,应当认真核对发票和实际交付的材料信息,确保结算准确无误。
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量管理制度----06

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量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使用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及其在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均能经过检验和试验,且对其状态加以标识,防止误用不合格的材料及半成品,严格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国家有关法规和合同要求。
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2.检测范围及标识工程所用的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有产品合作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要求。
项目材料员负责对工地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进行分类、堆放、隔离、标识,并对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标识,要和取样员会同监理见证员对需见证取样的材料,按规定要求,现场见证取样100%,见证送样送检30%以上。
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原材料、半成品进场,材料员应挂写有“待检”字样的标识牌。
并送至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取回检验报告,交内业资料员保存。
原材料、半成品已经检验和试验,但尚待判定的,材料员应挂有“待判定”字样的标识牌。
进场原材料、半成品,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员应写“合格”字样的标识牌。
进场原材料、半成品,经检验不合格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处置,并在货物上挂有“不合格”字样的标识牌。
经检验试验的原材料、半成品,不符合其等级要求而降级使用的,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在试验报告单上标识降级状态,材料员在实物上注明所降等级。
3.施工现场水泥的贮运、使用的要求及注意事项3.1水泥在贮运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标号和品种的水泥应分别贮运,不得混杂。
3.2 应按批对进场水泥进行送检,散装水泥以同一次进场、同一编号不超过500t 为一批,随机取样必须在散装车上,以一辆次为一个取样点,每点取样不得少于1kg,累积留样不得少于12kg,袋装水泥以同厂家、同标号、同品种、同编号的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且应取样员送检或其陪同下送检,并及时取回试验报告。
3.3对存放超过3个月,还没有来得及复检,应有标识,防止误用。
工程项目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工程项目中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进场检验以及储存管理过程。
通过严格的检验和有效的储存管理,确保工程项目使用的材料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并能保持良好的储存状态,以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
二、术语定义•原材料:用于生产制造成品或半成品的未经过加工的物质。
•成品:制成或加工完成的最终产品。
•半成品:生产制造过程中尚未完成的产品。
三、进场检验管理3.1 进场检验的目的和原则进场检验是对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在进场时进行质量评估和验证的过程。
其目的是确保所收货物的质量符合相关技术要求,以防止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造成不良影响。
检验原则包括但不限于: - 全面性原则:对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关键性能和质量指标进行全面检测。
- 抽样原则:根据统计学原理,在合理的样本数量下,对货物进行抽样检验。
- 有效性原则:检验方法应科学、可靠、准确,能够有效鉴别不合格品。
3.2 进场检验程序进场检验程序包括以下环节: 1. 登记验收:对进场的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记录供应商、数量、批号等信息。
2. 抽样检验:根据相关标准和采购要求,对登记验收的货物进行抽样检验。
3. 检验记录:详细记录检验结果,并签字确认。
4. 判定与处理:根据检验结果进行判定,合格品直接进行储存管理,不合格品按照退货或返工处理。
3.3 进场检验依据和方法进场检验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 国家或行业标准:根据工程项目所属行业及相关要求制定的标准。
- 技术规范:工程项目的技术规范要求。
进场检验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 外观检查:对货物的外观、形状、尺寸等进行检查。
- 力学性能检测:对货物的强度、硬度、耐磨性等进行检测。
- 化学成分分析:对货物中的化学成分进行分析。
- 功能性能测试:对货物的功能性能进行测试。
四、储存管理4.1 储存环境要求工程项目中的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应储存于符合要求的环境中,以保证其质量不受环境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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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半成品进场检验及管理规定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材料、半成品进场检验及管理制度为保障工程所用主要材料满足技术标准要求,严格控制不合格材料、半成品进场,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材料进场检验管理控制程序1、主要材料包括:水泥、中粗砂、碎石、混凝土外加剂、矿物外掺料、土壤改良剂、建筑钢材、锚具、土工合成材料、砌体材料、防水装饰材料、工程用水和路基填料等。
2、主要材料进场前,由各分部提出当月主要材料申请计划,经经理部审核后下达当月主要材料供应计划,材料厂根据材料供应计划同各分部物资主管沟通后,安排每天进场的主要材料数量,并提前12小时告诉各分部物资人员进场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各分部物资人员应立即通知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材料的大约进场时间,做好现场取样准备。
3、主要材料进场后,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应提前12小时通知驻地监理,约定具体的取样时间,由驻地监理见证,现场试验人员和材料厂共同取样。
4、进场主要材料由项目经理部材料厂统一办理委托试验手续:填写试验委托单一式两份,材料厂、试验室各一份,并逐笔、逐项填写物资送检台帐(附表2)。
材料厂委托试验时应提供相应材料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的复印件两份或三份并加盖材料厂的材质证明专用章,写明本次代表数量,各分部物资、中心试验室各一份,注明该材料技证编号、做好技证签收登记薄。
具体作业流程如下:材料厂确定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材料厂通知分部物资(试验)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分部试验通知驻地监理见证取样、试验,审批监理见证,材料厂、分部试验共同取样材料厂向中心试验室办理委托试验手续中心试验室负责原材料进场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分部填写材料报验单监理审批后投入使用5、中心试验室在受理材料厂的委托试验后须在规范要求的试验时间再加1个工作日之内出具正式的试验报告。
1)如检测结果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中心试验室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重新进行复检或委外检测,第二次检测结果仍不合格时,中心试验室须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通知材料厂及时到现场处理或直接将该不合格材料清理出场。
2)原材料检验合格后,中心试验室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应材料复检报告四份,中心试验室、材料厂、各分部现场试验室、驻地监理各一份。
材料厂应将复检报告复印后,交各分部物资部一份。
6、各分部应根据材料厂提供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中心试验室的复检报告负责向驻地监理填报进场材料报验单。
二、机械设备进场检验程序机械设备进场后(含购置和租赁设备),各分部机械工程师要对机械设备进行验证,并填写《机械设备验证表》。
经检验后达到一、二类技术状况的机械设备方为合格。
自检合格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由各分部机械工程师配合工程部分批次统一填报《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
《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使用后,分部工程部应及时反馈到分部机械工程师,由机械工程师对机械设备进行技术状况挂牌标识,特种设备还要有验收合格证挂牌标识。
完成以上检验工序的机械设备才能投入使用。
三、试验与检验标准试验由项目经理部中心试验室在驻地监理的见证下按照国家、铁路行业标准规范及客专线技术标准、验收标准等进行;试验室无法试验的物资,经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及驻地监理的同意后,委托外部具有资格的检验试验机构进行。
业主提出要求时按照业主要求进行检验,并在采购合同/协议中规定。
按规定需要经过试验的物资未经试验验证、或试验结果尚未知晓、以及试验后为不合格的,严禁发放和投入使用。
1、钢材的检验:钢筋进场时,材料厂必须按批委托项目经理部中心实验室做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试验,其中热轧光圆钢筋必须符合GB13013要求,热轧带肋钢筋必须符合GB1499要求,同时要满足本工程项目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以同牌号、同炉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60吨为一批,不足一批也按一批计。
2、水泥的检验:(散装)水泥进场时,各分部必须按批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验收,并委托项目经理部中心实验室对其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进行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GB175-1999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00吨为一检验批次,袋装水泥每200吨为一检验批次,当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
3、砂石料的检验:粗、细骨料都应按批进行检验,其中每批随机抽样检查不应少于四次,发现不合格时应立即通知现场收料人员停止收料。
细骨料颗粒级配、细度模数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粗骨料颗粒级配、压碎指标值、针片状颗粒含量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二者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粗、细骨料每400方或600吨为一检验批次,不足400方或600吨也按一批计。
4、外加剂的检验:必须按批对减水率、坍落度、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进行检验,其质量标准除符合GB8076和GB50119等现行国家标准和其他环境保护的规定外,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
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外加剂,每50吨为一批,不足5 0吨时,也按一批计。
5、粉煤灰和矿碴粉应按批对细度、含水率、需水量比、抗压强度比进行检验,粉煤灰质量应符合GB1596、矿碴粉质量应符合GB/T18046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
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且连续进场的矿物掺和料,每120吨为一批,不足120吨时,也按一批计。
四、进场原材料检测的措施和办法1、钢材的检测:检验数量,以同牌号、同炉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次进货均需要进行检验。
不足60吨也按一批计,超过60吨则应该按照另一批计,材料厂需重新办理委托试验手续,试验室需重新进行复检试验。
2、水泥的检测:检验数量,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00吨为一检验批次。
材料厂每次进货前应该事先书面同水泥生产厂家协商尽量保证同一批号的水泥送达指定的搅拌站使用,第一次进400吨左右(搅拌站有四个100吨的水泥罐),待2个水泥罐里的水泥全部用完后,以后每次进200吨左右;进货时应该提前3天,确保该批水泥3天后检验合格正常投入使用。
不足500吨时,也按一批计。
3、砂石料的检测: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粗、细骨料每400方或600吨为一检验批次。
将现有的各砂石料料仓一分为二,划分为已检区和待检区分别存放标识,待待检区的砂石料检验合格后再存放到已检区使用,不足400方或600吨也按一批计。
4、外加剂的检测: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的外加剂每次进货时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厂应该立即清除出场。
5、矿物掺合料的检测: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且连续进场的矿物掺和料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入罐,否则材料厂应该立即清除出场,不足120吨时,也按一批计。
五、原材料储存和管理1、混凝土原材料进厂(场)后,各分部应对原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质量证明书等进行验收核查,试验室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取样和复检。
经检验合格后的原材料方可使用。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材料厂应按有关规定清除出厂(场)。
2、混凝土原材料进厂(场)后,各分部应按材料类别建立“原材料管理台帐”(附表3),台帐内容包括进货日期、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证明书”编号、“复试检验报告”编号及检验结果等。
“原材料管理台帐”应填写正确、真实、项目齐全,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3、混凝土用的水泥、矿物掺合料等各分部应该采用散料仓分别存储。
储存散装水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降低水泥的温度或防止水泥升温。
4、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各分部应按要求分级采购、分级运输、分级存放、分级计量。
5、不同混凝土原材料各分部应该有固定的堆放地点和明确的标识,标明材料的名称、品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进场日期。
原材料堆放时应该分界标识,以免误用。
骨料堆放场应事先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
六、进场物资的标识1、进场物资标识的范围:水泥、钢材、外加剂、混凝土构件、砂、碎石、石灰、半成品和成品。
2、进场物资标识的方法对进场入库物资依据验证结果,采用标牌或记录形式进行标识,其内容:物资名称、规格、产地、进货时间、进货数量、检验结果:即检验状态标识、检验人和日期、产品编号。
3、检验状态标识(1)检验状态标识的内容:进场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需进行下列确认:a)已检验和试验且合格的,在标识中注明“合格”b)已检验和试验属不合格的,在标识中注明“不合格”c)已检验和试验尚未出结果的,在标识中注明“待确定”d)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在标识中注明“未检”(2)检验状态标识的规定:物资进场后,按照物资验收规范要求,需要进行复试的物资,由材料厂负责联系进行复试,将复试结果交各分部物资部,由各分部物资部管库人员进行标识并记录。
4、各类进场物资标识应根据性能、状态,按类别做出统一设计和规定,并由材料厂/各分部的物资部门实施。
管库人员应按照局程序文件规定对物资进行标识。
规定检验和标识的物资,而未经检验和标识的,不得发放和投入使用,且必须重新检验和标识。
5、各分部对现场标识要有专人负责维护,物资负责人应督促检查,确保标识的准确、有序、完好。
七、产品的可追溯性1、可追溯性的依据是物资台帐。
2、可追溯性要求是按照程序文件规定和合同有特定要求进行追溯。
3、可追溯性物资范围:水泥、钢材、外加剂、混凝土构件、对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其它物资。
4、可追溯性的实施。
规定需要追溯的物资在使用前,由各分部物资部/材料厂填写物资台帐/物资追溯表。
内容包括:物资名称、规格、产地、进货时间和进货单号、进货数量、批号、检验复试报告编号、检验人、日期、检验机构;发料日期、发料单号、发料工程(部位)名称。
八、紧急放行1.紧急放行的物资必须是能够可追回。
2.因施工急需来不及试验的物资,应由各分部提出物资紧急放行申请,经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发放。
对紧急放行的物资应作好明显的标识和记录。
3.紧急放行的物资仍需按规定进行试验,凡经试验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通知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依据标识和记录予以追回。
4.本项目所有主要材料不实行紧急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