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检验内容及方法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1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检测工作。
2 根据标准GB 50339-20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3 通常规定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用于对智能建筑内各类机电设备进行监测、操纵及自动化管理,达到安全、可靠、节能与集中管理的目的。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监控范围为空调与通风系统、变配电系统、公共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热源与热交换系统、冷冻与冷却水系统、电梯与自动扶梯系统等各子系统。
4 检测项目4.1 空调与通风系统表1表24.3 公共照明系统表3表44.5热源与热交换系统表54.6 冷冻与冷却水系统表64.7电梯与自动扶梯系统表74.8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与子系统(设备)间的数据通信接口表84.9中央管理工作站与操作分站功能表94.10系统实时性表104.11 系统可保护功能表114.12 系统可靠性检测表125 仪器设备过程校验仪、电流互感器、VC9801A+万用表、VC60B兆欧表、HDS1022M数字存储示波器、HC520温湿度计、DM1-010数字秒表、TES1350A数字声级计、AVM-01风速仪、MT4红外测温仪等。
6 检测程序6.1检测准备6.1.1仪器设备的检查检测前应确认检验用仪器是否完好,是否在计量检定测试的周期内,检验结果是否合格。
对仪器设备完好情况及调校情况应进行记录,对使用过程中仪器出现的故障及特殊情况也应进行全面记录。
6.1.2 检测仪器按其说明书规定预热,检测工具应在检测环境中放置足够时间。
6.1.3 测试前查看有关资料,工程设计方案,参照标准确定检测项目,必要时编写测试方案。
6.1.4检测前现场操作时,仪器设备自校,记录现场环境条件。
6.1.5对项目有效性进行检查与确认(查看工程是否完工等)。
6.1.6明确样品的编号原则。
6.2 检测方法6.2.1 空调与通风系统6.2.1.1系统操纵功能6.2.1.1.1在系统工作站将任意一台新风机的送风温度设置值改变,在新风机出风口用温湿度计测量温度,绝对误差应低于系统温度操纵精度;6.2.1.1.2在运行十分钟后,用温湿度计测量环境湿度,绝对误差应低于系统温度操纵精度。
监控系统验收规范

监控系统验收规范一、一般规定1、所有线路必须全程穿管或走线槽,不便于管或走线槽的部位应给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并且布线要美观大方、横平竖直、劳固结实。
2、直线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30%~40% ,弯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20%~30% 。
3、所布线路上存在局部干扰源,且不能满足最小净距离要求时,应采用钢管。
4、暗管必须弯曲敷设时,其路由长度应≤ 15米,且该段内不得有S 弯。
连续弯曲超过2 次时,应加装过线盒。
所有转弯处均用弯管器完成,为标准的转弯半径。
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三通四通等。
5、在暗管孔内不得有各种线缆接头。
6、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最大输出功率。
7、电线与暖气、热水、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300mm ,交叉距离不应小于100mm 。
8、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牢固,用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
9、视频电缆到摄像机的预留长度不小于30CM。
二、主要材料质量要求1、分体设备、器材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电器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2、设备器材包装应完好,材料外观不应有破损,附件、备件应齐全。
3、室外设备连接电缆时,必须从设备的下部进线。
4、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应无毛刺,管口应平整。
5、通信系统使用的终端盒、接线盒与配电系统的开关、插座,选用与各设备相匹配的产品。
6、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
7、暗盒接线头留长30 厘米,所有线路应贴上标签,8、穿线管与暗盒连接处,暗盒不许切割,须打开原有管孔,将穿线管穿出。
穿线管在暗盒中保留5 毫米。
9、暗线敷设必须配管。
10、电源线及插座与电视线、网络线、音视频线及插座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
11、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应牢固,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
12、线槽外观要求:横平竖直,大小均匀。
13、线槽线管的固定①地面PVC管要求每间隔一米必须固定;②槽PVC管要求每间隔两米必须固定;③墙槽PVC管要求每间隔一米必须固定。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调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建筑法中质量案例
那我给你讲个建筑法中的质量案例吧。
就说有个小镇要盖一座超级酷炫的图书馆,这建筑公司呢,接了这个活。
按照建筑法的要求啊,建筑材料得符合标准吧。
可这个公司里有个贪心的采购经理,为了多赚点钱,就偷偷从一个小作坊进了一批便宜的水泥。
这小作坊的水泥质量那可没保障啊。
工人按照正常流程用这水泥砌墙、打地基啥的。
等图书馆盖到一半的时候,问题就出来了。
墙开始出现裂缝,就像干裂的土地一样,一块一块的。
地基也有点不稳,感觉这楼就像个站不稳的醉汉。
这时候监管部门来检查了,按照建筑法的规定,一查就发现是水泥质量有问题。
这建筑公司可就惨了,首先得把已经盖好的部分有问题的拆了重新盖,这得花好多钱啊,就像本来想省钱,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
而且因为违反了建筑法中关于建筑材料质量的规定,还被罚款了。
那个采购经理呢,也被炒鱿鱼了,名誉扫地。
你看,建筑法在这儿就起了大作用。
要是没有这些规定,那这图书馆指不定盖成啥危险的样子呢,说不定哪天就塌了,那可就危害到大家的生命安全了。
这就告诉那些搞建筑的,可别为了一点小利益就违反建筑法,在质量上动手脚,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合设计要求
第12.3.1条 第5款
第12.3.1条 第6款
第12.3.2条 第1款
最小/实际 抽样数量
/ / / /
/
/
/
/ /
一 般
2
控制器箱接线端子板的每个接 线端子,接线不得超过两根
第12.3.2条 第2款
/
项 目
3
传感器、执行器均不应被保温 材料遮盖
控 并应固定牢靠,端部均应标明
项 编号
目 水管型温度传感器、水管压力
传感器、水流开关、水管流量
6 计应安装在水流平稳的直管
段,应避开水流流束死角,且
不宜安装在管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焊缝处
第12.3.1条 第2款
第12.3.1条 第3款
第12.3.1条 第4款
风管型温、湿度传感器、压力 传感器、空气质量传感器应安 7 装在风管的直管段且气流流束 稳定的位置,且应避开风管内 通风死角 仪表电缆电线的屏蔽层,应在 控制室仪表盘柜侧接地,同一 8 回路的屏蔽层应具有可靠的电 气连续性,不应浮空或重复接 地
电动阀和温度、压力、流量、
2 电量等计量器具(仪表)进场
检验
设计要求及 规范规定 第3.5.1条
第12.1.1条
3
传感器的焊接安装应符合标准 规定
第12.3.1条 第1款
传感器、执行器接线盒的引入
4 口不宜朝上,当不可避免时,
应采取密封措施
传感器、执行器的安装应严格
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接线
主
5
应按照接线图和设备说明书进 行,配线应整齐,不宜交叉,
第12.3.2条 第3款
监控系统验收标准

监控系统验收标准监控系统是企业重要的信息化基础设施之一,它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和安全管理。
为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对其进行验收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就监控系统验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首先,监控系统验收标准应包括硬件设备的验收和软件系统的验收两个方面。
在硬件设备验收方面,应当对监控摄像头、传感器、服务器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安装位置合理、连接稳定、供电正常等。
同时,还需对设备的性能指标进行测试,包括分辨率、响应速度、抗干扰能力等方面的指标。
在软件系统验收方面,需要对监控软件的功能模块、数据存储、报警处理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系统的功能完备、数据稳定、报警准确可靠。
其次,监控系统验收标准还应包括系统性能测试和安全性测试两个方面。
在系统性能测试中,应当对监控系统的运行稳定性、数据处理能力、远程访问速度等进行测试,确保系统在各种情况下都能够正常运行。
在安全性测试中,需要对监控系统的数据加密、权限管理、远程访问控制等进行测试,确保系统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
最后,监控系统验收标准还应包括验收文件的编制和验收报告的提交。
在验收文件的编制中,需要详细记录监控系统的硬件设备清单、软件系统功能清单、系统性能测试报告、安全性测试报告等内容。
在验收报告的提交中,需要将验收文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保监控系统的验收工作得到了有效的确认和认可。
综上所述,监控系统验收标准是保障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验收,才能够确保监控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希望相关人员能够认真贯彻执行监控系统验收标准,确保企业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建筑智能监控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建筑智能监控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建筑智能监控工程在现代社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施工和
验收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性。
本文将对建筑智能监控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施工标准
1. 材料选择:在建筑智能监控工程的施工中,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
的优质材料,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 设备安装:施工过程中,设备安装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确保
设备的功能完整、接线正常。
3. 系统连接:各个智能监控系统之间的连接必须正确无误,确保各
部分可以协同工作。
4. 施工质量检验:在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
各项工作符合施工标准。
二、验收标准
1. 设备性能检测:对智能监控设备的性能进行测试,包括视频监控、报警系统、门禁系统等各项功能。
2. 系统稳定性测试:测试整个智能监控系统的稳定性,保证系统在
长时间运行过程中不会出现故障。
3. 设备完好率:验收过程中,设备的完好率必须达到一定标准,确
保系统的长期使用不会出现故障。
4. 实际应用测试:在验收过程中,应模拟实际使用环境,测试系统在各种情况下的表现。
通过以上施工及验收标准,可以确保建筑智能监控工程的质量和稳定性,为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提供更好的保障和便利。
建筑智能监控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标准将不断完善,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和技术的变化。
安防工程施工检验记录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XX公司安防监控系统改造工程工程地点:XX市XX区XX街道建设单位:XX公司施工单位:XX安防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单位:XX建筑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XX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二、检验目的为确保安防监控系统施工质量,保障系统正常运行,根据《安全防范工程检验验收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安防监控系统施工进行检验。
三、检验时间2021年X月X日至2021年X月X日四、检验内容1. 设备安装质量:包括设备安装位置、安装质量、线缆连接、通电等情况;2. 施工质量:包括施工工艺、施工质量、接地情况等;3. 系统功能:包括系统稳定性、系统性能、系统安全性、电磁兼容性等;4. 隐蔽工程:包括线缆敷设、设备接地等。
五、检验方法1. 观察法:现场检查设备安装位置、安装质量、线缆连接、通电等情况;2. 测量法:使用相关仪器对设备安装质量、线缆敷设、接地情况进行测量;3. 功能测试:对系统稳定性、系统性能、系统安全性、电磁兼容性进行测试;4. 文件审查:审查施工图纸、技术文件、验收报告等。
六、检验结果1. 设备安装质量:设备安装位置合理,安装质量良好,线缆连接可靠,通电正常;2. 施工质量:施工工艺规范,施工质量合格,接地符合要求;3. 系统功能:系统稳定性良好,系统性能满足设计要求,系统安全性符合规范,电磁兼容性合格;4. 隐蔽工程:线缆敷设合理,设备接地符合要求。
七、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1. 问题:部分线缆敷设不规范;整改措施:对不规范线缆进行整改,确保线缆敷设符合规范要求。
2. 问题:部分设备接地不良;整改措施:对不良接地进行整改,确保设备接地符合要求。
八、结论根据本次检验结果,XX公司安防监控系统改造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安全防范工程检验验收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检验人员:XXX检验日期:2021年X月X日。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as检测方案

发现异常时应及时处理,并尽快 恢复正常运行。
03
02
数据记录
对检测过程中的数据应详细记录 ,以便后续分析和故障排查。
定期维护
对BAS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确保其长期稳定运行。
04
05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as检测方 案评估与优化
检测方案的评估方法
邀请行业专家对bas检测方案进行评 估,从专业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bas检测方案
汇报人: 日期:
contents
目录
• 引言 •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概述 •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as检测方案设计 •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as检测方案实施 •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as检测方案评估与优
化 • 结论与展望
01
引言
背景介绍
随着建筑智能化的发展,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AS)已成为现代建筑物中不可或缺 的一部分。
检测方案的评估与优化流程
需求分析
明确监控系统的需求,包括监控范围、监控对象、监控指标等。
方案设计
根据需求分析结果,设计相应的检测方案。
方案评估
采用上述评估方法对方案进行评估,分析其优劣和可行性。
方案优化
根据评估结果,对方案进行优化改进。
06
结论与展望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as检测方案的应用价值与贡献
制定详细的检测计划,包括检测周期、 检测项目、检测方法等
进行现场勘查与数据收集,对BAS系统 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
检测方案的实施流程
1. 明确检测任务与目标,确定 检测范围与对象
2. 进行现场勘查与数据收集, 了解BAS系统的运行现状
3. 根据行业施流程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定义为一种利用计算机、网络、自动化 和智能控制等技术,对建筑内的各种设备进行远程监控、 数据采集、联动控制和节能管理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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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检验内容及方法――节选自《上海市智能建筑检验及等级评估细则(试行)》1总则1.0.1为配合《上海市智能建筑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及《上海市智能建筑等级评估试行办法》的施行,依据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编写了本细则。
1.0.2本细则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除住宅以外的种类智能建筑的检验及等级评估。
1.0.3本细则中所述的智能建筑依照《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划分甲、乙、丙三个等级。
1.0.4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讯息工期质量检验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加强工程的质量检查,做好随工检验,确保工程质量。
1.0.5本细则中未涉及到的功能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当本细则中提出的检验及评估方法及要求与国标、行标不一致时,以国标、行标为准。
1.0.6本细则由上海市智能建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3建筑设备最监控系统检验内容及方法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检验采用现场检查及在线测试方式进行。
测试结果按以下相关国家标准以及设备厂家的技术标准和用户功能要求进行评估。
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范(JGJ/T 16-92)2)分散型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定(HG/T20573-95)3)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386)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SDJ279-90)5)建设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6)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131-90)2.3.1验收基本条件在进行检验以前,系统具备以下基本条件:2.3.1.1中央监控室1)中央监控室用于安装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中央监控设备。
中央监控室内所有设备有足够的安装和维护空间,并具备扩容空间。
2)中央监控室的环境满足第2.1.1.条的要求。
2.3.1.2建筑物的供电电源符合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对供电电源的设计要求。
2.3.1.3建筑物的照明符合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对视觉照明的设计要求。
2.3.1.4建筑物各房间的室内空调环境符合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对空调的设计要求。
2.3.1.5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相关的楼宇设备已全部安装调试结束。
2.3.1.6根据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文件,已完成系统的全部设备安装和调试工作。
2.3.1.7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后的正常连续投运时间大于3个月。
2.3.1.8具备了以下技术文件:1)工程说明,包括以下内容:(1)系统选型论证;(2)系统规模容量(被监控设备数及系统相应的输入/输出点数表);(3)控制工艺说明;(4)系统功能说明及性能指标等。
2)竣工图(可在原设计图基本上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改绘),包括:(1)系统结构图;(2)各子系统控制原理图;(3)系统设备布置与布线图(按楼层分别绘制);(4)与系统监控相关的动力配电箱电气原理图;(5)监控设备(检测器、执行器、DDC箱等)安装图;(6)DDC站与中央管理工作站/操作员站的监控过程程序流程图;(7)监控设备电气端子接线图;(8)中央监控室设备布置图等。
3)BA系统设备产品使用说明书。
4)BA系统操作维护手册。
5)工程测试记录,包括:(1)单台设备启动及测试记录;(2)监控点功能检查及测试记录;(3)系统功能检查及测试记录;(4)设备联运功能测试记录。
6)其他文件,包括:(1)系统供货合同及工程合同;(2)系统设备出厂测试报告及开箱验收记录;(3)系统施工质量检查记录;(4)相关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5)相关的工程设计变更单;(6)系统试运行记录(包括夏季、冬季和过渡期工况)。
2.3.2检验内容和要求2.3.2.1说明本节所列的检验内容为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一般的设置情况,每一工程具体的检验项目内容与要求均以建筑设备工程(空调、通风、给排水、供配电、照明、电梯与自动扶梯)设计的工艺要求、系统工程设计文件与订购合同技术文件为依据确定,如有变更,需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
2.3.2.2工程技术文件的检查系统齐备第2.3.1.8条所规定的技术文件,若由于特殊原因缺少第2.3.1.8条的“6)其他文件”中所规定的部分资料,须书面说明情况并得到检测机构同意。
2.3.2.3冷热源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对冷热源系统进行负荷调节、预定时间表自动启停与节能优化控制方式时,检测冷热源机房设备(冷热水机组、锅炉、热交换器、冷热水泵、冷却水泵、冷却塔及电动阀门等)的联运控制、供回水压差或供水温度的自动控制。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是否实现对冷热源机房设备进行运行参数、状态、故障等的监视、记录与报警,是否实现设备的运行指导与参数调整。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是否对冷热源进行能源计量与统计,以满足物业管理的要求。
2.3.2.4空调与通风系统建筑设备监控对空调系统进行温湿度调节、预定时间表自动启停与节能优化控制方式时,检测空调机组设备(风机、风阀、水泵、加湿器及电动阀门等)的联动控制、送风温度或寅温湿度的自动控制、启停控制。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是否实现对空调设备(风机、风阀、过滤器、水泵、加湿器、检测器、电动执行器及调节阀门等)进行运行参数、状态、故障等的监视、记录与报警,是否实现对寅与室外空气的温湿度与寅空气品质进行监视、记录与报警,是否实现室内空调设定参数的遥控调整。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除提供基本的PID控制功能和顺序控制功能外,是否提供串级、前馈、纯滞后时间补偿等控制功能,对空调系统是否实现以下控制内容:送风温湿度或回风温湿度的连续调节,根据室内外空气焓值作节能调节的运行,定静压的变风量(VAV)节能方式运行、空调系统末端分区域启停及电话拨号申请延长服务时间等,以满足种类用户的要求。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是否实现对建筑物内通风用送排风机的运行状态进行监视与遥控,局部重要区域(如停车库)是否能按空气环境要求自动控制送排风机启停。
2.3.2.5变配电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是否实现对变配电系统进行电压、电流、有功力率、功率因数、用电量等各项参数的测量和记录,是否能显示电力负荷及上述各参数的动态图形,当参数值超出允许范围时是否产生报警信号。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是否实现对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的工作状态,故障状态监视,对电力变压器的温度进行监视,对应急发电机组的工作状态进行监测。
2.3.2.6照明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对于公共照明设备(公共区域、走道、庭院等)是否能按日光照度或时间表为控制依据,预设程度控制灯组的开关,以实现节能方式运行;对于特殊场所的照度是否能按时间表预设程度进行调节;对于泛光照明设备与艺术照明设备是否能按需要或时间表自动组合灯光,以实现不同的效果。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是否安保系统及通道控制系统联锁动作,在发生非法入侵报警时自动开启报警区域的高光照明。
2.3.2.7给排水系统建筑设备监控是否实现对给水系统的水泵、水箱、减压阀、管道等设备进行流量、压力、液位、温度等参数的监测与报警,监视设备的运行状态与故障状态,是否能自动调整水泵转速与投运的水泵台数,联运相应的进出水阀门。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是否实现对排水系统的水泵、集水井、污水处理池、管道等设备进行流量、压力、液位等参数的监测与报警,监视设备的运行状态与故障状态,是否能自动调整水泵转速与投运的水泵台数,联运相应的进出水阀门。
2.3.2.8电梯与电动扶梯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是否实现对建筑物内每一台电梯和电动扶梯的运行状态与故障状态进行监视。
当电梯管理系统可提供通信接口传输电梯的相关数据时,系统是否能取得电梯运行方式与运行状态的必要信息。
原则上建筑设备临近系统不对电梯与电动扶梯进行控制。
2.3.2.9中央管理工作站与操作员工作站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可按监控设备的规模和实际的需要设置一个中央管理工作站或一个中央管理工作站与多个操作员工作站。
中央管理工作站是否具有对所有监控点进行监视的功能,是否对部分控制点具有远程遥控功能。
中央管理工作站是否采用汉化图形界面。
以便于操作人员工作。
中央管理工作站是否能实时记录各种运行状态信息、故障报警信息、各种统计数据,发生报警时有关系统的画面或数据能自动调出显示。
中央管理工作站存储的历史数据时间是否大于三个月。
操作员工作站的功能与中央管理工作站相同,但监控与管理的范围仅限于授权的局部设备组,如变电站、冷冻机房等。
2.3.2.10建筑设备监控与主要设备间的数据通信接口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是否与主要设备以数据通信接口方式相联。
主要设备系指冷水机组、热泵、锅炉、高低压配电柜、应急发电机组、电梯、电动扶梯、成套污水处理设备等,这些设备产品的控制器大多已采用计算机控制方式,并配有数据通信输出接口。
当系统与主要设备以数据通信接口方式相联时,不仅减少了大量参量检测器的配置,而且掌握的主要设备运行状态大大多于传统方式、数据通信以双向方式传输时,还可以对主设备的工作参数进行调整。
2.3.3现场测试项目2.3.3.1工作条件测试1)系统电源供电质量:(1)电压波动不大于±10%;(2)频率变化不大于±1HZ;(3)波形失真度不大于20%。
2)系统的接地电阻:(1)联合接地系统不应大于1Ω;(2)专用接地系统不应大于4Ω。
3)中央监控室、DDC安装现场环境条件(温度、湿度、防静电和电磁干扰)检查。
4)UPS在电网失电后对中央监控系统的供电时间大于20分钟。
2.3.3.2现场设备安装质量检查1)传感器:每种类型传感器抽检5%,小于10台时100%抽查。
2)执行器:每种类型执行器抽检5%,小于10台时100%抽查。
3)现场DDC站安装:抽检10%,小于10台时100%抽检。
2.3.3.3中央管理工作站与操作员工作站功能测试1)中央管理工作站的人机接口界面应符合友好、汉化、图形化要求,图形切换流程清楚易懂,便于操作。
原则上值班人员的操作不采用键盘。
画面切换的响应时间最大不大于5秒,平均值不大于3.5秒。
2)中央管理工作站蝗日报表、月报表打印功能。
3)中央管理工作站的参数显示除图形显示外,不应具备曲线显示、直方图显示、颜色显示等方式。
4)中央管理工作站的故障事件记录文件的记录及打印功能,事件顺序时间分辩率应不大于1秒,单一故障发生时,故障画面的报警响应时间不大于5秒。
多个故障(5个以上)发生时,故障画面的报警响应时间不大于30秒。
5)中央管理工作站的远动控制功能测试:主要控制设备100%测试,一般控制设备10%抽测。
主要测定远动控制的有效、正确性和响应时间。
控制命令发出后,在现场开始执行的时间滞后应30小于秒。
6)中央管理工作站的统计功能检验:计量数据、运行数据、种类报警信号等可按平均值、极限值、累计值、预报值等各种方式统计。
7)可靠性测试:(1)计算机在操作系统控制下,撤除或投入外围设备时,不应出错或产生干扰;(2)切断系统电网电源转为UPS供电试验,在此过程中系统数据不应丢失;(3)计算机系统抗干扰能力测试;(4)操作权限的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