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税收制度与税制结构

合集下载

中国税制概述 (1)

中国税制概述 (1)

经济条件决定论
此观点认为,税收是在国家产生之后,又具备了一定的 经济条件才产生的,经济条件一般是指私有财产制度的 存在和发展。没有私有财产,就没有征税的对象,因为国 家只有对那些不属于国家所有或国家不能直接支配使 用的社会产品,才有必要以税收形式取得财政收入。
国家与经济条件不可偏废论
此观点认为,税收的产生与存在是由国家和社会经济两 个条件共同决定的。因为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的 强制分配,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全部打上了 国家的烙印。同时,税收的产生也不能脱离当时的社会 经济条件,即私有财产制度的存在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财产税类 资源税类 房产税、车船税、契税。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耕地占用税。
行为与特定目的税
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城市 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 烟叶税。
第五节 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与权益保护
1. 纳税人的权利 (1)知情权 (2)保密权 (3)税收监督权 (4)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5)申请延期申报权 (6)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7)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8)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内容
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以及中央 税与地方税分割的共享税 分为消费税、所得税和财产税 分为直接税与间接税 分为货物和劳务税(流转税)、 所得(收益)税、财产税、资 源税以及行为与特定目的税
现行税种分布
货物和劳务税(流转税)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类 关税 。 所得(收益)税类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第二节 税收原则
税收原则是政府在设计和实施税收制度时所遵循的基本指导思想, 也是评价税收制度、考核税务行政管理的基本标准。 税收原则受经济理论的制约和影响,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下逐 步形成的。 西方经济学中具有代表性的税收原则: 1.威廉· 配第的税收原则——“公平”、“简便”、“节省”三原则。 2.亚当· 斯密的税收原则——“平等、确实、便利、最少征收费用” 的税收四原则。 3.瓦格纳的税收原则——(1)财政政策原则(收入充分、收入弹性) (2)国民经济原则 (税源选择、税种选择)(3)社会公平原则(普 遍、平等 )(4)税务行政原则(确实、便利和节约)

第3章 税收与税收制度(2)

第3章 税收与税收制度(2)

–从价税
• 从价税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标准,按一定比例计 征,也称“从价计征”,它受价格变动的影响。
–从量税比较简单易行,但税收缺乏保证,因 此各国大多实行从价税。
2.2 增值税
• 定义和特点
–增值税是对商品和劳务在流转过程中新增的价值课征 的一种税收。 –增值税和一般营业税的主要区别 • 一般营业税的税基是在各个流转环节上销售商品 或提供劳务的毛收入,即流转额。增值税的税基 不是流转额,而是每个流转环节上新增的价值额, 即增值额。 • 一般营业税由于在多环节对流转额课税,容易造 成税上加税的税负累积效应;而增值税只对各个 环节上的增值额课税,可从根本上消除税上加税 的税负累积效应。
• 税制结构设计要解决好的三个问题
–税种配置 –税源选择 –税率安排
税种配置
–税收体系总要以某一种或几种税种为主导, 这种居于主导地位的税种就构成税制结构中 的主体税种。 –主体税种的选择是合理配置税种的关键。 –在主体税种的选择上,出于优化资源配置 效率的考虑,经济学家一般推崇所得课税。
• 选择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主要原因
• 税基
– 按商品和劳务的销售收入总额课征。这种 类型着眼于营业行为,而不是具体商品, 如各国实行的营业税。 – 按商品流转所增加的价值额课征,即按照 商品的销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课征,这就 是人们所熟知的增值税。 – 按部分商品和劳务的销售额课征,如特别 消费税。
• 计税方式
–从量税
• 从量税以征税对象的重量、件数、容积、面积等 为标准,按预先确定的单位税额计征,也可称为 “单位税”或“从量计征”,它不受价格变动的 影响。
– 所得税给纳税人带来的额外负担,即对经济 效率的损害程度较商品税为轻,因为所得税 不改变商品的相对价格,对消费者的选择和 资源配置的干扰相对较小。 – 所得税是一种直接税,一般无法像商品税那 样可以通过价格调整转嫁税负,因此,政府 可以比较有针对性地利用其调节收入分配。 – 所得税作为宏观经济的内在稳定器之一,能 较好地起到稳定经济的作用。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税收的分类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税收的分类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知识点:税收的分类● 详细描述:1.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税五种类型。

(1)流转税流转税是指以货物或劳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都属于流转税类。

(2)所得税所得税也称收益税,是指以纳税人的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现阶段,我国所得税类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3)财产税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特定财产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契税、车船税等属于财产税类。

(4)资源税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和某些社会资源作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属于此类。

(5)行为税行为税也称特定目的税,是指国家为了实现特定目的,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属于此类税收。

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可分为工商税类、关税类。

(1)工商税类工商税类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是我国现行税制的主体部分。

(2)关税类关税类是国家授权海关对出入关境的货物和物品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中央地方共享税。

(1)中央税中央税是指由中央政府征收和管理使用或者地方政府征税后全部划解中央,由中央所有和支配的税收。

消费税(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关税、车辆购置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为中央税。

(2)地方税地方税是由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一类税收。

地方税主要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等。

(3)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是指税收收入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的税收。

如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1)从价税从价税是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一般实行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税收负担比较合理。

第三章_税制结构

第三章_税制结构

二、税种设置
• (一)货币收支流程中的税制设置 • 马斯格雷夫模式:如图(P31) • 优点:把税种设置与国民经济中货币资金运动、 与总供给总需求结合起来,力求把税制体系设 置建立在科学的经济分析基础上。 • (二)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税种设置 • 即按照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理论设置税种体系, 根据再生产中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四个 环节的特点和税源分布状况分设相应税种。
二、主体税种与辅助税种的选择
(二)辅助税种 是指在整个税制结构中处于辅助地位, 起主体税种辅助作用的税类。
辅助税种的特点
• (1)功能的特殊性。辅助税种并不只是 主体税种的消极附属,相反,它能补充或 发挥主体税种难以替代的特殊功能。 • (2)设置的灵活性。在各国普遍以商品 劳务税、所得税为主体税种或以商品劳务 税、所得税为双主体模式中,辅助税大都 属于行为目的税、财产税、资源税等税种。 税种设置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地方因地制 宜性。
(一)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 缺陷: • 首先,不利于贯彻税收的公平原则。流转税一般 采用比例税率,具有累退性,即随着纳税人收入 的增加,税额占其收入比重是下降的。对选择性 消费品征收的消费税可以在一定程序上贯彻公平 原则,但这种作用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体现在比 例税率的使用、税负转嫁的不确定性使得奢侈品 的税负并不一定转嫁到高收入者身上等等。 • 其次,流转税本身税收刚性较弱,难以适应经济 情况变化等。
三、税制结构类型(税制模式)
• (一)以商品劳务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 (二)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 (三)商品劳务税和所得税双主体结构 • (四)资源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一)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 优点: • 首先,体现在筹集财政收入上,流转税征税范围广、 税源充裕,且税收不受生产经营成本、费用变化的影 响,因而,它能够在今后较长时期内从财政上保证普 遍、及时、稳定、可靠地取得收入。 • 其次,流转税一般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具有直接参 与国民收入分配的特点;具有配合价格政策,体现国 家计划偏好,促进生产,引导消费和调节产品盈利水 平等积极作用。 • 第三,流转税稽征容易、管理简单,征收费用低。

第3章税制结构和税制模式.pptx

第3章税制结构和税制模式.pptx
• (一)税制结构的整体性 • (二)税制结构的目的性 • (三)税制结构的协调性 • (四)税制结构的稳定性
三、税制结构的制约因素
➢ 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税制 结构具有很大的差异。这就需要进一步研究导致税制 结构差异的原因。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建立什么样 的税制结构,是由该国各个方面的客观条件决定的。
•(2)以选择性商品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
➢ 选择性商品税,是指对部分商品和劳务在产制、批 发、零售及劳务服务的某些环节征收税收。它具有 个别征收、收入较少、特定调节的特点。
➢ 选择性商品税的征收,既可以选择在产制环节,也 可以选择在零售环节。在选择性商品税为主体的税 制模式中,选择性商品税之所以成为主体,从它的 特点来看,收入较少只是相对于一般商品税而言的, 如果从它所占全部税收的份额来看,也必须具有较 大的比重。
(二)以所得课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
➢ 以所得课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是指在整个税制 体系中以所得税或收益税为主体税类,税收收入 占全部税收的比重最大,并对经济调节起主导作 用。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和少数发展 中国家采用这种税制模式。
➢ 这种以所得课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就其内部 主体税特征而言,还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3)以社会保险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如果把社会保 险税列为收益所得税(因为它是以个人工资收入为计税 依据,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在一些福利经济国家, 为实现社会福利经济政策,税制结构已经由个人所得税 为主体转向社会保险税为主体。
(三)商品课税和所得课税双主体的 税制模式
➢ 商品课税和所得课税双 主体税制模式,是指在 整个税制体系中,商品 税和所得税占有相近的 比重,在财政收入和调 节经济方面共同起着主 导作用。

公务员考试税务专业考试大纲

公务员考试税务专业考试大纲

税收类第一章税收概述一、税收的基本概念二、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三、中国税收制度的沿革第二章税收负担一、税收负担的一般问题二、中国宏观税负水平三、中国地区税收负担分析四、中国行业与企业税收负担分析第三章税收制度与税制结构一、税收制度要素二、税收的分类三、税制结构第四章税法一、税法概述二、税收法律关系三、税法体系四、税法的适用与解释五、税法的效力第五章税权一、税权概述二、税收立法权三、税收执法权四、税收司法权五、税法解释权第六章营业税一、营业税概述二、营业税的适用范围三、营业税的税目、税率四、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五、营业税的优惠六、营业税的计算七、营业税的申报与缴纳八、营业税特殊业务处理第七章企业所得税制度一、企业所得税概述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及征税对象三、企业所得税税率四、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五、资产的税务处理六、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七、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八、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九、特别纳税调整十、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十一、企业所得税特殊业务处理第八章个人所得税制度一、个人所得税概述二、个人所得税征税项目三、个人所得税税率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五、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六、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申报缴纳七、个人所得税特殊业务处理第九章财产行为税制度一、资源税二、土地增值税三、城镇土地使用税四、房产税五、车船税六、印花税七、烟叶税八、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第十章税收征管制度一、税收征管制度概述二、税务登记三、帐簿、凭证管理四、发票管理五、纳税申报六、税款征收七、税务检查与税务稽查八、税收管理员制度九、纳税评估十、纳税服务十一、税收征管法律责任第十一章税收法制一、税务行政处罚二、税务行政复议三、税务行政诉讼四、税务行政许可。

税制要素与税制结构

税制要素与税制结构
第二章税制要素与税制结构
4、财产税:以财产价值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不动产: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损失其经济价值的财产(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动产:除不动产以外的各种可能移动的财产 有形动产 如车辆、船舶 无形动产 如股票、债券、银行存款 包括房产税、契税、车船使用税
5、行为税:以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加强对某些特定行为的监督、限制、管理和认可 包括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章税制要素与税制结构
四、税制结构
税制结构是指一个国家根据本国的经济 条件、经济政策和财政要求,分别主次设 置若干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税种所组成 的税制总体格局。
第二章税制要素与税制结构
第二章税制要素与税制结构
一、税制构成要素
(三)税率 2、分类(我国现行的税率)——比例税率
不论征税对象数额大小,均采用相同百分比征收的税率。 不会因为征税对象数额的多少而变化,分为单一、差别、幅 度比例税率。比例税率对同类征税对象实行等比负担,有利 于鼓励规模经营和平等竞争,符合效率原则。
单一比例税率
2、所得税:对纳税人的各种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劳动、经营、投资等所得 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农业税、牧业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3、资源税:以各种自然资源的绝对收益和级差收益为课税对 象的税种
一般资源税:对资源的开发利用者所获取的绝对收益征税 级差资源税:根据开发和使用资源的等级及收益的多少形 成的级差收入为课税对象,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 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
款的源泉控制。
第二章税制要素与税制结构
一、税制构成要素
(六)纳税期限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期限 确定应纳税款的结算期限
确定缴纳税款的期限
确定纳税期限,包含两方面的含义: 一是确定结算应纳税款的期限,即多长时间

第三章、税收制度与税制结构复习题

第三章、税收制度与税制结构复习题

第三章税收制度与税制结构一、填空题:1、纳税人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广义的纳税人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2、征税对象(课税对象)是税收制度的基础性要素,其他税制要素的内容往往是以其为基础确定的。

3、计税依据(税基)是指税制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纳税款的依据或标准,主要有从价计征从量计征两种。

4、税率是税收制度的核心要素,基本形式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5、累进税率是指将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若干等级,相应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

6、比例税率有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两种基本形式。

7、累进税率按照征税对象指标的不同,分为绝对额累进相对率累进两种形式,按照累进依据和累进方法的不同,分为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

8、税源是指税款的最终来源,亦可看作是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

9、税收按税负能否转嫁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按征税对象分为商品和劳务税、所得税、财产税和行为税等。

10、税收负担预期能够转嫁或易于转嫁,纳税人与负税人不完全一致的税种,一般称作间接税。

11、按税收计算标准划分,税收分为从量税和从价税。

12、价内税种是指税款构成征税对象价格组成部分的税种。

13、流转税是以商品或劳务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的统称。

14、世界各国税制结构经历了从以简单直接税为主,到以间接税为主,再到以现代直接税为主的税制演变历程。

二、单项选择题:1、代扣代缴义务人是指()A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人中扣除纳税人的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或和个人、B、有义务借助与经济往来关系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和个人C、因税法规定,受税务机关委托而代征税款的单位和个人D、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2、代收代缴义务人是指( B )A、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人中扣除纳税人的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或和个人B、有义务借助与经济往来关系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和个人C、因税法规定,受税务机关委托而代征税款的单位和个人D、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3、下列税种中,征税对象与计税依据一致的是(C )。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就是随着同一课税对象数额的增大而逐级递增的 税率。它主要适用于对所得额的课税。
这种税率适应纳税人的负担能力,能更有效地调节纳税人
的利润水平和经济行为,被西方经济学家称之为调节经济的
“内在稳定器”。
累进税率按其累进依据,可以分为 依额累进(即按照课税对象的绝对数累进) 依率累进(即按照课税对象的相对数累进); 在累进方法上,又可以分为 全累(即按照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量累进)
单位:元
税率(%) 5 10 20 30 35 速算扣除数 0 250 1250 6250 11250
1· 全额累进税率
所谓全额累进税率,就是按课税对象全额所达到的
那一级的税率一次计算税额。其计算方法近似比例税
率,将课税对象作为一个整体,直接乘以适用税率。
只是全额累进所适用的税率是由课税对象数额的大小 所确定的,额小率低,额大率高,率随额变。而比例 税率却是固定不变的,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 都按同一比例征税。
税制既包括由立法机关通过并颁布施行的各 种税法,也包括未经立法、而由立法机关授权国 务院或财政部通过或发布的税收暂行条例、征管 办法和规定等,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对国家征 收机关和纳税人都具有强制的约束力 。
二、税收制度的作用
(一)税收制度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的分配关系 (二)税收制度保证了税收职能的实现
(三)税收制度是税收征纳双方共同遵守的法律 依据
三、影响税收制度的因素
(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二)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 (三)税收征收管理能力
(四)世界税收制度的发展
第二节 税制要素
税制要素是税收制度的实体部分,是基本的税 收术语和税法必须规定的内容。在税法中,不仅 要规定向谁征、对什么东西征、征多少,而且还 要规定征纳的程序和征管的方法。虽然税法涉及 的内容很多、范围很广,但税法都是由一些共同 要素构成的。
税收制度一词在使用上,它既是对各国税收的总 称,诸如中国税制、日本税制等。同时,它也是对 某一方面或某一种税的称呼,如流转税制、所得税 制、增值税制等等。在实际工作中,税收制度还被 运用作为一个国家或一个国家不同时期的税收体系, 即一个国家或一个国家的不同时期,其不同类型税 种的组成、分布、主辅税种的配合等。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课税对象解决对什么东西征税的问题,它是从质的方面 对征税所做的规定;而计税依据解决征税的计算问题,是从 量的方面对征税所做的规定,可以说计税依据是税法所确定 的目的物,即课税对象在数量上的具体化。
课税对象数量的确定标准有两种情况: 一是按照课税对象的自然单位来确定,即按照课税对象 的数量、重量、容积、面积、体积等确定计税依据; 一是按照课税对象的价值量(即货币量)确定计税依据。
2.税源 税源,又称经济税源, 是指税收的最终来源税收作为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形式, 其税源归根结底是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所创造的国民收入。
这种由社会产品价值派生出来的各种收入作为课税对象时,
税源就是课税对象。
3.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又称税基,是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或标准。
计税依据和课税对象的关系是:
3.确定纳税人的标准 纳税人的确定有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两种标准。 按属地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称为地域管辖权(或 称收入来源地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有权对来源于 本国境内的一切所得征税,而不问是任何人取得这项 所得。
按属人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分居民税收管辖权和 公民税收管辖权。 居民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有权对本国居民课税, 而不论其收入从何处取得; 公民税收管辖权就是一国政府有权对本国公民征税, 而不论其收入来源于何处。为维护本国的权益,包括我 国在内的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同时实行双重税收管辖权。
与纳税人有关的几个问题
1.纳税人的分类 对纳税人可以按不同标志进行分类:
(1)从法律概括上分类,可将纳税人分为自然人和法人
法人和自然人是法律上的用语,我们通常则习惯称之 为纳税单位和个人。
(2)按经济性质分类,可将纳税人分为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私有企业、个体经济、联营企业、股份制 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等。 (3)按经济部门分类,可将纳税人划分为工业、农 业、商业、交通运输业等不同的经济部门。
第三章 税收制度与税制结构
第一节 税收制度
一、税收制度的概念
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指国家以法律或法令 形式确定的各种课税办法的总称。从纳税人角度 讲,它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规范。
从征税机关说,它是征税的法律依据和工 作规程。国家要征税,纳税人要纳税,双方形 成一种征纳关系,这种征纳关系必须用法律或 制度的形式加以规定,以利双方在征纳中共同 遵守。这就形成了税收制度。
但有些税种,计税依据同课税对象的量又不一致,其计税 依据仅是课税对象数量的一部分,如我国现行的几个所得税, 其课税对象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或是个人
的各项应税所得,而计税依据却是其所得额作了各种法定扣
除后的余额——应纳税所得额,非课税对象的全部。
4.税本 税本是生产税源的要素。 税本与税源、税收收入的关系是: 税本是根本,是基础,税源是税本所产生的效益,而税收 收入是来自税源的收益,所以,税本是取得税收收入的根本,
• 例2-1 甲乙两纳税人的月应纳税所得额分别 为10000元和10001元,按全额累进计算甲 乙两人各自的应纳税额。
•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甲应纳税额=10000×10%=1000(元) 乙应纳税额=10001×20%=2000.2(元)
按前表下所列的例子可以看出:
全额累进税率 优点 计算简便。 缺点 在累进交叉点处税负不合理。乙比甲多1元应纳税所得 额,却多交税款1000 .2元。显然税负较重且不合理。
税收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税收制度是指国家设置的所有税种组成 的税收体系及各项征收管理制度。
狭义的税收制度是指国家设置某一税种的课征 制度,包括税种设置、各个税种的具体内容,如 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 违章处理等,本章所研究的税收制度是指狭义的 税收制度。
税收制度的核心是税法。税法,就是调整征 纳关系的法律规范。其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 税制与税法都是国家对税收分配关系所作的 具体规定,但二者在立法程序和法律效力上存 在着差别,即凡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 务委员会通过并颁布施行的才称之为税法,其 权威性要高于税收条例、征管办法和规定。从 这个角度讲,税制的范围大于税法。
一个国家在不同时期会开征各种不同的种。尽管每 种税特点不同,内容有别,但构成每一种税的基本 元素则是相同的。一部完善的税收制度,都必须要 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即: 对谁征税——每种税都必须要有纳税人; 对什么征税——课税对象尤为重要; 征多少税——税率,税制的灵魂,解决税收的数量问题; 怎样征税——征税方法也不可少。
扣缴义务人
是税法规定的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或取得收入 时代收(扣)代缴应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代征人 是指按税法规定,受税务机关指派、委托, 代其收缴税款的单位和个人。代征人必须有税 务机关发给的代依照税法规定,在一定的 代理权限内,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名义,代为办 理各项税务事宜的单位或个人。税务代理是一种民事 代理行为,享受我国民法通则所规定的关于代理人的 各项权利,履行一定义务,承担一定法律责任。 委托代征人 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由税务机关指派、委托,代 税务机关收缴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4)按照税收负担的归宿分类,可将纳税人分为纳 税人(或称付税人)和负税人。 纳税人是法律上的纳税主体,是直接向税 务机关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负税人是经济上的纳税主体,是最终负担 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2.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
一般各项税收是由纳税人直接缴纳或由税务机关直 接征收,但有的税种或某些税种的一部分则由有关单 位代扣代缴,或委托代征。由此,税法上还规定了扣 缴义务人和代征人。
我们习惯上税收制度构成元素的
纳税人
税制三要素
课税对象 税率
除此之外,税制要素还有减税免税、违章处理、纳税环节、 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征收机关等内容 。
一、纳税人
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是指税法规定 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它是纳税主 体。纳税人的法律规定解决了对谁征税、由谁来 承担税收负担的问题。因此,无论国家开征哪一 种税都要规定这种税的纳税人,以便落实税收任 务,明确法律责任。
(一)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课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
都规定一个固定征收比例的税率。比例税率是按相 对数规定的。一种等比负担的税率,多采用百分比 的形式,但也有采用千分比和万分比形式的。
在具体运用上,比例税率又可以采取单一比例税率和差别
比例税率两种形式。
差别比例税率 单一比例税率
就是一个税种只 规定一个比例的 税率。 就是一个税种按 照使用范围或对 象,分别规定高 低不同的比例税 率。
起止数(或率)幅度,这个起止数(或率)幅度叫应纳税所
得额(或销售利润率、土地增值率等)级距;从低到高规定 逐级提高的一组税率。例如:见表2—1五级超额累计税率表。
表2-1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级次 1 2 3 4 5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级距 5000以下的部分 超过5000-10000的部分 超过10000-50000的部分 超过50000-100000的部分 100000以上的部分
一般来说,凡是通过规定税目将课税对象划类的税种, 都采用差别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又可以分为产品差别 比例税率、行业差别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幅度 比例税率等几种形式。
比例税率
优点
利于商品流转额的扩大,负担等比,利于竞争;计
算简便,利于征纳;税额多少不受成本高低限制,能
够保证国家财政及时取得收入。 缺点 不能充分体现应能负税的原则,在调节纳税人利润 水平方面有一定局限性。
二、课税对象
课税对象也叫征税对象,是指一种税对什么东西 征税,即征税的目的物。 它是课税客体。通过规定征税对象,以解决对什 么征税的问题。课税对象是各种税制要素中的核心要 素。 其次,它是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各种税收 类型的确定、税种名称的由来以及各个税种在性质上 的差别都主要取决于不同的课税对象。 最后,它是确定其他税制要素内容的基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