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局143号令注消工程师管理规定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负责同志就《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答记者问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负责同志就《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答记者问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应急管理部•【公布日期】2021.10.09•【分类】问答正文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负责同志就《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答记者问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维护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促进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应急管理部制定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1年11月9日起施行。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负责同志就《规定》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规定》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答:原《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于2014年2月3日发布施行,2016年1月14日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对于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促进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原规定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形势,迫切需要进行修改,主要表现在:一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明确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也作出相应修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管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二是机构设立条件过高、存在从业地域限制,导致经营成本投入大,不利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
三是对实践中暴露出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规从业、服务活动不规范等问题,缺乏明确规定和必要的惩戒措施。
应急管理部经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重新制定了《规定》。
《规定》于2021年8月17日经应急管理部第2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9月13日以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发布。
问:《规定》的出台有什么重要意义?答:《规定》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系统性规定。
《规定》的制定是落实《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重要举措。
《规定》的出台,对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消防工程师注销注册规定

组织管理:省、⾃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注销注册条件:
注册消防⼯程师有下列情形之⼀的,注册审批部门应当予以注销注册,并将其注册证、执业印章收回或者公告作废:
(⼀)不具有完全民事⾏为能⼒或者年龄超过70周岁的;
(⼆)申请注销注册或者注册有效期满超过三个⽉未延续注册的;
(三)被撤销注册、吊销注册证的;
(四)在⼀个注册有效期内有本规定第五⼗五条第⼆项、第五⼗六条、第五⼗七条所列情形⼀次以上,或者第五⼗五条第⼀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两次以上的;
(五)执业期间受到刑事处罚的;
(六)聘⽤单位破产、解散、被撤销,或者被注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
(七)与聘⽤单位解除(终⽌)⼯作关系超过三个⽉的;
(⼋)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被注销注册的⼈员在具备初始注册条件后,可以重新申请初始注册。
法律责任:
未经注册擅⾃以注册消防⼯程师名义执业,或者被依法注销注册后继续执业的,责令停⽌违法活动,处⼀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不断提高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素养和执业能力,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通过继续教育不断更新、补充、拓展知识和技能,完善知识结构,增强职业道德和诚信守法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
第三条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年龄未超过70周岁,且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第四条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完成继续教育课程.第五条公安部消防局统一管理全国注册消防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制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的继续教育规划,建立和维护继续教育网络教学信息化系统。
第六条根据公安部消防局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规划的要求,每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专家委员会编制继续教育教学课程,并组织实施教学。
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组织实施针对性的补充教学。
第七条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专家委员会应当组织或者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理论水平高的业务骨干和专家学者,开展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教学工作。
第八条公安部消防研究所以及各建设工程消防技术规范编制管理组应当配合编制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教学课程、开展教学工作.第九条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主要内容包括:消防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消防技术标准、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和消防安全领域的新技术、新标准等。
第十条注册消防工程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20学时。
其中,消防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少于4学时,消防技术标准不少于12学时,消防安全管理不少于4个学时.第十一条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主要采取网络教学形式,依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开展。
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采取实操培训、集中面授等多种形式开展补充教学。
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历年真题精选精练天天练(第69天)【含答案】

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历年真题精选精练天天练(第69天)【含答案】一、单选题(12题)1.高某持有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于某二级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按照《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43号令,高某不应()。
A.使用注册消防工程师称谓B.开展消防安全评估C.参加继续教育D.以个人名义承接执业业务2.一厂房,室内净空高度8m,且具有自然对流条件,下列该厂房防烟分区的长边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是()。
A.50mB.60mC.40mD.80m3.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时,应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巡查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
下列内容中,不属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巡查记录内容的是()。
A.报警阀组外观,试验阀门状况、排水设施状况、压力显示值B.水流指示器外观及现场环境C.充气设备、排气设备及控制装置等的外观及运行状况D.系统末端试验装置外观及现场环境4.在对厂房进行平面布置的检查过程中,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是()。
A.面粉加工厂内设置了用于管理的办公室,并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 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 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B.某储存沥青的中间仓库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 h 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C.储存汽油的中间仓库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 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分分隔D.某酚醛泡沫塑料及其制品中间仓库,设置了直接为仓库服务的管理用房,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 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 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5.对某建筑高度为78m的住宅建筑的外墙保温与装饰工程进行防火检查,该工程的下列做法中,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的是()A.外墙外保温系统与装饰层之间的空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在每层楼板处封堵B.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之间的空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在每层楼板处封堵C.外墙外保温系统采用玻璃棉作保温材料D.外墙的装饰材料选用燃烧性能为B1级的轻质复合墙板6.某地公安消防部门根据工作安排,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建筑外墙的外保温系统进行防火检查,检查时发现的下列做法中,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是()。
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历年真题精选仿真练200天(第190天)【含答案】

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历年真题精选仿真练200天(第190天)【含答案】一、单选题(18题)1.根据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下列净化或输送有爆炸危险粉尘和碎屑的设施上,不需要设置泄压装置的是()。
A.除尘器B.过滤器C.管道D.风机2.某幼儿园共配置了20具4kg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委托某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查维护,经检查有8具灭火器需送修。
该幼儿园无备用灭火器,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GB50444),幼儿园一次送修的灭火器数量最多为()。
A.8具B.6具C.5具D.7具3.IG541气体灭火系统通常采用()检查灭火剂是否泄漏。
A.称重装置B.压力计显示器C.气体检漏仪D.液位测量装置4.某大型交换机房设置了气体灭火系统,采用预制灭火系统。
下列关于系统的设置,错误的是()。
A.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装置数量为8台B.一个防护区设置的多台装置相互间的距离为9mC.防护区内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的充压压力为2.4MPaD.一个防护区设置的多台装置动作响应时差为3s5.高某持有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于某二级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按照《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43号令,高某不应()。
A.使用注册消防工程师称谓B.开展消防安全评估C.参加继续教育D.以个人名义承接执业业务6.某固体物质的临时动火作业点,其灭火器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为50平方米/A,则其单具灭火器最小灭火级别应为()。
A.1AB.2AC.3AD.4A7.对消火栓箱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的是() 。
A.箱门正面直观清晰标写“消火栓”B.箱门材料用铝合金框镶玻璃,玻璃厚度2.5mmC.箱门开启角度为165°D.开启拉力为35N8.对某植物油加工厂房的浸出车间进行防火检查,下列对通风系统检查的结果中,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的是()。
A.送风机采用普通型的通风设备,布置在单独分隔的通风机房内,送风干管上设置了防止回流设施B.排风管道穿过防火墙时两侧均设置防火阀C.排风系统采用了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D.排风机采用防爆型设备9.某5层购物中心,建筑面积8000㎡,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该购物中心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
一级消防工程师注销流程

一级消防工程师注销流程注销一级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是指消防工程师因各种原因需要退出从事该职业的行列,根据相关规定,可以申请注销职业资格证书。
注销职业资格证书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很多,如果处理不当会对自己的职业生涯产生不良的影响。
下面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级消防工程师注销流程。
一、注销申请的准备在准备注销之前,需要先了解一级消防工程师注销的相关规定。
确认个人的具体情况,包括所持证书的种类、有效期限、是否被吊销、是否已申请延续等,根据不同情况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持有的消防工程师证书有效期还有3个月以上,可以随时申请注销;如果有效期距离截止日期不足3个月,必须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出注销申请,否则申请将被驳回。
具体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2、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注销申请书:注销申请书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证书名称、证书号码、颁发机关、证书有效期等信息,同时要在申请书上写明“本人自愿申请注销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签字确认。
4、工作证明:需要提供最近一份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包括离职证明、辞职证明等。
5、已获得的专业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不是必须要的材料)。
注:需要注意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否则可能会被驳回。
二、提交申请准备好相关材料后,需亲自前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消防监督管理部门等单位提交申请。
进行申请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几点:1、提前打听部门的工作时间,以便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
2、可以预约办理,这样可以避免因为人员太多而等待过久。
3、提交申请时,需要将所有的材料一并提交。
4、根据要求缴纳工本费(一般是50元左右),收到发票或收据后即可离开。
三、处理结果通常情况下,申请注销的过程都是很快就能完成的。
如果没有发生任何问题,3个工作日内就能得到注销结果。
如果被驳回,应该提前了解具体的原因和要求,及时补充和解决相关问题,重新提交申请。
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历年真题精练题【含答案】887-BS83

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历年真题精练题【含答案】887-BS83一、单选题(15题)1.某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某地站内安装的细水灭火系统进行检测,下列检测结果中,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细水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 50898)的是()。
A.某分区控制阀操作面与其他设备的距离为0.6mB.某分区控制阀安装在其对应防护区门口的外墙上C.某分区控制阀的安装高度为1.6mD.某分区控制阀操作面与墙的距离为0.85m2.某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某建筑高度为32m的病房楼进行防火检查,下列检查结果中,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的是()。
A.沿病房楼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B.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沿病房楼消防车道间隔布置,间隔间距为30mC.C该病房楼沿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的宽度为12mD.D)消防登高操作场地范围内裙房的进深为3m3.消防检测机构对某单位安装的干粉预制灭火装置进行检测。
下列检测结果中,不符合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是()。
A.管道长度为18 mB.灭火剂储存量为160 kgC.工作压力为2.3 MPaD.一个防护区使用3套预制灭火装置4.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维护管理的下列做法,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的是()。
A.每月对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进行一次外观检查B.每月对所有的控制阀门的铅封、锁链进行一次检查C.每月对电动阀和电磁阀的供电和启闭性能进行一次检测D.每月对减压阀组进行一次放水试验5.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某大型商场内设置的疏散照明设施进行检测。
下列检测结果中,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的是()。
A.避难间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为10.0lxB.营业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为2.0lxC.楼梯间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为5.5lxD.前室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为6.0lx6.某建筑面积为44000㎡的地下商场,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将商场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的区域。
2023年注册消防工程师之消防技术综合能力提升训练试卷B卷附答案

2023年注册消防工程师之消防技术综合能力提升训练试卷B卷附答案单选题(共30题)1、某机械加工企业需在生产车间内设置中间仓库储存硝酸。
下列设置要求中,符合规范规定的是()。
A.中间仓库靠外墙布置,采用防火墙及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硝酸储量不超过1昼夜用量B.中间仓库靠外墙布置,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的防火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硝酸储量不超过1昼夜用量C.中间仓库靠外墙布置,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防火墙和1.5h的楼板与生产部位分隔,硝酸储量不超过1昼夜用量D.中间仓库靠外墙布置,采用防火墙及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硝酸储量不超过1昼夜用量【答案】 D2、系统维护管理中,每年应进行一次维护管理是()。
A.消防水池、消防水箱B.消防水泵C.电磁阀D.水源供水能力【答案】 D3、对于干粉灭火系统重力式机械阀驱动装置,需保证重物在下落行程中无阻挡,其下落行程需保证驱动所需距离,且不小于()mm。
A.15B.20C.25D.30【答案】 C4、下列不属于现场检查方法是()。
A.问卷调查B.外观检查C.资料核对D.经验分析【答案】 D5、对家具厂房进行防火检查,下列做法不符合规范要求是()。
A.厂房内设置员工宿舍,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与生产车间分隔B.厂房内设置办公室,并采用耐火极限为2.5h防火隔墙与生产车间分隔C.厂房内设置休息室,并设置1个直通室外出口D.厂房内设置堆放木材制品中间仓库,采用防火墙与生产车间分隔【答案】 A6、下列关于消防水泵流量和压力测试装置设置中,不正确是()。
A.单台消防水泵流量不大于20L/s、设计工作压力不大于0.50MPa时,泵组应预留测量用流量计和压力计接口B.消防水泵流量检测装置计量精度应为0.4级,最大量程75%应大于最大一台消防水泵设计流量值175%C.每台消防水泵吸水管上应设置DN65试水管,并应采取排水措施D.消防水泵压力检测装置计量精度应为0.5级,最大量程75%应大于最大一台消防水泵设计压力值165%【答案】 C7、以下关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各组件(设备)功能检查不正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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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43号《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已经2017年2月27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消防工程师的管理,规范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行为,保障消防安全技术服务与管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指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注册消防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注册消防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第五条公安部消防局对全国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增强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鼓励依托消防协会成立注册消防工程师行业协会。
注册消防工程师行业协会应当依法登记和开展活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注册消防工程师行业协会不得从事营利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不得通过制定行业规则或者其他方式妨碍公平竞争,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注册第八条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方能以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未经注册,不得以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名义开展执业活动。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是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审批部门。
第十条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
第十一条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二)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三)无本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情形。
第十二条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所在地(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级或者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申请注册的人员,拟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分支机构所在地开展执业活动的,应当通过该分支机构向其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凭证并载明理由。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注册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将申请材料送至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十四条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申请人条件和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注册决定。
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注册决定的,经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五条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作出注册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颁发相应级别的注册证、执业印章,并向社会公告;对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注册决定书并载明理由。
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证、执业印章式样由公安部消防局统一制定,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制作。
第十六条注册证、执业印章的有效期为三年,自作出注册决定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领取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执业印章时,已经取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执业印章的, 应当同时将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执业印章交回。
第十七条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本规定施行前已经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但尚未注册的,应当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逾期未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第十八条申请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初始注册申请表;(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三)聘用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证明材料;(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
聘用单位同时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材料。
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九条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按照本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延续注册申请表;(二)原注册证、执业印章;(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四)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执业业绩证明材料;(五)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注册消防工程师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变更注册:(一)变更聘用单位的;(二)聘用单位名称变更的;(三)注册消防工程师姓名变更的。
第二十一条申请变更注册,应当提交变更注册申请表、原注册证和执业印章,以及下列变更事项证明材料:(一)注册消防工程师变更聘用单位的,提交新聘用单位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证明材料,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与原聘用单位解除(终止)工作关系证明;(二)注册消防工程师聘用单位名称变更的,提交变更后的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三)注册消防工程师姓名变更的,提交户籍信息变更材料。
变更注册后,有效期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原注册有效期届满在半年以内的,可以同时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准予延续的,注册有效期重新计算。
第二十二条注册消防工程师在申请变更注册之日起,至注册审批部门准予其变更注册之前不得执业。
第二十三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年龄超过70周岁的;(二)申请在非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者两个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注册的;(三)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四)未达到继续教育、执业业绩要求的;(五)因存在本规定第五十条违法行为被撤销注册,自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六)因存在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二项、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违法执业行为之一被注销注册,自注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七)因存在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第三项违法执业行为之一被注销注册,自注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一年的;(八)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未履行完毕的。
第二十四条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执业印章遗失的,应当及时向原注册审批部门备案。
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或者执业印章遗失、污损需要补办、更换的,应当持聘用单位和本人共同出具的遗失说明,或者污损的原注册证、执业印章,向原注册审批部门申请补办、更换。
原注册审批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完毕。
补办、更换的注册证、执业印章有效期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第三章执业第二十五条注册证、执业印章是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消防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
第二十六条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执业;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可以在注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执业。
第二十七条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包括:(一)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二)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含灭火器维修);(四)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五)火灾事故技术分析;(六)公安部或者省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第二十八条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包括:(一)除100米以上公共建筑、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二)除250米以上公共建筑、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消防安全管理;(三)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建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含灭火器维修);(四)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五)公安部或者省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结合实际,根据上款规定确定本地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具体执业范围。
第二十九条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应当与其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和本人注册级别相符合,本人的执业范围不得超越其聘用单位的业务范围。
受聘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每个注册有效期应当至少参与完成3个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受聘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一个年度内应当至少签署1个消防安全技术文件。
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聘用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注册消防工程师的管理,对其执业活动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下列消防安全技术文件应当以注册消防工程师聘用单位的名义出具,并由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注册消防工程师签名,加盖执业印章:(一)消防技术咨询、消防安全评估、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书面结论文件;(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年度消防工作综合报告;(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书面结论文件;(四)灭火器维修合格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文件。
修改经注册消防工程师签名盖章的消防安全技术文件,应当由原注册消防工程师进行;因特殊情况,原注册消防工程师不能进行修改的,应当由其他相应级别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修改,并签名、加盖执业盖章,对修改部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注册消防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一)使用注册消防工程师称谓;(二)保管和使用注册证和执业印章;(三)在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执业活动;(四)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行为提出劝告,拒绝签署违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安全技术文件;(五)参加继续教育;(六)依法维护本人的合法执业权利。
第三十二条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二)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技术能力;(三)保证执业活动质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聘用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
第三十三条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同时在两个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执业;(二)以个人名义承接执业业务、开展执业活动;(三)在聘用单位出具的虚假、失实消防安全技术文件上签名、加盖执业印章;(四)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或者执业印章;(五)超出本人执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六)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执业活动,减少执业活动项目内容、数量,或者降低执业活动质量;(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