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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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控工作管理制度

井控工作管理制度

井控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井控工作管理,预防和控制井喷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能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石油、天然气钻井、完井、试井、修井等井控工作。

第三条井控工作应以预防为主,综合运用技术、管理、教育、法治等手段,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井控工作应遵循科学、严谨、规范、安全的原则,确保井控设备完好、井控技术熟练、井控措施到位。

第五条井控工作应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操作制度、培训制度、应急制度等,确保井控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企业应成立井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生产、安全、技术、装备等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井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协调解决井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企业应设立井控管理办公室,负责井控装置和井控技术管理及检查工作,企业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第八条企业各基层单位应成立井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基层单位负责人担任,负责本单位井控工作。

第九条企业应配备专(兼)职井控技术人员和井控管理人员,负责井控技术研究和井控管理工作。

第十条各级负责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责任,恪尽职守,做到职、权、责明确到位。

第三章井控技术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制定井控技术规范,明确井控设备、井控工艺、井控措施等技术要求。

第十二条企业应定期对井控设备进行检测、维修,确保井控设备完好率。

第十三条企业应开展井控技术培训,提高员工井控技术水平。

井控技术人员和井控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的井控操作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井控技术档案,保存井控设计、施工、验收等相关资料。

第四章井控过程管理第十五条企业应加强井控过程管理,确保井控措施到位。

第十六条企业应开展井控风险评估,针对高风险井制定专项井控方案。

第十七条企业应加强井控监测,实时掌握井口压力、井底压力等井控参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2024年井控工作管理制度

2024年井控工作管理制度

2024年井控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井控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水平,确保井控工作的成功实施,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井控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井控工作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测人员等。

第三条井控工作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井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作业人员负责具体井控工作的执行和操作;监测人员负责井控工作的监测和数据记录。

第四条井控工作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过程中人员的安全和环境的安全。

第五条井控工作应注重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积极推进井控工作的发展和改进。

第六条井控工作应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井控工作组织管理第七条本单位应设立井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协调井控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井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井控工作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作为成员,包括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九条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和解决井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难题。

第十条井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井控工作的长期、中期和短期计划,并进行落实和监督。

第十一条井控工作负责人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井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井控工作负责人应加强对作业人员和监测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

第三章井控工作安全管理第十三条井控工作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定,严格执行,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四条井控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严禁私自更改或减少。

第十五条井控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熟悉各类应急救援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六条井控作业人员应在作业前做好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无损。

第十七条井控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八条井控作业过程中的事故和事故隐患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加强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

国家井控安全管理制度

国家井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井控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石油、天然气、煤层气等油气田的开发、生产、建设、施工、维修等环节的井控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井控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相结合。

第四条国家鼓励井控安全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井控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井控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

第六条各级能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井控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本行政区域井控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井控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三)对井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四)组织开展井控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五)推广先进井控技术和设备,提高井控安全管理水平。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井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井控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井控安全管理制度;(二)制定本单位的井控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开展井控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四)定期开展井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五)建立健全井控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井控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井控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建立健全井控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三)组织开展井控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四)定期开展井控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五)建立健全井控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中国石化井控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井控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井控管理规定中国石化有限公司,作为全国性的石油和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经营范围内有着特别紧要的井控管理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井控操作的安全性、削减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损害,并稳定和保持生产的快速进展。

以下是中国石化井控管理规定的认真介绍:一、井控管理框架1.1 井控管理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开井及停井阶段。

在开井阶段,必需在开钻前对井区环境进行了解及测量分析,以供给开钻的井控措施;在停井阶段,必需适时对井区进行封堵作业,确保井区环境的稳定安全。

1.2 开钻时要订立认真的井控计划,并在井口设置相应的紧急救援措施,以保障井口工人的生命安全。

1.3 井控管理必需得到专业的支持和监管,并要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规进行开展。

1.4 对于任何井控不当的行为,企业内部必需实施严格的惩罚措施,并对违规者进行处理,以示后来者的威慑效果。

二、井区测量2.1 井区测量是针对井口的物理特征、地质构造和工程环境情况等方面的认真测量分析。

2.2 井区测量必需由具备井控管理专业技能和阅历的技术人员进行。

2.3 测量数据要反馈给指挥部,以便指挥部依据测量数据提出合理的掌控方案。

三、井控前准备3.1 在井控操作开始前,应对现场的井环境和作业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2 开钻前还应当订立认真的开钻计划,包括井控步骤和操作程序等。

3.3 开钻时要依照井控步骤进行操作,并且需要进行现场实时监测,确保开钻时井口的安全稳定。

四、井控过程中的掌控操作4.1 开钻后必需实时监测井口环境的温度、压力等数据,并适时依据监测结果实行相应的措施;4.2 若井口存在超限情况,必需立刻停止作业并实行必要的措施以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4.3 井控过程中必需加强对井口的管理,包括井口的引流、排出异物和覆盖以保障井口的安全稳定。

五、井控管理的责任5.1 井控操作由指挥部统一管理,必需明确井控管理的责任。

5.2 对于井控工作中发生的任何问题,必需清楚地追究责任,并予以相应的惩罚和惩戒。

井控工作管理制度

井控工作管理制度

井控工作管理制度一、引言井控工作是石油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涉及到井口的安全以及井下作业的顺利进行。

为了规范井控工作,保证井口安全和生产效率,制定井控工作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旨在详细描述井控工作管理制度,提供一套全面有效的管理方法,并确保所有相关人员遵守。

二、管理责任1. 井控工作的责任人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井口安全和井下作业的协调监控。

2. 管理责任人应制定和修订井控工作计划,并确保其执行。

3. 管理责任人应组织相关培训和考核,以提高井控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三、井控工作的组织1. 井控工作应由专门的井控小组负责,该小组应包括管控人员、操作人员和技术支持人员。

2. 井控小组应根据井口的特殊性和不同工作阶段的需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和指导文件。

3. 井控小组应及时跟踪井控工作的进展,并对其进行评估和改进。

四、井控工作的流程1. 井口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应成为井控工作的首要任务,包括井口设备的检查、井盖的安装和维修等。

2. 对井下作业的监控和管理是井控工作的核心内容,包括注水、抽油等作业的安全管理。

3. 在井控工作中,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以应对突发情况和事故。

五、井控工作的监控与分析1. 井控小组应定期对井口设备和作业数据进行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 井控小组应建立健全的数据收集和管理系统,以支持井控工作的监控和分析。

六、井控工作的培训和考核1. 井控小组应定期组织井控人员的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2. 井控小组应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并定期对井控人员进行考核,以评估其工作能力和安全意识。

七、井控工作的改进和总结1. 井控小组应对井控工作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改进,及时修订井控工作计划和流程。

2. 井控小组应及时总结井控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水平。

八、井控工作的奖惩措施1. 对井控工作出色的个人或团队,应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井控工作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井控工作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井控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一、导言本制度是为了规范井控工作,保障井的安全运行,加强对井控人员的管理,确保井控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预防和处置井控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提高井控工作效率和安全性而制定。

二、定义1. 井控工作:指对井进行紧急处理和控制,以防止井发生事故,保障井的安全运行。

2. 井控人员:指被确定为井控工作人员的员工,负责执行井控工作。

三、井控工作管理机构及职责1. 设置井控工作管理机构,负责制定井控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指导井控人员的工作。

2. 井控工作管理机构负责对井控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井控工作所需的技能和知识。

3. 井控工作管理机构负责定期对井控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并落实。

四、井控工作的组织与协调1. 井控工作由井控工作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和协调。

2. 井控工作人员接到井控任务后,应立即采取行动,并按照井控工作流程执行任务。

五、井控工作流程1. 接到井控任务后,井控工作人员应立即向井控工作管理机构报告。

2. 井控工作管理机构根据井控工作任务的紧急程度,指定相应的井控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3. 井控工作人员应按照井控工作流程的要求,对井进行紧急处理和控制。

必要时,可以使用应急装备和工具。

4. 井控工作完成后,井控工作人员应向井控工作管理机构报告工作情况,并填写相关报表。

六、井控工作人员的权益和义务1. 井控工作人员有权要求提供相关的井控工作资料和设备,以便有效执行井控任务。

2. 井控工作人员有义务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井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3. 井控工作人员应保证自身的安全,对使用的工具和装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七、井控工作的记录与报告1. 井控工作人员应认真记录井控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及时向井控工作管理机构汇报。

2. 井控工作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井控工作记录和报告制度,确保相关信息的留存和归档。

八、井控工作的培训与考核1. 井控工作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对井控工作人员的培训,包括井控工作流程、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培训内容。

井控管理规定十七条制度

井控管理规定十七条制度

井控管理规定十七条制度第一条、井控管理是指对井口的控制和管理,以确保井口区域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井控管理由井控人员负责,井控人员应具备合格的井控经验和技能,并持有相应的证书。

第三条、井控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井控任务,不得有违规操作和违章行为。

第四条、井控人员应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敏锐的观察力,及时发现井口区域存在的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五条、井控人员应熟悉井口区域的布局和设备,清楚掌握井口区域的安全规程,并制定相应的井控计划。

第六条、井控人员应定期检查井口区域的设备和工具,确保其完好无损,并及时报告损坏或缺陷,确保设备和工具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井控人员应熟悉井口区域的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并参与相关的应急演练和培训。

第八条、井控人员应经常与井下人员沟通,了解井下的情况,及时解决井下人员提出的问题和困难。

第九条、井控人员应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制定和执行井控管理计划,确保井控管理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井控人员应按照要求穿戴工作服和安全装备,并配备必要的工具和设备,确保井控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一条、井控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轮班制度进行工作,并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执行。

第十二条、井控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确保身体状况符合井控工作的要求。

第十三条、井控人员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井下安全许可证管理规定,严禁擅自进入井口区域和违规操作。

第十四条、井控人员应及时上报井口区域的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五条、井控人员应定期进行井控工作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井控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井控人员应保护井控管理的机密性,不得随意泄露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违反井控管理规定的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是井控管理规定的十七条制度,井控管理是保障井口区域安全的重要措施,井控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工作,确保井下人员的安全和井口区域的正常运行。

采油采气井井控安全技术管理规定(4篇)

采油采气井井控安全技术管理规定(4篇)

采油采气井井控安全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采油采气井井控工作的安全性和规范性,提高生产效益,保护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采油采气井井控工作。

第三条采油采气井井控工作是指对采油采气井的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和调控,确保实现安全、高效的采油采气作业。

第四条井控工作职责由井控中心负责,由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和操作。

第五条井控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井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证工作的安全、规范进行。

第七条采油采气井井控工作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单位的相关安全规定,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性。

第八条采油采气井井控工作必须符合环保要求,控制环境污染。

第九条采油采气井井控工作必须遵守生产计划要求,保持产能稳定。

第二章井控系统的管理第十条井控中心必须具备连续、稳定、可靠的井控系统。

第十一条井控系统必须能监测井下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第十二条井控系统必须能及时接收、传递、处理生产数据。

第十三条井控系统必须具备报警功能,能及时发出警示信号。

第十四条井控中心必须配备专业的井控人员,24小时值班,能够随时处理井下突发情况。

第十五条井控中心必须定期对井控系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井控中心必须有完善的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演练。

第十七条井控中心必须定期对井控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

第十八条井控中心必须对井控系统的使用日志进行记录和归档,方便对工作情况的追溯和查询。

第三章井控工作的具体要求第十九条采油采气井井控工作必须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第二十条采油采气井井控工作必须定期对井下设备进行巡检和保养,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

第二十一条采油采气井井控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生产计划,保持生产过程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十二条采油采气井井控工作必须按照环保要求进行作业,控制环境污染。

第二十三条采油采气井井控工作必须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安全操作,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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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控管理规定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井控管理制度一井控分级负责制度1、长庆油田公司井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井控规定,制定和修订井控实施细则,组织开展井控工作。

2、各采油单位的井控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井控管理工作,组织井控检查,贯彻执行井控规定,领导和组织开展本单位的井控工作。

3、作业大队(市场化作业公司)或作业区均要成立井控领导小组,各施工作业队要成立井控小组,负责本单位的井控工作。

4、市场化作业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的规定,配备兼职的井控技术管理人员。

5、作业队井控小组负责按照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和落实现场处置预案;落实上级部门查出问题的整改消项工作,发现油气侵、井涌、溢流等井喷预兆时,按照现场处置预案控制溢流、井涌,组织作业队人员关井,并及时向采油单位请示汇报;发生井喷失控时,按本队《井喷失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二《井控培训合格证》制度1、下列人员必须经井控培训、考核并取得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1)指挥、监督修井作业现场生产的各级生产管理人员、监督和专业技术人员;(2)从事修井作业地质、工程、施工、井控设计的技术人员;(3)现场作业的人员:一级井控风险井所有作业人员应全部持证;在二、三级井控风险井施工作业的队长、副队长、技术员、班长、司钻,一岗、二岗应持证;特殊区域施工人员持证执行相关的管理规定;(4)井控车间(站)的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现场服务人员。

2、没有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无权指挥生产,操作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凡没有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而在井控操作中造成事故者要加重处罚,并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3、井控培训合格证的管理和落实(1)各采油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井控培训合格证制度的落实。

(2)凡在长庆油田施工的井下作业队伍,必须持有长庆油田公司认可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4、记录好井控培训合格证台帐。

三井控设备的检修、试压、安装制度1、井控设备的年检、试压必须由专业的井控车间负责。

井控车间试压设备的管理、操作应有专人负责,并明确岗位职责。

2、作业队使用的井控设备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密封性试压。

达到检修周期后送井控车间进行年检和试压。

3、作业队应定岗、定人、定时对井控设备、工具进行管理、检查、操作和维护保养,并认真填写保养和检查记录。

4、作业队应按规定安装与井口、入井钻具配套的防喷器,连接牢靠,密封正常。

5、年度检修要记录好井控及防护器材统计、试压(标定)台帐,日常维护要记录好井控、防护器材日常检查、维护保养与使用情况记录。

四防喷演习制度1、作业队根据不同工况,每个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喷演习,对超过三个月未实施过的作业工序要求先进行防喷演习,然后再正常作业。

2、作业队应制定起下管柱作业、射孔作业(电缆作业)、空井、旋转作业、起下大直径管柱(工具)等5种作业时发生井涌、溢流等的应急处置预案。

3、防喷演习应按处置预案制定的程序进行。

4、作业队应按岗位对防喷演习人员进行分工。

5、井控演习统一用作业机气喇叭报警、指挥:报警信号:一声长鸣;关闭防喷器信号:两声短鸣;解除信号:三声短鸣;长鸣喇叭声为10秒以上,短鸣喇叭声为2秒。

6、演习时间要求:完成起下钻防喷演习时间不超过4分钟,射孔防喷演习时间不超过2分钟,空井防喷演习时间不超过3分钟,旋转作业防喷演习时间不超过3分钟,起下大直径工具防喷演习时间不超过5分钟。

7、作业队人员熟练掌握井控岗位职责。

应做到岗位分工明确,处理程序准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演习为合格。

如达不到上述要求,演习为不合格,必须重新安排演习,直到合格为止。

8、每次防喷演习后要做好井控演练(救援)记录,认真总结和讲评。

五坐岗观察制度1、所有修井作业在井口处于打开的情况下必须进行坐岗观察。

2、坐岗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技术培训。

3、坐岗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工况、压井液性质及数量、入井及返出液量、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情况、记录人等。

4、坐岗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司钻。

5、司钻接到溢流、井涌等异常报告后,立即发出报警信号,由值班干部组织全班按井控处置程序控制溢流。

6、记录好《井下作业坐岗观察和干部值班记录》。

六作业队干部值班制度1、作业队值班干部必须24小时值班,值班干部应挂牌或有明显标志。

2、值班干部和HSE监督员应检查监督各岗位执行井控制度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试压、射孔、溢流、井喷、井下复杂情况处理、演习等情况,必须在现场组织、指挥处理工作。

3、记录好《井下作业坐岗观察和干部值班记录》。

七井喷事故逐级汇报制度1、井喷事故分级(1)一级井喷事故(Ⅰ级)油水井发生井喷失控,造成超标有毒有害气体逸散,或窜入地下矿产采掘坑道;发生井喷并伴有油气爆炸、着火,严重危及现场作业人员和作业现场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二级井喷事故(Ⅱ级)油水井发生井喷失控;含超标有毒有害气体的油水井发生井喷;井内大量喷出流体造成对江河、湖泊和环境造成灾难性污染。

(3)三级井喷事故(Ⅲ级)油水井发生井喷,油田公司所属单位或承包商经过积极采取压井措施,在24小时内仍未建立井筒压力平衡。

(4)四级井喷事故(Ⅳ级)油水井发生溢流、井涌或井喷,油田公司所属单位或承包商自身能在24小时内建立井筒压力平衡。

2、井喷事故报告要求(1)发生井喷事故后,井下作业队在最短时间内向其上级单位汇报,采油单位经过初步判定确定突发事故的级别,符合Ⅲ级及以上级别的井喷突发事故时,立即启动事发单位的井喷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在1小时内向油田公司生产应急指挥中心汇报。

汇报首先以《井下作业井喷失控事故信息收集上报表》形式上报油田公司。

油田公司应根据相关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属地政府部门报告。

(2)发生Ⅳ事故时,采油单位单位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指挥、协调事故处理,并在24小时内上报油田公司应急指挥中心。

(3)发生溢流、井涌等异常情况应记录好《井下作业溢流、井涌、井喷等异常(事故)情况统计周报表》,按照《关于加强井下作业过程中发生溢流、井涌等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长油油开字〔2010〕22号)要求向油田公司相关部门报告。

3、发生井喷或井喷失控事故后应有专人收集资料,资料要详实准确。

4、发生井喷事故后,随时保持各级通信联络畅通,并有专人值班。

5、油田公司在每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汇报上一月度井喷事故(包括Ⅳ级井喷事故)处理情况及事故报告。

汇报实行零报告制度。

6、井喷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以《长庆油田井下作业井喷失控事故信息收集表》形式向油田公司汇报,使油田公司领导及时掌握现场抢险救援动态。

井喷事故得到控制,现场事态恢复正常后,事故单位要书面向油田公司主管部门详细汇报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处理过程及教训。

八井控例会制度1、油田公司每半年召开一次井控例会,总结、布置井控工作。

2、各采油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井控例会,检查、总结、布置井控工作。

3、作业大队、采油作业区或市场化作业公司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井控例会,总结、安排井控工作。

4、作业队每周由队长主持召开一次井控例会,分析、总结前一阶段井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井控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落实井控存在问题消项整改情况。

每天班前会、班后会上,要根据设计中有关井控要求进行井控工作布置,检查井控设备、设施等,明确岗位分工,总结井控工作。

5、每次例会后做好例会记录。

九井喷事故的责任追究执行《长庆油田分公司事故管理规定》和《长庆油田分公司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实施细则》(长油字[2004]228号)。

十井控工作定期检查制度井控管理部门应对井控工作进行定期检查,油田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井控工作检查,采油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井控工作检查,各作业大队、作业区、市场化公司每月进行一次井控工作检查,作业队每日进行自查自改。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井控管理制度的落实;(2)井控设备的管理与使用;(3)井控持证是否符合规定、井控资料的填写是否规范;(4)“四项设计”中井控要求是否明确、应急演习是否熟练等;(5)相关文件的传达、学习、执行情况。

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必须对照检查表逐项进行检查,详细记录《长庆油田井下作业井控检查记录表》和《问题整改汇总记录》。

对严重违章或存在重大隐患的施工队伍,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十一井控隐患整改消项制度1、井控隐患削减实行消项制度。

各单位或部门发现的隐患,均应登记备案,并限期整改消项。

2、井控隐患消项实行责任制,由隐患所在单位限期治理。

列入治理的井控隐患,必须建立完备的监控措施。

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消项时实行“四定”的原则,即定方案,定措施,定责任人,定完成时间。

3、井控隐患治理消项由责任单位或部门负责实施,较大及其以上井控隐患的消项实行项目管理,一般隐患项目随时发现,随时治理。

井控工作主管、监督部门负责井控隐患消项治理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工作。

4、井控隐患的处理方式:现场整改、限期整改和停工整改。

均应签发《长庆油田井下作业井控检查记录表》;同时要把存在问题,处理情况详细记录在《监督日志》中。

现场整改:监督员(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井控隐患现场告知作业队现场负责人和操作人员,要求现场立即进行整改,在《监督日志》中详实记录。

限期整改:对现场发现的井控隐患,现场无法立即整改的,除了口头告知作业现场负责人外,还需要签发《长庆油田井下作业井控检查记录表》,限期整改。

限期整改期间,要制定好施工时针对隐患的预防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停工整改:对现场发现的较大井控隐患,要责令作业队伍停止作业,签发《长庆油田井下作业井控检查记录》,停工进行整改。

并详细录取隐患资料(包括隐患(问题)的描述、现场图片资料和相关证据)。

4、签发《隐患消项记录》:作业队伍整改完《长庆油田井下作业井控检查记录表》上所列出的全部隐患(问题)后,向监督员(检查人员)递交书面复工申请,经监督员(检查人员)现场核实, 并填写《隐患消项记录》具备复工条件后准予开工。

5、每次检查出的问题检查部门和受检单位均应记录在《问题整改汇总记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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