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 程序
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

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为了加强医院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的管理,规范医生对请购药品的用药行为,保障患者安全、合理有效、经济的用药,严禁临时请购药品中有不合理、不合法行为,防止请购药品积压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医院集中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等有关规范的要求,对目录外药品临时采购使用管理规定如下:一、目录外抗菌药物是指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方案》,医院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备案的抗菌药物目录以外的品种。
二、启动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仅限于抢救、突发性疾病、灾情、疫情、院内或外院专家会诊等情况下急需的抗菌药物。
2、仅限于本院“抗菌药物目录”中的药物,在抗菌谱、药物对病原菌的敏感性,以及抗菌药物的适应证等方面无法满足临床治疗所需的情况下。
3、临床科室在提出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前,必须征得本科室主任同意,并签署意见。
三、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申购程序:1、由临床科室责任医师填写《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附表1),经临床科主任、医务科审核同意后,报药学部核实后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
申请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室、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药方案、科主任意见,申请表药学部保存备案。
3、情况异常紧急时,可先通知药学部购买,药学部在购买药物同时,口头请示“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组长。
事后再补办手续。
四、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仅限于一次性采购,再次使用时需再次申请。
申请人应保证该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若因滞销,造成的损失应由申请人负责处理,并将在2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其他新药临时引进申请。
申请药品已经采购不予退货,患者强烈要求退药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申请的临床科室责任医师及科主任负责。
五、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在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时,需向委员会汇报,部分需长期使用的品种,经委员会批准后,可作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管理。
临时购药流程及制度

临时购药流程及制度1、临时采购药品是指因临时特殊诊疗需要采购的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之外的药品。
2、仅在以下四种情况下才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需药品的紧急购买;2)临床科室急需的专科药物、急救或特殊患者急用药品的临时购买;3)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临时购买;4)临床科室确需一段时间内连续使用的专科药品的特殊审批购买。
不得临时采购本机构现有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已有同类或相类似作用的品种、中成药和辅助性药物等临床非紧急、必需的药品。
3、临时购药流程:紧急购买、临时购买和特殊审批购买均须填写《药品临时采购申请表》(注明申请理由和数量),临时购买和特殊审批购买则必须由临床科室主任组织召开科室管理小组会议讨论决定,签署廉洁承诺书,并履行知情同意手续,集体签名后向药学部提出申请(如果是目录以外抗菌药物,则填写《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单》)。
1)紧急购买:药学部审核资料,呈报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委员,审批后尽快购入。
情况紧急时,药学部可先口头请示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委员,经同意后进行采购,事后应及时补办审批手续;2)临时购买:临床科室急需的专科药物、急救或特殊患者急用药品,经药学部审核后呈报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委员审批;如须临购抗菌药物,则先要经本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讨论通过;3)临床科室确需一段时间内连续使用的专科药品,如在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中未入围、但在临床治疗中不可缺少且无法由其他入围药品替代,原则上必须由医院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审批,审议通过的每个品规首次采购前必须报茂名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纠风检察部门备案。
4、在医院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未召开之前的极个别特殊审批购买,应先由临床药学室给出用药评估意见,经药学部审核,报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委员审批。
5、确因临床需要连续采购,或每年采购超过5人次的临时采购药品,需要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按照药品增补和新药引进的条件和程序,决定是否纳入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第一条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是指临床抗感染治疗急需的、在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中标,但是尚未列入我院抗菌药物目录的抗菌药物,或虽未中标但无替代品种而临床确需使用的抗菌药物。
由于按新药引进规定不能满足临床急需,可提出单次临时购药申请,用药量只限一份量采购。
第二条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由临床各科室主任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和使用理由。
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
属于特殊情况紧急性用药的,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购买,事后到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备案。
第三条药品购进后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申请科室,处方一次性开走,用不完不准退药。
第四条医务科、药剂科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严格控制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对同一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2次以上或全院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5次以上申请临时采购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时,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附件:附表: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申请科室:患者姓名:床号/病历号主要诊断申请抗菌药物通用名:生产厂家:规格:请购数量:主管医生签名:科室主任签名及盖章:与感染有关的主要诊断:相关实验室数据:WBC: NECT%: C反应蛋白:ALT: CREA: BUN:病原学检查及药敏结果: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主要理由相关临床科室会诊意见会诊人员科室签名日期药剂科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意见医务处意见分管院长意见备注:此表仅用于医院50种抗菌药物之外临床必需品种的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一次性购入使用,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 次。
如果超过5 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附表:抗菌药物临时使用申请表申请科室:患者姓名:床号/病历号:主要诊断:申请抗菌药物通用名:规格:数量主管医生签名:科室主任签名及盖章:与感染有关的主要诊断:相关实验室数据:WBC: NECT%: C反应蛋白:ALT: CREA: BUN:病原学检查及药敏结果:申请临时使用抗菌药物的主要理由:相关临床科室会诊意见会诊人员科室签名日期药剂科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意见;医务处意见:分管院长意见限制级抗生素临时使用流程: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结合我院实际,急诊病人住院后,需要使用限制级抗生素时,有接诊住院医师启动临时使用程序。
医院药品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工作制度

医院药品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工作制度
(1)医院应严格按照要求,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
(2)严格控制购进抗菌药物品规数量,原则上抗菌药物品种不超过50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 个品规。
(3)医院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剂型和规格)须及时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超目录以外抗菌药物品规,药学部不得擅自购进。
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需要使用医院采购目录以外的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5)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超过5次,需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
2023年抗菌药物采购管理制度范文

2023年抗菌药物采购管理制度范文抗菌药物采购管理制度篇1一、严格控制抗菌药物品规数量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
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种。
头霉素类抗菌药物不超过2个品规;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
二、抗菌药物品种清退原则(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性价比差和违规促销的抗菌药物品种。
(二)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品种。
(三)纳入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但未中标的抗菌药物品种。
(四)临床上用量较少的抗菌药物品种。
三、抗菌药物品种遴选原则(一)优先选用安全、有效、经济、临床需要且广泛应用的抗菌药物品种。
(二)优先选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38号)》文件中关于外科围手术期推荐使用的抗菌药物品种。
(三)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四、抗菌药物遴选程序(一)抗菌药物品种的遴选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临床应用抗菌药物较广的科室(呼吸科、重症医学科、普外科、骨外科、胸外科、妇产科、小儿科)的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抗菌药物清退、遴选原则及卫生部规定的品种分布要求,结合医院临床用药实际,初步拟定入围抗菌药物品种。
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及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成员对临床专家初步拟定的抗菌药物品种进行讨论,进行必要的增减,确定少于35个抗菌药物品种,列入我院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
(二)抗菌药物品规的选择1.列入我院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的品种且符合“一品两规”者,原有生产厂家自然保留。
2.列入我院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的品种,超出“一品两规”者,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及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成员对不同生产厂家的品规逐个审核,综合考虑质量层次、规格及临床用量等因素,在医院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对不同厂家的品规进行投票确定我院继续保留的品规。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一、背景介绍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抗菌药物耐药性问题引发了全球范围内的关注。
为了确保医院及患者的用药安全,制定一套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非常必要。
二、目的和原则1.目的:确保抗菌药物的供应,防止抗菌药物短缺和延误治疗的情况发生。
2.原则:(1)保障患者用药安全;(2)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规;(3)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4)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临时采购的适用范围1.应急情况下,药房和供应部门采购抗菌药物。
2.由专门委员会审批临时采购。
四、临时采购的程序1.应急情况下,药房和供应部门向临时采购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委员会)提出申请。
2.采购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评估所需抗菌药物的紧急程度,并制定紧急采购计划。
3.采购委员会搜集市场上相关抗菌药物的报价和供应能力,并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选择供应商。
4.采购委员会制定临时采购合同,明确价格、数量、质量标准和送货时间。
5.采购委员会与供应商签订临时采购合同,并确认采购事宜。
6.供应商按合同要求提供抗菌药物,并由药房对货品进行验证和入库。
7.采购委员会对采购过程进行审核和评估,并及时反馈结果。
五、临时采购的管理和监督1.采购委员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采购,并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药房和供应部门应当严格遵守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的要求。
3.监督部门对临时采购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定期进行检查。
4.对于严重违反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的行为,采取相应纪律和法律措施。
六、临时采购的保密工作1.采购委员会和供应商要严格遵守保密协议,保护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
2.采购委员会应当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
七、临时采购的期限和审批流程1.临时采购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半年,超过期限需重新审批。
2.临时采购的审批流程:(1)药房和供应部门提出申请;(2)采购委员会评估和制定采购计划;(3)选择供应商,并签订合同;(4)采购确认和入库;(5)采购委员会审核和评估。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与备案制度

长龙港集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与备案制度
1.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是指临床抗感染治疗急需的且无替代品种,但是未列入长龙港集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的抗菌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
2.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仅限于抢救、突发性疾病、灾情、疫情、干部保健、专科或外院专家会诊等急需药品;
3.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应当同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的名称、规格、剂型、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药房主任审核,签字后报分管院长签字,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审核同意后由药房一次性购入使用;
4.抗菌药物临时申请必须经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药房方可进入采购实施程序;情况危急时,可先通知药房先下计划,报医务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分管院长审批后购买,事后到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备案,再补办手续;
5.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仅限于一次性采购,再次使用时需再次申请;药品购进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申请科室,处方一次性开具,用不完不得退药;申请人应保证该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若造成滞销损失由申请人负责处理,并将在2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其他新药临时引进申请;
6.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在如开药事管理委员会时,需向委员汇报,部分需长期使用的品种,经委会员批准后,可作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管理;
7.医院临时采购申请表由药库统一保管,定期向区卫生局备案;
医务科、药房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例次;
长龙港集团
2015-01-03
龙洞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
编号:
申请科室:日期:年月日。
1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

1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抗菌药物的使用越来越广泛。
然而,由于滥用和乱用抗菌药物导致的细菌耐药性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全球范围内的严重公共卫生问题。
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保护公众健康,我国需要建立完善的抗菌药物采购制度。
目前,我国已经实施了抗菌药物目录管理制度,但是仍然存在一些目录外的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不明确的问题。
因此,制定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对于加强抗菌药物管理,提高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目录外抗菌药物的采购和使用,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控制细菌耐药性的发展。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目录外抗菌药物的医疗机构。
四、制度内容1.定期进行抗菌药物目录外的调查和评估,确定目录外抗菌药物的适应范围和临床需要。
2.建立目录外抗菌药物的审批程序,医疗机构必须在使用目录外抗菌药物前提交申请,经临床药师或抗菌药物专家审查并提供合理的理由后方可使用。
3.医疗机构应建立目录外抗菌药物的库存管理制度,定期清查并报告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
4.加强目录外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导与培训,提高临床医护人员对抗菌药物的了解和正确使用。
5.建立抗菌药物使用者的责任追溯制度,对于未按照规定使用目录外抗菌药物的医疗机构和个人,将依法进行追责。
六、管理要求1.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抗菌药物目录外采购和使用的档案,包括申请、审批、使用、库存管理等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五年。
2.医疗机构应配备临床药师或抗菌药物专家,负责抗菌药物的审查、指导和培训工作。
3.目录外抗菌药物的采购要严格按照采购制度进行,不得超过合理的临床需要。
4.医疗机构应建立细菌感染与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系统,监测细菌耐药性的发展趋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干预和调整。
七、制度执行与监督1.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目录外抗菌药物的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疗机构和个人进行处罚。
2.建立网络平台,及时公布目录外抗菌药物的调查和评估结果,并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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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
第一条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是指临床抗感染治疗急需的、在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中标,但是尚未列入我院抗菌药物目录的抗菌药物,或虽未中标但无替代品种而临床确需使用的抗菌药物。
由于按新药引进规定不能满足临床急需,可提出单次临时购药申请,用药量只限一份量采购。
第二条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由临床各科室主任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和使用理由。
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
属于特殊情况紧急性用药的,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购买,事后到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备案。
第三条药品购进后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申请科室,处方一次性开走,用不完不准退药。
第四条医务科、药剂科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严格控制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对同一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2次以上或全院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5次以上申请临时采购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时,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附件:
附表: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
附表:抗菌药物临时使用申请表
限制级抗生素临时使用流程: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
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结合我院实际,急诊病人住院后,需要使用限制级抗生素时,有接诊住院医师启动临时使用程序。
1.认真填写抗菌药物临时使用申请表,申明理由。
2.由医院信息系统设置,住院医师接诊病人后,每个病
人只能开一次限制级抗生素,作为临时医嘱执行。
3.抗菌药物临时使用申请表交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审
批后,交(医务科、药剂科、医院感染科)审核。
4.确认为合理使用后,由上级医师改为长期医嘱。
5.职能科将审核结果留存备查,定期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