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与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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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规范

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规范

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规范
一、目录外抗菌药物是指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方案》,医院向市卫计委申报备案的35种抗菌药物目录以外的品种。

二、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仅限于抢救、突发性疾病、灾情、疫情、干部保健、专科或外院专家会诊等急需的药品。

三、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申购程序:由临床科室书面填写“临时购药申请单”,经科主任、医务科同意,主管院长审批后,由药学部一次性购入。

书面申请需注明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使用理由及等,报药学部核实、备案存档。

四、抗菌药物临时用药仅限于一次性采购,用药不超过一个疗程,再次使用时需要再次申请,申请人应保证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若造成滞销损失由申请人负责处
理,并将在2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其他药物临时购进申请。

五、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每个品种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次,起过5次的品种,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要讨论是否将该品种纳入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上报市卫计委备案,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超过35种。

六、抗菌药物临时申购品种必须是中标品种,或者是招标周期之后新上市的品种,临时用药转为目录内常用的品种,需按新药购进程序办理,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决定。

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

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

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为了加强医院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的管理,规范医生对请购药品的用药行为,保障患者安全、合理有效、经济的用药,严禁临时请购药品中有不合理、不合法行为,防止请购药品积压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医院集中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等有关规范的要求,对目录外药品临时采购使用管理规定如下:一、目录外抗菌药物是指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方案》,医院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备案的抗菌药物目录以外的品种。

二、启动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仅限于抢救、突发性疾病、灾情、疫情、院内或外院专家会诊等情况下急需的抗菌药物。

2、仅限于本院“抗菌药物目录”中的药物,在抗菌谱、药物对病原菌的敏感性,以及抗菌药物的适应证等方面无法满足临床治疗所需的情况下。

3、临床科室在提出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前,必须征得本科室主任同意,并签署意见。

三、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申购程序:1、由临床科室责任医师填写《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附表1),经临床科主任、医务科审核同意后,报药学部核实后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

申请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室、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药方案、科主任意见,申请表药学部保存备案。

3、情况异常紧急时,可先通知药学部购买,药学部在购买药物同时,口头请示“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组长。

事后再补办手续。

四、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仅限于一次性采购,再次使用时需再次申请。

申请人应保证该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若因滞销,造成的损失应由申请人负责处理,并将在2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其他新药临时引进申请。

申请药品已经采购不予退货,患者强烈要求退药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申请的临床科室责任医师及科主任负责。

五、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在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时,需向委员会汇报,部分需长期使用的品种,经委员会批准后,可作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管理。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满足临床特殊感染治疗需要,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管理制度》。

二、参考文件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卫办医发〔2012〕82号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卫办医发〔2015〕43号3. 《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5〕42号)4. 《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8号)三、名词定义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四、内容1.本制度仅限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要,临床确需使用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方可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2.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应当由主管医师详细填写《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申请表》,包括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申请次数、使用对象(住院号、患者姓名、年龄)、临床诊断、申请理由。

3.《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需由申请科室科主任签字,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同意,报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药剂科一次性购入使用。

4.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超过5次。

如超过5次,讨论是否列入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但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5.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程序申请医师填写《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本科室主任审批↓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同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同意↓药剂科一次性购入使用。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且满足临床特殊感染治疗需要,依据卫生部办公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仅限因特殊感染治疗需要,临床需使用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方可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第三条: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或门诊号等)和使用理由,经本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第四条:本院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

如果超过5例次,讨论是否列入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但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一、背景介绍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抗菌药物耐药性问题引发了全球范围内的关注。

为了确保医院及患者的用药安全,制定一套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非常必要。

二、目的和原则1.目的:确保抗菌药物的供应,防止抗菌药物短缺和延误治疗的情况发生。

2.原则:(1)保障患者用药安全;(2)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规;(3)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4)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临时采购的适用范围1.应急情况下,药房和供应部门采购抗菌药物。

2.由专门委员会审批临时采购。

四、临时采购的程序1.应急情况下,药房和供应部门向临时采购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委员会)提出申请。

2.采购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评估所需抗菌药物的紧急程度,并制定紧急采购计划。

3.采购委员会搜集市场上相关抗菌药物的报价和供应能力,并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选择供应商。

4.采购委员会制定临时采购合同,明确价格、数量、质量标准和送货时间。

5.采购委员会与供应商签订临时采购合同,并确认采购事宜。

6.供应商按合同要求提供抗菌药物,并由药房对货品进行验证和入库。

7.采购委员会对采购过程进行审核和评估,并及时反馈结果。

五、临时采购的管理和监督1.采购委员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采购,并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药房和供应部门应当严格遵守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的要求。

3.监督部门对临时采购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定期进行检查。

4.对于严重违反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的行为,采取相应纪律和法律措施。

六、临时采购的保密工作1.采购委员会和供应商要严格遵守保密协议,保护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

2.采购委员会应当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

七、临时采购的期限和审批流程1.临时采购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半年,超过期限需重新审批。

2.临时采购的审批流程:(1)药房和供应部门提出申请;(2)采购委员会评估和制定采购计划;(3)选择供应商,并签订合同;(4)采购确认和入库;(5)采购委员会审核和评估。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与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与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
一、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是指临床抗感染治疗急需的、在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中标,但是尚未列入我院抗菌药物目录的抗菌药物,或虽未中标但无替代品种而临床确需使用的抗菌药物。

由于按新药引进规定不能满足临床急需,可提出单次临时购药申请,用药量只限一份量采购。

二、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由临床各科室主任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和使用理由。

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包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

属于特殊情况紧急性用药的,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购买,事后到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备案。

三、药品购进后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申请科室,处方一次性开走,用不完不准退药。

四、医务科、药剂科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严格控制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对同一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2次以上或全院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5次以上申请临时采购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时,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制度和程序

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制度和程序

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制度和程序
引言
本文档为了确保抗菌药物在紧急情况下的及时供应,制定了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制度和程序。

本制度和程序适用于所有需要紧急采购抗菌药物的情况。

制度
1. 紧急情况定义
- 紧急情况是指出现威胁生命或公共健康的抗菌药物需求,无法通过常规采购流程满足的情况。

2. 临时采购授权
- 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决定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机构/部门应由医疗机构的管理层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批准。

3. 供应商选择
- 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应优先选择经过认证的供应商,以确保质量和安全性。

4. 文件记录
- 所有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相关文件,包括采购申请和供应商选择的依据等,应妥善记录并备查。

程序
1. 紧急情况发生
- 当发生威胁生命或公共健康的抗菌药物需求无法通过常规采购满足时,相关医疗机构的管理层应确定是否属于紧急情况,并及时采取行动。

2. 临时采购批准
- 管理层在确定属于紧急情况后,应立即批准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申请,并明确临时采购的品种、数量和预计的到货时间等。

3. 供应商选择和采购合同签订
- 管理层应根据已有的认证供应商名单,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确保交付和质量要求。

4. 文件记录和备查
- 所有与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相关的文件,包括采购申请、供应商选择依据、采购合同等,应妥善记录并备查,以备将来审计和追溯。

结论
本文档所制定的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制度和程序旨在确保抗菌
药物在紧急情况下的及时供应,并确保采购过程透明、合规。

相关
管理人员应遵守并执行本制度和程序,以确保公共健康的最大利益。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
1.目的:因特殊感染者治疗需求,又未列入本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抗菌药物,特制定本制度进行临时采购。

2.范围:涉及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相关部门。

3.责任:涉及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相关工作人员。

4.内容:
(1)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仅限于抢救、院内或外院专家会诊等情况下急需的抗菌药物,在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中标,但是尚未列入我院抗菌药物目录的抗菌药物,或虽未中标但无替代品种而临床确需使用的抗菌药物。

由于按新药引进规定不能满足临床急需,可提出单次临时购药申请,只限一次性总用药量采购(原则上不超过10天用量)。

(2)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由临床各科室主任提交申请表《临床、科研、特批药品申请表》,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和使用理由。

报药剂科审查,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购买,并交到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备案。

(3)药品购进后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申请科室。

(4)医务科、药剂科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严格控制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对同一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3次以上或全院临床科室在1年内连续5次以上申请临时采购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时,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5)每半年将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相关部门上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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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龙港集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与备案制度
1.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是指临床抗感染治疗急需的且无替代品种,但是未列入《长龙港集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的抗菌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2.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仅限于抢救、突发性疾病、灾情、疫情、干部保健、专科或外院专家会诊等急需药品。


的品种,经委会员批准后,可作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管理。

7.《医院临时采购申请表》由药库统一保管,定期向区卫生局备案。

医务科、药房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例次。

长龙港集团
2015-01-03
龙洞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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