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制度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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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规范

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规范

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规范
一、目录外抗菌药物是指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方案》,医院向市卫计委申报备案的35种抗菌药物目录以外的品种。

二、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仅限于抢救、突发性疾病、灾情、疫情、干部保健、专科或外院专家会诊等急需的药品。

三、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申购程序:由临床科室书面填写“临时购药申请单”,经科主任、医务科同意,主管院长审批后,由药学部一次性购入。

书面申请需注明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使用理由及等,报药学部核实、备案存档。

四、抗菌药物临时用药仅限于一次性采购,用药不超过一个疗程,再次使用时需要再次申请,申请人应保证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若造成滞销损失由申请人负责处
理,并将在2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其他药物临时购进申请。

五、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每个品种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次,起过5次的品种,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要讨论是否将该品种纳入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上报市卫计委备案,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超过35种。

六、抗菌药物临时申购品种必须是中标品种,或者是招标周期之后新上市的品种,临时用药转为目录内常用的品种,需按新药购进程序办理,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决定。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满足临床特殊感染治疗需要,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管理制度》。

二、参考文件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卫办医发〔2012〕82号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卫办医发〔2015〕43号3. 《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5〕42号)4. 《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8号)三、名词定义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四、内容1.本制度仅限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要,临床确需使用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方可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2.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应当由主管医师详细填写《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申请表》,包括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申请次数、使用对象(住院号、患者姓名、年龄)、临床诊断、申请理由。

3.《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需由申请科室科主任签字,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同意,报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药剂科一次性购入使用。

4.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超过5次。

如超过5次,讨论是否列入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但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5.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程序申请医师填写《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本科室主任审批↓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同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同意↓药剂科一次性购入使用。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第一条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是指临床抗感染治疗急需的、在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中标,但是尚未列入我院抗菌药物目录的抗菌药物,或虽未中标但无替代品种而临床确需使用的抗菌药物。

由于按新药引进规定不能满足临床急需,可提出单次临时购药申请,用药量只限一份量采购。

第二条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由临床各科室主任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和使用理由。

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

属于特殊情况紧急性用药的,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购买,事后到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备案。

第三条药品购进后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申请科室,处方一次性开走,用不完不准退药。

第四条医务科、药剂科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严格控制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对同一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2次以上或全院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5次以上申请临时采购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时,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附件:附表: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申请科室:患者姓名:床号/病历号主要诊断申请抗菌药物通用名:生产厂家:规格:请购数量:主管医生签名:科室主任签名及盖章:与感染有关的主要诊断:相关实验室数据:WBC: NECT%: C反应蛋白:ALT: CREA: BUN:病原学检查及药敏结果: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主要理由相关临床科室会诊意见会诊人员科室签名日期药剂科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意见医务处意见分管院长意见备注:此表仅用于医院50种抗菌药物之外临床必需品种的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一次性购入使用,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 次。

如果超过5 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附表:抗菌药物临时使用申请表申请科室:患者姓名:床号/病历号:主要诊断:申请抗菌药物通用名:规格:数量主管医生签名:科室主任签名及盖章:与感染有关的主要诊断:相关实验室数据:WBC: NECT%: C反应蛋白:ALT: CREA: BUN:病原学检查及药敏结果:申请临时使用抗菌药物的主要理由:相关临床科室会诊意见会诊人员科室签名日期药剂科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意见;医务处意见:分管院长意见限制级抗生素临时使用流程: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结合我院实际,急诊病人住院后,需要使用限制级抗生素时,有接诊住院医师启动临时使用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管理办法

湖南省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管理办法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第二十二条“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

如果超过5例次,应当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应当每半年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之规定,经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研究,特制定我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管理办法.一、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范围是指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方案》医院向省卫生厅申报备案的49种抗菌药物目录以外的品种.二、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仅限于抢救、突发性疾病、灾情、疫情、院长查房、科间会诊、全院大会诊或外院专家会诊等急需的抗菌药物。

三、抗菌药物临时申购程序:由临床科室主任填写“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意见(至少3名委员签字)→药学部药品信息员核查→主管院长审批后→药学部分管主任核实→药学部一次性购入.四、抗菌药物临时用药仅限于一次性采购, 用量不超过一个疗程, 再次使用时需再次申请。

五、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申请人必须保证该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 若因过期造成损失由申请人负责. 并将在 2 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抗菌药物及其他药品的临时采购申请.六、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每个品种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 次,超过5 次的品种,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要讨论是否将该品种纳入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上报省卫生厅备案,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超过49 种.七、抗菌药物临时申购品种必须是中标品种,招标周期之后新上市的品种必须是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网上品种。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办法
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未列入《医院抗菌药物采购目录》的抗菌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该程序仅针对住院患者。

一、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仅限于抢救、突发性疾病、灾情、疫情、住院特殊患者、专科或外院专家会诊等急需的药品。

二、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药剂科主任核实、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院长批准,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

三、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必须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药学部门方可进入采购实施程序。

情况异常紧急时,可先通知药学部购买,事后再补办手续。

四、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仅限于一次性采购,再次使用时需再次申请。

申请人应保证该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若造成滞销损失由申请人负责处理,并将在2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其他新药临时引进申请。

五、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在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时,需向委员会汇报,部分需长期使用的品种,经委员会批准后,可作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管理。

六、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 次。

如果超过5 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七、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程序:
临床医疗组组长填写申请表—→科室签署意见—→药剂科审核意见—→主管院长意见—→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同意—→药剂科采购、验收—→通知临床使用。

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一、背景介绍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抗菌药物耐药性问题引发了全球范围内的关注。

为了确保医院及患者的用药安全,制定一套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非常必要。

二、目的和原则1.目的:确保抗菌药物的供应,防止抗菌药物短缺和延误治疗的情况发生。

2.原则:(1)保障患者用药安全;(2)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规;(3)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4)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临时采购的适用范围1.应急情况下,药房和供应部门采购抗菌药物。

2.由专门委员会审批临时采购。

四、临时采购的程序1.应急情况下,药房和供应部门向临时采购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委员会)提出申请。

2.采购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评估所需抗菌药物的紧急程度,并制定紧急采购计划。

3.采购委员会搜集市场上相关抗菌药物的报价和供应能力,并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选择供应商。

4.采购委员会制定临时采购合同,明确价格、数量、质量标准和送货时间。

5.采购委员会与供应商签订临时采购合同,并确认采购事宜。

6.供应商按合同要求提供抗菌药物,并由药房对货品进行验证和入库。

7.采购委员会对采购过程进行审核和评估,并及时反馈结果。

五、临时采购的管理和监督1.采购委员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采购,并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药房和供应部门应当严格遵守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的要求。

3.监督部门对临时采购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定期进行检查。

4.对于严重违反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的行为,采取相应纪律和法律措施。

六、临时采购的保密工作1.采购委员会和供应商要严格遵守保密协议,保护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

2.采购委员会应当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

七、临时采购的期限和审批流程1.临时采购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半年,超过期限需重新审批。

2.临时采购的审批流程:(1)药房和供应部门提出申请;(2)采购委员会评估和制定采购计划;(3)选择供应商,并签订合同;(4)采购确认和入库;(5)采购委员会审核和评估。

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

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

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
为规范医院的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严格控制抗菌药物采购,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32号)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和程序。

一、非目录内抗菌药物的临时采购程序
因特殊治疗需要使用《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以外的抗菌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非目录内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单》,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临时一次性购入。

二、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

同一患者在一个治疗周期内,无论采购多少次,均按1例次计算。

三、如果超过5例次,应当讨论是否列入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四、每半年将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与备案制度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与备案制度

长龙港集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与备案制度
1.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是指临床抗感染治疗急需的且无替代品种,但是未列入《长龙港集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的抗菌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2.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仅限于抢救、突发性疾病、灾情、疫情、干部保健、专科或外院专家会诊等急需药品。

3.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应当同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的名称、规格、剂型、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药房主任审核,签字后报分管院长签字,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审核同意后由药房一次性购入使用。

4.抗菌药物临时申请必须经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药房方可进入采购实施程序。

情况危急时,可先通知药房先下计划,报医务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分管院长审批后购买,事后到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备案,再补办手续。

5.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仅限于一次性采购,再次使用时需再次申请。

药品购进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申请科室,处方一次性开具,用不完不得退药。

申请人应保证该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若造成滞销损失由申请人负责处理,并将在2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其他新药临时引进申请。

6.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在如开药事管理委员会时,需向委员汇报,部分需长期使用的品种,经委会员批准后,可作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管理。

7.《医院临时采购申请表》由药库统一保管,定期向区卫生局备案。

医务科、药房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例次。

长龙港集团
2015-01-03
龙洞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
编号:
申请科室: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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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第二医院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制度与程序
第一条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是指临床抗感染治疗急需的、在内蒙古网上集中采购目录中标,但是尚未列入《赤峰市第二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的抗菌药物,或虽未中标但无替代品种而临床确需使用的抗菌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第二条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仅限于抢救、突发性疾病、灾情、疫情、干部保健、专科或外院专家会诊等急需的药品。

第三条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药学部主任核实、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长批准签字,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

第四条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必须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药学部方可进入采购实施程序。

情况异常紧急时,可先通知药学部购买,报医务科、药学部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购买,事后到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备案,再补办手续。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仅限于一次性采购,再次使用时
需再次申请。

药品购进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申请科室,处方一次性开走,用不完不准退药。

申请人应保证该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若造成滞销损失由申请人负责处理,并将在2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其他新药临时引进申请。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在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时,需向委员会汇报,部分需长期使用的品种,经委员会批准后,可作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管理。

医务科、药学部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例次。

如果超过5例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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