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与备案制度

合集下载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

【实用】医院制度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且满足临床特殊感染治疗需要,依据卫生部办公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仅限因特殊感染治疗需要,临床需使用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方可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第三条: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或门诊号等)和使用理由,经本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第四条:本院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

如果超过5例次,讨论是否列入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但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医学领域。

抗菌药物目录外药品临时采购使用管理规范

抗菌药物目录外药品临时采购使用管理规范

抗菌药物目录外药品临时采购使用管理规范
一、抗菌药物目录外药品是指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方案》,医院向省卫生厅申请备案的19种抗菌药物目录以外的品种。

二、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仅限于抢救、突发性疾病、灾情、疫情、干部保健、专科或外院专家会诊等急需的药品。

三、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申够程序:由临床科室书面填写“临时购药申请单”,经科室主任、分管院长审批后,由药学部一次性购入。

书面申请须同时注明申购理由、数量、使用完毕期限等,报药学部核实、备案存档。

四、抗菌药物临时用药仅限于一次性采购,用量不超过一个疗程,再次使用需再次申请。

申请人应保证该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若造成滞销损失由申请人负责处理,并将在2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其他药物临时购进申请。

五、目录外抗菌药物时采购每个品种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次,超过5次的品种,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药讨论是否将该品种纳入医院抗菌药物品种目录,并上报省卫生厅备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目录总数不得超过50种。

六、抗菌药物临时申购品种必须是中标品种,且为医院曾经使用过的品种,非中标或医院未曾使用的品种或临时用药转为目录内常用品种,需按新药购进程序办理,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决定。

医院抗菌药物目录外品种临时采购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目录外品种临时采购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目录外品种临时采购制度
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根据卫生部84号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1.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是指临床抗感染治疗急需的、在XX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中标,但是尚未列入我院35种抗菌药物目录的抗菌药物。

可以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提出申请,并填写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申请表,用药量只限一份量采购。

2.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由临床医师填写申请,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剂型、规格、采购数量、与感染有关的临床诊断、相关实验室检查数据、药敏试验结果和使用理由,科室主任审核后,签名盖章。

报医务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审核,分管院长签署意见同意后由药学科药品供应室一次性购入使用。

属于特殊情况紧急性用药的,报医务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
事后到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备案。

3.药品购进后,药品库房保管员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申请科室,处方一次性开走,用不完不准退药。

4.医务科、药学科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严格控制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次。

如果超过5次,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5.医院纪监部门和医院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对临床提出的抗菌药物临时申购表进行适时监控,若发现在申请过程中有违反纪律的行为,医院将按相关规定对科室主任和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

6.药学科每月将临床各科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全院公示,每半年将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市卫生局备案。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第一条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是指临床抗感染治疗急需的、在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中标,但是尚未列入我院抗菌药物目录的抗菌药物,或虽未中标但无替代品种而临床确需使用的抗菌药物。

由于按新药引进规定不能满足临床急需,可提出单次临时购药申请,用药量只限一份量采购。

第二条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由临床各科室主任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和使用理由。

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

属于特殊情况紧急性用药的,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购买,事后到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备案。

第三条药品购进后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申请科室,处方一次性开走,用不完不准退药。

第四条医务科、药剂科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严格控制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对同一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2次以上或全院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5次以上申请临时采购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时,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附件:附表: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申请科室:患者姓名:床号/病历号主要诊断申请抗菌药物通用名:生产厂家:规格:请购数量:主管医生签名:科室主任签名及盖章:与感染有关的主要诊断:相关实验室数据:WBC: NECT%: C反应蛋白:ALT: CREA: BUN:病原学检查及药敏结果: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主要理由相关临床科室会诊意见会诊人员科室签名日期药剂科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意见医务处意见分管院长意见备注:此表仅用于医院50种抗菌药物之外临床必需品种的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一次性购入使用,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 次。

如果超过5 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附表:抗菌药物临时使用申请表申请科室:患者姓名:床号/病历号:主要诊断:申请抗菌药物通用名:规格:数量主管医生签名:科室主任签名及盖章:与感染有关的主要诊断:相关实验室数据:WBC: NECT%: C反应蛋白:ALT: CREA: BUN:病原学检查及药敏结果:申请临时使用抗菌药物的主要理由:相关临床科室会诊意见会诊人员科室签名日期药剂科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意见;医务处意见:分管院长意见限制级抗生素临时使用流程: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结合我院实际,急诊病人住院后,需要使用限制级抗生素时,有接诊住院医师启动临时使用程序。

医院抗菌药物购进管理制度(标准版)

医院抗菌药物购进管理制度(标准版)

抗菌药物购进管理制度
1.无特殊情况不得采购医院用药目录外的抗菌药物,如果有患者治疗的特殊需求时,启动临时采购程序,由科室提出申请,并注明患者姓名和使用量,交药剂科后报医院分管领导审批,只能按该患者使用量购进。

2.抗菌药物使用品种目录,由医院药师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才能购进,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35种。

3.根据医院使用抗菌药物情况合理配置各个种类的抗菌药物,其中3、4代头孢菌类抗菌药物口服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喹诺酮类口服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

4.每年根据医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和耐药分析结果由医院药师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集体讨论,是否需要调整医院抗菌药物用药目录。

5.抗菌药物使用目录经药师会审定通过后,才能进入药品采购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办法
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未列入《医院抗菌药物采购目录》的抗菌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该程序仅针对住院患者。

一、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仅限于抢救、突发性疾病、灾情、疫情、住院特殊患者、专科或外院专家会诊等急需的药品。

二、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药剂科主任核实、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院长批准,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

三、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必须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药学部门方可进入采购实施程序。

情况异常紧急时,可先通知药学部购买,事后再补办手续。

四、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仅限于一次性采购,再次使用时需再次申请。

申请人应保证该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若造成滞销损失由申请人负责处理,并将在2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其他新药临时引进申请。

五、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在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时,需向委员会汇报,部分需长期使用的品种,经委员会批准后,可作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管理。

六、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 次。

如果超过5 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七、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程序:
临床医疗组组长填写申请表—→科室签署意见—→药剂科审核意见—→主管院长意见—→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同意—→药剂科采购、验收—→通知临床使用。

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一、背景介绍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抗菌药物耐药性问题引发了全球范围内的关注。

为了确保医院及患者的用药安全,制定一套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非常必要。

二、目的和原则1.目的:确保抗菌药物的供应,防止抗菌药物短缺和延误治疗的情况发生。

2.原则:(1)保障患者用药安全;(2)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规;(3)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4)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临时采购的适用范围1.应急情况下,药房和供应部门采购抗菌药物。

2.由专门委员会审批临时采购。

四、临时采购的程序1.应急情况下,药房和供应部门向临时采购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委员会)提出申请。

2.采购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评估所需抗菌药物的紧急程度,并制定紧急采购计划。

3.采购委员会搜集市场上相关抗菌药物的报价和供应能力,并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选择供应商。

4.采购委员会制定临时采购合同,明确价格、数量、质量标准和送货时间。

5.采购委员会与供应商签订临时采购合同,并确认采购事宜。

6.供应商按合同要求提供抗菌药物,并由药房对货品进行验证和入库。

7.采购委员会对采购过程进行审核和评估,并及时反馈结果。

五、临时采购的管理和监督1.采购委员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采购,并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药房和供应部门应当严格遵守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的要求。

3.监督部门对临时采购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定期进行检查。

4.对于严重违反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的行为,采取相应纪律和法律措施。

六、临时采购的保密工作1.采购委员会和供应商要严格遵守保密协议,保护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

2.采购委员会应当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

七、临时采购的期限和审批流程1.临时采购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半年,超过期限需重新审批。

2.临时采购的审批流程:(1)药房和供应部门提出申请;(2)采购委员会评估和制定采购计划;(3)选择供应商,并签订合同;(4)采购确认和入库;(5)采购委员会审核和评估。

抗菌药物采购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采购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采购管理制度抗菌药物采购管理制度范文为加强抗菌药物采购管理工作,保证临床抗菌药物使用及时、安全、有效,应制定规范的抗菌药物采购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抗菌药物采购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抗菌药物采购管理制度篇1目的: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采购管理,保证临床抗菌药物使用及时、安全、有效,依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12]第8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责任人:药剂科药品采购办公室。

内容:我院抗菌药物采购工作,由药剂科按照黑龙江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统一在该网上采购平台集中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临床上不得使用非药剂科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一、抗菌药物品规数量管理(一)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

(二)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

(三)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种。

(四)头霉素类抗菌药物不超过2个品规。

(五)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

(六)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

(七)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

二、抗菌药物采购遴选管理 (一)抗菌药物遴选原则1、优先选用安全、有效、经济、临床需要且广泛应用的抗菌药物品种。

2、优先选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文件中关于外科围手术期推荐使用的抗菌药物品种。

3、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二)抗菌药物遴选程序1、临床应用抗菌药物较广的科室(如:内分泌呼吸科、ICU、神经血液科、普外科、骨外科、胸外科、神经外科、妇科、产科、儿科等)提交抗菌药物遴选申请报告,药剂科根据抗菌药物遴选原则及卫生部门规定的品种、品规分布要求,结合医院临床用药实际,初步拟定入围抗菌药物品种目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长龙港集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与备案制度
1.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是指临床抗感染治疗急需的且无替代品种,但是未列入《长龙港集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的抗菌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2.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仅限于抢救、突发性疾病、灾情、疫情、干部保健、专科或外院专家会诊等急需药品。

3.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应当同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的名称、规格、剂型、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药房主任审核,签字后报分管院长签字,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审核同意后由药房一次性购入使用。

4.抗菌药物临时申请必须经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药房方可进入采购实施程序。

情况危急时,可先通知药房先下计划,报医务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分管院长审批后购买,事后到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备案,再补办手续。

5.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仅限于一次性采购,再次使用时需再次申请。

药品购进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申请科室,处方一次性开具,用不完不得退药。

申请人应保证该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若造成滞销损失由申请人负责处理,并将在2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其他新药临时引进申请。

6.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在如开药事管理委员会时,需向委员汇报,部分需长期使用的品种,经委会员批准后,可作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管理。

7.《医院临时采购申请表》由药库统一保管,定期向区卫生局备案。

医务科、药房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例次。

长龙港集团
2015-01-03
龙洞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
编号:
申请科室:日期: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