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爵位机构设置
大秦军功授爵制度

大秦军功授爵制度秦国强大的军事实力,在统一战争中,横扫六国。
秦军战斗力主要来源秦国一套先进的管理制度.据有秦国特色的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
在鼓励秦军士气,提高战斗力上发挥了其作用。
秦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从低到高]------1:公士、2:上造、3:簪袅、4:不更、5:大夫、6:官大夫、7:公大夫、8:公乘、9:五大夫10:左庶长、11:右庶长、12:左更、13:中更、14:右更、15;少上造、16大上造、17:驷车、18:大庶长、19:关内候、20:彻候。
秦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是在商鞅变法中,商鞅设立的。
目的在于提高秦军战斗力。
为奖励军功,商鞅规定,凡行伍中人,不论出身门第。
一律按照其所立军功的大小接受赏赐.即便是秦国的宗室也是这样。
宗室未立军功者不得列入宗族的簿籍,不得拥有爵位。
禁止私斗,商鞅认为,在战场上,士兵为国家而战。
奋勇杀敌,是应当的。
乡里打斗。
为私而斗。
于国无力。
禁止私斗,违反规定者将受到十分严厉的处罚。
秦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作用秦国鼓励军功的具体制度。
使秦军作战能力大为提高。
建立了一支所向无敌,横行天下的虎狼之师.作为荣誉,军功爵位基本具备现代军衔的特点,[秦军中。
国尉,上将军,将军,陴将军,都尉,郎中,军侯,是军官职务名称]1、授予标准商鞅规定:秦国的士兵只要斩获敌人‘甲士’[军官]一个首级,就可以获得一级爵位[公士] 、田一顷。
宅一处和仆人一个。
斩杀的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就越高。
证据是敌人的人头[首级]。
就是说在战后,把敌人的人头砍下来,带回军营。
作用证据。
如果一个士兵在战场上斩获两个敌人‘甲士’首级,他做囚犯的父母就可以立即释放。
如果他的妻子是奴隶,也可以转为平民。
杀敌人五个‘甲士’可拥有五户人的仆人。
打一次胜仗,小官升一级。
大官升三级。
2、惩处主要是贬值,夺禄,降职。
表现不好的,还有失职行为的官吏。
国家降低其爵位。
消减部分,[所有]俸禄。
降低职务。
秦国刑法严苛。
实行轻罪重罚.方法很多。
秦朝二十级军功爵位制

秦朝二十级军功爵位制秦朝二十级军功爵位制。
秦·二十级军功爵位制是奖励军功。
鼓励杀敌求胜的军功爵禄制度。
它是新兴的地主阶级为提高军队战斗力而采取一项措施。
同时也是调整当时社会关系的途径之一。
秦·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共分二十级。
分别为:一级公士。
二上造。
三簪袅。
四不更。
五大夫。
六官大夫。
七公大夫。
八公乘。
九五大夫。
十左庶长。
十一右庶长。
十二左更。
十三中更。
十四右更。
十五少上造。
十六大上造。
十七驷车庶长。
十八大庶长。
十九关内侯。
二十彻侯。
中文名,秦朝二十级军功爵位制。
解释,奖励军功爵禄制度。
产生时间,公元前221年。
地点,秦国。
产生背景。
公元前221年。
秦始皇嬴政统一中国。
各级爵位。
秦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从低到高:1 公士2 上造3 簪袅4 不更5 大夫6 官大夫7 公大夫8 公乘9 五大夫10 左庶长11 右庶长12 左更13中更14 右更15 少上造16 大上造17 驷车庶长18 大庶长19 关内侯20 彻侯爵位名。
秦汉二十等爵制的第一级。
商鞅变法规定:秦国的士兵只要斩获敌人甲士一个首级。
就可获得一级爵位。
田一顷。
宅一处和仆人一个。
斩杀的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就越高。
证据是敌人的人头。
也就是说在战后把敌人的人头砍下来带回军营。
作为证据。
爵位名。
秦汉二十等爵制的第二级。
高于公士。
《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造。
成也。
言有成命于上也。
此爵仍须服役。
爵位名。
秦汉二十等爵制的第三级。
高于上造。
仍须服役。
公元前186年汉代的《田律》和《户律》规定受田数额为3顷。
受宅数额为3宅。
出土秦代竹简表明:在军中。
每顿吃的饭菜因爵位不同而不同。
簪袅可以有精米一斗。
酱半升。
菜羹一盘。
干草半石。
爵位名。
秦汉二十等爵制的第四级。
不更者。
即可免充更卒之意。
但其他之役仍须照服。
大。
示稍尊也。
汉时。
第八级公乘以下仍须服役。
汉代《田律》和《户律》规定官大夫受田数额为7顷。
宅地的标准是7宅。
爵位名。
秦汉二十等爵制第七级。
秦国军功爵:爵位待遇、如何计算军功、授爵程序

精心整理秦国军功爵:爵位待遇、如何计算军功、授爵程序秦军弩阵秦国军功爵制度,在秦国一统六国的过程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军功爵让下层人,甚至奴隶,都和贵族一样有公平、平等的机会去获得财富和社会地位。
这激发了全民的热情,让人有了奋斗的希望和动力。
但是由于史籍记载不全,对于秦国军功爵制,我们的认识还是停留在一个位后,大者封邑,小者尊爵。
”《春,就表明齐国当时就设置勇爵,《春秋左传》哀公2年赵简子在铁之战的“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免。
”上大夫授予县,下大夫授予郡,士授予10万田(亩?顷?),平民、工匠、商人“遂”(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难道是减免?),人臣隶圉,即奴隶,可免除奴隶身份。
以上是春秋时期,晋国和齐国关于军功授爵的一些情况。
从赵简子的誓词就可以看出,春秋时的授爵,只有贵族身份的人有资格,就连士,也只有赐予田而已,其他的平民、工商、奴隶是不可能被授爵的。
在战国时,魏国进行李悝变法,就实施爵位退出制,以激励新兴贵族的奋发之心。
《说苑》:“食有劳而禄有功”、“夺淫民之禄”。
劳,就是军功。
所谓的淫民,就是没有军功而饱食终日的旧贵族。
对有军功的新贵族授爵,对没有军功的旧贵族夺爵,这就是李悝变法在军功爵制上开始推出夺爵制度。
吴起在魏国被排挤,于是到楚国进行吴起变法。
《史记吴起列传》:“明法审令,捐不急之官,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
要在强兵,破驰说之言从横者。
”《韩非子和氏》:则上偪主而下虐民,利于天下。
当封”制度(制定了:“循功劳,秦帝国秦国爵位级别秦国早期从商鞅变法时,爵位是16级。
《商君书》中记录的秦国爵位是17级。
之后,秦国的爵位从16级增加到20级。
秦灭后,刘邦一股脑照搬秦爵位,因此汉朝爵位也是20级。
商鞅变法时所确立的军功爵制,最高就是大良造(另外一个称呼就是:大上造),是没有封侯的。
封侯的爵位应该是秦惠王,或者秦昭襄王时才有的。
因此,商鞅变法时秦国的爵位,就应该是《商君书》所记载的。
秦朝的官制是怎么样的

秦朝的官制是怎么样的秦朝统一后,为了巩固对全国的统治,确立了以皇帝为核心的官僚制度。
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文武百官都要对皇帝负责。
考察秦朝和以后历朝的官制,都离不开这个基本点。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秦朝的官制是怎么样的,希望大家喜欢!秦朝官制之中央官秦朝中央官的基本构成是三公列卿。
三公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丞相是最高行政长官。
《汉书·百官公卿表》说:“掌丞天子,助理万机。
”也就是说丞相的职责是按照皇帝的旨意,协助管理国家的政务。
秦朝丞相或设一人,或设左、右各一人。
宦官也可以任丞相,称中丞相。
丞相的属官有侍中,负责殿中奏事,为首者称仆射〔ye叶〕;舍人,协助丞相处理公私事务。
太尉是最高军事长官,主管武官的任免黜[chu触]陟[zhi至]。
不过秦代何人曾任太尉一职,已难考究,有的学者认为或设其位而虚其职。
御史大夫为丞相之副,一方面供内庭差遣,另一方面又握有监察百官之权。
下设丞和中丞。
丞是大夫的助理,中丞在殿中兰台主管图书秘籍,因御史大夫参与议政,其监察百官之责往往落在中丞身上,故又有“御史亚长”、“贰大夫”之称(《历代职官表》引《御史中丞厅壁记》)。
中丞之下又有侍御史,除负责记事、起草诏令、管理符玺外,也有纠察百官之责。
三公分权,彼此制约。
列卿是三公之外高级官吏的统称。
主要有:奉常,掌管宗庙礼仪。
有丞一人。
属官太乐、太祝、太宰、太医、太史、太卜,皆有令、丞,分管乐舞、祭祀、馔具、巫医、观测天文、卜筮等事。
又有专司议论的博士,设员多达70人,为首者称仆射。
秦代博士是中央官中极具特色的一种官员。
博士,原是春秋以来对学者的一种称谓,多为儒家学者。
到战国末,博士才成为一些诸侯国的官名。
秦统一后,博士虽为朝廷之官,却无固定职掌。
《史记·秦始皇本纪》说:“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
”博士任务有两项。
一是管理图书典籍。
秦始皇下焚书令时,允许“博士官所职”图书、诸子百家之典籍不烧,说明博士有管理图书典籍的职责。
秦朝所执行的爵位制度

秦朝所执行的爵位制度二十等爵-爵位制度设置自秦国商鞅变法,以赏军功,共分二十级:一级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
彻侯以一县为食邑,并得以自置吏于封地;关内侯有食邑、封户,只能衣租食税而已;大庶长以下十八等,皆有岁俸。
临战,斩敌首一级(颗),即赐爵一级。
秦朝、汉朝沿用此制。
二十等爵-授予标准商鞅规定:秦国的士兵只要斩获敌人‘甲士’(敌军的军官)一个首级,就可以获得一级爵位(公士) 、田一顷。
宅一处和仆人一个。
斩杀的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就越高。
证据是敌人的人头。
就是说在战后,把敌人的人头砍下来,带回军营。
作用证据。
如果一个士兵在战场上斩获两个敌人‘甲士’首级,他做囚犯的父母就可以立即释放。
如果他的妻子是奴隶,也可以转为平民。
杀敌人五个‘甲士’可拥有五户人的仆人。
打一次胜仗,小官升一级。
大官升三级。
二十等爵-惩处主要是贬值,夺禄,降职。
表现不好的,还有失职行为的官吏。
国家降低其爵位。
消减部分(所有)俸禄。
降低职务。
二十等爵-待遇在军中,爵位高低不同,每顿吃的饭菜甚至都不一样。
军功爵是可以传子的。
如果父亲战死疆场,他的功劳可以记在儿子头上。
当爵位到达五大夫可衣食300户的租税,如果军功杰出可衣食600户的。
可以养士(自己的家臣与武士)。
俸禄是以实物的形式向各级官吏发放的,主要是粟米。
可兑换布匹。
还有的时候,国君会发给一些官吏钱币,黄金,但数量少,不属于正常俸禄。
秦国以年为单位发放俸禄,叫岁俸。
粟米的记量单位是‘石’。
秦1石=30.75公斤爵位岁俸【石】1公士 502上造 1003簪袅 1504不更 2005大夫 2506官大夫 3007公大夫 3508公乘 4009五大夫 45010左庶长 50011右庶长 55012左更 60013中更 65014右更 70015少上造 75016大上造 80017驷车 85018大庶长 90019关内侯 95020彻候 1000汉朝时的沿革西汉,沿用秦二十等爵,另增设王爵。
【文章】【制度】的重要性之:秦国的军功爵制

秦国的军功爵制一、军功爵制产生的时代背景军功爵制就是以战功而赏赐爵位的制度。
关于爵位制,《礼记·王制》云:“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
这是我国古代最早的爵位制。
而最早的军功爵制是爵位制诞生后的产物,其萌芽在春秋时期。
春秋以前,实行宗族分封制,有爵即有土,有土即有民。
其封赏依据是宗族血缘关系的远近。
降至春秋,宗族政治瓦解,各国都逐步改变传统的封赏制度,采用以军功、事功为依据的新的赐爵制,以适应争霸战争的需要,血缘关系开始瓦解,封赏制度得到执行。
《左传》成公十三年,晋伐秦,“战于麻隧,秦师败绩,获秦成差及不更女父”。
杜注:“不更,秦爵。
”襄公十一年,有“秦庶长鲍、庶长武,帅师伐晋以救郑”的记载,不更、庶长都是战国时秦国军功爵的名称,春秋时之不更、庶长和商鞅变法后的不更、庶长虽有不同,但视之为后世军功爵制的萌芽是可以的。
在春秋时期各国中,新的爵赏制度比较完备的是晋国,晋国“作爰田”和“作州兵”并举,实际上带有某些军功赏田的性质。
晋文公流亡归国之后,“赏从亡者及功臣,大者封邑,小者尊爵” ①。
《左传》僖公二十七年,晋文公于被庐,作三军,又“作执秩以正其官”,杜预注云“执秩,主爵秩之官”,即专门负责爵位赏赐之官,而以军队为主要管理对象。
这说明当时晋国之军功爵制已经系统化了,才有此必要。
②《左传》襄公二十一年云:“齐庄公为勇爵”,其意为齐庄公设置勇士爵位,即在战场上表现勇敢者就可得到爵位。
《左传》哀公二年记载:晋大夫赵简子在铁之战誓师辞中指出:“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免”,意为在战场上不同阶层的人立有军功,均可得到相应的赏赐。
大夫、士可因军功而跻身仕途,人臣隶圉可因军功而免除奴隶身份。
随着战国时期社会环境的变化,战争愈来愈激烈,各国之间为扩展领土而进行频繁的兼并战争,使得各国统治者不得不进行比春秋时期更为深入的改革,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废除奴隶制下的“世卿世禄”制度,打击奴隶主贵族的特权,在军事上的表现就是军功爵制,既可以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又可以培养一批军功地主,改变社会阶级构成,这些新兴的军功地主,具有开拓精神,勇于改革旧的不合理的社会现象,成为推动社会生产力进步的重要力量。
秦国爵位制度和待遇
秦国爵位制度和待遇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秦国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国家,拥有强大的军事实力和统治能力。
在秦国的政治制度中,爵位制度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爵位是古代中国的一种官职称谓,代表了一个人在政治和社会地位上的身份和地位。
在秦国,爵位制度分为九等,分别是公侯、正卿、卿、大夫、士、庶吉士、士、庶吉士、士、庶吉士、士、庶吉士、士、庶吉士、士、庶吉士、中庶子、小吏。
在秦国的爵位制度中,公侯是最高的贵族阶层,拥有最高的权力和地位。
正卿是贵族的次要职位,担任政府的重要职务,权力和地位仍然很高。
卿是贵族的一种下属职位,担任地方官职,权力和地位比正卿低一些。
大夫是贵族的普通成员,担任地方官职或部门负责人,权力和地位较低。
士则是贵族的门客或仆人,不享有太多的权力和地位。
在秦国,爵位不仅代表着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和身份,还代表着他在政治和军事方面的能力和功绩。
爵位高的人拥有更多的特权和优待,可以参与国家的重要事务,享受着丰厚的待遇。
在秦国,爵位高的人可以拥有多种特权和待遇,比如可以拥有独立官府,有专门的官员为其服务,可以领取封地和年金,享受豪华的生活。
他们还可以参与国家的重要决策,担任高级官职,掌握重要的权力。
在秦国的爵位制度中,爵位越高,待遇越丰厚,但是也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
爵位高的人必须忠诚于国家和君主,维护国家的稳定和统一,为国家的发展和繁荣做出贡献。
他们必须努力工作,恪尽职守,处理好政治和军事事务,保障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他们还必须奉行礼义廉耻,诚实守信,尊重上级,谦虚谨慎,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在秦国的爵位制度中,爵位是一个人在政治和社会地位上的象征,代表着他的身份和地位。
爵位高的人享有丰厚的特权和待遇,但也要担负更多的责任和义务。
只有忠诚于国家和君主,勤勉工作,恪尽职守,才能获得更高的爵位和更多的尊荣。
【文章到此为止,是否还需要我继续为您添加其他内容?】第二篇示例:秦国爵位制度和待遇秦国是中国历史上一个著名的强大国家,其爵位制度和待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也是秦国政治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秦朝中央机构设立的三种官职
秦朝中央机构设立的三种官职
秦朝中央机构设立的三种官职:
一、相
1. 大司马:大司马是秦朝实施国家行政和军事政策的中央官职,由秦
始皇本人担任。
未经上级同意,大司马不得下诏令,凡无大司马之令,都无效;
2. 三公:秦朝根据六韬分军事官立“三公”,分别是司马,司徒与司空,是中央出入军令的中央官职,负责军事、行政、司法秩序。
3. 五侯:秦朝时期,设立了五位官职的职位,称为“五侯”,分别是:
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大夫,宰相,五侯管理行政事务,指挥军
事任务。
二、尚书
1. 主尚书:主尚书是秦朝中央机构设立的一种官职,作为秦始皇的官员,管理礼仪事务,负责文化宗教发展和新法定立时侍奉秦始皇后期
即与主簿、宰相、尚书同权;
2. 主簿:主簿是秦朝最高文书级官职,也是文政机构“三书”中的一种,是处理朝廷重要文档的中央官职,最早的“三书”是尚书、主簿、主赏;
3. 主赏:主赏是秦朝最高司法级官职,也是文政机构“三书”中的一种,是负责司法审判的中央官职,是秦始皇施行政中央官职,使秦朝上层
有序运作。
三、尹
1. 永尹:永尹是秦朝中央机构设立的官职之一,也是朝廷最底层、最
下级的官员,从事管理市长的行政工作,是“永尹监事”的总称;
2. 大正殿尹:秦朝初年设立的官非常多,如大正殿尹,处理礼乐事务,以宗室为主,官员们严格遵守朝规仪则;
3. 朔方郡尹:朔方郡尹是秦朝中央机构设立的官职之一,负责朔方郡
的管理工作,掌管官府和士百官员。
朔方郡尹既是官职,又兼任将领
国家前线建设及军事事务处理,是秦朝最具权力的官员。
秦国的二十级军功爵位是什么样的 每一级别都是什么样的
秦国的二十级军功爵位是什么样的每一级别都是什么样的本文导读:商鞅变法设置二十级爵位:一级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
彻侯以一县为食邑,并得以自置吏于封地;关内侯有食邑、封户,只能衣租食税而已;大庶长以下十八等,皆有岁俸。
商鞅规定:秦国的士兵只要斩获敌人‘甲士’(敌军的军官)一个首级,就可以获得一级爵位(公士) 、田一顷。
宅一处和仆人一个。
斩杀的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就越高。
证据是敌人的人头。
就是说在战后,把敌人的人头砍下来,带回军营,作为证据。
如果一个士兵在战场上斩获两个敌人‘甲士’首级,他做囚犯的父母就可以立即释放。
如果他的妻子是奴隶,也可以转为平民。
杀敌人五个‘甲士’可拥有五户人的仆人。
打一次胜仗,小官升一级。
大官升三级。
在军中,爵位高低不同,每顿吃的饭菜甚至都不一样。
军功爵是可以传子的。
如果父亲战死疆场,他的功劳可以记在儿子头上。
当爵位到达五大夫可衣食300户的租税,如果军功杰出可衣食600户的。
可以养士(自己的家臣与武士)。
俸禄是以实物的形式向各级官吏发放的,主要是粟米。
可兑换布匹。
还有的时候,国君会发给一些官吏钱币,黄金,但数量少,不属于正常俸禄。
秦国以年为单位发放俸禄,叫岁俸。
粟米的记量单位是‘石’。
秦1石=30.75公斤。
一级公士50石,二上造100石,三簪袅150石,四不更200石,五大夫250石,六官大夫300石,七公大夫350石,八公乘400石,九五大夫450石,十左庶长500石,十一右庶长550石,十二左更600石,十三中更650石,十四右更700石,十五少上造750石,十六大上造800石,十七驷车庶长850石,十八大庶长900石,十九关内侯950石,二十彻侯1000石。
西汉,沿用秦二十等爵,西汉初大封功臣,受封列侯(避汉武帝刘彻讳,改彻侯为列侯)者一百四十三。
高中语文文学常识之秦朝的官制和爵位一轮复习
郡官最高层次的官员主 要有三个,分别为郡守、 监御史和郡尉。这三个 职位属于平级,由中央 官直接任免。他们共同 治理郡,可以说军民兼 治。
郡官制
郡守 郡守作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
·监御史 ·郡尉
郡下置县,县作为最低 的行政地区,主要有县 长或县令、县丞、县尉。
郎中令与皇帝非常亲近,掌管的事务繁多, 主要负责宫廷警卫、统领和监督下级属官、 殿中议论、宾客迎送等等一系列的重要事 务。郎中令下有属官大夫、郎、谒者、期 门、羽林。
大夫主要负责谏议,有谏议大夫、中大夫、 谏大夫之称。 郎分为很多种,有议郎、侍郎、中郎(设五 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三种)、郎 中(设车郎中将、骑郎中将、户郎中将)。 他们服侍皇帝出行,掌管门户。 谒者掌宾赞受事,员七十人,秩比六百石。 谒者主要负责传达通报、朝会礼仪等事务。
狱掾 狱掾就是所谓的监狱长,管理 县里的监狱。 治狱吏 简单来说就是县里监狱的狱卒。 文无害 主要负责案件的复查,以免出 现冤假错案,同时也可以巡查 监狱。 仓吏 顾名思义,“仓”指的是粮仓, 所以仓吏指的就是管理县里粮 库的官员。 厩驺 厩驺就是掌管县里车马的官员。
县以下是乡,乡以下还 设有亭,十里一亭,十 亭一乡。乡亭制主要由 四个职位组成,有三老、 有秩或啬夫、游徼和亭 长。
秦始皇为了至高无上的皇权, 削弱旧公贵族们的权力,推 行了所谓的“三公九卿”中 央官制,即皇帝之下设太尉、 丞相、御史大夫(并称为三 公),丞相之下又设九卿。 这些主要用来辅助自己处理 全国军政要务。
太尉作为国家军事方面的最高官员,统领各路军队,拥有着极大的权力, 能够掌管各路军队官员的任免大权,不过太尉还是要听从皇帝的指令。 此外还有护军都尉,统领众将。在将领征战时,护军都尉负责监督该军 队的军政。 护军都尉之下有将军,将军领兵打仗,镇守边疆。将军又设左将军、右 将军、前将军、后将军。另外还有一个特殊的将军职位,即上将军,其 作为一个临时官职领兵出征,军队回来时便交出职位。 将军之下按照职位高低还有裨将(比将军低半级,相当于副将)、都尉 (率领五千人左右)、军候(率兵一千左右)、五百主(率众五百)、 百将(拥兵一百)、屯长(率五十人)、什长(率十人)、伍长(率五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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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爵位机构设置
秦朝,继续使用自商鞅变法后定下的自公士至彻侯二十等爵,专门用以赏功。
彻侯食县,其他诸爵得食俸禄如官吏。
上造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二级,只高于公士。
《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造,成也,言有成命于上也。
”此爵仅高于无爵,仍须服役。
簪袅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三级,高于上造,仍须服役。
公元前186年汉代的《田律》和《户律》规定受田数额为簪袅3顷(300亩),簪袅3宅(宅地的标准是以30步见方的土地为一“宅”)。
出土秦代竹简表明:在军中,每顿吃的饭菜因爵位不同而不同。
簪袅可以有精米一斗,酱半升,菜羹一盘,干草半石。
不更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四级,不更者,即可免充更
卒(轮流服役的兵卒)之意,其他之役,仍须照服。
大夫 1、大(da)夫:古代诸侯国中,在国君之下有卿、大夫、士三级,因此为一般官员的通称。
秦汉以后,中央要职有御史大夫,备顾问者有谏大夫、中大夫、光禄大夫等。
至唐宋尚有御史大夫及谏议大夫之官,至明清废。
又隋唐以后以大夫为高级官阶之称号。
清朝高级文职官阶称大夫,武职则称将军。
宋徽宗政和年间重订官阶时,在医官中别置“大夫”以下官阶,故今仍沿称医生为大夫。
官大夫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六级。
《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加官、公者(接第七级为公大夫),示稍尊也。
”汉时,第八级公乘以下仍须服役。
汉代《田律》和《户律》规定官大夫受田数额为7顷(700亩),宅地的标准是7宅(30步见方的土地为一“宅”)
公大夫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七级,又名七大夫。
高于大夫、官大夫。
秦时,民爵公大夫以上者,见县令、丞
揖而不拜。
汉高祖令七大夫以上均有食邑,文帝后,第九级五大夫始为高爵,仅得免役,公大夫仍须服役。
公乘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八级。
以得乘公家之车,故称公乘。
秦与汉初,从第七级的公大夫(七大夫)起,即为高爵,汉高祖规定:七大夫以上均有食邑,文帝后,第九级五大夫以上始为高爵,五大夫的侍遇不过免役,公乘以下仍须服役,东汉明帝规定:赐民爵不得超过公乘。
五大夫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九等。
汉初以第七级公大夫以上为高爵,都有食邑。
汉文帝以后,改五大夫以上为高爵,仅得免役。
左庶长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级商鞅变法之前,秦国有四种庶长:大庶长、右庶长、左庶长、驷车庶长。
四种庶长都是职爵一体,既是爵位,又是官职。
大庶长赞襄国君,大体相当于早期丞相;右庶长为王族大臣领政,左庶长为非王族大臣领政,驷车庶长则是专门执掌王族
事务;四种庶长之中,除了左庶长可由非王族大臣担任,其余全部是王族专职。
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官制仿效中原变革,行开府丞相总摄政务,各庶长便虚化为军功爵位,不再有实职权力。
大庶长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八级,仅次于列侯、关内侯。
据《史记·秦本纪》,宁公(前716-704年在位)时已有此官。
商鞅变法之前是职爵一体,既是爵位,又是官职。
大庶长赞襄国君,大体相当于早期丞相。
关内侯
关内侯秦、汉二十等级之第十九级,位于彻(列)侯之次。
有其号,无国邑。
一般系对立有军功之将的奖励,封有食邑多少户,有按规定户数征收租税之权,可世袭。
南北朝时沿用,仅成为爵位的一种品级。
彻侯秦、汉二十等爵的最高级。
汉武帝时,以避帝名
讳(武帝名彻),改名通侯,亦称列侯。
汉初列侯封邑,大者万户,小者五六百户。
封邑一般为县,东汉初有封四县者,小者为乡或亭。
汉初户口稀少,历年既久,人口增加,萧何、曹参、周勃、灌婴等的封地,户数最多者达四万户。
列侯得征收封地租税,地方行政由中央政府所派官吏治理,列侯不得预闻。
后又有仅赐名号不给封邑者,加霍去病封冠军侯,另行指定地方为封邑。
列侯多居京师,与所封之地关系淡薄,奉命“就国”(回到封邑居住)者,反似贬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