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印发新汴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批准下达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黄河可供耗水量分配及非汛期水量调度计划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批准下达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黄河可供耗水量分配及非汛期水量调度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3.11.08•【文号】水调管〔2023〕319号•【施行日期】2023.11.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水利部关于批准下达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黄河可供耗水量分配及非汛期水量调度计划的通知水调管〔2023〕319号黄河水利委员会,青海省、四川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陕西省、河南省、山东省、河北省水利厅,国家电网公司西北分部,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中心:根据《黄河水量调度条例》(国务院令第472号)有关规定,黄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黄委)商10个省(自治区)水利厅和水库主管部门或单位编制了《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黄河可供耗水量分配及非汛期水量调度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
经我部审定,现予下达,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履行黄河保护法赋予水利部门的法定职责,遵循总量控制、断面流量控制、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科学实施干支流水资源统一调度,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二、黄委要依据《年度计划》,根据水情和用水情况变化滚动编制月、旬水量调度方案,下达实时调度指令,加强过程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加强重点河流生态流量监管,将生态用水调度纳入黄河干流、重要支流水工程日常运行调度规程,落实生态流量目标要求;加快数字孪生黄河和数字孪生小浪底、万家寨等建设,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措施,确保调度决策精准安全有效。
三、各省(自治区)水利厅要认真贯彻落实“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要求,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严格执行《年度计划》、调度方案和实时调度指令,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取用水监管,保证按计划用水;根据分配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本行政区域农业、工业、生活及河道外生态等用水量控制指标,实施重点区域生态补水,促进区域生态修复改善;加强支流水量调度管理,做好用水计量、信息报送等工作,提高支流调度管理能力和水平。
新汴河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分析[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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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汴河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分析蒋永奎杜长辉(宿州水文水资源局234000)摘要应用1970~2008年新汴河宿县闸水文站实测径流资料系列及调查资料,对新汴河的入境水量及特点、出境水量、河道外耗水量、水资源可利用量、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进行了分析计算。
得出新汴河目前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
关键词新汴河水资源潜力分析1新汴河概况新汴河是上世纪70年代初建成的,横穿皖、苏两省,以防洪、除涝为主,兼顾水资源综合利用、航运等多功能的河道。
本干自七岭子截引沱河开始,向东穿越津浦铁路,在宿州市东二铺汇入从符离集截引的濉河,经灵璧、泗县及江苏省泗洪入洪泽湖溧河洼,全长127.1km,流域面积6562km2,河道宽度约600 m。
宿县闸、灵西闸和团结闸是新汴河本干上三个涵闸工程,配套建有船闸和翻水站。
沱河和萧濉新河是新汴河的两大支流。
沱河经河南省夏邑、虞城、永城、安徽省濉溪从七岭子进入新汴河。
萧濉新河经砀山、萧县、濉溪入符离集闸,通过濉河引河在宿县闸上入新汴河。
宿县闸以下新汴河无支流汇入。
新汴河现状工业取水工程5处,环境取水2处,农业引水涵闸21处、电灌站20余座,有效灌溉面积约15万亩。
2新汴河出入境水量2.1入境水量新汴河入境水量由萧濉新河、沱河和黄涧沟来水三部分构成,计算时用宿县闸水文站实测径流加还原水量来完成。
计算结果为:宿县闸多年平均过闸水量2.82亿m3,还原后新汴河多年平均来水量3.48亿m3。
年最大实测径流量9.16亿m3(1985年),还原后年最大来水量10.3亿m3。
年最小实测径流量0.020亿m3(2002年),还原后年最小来水量0.34亿m3。
统计分析,新汴河丰水年(降水频率≦20%)来水量大于5.3亿m3,平水年(降水频率≈50%)来水量约2.8亿m3,枯水年(降水频率≥75%)小于0.8亿m3。
2.2入境水量特点通过对入境水量系列资料分析,新汴河来水量有如下特点:1、来水量少,多年平均来水量只有3.48亿m3。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办资管〔2020〕151号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办资管〔2020〕151号各流域管理机构,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湖生态流量管理,我部制定了《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水利(水务)[(局):定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水利部办公厅基调,合理安排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推进河2020年7月21日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合理安排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推进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河湖名录制定的原则根据全国河湖流域水资源条件、开发利用状况和生态保护修复需求,原则上流域面积大于1000km%的河流、常年水域面积10km%及以上湖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确定工作范围:1.跨省及省内跨地市级行政区的江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湖泊;2.生态地位较突出,位于国家级或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或有省级以上重要湿地、重要保护鱼类生境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河流湖泊;3.在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中具有重要生态保护意义的河流湖泊;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已批复,以及正在制订或计划制订流域综合规划、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涉及的河流湖泊;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已批复或正在确定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的河流湖泊。
二、制定重点河湖名录1.根据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范围,结合实际需要,水利部组织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了全国生态流量保障重点河湖名录(详见附件),作为2020年一2022年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的主要依据。
2.流域管理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河湖水资源管理事权划分和重点河湖名录,组织做好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确定工作。
节水优先保护优先扎实推进淮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

节水优先保护优先扎实推进淮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姜永生【期刊名称】《治淮》【年(卷),期】2017(000)011【总页数】3页(P5-7)【作者】姜永生【作者单位】淮河水利委员会【正文语种】中文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淮委于2011年启动了淮河流域跨省河流水量分配工作,淮河流域第一批三条跨省河流(淮河、沂河、沭河)水量分配方案已获批复,第二批四条跨省河流(沙颍河、洪汝河、涡河、史灌河)水量分配方案即将获批。
目前,淮委正在组织开展第三批三条跨省河流(包浍河、新汴河、奎濉河)水量分配工作。
以下就开展水量分配的重要意义、已批准的淮河沂河沭河水量分配方案主要内容、水量分配工作已取得的经验,谈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水量分配是对水资源可利用总量或者可分配的水量向行政区域进行逐级分配,确定各行政区域生活、生产可消耗水量份额的过程,经水量分配确定的各行政区域水量份额是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制度的基础。
水量分配是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在流域和区域以及河流控制断面上的具体落实,对于加强水资源宏观调控,促进水资源有序开发、高效利用、合理配置、严格管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开展淮河流域跨省河流水量分配是淮委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基础。
淮委已完成淮河区2015年、2020年、2030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已明确各省级行政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制订淮河流域跨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明晰流域内各省的取用水份额并落实到河流控制断面,对于确立流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制度,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行为,十分必要。
淮河流域地跨湖北、河南、安徽、江苏、山东五省,水资源短缺且时空分布不均,枯水年份、枯水季节水资源供需矛盾更为突出。
随着流域内经济社会的发展,缺水问题日趋凸显,水资源已成为制约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
为保障流域内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缓解流域内日益突出的水资源供需矛盾,迫切需要制订跨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
淮河流域跨省河流水量分配指标可达性分析

17淮河流域跨省河流水量分配指标可达性分析刘开磊 冯志刚(淮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信息中心) 蚌埠 233001)1 概述依据2002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家对用水施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2008年颁布的《水量分配暂行办法》确定水量分配的一般做法、内容等进行界定,明确了与水量调度方案、水量调度计划等的关系。
水量分配通过水量调度实现,基于水量分配方案,制定水量调度方案,然后据此开展水量调度计划,水量调度是水量分配方案的落实执行过程。
2010年水利部在已开展的全国及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等有关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全国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定工作,一般流域面积1000km 2以上的跨省河流均考虑纳入流域水量统一分配与调度,使这些江河流域水资源配置工作得到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为明晰流域和区域取水许可总量创造良好的条件,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定用水总量控制红线奠定坚实基础。
本文在概括性梳理淮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开展情况及部分水量分配河流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对淮河流域第一、二批水量分配河流的水资源本底条件、工程调度能力、水量分配指标可达性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
2 淮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进展2010年以来,全国已开展第一、二、三批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
淮委于2011年成立了“淮河流域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启动淮河流域主要跨省河流水量分配工作。
截至目前,淮河流域已完成了淮河、沂河、沭河(第一批)、沙颍河、洪汝河、史灌河和涡河(第二批)共七条河流的水量分配工作,包浍河、新汴河、奎濉河(第三批)三条河流的水量分配方案已经通过水规总院审查。
淮河流域第四批水量分配河湖总共涉及浉河、竹竿河、池河三条河流,以及高邮湖(含白塔河)、南四湖两处湖泊。
截至目前,第四批河湖的水量分配方案正在编制过程中。
3 水量分配河流基本情况淮河流域四批水量分配河湖的分布方位见图1。
由于高邮湖的水域范围全部位于淮河水系,因此在图中未做特殊标识。
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国家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评估办法》的通知-水农〔2017〕433号

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国家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评估办法》的通知正文:----------------------------------------------------------------------------------------------------------------------------------------------------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国家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评估办法》的通知水农〔2017〕433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切实把农业节水作为方向性、战略性大事来抓的部署要求,促进高效节水灌溉更好、更快地发展,水利部对原《国家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评估办法(试行)》(原办法随《水利部关于开展国家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建设的通知》(水农〔2014〕276号)下发)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国家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评估办法》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评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做好国家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以下简称示范县)评估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示范县评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评估数据真实可靠、评估过程公开透明、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第三条水利部农村水利司负责组织实施示范县评估工作。
第二章评估内容与指标第四条本办法主要对示范县发展政策环境、灌排工程体系建设、农业用水管理、工程运行管理长效机制、信息化建设、创新和示范效应等6个方面进行评估。
(一)发展政策环境。
采用高效节水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及审批、制定示范县建设工作方案、制定高效节水灌溉发展政策措施3项指标评估鼓励、支持高效节水灌溉发展的政策环境。
(二)灌排工程体系建设。
采用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2项指标评估高效节水灌溉整体发展水平。
(三)农业用水管理。
采用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计量设施配套、主要作物灌溉制度4项指标评估农业水资源整体利用水平。
(四)工程运行管理长效机制。
采用产权制度改革、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水价形成机制3项指标评估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后运行管理整体水平。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4年7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量调度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4年7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
水量调度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水利厅
•【公布日期】2024.06.25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6.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4年7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量调
度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市水利(水务)局,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河北省水务中心:
根据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情、工情和我省年度水量调度计划,结合各市2024年7月水量调度计划建议,我厅研究制定了2024年7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量调度方案,现下达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水利厅
2024年6月25日。
节水优先 保护优先 扎实推进淮河流域水量分配

工作的重要意义
水量分 配是对水资 源可利用总量
近年来 , 淮河流域行政区之间 、 行 江苏省 3 . 3 6 亿 m 。沂河干 流选 择临 沂 、
或者可分 配的水量 向行政 区域进行逐 业之间因过度 、 无序 、 低效开发利用水 苏鲁省界 、 沂河末端 为主要控制断面 , 各
级分 配 , 确定各行政区域生活、 生产可 资源 ,引发了水质 污染 、生态环境恶 控 制 断 面 多 年 平 均 下 泄 水 量 分 别 为 :
消耗水量份额的过程 , 经水量分配确定 化 、地下 水超采 和河道 断流等一 系列 1 4 . 2 7亿 m 3 , 9 . 6 4亿 m3 、 9 . 5 6 亿 m 。各控
的各行政 区域水量份额是实施用水总 问题 , 淮河 、 沂河 、 沭河 等跨省河 流在 制 断 面 最 小 生 态 下 泄 流 量 分 别 为
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制度的基础。 水资源开发利 用等方 面意见不能达成 水量分 配是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在流域
一
2. 48m3 / s 、 1 . 7 4m3 / s、 1 . 9 7 m3 / s 。
致, 导致上 下游 、 左右岸 、 地 区间的
沭河 水量分 配方 案 : 2 的意义。
沭河末 端为主要控制 断面 , 各 控制断 此 ,开展淮河流域跨省河流水量分配 界 、
3 . 9 0亿 m3 , 4 . 6 2 亿 m3 。各控制 断面 最小
开展淮河流域跨省河流水量分配 是预防水 事纠纷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面多年平均下泄水量分别为 : 7 . 0 7亿 m 、 是淮委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 的迫切需要 。
重 要基 础 。淮委 已完 成淮 河 区 2 0 1 5 . 1 4 m 3 / s 、 0 . 6 5 m3 / s 、 二、 淮河 、 沂 河、 沭 河 水 量 分 配 方 生 态 下 泄 流 量 分 别 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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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印发新汴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水利部
•【公布日期】2020.11.23
•【文号】水资管〔2020〕251号
•【施行日期】2020.11.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资源
正文
水利部关于印发新汴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通知
水资管〔2020〕251号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河南省、安徽省、江苏省人民政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商河南省、安徽省、江苏省人民政府制定了《新汴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
根据国务院的授权,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汴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方案》的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将《方案》明确的水量分配份额作为水资源刚性约束的重要组成,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与高效利用,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为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水资源支撑。
三、河南省、安徽省、江苏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方案》实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加强规划引领,按照《方案》确定的水量
份额,合理配置水资源,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
加强水资源保护,优化水利工程调度,确保主要控制断面下泄水量。
四、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要组织制定新汴河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并根据水量调度方案逐年制定年度调度计划,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强化《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水利部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