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变更

建设工程设计变更

设计申请报告

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大全

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及股份公司投资工程项目(含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维大修项目)的建设管理,规范设计变更管理流程,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有效控制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2.1原设计不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的部分。 2.2设计使用功能的调整。 2.3原设计施工工艺难以实现或实现造价过高。 2.4对原设计进一步优化,可节约投资。 2.5因不可预见的情况发生,原设计难以继续实施。 3.设计变更分类 设计变更根据审核后预算费用的不同分为三类:一般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 3.1经审核后预算费用在10万元及以下的水工工程、2万元及以下的陆域工程、10万元及以下的工艺设备类工程设计变更,为一般设计变更。 3.2经审核后预算费用为10—50万元的水工工程、2—30万元的陆域工程设计变更、10—50万元的工艺设备类工程设计变

更,为较大设计变更。 3.3经审核后预算费用在50万元及以上的水工工程、30万元及以上的陆域工程、50万元及以上的工艺设备类工程设计变更,为重大设计变更。 4.设计变更的审批 4.1设计变更审批权限 4.1.1一般设计变更(不含工艺设备类),由建设单位至少2名工程主管及1名预算人员审核,建设单位总工审批后,通知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交付施工单位实施。 工艺设备类一般设计变更,由工艺设备小组至少2名工程主管及建设单位预算部门1名预算人员审核,工艺设备小组组长审批后,通知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交付施工单位实施。 4.1.2较大设计变更(不含工艺设备类),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及预算部门审核,提交建设单位总工审查确认,经建设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通知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交付施工单位实施。 工艺设备类较大设计变更,由工艺设备小组及建设单位预算部门审核,提交工艺设备小组组长审查确认,经集团安技部部长审批后,通知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交付施工单位实施。 4.1.3重大设计变更(不含工艺设备类),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及预算部门审核,经建设单位总工、主要领导审查后,报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技术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明确工程相关单位、业主(或称发包人、甲方、招标人、建设单位,下同)内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及权限,规范工程变更(简称变更)的分类及申报审批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致远地产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所遵循的原则为优化设计、不降低原设计使用要求、尽量降低或少增加工程成本,并按分类、分级的原则快速、准确、有序地予以处理。 三、所有工程设计变更,按本办法经批准后由工程部下发变更指令并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施工单位(或称承包人、中标人、乙方,下同)依据变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没有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上述变更。任何工程变更均不表示,也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原施工合同作废或无效。 四、由于施工单位过失、违约或毁约及施工方法或工序引起的变更指令,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有权不予认可和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五、所有工程都须编制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是指根据合同、施工图纸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中标文件(如投标原则及单价等)及招标文件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施工图预算是指编制单位根据合同、施工蓝图、定额文件及定额计价法的计价原则和有关规范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 六、增加合同外项目,引起工程数量和相应的单价、合同总价变化,

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程序确定费用。 七、工程项目变更须有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对于某些特殊的工程变更(如抢险等时间上不允许的),经济分析未能及时与技术论证同步报送的,可先报该项目投资估算,但经济分析应在技术论证上报7天内报审,经审批的经济分析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 八、工程变更是指经批准后由监理单位根据规定下发指令的任何工程改变。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基础,凡相对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发生工程数量变化的项目均为工程变更项目。工程变更造价控制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编制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单项金额相对于施工预算对应项目变动的金额作为工程变更审批权限依据。施工预算仅因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数量发生变动差异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在施工预算报批之前,出现与中标造价、合同造价有变动的项目应按工程变更程序报批。工程变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设备材料变更、新增项目等。 九、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建立工程变更台账,按月度对各类变更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费用增减额进行统计、分析,严格控制投资。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的职责 本管理办法规定的任何变更,均应在其申请报告中列出前附表,并附上相应的支持材料。这些材料必须包括技术、经济两方面的分析及责任归属。变更必须考虑引起相关工程费用等变化的情况,不得分解属于同一单项变更(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项目为依据作为一个单项)的内容、工程量及费用。变更提出单位如有化整为零、故意规避审批权限的行为,业主将视为违约,并保留追索相应损失的权力。

建筑工程施工中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注意事项

建筑工程施工中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注意事项 (原作者:庞雪萍)【摘要】一个工程项目要想很好地控制造价,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最主要的是控制管理好工程设计变更和签证,因蓝图设计在前期已经过研究评审和优化,造价已在业主或建设单位的理想控制范围内,故要控制好造价,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要制定好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办法,以便在执行中有章可依。 一、正确理解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含义和内容,并给予定义 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包括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它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设计文件一经审查通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由于项目建设条件的改变或施工实际需要更改原设计,必须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充分论证,还必须遵守项目合同中的全部规定。 业主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主要涉及到:已经批准的建设规模、基本原则、主要技术标准、主要功能体系、主要部位,对外部群体景观、主要使用功能和主要施工方案有重大影响,如建筑物整体布局,道路、管线总体走向或高程,大面积地基处理,大面积路基路面结构,群体建筑立面效果,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变更等。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应本着对工程技术、工期、投资等三大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对设计过程中的错、漏及优化问题,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对变更理由、内容及相关专业影响等,应从全局考虑并详细说明,按程序报批。 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主要是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图纸不符合,或为了减少投资,缩短工期,确保质量和安全生产,更好地推进工程建设,根据规范合理提出变更要求。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而发生的设计变更。如地质勘探单位未勘查到的地下防空洞,需要地基处理,或是由于市场资源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施工条件不成熟需改用其它材料代替等。 工程签证:指除施工图纸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的施工现场发生的实际工作,由监理工程师确认其工程行为的发生与数量,是否予以计量与支付,应按合同原则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 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技术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明确工程相关单位、业主(或称发包人、甲方、招标人、建设单位,下同)内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及权限,规范工程变更(简称变更)的分类及申报审批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致远地产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所遵循的原则为优化设计、不降低原设计使用要求、尽量降低或少增加工程成本,并按分类、分级的原则快速、准确、有序地予以处理。 三、所有工程设计变更,按本办法经批准后由工程部下发变更指令并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施工单位(或称承包人、中标人、乙方,下同)依据变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没有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上述变更。任何工程变更均不表示,也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原施工合同作废或无效。 四、由于施工单位过失、违约或毁约及施工方法或工序引起的变更指令,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有权不予认可和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五、所有工程都须编制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是指根据合同、施工图纸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中标文件(如投标原则及单价等)及招标文件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施工图预算是指编

制单位根据合同、施工蓝图、定额文件及定额计价法的计价原则和有关规范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 六、增加合同外项目,引起工程数量和相应的单价、合同总价变化,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程序确定费用。 七、工程项目变更须有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对于某些特殊的工程变更(如抢险等时间上不允许的),经济分析未能及时与技术论证同步报送的,可先报该项目投资估算,但经济分析应在技术论证上报7天内报审,经审批的经济分析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 八、工程变更是指经批准后由监理单位根据规定下发指令的任何工程改变。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基础,凡相对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发生工程数量变化的项目均为工程变更项目。工程变更造价控制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编制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单项金额相对于施工预算对应项目变动的金额作为工程变更审批权限依据。施工预算仅因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数量发生变动差异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在施工预算报批之前,出现与中标造价、合同造价有变动的项目应按工程变更程序报批。工程变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设备材料变更、新增项目等。 九、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建立工程变更台账,按月度对各类变更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费用增减额进行统计、分析,严格控制投资。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的职责

建筑工程设计的变更和工程签证

建筑工程设计的变更和工程签证 赵莹 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合肥230000 摘要: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工作是工程施工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它内容广泛,发生时间长,构成原因复杂,规律性较差,因此管理难度较高。由于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而调整的工程造价占整个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的比例,多则接近20%,少则也在6%左右,由此可见,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是建设单位的一项大事,应当高度重视。本文分析了建筑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及其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管理措施。 关键词: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签证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一、建筑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及其产生的原因 (一)设计变更及其产生的原因 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设计变更产生的原因主要有:(1)在建设项目决策、立项阶段,由于对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不透彻造成错误决定。当设计工作完成后,才发现其中有不合理之处,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如选址不当、地质条件不理想等。(2)业主在工程建设前期往往会缩短设计单位正

常的设计周期,这将造成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施工图局部细节部位达不到具体施工的要求。审图不严出现设计错误,各工种之间未及时协调、配合、衔接,出现互相矛盾现象。另外,设计方案的施工可行性差,设计投标时,为突出其效果,往往会设计一些较前卫、富有时代感的外观特殊造型,这在施工图设计阶段通常考虑不周全,实际施工中无法实现,以致造成设计变更。(3)施工中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设备资料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损失。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决定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具的调迁等损失。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由建设单位造成的停水停电,造成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且时间较长,施工企业又无法安排停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在技措技改工程中,常碰到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作面过于狭小、作业超过一定高度,造成需要使用大型机具方可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施工企业在发生时应及时将现场实际条件和施工方案通告建设单位,并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实施,此时施工企业应办理工程签证。 (二)工程签证及其产生的原因 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如由于施工条件的变化或无法遇见的情况所引起工程量的变化。施工现场签证产生的原因:鉴于工艺、技术方面的修改,施工单位依据施工现场具体条件和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技术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明确工程相关单位、业主(或称发包人、甲方、招标人、建设单位,下同)内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及权限,规范工程变更(简称变更)的分类及申报审批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致远地产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所遵循的原则为优化设计、不降低原设计使用要求、尽量降低或少增加工程成本,并按分类、分级的原则快速、准确、有序地予以处理。 三、所有工程设计变更,按本办法经批准后由工程部下发变更指令并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施工单位(或称承包人、中标人、乙方,下同)依据变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没有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上述变更。任何工程变更均不表示,也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原施工合同作废或无效。 四、由于施工单位过失、违约或毁约及施工方法或工序引起的变更指令,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有权不予认可和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五、所有工程都须编制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是指根据合同、施工图纸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中标文件(如

投标原则及单价等)及招标文件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施工图预算是指编制单位根据合同、施工蓝图、定额文件及定额计价法的计价原则和有关规范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 六、增加合同外项目,引起工程数量和相应的单价、合同总价变化,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程序确定费用。 七、工程项目变更须有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对于某些特殊的工程变更(如抢险等时间上不允许的),经济分析未能及时与技术论证同步报送的,可先报该项目投资估算,但经济分析应在技术论证上报7天内报审,经审批的经济分析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 八、工程变更是指经批准后由监理单位根据规定下发指令的任何工程改变。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基础,凡相对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发生工程数量变化的项目均为工程变更项目。工程变更造价控制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编制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单项金额相对于施工预算对应项目变动的金额作为工程变更审批权限依据。施工预算仅因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数量发生变动差异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在施工预算报批之前,出现与中标造价、合同造价有变动的项目应按工程变更程序报批。工程变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设备材料变更、新增项目等。 九、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建立工程变更台账,按月度对各类变更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费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 规定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为完善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设计变更行为和有效实现工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三大目标控制,加强对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图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减少因设计变更带来的造价增加或延误施工工期,结合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所有工程在合同签订后的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特殊情况下发生的且不是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现场签证及其它原因引起的索赔等。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完成招标后,对比招标所用施工图纸,设计院发出的所有的修改施工图(包括对施工图纸的修改、增补、废除,出新版图纸等)。 第二条设计变更应立足于确保结构安全,改进使用功能,合理控制造价和方便施工,安全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设计原因是指设计单位施工图成品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非设计原因是指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外部条件发生了改变,或建设、使用单位的要求发生了改变。 第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变更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确实需要变更工程设计文件的,应当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设计单位对修改的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应共同努力,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提高设计质量,减少一般设计变更,避免重大设计变更,努力控制工程造价。

第二章管理原则 第六条变更设计应当遵循“优化设计、优化施工”的原则,以达到“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节约工程成本”之目的。 第七条变更设计实行审批管理制;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不得擅自变更;禁止利用设计变更提高设计标准、降低安全储备、延长工期、提高工程造价。 第八条发包人拥有对工程变更的最终审批权,经审批同意的工程变更总金额超过规定数额的,可按《合同管理办法》签订补充合同。 第九条发包人:项目组是发包人现场管理的代表,负责对审批权限内的工程变更实行审批,对审批权限外的变更,负责上报公司审批。 第十条设计单位:参加工程变更的审查和特殊情况下工程变更处理,提出设计方意见;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设计变更文件的编制,提出按单项设计变更(设计自身提出的变更单)增减投资额的估算和说明,及时修改施工图。 第十一条监理工程师: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综合处理工程变更事务,负责接纳、初审工程变更申请并提出技术评审、造价评审、综合评审意见,会同发包人项目组召集相关各方处理工程变更申请,下达工程变更令,管理变更工程的实施,建立工程变更台帐,并将经批准的变更文件分发至有关单位并存档;负责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设计变更

工程设计变更潜规则

工程设计变更、签证中的潜规则(1) 设项目工程设计变更与修改控制(掌握)设计文件经批准后,不得任意修改,如需修改,应按下列程序和范围办理: (1)凡涉及设计任务书中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建设地点、主要协作关系等主要内容的修改,须报经原审批单位批准。 (2)涉及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置、主要工艺流程、主要设备、建筑面积、建筑标准、投资总额、总概算等内容的修改,须报经原设计审批机关批准。设计修改工作由设计单位负责。 (3)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备、材料代用,地形、地质条件变化,施工或生产单位的合理建议,设计措施等引起的施工图局部修改,经监理单位审查,报建设项目业主审核并与设计单位现场代表研究确定,在现场解决。 (4)工程监理单位应对设计变更与修改的施工图,认真复核审查,界定变更性质,做好记录和工程量变化台账后下发施工单位。 一些施工企业在经过残酷压价,低价中标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往往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沟通,利用签证单填写等过程,通过变更设计增加项目或提高价格等手段,来保证其微薄的利润。 工程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发生设计变更、进度加快、标准提高、施工条件、材料价格等变化,从而影响工期和造价。一些施工企业在经过残酷压价,低价中标后,正是利用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这些环节的漏洞,往往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增强填写签证单的有效性,使签

证成果得到合理的固定,并通过变更设计增加项目或提高价格等手段,来保证其利润。 利用签证可信度转变签证主体工程签证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对支付各种费用——施工过程发生的与设计图、施工方案、施工预算项目或工程量不相符,需调整工程造价的、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互相书面确认的签证即可成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 工程施工过程发生的签证主要有三类: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现场经济签证和工程联系单。这三类签证的内容、主体(出具人)和客体^一级建造师^(使用人)都不一样,其所起的作用和目的也不一样,而在结算时的重要程度(可信度)更不一样。 目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出具的手续在工程结算审价时可信度要高于施工单位发起出具的手续。现场经济签证多为施工单位发起申请,由于利用签证多结工程款的做法较普遍,现场经济签证的信任度较低。因而,施工企业为了保证其利润,就要想方设法将签证变成由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实在不行也要成为建设单位签发的工程联系单,最后才是现场经济签证。 增强签证单有效性固定签证成果在填写签证单时,施工单位总要使所签内容尽量明确,能确定价格最好。这样竣工结算时,建设单位审减的空间就大大减少,施工单位的签证成果就能得到有效固定。 施工企业填写签证时按以下优先次序确定填写内容。能够直接签总价的就不签单价;能够直接签单价的就不签工程量;能够直接签结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 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广交会琶洲展馆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明确工程相关单位、业主(或称发包人、甲方、招标人、建设单位,下同)内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及权限,规范工程变更(简称变更)的分类及申报审批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二期工程和广交会琶洲展馆配套设施项目(简称广交会琶洲展馆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所有的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所遵循的原则为优化设计、不降低原设计使用要求、尽量降低或少增加工程成本,并按分类、分级的原则快速、准确、有序地予以处理。 三、所有工程变更,按本办法经批准后由监理单位下发变更指令,施工单位(或称承包人、中标人、乙方,下同)依据变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没有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上述变更。任何工程变更均不表示,也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原施工合同作废或无效。 四、由于施工单位过失、违约或毁约及施工方法或工序引起的变更指令,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有权不予认可和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五、所有工程都须编制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是指根据合同、施工图纸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中标文件(如投标原则及单价等)及招标文件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施工图预算是指编制单位根据合同、施工蓝图、定额文件及定额计价法的计价原则和有关规范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 六、增加合同外项目,引起工程数量和相应的单价、合同总价变化,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程序确定费用。 七、工程项目变更须有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对于某些特殊的工程变更(如抢险等时间上不允许的),经济分析未能及时与技术论证同步报送的,可先报该项目投资估算,但经济分析应在技术论证上报7天内报审,经审批的经济分析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 八、工程变更是指经批准后由监理单位根据规定下发指令的任何工程改变。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基础,凡相对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发生工程数量变化的项目均为工程变更项目。工程变更造价控制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编制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单项金额相对于施工预算对应项目变动的金额作为工程变更审批权限依据。施工预算仅因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数量发生变动差异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在施工预算报批之前,出现与中标造价、合同造价有变动的项目应按工程变更程序报批。工程变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设备材料变更、新增项目等。

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X市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X市规划建设局 X市监察局 X市财政局 X市审计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七日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行为,保证国有或集体资产投资资金的使用效益,杜绝或减少因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随意性而引起的工程造价纠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其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必须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并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写明执行本办法,否则,不能作为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其它工程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必须遵循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全面性和时效性的原则。建设单位应保存完整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原件,并及时归档。 第四条设计变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变更原有施工图等设计文件资料时,由设计单位做出的修改设计文件或补充设计文件的行为。 第五条现场签证,是指由于施工现场的各种原因,出现了与合同规定的情况、条件和事实不符的事件,需要明确并作为继续工程其他有关程序的依据和前提条件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字确认的备忘文件的行为。现场签证必须同时有发包人、承包人、监理等有关单位的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名。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现场工程师”是指,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履行合同的代表、或者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前述两者的统称。 第七条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必须明确“现场工程师”的具体人选、职权及行使职权的期限,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承包人。发包人代表与项目总监的职权不应相互交叉。更换“现场工程师”或者变更其职权时,发包人或(和)监理单位应书面通知承包人。 第八条设计变更的程序: (一)设计变更的提出。设计单位、承包人、发包人或监理单位提出书面的设计变更申请和建议书时,应填写《工程变更申请表》,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变更的原因或依据; (2)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3)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及投资估算的增减; (4)变更对工期等相关工作的影响; (5)必要的附图及计算资料等。 (二)设计变更的审查和实施。参与工程建设任何一方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后,监理单位应根据设计工程变更引起的合同工期、质量、进度、造价等要素进行审查后,提出书面设计变更方案意见交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发包人交由原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及估算,然后由发包人召集财务总监(若设)、财政局、监察局(若需要)等单位人员现场签定、核准变更事项(若单项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造价增加额在5万元以下的,可由发包人自行研究确定、核准变更事项),经发包人同意后,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完成具体的设计变更工作,并签发出正式的设计变更通知书(包括施工图纸)。监理单位对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核实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对承包人下达工程变更令,由承包人组织实施。(三)设计变更的程序应接受监察、财政、审计及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财政、监察等部门须指派专人负责参与工程建设的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的办理,在发包人召集进行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时,发包人需提前1天通知上述部门,紧急情况如抢险时应随叫随到。财政、监察部门的相应人员应当在接到发包人电话通知后按时到发包人指定地点开会研究。否则,视为其同意会议结论。 第九条设计变更必须以“工程变更令”为标题,并载明变更的原因、工程部位、施工要求、日期等;现场签证必须以“现场签证单”为标题,并载明签证事件发生的时间、签证的原因和范围、确认的工程量、签证费用或费用计算标准或规定、办理签证的时间等,并附上必要的图纸及相应的计算资

工程变更与设计变更的区别

工程签证与设计变更的区别 工程签证与设计变更的区别 工程签证是按照施工发承包合同约定,由发承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条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做的签认证明。 一、正确认识和理解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含义及内容 (一)设计变更的含义及内容 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包括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它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一般主要形式有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设计文件一经审查通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由于项目建设条件的改变或施工实际需要更改原设计,必须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充分论证,还必须遵守项目合同中的全部规定。 业主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主要涉及到:已经批准的建设规模、基本原则、主要技术标准、主要功能体系、主要部位,对外部群体景观、主要使用功能和主要施工方案有重大影响,如建筑物整体布局,道路、河涌、管线总体走向或高程,大面积地基处理,大面积路基路面结构,群体建筑立面效果,房屋建筑、桥涵的主要基础型式,设备系统主要工艺及主要参数,主要材料和设备等。 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应本着对工程技术、工期、投资等三大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对设计过程中的错、漏及优化问题,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对变更理由、内容及相关专业影响等,应从全局考虑并详细说明,按程序报批。 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主要是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图纸不符合,或为了减少投资,缩短工期,确保质量和安全生产,更好地推进工程建设,根据规范合理提出变更要求。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而发生的设计变更。如工程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或是由于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施工条件不成熟需改用其它材料代替等。 (二)工程签证的涵义及内容 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

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工程设计变更管理

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工程设计变更管理 发表时间:2019-12-12T17:26:48.197Z 来源:《城镇建设》2019年22期作者:陈二亮 [导读]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阶段是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周期最长 摘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阶段是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周期最长,影响工程建设的不确定因素最多,也是最容易发生工程变更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中,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途径之一就是加强工程的设计变更管理,合理控制工程费用的支出,确保最终的总造价不突破预算。 关键词:工程变更;管理;工程造价;控制 工程施工管理中质量目标管理对于提高工程的质量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保证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因此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做好工程的质量目标管理以及管理的创新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施工阶段是形成工程实体的重要阶段,也是实现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主要阶段。在这一过程中,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很多,工程变更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种因素。广义的工程变更包括工程合同条款的修改以及合同主体的变更,设计方案或者施工方案的变更,工程量数量上的变更,工期或者质量要求的变更,政府部门颁布的行政法规的变更等等。但是无论哪种变更,最终的结果都会对工程总造价的改变有着息息相关影响。因此,在实际施工现场的管理过程中,工程各参建单位往往把工程变更管理作为该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重点之一。 一、工程变更的原因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前期地质勘察设计的原因,存在未探明的地下障碍物、管线、地质条件与预期不符等,或由于外界自然条件的变化,以及施工单位在施工工艺方面的能力限制,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使用功能或者要求的改变等,均会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发生变更。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都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施工进展情况提出合理的工程变更建议。 1.设计方面的原因 设计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原设计错误从而提出修改原设计方案。例如,由于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勘察资料不准确,导致设计单位在设计时采用了不适当的地基处理或基础设计,使得工程的成本增加或结构基础存在隐患,使工程无法满足预期的质量要求和使用功能从而提出设计变更。 2.建设单位的原因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提出变更指令,对工程项目提出新的要求或者修改项目计划等,也可产生工程变更。例如,建设单位在“三通一平”还没做好的情况下就要求施工单位进场,此时有些单位工程的地基处理、开挖、支护、降水就有可能无法按照原设计图纸施工,导致施工单位只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改变原施工计划方案。 3.施工单位的原因 由于设计深度不够,以至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发现许多招标文件中有缺项、漏项、错项等问题,因而不得不增减或改变施工中的项目或工程量;或者由于施工技术的发展,投标时采用的工艺、技术、材料、设备等被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所代替从而使工程发生变更。 二、工程变更的管理 当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不可避免的变更情况时,不管是哪一方提出的,相关参建方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变更意见和方案。且变更的指令应准确及时下达,因为不论是停止施工等待变更指令,还是继续施工,无疑都可能增加窝工、误工的费用或影响工期。 1.建设单位的工程变更管理 建设单位提出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填写变更申请单,说明变更的内容和要求。如果工程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者批准的建设规模时,须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出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项目负责人依据该变更申请单发布工程变更通知书,明确变更内容和进度质量等要求。 2.施工单位的工程变更管理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施工单位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者对原材料、设备的变更,须经建设单位同意,未经建设单位同意而擅自更改的,施工单位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赔偿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如果变更涉及到主体结构及安全,该工程变更还要按规定报送施工图原审查单位进行审批,否则变更不能实施。 3.设计单位的工程变更管理 在设计阶段,应精心设计,尽量避免出现设计变更。鼓励设计人员在保证满足环保节能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在施工准备阶段,认真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对参建各方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复核,争取将设计中存在的不足在工程开工前得以纠正。当施工单位收到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后,项目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要及时组织会审,并按照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程序像施工单位发布工程变更通知书。 三、工程变更的处理 在处理工程变更时,要依据招投标文件和合同内容明确各方责任,存在过失的一方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对方合理补偿。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设计错误或者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而非改不可的,可以提出变更。有的设计人员为了逃避责任,为了满足规范标准要求的安全和功能的限度基础上留有一定余地,有意提高混凝土标号等级、超量使用钢筋以及加大结构截面,不但浪费了大量的原材料,也增大了工程费用。这种由设计单位导致的变更,应追究其责任。变更后的项目要进行合理分析,保证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即节约成本又保证使用功能。 工程变更指令发出后,相关各方应当尽快落实变更内容,修改相关施工工艺或方案,确定项目合同价款。变更后,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项目的合同价款,按已有的合同价格计算变更内容的费用;合同中有类似变更项目的合同价款,可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施工单位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监理和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执行。 四、结束语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创新是时代的要求。新世纪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建立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适应市场需要的项目施工管理模式,努力

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签证(现场签证)、工程量签证、工程量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 设计变更 (一)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 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但在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①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应按设计变更程序进行。②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可能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应全面考虑,将变更以后产生的效益与

工程变更管理及重大设计变更

工程变更管理及重大设计变更 一、工程变更管理 工程变更是指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与签订合同时的预计条件不一致的情况,而需要改变原定施工承包范围内的某些工作内容。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未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可向对方提出索赔。工程变更与索赔是影响工程价款结算的重要因素,因此,也是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重要内容。 1. 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工程变更包括工程量变更、工程项目变更(如建设单位提出增加或者删减工程项目内容)、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根据九部委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工程变更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实施。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2. 工程变更程序 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变更可分为监理人指示的工程变更和施

工承包单位申请的工程变更两类。 (1)监理人指示的工程变更。监理人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或建设单位要求实施的工程变更,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直接指示的工程变更和通过与施工承包单位协商后确定的工程变更两种情况。 1) 监理人直接指示的工程变更。监理人直接指示的工程变更属于必须的变更,如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提高质量标准、设计错误需要进行的设计修改、协调施工中的交叉干扰等情况。此时不需征求施工承包单位意见,监理人经过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变更指示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完成工程变更工作。 2)与施工承包单位协商后确定的工程变更。此类情况属于可能发生的变更,与施工承包单位协商后再确定是否实施变更,如增加承包范围外的某项新工作等。此时,工程变更程序如下: ①监理人首先向施工承包单位发出变更意向书,说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建设单位对变更的时间要求等,并附必要的图纸和相关资料。 ②施工承包单位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意向书后,如果同意实施变更,则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建议书的内容包括提交包括拟实施变更工作的计划、措施、竣工时间等内容的实施方案以及费用要求。若施工承包单位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意向书后认为难以实施此项变更,也应立即通知监理人,说明原因并附详细依据。如不具备实施变更项目的施工资质、无相应的施工机具等原因或其他理由。 ③监理人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建议书,施工承包单位根据变更意向书要求提交的变更实施方案可行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变更指示。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变更制度为了规范设计变更的提出、报批等程序,确保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质量及安全,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结合我站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由于设计内容发生变更使工程造价发生变化,采用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二、工作原则 (一)《设计变更申请表》可由各参建单位提出,并具有充足理由与依据; (二)设计变更后总投资额原则上不得超出概算投资额; (三)由于责任单位的失误提出设计变更所发生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若造成影响,将严肃追究责任单位的责任; (四)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五)重大设计变更与系统改变必须由责任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会,提出专家论证意见,报小组办公室批准; (六)设计修改与设计变更必须在变更前做出经济分析; (七)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范、操作规程的要求。 三、操作程序 (一)设计单位必须派驻设计现场代表,及时处理并具体指导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二)设计内容发生变更时,由责任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申请表》,注明变更原因、变更内容、相关说明材料和工程变更估算(注明变更工程量、单价、依据、金额)。

(三)项目监理公司及项目管理公司分别对技术及变更估算进行审核填报《设计变更审核表》并签署审核意见,经项目负责人签认后报造价咨询单位审核,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签署审核意见报项目建设部门、工程技术部及财务审计部审核,审核完成经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签批后实施。 (四)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造价增加不能超过工程合同额的10%。 (五)事前申请,不报不理,审批程序原则上在7天内完成,如有重大变更须经专家论证,在15天内完成。 (六)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没有进行现场查验,不作为增减量依据。 (七)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造价增加50万元以上时,需领导小组办公会研究通过。 四、工程设计变更单审批流程

温州市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温州市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设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进一步规范设计文件的变更行为,切实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 理实施细则》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对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变更管理。 第三条初步设计批复后,在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过程中,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下列变更时,需报经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1、改变建设规模; 2、改变建筑总平面图; 3、改变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及使用功能; 、突破建筑物控制高度;4. 5、改变建筑结构体系;

6、改变主要工艺流程和重大设备; 7、改变建筑内变配电所、发电机房、消防控制室等设备用房及大型设备位置; 8、改变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 9、改变初步设计批复确定的其他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明确规定必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的变更。 第四条对于初步设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其初步设计文件变更报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以下资料(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联审): (一)建设单位要求修改初步设计文件的情况说明;(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变更审批表(见附件1); (三)变更内容涉及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改委、规划及有关专业管理部门)的审查同意意见; (四)设计单位出具的修改可行性说明或报批图; (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五条对于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阶段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变更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施工图审查时,应将原审批单位的变更批准意见同时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作为施工图审查的依据。 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过程第六条.中的变更,分为“重大变更”和“一般变更”,其中,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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