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交通执法改革情况报告

一、背景近年来,我国交通运输领域执法工作面临诸多挑战,如执法力量分散、执法效率低下、执法体系不健全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全国各地积极推进交通执法改革,通过整合执法职能、优化执法体系、提升执法效能等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改革情况1. 整合执法职能在改革过程中,各地积极整合交通运输领域的执法职能,将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海事(港航)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等7个门类的执法职能进行梳理整合,形成“一个执法主体、一套专班人马”的综合执法格局。
如四川省在省级层面组建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下设7个高速公路执法支队;在市级层面设立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在县级层面主要有4种模式,包括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承担执法职责、组建县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等。
2. 优化执法体系各地通过优化执法体系,提高执法效能。
例如,六安市将原市直垂管理的县区公路分局、地方海事处、治超站下划地方政府管理,并对市、县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确定每项执法权的事项内容、法律依据、行使范围、执法主体、处罚频次等情况,避免县区交叉执法和越界执法。
3. 提升执法效能为提升执法效能,各地积极探索创新执法方式。
如镇江市委编办成立深化交通运输执法改革攻坚专班,着力做好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
今年3月,镇江成为全省首个正式获批成立实体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指挥中心的城市,为加快推进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的交通综合执法新模式提供了坚强的机构编制保障。
4. 强化执法保障各地在改革过程中,注重强化执法保障。
如镇江市委编办实地调研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了解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流程、信息化应用、执法任务派单和质效考评机制,保障新机制充分发挥合力。
三、改革成效1. 执法体系更加健全通过改革,各地交通运输领域的执法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执法职能更加明确,执法体系更加完善。
2. 执法效能显著提高改革后,执法力量得到整合,执法效率得到提升,执法效能显著提高。
3. 群众满意度得到提升改革使得执法工作更加规范、高效,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得到提升。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运行调研报告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运行调研报告一、引言交通运输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经济支柱,对于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交通运输过程中,也难免出现一些违法行为和安全问题。
为了更好地维护交通运输秩序和保障公共交通安全,我组织了此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运行调研。
旨在了解当前交通运输执法的问题以及需要进行改革的方向,为制定更加完善的执法政策提供决策支持。
二、调研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交通运输事业的迅猛发展,各类运输工具和交通枢纽不断增加。
然而,由于交通运输行业的规模庞大和复杂性,传统的行政执法体制已经无法适应当前形势下的发展需求。
因此,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进行改革势在必行。
三、调研内容1. 调研对象本次调研主要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相关执法机构为调研对象,包括交通运输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海关、质检等。
2. 调研方法采用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与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和了解。
3. 调研结果(1)执法力量不足由于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速度迅猛,执法力量远远无法满足需求。
许多执法机构在人员配备、培训和技术装备等方面存在不足,限制了他们对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2)执法部门间协作不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之间协作不畅,信息共享不够及时,导致执法效率低下,难以形成合力。
(3)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紧密在现行执法体制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缺乏紧密连接,导致一些严重交通事故的处理相对较为滞后,给违法行为造成了较大的温床。
四、改革建议根据上述调研结果,我们提出以下改革建议:1. 加强执法力量建设(1)增加执法人员数量,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2)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学习力度,提供更加专业的技术装备;(3)鼓励社会资源的参与,提高执法的监督力度。
2. 健全执法协作机制(1)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执法信息的实时流转;(2)加强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形成合力;(3)共同制定并完善执法的标准和规程,确保执法公正。
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发布时间:2021-12-17T06:17:19.313Z 来源:《学习与科普》2021年15期作者:李丽娜[导读] 文章从基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改革的背景、改革后的机构变化、改革后的职责划分、存在的一些问题及解决的对策进行简要论述。
贵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摘要:针对交通运输部《关于地方交通运输行业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意见》、《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整合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的执法资源,从单一执法到综合行政执法进行转变,减少交通执法权责不清、多头执法的问题,规范执法人员准入机制及执法行为,加快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全面施行。
文章从基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改革的背景、改革后的机构变化、改革后的职责划分、存在的一些问题及解决的对策进行简要论述。
关键词:交通运输;机构改革;行政执法;执法监管一、历史背景2020年11月中旬在湖南长沙召开的全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进会,对全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标准予以明确,通过整合现有的交通执法资源,减少执法种类,消除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权责不清、职能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上下一致、监管有力、服务优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构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执法公正,依法为民”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二、改革后的机构变化根据中办、国办改革意见和道路运输领域改革方式可以看出,本轮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以下变化:一是原来主要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剥离行政职能后转变为行使行政辅助职能的事公益一类业单位,管理工作单位名称变更为“某某运输服务中心”。
二是原来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承担的道路运输市场行政职能,划归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三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使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划归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一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2023年交通综合执法整改方案

2023年交通综合执法整改方案一、背景与概述随着我国交通运输事业的快速发展,交通拥堵、交通事故频发以及交通违法现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为了全面推进交通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制定本交通综合执法整改方案。
二、整改目标1. 提高交通执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更好地保障交通安全;2. 落实交通执法人员的权责,推进执法工作的专业化、精细化;3. 加强执法力量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4. 强化交通执法工作与社会各方的沟通与协作,形成良好合力。
三、整改措施1. 改革交通执法的体制机制,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1.1 完善交通执法管理体系,明确执法部门的职责和权限;1.2 建立交通执法信息化平台,推动执法工作的数字化、智能化;1.3 加强执法数据和案件信息的互通共享,提高执法工作的协同性。
2. 提升交通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建立健全的人才队伍;2.1 组织交通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专业技能和法律知识水平;2.2 激励执法人员,确保其积极性和主动性;2.3 拓宽执法人员的来源渠道,引进优秀人才;2.4 定期进行人员调整和轮岗,避免工作的陈旧性和僵化性。
3. 完善交通执法装备和技术手段,提高执法效率;3.1 更新交通执法装备,使之与交通技术水平的发展相匹配;3.2 推广使用高科技手段,如智能监控设备、自动化执法工具等;3.3 健全执法信息系统,提高数据处理和分析的能力。
4. 加强交通执法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4.1 开展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4.2 利用媒体和网络平台,发布交通安全知识和执法案例;4.3 加强与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合作,推动交通安全教育的普及。
5. 建立交通执法监督和评估体系,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5.1 建立独立的执法监察机构,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检查;5.2 定期开展对执法工作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5.3 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交流,接受社会监督。
试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现状及策略

试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现状及策略文/陈学武交通运输执法与国家、人民的切实利益息息相关,是国家整体综合素质的形象代表,需要靠严格的执法强度和手段来体现,所以国家层面采取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方式来统筹管理、系统调控、全面整治交通运输。
但是由于我国是在2018年之后才开始全国推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各地在行政执法期间也面临着各种困境,影响着整体执法水平。
基于此,本文主要概述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问题现状,后文中也详细提出了合理的改进策略,以期为各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顺利推行提供帮助。
1.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现状分析1.1忽略公安单位的协助,基础执法数据信息无法共享。
各地公路每日路过车辆数量较大,存在超载超限的事件也有很多,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公安交通(后简述为交警)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单位要联合进行执法,对所有路过违规车辆进行处置,能够很好地避免同一违法行为被不同主体单位多次处罚的情况。
但是实际上公路上主要的执法主体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单位,由综合执法人员对违规违纪行为现场取证并扣押司机相关证件,而公安交通单位人员很少在现场执法,多数是由违法当事人事后去交警部门接收处理处罚单据。
据调研四川省成都在2019-2021年间所有超限超载事件中,交警在现场的概率仅有30%,由此可见交警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单位间并没有形成联合执法意识,如此一来也会增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单位人员的日常工作量。
这二者间缺乏联合执法意识,也可能是因为当前基础执法数据信息无法实现两个部门共享,交通综合执法单位人员无法在短时间内查找到很多车辆的详细信息,如非法运营信息的收集效率较低,影响执法速率。
如H路段泥石流事件,综合执法人员接到报警就直接赶往现场,结果路遇二次泥石流陷入困境,差点因此牺牲。
如果交通综合执法单位有全面的路段监控,就能够实时了解路段情况,也能够及早做出应对措施,不会因此造成无辜人员伤亡[1]。
1.2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少、专业水平低。
道路运输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

(一) 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执法改革的组织领导
(二) 开拓创新,讲求实效 因地制宜,认真研究本地区的具体问题,科
学地制定改革方案,允许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 的实施模式。
(三)按照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实施综合执法 点多、面广、流动、分散,同时又具有很强的系统性
和网络性。
(四) 协调好交通行政的一般管理工作与综合行政执法工 作的关系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相关交通管理机构既要分工 明确,又要相互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制度,案件移送 制度,利用互联互通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实现资源共享、 协调高效的执法运行机制。
第二,可以有效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树立交通行 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第三,有利于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廉政建设。
第四,有利于交通行业内部监督机制的形成。
第一,已形成良好的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的硬件基础。综合 执法可以利用高速公路和收费站点及其监控通讯设备作为执法 场所。
第二,中国加入WTO,全方位融入世界经济,为实行交通行 政综合执法提出了迫切要求,形成极大的促进力量。
第六,这次交通部领导的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是 中央政府实施综合执法改革的一部分,全国统一改革为 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提供了成功的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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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该机构系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的下属单位,代表交
通主管部门集中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交通 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
(二)确定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职能 把行政管理的决策职能和执行职能相对分开、行
政执法职能综合统一行使。
6. 什么是行政综合执法?实行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的法律依据 是什么?谈谈我国在6个领域实行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的经验 与教训。
7. 什么是交通行政综合执法?谈谈实行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改 革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分析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的挑战

分析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的挑战交通行政综合执法面临着许多挑战。
在的过程中,需要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执法主体的整合和协调。
过去,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存在着不同职能部门之间执法的重叠和分散的问题。
政府部门和执法机构之间的职责划分模糊,导致执法效率低下,执法结果不理想。
因此,在中需要整合执法主体,建立统一的管理和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力,使其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其次是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提升。
交通行政综合执法需要有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
但现实情况是,执法机构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相对于新形势和新任务,执法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因此,中需要注重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增强他们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再次是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法治意识的提高。
交通行政综合执法需要依法办事,但现实情况是,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执法规范和流程还不完善,执法过程中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和灰色地带。
同时,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加强法律教育和宣传,使其始终坚持依法执法,确保执法的公正和合法性。
最后是社会参与和监督的问题。
交通行政综合执法需要更多地依靠社会力量参与,但社会参与的问题也是一个挑战。
一方面,民众对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和配合程度还不高,缺乏参与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需要建立健全的受理机制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诉求,提高社会的监督和参与度。
为了应对以上挑战,有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建立一个统一的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加强沟通和协作,减少执法重叠和分散现象。
其次,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增强他们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再次,完善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强化执法规范和流程,减少执法中的不确定性和灰色地带。
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和宣传,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
最后,建立健全的社会参与和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加强与民众的沟通和协作,建立有效的受理和反馈机制,提高社会的监督和参与度。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整合执法资源:将对交通领域以及相近领域的执法资源进行整合,解决以往多头执法存在的问题,如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等。
2. 推进执法力量下沉:省级原则上不设执法队伍,已设的执法队伍要逐步清理消化。
执法的重点在市县两级,同时对于设区的市来说,执法任务则主要在区级。
将重点加强执法一线的人员力量,解决一线力量薄弱的问题。
3. 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方式、程序、制度等,包括统一服装和标志、持证上岗等措施,以提升执法的权威和形象。
4. 实行局队合一:提升执法的地位,便于管理和执法的协调配合。
5. 清理规范临时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严把人员进口关,严禁将不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范要求的人员划入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严禁挤占、挪用本应用于公益服务的事业编制。
全面清理规范临时人员和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
6. 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设区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县(市、区)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压实县级部门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责任,乡镇探索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7. 建设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这支队伍应具备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特点。
这些改革措施旨在提高交通运输执法的效率和质量,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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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2002)。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
点工作意见的通知》(2002)。
4.2010年后国家层面的相关文件。]
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广东省:全部使用行政执法专项编制。
福建省:参公事业单位。
河南省: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统一管理。
三是整合行业内专业管理机构执法职能。
按照决策职能和监督处罚职能适当分离的原则,各试点省市把分散在各级公路管
理、道路运输管理、航道管理、 港口管理地方海事管理等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监督检查等职能整合,交由新组建的综合执法机构承担。
组建综合执法机构,整合分散在不同执法门类的执法资源,切实解决了机构臃肿、
职责交叉、资源分散的问题。执法机构和编制得到精简,执法成本大幅度降低。
三是提高了执法效能。
破除了执法职能单一的束缚,解决了因多头管理、程序复杂导致的协作难、处理
2执法主体:以同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名义,实施交通综合行政执法
3执法职能:统一行使辖区内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职能
4人员编制:行政执法专项编制。
5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2.福建省
2010年9月,印发《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
2010年12月30日,全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全面启动
三是跨部门综合型。
跨部门综合型指除了将交通运输部门内部的公路、水路等领域行政检查、行政强 制、行政处罚等职能予以整合外,还将公安交警的交通安全管理职能等,也一并整合 交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统一行使的模式。
重庆市是跨部门综合型的代表。
重庆:
第一阶段:高速公路综合执法
第二阶段:区县交通综合执法
第三阶段:全市交通综合执法
2013)
《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2013)
《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
(2014)
5.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将交通运输列为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重点领域(2015)。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安全、工 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 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进综合执法”。
(三)两批改革试点情况分析。
1.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是组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重庆市:设交通执法总队,副厅级。
广东省:设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福建省:省级设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河南省:省厅路政管理处更名为行政执法局,副厅级。
二是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编制和经费。
重庆市:统一使用行政执法专项编制。
二是执法力量分散,难以形成管理合力。
三是机构性质定位不合理。
四是执法经费缺乏保障。
五是公路“三乱”时有发生。
公路“三乱”问题与存在多支执法队伍、执法体制不顺缺乏执法保障有深层次的 关联性。
对分散型执法体制进行改革调整,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 法体制成为大势所趋。
(二)国家层面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政策部署和要求。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践探索
(一)总体情况。
重庆、广东;福建、河南、桂林改革试点省份
江苏、西藏、四川、浙江、北京等地也对综合执法改革进行了探索和试点。
(二)主要模式。
三种模式:
一是部门内部小综合型;
在交通运输部门内部将公路路政、道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水路运政、 地方海事、船舶检验、质量监督等部分领域中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职能 予以整合,交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一行使的模式。
二是部门内部大综合型
在交通运输部门内部将公路路政、道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水路运政、
地方海事、船舶检验、丿
质量监督等领域的大部分乃至全部领域中行政检查、
行政强制、
行政处罚等职能予以整合,
交由综合仃政执法机构统一仃使的模式。
广东、福建、西藏。
1.广东省
1机构设置:“x xx交通厅、局(委)综合行政执法局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交通运输部法制司交通参阅2018-03-16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彩
N
(一)现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暴露的问题要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现行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法律法规授权或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由其所
属的专业局(处、所)各执其法的分散执法模式。
一是机构林立,人员编制矛盾突出。
北京市、江苏省、河南省。
1.北京市
成立了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负责全市公共交通、公路及水路交通行业的综合执
法工作,相对集中了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权。
但路政没有纳入综合行政执法。
2.江苏省
一是推进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试点。 二是推进乡镇交管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3.河南省 将分散在各级交通运输管理、公路管理、农村公路管理、道路运输管理 以及省高速公路管理等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检查等职能予以整合,交由 各级新组建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承担。
1省级设总队。
2设区市设支队。
3县(市、区)设大队。
4三大港口设立港航综合执法支队。
5设立超限运输检测站和公路检查站。
3.西藏自治区
2011年2月25日,根据《关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批复》 西藏整合了原来公路、水路交通执法部门的执法权,成立了西藏自治区交通综合执法 总队。
西藏自治区交通综合执法总队是隶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
四是明确各层级综合执法机构职责分工。
重庆市:垂直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垂直管理为主。
广东省、河南省:全部属地化,执法重心下移。
福建省:属地管理与垂直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
2.综合执法运行效果:
一是避免了多头执法。
把“几个大盖帽合为一个大盖帽”,“一次行为行使多项执法职能”。
二是降低了执法成本。
6.《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指 导意见》(2016)
积极推进包括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基本做到“行 政职能由行政机关承担,执法职能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由事业单 位承担,市场经营业务由企业承担”。_|
(三)改革经验表明,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是解决问题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