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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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2.28•【文号】办防〔2024〕69号•【施行日期】2024.02.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办防〔2024〕69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关于加快构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的指导意见》已经部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水利部办公厅2024年2月28日关于加快构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着力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确保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按照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防汛抗旱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防范化解水旱灾害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尽最大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确保城乡供水安全;最大限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三)基本原则1.坚持问题导向。

增强问题意识,立足国情水情,聚焦水旱灾害防御,奔着问题去、对准问题干,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在解决问题中推动水旱灾害防御高质量发展、实现高水平安全。

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

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

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建设指导意见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组二○一三年十月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建设指导意见依据《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3-2015年)》,为规范山洪沟防洪治理,推进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建设工作,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一、治理项目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是指山洪灾害防治区内,对以溪沟洪水灾害为主,直接威胁城镇、集中居民点、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且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重点山洪沟,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治理的项目。

原则上一条山洪沟对应一个治理项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各省)纳入实施方案的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应与非工程措施结合,并对本地山洪沟防洪治理有典型示范作用。

项目选择原则上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山洪灾害危害严重;②影响人口不少于2000人;③影响范围内一般有2个以上行政村或1个乡镇政府所在地;④流域面积一般大于20平方公里小于200平方公里。

二、治理目标通过实施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与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相结合,形成重点山洪沟所在小流域相对完善的山洪灾害防治体系,增强沿岸城镇、集中居民点、重要基础设施等防护对象的山洪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有效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治理原则(一)以人为本、保障安全。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在城镇、集中居民点和重要基础设施等局部重点河段合理布设各项工程措施,增强山洪灾害综合防御能力,减少应急避险频次,在突发较大山洪灾害时争取应急避险转移时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以岸坡防护为重点,畅通山洪出路,提高重点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和所在河段的抗冲能力。

要统筹规划,处理好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避免山洪风险转移。

要与中小河流治理、农村河道整治、水土保持措施等做好衔接,避免重复建设,发挥综合治理效益。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4.12.10•【字号】浙水汛〔2014〕22号•【施行日期】2015.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关于印发《浙江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汛〔2014〕22号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财政局:为规范我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组织制定了《浙江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2014年12月10日浙江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我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保证建设质量,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水汛(2014)8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3-2015年)》项目的建设管理。

第三条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行相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制。

各级水利部门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对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和国家、省有关政策。

涉及国家秘密的建设内容,严格执行国家和相关部门的保密规定。

第二章前期工作第五条省水利厅、省财政厅根据中央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和补助资金,依据《浙江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3-2015年)》,结合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情况,组织省级年度实施方案编制,省级年度实施方案报水利部合规性审核后,下达年度实施计划。

第六条根据水利部合规性审核意见和省下达的年度实施计划,省水利厅、市水利局组织县级实施方案审查,以优化技术方案,细化各项任务,落实保障措施。

群测群防

群测群防
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中心
水利部山洪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水利部防洪抗旱减灾工程技术研究
群测群防
一、群测群防背景 二、组织指挥机构 三、责任制度落实 四、防灾预案编制 五、宣传培训演练 六、简易监测预警 七、宣传标志实例
群测群防
一、群测群防背景
群测群防
一、群测群防背景
• 群测群防:概括起来就是“群体预测、群体预防”,发动广 大群众共同预防与监测、预警,主要用于地震灾害、地 质灾害、山洪灾害等监测、预警防御方面,形成较为严 密的群体监测预警体系。
群测群防
一、群测群防背景
• 上世纪90年代后期,江西省开展宣传和培训,对已调查发现 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胁区插上小彩旗,以示警告;有组织 、有计划地探索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和运行模式 ,制定地质灾害调查实施细则,建立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 ,并与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密切结合。之后,逐渐在全国地质 灾害防御中得到广泛应用与推进。
• 一般有“群测群防、土洋结合”、“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等 具体方针政策。
群测群防
一、群测群防背景
• 群测群防这个概念在上世纪60、70年代提出、发展,是针 对当时计划经济条件下地震工作方针和只有中央、省级地 震工作队伍提出的,目的是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多路 探索解决地震测报问题。在80年代被认为“不切实际地夸 大土仪器、土手段和群测群防的作用,其结果造成了地震 队伍思想的混乱,既不能通过实践提高群众队伍的积极性 ,又影响了专业队伍作用的发挥”。具有中国特色的“群 测群防”地震预报工作已趋于减弱、消失。
群测群防
一、群测群防背景
•山洪灾害群测群防:是指山洪灾害易发区的县(市、区)、 镇(乡)两级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组织辖区内企、 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在水利、防汛主管部门和相关专 业技术单位的指导下,通过防御组织建立、责任制落实、防 灾预案编制、防灾知识宣传、避险技能培训、避灾措施演练 等手段,对由降雨引发的洪水等突发灾害进行监测预警的防 御措施,实现对山洪灾害的提前预防、及时监测、快速预警 和有效避让的一种主动防灾减灾体系。

浅析山洪灾害的存在问题与防御对策

浅析山洪灾害的存在问题与防御对策

浅析山洪灾害的存在问题与防御对策摘要:在全球气温逐步向暖的背景下,极端气候现象时常出现,洪灾现象也是愈加凸显,应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想要在根本上转变这样的局面,强化防汛减灾能力,就应当尽快全面优化相关工作体系,强化防汛减灾技能。

需要充分结合灾情发展动向,建立落实更加有效的防汛减灾对策。

关键词:防汛;减灾;对策引言阿坝州历来是一个洪涝灾害频繁、严重的地区,全州地表整体轮廓为典型高原,落差较大,地势高亢,有一半属于山地狭谷地貌,地质结构松散。

境内江河纵横,地势狭窄、陡峭,道路、城镇、乡村大多沿河谷布置,房屋“依山傍水”而建。

每每遭遇较大强降雨或局部大暴雨时,极易发生山洪暴涨,还引发泥石流,对农田、房屋、交通等造成毁灭性的破坏。

近年来,阿坝州频繁发生暴雨山洪、泥石流灾害,无数次事实证明,在应对这些突发生自然灾害事件中,健全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构筑群测群防体系,全面提升山洪灾害防御能力,作用显著,意义重大。

一、州内山洪灾害成因分析我州山洪灾害频发,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地理因素。

我州地处青藏高原东南缘,横断山脉北端与川西北高山峡谷的结合部,地貌以高原和高山峡谷为主,地貌以山地为主,占全州总面积的80.73%。

二是气象因素。

同时我州处于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境内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天气多变。

三是工程基础因素。

全州农村水利工程基础较为薄弱,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还不全面,防御山洪能力不高。

四是人为因素。

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侵占河道影响行洪等都可成为山洪灾害的诱因。

二、防汛减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不完善问题。

健全和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是应对山洪地质灾害关键性保障。

近年来,在省水利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防总办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经过各级防办多年持续努力工作,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基本建成。

建成后,能实时监测降雨,观测水情异常变化,及时发布预报、警报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少山洪灾害损失。

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1总则为了及时掌握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可能发生的地点和时间,使地处灾害危险区的居民可以及时得到预警信息,并提前采取预防措施以避免或减轻山洪灾害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必须开展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监测工作。

1.11.21.3性等。

综合考虑这三个方面的因素,将需要考虑监测的泥石流、滑坡划分为以下三类:①极度危险的泥石流、滑坡:暂时不能采取搬迁措施,受威胁人口在100人以上,或一次灾害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的常发性和间发性泥石流、或稳定性差(变形迹象明显)和较差的滑坡。

②危险的泥石流、滑坡:受威胁人口在10—100人或一次灾害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0—1000万元之间的常发性和间发性泥石流、或稳定性差和较差的滑坡。

③一般危险的泥石流、滑坡:受威胁人口在10人以下或一次灾害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的常发性或间发性泥石流、或稳定性差和较差的滑坡。

对潜在威胁性不同的上述三类泥石流、滑坡,应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2(3统、大气探测系统、水情信息测报系统、多普勒雷达站网和气象卫星观测信息等,为有效地防治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监测系统应根据当地泥石流、滑坡灾害的防治需要,逐步发展并优化。

在监测系统运行过程中,要定期地或适时地分析检验和总结存在的问题,进行站网优化调整。

(4)群测群防为主、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相结合的原则我国需要进行监测的泥石流、滑坡灾害点很多。

就一个区域而言,建设一个或几个监测点,以这些点为中心向外辐射,建立若干个或一批群测群防点,带动面上群测群防工作的全面开展。

这些群测群防点可由监测站配备一定的监测仪器,落实专人监测和管理。

通过群测群防工作的开展,不仅可以减少站点建设投资,而且可以大大提高人民群众防御自然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5等),(6测。

2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监测系统总体规划方案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监测系统是山洪灾害防治监测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技术大纲》中的“4.2监测系统规划”要求进行规划。

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参考)

3.5群测群防体系完善群测群防是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内容,与专业监测预警系统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共同发挥作用,形成“群专结合”的山洪灾害防御体系。

通过前期非工建设(2010-2012年),重庆市已初步建成覆盖全市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38个区县群防群测体系,共编制县区级预案38个,乡镇预案908个,村预案6628个,其他单位预案10个;制作宣传栏、警示牌13202块,发放明白卡739600张、其他宣传材料740051册;共组织集中培训89次,参加人数16795人;演练48次,参加人数16107人。

通过2013-2015年度项目建设,重庆市进一步完善了群测群防体系。

根据调查评价成果,共修订38个区县预案,921个乡镇预案,5460个村级预案。

补充完善宣传栏1035个,警示牌2024个,发放明白卡475020张,宣传手册108720册,光盘5436张;38县每年均安排培训,三年培训人次达35663人次;38县每年均组织1-2场山洪灾害避险演练,三年共计演练146场,提高了群众主动防灾避险意识。

2016年,按照国家《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指导意见》(2015年)的要求,重庆市将持续、规范、长效组织开展建设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从而显著增强山丘区群众的主动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其主要内容包括38个区县的责任制体系的完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修订,监测预警系统的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内容。

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范围涉及县、乡(镇)、村,重点为村。

山洪灾害防治区内的行政村全部按照“十个一”建设群测群防体系。

3.5.1责任制体系完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按照防汛抗洪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干部党员包群众的“包保”责任制体系,并与已有的社区管理体系相结合,实现网格化管理。

山洪灾害防治区内的旅游景区、工矿企业等单位均落实山洪灾害防御责任,并与当地政府、防汛指挥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和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群测群防是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关键——访国务院应急办主任陆俊华

在 第 一 时间 内通 过 手 机短 信 、电话 、 广播 、 电视 、 鸣锣 、 打鼓 、 口哨 等手 段 ,
类 , 自然 灾 害 、 故 即 事 灾难 、 共卫生事件 、 公 社 会 安 全事 件 。 山洪
灾 害 属 于 自然 灾 害 范
迅 速将 有 关预 警 信 息 发布 出 去 . 时 及
部应 急 管理 的基础 ; 民群众 的积 极 人
参 与 , 国家 应 急管 理 体 系 的重 要 组 是
成部 分 。 目前 , 国基 层 的 应急 管 理 我
环 境 的破 坏 ,加 强 建 设 项 目风 险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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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普资讯
( 接 第 9页)卫 星遥 感 监 测 资料 在 上 山洪 灾 害气 象 预报 预警 中 的 处 理 和 应 用 、山洪 灾 害 气 象 预 报 预 警 业 务 技 术 体 系 的建 立 以及 系统 建 设 等 方 面的科研 和应用 技术 开发 等工 作 , 重 点研究 山洪灾 害气 象成 灾机 理 ,
和谐 社会 的现实需求 下 ,山洪 灾害 防 御工 作对全 面建设小 康社 会 、实现经 济 社 会 的可 持 续 发 展 已显 得 十 分 迫 切。 为此 , 中国水利 》 《 记者 采访 了国务
灾知 识 的宣 传 教育 :二 要 加 强 管 理 。
规范 人类 自身活 动 。 减少 人 类 对 生态
山 洪 灾 害 的 应 急 处
置 . 关 键 要 把 握 好 哪
实 做 好 监 测 预报 工 作 。要 加 强 小 流 域 、高 强度 暴 雨 和溪 河 洪水 的预 报 . 提 高预 报水 平 ; 因地 制 宜 地采 取 遥 要
测 、 工 简 易 观 测 、 测 群 防 等 多 种 人 群

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问题探讨

0引言群测群防基本含义是开展群众性的灾害预测和防御工作,是适应当前我国国情而采取的一种有效灾害防御手段[1]。

从地震灾害到山洪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在我国各项自然灾害防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山洪灾害是一种在我国山丘区广泛存在、点多面广、受威胁人口众多的自然灾害。

山洪灾害群测群防是指在山洪灾害防治区的县(市、区)、乡(镇)两级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在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技术单位的指导下,通过防御组织建立、责任制落实、防灾预案编制、防灾知识宣传、避险技能培训、避灾措施演练等手段,对由降雨引发的洪水等突发灾害进行监测预警,实现对山洪灾害的提前预防、及时监测、快速预警和有效避让的一种主动防灾减灾体系[1-2]。

开展山洪灾害群测群防是适合我国国情,有效防御山洪灾害的一项重要手段。

10多年的山洪灾害防治实践也证明,群测群防是山洪灾害防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山洪灾害防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尤其是在山洪暴发导致通信、电力中断或专业监测预警系统难以覆盖的情况下,群测群防体系组织群众自发避险,有效减免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山洪灾害防御实践中发挥了显著的防灾减灾效益[3-4]。

1群测群防建设内容1.1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发展我国山洪灾害的特点决定了基层的县、乡、村是防御山洪灾害的前沿和主战场,因此,如何充分发挥基层乡村组织和村民自身的力量做好群测群防是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关键[5]。

从2002年全国层面的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开始,我国山洪灾害顶层设计就一直高度重视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将其作为我国山洪灾害防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预警系统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互为补充,共同发挥作用,专业的监测预警系统与群测群防体系相结合的“群专结合”一直是我国应对山洪灾害秉持的主要理念之一[4]。

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问题探讨任洪玉任亮(1.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武汉430010;2.水利部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430010)摘要: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是我国山洪灾害防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成效直接关系整个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的成效。

山洪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探析


现 山洪灾 害 的综合 治理 水 利部 门要
乡 镇 山 洪 灾 害 防御 预 案 的 编 制 内容 主要 包 括 区 域 内 的 自然 和经 济
社 会 基 本 情 况 . 年 山 洪 灾 害 的 类 型 历
依 法 加 强河 道 管 理 .加 强 水 土保 持 、
小 河 流 治理 . 好河 道 的清 障划 界 等 做 工 作 国土 部 门要指 导 居 民主动避 灾 建房 . 做好 山洪 地质 灾 害 的 监 测预 报 等 工作 。气 象 、 文 、 电等 部 门要 利 水 广 用 现 代先 进 的设 备 . 每 次暴 雨 信 息 对
区 , 理 难 度 大 , 治任 务 重 . 这些 治 防 对
二 、 设 内容 建
1 . 建立健全责任制度
( ) 立 山 洪 灾 害 防御 指 挥 机 构 1建
企 事 业 单 位 和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在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和 相 关 专 业 技 术 单 位
的 指 导 下 ,通 过 防御 组 织 建 立 、 责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及 防汛 抗 旱 指 挥
设 施 、 备 . 定 实 时 监 测 及 通 信 预 设 制
警 方 案 . 定 预 警 程 序及 方 式 . 据 确 根 预报 及 时发 布 山 洪灾 害 预警 信 息 : 确 定 转 移安 置的 人 员 、 线 、 法 等 . 路 方 拟 定 抢 险救 灾 、灾后 重 建 等 各 项措 施 .
线 .以最 大 限 度 减 少 人 员 伤 亡 为 首
一 4 4
防汛 与 抗 旱
2 2.3 中 国 水 利 01 1
1 0人 ) 每个 村 、 。 组均 要 落实 降雨 和水 位 、 程 险情 、 工 水库 巡 查 监 测人 员 , 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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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群测群防是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内容,与监测预警系统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共同发挥作用,形成“群专结合”的山洪灾害防御体系。

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包括责任制体系、防御预案、监测预警、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内容。

 
(二)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范围涉及县、乡(镇)、村,重点为村。

山洪灾害防治区内的行政村应按照“十个一”建设群测群防体系:建立1套责任制体系,编制1个防御预案,至少安装1个简易雨量报警器(重点区域适当增加),配置1套预警设备(重点行政村配置1套无线预警广播),制作1个宣传栏,每年组织1次培训、开展1次演练,每个危险区相应确定1处临时避险点、设置1组警示牌,每户发放1张明白卡(含宣传手册)。

 
二、责任制体系
(一)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按照防汛抗洪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干部党员包群众的 “包保”责任制体系,并与已有的社区管理体系相结合,实现网格化管理。

 
(二)在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县级行政区,由县级防汛
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乡(镇)成立相应的防汛指挥机构。

 
(三)县级、乡(镇)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需要,设立信息监测、调度指挥、人员转移、后勤保障和应急抢险等工作组。

 
(四)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行政村成立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落实相关人员负责雨量和水位监测、预警发布、人员转移等工作,汛前要重点核实人员变化情况、通讯联络方式等。

 
(五)山洪灾害防治区内的旅游景区、工矿企业等单位均应落实山洪灾害防御责任,并与当地政府、防汛指挥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和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三、防御预案
(一)按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SL666-2014)的要求编制县、乡(镇)、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并根据区域内相关情况变化及时修订。

 
(二)县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由县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编制,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及时公布,报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备案。

乡(镇)级、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由乡(镇)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由乡(镇)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及时公布,报县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县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乡(镇)级、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县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包括基本情况、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监测预警、人员转移、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宣传演练等内容。

 
(四)乡(镇)级、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应简洁明了、便于操作,重点明确防御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预警信号、危险区范围和人员、转移路线等,附山洪灾害危险区图。

 
四、监测预警
(一)简易雨量报警器布设在山洪灾害防治区每个乡(镇)、行政村、重点自然村。

报警装置须安置在室内,按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中的预警指标设定报警值。

汛期有雨每天至少观测两次,发生较大降雨时应加密观测频次,并填写相应观测记录。

日常维护应注意定期清理室外承雨器筒内异物,检查翻斗是否翻转灵活,检查通信状态,及时更换电池,测试各项功能是否正常。

 
(二)简易水位站布设在山洪灾害防治区沿河村落,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自动报警功能。

建桩的简易水位站,水尺桩应设置为混凝土或石柱型,埋设深度要保证坚固耐用,地上部分长度要超过历史最高洪水位,并刷上“警戒水位、危险水位、历史最高水位”等特征水位线和标识。

不建桩的简易水位站,选择离河边较近的固定建筑物(如桥墩、堤防)或岩石,用防水耐用油漆刷上特征水位线和标识。

 
(三)配备简易雨量、水位监测设施的村应同时配备锣
(号)、手摇报警器、高频口哨、无线预警广播等发布预警信息的设施设备。

 
(四)放置于野外的监测预警设施设备应有防盗、防破坏的标识,如 “防汛设施,严禁偷盗”、“防汛设施,严禁破坏”等警示文字,要求警示文字清晰、简洁。

 
(五)在简易雨量报警器、无线预警广播等设施设备显著位置张贴操作使用说明卡。

操作使用说明卡应说明设备操作流程和方法、各提示信号代表意义、日常维护方法等。

 
(六)预报有暴雨天气时,县、乡(镇)、村应提前组织做好山洪灾害防御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当监测雨量或水位值达到预警指标时,预警人员要按照设定的预警信号迅速向预警区域发布预警信息,并组织群众做好转移准备或立即转移。

人员转移避险后要避免出现威胁未解除前擅自返回情况发生。

 
(八)汛期山洪灾害防治区内的旅游景区和施工工地要采取设立警示牌、发放宣传材料、小区广播等方式,提醒游客和施工人员注意防范山洪,了解转移路线、避险地点,尤其要避免贸然涉水等情况发生。

 
五、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在山洪灾害防治区应布设宣传栏、宣传挂图、宣传牌、宣传标语等。

宣传栏、宣传挂图布设于乡(镇)政府、村委会等公共活动场所;宣传牌、宣传标语布设于交通要道两侧
等醒目处。

宣传栏应公布当地山洪灾害防御的组织机构、山洪灾害防御示意图、转移路线、临时避险点等内容;宣传牌、宣传标语应用精炼、醒目的文字宣传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宣传挂图应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宣传山洪灾害防御知识,提升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宣传栏、宣传挂图、宣传牌、宣传标语版面应整齐、统一、规范。

各类宣传材料都应有醒目的水利、防汛标识。

 
(二)在山洪灾害危险区醒目位置设立标牌标识,如警示牌、转移路线指示、特征水位标识等。

警示牌应标明危险区名称、灾害类型、危险区范围、临时避险点、预警转移责任人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转移路线指示应标明转移方向、临时避险点名称、责任人、联系电话等。

特征水位标识包括历史最高洪水位、某一特定场次洪水位、预警水位等。

准备转移、立即转移水位应用不同颜色标注。

各类标牌标识应醒目、直观、易见,并考虑满足夜间使用要求。

 
(三)在山洪灾害危险区内,应以户为单位发放山洪灾害防御明白卡。

明白卡应包括家庭成员信息及联系电话、转移责任人及联系电话、临时避险点、预警信号等。

明白卡版面应当简洁、直观,材料应防雨、防晒、防腐蚀。

 
(四)在有关培训会议和当地电视台播放山洪灾害防御宣传短片。

短片应包含山洪灾害基本常识和危害性、监测预警、避险措施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五)鼓励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采用丰富多彩的其他宣
传方式(如折扇、日历、歌曲、戏曲、语音广播、公益广告等)宣传山洪灾害防御知识。

 
(六)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积极争取将山洪灾害防御和避险自救纳入课外教材中,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

 
(七)定期举办山丘区干部群众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山洪灾害基本常识和危害性、避险自救技能等。

 
(八)定期举办基层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监测预警设施设备使用操作、监测预警流程、人员转移组织等。

 
(九)县级每年要组织乡(镇)举办山洪灾害防御综合演练,内容包括监测、预警、人员转移、抢险救灾等。

 
(十)村级山洪灾害演练以应急避险转移为主,包括简易监测预警设备使用、预警信号发送、人员转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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