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关系学》教学进度表

广西师范学院课程教学进度表(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

说明:①本计划应与学院审批的教学计划一致,凡与教学计划不相符的一律重填。

②在教学过程中,若任课教师、讲授内容、课时有所变动,须报系、教务处备案。

③若由几名教师分段主讲一门课,请于备注栏中具体填写个人授课章节。

④请于期末前一周内交教务处教研科。教研

室主

任审

核签

名:

系主任审核签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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