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信号灯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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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号灯、号型、灯光信号

第二章 号灯、号型、灯光信号
应在主桅显示二盏环照红灯;艏挂锚灯一盏;
4、"失控船:
1)白天:
应在主桅显示二个黑球;2)夜间:
应在主桅垂直显示二盏环照红灯、左右舷灯、艉灯
5、"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体;2)夜间:
对水移动:
应显示航行灯,及主桅显示垂直红、白、红三盏环照灯不对水移动:
主桅显示垂直红、白、红三盏环照灯;(航行灯关闭)
第二章《号灯、号型、声响和灯光信号》
第一节《号灯与号型》(P-14)
教学目的:
向学生介绍:
船舶号灯和号型是表示船舶的种类、大小、动态和工作性质。并向外传递信息。
重点:
显示1~3盏红灯及1~3个黑球的含义。
难点:
特殊船舶作业显示信号。
一、号灯和号型的作用:
一切航行、锚泊于水域上的船舶、运输工具,在各种天气中都应显示号灯、号型。表示船舶的种类、大小和动态。
难点|:
能见度不良的声号,以及船舶遇险信号的意义。
一、定义:
1、指能发出规定笛声的任何声响信号器具;
2、短声:
指历时1秒的笛声;
3、长声:
指历时4~6秒的笛声;
二、声号:
1、互见中的声号:
1)一短声:
本船正在向右转;本船希望同对遇船相互在左舷通过;·2)二短声:
本船正在向左转;本船希望同对遇船相互在右舷通过;··3)三短声:
除显示航行灯外,主桅显示环照红灯一盏;
锚泊时:
白天:
艏挂黑球一个,主桅悬挂“B”一面;夜间:
艏艉显示锚灯各一盏,主桅显示环照红灯一盏;
2)失控船:
白天:
主桅垂直悬挂黑球2个;夜间:
除显示航行灯外,还应在主桅垂直显示2盏环照红灯;
3)操纵能力受到限制船:

航行灯是告知它船我船的动态

航行灯是告知它船我船的动态

航行灯是告知它船我船的动态,好提前做好避让准备,锚泊也是一种船舶动态,所以锚灯也是一种航行灯。

信号灯是告知它船我船处于特殊航行状态,请它船注意避让。

、前锚灯必须高于甲板面 6.1 米,不能超过12.2米,后锚灯比前锚灯低至少4.75米。

航行灯包括:左舷灯(红,水平光弧112.5度,能见度3海里)、右舷灯(绿,水平光弧112.5度,能见度3海里)、桅灯【白色225度(没记错的话是225度),能见度6海里】、尾灯(白色,水平光弧135度)信号灯包括:1. 失控灯,而且两个环照红色灯,上下一条直线,之间距离不小于 4.18米(没记错的话,应该是滴。

)2. 雾灯。

(黄色)3. 旋转灯(方向灯,用于左转,右转。

红色的)4.莫斯灯 .昼信号灯(红色,较弱。

应该是有红的和绿的滤光片,用于白天发射信号用的)6 。

锚灯。

(停泊用的)).7 苏伊士运河信号灯 8.巴拿马运河灯,等等运河灯,根据挂旗国和营运的航道来定,具体建议你们去找找吧,我说的也差不多了。

船舶在夜间航行中,利用航行灯标出船舶在航行中的位置,船舶的长度、宽度和高度,信号灯则向对方发出我轮将要作出航行状态;航行灯和信号灯是两种完全不的信号标识,不能互换使用;锚灯标识船艏的位置,桅灯有前、后桅之分,它是标识艏、艉之间和两桅之间的距离,所以锚灯与桅灯不能共用。

最近,很多船员来电咨询船舶航行灯(号灯)的种类、布置要求以及一般规定。

针对船员的询问,笔者采访到了长江海事局船舶处高级工程师———彭宏凯。

航行灯,又称“号灯”,用于显示船舶航行或停泊状态的,可表示夜间本船的航行方向和本船的大小。

一切航行于海洋、江河、湖泊的船舶必须严格按照我国《海轮信号设备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避碰规则》(1991)(交通部令〔1991〕30号发布交海发〔2003〕357号修改)所规定的数量和类型设备各种航行灯。

航行灯包括:桅灯、舷灯、尾灯、船首灯、环照灯、闪光灯及桅顶灯等。

其中布置的要求如下:桅顶:安置在船舶的桅杆上方或者首尾中心线上方的号灯,在2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

渔船航行信号灯规则

渔船航行信号灯规则

渔船航行信号灯规则
1. 针对渔船的特殊规定,COLREGs中有专门的规定适用于渔船,这些规定旨在考虑到渔船在海上的特殊情况,例如渔船在作业时可
能会有固定设备(如拖网)延伸到水面以上。

2. 导航灯,根据COLREGs规定,渔船在夜间或能见度不佳时必
须展示特定的导航灯。

一般情况下,渔船应该展示红绿两色的导航灯,以及白色的360度全方位航行灯。

3. 信号灯的展示方式,根据COLREGs规定,渔船在作业时需要
展示特定的信号灯,以便其他船只能够识别并避让。

例如,渔船在
拖网作业时,需要展示特定的信号灯,提示其他船只避让。

4. 避让规则,COLREGs中也规定了船舶在遇到渔船时的避让规则,以确保船舶在交汇时能够安全地避让。

这些规定包括了在不同
情况下应该采取的行动,以及避让责任的分配等内容。

总的来说,渔船航行信号灯规则是为了确保渔船在海上航行时
能够安全地与其他船只交汇和作业,避免发生碰撞和意外。

遵守这
些规则对于所有船舶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能够有效地维护海上交通的安全和秩序。

浅谈海船航行信号灯配置要求

浅谈海船航行信号灯配置要求

可供参考 :1 ) 国际航行船舶主要以 《 国际海 E 避碰 舶航行灯为双层灯 。 规则》及其修正案为设计 据 ;2) 在中国国内水域
作者简介 :徐丕鸽 ( 1 9 8 O 一) ,男,工程师,研究方向:船舶 电气。
2 0 1 6 / 6 船舶标准化工程师 1 7
表1 船舶号灯的配置
重要。
1 规则和要求
在黑夜及雾大能见度特别差时 ,船舶如何有序 地安全通航?国际上制定了其同遵守的灯光信号规 则 。目前 ,对于海船航行信号灯的设计主要有两种
2 基本号灯 捌
航行灯和信号灯统称为号灯 。在常规设计中 ,
上述提及规则对号灯的基本特性、设置和安装位置
等有 明确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 ,号灯分基本号灯和 作业号灯 ,每艘船根据 自身特点 ,来选择配置合适 的船舶号灯 , 如表 1 所示。其中5 0 Ⅱ 5 0 m以上电 f }
的特殊要求,并着 重介绍 了 基本号灯和特殊号灯类型及其表 示功能。
关键词 :航行灯;环照灯
中图分类号:U 6 6 2 . 2

文献标识码 :A DO I :1 0 . 1 4 1 4 1 / j . 3 1 — 1 9 8 1 . 2 0 1 6 . 0 6 . 0 0 4
Di s c us s i o n o f Di s po s i t i o n Re q ui r e me n t s o f S hi p Na v i g a t i o n S i g na l La 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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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5 。 1

船舶照明系统及信号灯系统管理

船舶照明系统及信号灯系统管理
2.插座:在居住舱室的台灯、冰箱、电取暖器旁;餐厅、厨房、配餐 间;机器处所及各种工作舱室;主配电板、应急配电板及大型控制设备 近旁;计程仪、测深仪舱、轴隧、起货机桅房等;内外走道适当处所; 应装设插座。对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头、插座应选用不同的结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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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明电压一般为交、直流110V或220V;
* 不同舱室和处所均有不同的照度要求;
* 所有照明灯具均设有控制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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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
正常照明包括: (1)舱室主照明,如顶灯的大部分; (2)局部或辅助照明,如床灯、壁灯、盥洗灯等; (3)装卸货强光照明; (4)室内外走道半数以上的照明; (5)各舱室必须备有的插座等。
表17-2第1类号灯规格表
灯光颜色
能见距 (n mile)
水平光角 (度)
灯泡规格
防护等级

6

3
绿
3
白、红、 绿、黄
3
225 112.5 112.5
135 360
220V65W 110V60W 24V60W
IP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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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号控制器
信号控制一般有声信号控制和光信号控制两部分
表17-3 表17-4
为声信号一览表 为光信号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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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7-3 声信号一览表

船舶灯光信号规定?

船舶灯光信号规定?

船舶灯光信号规定?灯语(灯光通信)是船只之间通信的一种通用化语言,在国际上的使用十分广泛。

“灯语”一词由来已久。

在通讯还不发达的年代,灯语在航海领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利用灯光的闪烁频率,以二进制的摩尔斯码传递信息,可以帮助船员在较远的目视距离相互沟通。

頭條萊垍船舶的号灯按用途分为两种:航行灯和一般信号灯。

号灯的开、关时间一般是以日落、日出为时间界限的。

萊垍頭條信号灯:是船舶在各种特殊情况下的灯光标志,特别是夜间航行,更是不可缺少的通信联络的工具之一。

信号灯的控制一般是集中在驾驶台,要求两路供电。

信号灯的种类很多.为了适应某些国家的港口和狭小水通道的特殊要求,远洋船舶的信号灯设置比较复杂。

这些信号灯通常安装在驾驶台顶上专设的信号桅或雷达桅上,按照规定数盏(8~12盏)红、绿、白等颜色的环照灯分成两行或三行安装。

垍頭條萊航行灯:是船舶照明系统中的一个独立部分,是保证船舶夜间安全航行的重要灯光信号。

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保证它的明亮,以表明本船的位置、状态、类型、有无拖船等,从而防止周围或过往船舶误会,造成海损事故的发生。

根据国际规则规定,根据船舶的大小和长短尺寸,数量上有所不同。

长度大于50米的船舶,应安装5只航行灯,分别为前桅灯,后桅灯,后艉灯,左右两盏舷灯。

相关规则规定,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任何时候,即使是在白天,也要开启航行灯。

萊垍頭條船舶灯光通信使用摩尔斯符号(Morse),发信人手工操纵闪光灯发送,收信人凭视觉接收。

摩尔斯符号以点码(短)和划码(长)单独或组合来组成字母和数字。

约定发送方法为:点码持续1单位时间;划码持续3单位时间或更长些;字符内码与码间隔1单位时间;字符之间间隔3单位时间或更长些。

然而,在实际发送过程中,存在着单位时间长度(或者说发送速度)因人而异,以及随机误差引起点码(或划码)长短不一的问题。

只有经过一定的专业训练,才能发送得比较规范,易于被收信人识别。

萊垍頭條然而灯语的发送和读取都是靠人工获得和解码,如果缺少专业人员,那么将会对航行船只造成十分巨大的影响。

船舶火灾的警报信号

船舶火灾的警报信号

船舶火灾的警报信号船舶火灾的发生往往是不可预料的,但是一旦发生,及时的警报信号是保障人员和船只安全的重要措施。

在船舶上,适当的警报信号可以迅速的吸引船员的注意力,并使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灾,最终保证船舶和人员的安全。

一般情况下,在船舶发生火灾时,会立即启动警报装置,船上警报装置主要包括声光报警器、火灾控制系统、舵机室信号灯等。

声光报警器采用连续或间断响声方式,以方便船员能够迅速回应。

火灾控制系统则可以启动CO2灭火装置,释放灭火剂抑制火势。

而舵机室信号灯则辅助舵手掌控舵机室水位,避免火灾时的水位过深熄灭灭火剂。

同时,在海上,船舶还需要配备独特的信号标志,以便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尽早发出警报信号。

例如,与小型船只交往,船长可以采用“识别信号”,如灯光或声响,让小船知道大型船只的存在。

此外,当海上事故发生时,船舶也需要以正确的方式向沿岸监管机构发出求救信号,报告事故的情况并请求救援。

在船舶火灾的情况下,声光报警器仍然是最易于感受到的警报信号之一。

连续的响声会向船员发出严重的紧急警报,表明火灾需要立即得到处理。

而间断响声可以引起注意,使人们能够了解情况并采取应对措施,但同时又能够避免恐慌和混乱。

此外,警报装置还应该具有多地区分布,使得即使在乘员密集区域,如船舱、甲板和机房等,也将听到警报。

在船舶上,不同类型船只和不同目的的区域对警报信号也有不同的要求。

例如,在油轮上,船员需要高度敏感的报警装置,以便及早关闭泄漏的油管以减少火灾的影响。

而在游轮上,警报系统应该兼具防盗与防火功能,防止小偷和无意识行为诱发的火灾。

总之,在船舶火灾的情况下,正确和及时的警报信号是船员安全的重要保障。

在开航前应该确保船上的警报装置正常工作,让船员熟悉警报信号和应对措施,以尽可能减少船舶火灾所带来的威胁。

海边灯塔 信号 解读

海边灯塔 信号 解读

海边灯塔信号解读
为保证船舶在夜间安全航行而安装在某些航标上的一类交通灯。

它在夜间发出规定的灯光颜色和闪光频率,达到规定的照射角度和能见距离。

航标灯有固定灯标、灯浮标、灯船和灯塔4种。

固定灯标及灯浮标的结构较为简单,将灯系于立标及浮标上即成。

灯船是锚泊在海上无法建筑灯塔的地方,作导航和警告用的信标。

现代的灯船是一艘小型的钢船,装有雾号、无线电信号台以及在恶劣天气中使导航灯光的光束保持水平的装置。

灯塔的作用是在海上昼夜发出可识别的信号,供船舶测定位置和向船舶提供危险警告。

灯塔信号包括固定信号和闪光信号两种,固定信号是在一定范围内用红色或绿色灯发出定向灯光,供船舶辨别方向;闪光信号用作识别信号。

航标灯上使用的供电电源主要是蓄电池组。

太阳能电池也已成功地在许多交通不便的小型灯塔上使用,并装有光控开关,按日照变化量控制灯光的启灭。

在大型灯塔上则采用柴油发电机组作为主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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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信号灯描述:桅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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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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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尾灯图片:
描述:拖带灯图片:
描述:环照灯图片:
描述:桅灯的安装
图片:
描述:基本号灯的配备(在航机动船)图片:
描述:除基本号灯外,增加了黄色闪光灯(在航气垫船)图片:
描述:7m≤L<12m,舷灯合为一盏时,桅灯可不装在首图片:
描述:尾拖,拖船L<50m,拖带长度≤200m 图片:
描述:机动船尾拖,拖带长度≤200m,船长小于50m时,图片: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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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失控图片:
描述:操纵能力受到限制图片:
描述:限制吃水船舶
图片:
船舶上的灯按用途来分,可分为:
(1)航行用--号灯、号型、号笛和雾航锚泊时用的号钟及号锣。

(2)通信用--通信信号灯、白昼信号灯和信号旗。

(3)救助用--烟雾用信号(红光火焰、白光火焰、橙色灯雾),声响信号(声响火箭、声响榴弹),红光降落伞信号。

按光的性质来分,可分为:
(1)定光灯--桅灯、舷灯、尾灯和环照灯等。

(2)闪光灯--通信信号灯、气垫船用的黄色闪光灯和围网渔船所用额外信号灯。

桅灯:安装在船的首尾中心线上的的灯,在225度水平弧显示不间断的灯光,从正前至每舷正横后22.5度。

(1)前桅灯,或如只装设一盏桅灯,则该桅灯在船体以上的高度应不小于6 米,如船的宽度超过6 米,则在船体以上的高度应不小于该宽度,但是该灯安置在船体以上的高度不必大于12 米;
(2)当装设两盏桅灯时,后灯高于前灯的垂向距离应至少为4.5米. (3)机动船的两盏桅灯的垂向距离应是这样:即在一切正常吃水差的情况下,当从距离船首1000 米的海面观看时,应能看出后灯在前灯的上方并且分开.
舷灯:左红右绿,从正前方至各舷正横后22.5度。

舷灯离开舷边的距离不应超过船宽的10%,最大不应超过2m,应装有无光黑色的侧挡板。

尾灯:安置在尽可能接近船尾的白灯,从正后方至每舷67.5度。

对国际航行的船舶要求桅灯、舷灯、尾灯配备双层灯具。

拖带灯:形状同尾灯,顔色为黄色。

锚灯:船的前部一盏白环照灯,长度小于50m时,最易见处一盏白环照灯。

前锚灯应高于后锚灯≥4.5m,船长≥50m时,前锚灯应在船体以上高度≥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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