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船舶显示信号.
船舶信号与VHF(中文)

一、通信的种类1)视觉信号通信视觉信号通信是在视距范围类的通信,包括:1.灯光通信——利用闪光信号灯发出的莫尔斯信号传递信息。
2.旗号通信——利用一面或数面信号旗组成不同的信号码传递信息。
3.手旗或手臂通信——双手各执一面信号旗或只用双臂变换不同的部位发出莫尔斯信号传递信息。
2)声响信号通信1.声响信号通信——通过船舶雾角、号钟、汽笛等发生器具发出莫尔斯信号传递信息。
2.强力扬声器喊话通信——利用扬声器近距离与对方喊话传递信息。
3)无线电通信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距离较远的通信,包括:1.无线电通报——用电键发出莫尔斯无线电信号传递信息。
2.无线电话通信——利用无线电话设备在中频、高频、甚高频等频带上通过直接对话或发出信号码语传递信息。
二、ICS规则内容在中国籍海船上使用的中文版《国际信号规则》以英文版规则翻译而成,其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正文,共有14章,包括各种信号通信的方法、程序、定义及规则等,供所有通信者共同遵守执行和使用。
第二部分是通信时可能用到的信号码及其所代表的实际意义,分别用中英文列出,供通信者选用。
这部分是《国际信号规则》的主体。
第三部份为附录,包括遇险信号、求生信号、呼救发信程序及安全电信的收听等,供紧急情况下参考使用。
通信中应尽可能首先使用明语,即互相听得懂的语言。
但当彼此因语言隔阂无法使用明语通信时,就必须用一种共同约定的且能代表一定实际意义的信号码来代替明语。
《国际信号规则》中的信号码包括:单字母信号码、双字母信号码即“通用部分”和三字母信号码即“医疗部分”。
三、回答旗用途表示“回答”及“通信结束”的程序符号;表示数字中的小数点的位置;表示军舰正在与商船用国际信号规则进行通信。
四、通信要术的编码(解码)(1)船名和地名:信号码信文中的船名和地名用字母直接拼出。
(2)方位(Azimuth or Bearing)方位由A加上三位数字表示,从000—359顺时针方向计算。
各种情况下使用的声号、号灯、号型

桅灯、舷灯、尾灯(不对水移动时应关闭桅灯、舷灯、尾灯),垂直红、白、红三盏环照灯。存在障碍物时,还应显示:有障碍物舷,垂直二盏环照红灯;可通航舷,垂直二盏环照绿灯
●
◆
●
障通
碍●◆航
舷●◆舷
同在航不对水移动的号灯和号型
从事清除水雷作业的船
除同机动船号灯外,在前桅顶和前桅杵的两端各显示一盏环照绿灯(三盏环照绿灯呈三角形)
最易见●
处显示●
两个球体
按锚泊船显示
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
在航从事补给、转运人员、食品或货物的船
桅灯、舷灯、尾灯(不对水移动时应关闭桅灯、舷灯、尾灯),垂直红、白、红三盏环照灯
最易见●
处显示◆
球菱球●
从事拖带偏离航向的能力严重受到限制的船
除按尾拖拖带长度显示号灯外,垂直红、白、红三盏环照灯
同上,拖带长度大于200M时加◆
只能在狭水道或航道以内安全航行的船舶
第九条3款
从事捕鱼的船舶
任何其他在狭水道或航道以内航行的船舶
第十条9款
从事捕鱼的船舶
按通航分道行驶的任何船舶
第十条10款
帆船、长度小于20M的船舶
按通航分道行驶的机动船
第十八条4款
除失控船、操纵能力受到限制
的船舶外的任何船舶
限于吃水的船舶
构成碰撞危险时(后):其不应妨碍的船舶和不应被妨碍的船舶,其避碰责任和义务将由《规则》第二章驾驶和航行规则(第四条至第十九条)条款确定
同机动船外,还可显示三盏环照红灯
在最易见外显示一个圆柱体■
按锚泊船显示
引航船执行引航任务时
舷灯、尾灯、上白下红二盏环照灯
第二章 号灯、号型、灯光信号

第二章《号灯、号型、声响和灯光信号》第一节《号灯与号型》(P-14)教学目的:向学生介绍:船舶号灯和号型是表示船舶的种类、大小、动态和工作性质。
并向外传递信息。
重点:显示1~3盏红灯及1~3个黑球的含义。
难点:特殊船舶作业显示信号。
一、号灯和号型的作用:一切航行、锚泊于水域上的船舶、运输工具,在各种天气中都应显示号灯、号型。
表示船舶的种类、大小和动态。
二、号灯、号型的显示时间:1、白天:从日出到日落前,如有需要,应显示号型。
2、夜间:从日没到日出前,应显示号灯;3、晨昏期间:在日出前和日没后的晨昏期间,应同时显示号灯和号型。
三、灯号的显示状态:避免显示被他船误认为的灯光,以及影响到本船航行瞭望的外泄灯光。
四、号灯显示范围:除应按《规则》规定显示的光弧外,如有替代显示的,不应违反《规则所规定的光弧。
五、表示船舶动态的号灯和号型:1、长度>100米的在航船:1)对水移动时:应显示左红右绿舷灯、前后桅灯、艉灯。
2)不对水移动时:应显示前后桅灯。
2、长度>100米的锚泊船:1)白天:应在船艏部显示一个锚球;2)夜间:应在船前后各显示一盏环照白灯(锚灯);甲板照明灯;3、搁浅船:1)白天:应在主桅垂直显示三个黑球;2)夜间:应在主桅显示二盏环照红灯;艏挂锚灯一盏;4、失控船:1)白天:应在主桅显示二个黑球;2)夜间:应在主桅垂直显示二盏环照红灯、左右舷灯、艉灯5、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1)白天:应在主桅显示垂直球型、菱型、球型体;2)夜间:对水移动:应显示航行灯,及主桅显示垂直红、白、红三盏环照灯不对水移动:主桅显示垂直红、白、红三盏环照灯;(航行灯关闭)6、限于吃水的船舶:1)白天:应在主桅显示一个圆柱体;2)夜间:除应显示航行灯外,还应主桅垂直显示三盏环照红灯;7、装载危险品船:1)白天:在主桅显示“B”旗一面;2)夜间:除显示航行灯外,还应在主桅显示一盏环照红灯一盏;8、引航船:1)执行任务时:白天显示”H”旗;夜间垂直显示二盏上白下红环照灯、左右舷灯、艉灯。
船舶发生火灾时的警报信号为

船舶发生火灾时的警报信号为
船舶作为人类交通的重要工具之一,发生火灾是一种不可避免的意外事件。
为了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船舶在发生火灾时会发送警报信号通知船员及乘客,以最快速度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船舶发生火灾时的警报信号是船舶安全标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世界海事组织(IMO)要求所有船舶都必须配备自动火灾报警装置。
一旦船舶发生火灾,自动火灾报警系统会自动触发响铃警报。
船舶发生火灾的警报信号主要分为口号警报和哨声警报两种类型。
口号警报是通过喊话方式发出的警报信号,一般由船长或者警报员通过喊话通知船员及乘客。
一般的口号警报含有如下内容:
1. “所有人员请做好人身安全措施,及时到达指定地点,做好灭火和救护准备。
”
2. “所有人员请注意舱门的关闭,确保火灾不会传播。
”
3. “疏散船员和乘客,请从应急通道逃离船舶。
”
4. “请立即打开灭火设备,遏制火势。
”
船舶哨声警报则是通过吹哨声的方式发出的警报信号,其警报信号分为短哨声和长哨声。
一般来讲,短哨声表示船舶遇
有危险或者需要采取紧急措施;长哨声则表示船舶遇到当前无法解决的严重危险。
当船舶发生火灾时,一般会连续发出三长哨声或者三短哨声,来告知船员及乘客船舶的火灾情况,需要全体人员紧急疏散,并进行灭火处置工作。
总体而言,船舶发生火灾时的警报信号需要疏散船员和乘客,遏制火势,以便保护人员的安全和减缓火灾蔓延的速度,为及时灭火创造条件。
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船员们应该经常进行训练和演练,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保障船员和乘客的生命安全。
经典:船舶报警信号系统

❖ 如果系统启动后的任何时间内,在控制板或启动/停止按钮 箱(按1~下9停)止断按开钮,,切K断MK3M继1电继器电得器电的动电作源,,它K的M1常继闭电点器自 保点(5~9)脱开,同时因KM1的常开触点(11~7)断 开,切断时间继电器KT2电源,控制板上的指示灯H2熄灭, KM1的常开触点(6~10)切断启动/停止遥控按钮箱上指 示灯H1的电源,指示灯熄灭。值班轮机员安全离开机舱。
❖2 ❖ 用于驾驶室与船艏之间的单向联络,作为船舶起抛锚指
示信号之用。
8
❖3 ❖ 用于船艏与机舱之间的单向联络,作为要求机舱提供淡水冲
洗锚链和甲板用水之用。 ❖ 4、CO2施放预告报警器 ❖ 用于CO2施放部位与失火部位之间的单向联络,作为CO2施
放之前通知施救人员迅速离开该失火部位的联络信号。这种 报警器是与CO2施放电磁阀相联锁的,保证CO2施放之前, 必须首先接通报警。 ❖ 5、机舱报警器 ❖ 又称车钟应急铃组,用于驾驶室与机舱之间的双向联络,作 为车钟发生故障的备用车钟之用。
得电
机舱发出声光报警
得电 开始计
调试方法和故障分析
❖ 1) ❖ (1) 通电前的准备 ❖ ①检查所有元件接线是否正确、牢固。要求安装正确、牢固、
❖
❖ ③调为至了1 调试方便将时间继电器27分钟延时调至2分钟,KT2 ❖ (2
❖
❖ 测量电源24V电压正常后将电源送上,扭动启动/停止旋钮开 关开按作触钮,K1点箱继至(上电启指器7动~示K位1M灯1置6)H,动闭1K作亮合M,。,2继其时面电常间板器闭继上动触电指作点器示,(K灯TK81H~M延211亮继时1,)电2分遥断器钟控开动后启,作触动切,点/断其停动遥常止 控启动/停止按钮箱上指示灯H1的电源,指示灯熄灭。 23
各类船舶显示信号

从左侧看船长小于50米的在航机动船
从右侧看船长小于50米的在航机动船
第 23条 在航机动船的号灯和号型
1、在航机动船应显示: 舷灯、尾灯、桅灯 1)大于等于50米的在航机动船应显示:两舷;一尾前后桅 2)大于等于12米、小于50米的在航机动船应显示:两舷一尾一桅 3)船长大于等于7米小于12米及船长小于7米且最高航速超过7Kn
从船尾看-非排水状态下的气垫船
从右侧看-非排水状态下的气垫船
???
的在航机动船
同上述(1)或(2)中的号灯或者 两盏舷灯和一盏环照白灯 (注意:该白灯相当于由一盏桅灯和一盏尾灯合并而成)
第 23条 在航机动船的号灯和号型
1、在航机动船应显示: 舷灯、尾灯、桅灯 (1)大于等于50米的在航机动船应显示:两舷;一尾前后桅 (2)大于等于12米、小于50米的在航机动船应显示两舷一尾一桅 (3)船长大于等于7米小于12米及船长小于7米且最高航速超过
舷灯 舷灯 尾灯 尾灯 桅灯 桅灯
右舷的绿灯和左舷的红灯
尽可能接近船尾的白灯
前桅灯 后桅灯 左舷灯
右舷灯 尾灯
第 23 条 在航机动船的号灯和号型
1、在航机动船应显示: 舷灯、尾灯、桅灯
1)大于等于50米的在航机动船应显示
两舷灯 一尾灯 前后桅
从正前方看在航机动船
从后方看在航机动船
从左侧看在航机动船
从右侧看在航机动船
第 23 条 在航机动船的号灯和号型
1、在航机动船应显示: 舷灯、尾灯、桅灯 (1)大于等于50米的在航机动船应显示:两舷、一尾、前后桅 (2)长度大于等于12米而小于50米的在航机动船应显示
两舷 一尾 一桅 (注:也可显示第
二盏桅灯 但非强制)
船舶号灯号型归纳

号灯和号型号灯和号型号灯和号型号灯和号型声响和灯光信号二、操纵和警告信号(第三十四条)三、能见度不良时的声号(第三十五条)声号设备的配备各类号灯的灯色、水平光弧和能见距离船舶上的灯按用途来分,可分为:(1)航行用--号灯、号型、号笛和雾航锚泊时用的号钟及号锣。
(2)通信用--通信信号灯、白昼信号灯和信号旗。
(3)救助用--烟雾用信号(红光火焰、白光火焰、橙色灯雾),声响信号(声响火箭、声响榴弹),红光降落伞信号。
按光的性质来分,可分为:(1)定光灯--桅灯、舷灯、尾灯和环照灯等。
(2)闪光灯--通信信号灯、气垫船用的黄色闪光灯和围网渔船所用额外信号灯,120次/min或以上频闪的灯光,黄色红色两种。
桅灯:安装在船的首尾中心线上的的灯,在225度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从正前至每舷正横后22.5度。
锚灯:船的前部一盏白环照灯,长度小于50m时,最易见处一盏白环照灯。
前锚灯应高于后锚灯≥4.5m,船长≥50m时,前锚灯应在船体以上高度≥6m。
(1)前桅灯,或如只装设一盏桅灯,则该桅灯在船体以上的高度应不小于6 米,如船的宽度超过6 米,则在船体以上的高度应不小于该宽度,但是该灯安置在船体以上的高度不必大于12 米;(2)当装设两盏桅灯时,后灯高于前灯的垂向距离应至少为4.5米.(3)机动船的两盏桅灯的垂向距离应是这样:即在一切正常吃水差的情况下,当从距离船首1000 米的海面观看时,应能看出后灯在前灯的上方并且分开.舷灯:左红右绿,从正前方至各舷正横后22.5度。
舷灯离开舷边的距离不应超过船宽的10%,最大不应超过2m,应装有无光黑色的内侧挡板。
尾灯:安置在尽可能接近船尾的白灯,从正后方至每舷67.5度。
对国际航行的船舶要求桅灯、舷灯、尾灯配备双层灯具。
拖带灯:形状同尾灯,顔色为黄色。
环照灯:是指在360°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灯光的号灯。
有白,红,绿,黄,四种灯色的环照灯。
船舶号灯号型

7m≤L<12m在航机动船 正视图
L<12m在航机动船 左视图
L<12m在航机动船
尾视图
L<7m且V ≤7kn在航机动船
正视图
L<7m且V<7kn在航机动船 左视图
L<7m且V <7kn在航机动船 右视图
L<7m且V <7kn在航机动船 尾视图
二.限于吃水的船舶 (Vessel constrained by her draught) 指由于吃水与可航行水域的水深和宽度的关 系,致使其驶离航向的能力严重地受到限制的 机动船。 ① 号灯 垂直3盏环照红灯(还可) 号型:一个圆柱体(还可)
小结:
同时显示号灯和号型的时间? 1.能见度不良的白天; 2.日出前和日没后的晨昏蒙影期间。
例题解析:
1.白天在能见度不良的水域航行时: ①应打开航行灯;②可视需要开启航行灯; ③应按规定显示号型;④可视需要显示号型 A. ① ③ B. ② ③ C. ① ④ D. ② ④ 2.应显示号灯的时间是: ①能见度不良的白天; ②从日没到日出; ③其他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 A. ② B. ① ② C. ① ② ③ D. ② ③
L ≥ 50m 限于吃水船舶 正视图
L ≥ 50m 限于吃水船舶 左视图
L ≥ 50m 限于吃水船舶 右视图
L ≥ 50m 限于吃水船舶 尾视图
三.在航帆船和划桨船
帆船一词,指任何驶帆的船舶。包括装有推 进器而不在使用者。 对于装有推进器的帆船,即所谓的机帆船: (1)驶帆而不使用推进器者为帆船; (2)驶帆而又同时使用推进器者应视为机动船; (3)不驶帆,仅使用机器者为机动船。
L < 20m的在航帆船 右视图
L < 20m的在航帆船 尾视图
③ L < 7m的在航帆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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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1)或(2)中的号灯或者一盏环照白灯;如可行,应显示舷灯
课堂训练(对应习题)
《避碰与值班》习题集184-195
184.机动船在航不对水移动时应: A A.显示舷灯、尾灯、桅灯 B.显示舷灯尾灯 C.关闭舷灯和尾灯 D.不必显示尾灯 186.机帆并用的在航船舶,在夜间应显示: A.上红下绿环照灯() B.舷灯、尾灯() C.桅灯、舷灯、尾灯() D.舷灯、尾灯、上红下绿环照灯() C
???
的在航机动船
同上述(1)或(2)中的号灯或者 两盏舷灯和一盏环照白灯 (注意:该白灯相当于由一盏桅灯和一盏尾灯合并而成)
第 23条 在航机动船的号灯和号型
1、在航机动船应显示: 舷灯、尾灯、桅灯 (1)大于等于50米的在航机动船应显示:两舷;一尾前后桅 (2)大于等于12米、小于50米的在航机动船应显示两舷一尾一桅 (3)船长大于等于7米小于12米及船长小于7米且最高航速超过
1)大于等于50米的在航机动船应显示: 两舷一尾一桅
2)大于等于12米、小于50米的在航机动船应显示:
3)船长大于等于7米小于12米及船长小于7米且最高航速超过7Kn
同上述(1)或(2)中的号灯,或者两盏舷灯和一盏环照白灯 (注意:该白灯相当于由一盏桅灯和一盏尾灯合并而成)。
在航机动船应显示:
(4)船长小于7米且最高航速不超过7Kn的在航机动船应显示:
《船舶避碰》
——各类船舶显示的 号灯和号型
主讲:航海教学工作部
2012 05
学习目标及方法
• 掌握各类船舶的 号灯号型及应用 • 理解23~31条规则 并能熟记和运用
第 23 条 在航机动船的号灯和号型
包括对水移动和不对水移动状态 1、在航 机动船 注意: 均应显示:本条中“机动船”不包括: 从事拖带作业的机动船; 从事引航任务的机动船; 从事捕鱼的船舶; 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 失去控制的船舶
课堂训练(对应习题) 《避碰与值班》习题集184-195
194.机动船在航时,除显示桅灯外: A.仅在对水移动时,显示舷灯和尾灯 B.仅在对地移动时,显示舷灯和尾灯 C.在不对水移动时,不需要显示舷灯和尾灯 D.不论是否对水移动,均应显示舷灯和尾灯
第 23 条 在航机动船的号灯和号型
2、气垫船应显示 (1)处于排水状态时,按同等长度的在航机动船显 示桅灯、舷灯、和尾灯 (2)处于非排水状态时,除上述号灯外,还应额外 显示一盏环照黄色闪光灯 注意:闪光灯是指每隔一定时间以每分钟120次或 120次以上的频率闪光的号灯
从右侧看在航机动船
第 23 条 在航机动船的号灯和号型
1、在航机动船应显示: 舷灯、尾灯、桅灯 (1)大于等于50米的在航机动船应显示:两舷、一尾、前后桅 (2)长度大于等于12米而小于50米的在航机动船应显示
两舷 一尾 一桅 (注:也可显示第
二盏桅灯 但非强制)
从前方看船长小于50米在从右侧看-非排水状态下的气垫船
从后方看船长小于50米在航机动船
从左侧看船长小于50米的在航机动船
从右侧看船长小于50米的在航机动船
第 23条 在航机动船的号灯和号型
1、在航机动船应显示: 舷灯、尾灯、桅灯 1)大于等于50米的在航机动船应显示:两舷;一尾前后桅 2)大于等于12米、小于50米的在航机动船应显示:两舷一尾一桅 3)船长大于等于7米小于12米及船长小于7米且最高航速超过7Kn
7Kn的在航机动船
同上述(1)或(2)中的号灯或者 两盏舷灯和一盏环照白灯 (注意:该白灯相当于由一盏桅灯和一盏尾灯合并而成) (4)船长小于7米且最高航速不超过7Kn的在航机动船应显示:
同上述1)或2)中的号灯或者 一盏环照白灯;如可行,应显示舷灯
课堂小结
舷灯、尾灯、桅灯 两舷、一尾、前后桅
1、在航机动船均应显示:
舷灯 舷灯 尾灯 尾灯 桅灯 桅灯
右舷的绿灯和左舷的红灯
尽可能接近船尾的白灯
前桅灯 后桅灯 左舷灯
右舷灯 尾灯
第 23 条 在航机动船的号灯和号型
1、在航机动船应显示: 舷灯、尾灯、桅灯
1)大于等于50米的在航机动船应显示
两舷灯 一尾灯 前后桅
从正前方看在航机动船
从后方看在航机动船
从左侧看在航机动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