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详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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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持股方案模板新全员持股,一个激发员工积极性的绝佳方案,今天我就来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经验,让我们一起探讨如何打造一份既实用又吸引人的全员持股方案。
一、方案背景1.企业发展需求: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需要不断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全员持股成为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
2.员工期望:员工渴望在企业中拥有更多的话语权,通过持股来实现个人价值和企业发展的共赢。
二、方案目标1.提高员工积极性:通过全员持股,让员工真正成为企业的主人,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2.促进企业发展:员工持股有利于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提高整体竞争力。
三、方案内容1.持股比例分配(1)高层管理人员:占比20%,以激励他们更好地带领企业向前发展。
(2)中层管理人员:占比30%,让他们在企业中发挥关键作用。
(3)基层员工:占比50%,让广大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2.持股方式(1)股票来源:企业通过定向增发、回购等方式筹集股票。
(2)购买方式:员工通过自愿购买、企业配股等方式获得股票。
(3)持股期限:设定一定期限,如3年,期间不得转让、出售。
3.持股收益分配(1)股票收益:根据股票市场表现,进行年度分红。
(2)增值收益:企业利润增长,股票价值上升,员工获得增值收益。
4.管理与监督(1)成立持股委员会:负责持股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定期审计:对持股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公平、公正。
四、方案实施步骤1.制定方案: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全员持股方案。
2.宣传培训:对全体员工进行方案解读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持股意识。
3.股票发行:按照方案要求,完成股票的发行和分配。
4.监督管理:对持股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方案的实施效果。
五、方案优势1.提高员工积极性:员工持股让他们感受到企业的关爱,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2.增强企业凝聚力:全员持股让员工紧密团结在一起,共同为企业发展努力。
3.促进企业发展:员工持股有利于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提高整体竞争力。
上市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随着上市公司的发展和不断发展,维护和改善员工权益已经成为上市公司发展的重要纽带。
员工持股计划(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简称ESOP)是公司为提高员工绩效而开展的重要措施,是一种形式丰富的激励措施。
ESOP主要构成:公司拟定一项员工持股计划,将一定比例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内部的职工,一般以职工尚未付清的薪酬作为认购费用,职工购买股份可以以一次性付款的方式,也可以以定期付款的方式,职工在获得股份之后,可以拥有普通股主的权利,包括考察年报、参加股东大会、获取红利等。
众所周知,员工持股计划不仅可以改善上市公司内部环境,提高员工激励和参与度,还可以增强企业凝聚力,激励员工以积极的工作态度致力于企业的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首先,员工持股计划可以改善上市公司的内部环境,使员工为公司的发展付出努力,让员工有更实质的利益参与,激励员工更热情地参与企业的发展,帮助企业形成一个良好的员工环境。
其次,员工持股计划可以提高员工激励,让员工更加自豪地参与到公司的发展中来,这极大地增强了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而且也能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企业,拉动企业发展。
此外,ESOP还可以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公司内部各方面的沟通,让上下级之间更加融洽,营造一种友爱的氛围,使员工能更有效地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后,ESOP还可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增强企业的团队合作能力,让每个员工都能更有效地发挥自己的作用,从而帮助企业更好地实现自己的发展目标,获得更多的成功。
可以看出,上市公司实施ESOP可以多种多样地提高公司的绩效,但必须注意ESOP实施过程中的法律合规性,以免引发其他问题。
因此,公司在实施ESOP时,还需要充分考虑,确定计划的构成,以确保实施的有效性。
优秀的ESOP可以有效地改善上市公司的内部环境,激励员工积极参与企业发展,增强企业凝聚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让每个员工都能更有效地发挥自己的作用,从而帮助公司更好地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
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方案随着企业的蓬勃发展,员工是企业最重要的资产。
为了吸引和保留优秀员工,企业需要制定具体的员工激励计划。
其中,员工持股计划是一种受到企业和员工广泛青睐的激励方式。
某股份有限公司在前期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决定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旨在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士气,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以下是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详细说明。
一、计划目标1.1 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士气,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1.2 激励员工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和回报;1.3 培养员工的股权意识和长期发展理念;1.4 鼓励员工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增加股东稳定性。
二、计划实施方式2.1 参与资格:所有已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均有资格参与员工持股计划。
外籍员工可以参与,但需要遵守中国国家股权管理相关规定;2.2 计划额度: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员工购买公司股票的总额度根据公司最新股票市值的10%来确定;2.3 股票购买方式:该公司将股票交易进行两次,每次交易周期为半年,员工可以选择在任一交易日内按股份额度购买公司股票,股票采用公开竞价方式交易。
首次股票交易计划在本年度第二季度进行;2.4 购股款项来源:员工持股款项来自员工本人及公司提供的贷款,员工本人须支付至少50%的购股款项;2.5 股票锁定期:员工购买的公司股票在购买交易后需锁定至少3年,期满后方可自由转让;2.6 公司对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收益所得在税收方面的扣除:依据中国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三、方案管理3.1 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亲任,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决定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数量和方案的调整,监督股票交易等相关事宜;3.2 方案调整:如其他股东按照同等条件进行增持或减持,则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数量应相应调整;3.3 持股统计:公司应对所有员工持股数据进行定期统计和公示。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关键信息项1、员工持股计划的定义与目的2、参与员工的资格与范围3、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4、股票的来源与获取方式5、持股计划的期限与锁定期6、管理机构与职责7、权益的分配与处置8、信息披露要求9、监督与管理机制11 员工持股计划的定义与目的111 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通过合法方式使员工获得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
112 其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12 参与员工的资格与范围121 参与员工应为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在职员工,包括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等。
122 但应排除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以及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关联方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23 具体的参与资格和范围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 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131 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132 不得通过杠杆融资等方式获取资金,不得接受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财务资助。
14 股票的来源与获取方式141 股票来源可以为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购买、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合法方式。
142 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应遵守相关证券交易法律法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
15 持股计划的期限与锁定期151 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原则上不得少于 12 个月。
152 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 36 个月。
153 员工所获股票的锁定期应不低于 12 个月,具体期限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6 管理机构与职责161 上市公司应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或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机构进行管理。
162 管理机构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包括资金的筹集与运用、股票的购买与出售、权益的分配等。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一、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内容20XX年6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1、员工持股计划的概念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通过合法方式使员工获得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员工,包括管理层人员。
2、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1)员工的合法薪酬;(2)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业绩奖励基金、股东借款等)3、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1)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2)二级市场购买;(3)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4)股东自愿赠与;(5)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4、员工持股计划的期限每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12个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36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
5、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6、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1)公司自行管理:上市公司自行管理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明确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则,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产生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2)委托外部机构管理:将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给下列具有资产管理资质的机构管理。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可以是:(1)信托公司;(2)保险资产管理公司;(3)证券公司;(4)基金管理公司;(5)其它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机构。
7、员工持股计划与股权激励的不同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员工持股计划本质上是股权激励的一种变形形式。
员工持股计划相比股权激励有两个较大的亮点,一个是股票来源的创新——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仅满足公司融资需求,而且让员工持有公司股票,调动公司积极性;二资金来源的创新,资金来源包括持股计划奖励金、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贷款和向第三方融资等多种方式。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一、背景。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和发展,员工的积极性和归属感对于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公司决定推行员工持股计划,让员工成为公司的股东,与公司共同成长,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二、目的。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在于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共同体意识,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计划方案,公司将制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方案,包括计划的实施对象、持股比例、持股方式、激励机制等内容。
2. 宣传推广,公司将通过内部宣传推广员工持股计划,让员工了解计划的具体内容和意义,增强员工参与的积极性。
3. 员工参与,公司将邀请符合条件的员工参与持股计划,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共同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
4. 持股激励,公司将建立持股激励机制,对参与员工进行激励奖励,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四、实施效果。
1. 增强员工凝聚力,员工持股计划将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提高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意识。
2. 激发员工积极性,员工持股计划将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
3. 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员工持股计划将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增强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共同体意识,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赢局面。
五、总结。
员工持股计划是公司激励员工、促进公司发展的重要举措,将有利于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公司将积极推行员工持股计划,为公司和员工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引言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是上市公司中常见的一种激励制度,通过给予员工股权奖励的方式,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归属感,同时也能够与公司的长期利益相对应。
本文将对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详细介绍。
股权激励的定义股权激励是指通过给予雇员公司股权或股票期权的方式来激励和鼓励雇员获得公司的利益和成长。
它是一种长期的激励方式,能够与公司的业绩和发展相挂钩,激励员工在公司中表现出更大的热情和投入。
员工持股计划的定义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上市公司为员工提供的购买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通过向员工出售股权,使员工成为公司的股东,从而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激励员工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股权激励的形式股权激励可以采用不同的形式,例如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
具体形式可以根据公司的情况和目标进行选择。
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是上市公司常见的股权激励方式之一。
它是一种让雇员在未来一定时间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
当公司股票价格上涨时,员工可以按照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并获得利润。
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是指公司授予雇员的一种特殊股票,在一定期限内无法自由转让或抵押。
雇员在获得限制性股票后需要遵守一定的条件,如满足特定的绩效目标或者工作年限要求。
员工持股计划的好处员工持股计划可以给公司和员工带来多方面的好处。
1.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归属感:员工成为公司股东后,更加关注公司的发展和利益,积极为公司努力工作,忠于公司。
2.激励员工长期发展:股权激励的有效期往往是较长的,这要求员工要长期关注和参与公司的发展,同时也能够与公司长期的价值创造相一致。
3.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通过股权激励,公司可以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点:1.制定合理的激励政策:公司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和目标,制定与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的政策,包括激励方式、比例、条件等。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详细方案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二零一五年八月特别提示1、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消”,“本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3、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本公司股票。
4、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上限为1.2亿份,按照4:1:1设立优先级A、中间级B和风险级C。
优先级A份额和中间级B份额的初始配比不超过4:1,风险级C份额和中间级B份额的初始配比不超过1:1。
集合计划优先级A份额、中间级B份额与风险级C份额的资产将合并运作。
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全额认购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级C份额;公司董事长涂国身先生出资不超过2,000万元认购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间级B份额。
优先级A:按“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享有预期年化收益率的份额。
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和终止清算时,资产分配顺序位于中间级B份额和风险级C份额之前。
中间级B:按“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享有预期年化收益率的份额。
中间级B份额以参与金额为限对优先级A份额的本金及预期年化收益承担有限补偿责任,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和终止清算时,资产分配顺序位于优先级A份额之后,位于风险级C份额之前。
风险级C:按“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对优先级A份额本金和预期收益、中间级B份额本金和预期收益承担补偿责任的份额。
同时根据产品运作情况享有扣除优先级A份额和中间级B份额的本金和预期收益及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和收益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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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二零一五年八月特别提示1、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消”,“本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3、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本公司股票。
4、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上限为1.2亿份,按照4:1:1设立优先级A、中间级B和风险级C。
优先级A份额和中间级B份额的初始配比不超过4:1,风险级C份额和中间级B份额的初始配比不超过1:1。
集合计划优先级A份额、中间级B份额与风险级C份额的资产将合并运作。
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全额认购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级C份额;公司董事长涂国身先生出资不超过2,000万元认购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间级B份额。
优先级A:按“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享有预期年化收益率的份额。
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和终止清算时,资产分配顺序位于中间级B份额和风险级C份额之前。
中间级B:按“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享有预期年化收益率的份额。
中间级B份额以参与金额为限对优先级A份额的本金及预期年化收益承担有限补偿责任,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和终止清算时,资产分配顺序位于优先级A份额之后,位于风险级C份额之前。
风险级C:按“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对优先级A份额本金和预期收益、中间级B份额本金和预期收益承担补偿责任的份额。
同时根据产品运作情况享有扣除优先级A份额和中间级B份额的本金和预期收益及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和收益的分配。
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和终止清算时,资产分配顺序位于优先级A份额和中间级B份额之后。
5、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风险级C份额持有人共同为为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A份额、中间级B份额持有人本金及预期收益的实现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补偿责任。
6、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
股东大会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7、以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规模上限1.2亿元和公司2015年7月8日的收盘价30.91元/股测算,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上限约为3,882,238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约为0.30%。
8、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9、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特别提示 (2)目录 (4)一、释义 (5)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6)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9)(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9)(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10)四、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存续期限和管理模式 (11)(一)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1)(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1)(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及管理机构 (11)五、持有人权利、义务及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 (12)(一)持有人权利、义务 (12)(二)持有人会议 (12)六、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代表或机构的选任程序 (14)(一)管理委员会 (14)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及管理费用 (17)(一)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的选任 (17)(二)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内容 (17)(三)管理费用的计提及支付方式 (18)八、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19)九、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和终止的情形及决策程序 (19)(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19)(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9)十、员工出现不适合继续参加持股计划情形时,其所持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 (19)十一、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所持股份的处置办法 (20)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20)一、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范围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参加对象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3、其他对公司发展有较高贡献的人员。
以上符合条件的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参与名单经董事会确定、监事会核实。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为18人,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000万元,但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最后确认缴纳的份数为准。
持有人应当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为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至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日之前。
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申报认购,申报份额如多于弃购份额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认购人选和份额。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本公司股票。
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上限为1.2亿份,按照4:1:1设立优先级A、中间级B和风险级C。
优先级A份额和中间级B份额的初始配比不超过4:1,风险级C份额和中间级B份额的初始配比不超过1:1。
集合计划优先级A份额、中间级B份额与风险级C份额的资产将合并运作。
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全额认购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级C份额;公司董事长涂国身先生出资不超过2,000万元认购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间级B份额。
优先级A:按“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享有预期年化收益率的份额。
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和终止清算时,资产分配顺序位于中间级B份额和风险级C份额之前。
中间级B:按“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享有预期年化收益率的份额。
中间级B份额以参与金额为限对优先级A份额的本金及预期年化收益承担有限补偿责任,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和终止清算时,资产分配顺序位于优先级A份额之后,位于风险级C份额之前。
风险级C:按“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对优先级A份额本金和预期收益、中间级B份额本金和预期收益承担补偿责任的份额。
同时根据产品运作情况享有扣除优先级A份额和中间级B份额的本金和预期收益及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和收益的分配。
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和终止清算时,资产分配顺序位于优先级A份额和中间级B份额之后。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风险级C份额持有人共同为为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A份额、中间级B 份额持有人本金及预期收益的实现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补偿责任。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合法合规方式获得标的股票。
以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规模上限1.2亿元和公司2015年7月8日的标的股票收盘价30.91元/股测算,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上限约为3,882,238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约为0.30%。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存续期限和管理模式(一)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1、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即为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锁定期。
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得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
2、锁定期满后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根据员工的意愿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3、国金中安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决定买卖公司股票时应及时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否处于股票买卖敏感期。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也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提前终止或延长。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及管理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发布的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并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