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设备管理制度

运输设备管理制度
运输设备管理制度

运输设备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根据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要求,结合本矿实际,对运输设备制定本管理制度,以制度为指导。促进标准化建设,提高运输设备管理水平。

2、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以省级为主,部级为辅。

3、运输设备从采购到货、安装竣工、轨道铺设竣工,必须进行验收,按其质量评定等级,不合格的应有补救措施。

二、设备采购

1、绞车、电机车、带式输送机、架空乘人器等设备的采购应选产品质量过硬重信誉、守合同、售后服务好、技术含量高的生产厂家。

2、运输设备必须具备防暴标志及合格证、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3、各种运输设备采购时应按标准化要求配齐保护装置,防止先天不时,后天补充多渠道资金投入又不搭配套适用的工程建设。

4、设备到货必须组织开箱验收,各种资料收集归档。

5、主要运输巷道的轨道采购,必须按要求合理选型,确保质量。

三、验收

1、设备到货后,由供销科组织,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财务科负责人、生技科负责人、机电科负责人参加,现场开箱验收。

2、设备验收后,按其配件数量、质量、主机完好情况,在验收表上注明,参加验收的人员签字,验收通过。。

3、现场验收时,如发现设备有破损、缺件、资料不全、无煤安标志、防暴设备达不到防暴要求的,验收未通过,参加验收人员不签字,产品责令退回厂家。

4、经过验收合格投入安装的设备,安装过程要有施工纪录,安装竣工要提出竣工验收报告(一般由安装单位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5、设备安装竣工验收由井口负责生产安全工作的负责人组织,井口有安全股、生产股、机电中队的人员参加,矿有机电科、生技科、安监科、财务科、供销科等科室负责人参加。

6、按标准化要求对安装竣工的运输设备进行细致的验收,安全保护齐全,制动装置可靠,声光信号完好,一坡三挡齐全完好,闸、灯、警铃、撒砂装置齐全可靠,轨道铺设符合规程要求。

7、竣工验收表凡参加验收的人员均应签字。

四、使用和维护

1、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运输设备,属于固定资产的

要及时计算原值入帐按固定资产管理,属于材料或易耗品的也归材料帐统一管理。固定资产即从投入使用之日起计提折旧。

2、设备台帐由财务科负责管理,但机电科和井口的业务管理,应从财务科抄录一份设备台帐,便于掌握设备装备水平。

3、井口应根据运输设备拥有状况建立相应的专业管理小组或专业维修小组,做好日常维护检修,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4、主要设备应有计划地进行设备大修理,定期进行技术测定。

5、对斜井跑车防护装置、机车制动距、齿轮制动要定期不定期的试验,并做好测试记录和试验报告。

6、绞车和带式输送机的各种保护装置要坚持使用,机电中队要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要勤查、勤记、勤处理,发生故障要及时检修,确保设备保护装置的完好性。

7、主要运输巷道、井筒的轨道要不定期的进行维护检修,换坑木、夹板、岔尖时,要按规程要求调好连接同隙和高低左右差错,确保轨道铺设质量。

8、矿车要随时检查易发生跑车事故的关键部位(如大梁、销孔、骑马销)要有专人检修,确保矿车应有的完好性能。

9、钢丝绳、三环链、插销必须使用经过检验合格产品,

每次更换之前必须送样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五、奖惩办法

1、运输设备的管理达到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

准,无运输安全事故,设备完好,保护装置齐全可靠,机电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可作评优条件之一,服刑人员可以记功一次。

2、对运输设备的技术改造,设备经技改后其技术性能

得到提高,安全保护齐全可靠,工程质量良好,在项目中的参与者,警察年度公务员考核可作评优条件之一,服刑人员可以记功一次。

3、运输设备按规定采购、未按要求验收投用,形成设

备配套附件或保护装置不全、资料不全的,追究采购人员责任,并罚款1000元。

4、具体操作维护人员未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

术措施操作维护,致使设备发生故障导致运输事故的,追究责任人。并依事故轻重的情况处理。

5、干部管理人员对运输设备的管理要账清物明,定期维护检测。查记录,运输设备未检测,钢丝绳、三环链、插销未送检,井口未向机电科汇报的,对井口生产安全负责人罚款1000元;井口已向机电科汇报而机电科未送检的,对机电科负责人罚款1000元。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XXXXX公司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驾驶公务车员工。 第三条车辆管理 (1)公司公用车辆的管理、调度、保养、维护、费用核算,以及车辆的证照保管、年审及保险办理等均统一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 所有公用车辆的钥匙统一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保管或由办公室指定的车辆管理负责人保管。 (2)车辆调度实行急事、特事优先使用、先申请先用、外出同路并用的原则。尽力保证各部门工作需要及急事急办者的必要用车。目前公司有三辆公务车,公务车的各类证照由车队的直属上级统一保管,各种稽核事务由车队上报直属上级后派人员办理,车队队长负责监管维修、检验、清洁等。 (3)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上报总经办,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派车。如不按规定办理申请,禁止派车。 (3)使用公务车须填写《用车通知单》,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和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加邮费、过路费、维修保养费、停车费、洗车费等。办公室每

月统计整理并不定时抽查,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并给予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次犯错者应给予处罚,并停止其使用权利。第四条车辆使用 (1)公务车严禁私自租借给非本公司人员。公司以外单位或客户个人借调公司车辆,须由行政办公室调度,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借用。(2)公务车由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如司机不在,驾车员必须持有合法驾照。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4)驾驶员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5)驾驶员禁止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罚款(经公司特许者例外)。 (6)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员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7)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门,防止车辆被盗。 (8)驾驶员应文明驾车,严禁疲劳开车,严禁酒后驾车。 (9)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维护车辆的清洁干净。恶意破坏车辆机件、外观者,给予重罚。 (10)为私人目的借用公务车也须填写《用车通知单》,注明“私用”,并上报总经办,经总经理签字后才可使用。 (11)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全部由使用

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制度(通用版)

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制度(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861

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制度(通用版) 第1条全矿机电运输设备实行建帐、建档的微机管理制度。 第2条各使用单位必须设一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设备管理员,负责本设备的领用、交接、验收等,确保设备状态明,完好率高。 第3条设备的交接、领用,必须由领用或交接单位的设备管理员到机运部办理相关手续,投入运行的设备,必须有设备完好和防爆检查合格证。 第4条设备转移或互相调配时,有关单位要及时办理调拨移交手续。 第5条机电设备要实行计划检修制度,设备使用单位,要认真按照设备检修周期,对所有设备进行定检或替换检修。

第6条各单位工作面或工作地点的备用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并放于安全地点摆放整齐。 第7条设备由于使用不当,维护不好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应由机运部组织进行事故追查分析,并根据设备价值和损坏情况,给予责任单位考核。 第8条对机电事故造成设备损坏时,要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并制定出防范措施。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生产车辆管理制度

生产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生产车辆管理,确保公司各单位的生产用车,实现生产车辆管理的安全、高效、低耗、快捷,特制定公司生产车辆管理制度。 一、定义 本制度所指的车辆为:厂区内用于生产使用的铲车、自卸车、叉车、四不像、污泥车、接铁车。 二、车辆明细 目前厂区现有生产用车39辆,其中铲车11辆、自卸车7辆、四不像8辆、叉车4辆、接铁车6辆、污泥(水)车3辆。 三、车辆管理职责 1、车队为生产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驾驶,及生产常用车辆的安排工作; 2、调度中心负责临时用车的调度工作,应急状态下,有权调度生产常用车辆; 3、生产单位为车辆的使用单位,必须明确兼职人员负责内部常用车辆的调配工作,确保驻厂车辆的合理使用。 四、生产用车计划管理 生产用车计划提报:用车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分为长期用车计划、日常用车计划、临时用车计划、紧急用车计划,用车计划分为月、日、临时、紧急四种计划,由使用单位提出,分别报至车

队、调度中心。 五、计划用车内容 1、长期用车计划:指相对固定的生产车辆,长期使用。计划提报方式:采取按月提报,每月23日前上报至生产技术部。 2、日常用车计划:指根据公司各项生产任务、设备检修、重点工作所需生产车辆的情况,有计划的提报生产用车计划。计划提报方式:当日16:00前申报次日及以后用车计划。 3、临时用车计划:指无生产作业计划临时发生的生产用车计划提报方式: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填写计划单上报。 4、紧急用车计划:各用车单位因生产任务急需,可采用电话提出需求,由调度中心组织安排车辆,24小时内补报用车计划。 5、调度中心针对各单位提报的用车计划,根据现有的车辆资源情况,按合理调配、节约高效的原则,统一安排车辆,长期、日常计划于当日下班前给予回复,临时、紧急用车计划于接到计划后10分钟内给予回复。 六、生产车辆日常管理 1、车队要强化外租车辆及内部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公司内部生产车辆做好日常的使用、维护、保养和大中修等工作,按专业的要求组织好备件、消耗品的管理,确保车况良好,满足用车单位需要; 2、各用车单位要严格按照调度中心批复的生产用车计划,

煤矿机电运输战线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编岗位责任制 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矿井机电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3、负责矿井的机电设备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工作。 4、负责组织机电设备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各职能部门整改落实,使设备的三率达到标准要求。 5、负责组织机电战线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6、定期召开机电设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经常深入现场掌握机电方面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坚持贯彻“三同时”的原则,监督机电职能部门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8、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消灭机电重大事故,抓好机电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9、负责推广和使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安装调试工作。 10、负责矿井机电设备的购置、计划、质量验收及审批手续。 11、按上述职责,每年制定机电矿长的年度工作计划,并逐条落实。 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在机电副矿长的领导下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制定机电运输专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规定和办法。 3、协助机电副矿长建立健全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4、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督促、指导基层单位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5、定期召开机电技术人员会议,分析研究机电技术管理中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措施,确保机电运输设备安全运转。 6、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人员亲临现场,参与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追查和处理。 机电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制订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验收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技术的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严禁防爆等级不够的产品进入井下使用。 3、负责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期必须整改完毕,否则有权停止生产。 4、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5、负责机电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上报矿井及主管部门。

私营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私营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强化和规范管理,明确责任,方便工作,堵塞管理漏洞,杜绝安全隐患,提高办事效率,根据目前车辆使用现状,特制定公司公用车辆管理规定(试行稿)。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车辆为公司使用的车辆。 第三条公司车辆档案管理 (一)车辆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按车号登记备案。 (二)车辆的保险、验车、牌照等手续,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建立车辆档案,即一车一档案。 第四条公务车辆调配管理 (一)公司员工因公务用车时,需经部门领导同意后向行政主管申请出车,并说明所去目的地。 (二)车辆调配主要业务范围 1、财务人员的银行现金支取业务。 2、接送公司宾客。 3、其他紧急和特殊情况的用车。 (三)正常车辆调配由行政人事部专管车辆调度。有下列情况者须经上级审批。 1、单独一人特殊情况去市内公务业务请车的,须行政人事部主管批准。 2、私人用车须经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手续和交清费用。

3、紧急突发事情时,为争取时间,可先派车事后向领导汇报。 第五条派车程序 (一)用车人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向行政部申请用车理由。 (二)驾驶员要认真填写派车单(见附表一)。 (三)员工特殊情况私人用原则上不予批准,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四)私人用车经领导批准后采取收费的方式从个人当月工资中扣除。用车标准按照0.7元/公里计算,于用车人当月工资中扣除此费用。 第六条车辆费用及报销程序 (一)公司公务车和部门专用车,每年每台车设定400元洗车费用。司机要根据天气和季节变化合理调整好洗车次数和频率。 (二)专用(固定)车辆的燃油费在大连市内办事(不包括北三市)车补为1000元/月,其他实报实销。 (三)公务车燃油费、过桥费等费用的报销程序由公务车司机保存整理,填写好出车费用理由和派车单一起逐级上报审批报销。 (四)专用(固定)车辆由本人驾驶在大连市内(不含北三市)因公办事用车,每月按确定标准发给车补,超出此地区范围行车工作的(高速公路起点到终点间的往返里程为增加车补的里程),按其车型百公里油耗标准及行车公里数折算后增加车补费用。例如:某车百公里油耗为10升,跨区域行车往返200公里路程应为20升油,每升油为6.76元,集团应给该车增加报销车补6.76元×20升=135.20元,其外出行车的过桥费和存车费据实报销,同时要填写好出车费用理由和派车单按流程报销。

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1条全矿机电运输设备实行建帐、建档的微机管理 制度。 第2条各使用单位必须设一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 设备管理员,负责本设备的领用、交接、验收等,确保设 备状态明,完好率高。 第3条设备的交接、领用,必须由领用或交接单位的 设备管理员到机运部办理相关手续,投入运行的设备,必 须有设备完好和防爆检查合格证。 第4条设备转移或互相调配时,有关单位要及时办理 调拨移交手续。 第5条机电设备要实行计划检修制度,设备使用单 位,要认真按照设备检修周期,对所有设备进行定检或替

换检修。 第6条各单位工作面或工作地点的备用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并放于安全地点摆放整齐。 第7条设备由于使用不当,维护不好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应由机运部组织进行事故追查分析,并根据设备价值和损坏情况,给予责任单位考核。 第8条对机电事故造成设备损坏时,要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并制定出防范措施。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车辆管理制度(审核稿)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规范车辆调度作业,加强车辆管理,控制车辆费用,保障公司公务用车。 第二条适用范围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车辆的调度、使用、相关费用管理及维护保养等管理。 2.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司指定的车辆驾驶人员。 3. 浙江友强实业有限公司(包括方前工厂)因公务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部门。 第三条日常管理 1. 驾驶人员要经常保持车身清洁,车内整洁,车内不准吸烟。 2. 驾驶人员可利用平时在公司空闲时间维护保养车辆,确需节假日保养车辆时需提前一天向上级报告,经管理部批准后方可检修车辆。 3. 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等必须携带以备查验,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管理部保管,不得遗失。 4. 公司所属车辆应于车管所规定日期,前往指定车管所受检。驾驶人员有义务及时向管理部报告 ,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 者 ,其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

5. 管理部负责对驾驶人员进行考核,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或处罚。 6. 管理部每月对公司用车各项费用的统计并上报总经理室,以作审核。 第四条用车规定 1. 车辆规定主要使用人员。在每辆车辆上备有《行车记录》(见附件 1 )。 2. 未明确主要使用人员的车辆由管理部负责管理。因下列原因需用车时,可以申请派车: (1)公司重要客户需要接送的; (2)公司重要事务需要用车的; (3)经批准的其他特殊用车。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因公司业务需要用车者,可向管理部提出用车申请,由管理部填发《业务用车派车单》(见附件 2)派车。用车人凭《业务用车派车单》用车。未经派车,不得擅自用车。 2.其他人员(仅指指定用车人员,见附件 3)因公司事务需要使用车辆,应向车辆主要使用人员告知用车事由,经主要使用人员同意,可将车辆交予借用人员,用后应及时交还。 3. 车辆返回和出车前,驾驶人员应认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胎压、油、水、电、运转、制动系统等),以确保车辆正 常运行;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

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大全

欢城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制度2014年5月13日

目录欢城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制度0

欢城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制度 一、设备管理制度 1、机电科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管理,监督检查。 2、设备的购置,由机电科选型编制计划,供应部门采购,经机电科检查验收后,方可入库使用。 3、维修后的设备必须经机电科检测验收合格后才可使用。 4、防爆电器设备必须经防爆检查员验收。 5、需要使用设备必须经防爆检查员验收。 6、各使用设备单位负责所用设备的保管、维修,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负责设备的运输、回撤、损坏设备应赔偿。 7、机电设备的报废应经机电科鉴定后方可打报废。 二、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矿用所有设备大型改造更新一般在节假日放假期间,如平时急需检修更换,有机电科写出计划报矿主观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2、除正常检修外其它时间每月均为一天。(1)检修设备所需要的配件以修旧为主,确有困难者,方可交旧换新,检修过程中如有零件丢件,损失(部分设备扣除损耗率外)由检修工负责。(2)需停电、停产检修的设备,机电应在月底前后,检修项目及检修时间由矿主管矿长审批,由生产调度室安排检修时间。(3)停电检修前,矿上要通知有关单位,作好停电、停水、停风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各单位领导要详细检查准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否则一切后果由单位负责人承担。 三、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1、矿领导每月组织对本岗位三次安全检查,机电科每月组织对本岗位三次安全检查。 2、机电正、副科长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岗位上岗检

查,夜间检查不得少于6次。3、主管各井的修理工每天对本岗位的检查或指导不得少于一次。4、在检查中发现问题一律填写记录,并填写检查时间和姓名,在班人员必须签名。5、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汇报。6、严格制度,不徇私情,更不得违章指挥。 四、井下变电所配电工巡回检查检修制度 1、配电工每小时对变电所内的设备、电缆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2、巡回检查检修的内容:设备的外观、紧固螺丝、仪表指示、防爆性能、运行声音、湿度、充油设备的油质、油量、设备卫生等。 3、巡检中应精力集中认真细致,通过听、看、摸、测等方法进行。 4、巡检检修的情况必须做好记录。 五、电气试验制度 1、电气设备试验必须按照《规程》规定的要求进行试验。 2、制定电气设备实验图、并按周期进行试验。 3、电气试验时,至少有两人参加,要求试验人员技术熟练,工作认真。 4、电气试验时应制定试验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 5、电气试验前必须办理工作票,了解设备工作状态和工作环境。 6、电气试验结束后,应做好记录,并妥善保存。 7、电气试验后,必须把被试设备恢复到原状态。六、重大机电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为搞好机电设备管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将机电设备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订本制度:1、各管理、使用机电设备的单位的正职,对本单位隐患处理负全面责任。2、本单位存在的重大机电隐患,一经查出必须立即整改,逾期未落实处理的,对相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办法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业务部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辆管理 1.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公司统一负责管理。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综合部填写《派车单》申请调派,综合部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3.每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等。填写完整的《派车单》交由综合部备案。 第二条车辆使用 第三条 第四条 1.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 2.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4.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5.驾驶人不得擅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9时者例外。 6.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车辆保养 1.车辆应由公司指定地点保养,特约修护厂维修,否则修护费一律不准报销。可自行修复者,

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2.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14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违规与事故处理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1)无照驾驶。(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2.违反交通规则,第一次提示注意,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后个人负担罚款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 宁夏喆睿工程机械贸易有限公司 一、基本原则 1、公司车辆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 2、公司有关车辆的购置费、保险费、汽油费、维修保养费等费用均由行政部向总经理办公室报批后统一办理。 3、驾驶公司车辆外出须经过部门经理同意后可以外出,否则将按违规处理,并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严禁无驾驶执照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 5、公司车辆无总经理批准严禁外借车辆。

机电运输各项管理制度1.doc

机电运输各项管理制度1 机电运输各项管理制度规定 一、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 1、所有设备都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修。凡本单位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由机电运输部主管技术人员详细研究设备使用说明及技术资料,制定出操作(使用)维护规程,组织操作工人、维修工和使用单位队长、技术员学习熟悉后,才能交付使用。 2、设备的运行、维修保养必须严格实行谁使用,谁维修保养,台台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和包机包修责任制,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岗位责任制和巡回检查制等工作。 3、设备操作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4、设备司机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精心操作、科学检修、合理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 5、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防爆设备不失爆,并应定期检查、试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6、严格执行机电设备日常保养和定期维护检修制度,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7、各队主管队长必须对使用的机电设备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各操作人员必须对使用的设备精心操作,细心观察,认真维护,若发现电机一旦超温发烫或出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机,严禁电机超负荷或带病运转,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 8、维修人员要对设备、缆线、小型电器实行包机包修和区域维修负责制,对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缆线、小型电器要作好巡回检查、计划维修和故障检修,对重点设备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做好记录。 9、锅炉、压力容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 10、设备仪器、仪表、和控制装置,必须按周期进行检验,保证灵敏、准确、可靠。 11、使用设备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制度,并做好换油记录。 12、奖罚办法按矿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二、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机电设备定期检修机电运输部要根据设备使用情况与规定检修周期提前编制年、季、月设备检修计划。 2、机电设备年度计划检修应前一年编报;季度计划检修提前一个月编报;月计划检修应提前十日编报。检修计划编制后,由机电副总、主管矿长审核,报矿领导、矿调度。

大型市政车辆管理制度(1)

大型市政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车辆购买及验收 第一条车辆的申购评估 车辆的申购需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比对各种型号车辆的性能从而进行不同型号车辆的选购。 车辆的申购除了新项目进场需要申购新车,还有项目因事故致使车辆报废。 第二条车辆的购买 车辆购买必须根据申请审批意见进行购置。在车辆购买合同签订时必须明确车辆所送目的地、随车资料、工具及所送配套易耗配件。财务在进行付款操作时必须以审批件作为附件。 第三条车辆的验收 车辆必须送到项目指定位置,验收时必须由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市政项目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共同在场进行车辆验收。车辆验收内容如下:随车资料是否齐全,随车工具是否齐全,发票完备,随车所送易耗品配件是否齐全,车辆外观是否有损坏,车辆电瓶是否为新电瓶且正常,车辆液压油是否正常,车辆润滑油是否正常,车辆油箱有无破损漏油,车辆厢体有无破损,车辆动力系统是否正常,车辆有无异响,车辆制动系统是否正常,轮胎是否有大的磨损。车辆技术方面主要由车队长把关。所有存于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无异议方可共同在车辆验收单签字确认验收。如有不合格项,任何人不得私自在验收单上签字。 第四条车辆资料管理 车辆验收完成后,由公司综合部统一将所有车辆相关资料收齐,完成如下工作: 1、对随车资料进行编号并贴上标签,写明车牌号,保管好备用钥匙等; 2、针对每台车进行车辆建册,并将建册资料完好放置; 3、编制《》 4、根据车辆资料类别,将资料分部门进行存放保管,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车辆资料分类存放记录表 第二章车辆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辆保险类别 车辆需购买的保险分为交强险与商业险两大类,交强险为保监会统一规定,而商业险具体分为:车辆损失险(标准与车辆价格保持一致,上下相差不大)、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全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资抢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国产)、机动车损失险不计免赔、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全车盗抢损失险不计免赔。另外还有车船税。由于环卫作业车辆要求行驶速度较慢,玻璃单独破碎险可以考虑不购买。 第二条购买车辆保险原则 车辆保险由公司指定保险公司进行购买,并由公司与保险公司确定险种、赔偿限额、费率、折扣、理赔方式、理赔过程各阶段所需时间等内容。 交强险按文件规定执行。商业险由综合部与保险公司进行确定购买。 第三条出险及理赔流程 出险后报保险公司指定的负责人电话或指定保险公司的统一保险电话,经过定损后与保险公司指定的负责人进行联系,按保险公司预先给于的优惠条件确定

机电运输管理规章制度汇编文件

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照煤炭工业企业设备治理规程,为加强我矿的设备治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理顺设备治理程序,杜绝打算外采购,最大限度发挥设备效能,延长使用寿命,更好的服务于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矿生产设备、辅助生产设备的治理,要紧包括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包括生产性、非生产性)、设施、工具、仪器仪表类等(构成固定资产的两个必要条件:①单台价值超过2000元、②使用年限不低于1年)。 第三条我矿设备治理的原则是: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生产进展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打算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治理与基层治理相结合,生产承包与设备治理承包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我矿设备治理的要紧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设备治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通过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对设备进行综

合治理,作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型(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安全生产、适时改造和更新,不断改善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和素养,保持设备完好,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以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 第五条积极采纳先进的设备治理方法和维修技术,推广采纳计算机治理和状态监测技术,不断提高设备治理和维修的现代化水平。 第六条采纳工程承包形式的单位必须承包本单位的设备维修。 第七条矿设备治理的要紧经济指标,应列入矿井和承包集团的工作目标,设备完好率和维修费用指标应列入承包合同内。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按分级治理的原则,我矿的设备治理实行矿、区(厂)两级治理体制。矿设备治理实行矿领导下的专职机构负责制,专职机构是机电科。区(厂)实行区(厂)长领导下的专人负责制。 第九条机电科设备治理的职责 1、全矿机电设备及配件购进打算的审批。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车辆使用管理 一、职责 1、管理中心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2、配送车辆由营销部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各部门综合办公外出需填制《车辆出车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配送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登记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3、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管理中心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4、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

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管理中心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5、驾驶人员下班车辆自行保管。务必保证车辆的安全,如有损失责任自负。 三、物流配送车辆使用管理 1、由公司营销部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3、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4、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西宁市路况、路名。 5、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6、送货车辆驾驶人员应填制《车辆派遣登记表》,与库房、工地相关管理人员做好清点、交接工作。否则出现货物不符情况将根据《车辆派遣登记表》交接签字确认责任人并付全责。 7、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车辆用油管理 一、职责 1、公司管理中心负责对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 2、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公司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机电运输安全 管理制度

张掖市响水河煤业集团公司 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张掖市响水河煤业集团公司 二O一O年三月

目录 电气试验制度 (4)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5) 刮板输送机巡回检查和保养制度 (6)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6) 设备定期检修维护保养制度 (7)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8)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8) 备件材料管理制度 (9) 绞车工巡回检查制度 (10) 绞车定期维护保养制度 (10) 刮板输送机定期检修制度 (11) 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1) 机电设备包机制度 (16) 机电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6) 配件管理制度 (17)

电缆使用管理制度 (18) 矿灯定期检查与更新制度 (18) 矿灯领用发放考勤制度 (19) 井下水仓排水及设备管理制度 (19) 地面设备、配件管理制度 (20) 矿灯损坏赔偿制度 (21) 井下电缆钩管理制度 (22) 设备大修、验收制度 (23) 警铃管理制度 (23) 仪器、仪表领用退制度 (25) 泵房设备检修制度 (25) 泵房巡回检查制度 (26) 运输、提升安全管理制度 (26)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7) 井下潜水泵使用管理制度 (28)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9) 油脂管理制度 (30) 电气试验制度

1、各单位的电气试验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电力电气试验规程>的规定,根据不同的试验内容,确定试验范围,编制试验计划。 2、所有应做试验的项目,包括高压线路、电缆、高压开关的各项试验,继保整定,绝缘油、绝缘用具的耐压试验,避雷器打压试验,接地电阻测试,检修后的电机、电器、电缆验收试验,低压开关过流继电器刻度校验及无压释放试验,电表的校验等,应根据不同的精度要求,确定试验单位(外委或矿检),编排试验周期,按时进行试验。 3、各项电气试验均应作好详细的试验记录,对试验合格的电气设备或电缆应出具试验合格证,合格的仪表应加铅封。试验报告记录和合格证由机电组存档。 4、试验不合格的电气设备或电缆、表计及绝缘用具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应及时处理或更换。 5、井下电气设备试验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6、对于复杂的电气试验,要编制试验规程,并绘制电气试验原理图。 7、对于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保、电机综合保护装置的试验,实行安装时的综合试验和定期试验,煤电钻综保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低压检漏继电器每天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外来车辆管理制度52385

进厂车辆管理制度 所有机动车辆、非机动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和人员进入本公司,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并遵守以下规定,对于不配合管理的车辆和人员,本公司有权规范其行为,按本制度进行处理。 1、外来非运输货物车辆,禁止进入厂区停放。 2、车况须经交警部门审核符合运输要求,严禁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入 公司。 3、装卸货车辆必须先到门卫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出厂区。办理手续 期间只准司机和副驾驶进入,其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4、所有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按公司相关工作人 员指挥线路行驶。 5、公司内交通限速为5公里/小时,严禁超车,行驶时要安全礼让,转角 处要慢速、谨慎,驾驶室按规定做人,严禁抢道、抢行。 6、车辆行驶中严禁急刹车、急转弯,前后车辆的车距应在5m以上。 7、车辆进入公司严禁鸣笛。 8、所有进入本公司的车辆必须按先后顺序依次进入指定区域进行装卸货 作业,不得插队作业。装卸过程中,司机不得干扰员工正常工作。9、所有等待装卸货车辆应按指定位置有序排队,不得堵在车间门口等交 通要道处影响我公司正常作业。 10、所有装货来公司的车辆,装货高度必须符合国家交通法规的规定。 11、所有拉运材料车辆,立柱必须坚固、可靠,无开裂情况出现,对于存 在存在安全隐患车辆,公司有权拒绝装卸。 12、所有外来车辆司机和人员进入公司车间必须带上安全帽,否责不得进 入公司车间。 13、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辆进入公司。 14、车间内严禁外来车辆司机和人员吸烟,请在本公司指定地点吸烟,烟 头不得随地乱扔,违反公司规定吸烟、喝酒的,处以100元罚款/项。 15、对于违反制度的车辆及人员,公司将根据违规情节对违规人员轻重处 以2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进入公司资格。 16、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按照公司指定地点整齐停车,严谨堵占门口

公司内部的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的车辆管理制度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2、要求: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1)、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其他支出等事项统一由综合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总经理委托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综合部申请调派,综合部应事先得到总经理批准,综合部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4)、未经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5)、费用报销 a.公务车油料费由司机通过加油票及里程数登记实报实销。即每加一次油则在综合部登记一次里程数,综合部根据里程数及出车情况审核,审核无误后交分管领导及财务部报销。 (6)、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附加服务事先应向总经理及时报告。

(7)、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综合部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8)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分管副总或者总经理批准。 (9)、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10)、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11)、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1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综合部、以及相关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13)、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机电运输管理考核办法

一机电设备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机电设备管理的范围主要是构成固定资产的生产机电设备,由机电科管理;办公用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各种车辆等)由矿综合科建账管理。 第二条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要参与设备的调研、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全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设备管理要积极采用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新成果,推行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维修方法和计算机管理。 第四条正确处理好生产与维修的关系,坚持设备的每年不少于10天的停产计划检修,组织好维修配件的生产供应,在组织生产中严禁超设备性能使用。 第五条设备管理的三率指标为: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煤矿主要设备待修率不超过5%;煤矿机电事故率不超过1%。检查凡达不到三率之一者,对责任者按照责任大小罚款300至1000元。 第二章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六条各单位需要增置主要生产设备时,应由使用部门会同机电科设备管理组提出增置设备的技术性能要求,由公司、矿机电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做出购置计划,由物资部负责订货。 第七条各单位需购置的主要大型生产设备(包括2m及以上的提升绞车、主排水泵、扇风机、压风机、带式输送机、综采、综掘设备、4吨及以上锅炉、各种安全、自动化系统等)和特殊高精度或价格高的设备,在购置前必须报公司,并由公司组织有关部室进行调研,由各单位组织编写技术规范书,报物资部招标采购,技术协议书由各矿与厂家签订。 第八条购置设备前,必须落实好资金来源。 第九条设备的选型应遵从以下原则: (一)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 (二)选购的设备应是经过鉴定的、有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的非淘汰产品; (三)对选购的设备应了解其各技术参数、效率、精度、性能、制造质量等情况;

车辆驾驶员作业管理规章制度

驾驶员作业管理规章 第一章司机的职责及管理 一、司机职责 1、爱岗敬业,热爱公司,维护公司良好的形象; 2、认真钻研技术,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 3、遵守国家法律、条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5、精心爱护车辆,保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各种设备齐全; 6、正确驾驶车辆,预防车辆事故。 二、司机交通行为规范 1、遵守行为美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坚持车辆“三检查制度”,安全设备保持齐全有效,车容保持整洁,不驾驶机件失灵的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3、随身携带驾驶证,不准驾驶与准驾车种不符的车辆,严禁将车辆交给非司机驾驶; 4、驾驶车辆时要精力集中,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5、停放车辆要遵守规定,严禁乱停乱放,拉好手制动,锁好车门,确保安全,注意保管货物,防丢失、破损; 6、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应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并及时报告交通民警和公司领导。 三、司机工作规章 1、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和按规定加班; 2、工作中必须随身携带通信工具,并保证每天开机; 3、修理车辆必须提前一天或头天晚上申报,任何司机不得在工作时间擅自拆卸车辆;(特殊情况例外) 4、工作期间严禁喝酒; 5、值班司机必须坚守岗位,一律在公司待命,不得擅自离岗; 6、严禁非司机开车,严禁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私自驾驶别人的车辆; 7、严禁私自乱拿他人随车工具。 第二章车辆使用规定 一、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1、司机上班时要认真保存好车钥匙,出车必须带好相关证件(驾驶证、行驶证)。 2、司机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不得无故关机,拒接电话; 3、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车辆管理规定,严禁非司机开车和疲劳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司的财产做交易。 4、爱护公司车辆,定期维护检查,预防事故发生; 5、发生交通事故时,应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准确位置,保护好现场,并急时上报上级领导和保险公司。

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制度汇编稿

xx煤炭实业有限公司 矿井机电管理制度汇编 编制单位:机电运输部 编制日期:2013年1月

xx煤炭实业有限公司 矿井机电管理制度汇编编辑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主编: 成员:

前言 良好的效益来源于卓越的管理,卓越的管理来源于完善的制度。实行企业人、财、物资源的合理配置,并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下高效运行,是加强企业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必由之路。 xx煤炭实业有限公司自2011年元月组建以来,公司领导就充分认识到制度管理对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重大意义,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为指导思想,以加强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大力推行“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高度重视各项管理制度的修订工作。在公司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亲切关怀下,制度编写人员逐字逐句修改,反馈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呈送公司领导审阅,最终修订完善直至定稿,在修订过程中,编委人员查阅了大量有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借鉴了一些优秀企业的管理经验,使《汇编》内容更丰富、操作性更强。这些制度的出台、贯彻落实,必将促进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为公司的快速健康发展注入蓬勃生机和强大动力。

《矿井机电管理制度汇编》的修订,尽管说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但由于编写人员水平有限,从体例编排到框架结构,从资料收集到文稿校对,肯定存在一些不足和遗憾。本汇编为试行阶段,希望公司各部门在学习和工作的执行过程中及时提出宝贵意见,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为下一步的修订做好充分准备。 目录 xx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6) 1、机电运输管理及考核办法 (7) 2. 通用制度 (15) 2.1 电气试验制度 (15) 2.2、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17) 2.3、设备定期检修维护保养制度 (19) 2.4、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21) 2.5、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23) 2.6、安全活动制度 (29) 2.7、机电设备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30) 2.8、设备包机制度 (32) 2.9、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34) 2.10、电缆管理制度 (35) 2.11、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37) 2.12、油脂管理制度 (38) 2.13、配件管理制度 (39) 2.14、阻燃胶带管理制度 (40) 2.15、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41) 2.16、设备检修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42)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 第三条 集团综合部为集团及下属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 车辆的使用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需要因公用车的,必须填写《派车申请单》,注明派车事由、用车时间、乘车人数、出车地点等信息,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送交集团综合部安排派车。 第五条 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或增加派车任务的,亦须电话报请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车时补签《派车申请单》,交综合部存档。 第六条 综合部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使用。 第七条 车辆驾驶人员按综合部安排领取车辆钥匙及派车单,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使用记录。 第八条 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当期驾驶人员负责。 第九条 分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每次出车信息由驾驶人员填写,乘车人签字确认;综合部不定期检查,如发现里程表和行驶记录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数扣驾驶员绩效考核分。 第十条 车辆使用人在办理公务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车单中所规定的时间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提前致电综合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第十一条 车辆使用人不得向驾驶人员提出违反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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