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
事业单位现金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事业单位现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防范现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现金收支、保管、使用等各个环节。
三、现金管理职责1. 财务部门负责现金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会计人员负责现金的收付、核算和保管。
3. 领导干部和职工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现金管理工作。
四、现金收支管理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办理现金收支业务。
2. 收取现金时,应开具正式收据,并确保金额准确无误。
3. 支付现金时,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不得擅自挪用、截留、拖欠现金。
4. 严禁公款私存、公款私借、公款私分等违法行为。
五、现金保管管理1. 现金应存放于财务部门的保险柜内,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2. 保险柜钥匙应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分别保管,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3. 保险柜密码应定期更换,并做好密码登记。
4. 现金收支凭证、支票、汇票等财务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毁。
六、现金使用管理1. 严格执行现金支付审批制度,严格控制现金支付范围。
2. 不得使用现金支付应由银行转账支付的业务。
3. 严禁将现金用于非法用途。
4. 现金支付业务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确保资金安全。
七、现金盘点管理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确保现金余额与账面余额相符。
2. 发现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 盘点过程中,应确保现金安全,防止现金丢失。
八、监督与检查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现金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对现金管理工作的审计,确保现金安全。
3. 领导干部和职工应积极举报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
九、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三篇)

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事业单位现金管理是指对事业单位的现金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确保现金安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的规范操作方法。
现金管理的目标是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运用效率、降低成本、减少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下面将详细介绍关于事业单位现金管理的规定。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1. 规范性:事业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财务制度办事,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确保现金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安全性:事业单位要加强对现金资金的保护,采取各种措施,防止现金的丢失、损毁和盗窃。
3. 高效性:事业单位要合理安排现金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减少现金的闲置和浪费。
二、现金管理的基本环节1. 现金收入管理(1)事业单位应建立收款登记制度,对所有现金收入进行登记和核对,并开立相应的现金收据。
(2)事业单位应定期对收款账目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收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减少现金的使用和保管。
如需保留现金使用,应采取严密的保护措施。
2. 现金支付管理(1)事业单位要合理安排现金支出计划,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2)事业单位应建立支出预算,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3)现金支付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由经办人员填写支付凭证,并经过财务人员核对和审批。
(4)现金支付的金额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避免超支或浪费现象的发生。
3. 现金保管管理(1)事业单位应建立现金保管制度,规定现金保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
(2)现金保管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对现金进行分类、计数、登记和封存,确保现金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3)现金保管处应设立专门的现金保管室,现金保管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等设施,确保现金的安全。
4. 现金清查管理(1)事业单位应定期对现金进行清查,确保现金的数量和质量的准确性,防止现金丢失或盗窃。
(2)清查工作应由财务人员和现金保管人员共同完成,由财务人员主持,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
事业财务制度现金管理条例

事业财务制度现金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现金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单位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现金管理应遵循“收支有据、权责明晰、审计监督、风险防范”的原则,加强现金管理工作。
第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其经营特点和管理需求,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明确现金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及其职责。
第四条事业单位的现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自身收入和投资收益等,应当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经费合理使用。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现金收支登记制度,每日准确记录现金收支情况,并及时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第六条事业单位禁止存放现金超过规定额度,应当将超过额度的现金存入银行,提高现金安全性。
第七条现金开支应当经过严格审批程序,财务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核实支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现金盘点制度,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核对,确保现金的安全和稳健。
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现金使用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现金流动的监控和管理,防范现金挪用、盗窃等风险。
第十条现金管理工作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确保现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得到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对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应当作出相应的处罚。
第十二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以本条例规定为准。
以上就是事业财务制度现金管理条例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对大家对现金管理有所帮助。
事业单位是社会各界人士公认的企业,对于其现金管理具有较高的操作、风险控制和管理融资等综合评估观念。
针对现金管理需求较高,其中对现金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加快事业单位现金管理不断进步,不断完善现金管理工作提供了扎实的基础。
事业单位现金管理在日常工作中占据很大的比重,现金管理是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经营活动中重要的内容,整个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和有序发展都与现金管理紧密相关。
希望大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现金管理相关规定,合理安排现金使用,确保单位现金安全和稳健的运作。
某市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制度

某市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依据《财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该市行政事业单位的现金管理工作。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加强管理,确保现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防止浪费和滥用。
第二章现金的保管和使用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设立现金库房和专门责任人员负责现金的保管和监督。
第五条现金库房应具备防盗设施,包括警报系统、监控设备等,以确保现金的安全。
第六条现金库房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接受培训,严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现金相关信息。
第七条现金的使用应按照预算编制及审批程序进行,并严格执行,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使用超过预算的现金。
第八条现金库房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清点现金,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的现金管理人员应当通过健全的账务管理系统,及时了解现金存量和使用状况,并定期向上级单位提供报告。
第三章现金的监督和审计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的监督制度,加强对现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定期进行内部审计。
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的现金管理人员应当确保现金的使用与实际工作需要相符,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支出凭证。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现金审核人员,对现金的支出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财务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现金管理工作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现金的处置和报废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对现金进行处置和报废,包括销毁、捐赠等方式。
第十五条现金的处置和报废应当经过相应部门的审批,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确保程序合法、规范、透明。
第五章罚则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1.激励化浪费或者滥用公款进行违法活动的;2.伪造、篡改现金凭证的;3.私自挪用公款进行其他用途的;4.故意拖延现金处置和报废程序的;5.泄露现金管理相关信息的。
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五篇)

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认真搞好乡财县管乡用的管理工作,规范各单位的财务核算,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县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金管理(一)、财务预算与管理乡属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实行统一管理,收入与支出根据各单位收费、经营等实际情况编制预算收支方案,再由乡镇政府与乡财政所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预算方案。
(二)、现金、存款管理1、乡财政所设立资金结算统管账户,统一管理各单位财务,货币资金(现金、存款)由核算会计管理。
各单位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须及时存入资金结算账户,其他人不得管理现金。
2、任何单位不准坐支现金、不准侵占、____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不准留用各项收入。
3、乡属各单位不准在乡信用社私设账户,统一由财政所在信用社设立资金结算账户。
4、各单位大额支出费用实行银行转账,日常公用支出由报账员在备用金中支付后再报账列支。
5、严格控制资金出借,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的不得向外借款。
办理预支资金超过____元由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
6、各单位由报账员可以申请留有____元的备用金,用于各单位报账。
7、核算会计必须每月与开户银行及总出纳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帐帐,帐实相符。
(三)、收入、支出管理1、各单位的收入、支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坐支”现金。
2、各单位的收入必须按规定存入财政结算户,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
3、各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通过财政结算户,支出经审批后,由财政结算户拨付到支出专户,才能列支各项费用。
4、严格执行单位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
各单位的支出票据,由核算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审核后,由报账员填经费支出报账单,财政所稽核后方可列支。
5、支出票据报销办法。
支出票据由经办人、证明人和单位领导签字后,由报账员在备用金中预支,四费采用一单五签的审批办法。
6、各单位的差旅费报支,由出差人员在出差结束后____天内必须报清票据,不得拖延,造成账务处理不及时。
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范文(4篇)

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收付流程,保证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及直属事业单位的现金收付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对现金包括现金、存款、离职工作人员的结余资金、外来资金等进行规范管理。
第四条现金的管理应遵循“权责分明、内控制度、记录审查、制度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现金收入第五条现金收入指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事业单位,包括捐赠、拨款、经营收入等。
第六条现金收入的凭证应包含以下内容:1. 编号;2. 日期;3. 收入单位名称;4. 收入项目;5. 收入金额;6. 收入方式(现金、银行转账等)。
第七条对于现金收入,必须开具收据,并将收据存档。
第八条各部门应及时上报现金收入情况,财务部门应核对现金收入情况,并按规定程序入账。
第九条对于捐赠类现金收入,应及时向捐赠方发送感谢信,并在档案中存储相关资料。
第十条现金收入的处置应按规定进行,不得擅自挪用。
第三章现金支付第十一条现金支付指事业单位通过现金形式进行的支出,包括员工工资、办公用品购置、设备维修等。
第十二条现金支付应按照程序进行,必须经过预算科目确认,并开具相应凭证。
第十三条现金支付的凭证应包含以下内容:1. 编号;2. 日期;3. 支出单位名称;4. 支出项目;5. 支出金额;6. 支出方式(现金、支票等)。
第十四条现金支付前,必须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审批,并进行相应的记录。
第十五条对于大额现金支付,应进行事前登记,并经过相关领导批准。
第十六条现金支付必须按照预算内支出,不得逾额支付。
如有逾额支付的情况,必须立即纠正,并进行相应追责。
第四章财务账务管理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账务管理制度,对现金流入流出进行实时记账。
第十八条财务账务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 现金日记账;2. 银行存款日记账;3. 用款申请、审批记录;4. 收款凭证,包括收据、收款单等;5. 付款凭证,包括支票、支付宝付款记录等;6. 银行对账单。
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通用6篇)

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通用6篇)现金管理规定:意思是指我国国家银行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现金收入、支出和库存进行的管理。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通用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规定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总公司机关现金使用、管理,明确使用范围,加强财务监督,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总公司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机关任何部门、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总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统一管理总公司机关的财务收支。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章现金收入管理第五条总公司机关各部门的现金收入须及时送交财务部报账,严禁各部门截留收入或坐支现金。
第六条坚持收、支两条线,总公司机关财务科收入的现金、结算票据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第七条严禁将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蓄,严禁保留账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第三章现金支出管理第八条总公司机关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支票转账结算,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现金。
第九条现金支付手续要齐全,报销单据正确合法。
经办人员应在主管领导同意、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核签字后后方可报销。
第十条下列业务可以支付现金:1. 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2. 出差人员差旅费;3. 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4. 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5. 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
严禁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第十二条因公外出人员携带必要的现金要填写借款借据,并由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支付。
外出人员返回后应在当月15日或25日前报销,不允许长期借款。
报销时必须按规定标准支付,同时,认真核实车船票和住宿费,检查发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标准,未注明和发票填写项目不全及超标准住宿的不予报销。
事业单位的现金管理制度范文

事业单位的现金管理制度范文事业单位现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现金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促进资金的合理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的现金收付、存储、结算、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明确负责人和具体的管理职责,制定严格的制度和流程,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适应性。
第四条依法足额落实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加强事业单位的现金管理,充分发挥财务部门的监督职能,健全资金监管机制,落实资金的监管责任。
第二章现金收付管理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收付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现金的安全和正确性。
第六条现金的收付应当由专门的经办人员进行,负责人员应当制定相应的授权和审批制度,确保现金收付的安全和合规。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现金库存进行盘点和核实,确保现金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重要时点和重要金额的现金收付应当进行双人制和双签制,确保现金的安全和正确性。
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现金收付记录制度,记录每次现金收付的时间、金额以及相关的信息,以备查验和审计。
第十条现金收付的凭证应当规范使用,收支凭证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经过相应的审批和签字。
第三章现金存储管理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现金存储管理制度,规定存储的地点、方式以及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现金存储的地点应当选择安全、防火、防盗的场所,建立相应的保安设施和监控系统。
第十三条现金存储的方式应当规范使用,采用封存、封条等方式确保现金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现金存储进行清点和核实,确保存储的现金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现金存储应当分为日常存储和临时存储,日常存储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及时、完整的记录和报账。
第四章现金结算管理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现金结算管理制度,规定结算的程序和要求,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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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审计中我们发现,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的现金管理比较混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大额现金支付的现象比较普遍。
根据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现金的结算限额为1000元,超过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虽然就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现金支付1000元的结算限额已经过低,可操作性不强。
但根据该条例的精神,大额支出应尽量避免使用现金。
然而,在审计中我们发现,很多行政事业单位为了方便,在可以使用转账支付的情况下仍使用大额现金支付。
有的单位一次性支付5000元以上现金的业务比比皆是,甚至有的单位一次性支付上万元、上十万元的现金,严重违反了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
2、坐支现金的情况严重。
根据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单位的现金收入应定期存入银行;单位支付现金应从本单位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然而,在审计中我们发现,部分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未按照要求将现金收入及时缴存银行,而是直接用于日常经费开支,坐支现金现象相当严重。
3、帐面现金余额过大。
根据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为该单位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
然而,很多行政事业单位月末或年末的现金余额却很大,帐面现金余额在万元以上的单位不在少数,甚至个别单位的帐面现金余额达到了几十万或上百万。
4、存在白条顶库的现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单位应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清理,严禁白条顶库。
然而,在审计中我们发现,很
多行政事业单位帐面现金余额过大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存在白条顶库的现象。
在顶库的白条中,有的已经顶库一年甚至几年以上,有的甚至没有单位领导审批。
部分单位由于领导和财务人员的变化,有的白条现任领导和财务人员已经无法说清楚其具体情况。
二、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混乱的后果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混乱不仅为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埋下了的隐患,更为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产生提供了便利,极有可能造成以下几种严重后果:1、为个人贪污公款提供了可能。
由于单位使用大额现金支付,对现金的去向难以控制,经办人员很可能利用管理中的漏洞,通过虚开发票、收取回扣等方式贪污公款。
2、为单位私设小金库提供了便利。
由于单位使用大额现金支付,就可以通过虚列支出等手段套取现金,从而私设小金库。
3、难免出现挪用公款的情况。
由于出纳手中的库存现金过多,在缺乏监督的情况下,就很容易出现挪用公款和公款私存的情况。
4、极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由于白条顶库现象的存在以及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的经常变更,单位现任领导和财务人员往往弄不清楚库存现金中白条的性质,也不愿去清理收回以前年度的白条。
这样,时间一长,库存现金中的白条将成为呆滞帐,从而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的建议通过以上阐述我们不难看出,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混乱将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其问题不容忽视。
因此,我们建议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现金的管理:1、建立完善现金管理制度。
建议各级政府在不违反国务院和上级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并完善切合实际的、可操作性强
的现金管理制度,并要求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
2、组织各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的库存现金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并将清理结果报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备案。
对清理中发现的挪用公款和公款私存等问题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对清理出的长期未入帐的收入支出单据要区别情况采取及时入帐或收回的措施;对作为现金顶库的白条要查明性质并及时收回,确实无法收回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对库存现金余额过大的要及时缴存银行。
通过清理,应当做到各单位的库存现金帐实相符、库存合理以及杜绝白条顶库和长期不入账的情况。
3、进一步明确现金管理职责,保障现金规范化管理。
各行政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单位负责人和会计、出纳在现金管理中的职责,建立单位负责人事前监督、出纳具体负责以及会计事后监督的体制,以确保现金规范化管理。
4、建立现金管理日常监督制度,确保现金管理制度长期有效发挥作用。
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情况的日常监督,不定期对各单位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格处罚,以确保现金管理制度的长期、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