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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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备案合同流程

建设工程施工备案合同流程

一、概述建设工程施工备案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的合同。

备案合同有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效率。

以下是建设工程施工备案合同的具体流程:二、网上申报1. 承包人登录政府门户网站,进入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2. 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3. 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

三、办理备案手续1. 合同当事人携带以下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1)合同备案表(带条型码);(2)合同原件;(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5)相关证明材料(如: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

2. 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以下条件:(1)合同内容真实、合法;(2)合同双方具备相应的资质;(3)合同签订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四、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1. 审核通过的合同,备案机构将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2. 合同备案表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证明合同已备案。

五、备案期限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中标人应在订立书面合同后的7日内,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备案材料1. 勘察合同备案:(1)勘察合同原件3份;(2)勘察合同备案表6份。

2. 设计合同备案:(1)设计合同原件3份;(2)设计合同备案表6份。

3. 招标代理合同备案:(1)招标代理合同原件3份;(2)招标代理合同备案表6份。

4. 造价咨询合同备案(如有):(1)造价咨询合同原件3份;(2)造价咨询合同备案表6份。

七、注意事项1. 合同备案材料应真实、完整,不得伪造、篡改;2. 合同备案完成后,备案机构将备案信息录入系统,便于查询和管理;3. 如合同备案过程中出现异议,合同当事人可向备案机构提出申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02012024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02012024年

合同编号:__________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本项目的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本项目的工程名称:_______1.2本项目的工程地点:_______1.3本项目的工程规模:_______1.4本项目的工程内容:_______第二条合同价格2.2合同总价包括: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等全部费用。

2.3合同总价不作调整的条件:(1)除非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可以调整价格的条件,否则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2)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工程变更,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机制进行调整。

第三条合同价格的支付3.1发包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和付款比例,向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款。

3.2付款比例和付款节点如下:(1)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总价_______%;(2)工程进度达到_______%后,支付合同总价_______%;(3)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支付合同总价_______%。

3.3发包方支付价款时,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

第四条工程进度和质量4.1承包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

具体工期要求如下:(1)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2)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2承包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3工程验收不合格的,承包方应按照验收委员会的要求及时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第五条违约责任5.1发包方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应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5.2承包方未按约定工期完成施工的,应按照逾期竣工部分工程造价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

5.3承包方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负责返工、整改,并承担相应费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反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反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反诉一、前言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甲方(业主)与乙方(承包商)之间的合作关系是基于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合同中明确了工程的范围、质量要求、工期、价款等关键条款。

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

此时,受损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出反诉,以维护自身权益。

二、反诉条件反诉是指在原诉讼中,被告对原告提出的独立诉讼请求。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反诉通常发生在以下情况: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2.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工程建设;3.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4. 双方对合同条款的解释存在分歧。

三、反诉范本【反诉人】(以下简称“甲方”)因与【被反诉人】(以下简称“乙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争议,特向法院提起反诉。

反诉请求1. 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具体金额】;2. 要求乙方赔偿因延期交付造成的损失【具体金额】;3. 要求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不合格导致的修复费用【具体金额】;4. 其他【具体请求】。

事实与理由甲乙双方于【签订合同日期】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工程名称】的施工工作。

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于【约定完工日期】前完成工程建设,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实际情况如下:1. 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工程建设,导致甲方遭受了【具体损失】;2. 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给甲方造成了【具体损失】;3.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拖欠金额为【具体金额】;4. 【其他事实】。

鉴于上述事实,甲方认为乙方违反了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了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有权提出反诉,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证据材料为证明上述事实,甲方提交以下证据: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 工程进度报告及验收记录;3. 工程质量检测报告;4. 工程款支付凭证;5. 【其他证据材料】。

签署施工合同注意事项

签署施工合同注意事项

签署施工合同注意事项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施工合同是保障发包方和承包方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是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

为了防范合同纠纷,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双方在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关于发包人与承包人1. 主体资格:发包方应确认对方的主体资格,了解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如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

同时,也要关注对方的履约能力,即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

2. 承包方资质:承包方的资质情况、施工能力、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都是需要关注的重点。

需要注意的是,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

二、合同价款1. 合同价款的约定应依据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1条规定,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

2. 合同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要求第一要协议,第二要确定。

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也不能作为合同价款。

三、发包人工作与承包人工作1. 双方各自工作的具体时间要填写准确,避免因时间不一致而导致的合同纠纷。

2. 双方所做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应填写详细,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3. 双方不按约定完成有关工作应赔偿对方损失的范围、具体责任和计算方法要填写清楚。

4. 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双方可以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也可采用绝对值法。

5. 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方法。

四、工程进度款1.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以发包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

2.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可以按照形象进度选择,如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小工程)及其它结算方式。

五、合同的履行和变更1. 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签施工合同注意什么

签施工合同注意什么

签施工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关系到双方的权益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在签订施工合同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合同文本的阅读与理解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前,首先要仔细阅读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合同文本中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工程量、工程进度、质量标准、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对于不明确或者有疑问的地方,应及时向对方询问和澄清。

二、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签订施工合同前,应严格审查发包人的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了解发包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工程经验等,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信誉。

可以通过查阅相关证件、实地考察其施工现场、询问其他合作伙伴等方式来进行审查。

三、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工期、质量和造价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工期的具体要求,包括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

同时,要明确质量标准和要求,包括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方面的质量控制。

对于造价的约定,要明确合同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内容,确保价款合理且双方都能接受。

四、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在施工合同中应详细规定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

明确拨款的时间、条件和金额,以及结算的方式和时间。

确保合同中约定的拨款和结算程序合理、明确,避免因拨款和结算问题引发纠纷。

五、明确责任和相互关系在总包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

明确各方的权益和义务,包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责任。

同时,要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工程管理的顺畅和高效。

六、不可抗力条款在施工合同中应明确不可抗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定义、范围和处理方式进行具体规定。

这有助于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能够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合理的处理和赔偿。

七、风险管理为了降低风险系数,可以运用担保条件,如履约担保、付款担保等,来保障双方的权益。

此外,还可以考虑购买工程保险,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

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的十大注意事项

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的十大注意事项

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的十大注意事项1.合同条款的明确性确保合同中的条款明确具体,避免条款模糊或存在多解释的情况。

合同条款应包括项目的具体内容、工期、价格、质量要求、责任分担等关键信息。

2.合同的完整性签订合同时,应确保包含所有必要的条款和附图,以防止后期发生纠纷。

合同中应描述工作范围、材料标准、变更管理、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机制等重要内容。

3.合同的交付时间和工期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的交付时间和工期,以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合同可以约定具体的起止日期,也可以规定基于工程进展的里程碑节点。

4.价格及支付方式明确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十分重要。

合同中应详细说明工程的总价、付款条件、款项分期等,以确保资金的合理流动和支付的准确性。

5.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确保合同中详细说明工程的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

质量标准应明确,以确保工程达到预期的质量要求。

验收规范应详细规定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时间等。

6.合同款项和质量保证金签订合同时应确定款项支付的时间和方式,并明确质量保证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可以作为一种保障措施,确保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工作。

7.变更管理合同中应详细约定变更管理的程序和责任,包括变更的提出、审批、实施等。

这样可以避免在工程进行中发生变更时出现纠纷和延期。

8.保险责任和赔偿责任确保合同中明确规定工程保险的责任和赔偿责任。

这样可以在发生意外事故或造成损害时,明确各方的责任和赔偿方式。

9.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合同中应详细约定双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和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的规定。

确保违约责任的明确性以及违约后的相应措施。

10.争议解决机制合同中应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如通过双方协商解决,或采用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这可以避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无法解决的情况。

签订建设施工合同需要考虑众多因素,上述十大注意事项是其中最为重要的方面。

合同的明确性、完整性,工期及价格约定,质量保证,变更管理等关键要素都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确保顺利的工程实施及双方权益的保障。

北京市建设工程合同范本

北京市建设工程合同范本

北京市建设工程合同范本
一、合同范本的背景
北京市建设工程合同范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合作平台。

通过这份范本,双方可以明确各自的权责,降低纠纷风险,提高合作效率。

二、合同范本的主要内容
1. 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结构形式、工程量等内容。

2. 合同价款:明确工程总价款、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等支付方式和时间。

3. 工程质量:约定工程质量标准、验收方法、保修期等内容。

4. 工期要求:明确工程开工、竣工时间,以及延期处理办法。

5. 施工组织与管理:约定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责任。

6. 合同变更与解除:规定合同变更的条件、程序和解除合同的情形。

7. 违约责任:明确双方违约的责任和赔偿方式。

8. 争议解决: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9. 其他条款:包括保密、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内容。

三、合同范本的注意事项
1. 仔细阅读: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对合同内容有充分的了解。

2. 明确权责: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模糊不清而产生纠纷。

3. 合理定价:合同价款应根据市场行情和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避免过高或过低。

4. 注重质量:工程质量是合同的核心内容,双方应共同关注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5. 遵守法规: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秩序。

四、结语。

建设工程合同必须注意

建设工程合同必须注意

建设工程合同必须注意的事项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主体资格审查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之前,首先要对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

发包人应当具备合法的项目建设资格,承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工程建设资质。

此外,还要了解双方的经济实力、技术水平、信誉度等,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性和信誉度。

二、明确工程范围和内容合同中应当明确工程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性质、工程内容等。

对于工程范围和内容的描述,要尽可能详细,以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理解不一致而产生纠纷。

三、约定建设工期建设工期是建设工程合同中的重要内容。

合同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工期顺延的条件和期限。

对于工期的约定,要合理考虑工程的具体情况,确保工程能够按计划顺利进行。

四、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是建设工程合同的核心。

合同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工程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确保工程按照国家图纸标准建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要约定材料和设备的质量保证,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材料和设备符合质量要求。

五、价款支付和结算合同价款是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报酬。

合同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以及工程竣工后的竣工结算程序。

对于价款支付和结算的约定,要合理考虑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确保承包人能够按时获得相应的报酬。

六、违约责任与赔偿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相关赔偿事项。

对于违约行为,要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同时,要约定违约责任的免责情形,以避免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违约。

七、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双方应当约定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可以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在约定争议解决方式时,要充分考虑合同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意愿,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

八、合同的生效和解除合同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合同的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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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或者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行为。

建设施工合同签订四项注意建设施工领域目前出现的众多有关工程款清欠、签证、索赔等施工合同纠纷,一方面是由于施工企业的市场地位、建设领域的经营习惯和行业惯例等经济因素造成的,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缺乏相关的意识、知识和经验,埋下法律风险而造成。

一、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主体案例:甲公司2002年9月取得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2005年12月取得一级资质;乙公司不具有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200 5年11月,乙公司以甲公司的名义获得一笔1万平方米的幕墙工程业务;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签订了一份内部承包协议。

工程竣工结算时,发包方认为甲公司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拒付工程款。

评析:上述案例中,甲公司超越资质签订的合同本属无效,但由于甲公司在工程竣工之前取得了必要的资质,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此类合同会按有效处理。

不过,由于涉案合同归根结底是乙公司为承揽业务而借用甲公司名义签订的,如果发包方有证据证明这个事实,则乙方行为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属于借用资质行为,合同仍会被认定为无效。

此外,如何认定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内部承包协议的效力?在实践中,内部承包协议存在多种形式。

第一种形式,两个没有关联关系的法人之间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这属“名为内部承包,实为非法转包”的情况,合同无效,本案即属此例。

第二种形式,集团公司内部承包给下属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由于这类协议仍然是两个独立法人之间签订的,所以这种形式仍然应当被认定为非法转包。

第三种形式,内部项目部承包工程。

在项目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本身是公司员工的情况下,内部承包协议合法有效。

在项目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是员工的情况下,签订内部承包协议属于借用资质的行为,因而无效。

尽管由于承包人资质问题而导致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但当事人仍然存在着承担行政责任、项目亏损、质量事故责任、刑事责任等各类法律风险。

因此,发包人(无论是业主还是施工企业作为总包方)在签约时,应当严格审查承包人资质。

除此之外,还需要审查其资信、业绩。

并且,在审查时应注意采取相关核查措施,仅仅看缔约对方报送的文件,是远远不够的。

二、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案例一:甲乙双方签订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乙方作为某写字楼工程的总承包人。

关于工程款的支付,双方有这样的约定:“获得验收合格证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经造价师审核的已完工作量总价的85%。

”案例二:甲乙双方签订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乙方作为某写字楼工程的总承包人。

关于工程款的支付,双方约定:“银行转账,分11期每月定额支付,具体支付金额及时间见合同补充条款。

”评析:“案例一”中有关付款方式的支付,其后半部分“经造价师审核”这个约定是不明确和无法掌控的,如果发生了7个工作日之后造价师的审核工作仍未完成的情形,将会使条款陷于自相矛盾的境地。

此时争议的产生将无法避免。

“案例二”将付款时间固定下来,但其约定的付款进度却没有结合工程进度,对于发包方而言,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如果工程进度出现了延误,但发包方却依约无法延付工程款,这种不合理的约定极易导致合作双方产生纠纷。

因此,当事人应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确保付款节点的可明确性及其合理性。

三、工期和工期调整的约定技巧案例:甲乙双方签订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乙方作为某写字楼工程的总承包人。

关于工期,双方约定:“开工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工期3 00天。

”评析:关于工期,要注意两个方面:第一,案例合同中的开工日期应当注明“暂定”;第二,通常施工合同中都会约定发包方在开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义务。

但如果发包方在未办出施工许可证时要求承包方施工,这在司法实践中,如没有特别约定的,在没有办出施工许可证的这段时间内的施工期,应计入工期。

因此,作为施工方,首先应坚持无证不施工的原则,但如果基于特别的原因只能施工的,可以同发包方约定,在施工许可证未办出时施工的,施工时间不应算入工期。

此外,当事人在约定工期调整的时候,应当明确,对于施工方递交的工期调整报告,发包方应当在几日内回复,如不回复视为认可。

这样可以有效保护施工方的合法权益。

四、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应注意的其他问题1、质量条款不应采取主观标准质量条款通常包括“质量等级”、“验收标准”、“特殊标准”的约定。

关于“特殊标准”,曾经有一个案子,合同中约定要达到国外某专家认可的标准,这就给施工企业带来了很大风险,因为这个标准是一个主观标准,不确定的、无法预见的。

对此,我们在施工合同签订时要防止这种情况的产生。

2、多种方式结合约定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条款应当通过结合“文字描述”、“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界面划分”多种方式进行约定。

“界面划分”较多的发生在工程总承包领域,工程总承包单位将土建、安装、钢结构分包给不同单位施工时,各分包单位之间的界面划分就十分重要,而且工程总承包往往存在边设计边施工的情形。

3、违约责任应当约定具体违约责任的约定方式有:“概况性约定”、“具体约定”两种方式。

建议对于主要义务分别做具体的约定,不要使用概况性约定。

此外,违约责任条款还要明确具体的责任方式,比如违约金的计算、违约行为与施工企业权利的衔接等。

总之,对于企业经营管理者、项目经理、建造师来说,一定要跳出传统的合同签订、工程管理的定势思维,逐渐尝试从法律的角度来审视工程管理及合同签订。

只有这样,我们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才能够把问题处理得更妥善,从而在法律层面上做到万无一失。

一、关于定作物的问题1、原材料的消耗定额问题:若是定作人提供原材料的,为了防止承揽人在工作中浪费定作人的原材料,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规定承揽人使用原材料的消耗定额。

要求承揽人本着经济节约原则使用原材料,如果超过原材料消耗定额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定作物样品的封存保管问题:若存在定作物样品的,样品应进行封存并当场由承揽人和定作人确认后签字。

此外,样品的保管问题一般是定作人提供的样品一般由承揽人保管,承揽人提供的样品一般由定作人保管。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规定保管人保管义务,并要求若保管不当造成损失或丢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3、定作物的后期保证问题:因有些定作物无法在检验当时就发现问题,所以定作人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在一段期限内承揽人要保证定作物的质量合格问题,除了是因定作人使用、保管不当造成定作物存在问题以外,承揽人应负责定作物的无偿修复或更换。

此外,质量缺陷造成定作人损失的,承揽人还应负赔偿责任。

二、关于支付款的注意事项1、定金条款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若采用定金的担保方式的,定金数额一般以合同总额的20%为限,且交付时间要在承揽人进行加工定作之前。

同时规定,若是承揽人违反合同时,应双倍返还定作人定金;若是定作人违反合同时,承揽人不返还定金。

2、关于结算方式应注意:结算方式是指价金和其它费用的清结方式,包括现金结算和转帐结算两种。

要注意,除了国家允许使用现金履行义务的以外,承揽合同的结算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三、关于合同中提交定作物的规定1、提交期限问题:在约定定作物提取日期时应注意计算定作人必要的途中时间;2、提前或延期提交问题:合同中应规定若是定作人或者承揽人要求提前或延期提交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项时间:2011-02-13 20:24:41 文章分类:财产分割一、建设工程合同主体1、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应切实注意承包人的资格。

因为一项工程,事关重大,其不仅关涉到财产的损失,而且关涉到工程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合同当事人的选择在建设工程合同中至关重要,选择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资质能力,是否具有从事建设工程的资格;(2)施工能力;(3)财务情况,承包人的资金状况;(4)承包人的人才技术状;(5)承包人的社会信誉;注意: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

2、更应注意承包商的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

3、合同签字、盖章的主体应与发包人、承包人主体相一致。

二、建设工程总包与分包在合同的签订形式上、就存在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两种具体形式。

它分别由勘察、设计、施工三项工程组成。

可以包给一个单位签订总包合同再由总包单位与其他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各分包单位在勘察、设计、施工的进度、质量,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对总包单位全面负责。

根据《合同法》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三、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其合同的主要条款,即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核心,确定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它既是顺利履行合同的保障,也是合同争议时解决纠纷的依据。

对此必须详细明确的加以规定。

1、关于监理工程建设实行监理制度,对保证工程质量关系重大。

《合同法》专门规定,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

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合同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如建筑法)、行政法规的规定。

2、关于工期(1)、开工日期前明确。

(2)、竣工日期需要明确。

3、合同价款应注意:(1)、《协议书》第5条“合同价款”的填写,应依据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1条规定,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要求第一要协议,第二要确定。

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款。

4、发包人工作与承包人工作条款应注意:(1)、双方各自工作的具体时间要填写准确。

(2)、双方所做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应填写详细。

(3)、双方不按约定完成有关工作应赔偿对方损失的范围、具体责任和计算方法要填写清楚。

5、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

一般情况下,工程进度款按月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但如何申请拨款,需报何种文件,如何审核确认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往往缺少详细的合同规定,引起争议,影响工程施工。

一般合同中对竣工结算程序的规定也较粗,不利操作。

因此,合同中应特别注重拨款和结算的程序约定。

6、合同价款及调整条款应注意:填写第23条款的合同价款及调整时应按《通用条款》所列的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三种方式,约定一种写入本款。

注意事项:(1)、采用固定价格应注意明确包死价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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