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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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分行尽职检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银行分行尽职检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银行分行尽职检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加强银行分行尽职检查工作,规范尽职检查流程,保护分行及客户的权益,特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尽职检查目标与原则1.尽职检查的目标是保障分行的合规经营和风险控制,确保分行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尽职检查的原则:(1)全面公开透明:尽职检查的工作原则是全面公开、透明,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和隐瞒相关信息。

(2)公正独立:尽职检查的工作必须公正独立进行,不受任何其他利益或压力的干扰。

(3)制度约束:尽职检查的工作必须按照相关制度和规定进行,不得超越规定权限。

(4)风险导向:尽职检查工作应当以风险管控为导向,既要发现问题,也要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第三章尽职检查内容和方法1.尽职检查内容:(1)对分行的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包括业务操作、业务合规性等方面的情况;(2)对分行的内部风险控制措施进行检查,包括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等;(3)对分行的合规性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分行是否遵守各项规定、政策等;(4)对分行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性和执行情况等。

2.尽职检查方法:(1)走访调查:对分行的相关人员进行走访,了解业务情况、内部流程等;(2)文件审查:对分行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包括合规文件、业务操作记录等;(3)数据分析:对分行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和风险点;(4)核实核对:对分行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实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5)其他方法: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其他适当的检查方法。

第四章尽职检查程序1.尽职检查计划的制定:(1)分行应当制定尽职检查的年度计划,明确每个阶段的工作事项和时间安排;(2)尽职检查计划应当充分考虑行业特点、风险状况和业务发展变化等因素。

2.尽职检查准备工作:(1)分行应当按照计划,进行尽职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资料整理、人员培训等;(2)尽职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应当充分、完整,确保后续的工作顺利进行。

银行分行办公楼管理制度

银行分行办公楼管理制度

银行分行办公楼管理制度
1. 建立管理团队:银行分行应组建专门的团队负责办公楼的管理工作,其中包括楼宇经理、维护人员、保安人员等。

2. 安全管理:确保分行办公楼的安全,应采取有效措施如安装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等,对入楼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并进行安全巡查和安全演练。

3. 设备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办公楼内的设备,如电梯、空调系统、供水系统等,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及时修复故障。

4. 楼内设施管理:负责办公楼内的设施管理,如摆放办公家具、绿化管理等,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

5. 卫生清洁:定期进行楼内的卫生清洁工作,如扫地、擦窗等,确保办公楼的整洁和卫生。

6. 物业维护:对办公楼的外部环境进行维护,包括绿化、道路等,并及时修复外部设施的损坏。

7. 消防安全:加强对办公楼的消防安全管理,包括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和消防演练的组织,以确保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8. 环境保护:加强对办公楼的环境保护管理,如垃圾分类处理、能源节约等,促进可持续发展。

9. 秩序管理:建立办公楼的秩序管理制度,包括对员工、访客的身份验证等,确保办公楼的安全和纪律。

10. 客户服务:提供良好的客户服务,包括接待访客、解答咨询等,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

以上是银行分行办公楼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该制度有助于提高办公楼的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客户的体验。

银行分行办公楼管理制度范本

银行分行办公楼管理制度范本

银行分行办公楼管理制度范本一、管理目标本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银行分行办公楼的安全、便利和高效运营,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责任与义务1. 分行行长负责银行分行办公楼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并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

2.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守本管理制度,并积极参与办公楼的管理和维护。

三、办公楼使用规定1. 办公楼的开放时间为工作日早上8点至下午6点。

非工作时间需要提前申请,并由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使用。

2. 办公楼的入口需经过刷卡认证,并严格限制外来人员进入。

员工需携带工作证件或刷卡进入办公楼。

3. 办公楼不允许饮食、吸烟和乱丢垃圾。

员工需保持办公楼的整洁和环境卫生。

4. 办公楼内禁止使用违禁品、危险品或其他可能损害办公楼设施和员工安全的物品。

四、设备设施管理1. 办公楼内的设备、设施由专门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维护和保养,并及时修复故障。

2. 使用办公楼的员工应正确使用设备设施,并注意节约能源,避免浪费。

3. 发现设备设施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给设备管理人员,以便及时解决。

五、安全管理1. 办公楼入口配备安全门禁系统,员工需刷卡进入,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2. 灭火器、应急疏散图等安全设施应放置在明显位置,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3. 发现可疑人员、包裹或其他安全隐患应立即报警并向分行行长或安保人员汇报。

六、环境保护1. 办公楼内应设有垃圾分类桶,并定期进行垃圾清理和处理。

2. 办公楼应采用节能、环保的照明和空调设备,并鼓励员工节约能源。

七、应急预案1. 分行行长需制定应急预案,并对员工进行培训,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知道如何正确应对。

2. 应急预案中应包括火灾、地震、突发停电等常见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和应对步骤。

八、违纪处理1. 发现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等处理。

2. 对于严重违反管理制度或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以上就是银行分行办公楼管理制度的范本,希望员工们能够遵守并共同维护好办公楼的秩序和环境。

银行分行合规风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银行分行合规风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ⅩⅩ银行分行合规风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合规组织体系第三章合规制度体系第四章合规风险管理基本流程第五章合规风险报告第六章合规文化建设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管理ⅩⅩ银行ⅩⅩ省分行(以下简称省分行)及辖内各分支行的合规风险,促进依法合规经营,实现健康、持续发展,依据《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ⅩⅩ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和《ⅩⅩ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合规,是指省分行及辖内各分支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

本细则所称合规风险,是指省分行及辖内各分支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本细则所称风险合规部门,是指省分行及辖内各分支行专门负责合规风险管理的部门。

省分行和各市分行为风险合规部门,各县支行为专门负责合规风险管理的部门或岗位。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法律、规则和准则”包括:(一)立法机构和监管机构发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营规则;(二)行业自律组织制定的行业准则、行为守则和职业操守;(三)ⅩⅩ银行的内部规章制度;(四)其他应遵守的规则和准则。

除前述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规则和准则外,还包括更广义的诚实守信和道德行为的准则。

第四条合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合规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有效识别和管理合规风险,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依法合规、安全稳健经营。

第二章合规组织体系第五条建立统筹安排、分工协作、共同促进的合规组织体系。

第六条合规组织框架和职责(一)高级管理层——省分行行领导高级管理层制定书面的合规政策,传达给全体员工,并组织贯彻执行;确保风险合规部门的独立性,为其履行职责配备资源;确保风险合规部门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二)专职组织者——风险合规部门风险合规部门协助高级管理层有效管理合规风险,组织、协调和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行合规职能;(三)执行者——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合规风险识别和管理。

银行分行信贷授权使用管理办法

银行分行信贷授权使用管理办法

银行分行信贷授权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总行按照“统一标准、充分授权、定期考核、适时调整”的原则建立健全分行信贷授权管理体系。

分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力、履行责任、促进权限内信贷业务合规发展。

第二条分行权限内信贷业务的经营与管理要立足于本地市场、本区域经济,要加大对优质类中小客户的营销力度,不断提升分行市场竞争力和专业化经营管理水平。

原则上,分行不得利用权限开展域外市场业务。

本地市场:分支机构所在的市级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市场区域,包括县域市场。

域外市场:分支机构所在的市级行政区划范围以外的市场区域。

第三条因经营确需拓展部分域外市场业务的,分行需将拟开展的域外市场、信贷投向、信贷资源分配比例、管理措施等相关事项形成可行性报告,报总行审批。

经总行审批后方可实施,并将实施情况按季度上报总行。

第四条分行不得利用权限办理以下信贷业务:(一)分行不得采用分拆、化整为零等方式对授信对象及关联企业进行超权限审批;(二)对经总行否决的信贷项目,分行不得利用审批权限对授信对象及关联企业进行审批发放;(三)不得利用权限向不符合总行信贷政策、严禁介入的领域进行信贷投放。

第五条分行行长作为信贷授权的直接责任人,应对分行权限内信贷业务的发展质量负全面责任。

分行行长可根据《银行授权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部分转授权,分行对信贷转授权方案要报总行备案。

第二章审批程序第六条分行应建立健全授信内部审批程序,按照“调查、审查、审批、放款”四分离的原则,加强信贷业务全流程管理,强化风险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管理。

(一)营销准入环节:分行应依据总行信贷业务准入管理要求,结合分行所在行政区域基本生产力状况、经济结构、产业特点、客户分布状况、资金需求规模等特点制定适合自身业务发展的准入审批标准和条件。

分行应指定经营管理部门专项做好营销准入审查工作。

(二)风险评价环节:分行风险管理部作为分行信贷业务风险性审查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分行信贷业务合规性审查和风险性评价,提出控制措施,形成审查意见,提交至分行贷款审查委员会进行审议。

分行机构账户管理制度

分行机构账户管理制度

分行机构账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分行机构账户管理,加强账户资金监管,保障银行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账户管理权限1. 分行机构账户管理权限属于银行总行的职能范围,分行机构需按照总行的授权权限进行操作。

2. 分行机构应当合理设定账户管理权限层级,确保员工操作规范,避免资金风险的发生。

3. 分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账户管理权限变更制度,确保账户权限的正常变更只能由有权限的工作人员进行操作。

第三章账户开立与注销1. 分行机构应当遵循总行的开户操作流程,确保客户账户开立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账户开立时应当核对客户身份信息,并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客户的风险等级确定账户开立的权限和限额。

3. 分行机构应当建立客户账户信息档案,完整记录客户开户信息和风险评估结果。

4. 账户注销应当严格按照总行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确保账户注销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四章账户资金监管1. 分行机构应当建立资金监管机制,严格按照总行的资金管理规定执行,确保资金流向的透明和安全。

2. 分行机构应当建立账户资金盘点机制,定期对各账户资金进行盘点,确保资金余额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 分行机构应当对账户的资金流入流出进行监测,及时发现资金异常情况并进行调查处理。

4. 分行机构应当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账户资金风险进行监测,并根据不同风险等级进行控制措施。

5. 分行机构应当建立资金监管档案,对账户资金监管相关工作进行完整记录和归档。

第五章账户操作规范1. 分行机构应当建立账户操作规范,对账户的存取款等操作进行详细规定和流程说明。

2. 员工管理账户操作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禁止擅自操作账户,确保账户资金安全。

3. 分行机构应当进行员工账户操作培训,确保员工熟悉账户操作规范和流程。

4. 分行机构应当建立账户操作审批制度,对涉及金额较大或风险较高的账户操作进行审批。

第六章账户风险管理1. 分行机构应当建立账户风险评估机制,对账户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建设银行分行本部差旅费管理办法

建设银行分行本部差旅费管理办法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三章住宿费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五章市内交通费第六章报销管理第七章监督问责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分行本部国内差旅费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黑财发〔2014〕10号)以及总行《中国建设银行差旅费管理办法》(建总发〔2015〕69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出差人员指省分行本部工作人员。

第三条差旅费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本办法所述差旅费包括行政差旅费和市场拓展差旅费。

第四条工作人员出差前必须履行事前审批手续,按规定报经有关领导批准。

出差应本着勤俭节约,从紧必须的原则,根据工作任务量严控差旅人数及天数,通过运用视频、电子邮件、电话交流等方式减少差旅次数。

第五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严禁出差期间擅自改变线路,借机因私游览;严禁借节假日之机组织工作人员外出旅游。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交通意外保险、订票费、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以及经批准产生的签转或退票费。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按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未经审批同意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见下表:中国建设银行城市间交通工具等级标准表第八条有多种交通工具可供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应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赴总行调缴外币,单程无款携带的,需按规定选择乘坐火车。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分行服务质量检查管理办法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分行服务质量检查管理办法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分行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全市邮政金融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市、县(区)、网点三者之间联动的、长效的服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电话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规范(试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服务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贯彻“预防为主、分级管理、下一级对上一级负责”的原则,紧紧围绕邮政金融业务发展,以提高服务质量,规范金融秩序,突出抓好营业网点日常服务管理,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邮政金融各项业务健康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县(区)支行、金融代理部、各邮政储蓄网点。

第二章管理组织与人员配置第四条市、县(区)支行、金融代理部服务管理组织为“服务管理领导小组”。

市分行综合业务部为服务管理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信贷业务部、公司业务部、综合业务部及各相关业务岗位为服务管理协作部门和岗位;各县(区)支行、金融代理部作为服务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全面负责本辖内所有营业网点的服务管理实施工作。

第五条服务管理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市分行服务管理部门至少配备1名专职服务管理员,并配有服务管理B角;各县(区)支行、金融代理部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服务管理员、并配有服务管理B角;各营业网点有配备大堂经理的由大堂经理负责本网点服务管理工作,未配备大堂经理的至少指定1名人员负责本网点的服务现场管理。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六条服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全省邮储银行的服务管理工作,审议并判定全重、特大服务问题或服务案件,根据事件性质提出处罚意见。

第七条市分行综合业务部职责一、贯彻执行服务管理规范化标准和规章制度,制定年度服务管理规划,开展服务管理人员培训,管理服务文档。

二、监督、指导县(区)支行、金融代理部服务管理工作,抽查营业网点窗口服务情况,根据检查结果出具处罚意见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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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分行公司客户分层集中营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我行公司业务市场竞争力,提升营销层次,切实为高端客户提供高效、快捷的专享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帮助高端客户实现财富增值,加强省分行对大型优质客户的集中营销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公司客户实力、前景和对我行的综合贡献,公司客户分为省行重点客户(含总行级客户)、省分行和支行共管客户(以下简称分支行共管客户)、支行级客户三个层级。

其中,省行重点客户和分支行共管客户统称为省行级客户。

第三条省行级客户是指规模大、实力雄厚,处于国民经济重点行业,以及处于行业龙头地位的省、部直属企事业法人;发展前景好、竞争实力强的跨区域经营集团客户;对我行有较高风险回报和忠诚度的高端公司和机构类客户。

第四条省行重点客户实行以省行为主、支行为辅的集中营销管理模式;分支行共管客户实行以省行为辅、支行为主的集中营销管理模式;支行级客户由支行自行负责客户的日常管理和关系维护。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支行是指省行营业部、辖属各分行、各—1 —支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省行成立公司业务推动委员会(以下简称“推委会”)。

“推委会”实行委员制,设委员若干名。

主任由省分行行长担任,副主任由主管授信和营销的副行长担任,委员由省行公司部、授信部、风险部、电银部、国际部、个金部、零售部、预算部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及熟悉营销和行业政策的专家型人员组成。

“推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行公司部,办公室主任由公司部高级经理担任。

第七条“推委会”主要职责:1、解决全省公司业务营销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和现有规章制度无法解决的各种营销问题;2、协调解决省行级客户在产品和服务等方面提出的个性化需求;3、加快省行级客户授信业务审批速度,优先、尽快安排审查、审批;4、协调行内各种资源,讨论审定对省行级客户综合化、差异化及一揽子营销服务方案;5、研究解决省行级客户管理和业务合作中的问题,协调解决省行级客户营销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6、审议并确定省行重点客户名单。

—2 —第八条“推委会”会议由推委会办公室根据业务需要提出议案,经主任委员同意后组织召开,但每季至少召开一次。

第三章客户认定标准及程序第九条省行重点客户的认定。

(一)基本标准。

1、规模大、实力雄厚,处于国民经济重点行业,以及处于行业龙头地位的省、部直属企事业法人,主要包括电力电网、能源、公路、铁路及基础设施类客户;2、综合性强、发展前景好、竞争实力强的跨区经营集团客户;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所处行业前景良好,属于我行重点支持或优先支持行业的企业和机构客户;4、对我行有较高风险回报和忠诚度的高端公司和机构类客户。

(二)具体认定标准:在符合上述基本标准的前提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省行重点客户:1、资产规模达到200亿元;2、净资产达到50亿元;3、销售收入达到100亿元;4、我行授信额度超过20亿元,其中实质性贷款余额不低—3 —于10亿元;5、人民币对公日均存款达到2亿元;6、年国际结算量达到1亿美元;7、中央驻陕企业和省属重点企业的重大项目;8、各级财政单位及重要的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军队、社会团体等;9、达不到上述标准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所处行业前景良好,属于我行重点支持的其他客户或项目。

第十条分支行共管客户的认定。

达不到省行重点客户认定标准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所处行业前景良好,属于我行积极支持行业的企业和机构客户;对我行有较高风险回报和忠诚度的中端公司和机构类客户。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分支行共管客户:1、对公人民币日均存款达到1亿元;2、人民币实质性贷款余额达到5亿元;3、单笔公司中间业务收入达到50万元;4、拨备后利润达到500万元;5、年国际结算量达到5000万美元;6、达不到前述标准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所处行业前景良好,属于我行积极支持的其他客户或项目。

第十一条支行级客户的认定由各支行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制—4 —定认定标准。

其中,对公人民币日均存款余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实质性贷款余额达到2亿元、国际结算量达到2000万美元的支行级客户(以下简称支行级重点客户)须向省行公司部报备,报备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客户基本情况、与我行业务合作情况和客户需求及合作机会等。

第十二条认定程序。

(一)省行重点客户由推委会办公室根据全省营销战略部署、信贷政策、客户实际情况及认定标准提出备选客户建议名单,提交“推委会”审核和认定,“推委会”对省行重点客户最终认定后,由公司部将客户名单向全行发布。

(二)分支行共管客户由各支行在年初根据分支行共管客户认定标准,初步拟出重点客户备选名单,填制《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分支行共管客户申报表》(附件1),提交省行公司部审定并将最终认定的客户名单通报全行。

(三)支行级客户由各支行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自行管理,其中支行级重点客户报省行公司部备案。

第十三条公司客户分层具体标准由省行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和工作要求适时调整,原则上每年增补和调整一次。

同时,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行业变化情况、总分行信贷政策变化,及时调整重点客户名单,对新营销的客户或重大项目,可根据情况直接确定为重点客户。

—5 —第四章省行重点客户的营销管理第十四条省行重点客户实行三级联动营销小组(即重点客户营销小组)营销作业模式,重点客户营销小组直接发起开展各项业务。

重点客户营销小组是省行为重点优质公司客户提供一站式、全产品金融服务而设立的作业、营销服务小组。

重点客户营销小组由省行分管行长任组长,省行公司部高级经理、主办行行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省行公司部、国际部(如需要)、个金部(如需要)、电银部(如需要)及主办行(指具体承办客户存贷款等公司业务的支行)相关人员(客户经理和产品经理)组成。

主办行至少配备一名副行长及一名专职客户经理进入重点客户营销小组,重点客户营销小组构成人员的行政隶属关系不变。

第十五条重点客户营销小组工作职责。

(一)重点客户营销小组是省行对重点客户金融服务的直接营销作业团队,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重点客户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市场营销策略和年度工作计划;(二)经授权负责与客户签订全面业务合作协议,负责协调行内资源,策划营销活动,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和一揽子解决方案,推动全行各项业务产品的交叉销售,对客户进行综合贡献的深度挖掘,提高客户综合贡献水平;(三)负责对重点客户银行业务的直接受理事宜;—6 —(四)负责制定重点客户营销小组工作实施方案并具体实施。

第十六条主办行和协办行的确定。

主办行是指具体承办客户存贷款等公司业务的主要开户结算行;对该客户市场营销及服务管理做出相应贡献的其他支行列为协办行。

(一)对存量客户确定为省行重点客户的,主办行原则上仍为客户所在开户支行。

如多家支行与该客户有业务往来,由相关支行协商,如协商不成,由省行公司部确定主办行、协办行及绩效分成方式、比例。

(二)潜在客户由省行公司部以有利于做大作强为原则确定主办行、协办行及绩效分成方式、比例。

(三)重点客户营销小组是省行重点客户的直接营销作业团队,主办行及协办行必须全力配合、协助重点客户营销小组工作,重点客户产生的各项业务收益全部体现在主办行和协办行。

(四)对主办行在营销过程中服务质量差、无营销成果,客户反响强烈且直接影响我行市场竞争力的,省行公司部可重新确定主办行。

第十七条重点客户营销小组成员的工作由组长和副组长直接领导,重点客户营销小组直接对“推委会”负责。

第十八条重点客户授信申报流程。

(一)授信业务的申报。

由重点客户营销小组收集相关材料、进行贷前尽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小组相关人员签字后直接提—7 —交省行授信管理部进行授信审查。

(二)特殊情况、特殊业务省行公司部可直接完成尽职调查、撰写调查报告并提交省行授信管理部进行授信审查。

第十九条重点客户营销小组授信职责分工。

省行重点客户营销小组按总、省行有关规定对收集和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按照总、省行有关授信管理要求,对省行重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撰写调查报告、进行客户及授信业务评级,填列授信申报审批表报省行授信部签署意见。

小组成员分工如下:(一)省行公司部人员(行业客户经理):1、负责建立信贷关系的全面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负责对重点客户在辖内各项银行业务的组织推动,负责组织制定客户金融服务方案并实施。

2、会同主办行进行实地尽职调查,负责建立信贷关系所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准备工作,审核基础数据和基础资料。

3、会同主办行完善重点客户调查报告、申报审批表、授信结论及相关资料,负责向省行授信管理部提交申报资料。

(二)主办行人员:1、负责对企业进行实地尽职调查,并对提供的客户基础资料来源的真实性负责;2、负责建立信贷关系所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准备工作,审核基础数据和基础资料,及时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和财务报表等,—8 —及时更新、完善重点客户信贷管理系统的资料,对录入基础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3、负责对重点客户进行初评、发起评级流程,撰写调查报告,填列授信申报审批表,对审批表、调查报告初稿负责;4、负责客户关系的日常维护和贷后管理工作,负责客户基础资料、审批资料的保管及档案管理工作;5、负责按信贷惯例规程要求的本办法未尽事宜。

第二十条对涉及国民经济发展中某些重点板块和支柱行业也可采取重点客户营销小组的方式,对某一行业板块实行集中营销管理。

第二十一条重点客户营销小组的绩效考核。

重点客户营销小组成员的绩效考核按照“明确责任、厘清职责、突出业绩,以业绩定分值,以分值定绩效”的原则进行考核。

省行公司部行业客户经理、产品经理根据省分行绩效考核办法制定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支行客户经理按照省分行现有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五章分支行共管客户和支行级客户的营销管理第二十二条分支行共管客户和支行级客户的作业模式仍按现有流程办理,客户营销实行团队营销模式。

分支行共管客户的营销实行以支行为主、省分行为辅的分支行团队营销模式,日常营销管理仍由各支行负责。

—9 —支行级客户的营销由支行自行组织营销团队营销。

第二十三条分支行共管客户的团队营销原则上由支行提出申请,报省行公司部根据营销管理需要组建营销团队。

支行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客户基本情况、与我行业务合作情况、客户需求及合作机会和需要分行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第二十四条分支行共管客户营销团队组成。

营销团队一般由省行公司部负责人、支行负责人、省行产品经理和支行客户经理等人员组成。

在团队营销过程中,支行负责人、客户经理是对分支行共管客户实施具体营销和提供金融服务的直接责任人。

第二十五条分支行共管客户营销人员选配。

(一)分支行共管客户应配备主办客户经理为其提供日常服务,主办客户经理一般应具备贷款签字权、取得总行客户经理上岗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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