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学
赫尔墨斯解释学

赫尔墨斯解释学
赫尔墨斯解释学是一门关于沟通和交流的研究领域。
它涉及到语言、符号、文化和社会背景等因素对沟通和交流的影响。
赫尔墨斯解释学的目标是理解和解释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交流方式,以及这些交流方式如何影响和塑造我们的观念、行为和社会关系。
赫尔墨斯解释学的核心理念之一是理解人们交流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它认为语言和符号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具有多种可能性和意义的。
在不同的社会、文化和语境中,人们使用不同的词语、语法和符号来表达自己的意思。
赫尔墨斯解释学的任务之一就是探索这种多样性,并寻找背后的逻辑和文化因素。
赫尔墨斯解释学还关注交流过程中的角色和权力关系。
它研究语言和符号如何用于权力的展示和控制,并分析交流者之间存在的不对等情况。
这种不对等可能来源于社会地位、性别、种族、文化背景等方面的差异。
赫尔墨斯解释学试图理解和解决这些不对等问题,以促进更加公正和平等的交流和理解。
此外,赫尔墨斯解释学还探讨了语言的本质和功能。
它关注语言如何用于表达思想、传达信息和构建社会关系。
赫尔墨斯解释学认为语言不仅仅是一种工具,它还反映了人们对世界的理解和观点。
通过分析语言使用的细节和背后的意义,赫尔墨斯解释学试图揭示交流者的意图和思想。
总的来说,赫尔墨斯解释学是一门综合性的研究领域,旨在理解和解释我们的交流方式以及这些方式与我们的思想、行为和社会关系之间的关系。
它通过研究语言、符号和文化等因素,探讨交流中的多样性、权力关系和语言的本质,以期促进更加公正和有效的交流和理解。
解释学

的当前情境。在这种情境中,虽然 理解者与对象始终都保持着时间间 隔,但理解者始终是以过去的全部 经验为基础,人的存在的历史性决 定了人必然向过去开放并通过无所 不在的偏见为人的理解定向。
解释学循环
在对文本进行理解时,根据细节来
理解整体,根据整体来理解细节的 不断循环过程。 前见与当下情境的循环; 传统和经验的循环; 读者与作者的循环。
第三次转向:本体论→实践哲学诠释学
20世纪哲学诠释的最高发展。与以往的实践哲学不同,这种 作为理论和实践双重任务的诠释学在于重新恢复亚里士多德 的“实践智慧”(Phronesis)概念。正是这一概念,使我们不 再以客观性、而是以实践参与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真理最高评 判标准。伽达默尔说:“诠释学作为哲学,就是实践哲学”, 这表示诠释学既不是一种单纯哲理性的理论知识,也不是一 种单纯应用的技术知识,而是综合理论与实践双重任务的一 门人文基础学科,这门学科本身就包含批判和反思。伽达默 尔:“我本人的真正主张过去是,现在仍然是一种哲学的主 张:问题不是我们做什么,也不是我们应当做什么,而是什 么东西超越我们的愿望和行动而与我们一起发生。”
第二次转向:方法论→本体论诠释学
在海德格尔对此在进行生存论分析的基础本体论里,诠释学 的对象不再单纯是文本或人的其他精神客观化物,而是人的 此在本身,理解不再是对文本的外在解释,而是对人的存在 方式的揭示,因而诠释学不再被认为是对深藏于文本里的作 者心理意向的探究,而是被规定为对文本所展示的存在世界 的阐释。这一转向的完成则是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诠释 学哲学就是这样一门关于人的历史性的学说:人作为“在世 存在” 总是已经处于某种理解境遇之中,而这种理解境遇, 人必须在某种历史的理解过程中加以解释和修正。伽达默尔 说:“理解从来就不是一种对于某个所与对象的主观行为, 而是属于效果历史,这就是,理解属于被理解东西的存 在。”[
第七章 解释学与接受美学

狄尔泰认为,“理解”和“解释”是各门精神科 学所普遍使用的方法,在这种方法中汇集了各种 功能,包含了所有精神科学的真理。
他说:“由感性上所给予的符号而认识一种心理 状态——符号就是心理状态的表现——的过程称 之为理解。”
“理解”就是我们由外在感官提供的符号或表现 去认识其中被固定了生命和精神的过程,它包含 了三方面的理论内涵:
解释学的另一重要来源是古代解经学。古希腊的 学者们曾将希伯来文的《圣经》翻译成希腊文, 并确定为《圣经》的正典,也正是在关于《圣经》 的翻译和解释过程中建立了古代关于圣经的解释 学。
作为一门学科的解释学理论的出现却是17世纪德国 “宗教改革”的产物,所以,“宗教改革”时代的 圣经解释学为解释学理论的诞生创造了重要的条 件。
在他看来,文本的意义不会变化,只有符合意义 的解释才是正确的解释。
(五)利科与文本解释学 保罗·利科(Paul Ricoeur,1913—2005)是法国著
名哲学家、美学家。
在解释学研究中,利科试图弥补当代解释学在方 法论上的迷失,他融合了解释学研究中的方法论 倾向和本体论倾向,努力将本体论、认识论和方 法论结合在一起,建立了一种现象学解释学。
一、解释的循环 “解释的循环”是解释学的核心概念,集中体现
了理解过程中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 伽达默尔认为,由于海德格尔的“此在”概念,
理解和解释的活动就有可能处于一种前概念的纯 发生视域之中,“此在”从本体意义上规定了真 理发生的方式,解释和理解的目的是接近艺术真 理,也就是接近存在,它本身是“此在”的状态。
二、解释学理论的发展 解释学理论的发展基本上是沿着狄尔泰——海德
格尔——伽达默尔的理论线索发展。 从理论形态上看,哲学解释学大体分为两种形态,
解释学

解释学解释学(Hermeneutics),又称诠释学、解释学美学,是在现象学与存在主义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个美学流派,近代解释学的基本特点是客观主义。
解释学是一个解释和了解文本的哲学技术,它也许被描述作为诠释理论并根据文本本身来了解文本,强调忠实客观地把握文本和作者的原意。
“文本”的概念“文本”的概念被扩展为书面文件。
例如:讲话、表现、艺术作品和事件。
因此,任何一个人都在细说或者诠译“社会文本”。
辞源“Hermeneutics”源自于希腊语(ἑρμήνευω),意思是“了解”。
这是从希腊神赫耳墨斯(Hermes)的名字得来。
对其他学科的影响解释学接近于文本分析法,影响了翻译研究学科,使得阐释主义翻译理论创立。
文字解释学在一般情况下,解释学常常意味着解释圣经的过程。
在犹太和基督徒历史学者和研读圣经的学生为了意思而开发了诠释学各种各样不同的系统。
因为哲学诠释学为各种解释性项目提供理论依托,所以它可以被视为圣经诠释学的发展。
哲学诠释学在某种程度上对当代圣经诠释学有影响。
代表思想家迦达默尔海德格尔认为理解是主观的,且理解本身具有历史性,取决于观者先前的理解,有所谓的“前结构”,因此理解要以“前理解”和“前结构”为前提。
迦达默尔进一步提出了理解的“历史性”、“视界融合”、“效果历史”等概念。
视界融合(Horizontaler-Schmelzung):理解的过程是在文本的作者原初视界和解释者现有视界的交织融合,达到一种既包容,又超出文本与读者原有视野的新的视界,造成了一个理解有赖于前理解,前理解又有赖于理解的循环,这就是所谓“解释学的循环”(der hermeneutische Kreis)。
正当的解释学应当在理解中显示历史的真实,历史不是纯然客观的事件,也不是纯然主观的意识,而是历史的真实和历史的理解,二者间的相互作用,因此历史总是含着意识,不是客观的。
强调艺术真理的本体论地位,审美理解就是对艺术真理的理解,以就是对世界本体存在的理解,艺术作品作为审美理解的对象,实际上就是存在的敞开,一方面艺术最直接地对我们说话,同我们有一种神秘的亲近,使我们觉得同艺术融合为一体,另一方面,我们也不断从艺术品中看到自身的存在,仿佛同自己照面。
解释学

关于解释学的理解大致有以下几种: 1.解释圣经的规则和方法。 2.解释学是研究一切古典文献的方法论。 3.解释学是一切人文科学的普遍的方法论。
4.解释学就是关于理解和解释的一般学说,其
研究对象就是解释。这是哲学解释学。
5.解释就是对存在物和人的存在的解释。
6.解释就是对语言的解释。
三、解释学提出了什么哲学问题 解释学提出的一个主要问题是:为什么需要解释? 解释学的出发点就在于:①怀疑有自明的真 理,要揭示真理。②在自然界、社会中总是有不 真的东西。对现有的一切都抱有批判的态度,现 有的都是鱼龙混杂的。建立一种反省意识、反思 意识。其实质是建立否定性的意识。③强调人的 创造性和人的能动性。一切需要人去发现,去创 造、去求真理,没有现代的真理。人要主动地把 真理剥出来、揭出来、解出来、猜出来,这就是 人的主动性。
解
释
学
政治理论教研室教授
李国士
一、解释学的产生及其代表人物
二、什么是解释学
三、质
五、里科尔对“本文”的解释
六、解释的特点
七、几点评价
现代解释学是20世纪60-70年代发展起来的。 主要代表人物有: 施赖尔马赫(1768-1834)、狄尔泰(1833 -1911),这两位德国人被称为现代解释滨奠基 者。 伽达默尔(1900-)是现代最著名的解释学 家,1960年写了《真理与方法》,使科学成为哲 学解释学。他的著作甚丰,被誉为当代解释学大 师。 里科尔(1913-)是当代法国解释学的主要 代表。1965年出版了《论解释》,把解释学叫做 象征哲学。
二、什么是解释学 解释学( Hermereletics )一词来源于希腊文 Hermaes,原意是宙斯的传信人――信使。把神 的旨意传达给别人。现代解释学用这种功能代 表自己学说的名称。因为信使要有三个因素: ①被传达的东西;②传达者;③传达者的传达。 传达者对传达的东西有个理解和解释。解释学 用这样一种模型来说明其基本观点。哲学意义 上解释学就是关于解释的方法论和理论。
什么是解释学

什么是解释学(1)解释学文论是现代哲学阐释学的一部分,揭示了文本理解与解释的本体论和生存论意义,从而将“历史性”和“时间性”引入了哲学思维,同时为文学研究的读者立场及历史态度奠定了基础。
解释学文论作为哲学解释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主导意旨是哲学。
(2)发展概况:①西方解释学的初始样态是出现在中世纪后期的经文释义学和文献考证学。
②到了18世纪,德国哲学家施莱尔马赫从具体的解释学经验中抽取出一般的方法和原则并以之为研究对象,从而建立了一般的方法论解释学,传统的经文释义学和文献考证学则成了它的具体应用。
③稍后德国哲学家狄尔泰进一步阐发了施莱尔马赫的思想,认为一般解释学就是区别于自然科学方法论的整个精神科学的方法论。
(3)本体论解释学:①从方法论解释学到本体论解释学的转向是海德格尔引发的,在伽达默尔的理论中真正建立起来。
②对艺术的思考成为了哲学解释学的主要任务之一,导致了艺术理论的研究始于从科学认识论向哲学解释学的现代转向。
(4)代表人物: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是18世纪方法论解释学的代表,美国文论家赫施也是传统解释学的代表;而海德格尔、伽达默尔以及法国哲学家利科等。
(5)影响评价:①解释学文论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其后产生了很大影响,在后期的接受美学和70年代的解构主义文论中都有一定影响。
②在宽泛的意义上来看,接受美学与接受理论是解释学文论的一部分,尤其是姚斯的接受美学但接受美学的思想来源不仅有解释学还有俄国形式主义现象学和存在主义等。
③由于解释学文论和接受理论的卓越探索,西方文论实现了从作者中心和作品中心向读者中心转变的现代转向,为文学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思维范式。
④但解释学和接受理论也存在一定的局限和问题:a如何摆脱以传统为中心的形而上学又不至于陷入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b如何将美学方法与历史方法结合起来又不失于机械拼合;c如何处理审美经验的肯定性和否定性之间的关系等。
解释学方法

解释学方法解释学方法是一种教学方法,旨在通过详细解释和展开知识的相关内容,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所学的知识。
下面是关于解释学方法的10条详细描述:1. 概念解释:这是最常见的解释学方法。
教师通过定义概念、解释其含义和特征,帮助学生建立起对知识的基本理解。
2. 过程解释:这种方法着重于解释某个知识或技能的实际运作过程。
教师详细描述步骤和操作,以帮助学生更清楚地理解并能够重复这个过程。
3. 原理解释:这个方法注重解释某个现象或规律的背后原理。
教师通过解释相关理论和科学原理,帮助学生理解为什么会出现这个现象或规律。
4. 实例解释:这种方法通过提供实际的例子或案例来解释知识。
教师可以使用真实的故事、实验结果或历史事件,以更具体、生动的方式呈现知识。
5. 比较解释:教师通过将两个或多个事物进行比较,来帮助学生理解和区分它们之间的差异和联系。
这种方法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抽象概念和复杂关系。
6. 分类解释:这个方法通过将事物按照某种准则进行分类,来帮助学生理解知识的组织结构和内在逻辑。
这有助于学生弄清概念和知识之间的关系,并提高对知识的整体理解。
7. 细节解释:教师通过详细描述和解释某个知识点的各个细节,帮助学生对知识的具体内容有更深入的了解。
这种方法帮助学生建立起对知识全貌的认识。
8. 图表解释:这种方法通过使用图表、表格等可视化工具,帮助学生更直观地理解和记忆知识。
图表可以清晰地展示关系和变化,提高学习效果。
9. 解决问题解释:这个方法通过解释某个实际问题的解决方法,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
这使学生能够将知识应用到实际情境中,增强学习效果。
10. 过程探究解释:这种方法注重学生的自主探究和思考。
教师通过引导学生提出问题、进行实验和观察,帮助学生主动地参与知识的解释和发现过程,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
第三章_解释学

5、问答逻辑 如果一个历史文本成为理解和解释对象,这意味着它对解释 者或理解者问了一个问题。因此,解释和理解总是包括了同 这个问题的关系。理解一个文本意味着理解这个问题。文本 就是这个问题的答案,或者说,答案必须到文本中去找。文 本提出的问题当然是有其历史视界的,文本作为答案也是有 其历史视界的。我们对此问题的理解,也是在我们的视界之 内重新提出这个问题,其答案也不可能停留在文本的历史视 界之内。问和答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视界融合的过程。
4、语言负载着个人精神生活 语言有两个不同的属性或特征。一是语言的公共性,另一个 特征是语言的个人性。语言要表达思想,进行交流,就必须 有公共的法则和运用形式,语言的这个方面保证了个人间思 想交流的可能性。 语言同时又是在个人使用时,卷入了个人的思想后,才产生 实际的意义。也就是说,个人用公共的语言表达的是他个人 的思想、情绪、意图,这样语言在实际使用时,又具有个人 性。 因此,如果解释只关注语言的公共性方面,执着于语法的一 般规则,这样来确定文本的含义,作者,即语言的个人使用 者的精神世界便无法进入解释者的视线之内,语言所负载的 个人精神生活就会被忽略。
理解者不可能走出传统之外,以一个纯粹主体的身份去理解 文本,文本就是他的世界的一部分。正如人不可能走出自己 的世界,生活中没有旁观者一样。所以,理解并不是主观意 识的认识行为,它先于认识行为,是此在的存在方式。 因此,伽达默尔说“理解是将(此在)自己臵身于传统的一 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过去和现在不断融合。”伽达默尔的 “理解”概念就与传统、历史联系在一起。对他来说,解释 学作为一种哲学,其任务就是要揭示人的存在中的历史性因 素,确定这些因素在理解中所起到的作用。而这些历史性因 素具体地体现为人在其历史性的存在中,由语言、传统等所 赋予给他的成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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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学解释学,又称诠释学(hermeneutics),是一个解释和了解文本的哲学技术。
它也许被描述作为诠释理论并根据文本本身来了解文本。
“文本”的概念“文本”的概念被扩展为书面文件。
例如:讲话、表现、艺术作品和事件。
因此,任何一个人都在细说或者诠译“社会文本”。
西方哲学、宗教学、历史学、语言学、心理学、社会学以及文艺理论中有关意义、理解和解释等问题的哲学体系、方法论或技术性规则的统称。
有关解释学的研究可以上溯到古希腊。
它作为一种哲学学派形成于20世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西方学术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释义学" 早在人类远古文明时期就已存在如何理解卜卦、神话、寓言意义的问题。
古希腊时代亚里士多德的学说已涉及理解和解释的问题。
“解释学”一词的词根hermes就来自古希腊语,其意为"神之消息"。
当时,人们已把如何使隐晦的神意转换为可理解的语言的研究看作一门学问。
中世纪的A.奥古斯丁、卡西昂等哲学家在对宗教教义进行新的解释时,逐步把以往对解释问题的零散研究系统化。
16世纪的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提出如何直接理解圣经本文的原则与方法的问题,对解释学研究起了较大的推动作用。
此外在法学、历史学、语言修辞学等传统研究中也一直涉及解释学的问题。
“解释学”一词于1954年首次出于J.丹豪色的著作中。
但在18世纪以前,有关如何正确理解文意内容的研究往往被称作"释义学"。
这类研究往往从实用性出发,实际上是一些零散解释规则的汇集。
亦泽“阐释学”、"释义学”、“诠释学”。
广义指对于文本之意义的理解和解释的理论或哲学。
涉及哲学、语言学、文学、文献学、历史学、宗教、艺术、神话学、人类学、文化学、社会学、法学等问题,反映出当代人文科学研究领域的各门学科之间相互交流、渗透和融合的趋势。
既是—门边缘学科和一种新的研究方法,又是一种哲学思潮。
狭义指局部解释学、一般解释学、哲学解释学等分支、学派。
局部解释学泛指任何本文注释(包括备往今来的法律、《圣经》、文学、梦和其他形式的本文解释的规则和方法的理论体系。
从古希腊人解释荷马的史诗和其他诗作开始.欧洲的古典学者就有注释古代文献的传统。
中世纪后期形成了有关《圣经》经文和法律条文解释的“古典注释学”和考证古代典籍的文献学。
一般解释学是对本文的理解和解释的—般方法论研究。
它不同于各种局部形式的解释学,其目的在于建立以连贯—致的理解哲学为基础的一般而普遍的方法论。
代表人物为施莱尔马赫、狄尔泰和意人利哲学家埃米里奥·贝蒂。
埃米里奥贝蒂为了响应伽达默尔的《真理与方法》,发表《作为精神科学的普遍方法的释义学》和《普遍解释是人文科学的方法》(1967)两书,试图建立以考察多学科中解释的模式为基础的普遍“理解”方法,规定一套解释的标准。
哲学解释学泛指对理解和解释的现象的各个层次和各种情况的研究,它不是一种方法论,而是对方法沦、对理解中意识形态的作用以及对不同形式的解释的范围和假定等的哲学“反思”。
哲学解释学有两种形式;(1)分析的解释学。
涉及理解和解释、思维机器和日常语言等问题。
它均一般解释学不问,虽然也涉及方法论,但是主要属于哲学性质。
(2)人文主义的哲学解释学。
其代表人物包括海德格尔、伽达默尔、利科和德里达等人。
他们根据现象学的传统及其对客观知识的批判,对本文解释的条件进行反思。
伽达默尔和德里达根据海德格尔对存在——神学传统的批判研究,力图在形而上学问题的具体情况中理解解释。
利科与前两入不同,试图调和德国的解释学传统和语言分析哲学、心理分析学、结构主义思潮,认为本休论只存在于解释的方法论中.并只有通过各种解释之间的“冲突”,才能获悉被解释的存在。
编辑本段古典时期作为一门理论来研究。
解释学是由19世纪德国哲学家F.E.D.施莱尔马赫(1768~1834)和W.狄尔泰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开创的。
施莱尔马赫致力于圣经释义学中的科学性和客观性问题的研究,提出了有关正确理解和避免误解的普遍性理论,使神学的解释成为普遍解释理论的一种具体运用。
狄尔泰被看作是西方传统解释学的集大成者,他仿效为自然科学奠定哲学基础的I.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提出了作为"历史理性批判"的解释学。
他所关心的中心课题是:处于具体历史情境中的解释学如何能对其他历史性的表现进行客观的理解。
他认为自然科学中的因果"说明"原则与精神科学中的"理解"原则根本对立,彼此各有其适用范围,互不逾越。
他还把文化现象中的"理解"看作是一个生命(作品解释者)"进入"另一个生命(作品创作者)的过程。
也就是说,一切社会文化现象都相当于在种种符号中固定化了的生命表现,理解这些现象就相当于把握符号创造者的主观精神世界。
狄尔泰以前的各种解释学研究,在西方往往统称为古典解释学。
古典时期对解释学有贡献的研究者还包括文艺复兴以来的I.M.弗拉休斯、B.斯宾诺莎、J.克拉德纽斯、A.G.鲍姆嘉通、L.迈耶尔、K.W.von洪堡、G.A.F.阿斯特、F.K.von萨维格尼,L.von兰克和J.G.德罗申等。
编辑本段现代时期现代解释学的开创者是20世纪的德国哲学家M.海德格尔,他把传统解释学从方法论和认识论性质的研究转变为本体论性质的研究,从而使解释学由人文科学的方法论转变为一种哲学,并发展成为哲学解释学。
海德格尔通过对"此在"的分析达到对一般"存在"的理解,并把理解作为一种本体论的活动。
他提出了"解释学循环"这一著名理论,认为解释者对被解释对象的"认识预期"是待解释的意义的一个部分,理解活动的完成因而依赖于理解的"前结构",即一组在理解之前业已存在的决定理解的因素。
于是,这一基本"循环性"始终存在于"前结构"与解释者的"情境"之间。
不过,他强调这不是一个"恶性循环",而是"此在"进行认识活动的基本条件。
50年代末德国哲学家H.-G.加达默尔把海德格尔的本体论与古典解释学结合起来,使哲学解释学成为一个专门的哲学学派。
他本人的学说也成为60年代以来欧美解释学的基础之一,影响甚广。
加达默尔关于解释学的基本观点是:人文科学不可避免地具有历史相对性与文化差距性。
他在美学、历史与语言这三个领域中,分别对这一主题进行了研究。
他认为人的存在局限于传统之中,其认识会有不可避免的"偏见"。
人类历史由传统的各种力量积累而成,他称之为"效果史"。
在"效果史"中,过去与现在相互作用,当前的认识受制于过去的传统因素。
他认为真实的理解乃是各种不同的主体"视界"相互"溶合"的结果。
现代解释学前期的另外两位代表人物是德国的宗教解释学者R.K.B.鲍尔特曼(1884~1976)和意大利"解释学理论"的研究者E.贝蒂。
鲍尔特曼受狄尔泰与海德格尔的影响,提出了自己的解释学循环论,其基本观点是:宗教信息解释者必须先有信仰才能理解,但理解的目的正是为了获得信仰。
他还提出使圣经解释"非神话化"的原则,认为只对圣经作历史的与语言的解释,就足以判定它所包含的宗教信息。
他的弟子E.福赫斯与G.艾伯林把其学说移入语言学研究中,在宗教解释学中也有较大影响。
贝蒂则反对本体论解释学的主观主义与相对主义。
他直接继承了古典解释学的课题,恢复了把解释学作为人文科学方法论以及一般解释理论的意义。
他认为人文科学中的理解应具有相对的客观性,这种客观性来自心灵的"客观表现"。
但由于客观表现(如文字)与接受者之间存在着距离,因而理解的客观性就不可能完全实现。
同时也由于心灵凝结于永恒的形式中并与作为"他者" 的其他主体相对而结成相互依存关系,这就使理解不只是了解文本字义,同时也要求文本的创作者与解释者彼此在理智、情感、道德诸层次上互相融通。
尽管贝蒂对解释活动的技术性问题进行了较详细的研究,但他对哲学解释学的影响不很大。
编辑本段现象学解释学20世纪60年代以来,解释学与西方其他哲学学派以及人文学科中的有关研究结合,并由此形成了一些新解释学学派。
其中比较重要的是法国P.里科尔的现象学解释学和德国的批判解释学。
里科尔的解释学是存在主义、结构主义、弗洛伊德主义(见S.弗洛伊德)以及日常语言哲学的综合物,其研究内容与风格同德国解释学哲学有相当差异。
里科尔认为不应把解释学当作认识论研究,而应把它看作一种方法论,它首先需要研究多重意义结构,然后从表面意义中揭示隐蔽意义。
他强调本体论只能存在于解释的方法论中,并只有通过各种解释之间的"冲突"才可获悉被解释的存在。
编辑本段批判解释学批判解释学主要代表是J.哈贝马斯和K.O.阿贝尔。
这两位解释学哲学家都重视实践问题,认为解释学应对社会改进有所影响。
哈贝马斯反对哲学解释学的主观主义,认为行为的意义并不能由行为者的主观意识来确定,决定其意义的根本因素是社会中的劳动与支配系统,这二者加上语言系统构成了人的客观环境。
人对意图的理解与意图实现的程度均由这种客观环境所决定。
阿贝尔也指责以往解释学的唯心主义忽略了历史发展的物质性条件。
他强调在社会整体内部存在着限制自由的力量与改善环境的愿望之间的张力关系。
批判解释学企图通过揭示社会机制达到对社会行为意义的理解,并幻想以此改善人们的生活条件。
[1]现象学现象学phenomenology,20世纪在西方流行的一种哲学思潮。
狭义的现象学指20世纪西方哲学中德国犹太人哲学家E.胡塞尔(E. Edmund Husserl ,1859~1938)创立的哲学流派或重要学派。
其学说主要由胡塞尔本人及其早期追随者的哲学理论所构成。
广义的现象学首先指这种哲学思潮﹐其内容除胡塞尔哲学外﹐还包括直接和间接受其影响而产生的种种哲学理论以及20世纪西方人文学科中所运用的现象学原则和方法的体系。
现象学”的词源可上溯至18世纪法国哲学家兰伯尔以及德国古典哲学现象学家G.W.F.黑格尔的著作﹐但其含义均与胡塞尔的用法不同。
胡塞尔赋予“现象”的特殊含义﹐是指意识界种种经验类的“本质”﹐而且这种本质现象是前逻辑的和前因果性的﹐它是现象学还原法的结果。
狭义的现象学指20世纪西方哲学中德国哲学家E.胡塞尔创立的哲学流派或重要学派。
其学说主要由胡塞尔本人及其早期追随者的哲学理论所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