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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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委议事规则及议事清单

公司党委议事规则及议事清单

公司党委议事规则及议事清单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称公司)党委会议事内容和决策程序,提高公司党委会议事质量和效率,健全完善公司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公司党委的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央和上航局党委关于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党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公司党委会是党委研究决策重大问题、发挥核心作用的主要形式,董事会、经理层在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前,相关议题必须提交党委会研究讨论,听取党委会意见建议。

第三条公司党委会议事遵循以下原则:(一)民主集中原则。

党委会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党委成员的意见建议;党委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主动参与集体决策。

杜绝以个人决定代替会议集体讨论、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议事。

(二)依法遵章原则。

党委会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应符合党章党规、中央有关规定要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理顺党委会研究讨论决策与各治理主体依照法律和规章决策的衔接程序,既要尊重和维护董事会对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权、经理层经营管理权、监事会监督权、职代会民主管理监督权,又要保证党委的意图在重大问题决策中得到体现。

(三)科学决策原则。

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同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对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定时,应当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根据需要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必要时进行风险评估和论证,防范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确保科学决策、正确决策。

党委议事规则

党委议事规则

党委议事规则为了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提高市局党委的决策水平,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使党委会议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委会议组成人员市局党委全体成员为党委会议固定参加人员,其他人员根据讨论议题的需要,由党委会议主持人确定。

二、党委会议内容1、讨论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2、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的工作部署和指示、决定。

3、审议市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4、研究决定系统内机构设置和人员调整、干部任免、奖惩等有关事项,安排本系统干部教育与管理工作。

5、对其它由党委决定的事项作出决策。

三、党委会议的组织实施1、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2、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由党委书记确定。

3、党委会议的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一般情况下应会前通知党委成员,由办公室或有关科室负责各项准备工作。

4、党委会议的各项具体工作由人教科承办,具体负责会议的通知、会议记录、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5、党委会议须由半数以上党委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党委成员不能出席会议时,须向主持人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

会后,主诗人可向未到会的成员说明会议的事项,并征求其意见。

涉及干部推荐、提名、奖惩实行逐个表决,讨论干部问题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并实行票决制,表决结果以到会党委成员二分之一赞同为通过,未到会党委成员的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6、党委会议在决定问题时,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经充分讨论后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若参加会议的成员对需要决定的重大问题难以统一时,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条件成熟时再作决定。

7、局党委会议作出的决定,由分管的党委成员负责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也可责成有关科(室)进行检查督促,负责执行的党委成员、科(室)应及时向党委报告执行情况。

市政管理处党委会议事规则

市政管理处党委会议事规则

市政管理处党委会议事规则市政管理处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条:会议的目的和任务(一)市政管理处党委会议是全体党委委员围绕中心工作,全面进行民主集中讨论的重要场所,旨在加强党委委员的联系和协调,推动市政管理工作更好地开展。

(二)市政管理处党委会议的任务是:听取和研究有关工作的情况汇报,讨论并决定重要事项,研究并确定各项工作的措施和方向,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学习和教育。

第二条:会议的组织和准备(一)市政管理处党委书记是会议的组织者和召集人。

根据工作需要,会议的召集通知要提前确定时间、地点、议程、主题和参会人员,并及时通知到各位党委委员。

(二)会议的议程由党委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必要时可以征求党委委员的意见。

会议开始前,应向参会人员发放会议材料和相关资料。

(三)会议必须按时开始,准时结束。

会议要求纪律严明,参会人员要提前到达会议室,不得迟到早退。

会议期间,不得随意离开会场,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应事先请假并得到党委书记的批准。

第三条:会议的议程和讨论方式(一)会议的议程安排分为常规议程和特别议程。

常规议程包括会前工作总结、工作汇报、任务分工、重要事项讨论等;特别议程是指特定问题的讨论和决策。

(二)会议的讨论方式应当注重民主、公开、团结和务实。

党委委员应当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提出问题疑惑,各抒己见、公正评价,形成共识,协调意见。

(三)会议讨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注重科学性和系统性,准确把握问题的本质和关键,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会议决策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政管理处的工作实际,能够保障全体市民的权益。

第四条:会议的记录和落实(一)会议记录由会议秘书负责,记录内容要真实准确、简明扼要。

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并向党委委员发送会议纪要。

(二)会议决议要有明确的时间、责任人和措施,并要求相关部门和个人按时落实。

对于落实情况不到位的,要进行调查和追责,并进行必要的纠正和整改。

党委会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事规则

附件:XXXXXXXXXXXXXX限公司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委集体领导,保证党委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党委的工作效率,增强党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党章程》和党内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党委会的议事范围、原则和形式第二条党委会的议事范围(一)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决定、决议、文件和指示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

(二)讨论研究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三)研究审定公司党委年度工作要点、总结、重大活动、重要事项。

(四)讨论决定中共XXX市委和XXX国资委党委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以及需要党委集体决定的重大事项。

(五)研究决定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重大违规违纪事件及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

(六)研究决定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党群工作机构设置。

(七)讨论研究公司党委、纪委、群团重要制度的审批。

(八)讨论研究公司中层(含后备)干部及以上人员的推荐、考察、表彰、奖励和处分等重要事项;此款中党委会研究的事项需按公司章程相关法定程序做出决定。

(九)讨论研究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公司重大改革、发展和建设中的问题,以及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十)董事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应当事先听取党委意见。

(十一)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权限以外的其他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资金使用。

(十二)研究决定党委管理权限内的其他重要工作,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第三条党委会的议事原则(一)科学理论指导的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认真执行上级决议和决定,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组织与个人、当前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二)民主集中制原则。

决策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

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1. 会议召开1.1 召开时间:公司党委会议按照年度计划开展,每年至少召开4次,不定期召开临时会议。

1.2 会议形式:常规会议采用线下会议形式,临时会议可以采用线上会议的形式。

1.3 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至少提前5天通知,会议地点、时间、议程、主持人、参会人员必须明确。

2. 会议议程2.1 确定议程:公司党委书记召集会议前,应征集委员和与会代表的议题和热点,形成议程,并将议程与会人员和委员会成员发布。

2.2 评估议程:会议开始前,需要评估议程的有效性和实现可能性,检查内容的充分性和质量水平。

2.3 全员知晓:公司党委委员必须在会议前通知会议地点、时间和议程,会议开始前还需要检查委员的议程知晓情况。

3. 会议准备3.1 会议设备:会议必须配备麦克风、音响、电脑、投影机等设备。

3.2 会场布置:会议现场布置要求简单且气氛热烈,会议桌和椅子要与参会人数匹配。

3.3 手续准备:会议室内必须安排好文件和材料,与会代表需要提前领取会议资料。

4. 会议程序4.1 指定主席:由公司党委委员推选主席主持会议,指定秘书记录会议内容。

4.2 会务组织:由会议主席介绍有关事宜和会议议程,宣布程序并宣布会议开始。

4.3 会议记录:由会议秘书记录会议内容,并在会议结束后进行整理,并在下一次会议中提交报告。

4.4 会议发言:发言必须主题明确、态度诚恳、文思敏捷、言简意赅,发言者要遵循时间限制。

4.5 会议决策:会议程序中需要评价和协调,采取表决(通过/不通过)、互相讨论、提议等方式决策。

5. 会议的闭幕5.1 闭幕程序:会议结束时,由主席宣布会议结束,并向所有与会代表表示谢意,提醒大家完成有关工作。

5.2 通过决议:如果会议通过决议,需要将决议书发给与会人员和党委委员,通知决定生效时间和具体实施细则。

6. 会议纪律6.1 有序进行:会议中不允许过度聊天、发短信或进行否定、批评、打断和干扰他人讲话的行为。

党委会议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一、总则1、在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两个文明建设工作中,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更好地履行党委职责,充分发挥党委班子整体功能作用,保证党委会议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则。

2、党委议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在党委内部和全处上下造成一个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自由又有纪律,既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又有统一意志、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二、议事范围1、围绕党的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学习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分局党组和所在地方党组织的有关工作部署,联系本处实际,制定相应的贯彻执行措施。

2、研究通过党委选举筹备方案,工作报告(草案)及会议其它材料,对选举产生的新党委委员进行分工。

3、讨论通过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规划、支部建设目标管理实施意见和考核评比办法。

4、讨论通过基层支部设置、党员发展、培养计划。

5、讨论研究处下属机构设置,股级以上干部的任免、奖惩、调动、晋升、培养以及向上级推荐人才。

6、讨论通过招工、人员调配(包括大中专毕业生分配、部队转业和退伍人员安置等)以及一年以上脱产培训、学习人员选送等。

7、听取有关职能部门对技术人员考核情况汇报,讨论通过或拟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聘用与管理办法。

8、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汇报,讨论通过加强党纪、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意见以及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决定。

三、议事形式1、党委议事的基本形式是: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委中心学习组会议等形式。

2、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党委中心学习组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一般每月集中学习一次,特殊情况可以增加集中学习次数。

四、议事程序与要求1、各种议题要在广泛调查研究,征求各有关方面、有关人员意见的前提下选定。

议题要明确,中心内容要突出,在提出问题的同时,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党委会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事规则

开封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委议事规则为了更好地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一、议事原则党委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都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任何党委领导成员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

二、议事范围(一)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学习中央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指示,研究贯彻意见和措施。

(二)研究讨论医院党的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重要的报告和请示。

(三)研究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措施。

(四)研究党员、职工的思想状况,制订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五)研究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党员发展计划和积极分子培训计划。

(六)研究并组织、落实干部考核工作,汇总干部考核意见。

(七)研究制定党内生活各项具体制度。

(八)研究确定重大违纪事件的处理意见。

(九)研究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

(十)研究其他需党委决定的事项。

三、议事程序及有关要求(一)党委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

通常为党政联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讨论干部考核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提前请假。

对讨论事项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但对需要表决的问题,书面意见不能记入票数。

(三)需要有关部门的同志列席会议时,由提出议题的委员提出建议,经党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由党委秘书通知到会。

有关议题讨论完毕后,列席人员即可退席。

(四)凡提请党委会议讨论的议题或事项,应于会前1天告知党委委员,以便准备讨论意见和建议。

(五)党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表决一般采用口头方式,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

对干部考核后的任免意见,应当发表赞成、反对、弃权等明确意见。

党委会议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议事规则第一条为了坚持和改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贯彻和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高等学校党委工作细则》、《湖南省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会议是党委议事、决策的主要形式。

会议由书记主持。

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主持。

学校党委委员为党委会议出席人员。

是中共党员的校级督导员、党办主任列席会议;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并经会议主持人批准,可通知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的相关议题。

列席人员在会上无表决权。

党委会议必须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

第三条党委会议讨论的主要内容是:(一)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在学校的具体贯彻落实以及学校办学方向、指导思想等重大问题。

(二)研究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问题。

(三)研究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两课”建设、宣传、统战、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四)讨论决定学校远景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和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

(五)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管理机构、学科、专业的设置及调整方案。

(六)审查批准年度经费预(决)算方案,讨论批准20万元以上的支出预算变更。

(七)讨论决定学校基本建设的项目和投资规模,决定20万元以上的维修项目。

(八)研究干部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对科级以上干部的选拔、任免、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问题。

(九)审查批准党总支部及直属党支部的选举结果,审批党员发展对象。

(十)讨论决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优秀人才培养政策;确定年度进人计划;审定高水平人才引进对象;审查批准教职工年终考核结果,批准重要奖惩措施。

(十一)讨论批准教职工薪酬分配和住房、医疗政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以及重要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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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会议事规则
为更好地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提高党委会议质量,实现科学民主决策,更好的履行党委职责,保证党委会议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委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中央、省、市委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各种决议和决定,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根据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遵循党的群众路线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求真务实地开展工作,增强市社党委工作的原则性和科学性,。

(三)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立场、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要求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

(四)坚持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党委会决定问题,必须经过充分讨论。

党委会议事,要求委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围绕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
个人意见。

党委会议决定,严格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对关系全局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一般应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对集体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

个人或少数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以建议下次会议复议,也可以向上级党委反映,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议之前,必须执行原来的决议,并不得公开表示不同意见。

(五)坚持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凡属涉及全局性的问题以及重要的推荐和干部考核,都要由党委会集体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

在党委会内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是平等的。

在集体领导中,书记负有主要责任(如书记暂缺,副书记负有主要责任)。

党委主要领导要注意倾听各方面意见,善于集中大家的智慧。

党委委员要增强整体、配合意识,全力支持党委主要领导的工作。

所有党委委员都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并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决定事项的落实。

(六)坚持充分讨论和团结互助,党委成员之间要互相信任,相互支持、互相谅解,互相补充、互相帮助,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团结。

二、议事范围
(一)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学习中央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指示,研究贯彻意见和措施。

(二)研究讨论市社党的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重要的报告和请示。

(三)研究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措施。

(四)研究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制订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五)研究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党员发展计划和积极分子培训计划。

(六)研究并组织、落实干部考核工作,汇总干部考核意见。

(七)研究决定干部任免工作。

(八)研究制定党内生活各项具体制度。

(九)研究确定重大违纪事件的处理意见。

(十)研究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

(十一)研究其他需党委决定的事项。

三、议事形式
党委议事的基本形式是: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等形式。

四、议事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党委中心组学习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一般每月集中
学习一次,特殊情况可以增加集中学习次数。

(二)党委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如书记暂缺,党委会议由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三)会议的议题,原则上在征求委员意见的基础上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如书记暂缺则由副书记确定。

主要议题应会前通知各委员。

(四)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讨论干部考核及任免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提前请假。

对讨论事项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但对需要表决的问题,书面意见不能记入票数。

(五)需要有关部门的同志列席会议时,由提出议题的委员提出建议,经党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由党委秘书通知到会。

有关议题讨论完毕后,列席人员即可退席。

(六)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先向党委主要领导汇报并征得同意后,再作安排。

属于行政领导决定的事项,一般不提交党委会议讨论。

(七)对送交党委会议讨论的议题,党委秘书要把有关情况特别是提请党委会议决定的问题搞清楚,根据轻重缓急提出初步意见,报经党委负责人同意后,列入会议日程。

(八)凡提请党委会议讨论的议题或事项,应于会前1天
告知党委委员,以便准备讨论意见和建议。

(九)党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表决一般采用口头方式,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

对干部考核后的任免意见,应当发表赞成、反对、弃权等明确意见。

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应当暂缓作出决定。

所讨论的问题,若涉及委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时,有关委员应予回避。

(十)党委会议由党委秘书作详细记录,重要内容需编发《会议纪要》的,报党委负责人签发。

(十一)对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党委成员应按照分工负责有关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将办理情况及时向党委反馈。

(十二)党委会议研究的内容,未经批准传达或公布的,要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

五、决议的执行和监督
1、党委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由市社党委成员按分工组织实施。

市社党办负责对党委决定事项进行督促检查,通报执行情况,重要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

2、党委会议形成的决定,各委员要严格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在职责范围内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并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即使有不同意见个人可以保留,但在贯彻执行中决不允许有自由主义和泄密行为,
更不得有任何违反纪律的言行。

在执行中如发现新的情况需要复议,经党委书记同意后,可在党委会议上进行复议。

但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党委会议决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动。

如遇临时紧急突发性重大事件,来不及召开党委会议,可个别征求意见,由党委主要领导商量后作出决定,事后及时与党委成员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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