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的申请报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申请对半仙缘棚改项目

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的报告

XX区人民政府:

根据郴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09-2014年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通知》(郴保办函[2017] 号)精神,半仙缘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因挡土墙坍塌,需对协作路15号原市XX公司家属区248户的房屋及其附属物作为该区域棚改一期工程(地块一)实施征收。该项征收符合国务院令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且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前期手续均已办结。为此,特向人民政府申请对该项目范围内(地块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实施征收。

特此报告。妥否,请批示。

2017年6月28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