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视法制节目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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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法制电视节目主持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我国法制电视节目主持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我国法制电视节目主持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近些年来,法制节目的发展也催生了对于优秀主持人的要求,在当前电视节目形态下主持人作为非常重要的节目因子,是法制类电视节目和电视受众沟通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主持人是电视节目整个进度、流程的安排者,也是影响整体法制电视节目效果的关键因素。

而举案说法类法制节目在其中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是法治宣传的重要渠道之一。

因此,本文研究焦点集中在举案说法类法制电视节目主持策略。

标签:法制电视节目;主持;问题;对策一、我国举案说法类法制电视节目主持人存在的问题(一)缺乏对于受众需求的认识目前我国大部分的法制类电视节目的主持人仅仅还是停留在“主持”阶段,很少会有主持人深入到一线,了解案件发生的起因、经过和结果,因此这种缺少实践经历的主持可能在节目定位上面很难准确把握,自然也就会受到广大受众的质疑。

2009年,撒贝宁在主持《今日说法》十周年时曾经表示“我最大的失败就是这10年来主持的3000多个案子都是别人告诉我的,我没有经历过,也很少去采访,很少有机会和当事人见见面聊聊天。

”他希望今后可以走出演播室,走向全国各地结合当地法制热点和受众需求做节目。

只有主持人真诚的希望做出改变,通过亲身和当事人交流,才可以在主持节目时做到自然流露,从而更好地为建设法制社会服务。

笔者认为举案说法类法制电视节目主持人需要全程参与到节目的整体制作当中去,如果缺乏对于节目整体的认识以及对于受众需求的认识,就不会成为一个合格的主持人,很难获得预期的节目效果。

(二)缺少创新和把控能力“创新能力是主持人应该具有的能力之一。

”当前我国举案说法类法制电视节目主持人队伍虽然规模大,但是通过创新理念形成独特风格的主持人不多,并且主要集中在中央电视台,而一些省级、市级电视台模仿中央台主持,导致主持风格千篇一律。

举案说法类法制电视节目不应该是高高在上教育人的节目,更多的是需要揭露社会的阴暗面,对于弱势群体加以帮助,这才是法制节目的服务性重要体现。

法制类节目采编的问题及优化对策探讨

法制类节目采编的问题及优化对策探讨

法制类节目采编的问题及优化对策探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制类节目在电视台和网络平台上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

这类节目通过介绍法律知识、案件分析、法治宣传等形式,旨在向观众传播法制理念,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对于法制类节目的采编和制作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优化对策,以期能够更好地推动法制类节目的发展。

一、问题1. 缺乏足够的专业法律知识在法制类节目的采编过程中,往往缺乏足够的专业法律知识。

很多节目制作人员虽然具有一定的媒体和新闻背景,但对于法律知识的了解却并不充分,这就导致在节目制作过程中容易出现误导和片面的情况。

2. 节目内容呈现单一化在目前的法制类节目中,很多节目内容呈现单一化的特点,大多数是以案件分析、法律讲解为主,缺乏创新和多样化的内容呈现方式,这容易导致观众的审美疲劳和失去兴趣。

3. 司法公正性和平衡性不足一些法制类节目往往带有浓厚的个人色彩和主观意识,节目制作人员可能会在选择案件和话题时存在偏颇,导致司法公正性和平衡性不足的问题。

这就容易导致观众对节目内容的质疑和怀疑。

4. 缺乏深度挖掘和独特视角现有的法制类节目普遍缺乏对法律事件的深度挖掘和独特视角的呈现,很多节目内容都停留在表面的介绍和简单的讲解,缺乏对事件背后的深层次分析和思考。

二、优化对策1. 加强专业法律知识培训针对法制类节目的制作人员,应该加强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

可以通过邀请法律专家、学者进行培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理解。

2. 多样化内容呈现方式在节目制作过程中,可以尝试多样化的内容呈现方式,采用故事讲述、真人秀、辩论赛等形式,以吸引更多的观众关注和参与。

通过创新的内容呈现方式,可以更好地传播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

3. 提升节目制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在选择节目材料和话题时,需要更加谨慎和严谨,避免个人色彩和主观意识的过多介入。

可以邀请多方观点和专业人士参与节目内容的策划和制作,从而提升节目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法制类节目采编的问题及优化对策探讨

法制类节目采编的问题及优化对策探讨

法制类节目采编的问题及优化对策探讨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法制类节目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但是,在采编这一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就法制类节目采编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优化对策,以期促进节目质量的提升。

问题一:报道内容浅尝辄止在现实中,很多法制类节目往往只是从表面上介绍了案例,却没有深入去分析和解释案件的本质和规律。

例如,对于一些经典的刑事案件,法制类节目只是简单介绍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被害人、肇事者等基本情况,却没有对该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

优化对策:对于一些重大案件,节目组应该抽取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挖掘案件的深度。

可以请法学专家、社会学专家等相关专业人士来现场解释法律条款和社会背景,分析案件的根源和影响,提高节目的深度和度。

问题二:选题不够新颖一些法制类节目选取的都是老旧、陈腐的案例和题材,很难吸引年轻观众的关注。

这导致了节目的收视率不高,对法制教育宣传的效果也很有限。

优化对策:节目组应该充分考虑当前年轻观众的喜好和关注点,选择一些对现代社会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作为选题,如网络犯罪、金融犯罪等。

同时,也可以邀请一些著名的法学家、社会学家、媒体专家等人士进行访谈,提高节目的新颖度和知名度。

问题三:篇幅过长很多法制类节目在采编过程中往往容易造成篇幅过长的问题,这不仅会影响观众的收视体验,也会增加制作成本。

优化对策:节目组应该在节目的结构、内容和安排上进行精简和优化,使节目更加精炼,同时也注意控制节目的时长,不让节目太拖沓、冗长。

问题四:缺乏新颖的形式和表现手法当前法制类节目形式过于单一,缺乏新颖的表现手法和形式,很难吸引观众的注意力。

这会导致法制教育宣传的效果不佳。

优化对策:节目组应该积极探索新的形式和表现手法,如VR、AR、动画、纪录片等,将法制教育的内容形象化、生动化,吸引年轻观众的关注,提高节目的互动性和趣味性。

总之,法制类节目在采编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但是这些问题也可以通过适当的优化对策加以解决。

浅析法制电视节目的现状及创新

浅析法制电视节目的现状及创新

浅析法制电视节目的现状及创新法制电视节目是指以法律和法治理念为主题的电视节目,旨在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理念,促进社会法制建设和法治意识的提高。

随着中国社会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和民众法治意识的日益增强,法制电视节目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现实中法制电视节目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亟待进行创新和改进。

本文将从法制电视节目的现状出发,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创新的思路和建议。

一、法制电视节目的现状目前,法制电视节目在中国的播出量和受众数量都在不断增加。

以《法律讲堂》、《今日说法》等为代表的法制电视节目在各大电视频道上频繁播出,节目覆盖范围广泛,内容涉及民生、公共安全、劳动权益等各个方面。

这些节目不仅宣传法律知识,还能为观众提供一系列的案例分析和解决方案,让观众通过解答法律问题的方式来加深对法律的认识。

一些新型的法制电视节目也在不断涌现。

以真实案例为基础,再演绎成电视剧的法制电视节目,可以更好地吸引观众的注意力,让法治理念在趣味性中被潜移默化地渗透到观众心中。

这些节目在内容上更加贴近人们的生活,更易于引起观众的共鸣和关注。

尽管法制电视节目的播出量和受众数量在不断增加,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法制电视节目内容单一,形式呆板,难以吸引观众的兴趣。

由于法律本身的抽象性和复杂性,使得很多法制电视节目在呈现法律知识时显得枯燥乏味,很难吸引观众的关注。

一些法制电视节目在内容上过于偏重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缺乏一定的时效性和新颖性。

社会法治建设日新月异,法治理念也在不断演变,如果法制电视节目仍停留在死板的宣传教育模式中,就难以与时俱进,很难引发观众的共鸣和关注。

一些法制电视节目的观众群体局限性较大,很难触达到更广泛的受众。

如果法制电视节目无法覆盖到更多的观众群体,就无法实现其普及法制知识和提高法治意识的宗旨。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创新:创新内容形式。

可以引入趣味化、互动化的元素,增加法制电视节目的观赏性和娱乐性。

当前我国电视法制节目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策略

当前我国电视法制节目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策略

当前我国电视法制节目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策略当前我国电视法制节目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策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电视法制节目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然而,当前我国电视法制节目中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深度、内容单一、形式呆板等,需要采取一些措施进行完善。

首先,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缺乏深度。

目前,大多数电视法制节目都是以案例为主要内容,但很少有节目深入探讨案件背后的法律原理和逻辑。

这种情况导致观众只能了解案件的表面,而无法真正理解法律的精神和内涵。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电视法制节目的深度,让观众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

其次,我国电视法制节目内容单一。

目前,大多数电视法制节目都是以刑事案件为主要内容,而对于民事、行政等其他领域的法律知识则很少涉及。

这种情况导致观众对其他领域的法律知识了解不足,容易产生误解和偏见。

因此,我们需要丰富电视法制节目的内容,让观众能够全面了解各个领域的法律知识。

第三,我国电视法制节目形式呆板。

目前,大多数电视法制节目都是以讲解为主要形式,缺乏互动和娱乐性。

这种情况导致观众对节目缺乏兴趣,容易产生疲劳感。

因此,我们需要创新电视法制节目的形式,增加互动和娱乐性,让观众能够更好地参与其中。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完善策略:一、加强电视法制节目的深度。

可以邀请法律专家、学者等嘉宾,深入探讨案件背后的法律原理和逻辑,让观众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

二、丰富电视法制节目的内容。

可以增加对民事、行政等其他领域的法律知识的涉及,让观众能够全面了解各个领域的法律知识。

三、创新电视法制节目的形式。

可以增加互动和娱乐性,如通过游戏、互动问答等形式,让观众能够更好地参与其中。

总之,当前我国电视法制节目中存在的问题需要我们采取一些措施进行完善。

只有通过加强深度、丰富内容、创新形式等方面的努力,才能让电视法制节目更好地服务于法制建设,更好地满足观众的需求。

新媒体背景下电视法制节目的现状问题与创新策略

新媒体背景下电视法制节目的现状问题与创新策略

新媒体背景下电视法制节目的现状问题与创新策略随着新媒体的迅猛发展,电视法制节目在观众面前的地位和影响力逐渐受到了挑战。

在新媒体的冲击下,电视法制节目面临着一系列的现状问题,同时也需要寻求创新策略以应对这些挑战。

一、现状问题1. 观众转移: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移动设备的普及,观众的收视习惯发生了变化。

越来越多的观众选择通过互联网平台观看节目,而不是传统的电视播出。

这导致电视法制节目的收视率和影响力下降,面临着观众转移的问题。

2. 内容同质化:随着电视法制节目的增多,内容同质化现象愈发严重。

许多节目无非是围绕着同样的案件类型、同样的处理方式来展开,缺乏创新和个性化,难以吸引观众。

3. 传播方式受限:传统的电视媒体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节目的播出时间和时长受到一定的限制,无法与新媒体平台相抗衡。

这导致了电视法制节目在传播方式上的受限,难以满足观众的需求。

4. 互动性不足:传统的电视法制节目缺乏与观众的互动,观众只能是被动地接收节目内容,无法参与到节目中来。

这使得观众参与度不高,难以建立稳定的粉丝群体。

二、创新策略1. 多元化内容:在内容上,电视法制节目应该加大内容创新力度,提高节目的多元化和个性化。

该节目可以增加纪实性的内容,拓宽案件类型,增加节目的趣味性和可看性,吸引更多的观众。

2. 跨平台传播:电视法制节目应该积极拓展新媒体平台,开拓互联网、移动端等新媒体的传播方式。

可以将节目内容进行精简并上传到新媒体平台,吸引年轻观众群体的关注,增加节目的曝光度。

3. 参与性节目:在形式上,电视法制节目可以增加互动环节,增加与观众的互动。

可以通过在线直播、社交平台互动等方式增加观众参与度,提高节目的互动性和参与感。

4. 深度报道:在内容上,可以增加深度报道的内容,提供更加全面、深入的案件追踪报道。

可以从案件内部调查、涉案人员生活背景等深入探讨,增加节目的深度和吸引力。

5. 社会价值:电视法制节目应该在内容上增加社会价值观的呈现,关注社会问题、推广正能量,积极引导观众,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法制类节目采编的问题及优化对策探讨

法制类节目采编的问题及优化对策探讨随着法制意识的提高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法制类节目在现今的媒体市场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不同于其他类型的节目,法制类节目采编涉及到的信息量大,对于采编人员素质的要求也较高,因此,法制类节目采编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在实践中加以解决和完善。

一、问题1. 缺乏专业知识法制类节目的基础在于法律知识,但是,许多制作人员并非法律专业人士,因此,他们谈及问题和事实时,有时候很难获得全面准确的信息。

2. 信息不全面在采集信息时,节目制作者通常只能根据所得到的线索、案件受害人或目击者提供的信息,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司法实务等所知有限的信息去了解和分析问题。

这就使得采访内容难以充分、准确地展示一个事实的全貌。

3. 信息失真由于采编人员的个人阅历、想象力、心态等原因,对所获得的信息进行解读、评议时,出现了夸大、缩小、曲解等现象,导致所呈现给观众的信息失真。

4. 观点气氛浓厚法制类节目中经常刻意渲染某些事件的气氛,有时不是出于事实的需要,而是出于引发观众情感反应、制造话题的目的,从而在报道中加入某些情节,转而影响观众的思维和态度。

二、优化对策1. 加强专业人员的参与为了保证节目采编的准确性和客观性,应该在节目制作初期加强与法律专业人员的沟通联系,多请法律专家对节目内容进行评审和审查。

2. 提高信息收集能力在采集信息时,采编人员应能够开展全面系统的调查,不单纯依靠已知线索的进行采访,同时通过筛查大量的信息资源,寻找关键信息,从而达到更为全面的情况呈现。

3. 严格执行信息查核流程在采集信息后,应该认真查核信息的真实性,严格执行查核流程。

在信息查核的过程中,也应该充分考虑被采访者的话语的准确性,减少可能出现的口误或者失言。

4. 重视客观性制作人员在制作节目的时候,必须加强自身的责任意识和职业素养,不因个人主观意志而夸大、缩小或曲解信息,更不能借机渲染情绪,应当坚持用客观的眼光进行分析,做到真实、中立、公正的呈现。

浅析法制电视节目的现状及创新

浅析法制电视节目的现状及创新【摘要】法制电视节目是指以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为主题,通过电视媒体向观众传播相关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的节目。

其重要性在于可以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促进法治建设。

目前法制电视节目存在着内容单一、传播方式老旧等问题。

为了创新法制电视节目,可以采取多样化的节目形式,加强互动性和娱乐性,以吸引更多观众。

通过案例分析和观众反馈,可以更好地了解观众的需求和反馈。

未来市场前景也值得期待,加强法制教育意识,促进法治建设,推动法制电视节目的发展,为更多人提供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的传播平台。

【关键词】法制电视节目、现状分析、创新方式、案例分析、观众反馈、市场前景、法制教育意识、法治建设、发展推动。

1. 引言1.1 法制电视节目的定义法制电视节目是指以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相关法规为主题内容的电视节目,通过展示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理念、普及法律常识等方式,帮助观众增强法律意识、提升法治观念的节目形式。

这类节目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解说、法治宣传、案例分析、法治故事等形式,旨在通过媒体渠道向广大观众传递法治正能量,提升社会法制意识和法治素养。

法制电视节目在当今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它是法治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可以深入到千家万户,让大众了解法律、感受法治,促进社会的法制建设。

法制电视节目具有信息传递的广泛性和直观性,能够通过生动的案例、真实的故事等形式引起观众的共鸣,提高法律普及的效果。

法制电视节目还可以帮助观众解决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提高民众法律素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发展和推广法制电视节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1.2 法制电视节目的重要性法制电视节目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通过法制电视节目的播出,可以提高公众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识。

法制电视节目可以深入浅出地解释法律条文,帮助观众更好地理解法律的适用和意义,培养公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法制电视节目可以帮助解决社会热点问题和法律难点案例,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秩序和正义,促进法治建设。

基于泛法制化下的电视法制栏目的困境与对策分析

基于泛法制化下的电视法制栏目的困境与对策分析电视法制栏目是电视台为了普及法制知识、宣传法律法规而制作的专题栏目。

在泛法制化的背景下,电视法制栏目更是承担着宣传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使命。

很多电视法制栏目在制作过程中会遇到种种困难,这些困难既来自于制作方面的技术层面,也有来自于社会环境和观众需求的挑战。

本文将从泛法制化的角度出发,分析电视法制栏目在制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境,并提出应对策略。

一、困境分析1. 缺乏资金支持:电视法制栏目的制作需要专业团队、设备场地等一系列成本支出,而目前很多电视台的财政压力较大,缺乏对法制栏目的资金支持。

在这种情况下,电视法制栏目很难有持久的生命力。

2. 观众群体狭窄:由于法律是一门专业性较强的学科,很多普通观众对法制知识的需求和兴趣较小,因此电视法制栏目的受众群体相对狭窄,这对栏目的知名度和收视率都是一个挑战。

3. 制作内容单一化:很多电视法制栏目的制作内容都偏向于解说法律法规、案例分析等较为枯燥的内容,缺乏趣味性和互动性,这导致很难吸引观众的关注和参与。

4. 法治宣传不足:有些电视法制栏目虽然制作精良,但在宣传推广方面做得不足,导致大部分观众并不知道这些栏目的存在,无法实现其宣传法治理念的目的。

二、对策提出1. 多方筹资支持:在资金支持方面,可以通过多方筹资的方式解决。

可以通过引入赞助商、政府补贴、社会捐赠等方式,共同为电视法制栏目提供经费支持,确保栏目的持续制作。

2. 多元化内容制作:针对观众群体狭窄的问题,可以在内容制作上进行多元化。

不仅可以制作普及型法制知识的节目,还可结合实际案例,增加互动环节,引入综艺元素,让栏目更具吸引力。

3. 加强社交媒体宣传:对于宣传推广不足的问题,可以加强在社交媒体上的宣传。

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扩大栏目的影响力,让更多的观众了解和关注电视法制栏目。

4. 充分挖掘资源:在制作过程中,可以充分挖掘资源,引入政府部门、法律机构、专业律师等资源,增加栏目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吸引更多观众的关注。

电视法制节目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1)

电视法制节目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摘要] 部分法制节目存在“视法为刑”的倾向,所选案例多为刑事案件,显示出强烈的“重刑轻民(民事),重刑轻政(行政法)”的特征,其原因之一与我国“视法为刑”的文化传统有关。

[关键词]法制节目视法为刑普遍性价值电视法制节目经过二十年的发展,以其品牌化、高收视、高播出密度,成为中国电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法制节目成为继新闻、娱乐之后的第三大电视节目门类。

但是近几年来,法制节目盛极而衰,在受众眼中,正在渐渐丧失吸引力,也不再是收视增长点。

法制节目的症结在哪里?本文将对电视法制节目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探讨应对策略。

大多数案例类法制节目内容既包括个案故事,也有法治资讯和防范措施介绍,兼顾娱乐性和实用性,主要的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案例故事叙述不够明晰,悬念营造不足,而且缺乏必备的细节信息。

不少节目中警方介绍案情时使用法律术语较多,枯燥难懂。

却缺少对被害人基本信息的说明。

案例故事大多靠悬疑和冲突取胜,节目应注重叙事技巧,突出案例的传奇色彩,不应只是平铺直叙地介绍发生了什么,应有意识地营造悬疑感以吸引观众。

二、部分法制节目形式不够丰富,自身风格不够统一,节目形态不够稳定。

通常案件故事能够获得的影像资料很有限,报道基本上由模拟拍摄现场画面、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访谈、再加上画外解说和主持词几部分组成,形式单调,观众易产生收视疲劳。

有些节目为丰富形式加入影视资料、MV、flash等等。

但这些手法必须与节目内容相协调,不要过度渲染案件细节,否则可能产生不良传播效果。

一些法制节目各期节目叙述风格差异很大,有的侧重现场的采访,有的通篇是画外音对案情的客观叙述,有的是将其他法制节目重新剪辑,容易让观众感觉杂乱无章。

中国影视网三、部分法制节目存在“视法为刑”的倾向。

所选案例多为刑事案件,显示出强烈的“重刑轻民(民事),重刑轻政(行政法)”的倾向。

其原因之一与我国“视法为刑”的文化传统有关,如西汉桓宽所著《盐铁论?诏圣》中:“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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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法制类节目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中国的电视法制节目,通常被定义为运用电视手段再现与法律相关的案例、事件、人物,以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培养法律情感、弘扬法律精神为目的的电视节目。

纵观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的发展,虽然开办了一些法制精品栏目和节目,培养了一批忠实观众,形成了一些固定的节目播出模式,公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随之增强。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国法制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发展的不完善也影响了电视为其传播载体作用的发挥。

在承担法制清梦功能的同时,法直接么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首先,采访的合法性。

现在,不少法制类节目都是在与公、检、法系统的法制宣传部门的配合下合作拍摄的,选题需要这些部门的同意,并在采访当事人的过程中提供协助,在拍摄中提供便利的条件。

尤其在案件未开庭审理之前,有这些部门协调,使摄制组进入看守所或拘留所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采访,这种做法本身是否合法值得商榷。

因为在这段时间里,犯罪嫌疑人与外界人员的接触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只有案件承办人员和当事人律师可以与其接触。

第二,形式比较单一。

目前,电视上的法制节目类型主要以以案说法类、纪实刑侦类的节目为主,通常都是通过情景再现,案件还原,然后在分析的过程中说明和解释法规,达到向公民传达法律知识的目的。

而在其他形式的发掘和创新上相对比较欠缺,即使是同一种形态的节目,表现形式也比较单一。

第三,一些法制节目报道的深度不够。

节目往往重实施阐述而轻评论,对拍摄的事件做浅层次的描述,讲述完案例后,用某法律条文去套具体的案例,进行简单的分析。

对发生的社会背景、发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和心路历程等深层次的东西挖掘不够;媒体的功能只停留在传播法律只是上,而对法律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和系统本身关注不够,比如某法规出台的背景、原因等解读不够;在大社会环境中,探讨法律与社会、法律与人等关系的话题明显不多。

那么怎样做出既吸引受众,又能完成法制类电视节目使命的电视节目呢?
首先,在电视手段的技巧和方法上要善于用现场同期声,同时还要站在观众的角度上买足观众的需要,在节目形式上尽可能多样化。

在以案说法类、纪实刑侦类节目形式相对成熟、模式固定且模仿多的情况下,可以多做一些益智互动类、真实体验类的法制节目。

同时,还可以开掘一些新的节目样式,如利用一些娱乐节目的表现手法,秉承“寓教于乐”的思想。

其次在报道内容上下功夫。

电视法制类节目蕴含者广泛的内容,案例报道只是其中一部分。

电视法制节目既可以反映执法者的风采,又可以表现受害者的奋起,还可以勾勒罪犯的心路历程。

在对事件的报道中,不能停留在就是论事层面,而要挖掘事件发生的社会环境和社会背景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动因等多角度、多侧面和更深层次的东西。

还需要层层深入的剖析,要把这些事件同政治、经济、道德、文化、社会、历史、现实联系起来,以冷静的、理性的思考,去寻找事件发生的症结。

第三,在报道角度上要更多地注重对人文关怀和对犯罪发生的社会背景等深层次东西的挖掘,使得报道在深度和广度上进一步提高。

法律是死板、枯燥的,
真正让受众感兴趣的不是法律条款本身,而是法律的外衣所包裹着的生活中的人文关怀,这与电视法制节目并无矛盾。

而另一方面,电视法制节目可以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对作案手段的详细描写,其结果往往会适得其反,导致一些没有鉴别力的青少年去犯罪而得新奇的刺激。

电视法制节目的终极目标是为了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建立一种遵纪守法的文明风气。

09新闻绕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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