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合约命名规则
从零学期货: 郑州交易所套利指令

(A-2.13)郑州交易所套利指令ppt1\大家好,贪吃猪财经为您介绍期货知识。
今天为大家介绍一下郑州交易所的套利指令。
ppt 2、郑州商品交易所的期货套利指令有两种,分别是跨期套利和跨品种套利。
我们知道,所谓的跨期套利是指同时买进和卖出两个相同品种但不同交割月份的期货合约。
这种套利指令,郑州交易所用SPD来进行标识。
比如投资者买进SR1801合约的同时,卖出SR1805合约。
就可以用委买SPD SR801&SR805指令来完成。
跨品种套利是指买进相同交割月份的某一个期货品种的同时,卖出另一个相类似或者相关联的期货品种。
比如,投资者买进硅铁1801合约的同时,卖出锰硅1801合约就是一个跨品种套利组合。
这种组合在郑州商品交易所的代码是IPS。
投资者可以用委托买入IPS SF801&SM801指令来完成这个买进硅铁期货1801合约同时卖出锰硅1801合约的交易。
ppt 3、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套利指令同大连商品交易一样,也是不标明各自合约的价格的,而是只标明其价差。
在跨期套利中,套利价差=近月合约的价格-远月合约的价格。
一般情况下,近月合约的价格往往小于远月合约的价格,所以套利价差一般为负值,需要投资者注意的是,如果价差为负,在下单时一定要加上负号,否则很可能出现极端的价格成交,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比如的价格是15000元/吨,的价格是15135元/吨。
则两个月份合约的价差为-135。
所以SPD CF711& CF801的报价就是-135了。
如果投资者买入SPD CF711& CF801,就相当于买入CF1711合约的同时,卖出CF1801合约。
如果CF1711合约上涨的幅度大于CF1801合约上涨的幅度,或者CF1711合约下跌的幅度小于CF1801合约下跌的幅度,也就是说两者的价差扩大。
比如价差由原先的-135变成了-100,那么投资者就盈利了。
反之就会发生亏损。
如果投资者不是买入,而是卖出SPD CF711& CF801,这就相当于投资者卖出CF1711合约的同时,买入CF1801合约。
国内郑商所、大商所和上期所品种交割结算价区别

大商所:交割结算价根据不同交割方式确定。
滚动交割配对日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配对日的当日结算价;滚动交割和一次性交割最后交易日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价。
郑商所: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配对日前10个交易日(含配对日)交易结算价的算术平均价。
上期所:交割结算的基准价为该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除au、ru、bu、fu 特殊不一样)大商所第四十一条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当日无成交价格的,其合约的当日结算价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一)若合约当日有买、卖双方委托报价的,以最高买报价、最低卖报价与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三者居中的一个价格作为合约的当日结算价;(二)若合约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以该停板价格作为合约的当日结算价;(三)若合约当日无委托报价,或者有买或卖单方委托报价但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以当日距无成交合约最近的前一有成交合约作为基准合约计算当日无成交合约结算价:1.若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的涨跌幅度(%)小于等于当日无成交合约当日的涨跌停板,则当日无成交合约结算价=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1±基准合约结算价的涨跌幅度)。
2.若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的涨跌幅度(%)大于当日无成交合约当日的涨跌停板,则当日无成交合约结算价=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1±该合约的当日涨跌停板幅度)。
3.若无法找到基准合约,则当日无成交合约结算价=上一交易日该合约的结算价;新合约上市第一日若无法找到基准合约,则当日无成交合约结算价=挂盘基准价。
新上市合约连续三个交易日无成交,交易所可另行调整结算价。
第六十一条交割结算价根据不同交割方式确定。
滚动交割配对日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配对日的当日结算价;滚动交割和一次性交割最后交易日交割结算价采用该期货合约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价。
郑商所限仓制度

郑商所限仓制度1. 什么是郑商所限仓制度郑商所限仓制度(Zhengzhou Commodity Exchange Position Limit System)是指郑州商品交易所为规范市场交易秩序,保护市场参与者利益而制定的一项交易规则。
该制度通过设定合约持仓上限,限制投资者在某一合约上的持仓数量,以防止过度集中的风险和操纵市场的行为。
2. 郑商所限仓制度的背景和目的2.1 背景随着中国商品期货市场的快速发展,市场参与者数量不断增加,交易量和持仓规模也不断扩大。
然而,过度集中的持仓可能导致市场风险集中,增加市场的不稳定性和操纵风险。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郑州商品交易所于2007年引入了限仓制度。
2.2 目的郑商所限仓制度的目的是通过限制投资者在某一合约上的持仓数量,防止个别投资者对市场的操纵和控制,保护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该制度旨在确保市场的稳定运行,防范市场风险,提高市场参与者的交易环境和投资保护水平。
3. 郑商所限仓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规定3.1 限仓比例郑商所限仓制度对不同品种的合约设置了不同的限仓比例。
限仓比例是指投资者在某一合约上的持仓数量与该合约总持仓量的比例。
一般情况下,限仓比例为5%至20%之间。
3.2 开仓限制根据郑商所限仓制度,当投资者持有某一合约的净多头或净空头持仓达到该合约总持仓量的限仓比例时,将不能再继续开仓。
这一规定旨在限制投资者在某一合约上的持仓数量,防止过度集中的风险。
3.3 强制平仓当投资者持有某一合约的净多头或净空头持仓达到限仓比例的两倍时,郑商所将会采取强制平仓措施。
强制平仓是指郑商所根据限仓制度规定,通过市场交易方式将投资者的持仓平仓,以降低市场风险和维护市场秩序。
3.4 交易所监管和处罚措施郑州商品交易所对违反限仓制度的投资者进行监管,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超过限仓比例开仓、拒绝履行强制平仓要求等。
投资者如果被发现违反限仓制度,将面临罚款、限制交易、禁止开户等处罚。
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

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郑州商品交易所章程》制定本交易规则。
第二条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主要业务是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组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期货交易。
第三条本交易规则适用于交易所内的一切交易活动 , 交易所、会员、投资者、指定交割仓库、指定结算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交易规则。
第二章上市品种和期货合约第四条交易所上市品种为普通小麦、绿豆、红小豆、花生仁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期货品种。
第五条交易日为每周一至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每一交易日各品种的交易时间安排 , 由交易所另行公告。
第六条期货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商品的标准化合约。
第七条期货合约的主要条款包括:合约名称、交易品种、交易单位、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合约交割月份、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交割日期、交割品级、交割地点、最低交易保证金、交易手续费、交割方式、交易代码。
期货合约的附件与期货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最小变动价位是指该期货合约的单位价格涨跌变动的最小值。
第九条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又称涨跌停板)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第十条期货合约交割月份是指该合约规定进行实物交割的月份。
第十一条最后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合约交割月份中进行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第十二条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手”, 期货交易必须以“一手”的整数倍进行 ,不同交易品种每手合约的商品数量 , 在该品种的期货合约中载明。
第十三条期货合约以人民币计价,计价单位为元。
郑商所prt组合规则

郑商所prt组合规则
郑商所prt组合规则旨在规范郑商所期权市场prt组合交易的行为和操作方式。
prt组合是指同时买入某一郑商所期权合约的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或者同时卖出某一郑商所期权合约的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且具有相同的行权价格和到期日的交易策略。
首先,prt组合交易需要满足以下几点规则。
首先,prt组合交易的买入或卖出方向必须一致,即投资者要么买入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要么卖出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
其次,prt组合交易的合约品种必须一致,即所买入或卖出的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属于同一郑商所期权合约。
再次,prt组合交易的行权价格和到期日必须相同,即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的行权价格和到期日需一致。
其次,prt组合交易需要了解相应的交易费用和保证金要求。
交易费用包括手续费和印花税,投资者需要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保证金是投资者为了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而向交易所交纳的一定金额,投资者需要根据郑商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交纳相应的保证金。
最后,prt组合交易的风险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需求,合理选择prt组合交易策略,并注意控制风险。
投资者可以通过研究市场走势、分析期权合约的波动性等指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总之,郑商所prt组合规则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多元化投资选择,但投资者在进行prt组合交易时需遵守相应的规则和风险管理原则,以减少投资风险并提高投资收益。
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发布交易规则、期货品种业务细则及合约修订案的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发布交易规则、期货品种业务细
则及合约修订案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郑州商品交易所
•【公布日期】2024.02.06
•【文号】郑州商品交易所公告〔2024〕16号
•【施行日期】2024.02.06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期货
正文
郑州商品交易所公告
〔2024〕16号
关于发布交易规则、期货品种业务细则及合约修订案的公告《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修订案已经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临时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品种业务细则》《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期权合约》修订案已经郑商所第八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以上规则修订案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修订案
2.《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修订净稿
3.《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品种业务细则》修订案
4.《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品种业务细则》修订净稿
5.《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期权合约》修订案
6.《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期权合约》修订净稿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4年2月6日。
7.14郑商所最新修订的苹果期货合约规则是什么

7.14郑商所最新修订的苹果期货合约规则是什么据介绍,本次苹果期货规则修订主要涉及以下方面:一是调整交割标准中的质量容许度、硬度、可溶性固物及水心病等指标要求,并相应地对替代交割品及升贴水进行了调整;二是调整合约交割月份;三是完善仓库仓单出入库要求,优化车(船)板交割流程;四是对交割单位和交割延误滞纳金进行了调整。
具体来看,基准交割品的质量标准方面,苹果期货基准交割品为符合《苹果国标》一等及以上等级质量指标且果径≥80mm的红富士苹果,果径容许度≤5%,质量容许度≤20%(虫伤计入质量容许度,磨伤、碰压伤、刺伤不合格果之和占比不做要求),可溶性固形物≥12.5%。
同时,未发生褐变的水心病苹果不计入不合格果。
此次修订降低了质量容许度、可溶性固形物等指标的要求,更加贴近下游商超中档货源需求,并对西部产区影响较大的水心病指标做出更为明确的要求。
替代交割品的质量标准方面,修订后的苹果期货仍然根据果径和质量容许度两个指标的不同,保持三档贴水的替代品,分别为果径≥80mm,20%<质量容许度≤25%时,贴水500元/吨;75mm≤果径<80mm,质量容许度≤20%,贴水1500元/吨;75mm≤果径<80mm,20%<质量容许度≤25%,贴水2000元/吨。
此次质量标准中对水心病指标的区分方面,水心病,俗称冰糖心,主要发生于陕西、甘肃、新疆等苹果产区,与种植环境及采摘时间有关,表现为近果心部位的深层果肉糖化,鲜食口感好,对人体无害,但如果病变处发生褐变,则不再具备商品价值。
目前,《苹果国标》未考虑症状情况,将水心病统一纳入不合格果。
考虑到近年来随着西部产区产量增加,水心病苹果越来越多,并且受到消费者的欢迎。
为便于当地企业参与利用苹果期货,贴近现货实际情况,此次修订对未发生褐变的水心病不计入不合格果。
交割月份调整方面,此次合约修订增加了4月合约,取消了7月合约,主要是从产业风险管理需求方面考虑。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管理办法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商品交易所•【公布日期】2022.08.31•【文号】•【施行日期】2022.12.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期货正文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管理办法(2022年7月29日郑州商品交易所第七届理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8月31日〔2022〕74号公告发布,自2022年12月1日开始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割业务的正常进行,规范期货交割行为,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和规定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第三条实物交割可以采用标准仓单交割、车(船)板交割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方式。
标准仓单交割是指卖方将相关商品标准仓单转移给买方以完成实物交割的交割方式。
根据标准仓单开具主体的不同,标准仓单交割可以分为仓库标准仓单交割和厂库标准仓单交割。
车(船)板交割是指卖方在交易所指定交割计价点将货物装至买方汽车板、火车板或者轮船板,以完成货物交收的实物交割方式。
交割计价点是指由交易所指定的用于计算车(船)板交割中买卖双方各自应当承担交割费用的地点。
交易所在交割计价点设置车(船)板交割服务机构,买卖双方选择在交割计价点交割的,应当通过以上机构开展,并须交付一定的费用。
车(船)板交割服务机构仅提供交割中转、临时仓储等服务,不承担货物临时存储期间的质量变化责任。
第四条各品种采用的交割方式由交易所在相关品种期货业务细则中规定。
第五条客户的实物交割应当委托会员办理,并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进行,交割结果由客户承担。
委托境外经纪机构从事期货交易的客户的交割应当委托其境外经纪机构办理,境外经纪机构再委托会员办理,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进行。
第六条不能交付或者接收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或者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单据的客户不得交割;持仓量为非交割单位整数倍的相应持仓不得交割;期货合约所载商品为危险化学品的,不具备相应商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或者运输资质的客户不得参与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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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所合约命名规则
摘要:
I.郑州商品交易所合约命名规则简介
A.期货合约命名
B.期权合约命名
C.互换合约命名
II.期货合约命名规则
A.商品期货合约命名
1.商品名称
2.交割月份
3.年份
B.金融期货合约命名
1.品种名称
2.交割月份
3.年份
III.期权合约命名规则
A.欧式期权合约命名
1.标的资产名称
2.行权价格
3.到期月份
4.年份
B.美式期权合约命名
1.标的资产名称
2.行权价格
3.到期月份
4.年份
IV.互换合约命名规则
A.利率互换合约命名
1.交易双方名称
2.互换期限
3.计息方式
4.名义本金
B.货币互换合约命名
1.交易双方名称
2.互换期限
3.计息方式
4.名义本金
正文:
郑州商品交易所(简称“郑商所”)是我国重要的商品期货交易所之一,其合约命名规则十分明确。
本文将详细介绍郑商所合约的命名规则。
首先,郑商所的期货合约分为商品期货合约和金融期货合约。
其中,商品期货合约的命名规则包括商品名称、交割月份和年份。
例如,对于白糖期货合约,其命名规则为“白糖2110”,其中“2110”表示该合约的交割月份为
2021 年10 月。
而金融期货合约的命名规则则包括品种名称、交割月份和年份。
例如,对于沪深300 股指期货合约,其命名规则为“IF2110”,其中“IF”表示该合约的品种名称为沪深300 股指,而“2110”则表示该合约的交割月份为2021 年10 月。
其次,郑商所的期权合约分为欧式期权合约和美式期权合约。
对于欧式期权合约,其命名规则包括标的资产名称、行权价格、到期月份和年份。
例如,对于黄金期权合约,其命名规则为“AU2110C1000”,其中“AU”表示该合约的标的资产名称为黄金,而“2110C1000”则表示该合约的行权价格为1000 美元,到期月份为2021 年10 月。
对于美式期权合约,其命名规则与欧式期权合约类似,只不过在到期月份前多加了一个“M”字母。
例如,对于黄金美式期权合约,其命名规则为“AU2110M1000”,其中“AU”表示该合约的标的资产名称为黄金,而“2110M1000”则表示该合约的行权价格为1000 美元,到期月份为2021 年10 月。
最后,郑商所的互换合约分为利率互换合约和货币互换合约。
利率互换合约的命名规则包括交易双方名称、互换期限、计息方式和名义本金。
例如,对于甲乙双方在2021 年10 月进行的一年期利率互换合约,其命名规则为“甲乙2110”,其中“甲乙”表示该合约的交易双方名称为甲乙双方,而“2110”则表示该合约的互换期限为2021 年10 月。
货币互换合约的命名规则与利率互换合约类似,只不过在交易双方名称前多加了一个“M”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