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
工程信息化项目建设监理细则

《智能建造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2003 )《电气装置安装及验收规范》( SL60-94 )《电气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SDJ63-82 )《建造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303-8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96-92 )《低压电气基本标准》 ( GBJ497-7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92 )《电气装置安装电缆路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60168 )《水位观标准》 ( GBJ138-90 )《工业企业通讯设计技术规定》( GBJ42-81 )《微型数字电子计算机通用技术条件》( GB2887-2000 )《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规范》( SL61-2003 )《水利水电工程水情测报系统设计规定》( DL/T5051-96)《计算机软件开辟规范》( GB8566-88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 GB/T 12504-90 )《计算机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规范》( GB/T 12502-90 )《建造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00 )《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2022 )《电子设备雷击保护导则》( GB7450-87 )《全国信息化规划》。
《关于开展大型灌区水利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农水灌[2002]9 号)。
本细则合用于工程信息化建设施工监理控制工作。
⑴为了确保现场仪器及设备安装按合同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如承包人自行采购仪器及辅助装置),承包人应根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施工进度以及仪器设备供货所需的时间要求,编制仪器及辅助装置的“采购计划”,报监理部批准。
“采购计划”主要内容应包括:①项目简况。
②供货厂家情况(包括厂名、厂址及其资信情况)。
③采购仪器件申报表(包括埋设部位、仪器名称、规格型号、本批采购数量、计划进场日期、供货价格、承运方式与到货地点 )。
信息化工程监理工作制度

信息化工程监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化工程监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和监理效益,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信息化工程监理单位进行信息化工程监理工作的过程中,具体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工作制度。
第三条信息化工程监理工作应按照《信息化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和《信息化工程监理细则》的要求进行,确保信息化工程的顺利完成。
第四条信息化工程监理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专业的原则,确保监理工作的真实性和严谨性。
第五条信息化工程监理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当行为。
第六条信息化工程监理工作应遵循合理、经济、高效的原则,确保监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信息化工程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监理工作组织结构,明确监理工作分工和职责,确保监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八条信息化工程监理单位应配备专业、熟练的监理人员,确保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水平。
第九条信息化工程监理单位应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第十条信息化工程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监理工作档案和信息化系统,便于监理工作的记录和管理。
第十一条信息化工程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监理工作绩效评价机制,对监理人员进行绩效评定,激励监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二条信息化工程监理工作应遵循“计划-实施-监控-验收”四个阶段的工作流程,确保监理工作全面、及时、有效进行。
第十三条信息化工程监理单位应在监理合同签订后,编制监理计划和监理方案,明确监理目标和监理内容。
第十四条信息化工程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理管理,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合法合规。
第十五条信息化工程监理单位应定期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汇报监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确保监理工作的透明和公开。
第十六条信息化工程监理单位应在施工结束后,组织对信息化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七条信息化工程监理单位应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把控监理质量关键点,提高工程质量和监理效益。
{工程文档}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GB/T19668.1-2005>目录第一部分总则21.范围22.规范引用文件33.术语34.规范框架65.监理支撑要素76.监理阶段及其目标87.监理工作9第一部分总则1.为了提高信息化工程监理水平,规范信息化工程行为,编制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信息化工程工程的立项、实施、评测等方面的监理工作。
3.实施信息化工程监理前,监理单位必须与信息化建设单位签订书面信息化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信息化工程技术要求、费用、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b5E2RGbCAP4.信息化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任。
5.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信息化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6.信息化工程监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信息化工程监理的要求和方法——确定了信息化工程监理的基本原则——给出了信息化工程监理工作实施指南——适用于从事信息化工程监理的单位、个人,从事信息化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和相关的培训单位也可参照使用。
p1EanqFDPw2.规范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
在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DXDiTa9E3d《信息技术软件生存期过程》GB/T8566-2001《软件工程术语》GB/T11457-199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3.术语3.1工程监理是指信息化工程监理单位,接受信息化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信息化工程建标准和信息化工程承建、监理合同,对信息化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方面实施监督和控制。
即从技术和管理的角度,对信息化工程工程的实施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信息化工程能够按照信息化建设单位需求,高效、经济的按时完成,实现预期的建设目标。
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方案

1.1 项目监理范围监理方必须坚持以“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用科学、规范、诚信”作为监理原则,安排工作人员现场办公做好工程和项目进度和质量控制管理,协助单位完成工程任务并提供管理和技术咨询。
项目要求以现场监理为主要监理方式,监理公司应派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按采购人要求驻场,建立工程咨询组和项目监理组,负责整个工程的全程监理工作。
本项目监理的范围包括应用系统建设、第三方软件购置、系统集成以及标准规范建设。
1.2 项目监理工作内容1.2.1 总体把关1、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实施人员组织和实施计划安排;2、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质量保证计划;3、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进度控制计划。
1.2.2 质量控制1、系统集成质量的控制(1) 依据合同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审查、监督、控制本工程设备采购及设备安装的质量;(2) 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方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合同、设计方案、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控制工程质量;每月按项目对各项目文档进行查阅审核,提供监理简报,对各项目进行量化考评并排出名次,提出各项目工作的改进意见;(3) 协助业主单位进行设计方案的审核和确认;(4) 协助业主单位审核系统软件选型方案;(5) 对采购的系统软件的质量进行检验、测试和验收审核;(6) 对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进行验收审核;(7) 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工程的验收标准,验收方法。
2、技术培训质量的控制(1) 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计划;(2) 监督承建单位实施培训计划,并征求业主的反馈意见;(3) 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总结报告。
1.2.3 进度控制1、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监督检查项目进度执行情况;2、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承建单位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施;3、当工期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催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措施;4、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工具,控制项目施工进度。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确保信息系统工程的安全和质量,规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行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信息系统工程是指信息化工程建设中的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信息应用系统的新建、升级、改造工程。
(一)信息网络系统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处理、传输、交换和分发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二)信息资源系统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资源采集、存储、处理的资源系统;(三)信息应用系统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各类业务管理的应用系统。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指依法设立且具备相应资质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受业主单位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监理单位是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规定数量的监理工程师和注册资金、必要的软硬件设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关的监理工作业绩,取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务的单位。
监理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第二章主管部门及其职责第六条信息产业部负责全国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发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法规,并监督实施;(二)审批及管理甲级、乙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三)负责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的资格管理;(四)监督并指导全国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国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法规和行政规章;(二)审批及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丙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初审本行政区域内甲级、乙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工作;(四)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指导规范

第二章
信息系统工程 监理与安全测评
最新技术标准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
!"## $ % #&’—(’’(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机构设置、工作条件、工作方法和管 理内容,并提供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中常用的工作表单。
本规范适用于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机构、个人,从事信息系统工程 的建设机构、承建机构和相关的培训机构也可参照使用。
第一篇 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与系统安全测评最新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 #$&
! 项目监理机构及工作条件
!"# 项目监理机构 !"#"# 项目监理机构设置 监理单位执行信息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以下简称监理合同)时,应在工 程实施地点建立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监 理任务后方可撤离工作地点。 !"#"$ 项目监理机构职责 项目监理 机 构 应 严 格 按 照 监 理 合 同 开 展 工 作, 并 对 合 同 执 行 的 结 果 负 责。 !"#"%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工程 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实施工期和实施环境等因素确定。 监理单位应于监理合同签订后七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 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 项目监理人员 !"$"# 项目监理人员构成: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要时配备); $)信息安全监理工程师(可以由监理工程师以上的人员兼任); %)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和其他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的任职应在监理过程中保持稳定;确需调整时,应征求建 设单位的意见;调整后,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 !"$"$ 监理人员职责 !"$"$"#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对信息工程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 #)主持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向监理单位报告;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 %)检查和监 督 监 理 人 员 的 工 作, 根 据 工 程 项 目 的 进 展 情 况 可 进 行 人 员 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主持编写工程项目项目监理规划及审批项目监理实施方案; ’)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 工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重要文件和指令;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

目次1 范围 (1)2 总则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1 法律法规 (1)3.2 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规范 (1)4 术语 (1)5 监理机构及设施 (3)5.1 项目监理机构 (3)5.1.1 项目监理机构设置 (3)5.1.2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 (3)5.2 项目监理人员 (3)5.2.1 项目监理人员的构成 (3)5.2.2监理人员的职责 (3)5.3 监理设施和设备 (5)6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方案 (5)6.1 监理规划 (5)6.1.1 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 (5)6.1.2 监理规划的内容 (5)6.2 监理实施方案 (6)6.2.1 监理实施方案的编制程序与依据 (6)6.2.2 监理实施方案的内容 (6)7 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6)7.1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阶段划分与方法 (6)7.1.1 监理阶段划分 (6)7.1.2 监理工作方法 (6)7.2 系统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 (6)7.2.1 设计阶段监理的依据和程序 (7)7.2.2 设计阶段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9)7.3 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理 (9)7.3.1实施阶段监理的依据、程序 (9)7.3.2软件系统的监理 (11)7.3.3硬件系统的监理 (11)7.3.4网络工程的监理 (11)7.3.5业务应用系统的监理 (11)7.3.6系统安全的监理 (12)7.4 工程验收阶段的监理 (12)7.4.1验收阶段监理的依据和程序 (12)7.4.2 信息系统初验监理 (14)7.4.3 信息系统试运行监理 (14)I7.4.4 信息系统竣工验收监理 (14)7.5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15)8 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管理 (15)8.1 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的管理原则 (15)8.1.1 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的特点 (15)8.1.2 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管理的原则 (16)8.2 工程变更的管理 (16)8.2.1 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16)8.2.2 工程变更处理要求 (16)8.3 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 (16)8.3.1 工程暂停的条件: (16)8.3.2 工程暂停管理 (16)8.3.3 工程复工管理 (17)8.4 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 (17)8.4.1 工程延期管理 (17)8.4.2 工程延期时间的确定 (17)8.4.3 工程延期费用的索赔 (17)8.5 费用索赔的处理 (17)8.5.1 费用索赔的依据 (17)8.5.2 受理费用索赔的条件 (17)8.5.3 索赔处理程序 (18)8.5.4 索赔的具体处理 (18)8.6 合同争议的调解 (18)8.6.1 合同争议的调解程序 (18)8.6.2 合同争议的处理 (18)8.7 违约处理 (18)8.7.1 项目承担单位违约的管理 (18)8.7.2 承建单位违约的管理 (19)8.7.3 其它违约的管理 (19)9 文档管理 (19)9.1 监理资料 (19)9.2 监理月报 (19)9.3 监理工作总结 (20)9.4 监理资料的管理 (20)II北京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1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机构、个人,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机构、开发机构和相关的培训机构也可参照使用。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

××××-××-××发布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19668.5—200×
目次
目 次 .............................................................................. I 前 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及定义 .......................................................................... 1 4 一般要求 ............................................................................ 2 4.1 概述............................................................................... 2 4.2 监理对象的说明..................................................................... 2 4.3 附录和正文的关系................................................................... 2 5 软件工程招标阶段监理 ................................................................ 2 5.1 主要监理目标....................................................................... 2 5.2 需求认定........................................................................... 2 5.3 招标准备阶段的监理................................................................. 3 5.4 招标过程的监理..................................................................... 3 5.5 合同准备、签订阶段的监理 ........................................................... 3 6 软件工程设计阶段监理 ................................................................ 4 6.1 主要监理目标....................................................................... 4 6.2 工程计划制订的监理................................................................. 4 6.3 系统需求分析阶段的监理 ............................................................. 5 6.4 系统结构设计阶段的监理 ............................................................. 5 7 软件工程实施阶段监理 ................................................................ 6 7.1 主要监理目标....................................................................... 6 7.2 软件需求分析阶段的监理 ............................................................. 6 7.3 软件结构设计阶段的监理 ............................................................. 7 7.4 软件详细设计阶段的监理 ............................................................. 7 7.5 软件编码和测试阶段的监理 ........................................................... 8 7.6 软件集成阶段的监理................................................................. 8 7.7 软件合格性测试阶段的监理 ........................................................... 8 7.8 系统集成阶段的监理................................................................. 9 8 软件工程验收阶段监理 ................................................................ 9 8.1 主要监理目标....................................................................... 9 8.2 培训阶段的监理..................................................................... 9 8.3 系统初验阶段的监理................................................................. 9 8.4 系统试运行阶段的监理 .............................................................. 10 8.5 系统终验阶段的监理................................................................ 10 8.6 工程移交阶段的监理................................................................ 10 9 软件工程支持过程的监理 ............................................................. 11 9.1 主要监理目标...................................................................... 11 9.2 软件工程文档编制过程的监理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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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GB/目录第一部分总则 21. 范围 22. 规范引用文件 33. 术语 34. 规范框架 65. 监理支撑要素76. 监理阶段及其目标87. 监理工作9第一部分总则1.为了提高信息化工程监理水平,规范信息化工程行为,编制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立项、实施、评测等方面的监理工作。
3.实施信息化工程监理前,监理单位必须与信息化建设单位签订书面信息化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信息化工程技术要求、费用、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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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化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任。
5.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信息化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6.信息化工程监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信息化工程监理的要求和方法——确定了信息化工程监理的基本原则——给出了信息化工程监理工作实施指南——适用于从事信息化工程监理的单位、个人,从事信息化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和相关的培训单位也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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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
在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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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软件生存期过程》GB/T8566-2001《软件工程术语》GB/T11457-199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术语工程监理是指信息化工程监理单位,接受信息化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信息化工程建标准和信息化工程承建、监理合同,对信息化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方面实施监督和控制。
即从技术和管理的角度,对信息化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信息化工程能够按照信息化建设单位需求,高效、经济的按时完成,实现预期的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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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单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相应等级资质证书,受业主单位委托负责信息化工程监理单位。
工程建设单位具有信息化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单位。
工程承建设单位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承担信息化工程建设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的单位。
监理监理机构具有监理单位承担某一信息化工程项目时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监理工程师具有监理方面专业知识,并从事某一专业工程监理工作的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工程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项目监理机构中的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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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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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员经过信息化工程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监理规划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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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信息化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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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例会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的,在信息化工程实施过程中针对工程技术要求、投资、进度、合同管理等事宜定期召开的、由有关单位参加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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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在信息化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信息化工程在技术要求、项目技术功能、技术指标及实施办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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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验证在关键阶段或关键环节设计实施中,有监理人员对工程实施程序过程进行的监督活动。
外委监制监理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和大型系统软件订货合同对大型系统软件开发过程进行的监督活动。
费用索赔根据承包合同的约定,合同一方面因另一方面原因造成本方经济损失,通过监理工程师向对方索取费用的活动。
临时延期批准对发生的非承建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项目进度的事件,总监理工程师所作出暂时延长工程进度的批准。
延期批准对发生的非承建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项目进度事件,总监理工程师所作出的最终延长工程进度的批准。
规范框架工程监理规范技术参考模型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由四个要素组成,即监理支撑要素、监理阶段、监理内容和监理对象(包括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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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技术参考模型中的具体内容监理支撑要素监理支撑要素包括三个层次共七个方面的内容,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监理机构、监理设施、监理人员和质量保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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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阶段本规范中所指的监理阶段是从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生效开始,到完成工程验收为止。
监理工作主要包括四个阶段: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设计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和工程验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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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内容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对象各阶段的特点开展工作,依据监理规划和细则的要求实施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协调,实施监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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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对象本规范中的监理对象是指各种类型的信息化工程,如布线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和软件工程等,相关监理对象的技术规范不在本规范的范围内。
kavU42VRUs赃热俣阃岁匮阊邺镓骚鲷汉鼍。
信息安全是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是信息化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所有类型信息化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由于它的特殊性,所以在监理对象中单独将其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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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支撑要素监理规划与细则监理规划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明确工程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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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监理规划编制的依据监理规划的内容监理实施细则工程监理机构应依据收到的工程实施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在工程实施开始前编制完成。
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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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编制的程序监理实施细则编制的依据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工程监理机构监理机构设置监理单位履行信息化工程监理合同时,须建立工程监理机构,工程监理机构在完成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工作后方可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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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监理设施监理单位应具备的设备建设单位为监理单位提供的设施监理人员监理人员的构成监理人员的职责总监理工程师职责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监理员的职责质量保证监理模式咨询式监理里程碑式监理全程式监理监理阶段及其目标监理阶段本规范所指的监理阶段是从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生效开始,到完成工程验收为止。
主要包括四个阶段的监理工作:招投标阶段、设计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
监理的目标体现在这四个阶段的监理工作中。
为保证监理工作实施的有效性、连贯性,建议采用全程式监理。
具体监理工作开始时间可由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依据监理合同中有关条款执行。
sQsAEJkW5T驱踬髅彦浃绥谲饴忧锦诼琼针。
工程招投标阶段的监理工作目标工程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目标工程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目标工程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目标监理工作工作招标阶段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工程设计阶段设计阶段监理流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工程实施阶段工程实施阶段监理流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工程验收阶段工程验收阶段监理流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