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和窗口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篇一:和县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细则和县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细则一、对服务窗口考核的主要内容(一)窗口出勤(基础分25分)1、窗口工作人员请病事假,单位派人顶岗不扣分;没有派人顶岗的,事假每人每天扣2分,病假每人每天扣1分。

2、工作人员擅自脱离岗位,发现一次扣2分。

3、工作人员旷工,每人每天扣5分。

4、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1分。

(二)窗口办件(基础分40分)1、应作收件处理而未作收件处理的,每件次扣2分。

2、已作收件处理并需要补件,而未向服务对象详细说明的,每件次扣2分。

3、已作退件处理,未向服务对象充分说明理由的,每件次扣2分。

4、否定报备件的,不履行否定报备制度的扣3分。

5、超过承诺时限的办结的,写书面说明,且每超一天每件扣3分。

6、办理结果出现差错的,每件扣1分。

7、工作人员造成资料遗失的,每起扣2分。

8、造成服务对象在单位和窗口之间两头跑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

9、月办件少于2件的扣3分,评议率低于90%的扣2分,评议率差的每发现1次扣1分。

(三)收费管理(基础分15分)1、擅自在窗口收取现金的,每次扣2分。

2、在服务窗口办件却在原单位收费的,每次扣3分。

3、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每次扣5分。

4、违反收费有关规定,增设收费项目或“搭车”收费的,每次扣5分。

(四)档案管理和卫生保洁(基础分10分)1、该归档的没有归档,发现一件次扣1分。

2、档案资料摆放无序,发现一次扣2分。

3、窗口要保持办公桌面、微机表面、办事台面、窗口地面整洁明亮,违反规定,每次每件扣1分。

4、下班前要按顺序关闭微机、打印机电源,盖好防尘罩,摆放好桌椅、纸篓等物品,违反规定每次每件扣1分。

(五)民主评议(基础分10分)1、窗口互评:采取好中差三档互评,好的比例超过60%不扣分,好的比例达 31— 59%扣2分,好的比例低于30%扣4分。

2、服务对象评议:满意率每减少1%扣1分。

2024年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细则(二篇)

2024年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细则(二篇)

2024年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细则请假与替岗管理规定一、请假制度1. 请假流程(1) 若需请假二天及以上(含二天),需依次报请本部门领导及中心领导批准。

(2) 窗口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窗口带班班长批准;请假一天以上者,需经窗口带班班长签字后,再报中心领导批准;请假三天及以上(含三天),则需在窗口带班班长签字后,再依次报请本部门领导及中心领导批准。

2. 请假单提交各类请假在获得批准后,请假人应在外出前将请假单提交至督查科存档。

3. 因公外出请假因公外出学习、考察、开会等,需提交单位文件、通知等书面材料作为请假依据。

4. 替岗安排窗口工作人员请假导致窗口无人值守时,应由所在单位安排替岗人员,并确保替岗人员到位后方可批准请假。

5. 病假管理因病休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若因特殊原因当日无法提供,应在销假时补交;未提供《病假证明》者,不得按病假处理。

病假期满需延长者,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6. 公休假安排符合公休假条件的,由所在单位在不影响窗口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统筹安排休假。

7. 旷工界定以下情形视为旷工: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请假未获批准而离岗;无正当理由超假不归;以欺骗手段请事假或病假;擅离岗位超过半小时视为旷工半天;迟到半小时亦视为旷工半天。

二、替岗制度1. 替岗情形(1) 独立窗口仅有一名工作人员时,需安排替岗人员后方可离岗;(2) 两人窗口,若一人请假一天以上(不含一天),需安排替岗;(3) 其他窗口工作人员请假超过五天,需安排替岗。

2. 替岗报备替岗安排需提前报中心督查科备案。

3. 替岗流程替岗人员上岗前应到督查科领取临时挂牌,并在替岗结束后及时归还。

替岗前需学习审批业务和服务规范,并遵守中心管理制度。

如有违规违纪或审批错误,将依据规定扣除窗口考核分值。

三、审批行为规范(一) 首问负责回答服务对象询问时应热情认真。

属本岗位范畴的问题应详细解答并负责;非本岗位范畴的问题,应告知正确窗口及位置。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综合考核实施方案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综合考核实施方案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综合考核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为了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落实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宗旨,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确保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能够依据工作要求,高效、准确、规范地进行工作,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1.考核内容:(3)工作效率:体现在办理业务的速度和准确度、问题的解决能力等方面。

(4)团队协作:体现在与同事的合作、工作协调等方面。

2.考核方式:(1)日常考核:由行政服务中心领导和同事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熟练度、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进行实际观察和记录。

(2)定期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由行政服务中心领导和同事组成考核小组,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评估。

(3)突击考核:不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突击考核,以验证其业务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考核标准1.业务知识:(1)熟悉业务流程:根据各项业务的规定,能够准确地掌握并运用业务流程。

(2)熟练操作系统:能够熟练操作行政服务系统,处理各项业务流程。

(3)掌握法规法律:了解相关法规法律,并能够运用到日常工作中。

2.服务态度:(2)友好沟通:与服务对象进行友好、准确的沟通,解答其问题,并提供相应的建议和帮助。

(3)尊重隐私:确保个人信息的保密,不外泄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

3.工作效率:(1)办理速度:在保证准确性的前提下,尽快办理各项业务,提高工作效率。

(2)问题解决能力:能够快速处理服务对象遇到的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

4.团队协作:(1)积极协助同事:与同事之间相互协助,互相帮助,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有效沟通与配合:与同事之间进行有效沟通,协调工作,实现团队目标。

四、考核结果及奖惩措施1.考核结果:(1)考核结果将根据业务知识、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和团队协作等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定。

(2)合格:根据综合评分结果,评定为合格,可以继续从事窗口工作。

(3)待改进:根据综合评分结果,评定为待改进的,需进行相关培训和指导,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细则范文(二篇)

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细则范文(二篇)

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细则范文一、考核目的和原则考核目的:1. 评估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为其个人发展提供参考;2. 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改进工作提供指导;3. 激励窗口工作人员积极进取,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考核原则:1. 公平公正:以客观评价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评估结果真实有效;2. 有效导向:突出窗口工作人员对公民和企事业单位的服务效果,重点考核客户满意度;3. 综合考评:考虑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遵守纪律、团队精神等方面综合素质。

二、考核内容1. 业务知识与技能1.1 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能准确、规范地为客户提供办理业务的解答;1.2 熟悉各类办理流程和法律法规,能快速、高效地帮助客户办理相关业务;1.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能清晰、准确地向客户解释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2. 服务质量2.1 积极主动服务,主动为客户提供帮助和指导;2.2 能倾听客户需求,耐心解答客户问题;2.3 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友善礼貌待客;2.4 处理客户投诉和问题能果断、妥善地解决。

3. 工作效率3.1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能够及时准确地完成办理工作;3.2 熟练掌握操作系统,能快速高效地办理各类业务;3.3 善于发现问题,能够及时调整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3.4 能够合理分配工作,协调解决团队工作中的问题。

4. 保密工作4.1 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客户信息和涉密文件资料;4.2 具备保密意识,能正确处理涉及保密信息的操作。

5. 自我学习和提升5.1 具备良好的自我学习和提升意识,能主动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5.2 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提高专业能力和技能水平;5.3 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融入团队并积极为团队提供帮助。

三、考核方法和流程1. 考核方法1.1 个人评分:由直接上级根据日常工作表现进行评分;1.2 客户满意度调查:由外部独立机构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1.3 面试评估:由上级领导和同事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面试评估。

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考核细则

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考核细则

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考核细则为了加强对窗口服务人员的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效能,塑造中心良好形象,根据《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思想品德20分1、服从中心指挥(5分)。

不服从中心指挥,协调办理事项不积极主动的,每次扣2分。

2、服务态度端正(5分)。

与服务对象发生吵架的,每次扣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加倍扣分;在接待服务对象或接听电话时使用禁语的,每次扣1分。

3、衣着整洁,仪表端正(5分)。

不按规定佩证上岗的,每次扣1分;坐姿不雅的,每次扣1分;工作时间穿汗背心、西装短裤和拖鞋的,每次扣1分。

4、遵守有关规定(5分)。

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的,每次扣5分;听耳麦或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上网事情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吃零食、择菜、带小孩的,每次扣1分。

二、业务技能20分1、胜任本职工作(5分)。

出现因对办理事项的内容、程序、规定不熟悉,政策执行不当的,一次扣3分;不能及时、准确解答服务对象咨询,每次扣1分;文字表达不清,文字材料送发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

2、操作电脑无差错(5分)。

因电脑操作不熟练而出现错误的,一次扣2分。

3、文字材料的起草撰写和信息上报工作(5分)。

不能起草撰写的,扣5分;不能及时完成的,一次扣3分;每人每月按时按质上报1条信息,没有完成的,扣1分。

4、遵守计算机管理制度(5分)。

发现私自使用光盘、未经杀毒的U盘或其它存储设备的,扣3分;发现私自在业务机上装其它软件的,扣3分;下班没有切断电源的,每次扣1分。

三、出勤情况20分1、遵守考勤制度(5分)。

窗口工作人员迟到、早退、离岗、外出未登记或登记时间虚假的,每次扣1分;旷工每次扣5分。

2、遵守请销假制度(5分)。

不能按规定程序请销假的,每次扣1分;窗口服务人员二小时外出每月超出本月应出勤率的45%的,每人次扣1分(十分钟内外出应登记,但不计入外出次数);二人以上窗口出现空岗的,扣后离岗人员2分;每月出勤率不足80%的(含公私假)取消当月的评先资格。

2024年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细则(五篇)

2024年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细则(五篇)

2024年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丰镇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化水平,持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全面增强部门窗口工作效率与服务品质,致力于构建服务型政府窗口,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二条各相关部门应当选派政治素质优良、工作能力突出的业务骨干,负责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工作。

派驻窗口的工作人员应保持稳定,未满规定年限者,原则上一律不得调整。

第三条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涵盖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具体如下:德,主要评估政治态度、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评估业务能力、政策水平及协调办事能力;勤,主要评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及遵守规章制度的状况;绩,主要评估履行职责的情况、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第四条年度考核采取百分制倒扣分与奖励附加分的结合方式。

第二章考核细则第五条思想品德(____分)1. 无故不参加政务中心组织的政治和业务学习的,每次扣除____分;2. 不服从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未及时提交所需材料,或协调办理事项配合不积极的,每次扣除____分;3. 在职期间言行不检,有吸烟、玩游戏、看电影等行为,或后台会客的,每次扣除____分;4. 违反规章制度且不服从管理的,每次扣除____分;5. 未按规定佩证上岗或未按规定统一着装的,窗口办事指南摆放不当或缺失的,每次扣除____分;6. 办公桌面资料杂乱,办公区域卫生不整洁的,每次扣除____分;7. 有以下情况的,该大项不得分:a. 在受理或办理事项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经查实的;b. 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批或办理事项的,经查实的;c. 被上级领导或政务服务中心通报批评或查处,或被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的。

第六条业务技能(____分)1. 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对办理事项不熟悉的,每次扣除____分;2. 未履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不能及时、准确解答问题的,每次扣除____分;3. 办理事项出现差错的,经查实每次扣除____分;4. 不遵守中心计算机网络应用程序,操作不当造成系统损坏的,每次扣除____分;5. 因工作人员责任造成事项延期办结,或未按时送回部门办理影响行政审批效率的,每次扣除____分;6. 未按规定及时完成统计报表填报,或提供虚假数据的,每次扣除____分。

2024年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细则(3篇)

2024年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细则(3篇)

2024年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细则一、禁止行为(一)禁止旷工或窗口缺位。

(二)禁止在电脑上打游戏、看股市、看娱乐视频、网上聊天、听音乐、看小说以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禁止工作时间打扑克、下棋及其他娱乐活动。

(四)禁止迟到早退。

(五)禁止在大厅吵架。

(六)禁止工作时间在窗口讲粗话、脏话、大声喧哗、嬉闹、串岗、扎堆聊天。

(七)禁止工作时间在窗口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等。

(八)禁止窗口工作人员不挂牌上岗。

(九)禁止在服务大厅内吸烟、用餐、吃零食。

(十)禁止带小孩或无关人员上岗。

(十一)禁止窗口内会客、干私活。

(十二)禁止打闲聊电话。

二、仪容仪表(一)穿着服饰庄重、大方。

女工作人员不得浓妆艳抹,不得穿过分暴露的服装,男工作人员不得留长发或剃光头、蓄胡须。

(二)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体现良好的修养和素质。

(三)姿态文雅、自然。

坐姿要端正,站姿要挺立。

(四)言行举止要和善、谦恭、庄重、得体。

(五)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自然真诚。

三、服务规范(一)要主动热情接待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咨询有关事项或递交申报材料时,应站立回答或接件。

(二)对待服务对象,必须做到“五个一样”,即: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接待时做到“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三)服务对象来咨询有关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解释,禁止厌烦、冷落、刁难、歧视。

(四)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持欢迎态度,耐心听讲,不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五)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争吵、争辩,复杂问题及时向窗口负责人或中心督查科汇报。

四、语言规范(一)与服务对象交谈应当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应当使用普通话。

(二)接听服务对象电话应当使用“您好,政务大厅____窗口”,“您有什么事。

”,“我能转达吗。

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管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订“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形式与程序第三条为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专门成立由“中心”负责人、有关科室负责人和部门窗口负责人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效能监察科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中心”对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奖励和处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五条“中心”对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总分分别为100分。

其中窗口考核包括:窗口人员考核35分,窗口业务考核40分,窗口服务考核15分,窗口互评10分;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包括:思想品德考核20分,业务技能考核30分,纪律考勤考核20分,工作实绩考核30分。

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红旗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

第六条“中心”根据季度考核结果和其它有关标准进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窗口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窗口工作人员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优秀比例按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比例确定。

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窗口,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窗口工作人员为不称职窗口工作人员,并将考核结果反馈所在单位记入本人档案。

对连续三次在季度考核中处于后三名的窗口,向市委、市政府进行通报,限期整改,所在部门年终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一年内连续两次考核为不称职的窗口工作人员,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退回所在单位。

第三章对窗口的考核第七条窗口人员考核(35分)一、纪律考核(20分,考核科室:效能监察科)1、窗口工作人员迟到、早退每人次扣1分;脱岗每人次扣1.5分;无故缺勤每人次扣2分;工作期间外出不到效能科登记的每次扣0.1分;窗口空岗一次扣1分;首席代表或窗口负责人不录入指纹或无故不签到签退的扣1分,不履行工作职责的扣1分;2、除确因审批业务需要进行勘察、验收、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及因正常公休假等原因请假外,每月人均请假超过2天的,每增加1天扣窗口0.2分;每月人均请假外出超过4次的,每增加1次扣窗口0.1分,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视为脱岗;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未履行续假手续的,每超1天扣0.2分;例会、政治学习等“中心”组织的集体活动,除有业务的窗口留一名工作人员值班外,其余窗口人员要按时参加,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扣1.5分;3、窗口工作人员上班期间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听音乐、看视频、吃零食、串岗、喧哗、带孩子上班等非工作行为和不文明行为,发现一次扣2分;4、窗口不履行相关手续私自调整工作人员的,每次扣1分;5、窗口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月按时到“中心”现场办公,不按规定时间现场办公的每次扣1分,每缺席一次扣2分,不是窗口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现场办公的视为缺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和窗口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使窗口工作人员和窗口工作考核更具可操作性,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某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考核办法》(平政办发[2001]154号)的规定和市效能建设的要求,按照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特制订本细则。

一、考核范围:窗口全体工作人员和窗口工作。

二、考核内容:
(一)、窗口工作人员考核(100分)
1、行为举止(25分)
(1)有不文明言行,每次视情扣1―2分;没有佩证上岗,每次扣1分;不服从管理,视情扣3--5分。

(2)有吃、拿、卡、要等不廉行为,经查实每次视情扣1―3分,情节严重的,视情扣10―20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3)上班期间玩电脑游戏、网上聊天,吃零食、嘻笑打闹、经常串岗等,每发现一次各扣2分。

()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扣1-3分。

(4)自行车、摩托车乱停放,发现一次扣1分。

2、业绩技能(45分)
(1)业务考核不合格的扣5分;不能及时、准确地解答服务对象咨询,每起扣1分;因个人原因受理事项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每件次视情扣1―4分。

(2)应受理而未受理的,每件次扣2分;需补件或退件,不能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的,每件次分别扣2分。

(3)受理、办理过程中不按ISO规程操作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4)办理结果有差错的,每件次视情扣1―5分。

(5)办件有关数据不及时输入电脑网络的,每次扣1分。

(6)有投诉反映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经查实,扣2-3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3、出勤值勤(20分) (7)上下班实行一天四次刷卡,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每次扣1分,代刷卡双方各扣2分;学习、培训、会议,无故缺席每次扣1分;双休日不按规定到岗扣2分。

(8)临时离岗外出半天以内经窗口负责人同意,填写《告知单》告知综合科(确因特殊情况不能预先告知的,可在事后半日内告知),未告知,经查实每人扣1分。

(9)因公外出、门诊看病、事假病假、正常休假和原单位安排的疗休养等,离岗半天以上,填写《请假表》送综合科,按规定审批,未经同意而离岗的,视情扣1-2分。

(10)为确保窗口工作人员在职在岗,一般不安排与窗口业务以外的工作任务,确因原单位工作需要而离岗的,每月累计不超过5个工作日,每超一天扣0.5分。

(11)需回原单位送、取办件资料等的,可在每天下午下班前一小时离岗(窗口工作人员只有一人的,要在显要处告示服务对象),违者扣1分。

4、档案管理(5分)
档案管理不规范,每起扣1分;资料缺损,每起视情扣1―3分。

5、卫生保洁(5分)
保持窗口清洁,资料摆放有序,达不到要求的,发现一次扣1分。

6、加分因素
(1)信息报道:反映中心工作的信息报道,被中心简报录用的,每条加0.5分;被《平湖信息》、《平湖政讯》、嘉兴日报(平湖版)及以上刊物录用的视情加2-5分。

(2)来信来访明确反映某事某人服务态度好或办事效率高的,视情每件、次加1―3分。

()代表中心参加市级及以上各类比赛、竞赛获奖的,视情加1-3分。

(3)有创造性成果或重大贡献,经认定,加5―10分。

(二)窗口工作考核(100分)
1、领导重视(20分)
(1)属联办件的,部门无故不参加联审会,不落实会议确定的工作要求,每次分别扣2分。

()未征得中心同意,擅自调动窗口工作人员,每一人次扣5分。

(2)窗口工作人员因故离岗,原单位未安排人员顶岗影响窗口工作的,经查实扣2分。

()事项授权不能真正到位的,每一事项扣1分,并取消当月“红旗窗口”评比资格。

此款每月考核都扣分,直至真正到位。

(3)在办理过程中让服务对象在窗口与部门“两头跑”的,每个事项扣1分。

此款每月考核都扣分,直至不出现。

(4)经同意不在中心全天上班的窗口负责人,按规定每周一、三、五各半天在中心上班,每少到半天或无故不参加窗口负责人会议的,各扣1分。

2、服务对象评议(10分)
服务对象评议分群众评议(包括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和乡镇联络员评议,各占5分。

评议结果“好”的得5分,“一般”的得4分,“差”的不得分。

按票计分。

3、窗口互评(10分)
建立窗口互评制度,由窗口负责人参评。

互评结果“好”的得10分,“一般”的得8分,“差”的不得分。

按票计分。

4、窗口工作(60分)
(1)扣除本窗口工作人员扣分总和。

(2)有投诉反映窗口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经查实每件次扣2分,并取消当月“红旗窗口”评比资格。

5、加分因素
(1)来信来访反应窗口工作好的,每件次加1分;送锦旗的每次加2分。

(2)加上本窗口工作人员加分总和(信息报道、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竞赛获奖加分除外)。

三、考核实施
1、考核具体实施由综合科负责,其中档案管理、卫生保洁、信息报道内容的考核由办公室负责实施。

2、窗口工作人员每季考核一次;窗口工作每月考核一次,“红旗窗口”也即每月评比一次。

3、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是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并直接与奖金挂钩。

窗口工作的考核结果是评定“红旗窗口”的主要依据,并与个人奖金挂钩;年度“红旗窗口”根据全年月度“红旗窗口”评比情况评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