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
便民服务中心优质服务窗口评比办法

便民服务中心优质服务窗口、优质服务标兵评比办法为了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向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在便民服务服务中心开展“争创优质服务窗口、优质服务标兵”活动,具体办法如下:一、评比条件(一)思想品德方面。
思想作风正派,大局观念牢固,敬业精神强,服务质量高,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积极为搞好中心建设献计献策。
(二)业务技能方面。
熟悉本职岗位业务技能,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协调能力以及文字综合能力。
熟练掌握多个岗位的业务知识,了解中心各项运行程序和规章制度,一专多能,能迅速、正确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岗位业务知识测试达到优秀。
(三)工作实绩方面。
能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工作实绩显著,办理事项准确率达到100%,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办理事项,无超期办件,无违规办件,服务对象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办理事项无群众投诉。
(四)组织纪律方面。
服从领导,自觉遵守中心的考勤制度,没有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岗现象,请事假每月不超过三天,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服务态度方面。
接待服务对象时,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不冷漠待人,不推诿扯皮,时刻为服务对象着想,充分体现中心工作人员良好的品质、素养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
(六)档案管理方面。
能严格按照收退件管理办法,优质、高效办理各种手续,办理事项的各种手续齐全,资料齐全,及时归档,无一漏缺。
(七)环境卫生方面。
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纸屑,不乱倒茶叶渣,工作资料、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保持“中心”办公场所洁净、卫生。
(八)公正廉洁方面。
坚决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觉做到不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服务过程中没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所有承办的事项公开公正,经得起监督检查。
二、评比方法根据每月考核情况,实行每季度评比一次优质服务窗口、每年评比一次优质服务标兵活动。
中心对窗口和工作人员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考核的基本分为100分。
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及便民代办点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及便民代办点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及便民代办点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考核内容:1. 工作态度考核:考察工作人员对待用户的服务态度,是否热情、耐心、礼貌,并且能够主动帮助用户解决问题。
2. 服务质量考核:考察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是否能够及时准确地办理用户的业务,提供正确的咨询和指导。
3. 业务知识考核:考察工作人员对便民服务中心所在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业务流程等方面的了解程度,以及是否持续学习和更新知识。
4. 团队合作考核:考察工作人员与他人合作的能力,包括与同事之间的协作能力,以及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能力。
5. 纪律遵守考核:考察工作人员是否遵守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按照工作要求进行办公,并且是否具备保守用户隐私的能力。
考核方法可以采用以下方式:1. 考核记录:针对每个工作人员,建立档案记录其工作表现,包括用户的满意度、办理速度、错误率等数据。
2. 客户满意度调查:定期对用户进行满意度调查,以了解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
3. 考核测试:定期组织考核测试,测试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掌握程度,以及工作中出现的一些常见问题的解决能力。
4. 业绩考核:对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办理效率进行统计,按照业绩进行排名,以激励和竞争的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通过上述的考核方法和内容,可以全面评估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和工作表现,发现问题并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提升,进一步提高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及便民代办点的服务质量和用户满意度。
为了确保考核的公正、客观和有效性,需要设立明确的考核标准和评分规则。
具体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可以根据便民服务中心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下面是一些可能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的示例:1. 工作态度考核:- 根据用户反馈和直接观察,评估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包括礼貌用语是否得体、表情是否友好、声音是否亲切等。
- 考核结果可以从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等方面来评定,根据评分结果进行奖励或惩罚措施。
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桐行服〔2018〕16号关于印发《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各进驻部门、机关各科室(部门):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和队伍建设,中心对《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桐行服〔2018〕4号)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予印发,望认真组织学习,切实遵照执行,原考核办法即行废止。
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2018年5月7日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监察局),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组,各进驻部门主管单位,朱华、方毅、张启成、吴金富同志。
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办2018年5月7日印发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进驻部门及工作人员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激励先进的原则,对进驻部门及工作人员进行量化考核。
第三条考核以进驻部门为单位,根据进驻部门工作人员数量,合理设置考核部门。
进驻部门人员分散于各服务区块的,仍以部门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评议征求进驻部门负责人、大厅长等人的意见。
第四条中心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进驻部门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进行评议、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进驻部门工作考核第五条进驻部门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主要考核业务服务、作风纪律、工作评议等内容,设基本分100分、附加分10分(详见附件一)。
第六条进驻部门评优评先(一)月度红旗进驻部门(5个)。
按月度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列确定“红旗部门”。
(二)年度优秀进驻部门(6个)。
综合月度考核平均分、红旗进驻部门次数、进驻部门办件量、人员稳定情况、群众评议、社会评价以及工作创新等情况,经中心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议确定。
(三)年度综合考评。
参考“年度优秀进驻部门”评选综合评定,作为县委、县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赋分依据。
(四)创新奖(若干名)。
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是为了方便居民生活,提供各种便民服务的机构。
为了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需要建立一套考核制度。
首先,可以针对服务对象进行考核。
可以通过居民的满意度调查来评估服务的质量,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体验,对服务进行评分和反馈。
可以设置评分指标,包括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通过统计和分析来评估服务的水平。
其次,可以针对服务人员进行考核。
可以通过定期的业绩评估,对服务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可以考察服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工作态度、沟通能力等方面,通过评级系统对服务人员进行评级,根据评级结果来奖惩或提供培训。
此外,考核制度可以考虑客观和主观指标的结合。
除了通过数据和评级进行考核,还可以采用匿名举报制度,鼓励居民对服务人员的表现进行举报,以发现并纠正不良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最后,考核制度应该是公开透明的。
考核结果应该对外公布,以增加透明度,并激励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提高服务质量。
同时,可以设置奖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服务人员进行奖励和认可,激励其更加努力地提供优质服务。
综上所述,便民服务中心的考核制度应该是全面、客观、公正的,旨在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居民的需求,提升社区的整体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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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窗口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加强便民窗口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便民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便民窗口工作人员。
三、岗位职责1. 负责便民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窗口正常运作。
2. 负责接待来访群众,解答群众咨询,提供优质服务。
3. 收集、整理、归档便民服务相关资料。
4. 参与便民服务活动的策划、组织与实施。
5. 协助上级领导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1. 仪表端庄,着装整洁,佩戴工作牌,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严守工作纪律。
3. 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确保服务质量。
4. 保持窗口整洁,做好卫生工作,营造舒适、便捷的服务环境。
5. 接待群众时,态度热情、耐心,尊重群众,礼貌用语。
6. 做好保密工作,不泄露国家秘密、单位秘密和群众隐私。
五、考核与奖惩1. 对便民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季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服务质量、出勤情况等。
2. 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较差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为准。
七、其他事项1. 便民窗口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2. 便民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了解群众需求,及时反映问题,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3. 便民窗口工作人员应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4. 便民窗口工作人员应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5. 便民窗口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单位的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村便民服务室考勤考核管理制度

村便民服务室考勤考核管理制度
是为了规范村便民服务室工作人员的考勤和考核行为,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和考核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具体制度如下:
1. 工作时间要求:村便民服务室的工作时间为每天早上8点到晚上6点,每周工作六天,休息一天。
2. 考勤打卡:工作人员在每天上班和下班时必须使用指定的考勤打卡机进行打卡记录,准时上下班,不得早退或迟到。
3. 请假制度:如果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必须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填写请假表,主管领导审核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擅自请假将扣除相应的考勤分。
4. 加班申请:如果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需要加班,必须提前向主管领导申请,并填写加班申请表,主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加班,未经批准擅自加班将不计算加班工资。
5. 考核评分:村便民服务室对工作人员的表现进行定期考核评分,包括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
评分结果将作为薪资调整、晋升等方面的依据。
6. 奖惩机制:根据考核评分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进行奖励,包括奖金、荣誉称号等,对表现不佳的工作人员进行处罚,包括扣除奖金、降低薪资等。
7. 考核结果公示:村便民服务室将定期公示考核结果,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
8. 考核异议处理: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由专门的考核委员会进行调查处理,并向申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以上就是村便民服务室考勤考核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旨在确保村便民服务室的工作人员能够按时按质地提供便民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考核范围: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合作和个人素质。
一、工作业绩考核:1.工作量:考核工作人员承担的工作量及完成情况。
包括办理业务数量、办理业务速度、办理质量等。
2.专业知识:考核工作人员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包括行政管理、公文写作、工作流程等方面的知识。
3.解决问题能力:考核工作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创新能力:考核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提出新的想法、措施和创新的能力。
二、工作态度考核:1.服务态度:考核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包括礼貌待客、耐心细致、热情周到等。
2.工作积极性:考核工作人员对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包括对任务的主动承担和完成情况。
3.时间管理:考核工作人员对工作时间的合理安排和利用情况。
4.自律性:考核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恪守工作岗位规定的规则和制度。
三、团队合作考核:1.沟通能力:考核工作人员与同事和上下级之间的沟通能力和协作能力。
2.合作精神:考核工作人员在团队中的协作精神和团队意识。
3.帮助他人:考核工作人员对他人的帮助和支持程度。
四、个人素质考核:1.诚信度:考核工作人员诚信、守信的程度。
2.职业道德:考核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3.自我提升:考核工作人员自我学习和提升的积极性和效果。
考核方式:1.日常考核:由上级领导和同事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日常观察和评价。
2.定期考核:每半年一次的定期考核,由上级领导面对面对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和建议。
3.绩效考核:以工作业绩和工作绩效为依据,通过数据和统计进行绩效评估。
4.360度评估:通过对工作人员、同事和用户进行匿名评估,全面了解他们对工作人员的综合评价。
考核结果和绩效奖励:1.通过考核的员工,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奖金、晋升或加薪等。
2.未通过考核的员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改进计划,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辅导,帮助其提高工作业绩。
3.对于多次未通过考核的员工,可能会采取调岗或解聘等措施。
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

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试行)为加强镇便民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各部门进入大厅窗口的常驻人员(不包括临时顶岗人员)。
二、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一)思想品德(10分,扣完为止,下同):思想作风好,热爱本职工作,信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搞好便民服务得1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扣相应分:1.不服从服务大厅办公室管理,协调办理事项不积极主动的,每次扣3分;2.不诚实守信,隐瞒事实真相,有故意欺骗行为,引起服务对象投诉的,每次扣3分。
(二)业务技能(20分)精通与岗位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熟悉计算机操作,能很好地履行自己工作职责的,得2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扣相应分:1.严格执行首接首问制度,对职责内不能及时、准确地解答服务对象咨询的,每次扣0.5分;2.书写批文、证照、单据等有错误或不规范的,每次扣1.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退回原单位严肃处理);3.对印章、票证、资料、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每件次扣0.5分;造成遗失或毁损,每起扣4分,情节严重的,责成原单位进行处理;4.对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不认真初审,造成受理后难办理的事件,每件次扣2分;5.不按《项目办理规范与标准》要求,该即办的按承诺办理,每件次扣2分;办理结果出差错的,每件次扣4分。
(三)办事效率(30分)在规定时限和职责范围内,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按时办结率和准确率达到100%,得30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扣相应分:1.可作收件处理而未收件受理的,每件次扣3分;2.办件超过承诺时限(含联办会议确定的时限)的,每次超一个工作日扣2分;3.承诺件未办结,而作为办结处理的,每件扣5分;4.联办件牵头责任窗口及联办单位不履行规定职责的,每件次扣2分;5.不严格实行一次告知,而让申请人往返跑的,每件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承担法律责任;6.回复网上咨询超过2个工作日的,每件次扣3分;(四)服务态度(10分)1.接听电话、接待服务对象态度冷淡、不使用“文明用语”的,每次扣1分;2.有关资料未放置在规定位置供服务对象查阅的,每次扣0.1分;3.因服务态度不好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每次扣3分;4.领导视察或外地考察学习时,不按要求接待的每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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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试行)
为加强镇便民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部门进入大厅窗口的常驻人员(不包括临时顶岗人员)。
二、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
(一)思想品德(10分,扣完为止,下同):
思想作风好,热爱本职工作,信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搞好便民服务得1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扣相应分:
1. 不服从服务大厅办公室管理,协调办理事项不积极主动的,每次扣3分;
2.不诚实守信,隐瞒事实真相,有故意欺骗行为,引起服务对象投诉的,每次扣3分。
(二)业务技能(20分)
精通与岗位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熟悉计算机操作,能很好地履行自己工作职责的,得2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扣相应分:
1. 严格执行首接首问制度,对职责内不能及时、准确地解答服务对象咨询的,每次扣0.5分;
2.书写批文、证照、单据等有错误或不规范的,每次扣1.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退回原单位严肃处理);
3. 对印章、票证、资料、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每件次扣0.5分;造成遗失或毁损,每起扣4分,情节严重的,责成原单位进行处理;
4. 对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不认真初审,造成受理后难办理的事件,每件次扣2分;
5. 不按《项目办理规范与标准》要求,该即办的按承诺办理,每件次扣2分;办理结果出差错的,每件次扣4分。
(三)办事效率(30分)
在规定时限和职责范围内,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按时办结率和准确率达到100%,得30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扣相应分:
1.可作收件处理而未收件受理的,每件次扣3分;
2.办件超过承诺时限(含联办会议确定的时限)的,每次超一个工作日扣2分;
3.承诺件未办结,而作为办结处理的,每件扣5分;
4.联办件牵头责任窗口及联办单位不履行规定职责的,每件次扣2分;
5.不严格实行一次告知,而让申请人往返跑的,每件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承担法律责任;
6.回复网上咨询超过2个工作日的,每件次扣3分;
(四)服务态度(10分)
1.接听电话、接待服务对象态度冷淡、不使用“文明用语”的,每次扣1分;
2.有关资料未放置在规定位置供服务对象查阅的,每次扣0.1分;
3. 因服务态度不好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每次扣3分;
4. 领导视察或外地考察学习时,不按要求接待的每次扣2分。
(五)遵章守纪(20分)
1.自觉遵守大厅考勤制度、会议制度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得1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扣相应分:
(1)上班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扣1分/次、10—30分钟扣2分/次、30分钟以上扣3分/次;
(2)上班时间有聊天串岗、睡觉或外出用餐的,每次扣1分;
(3)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15分钟以上的,每次扣1分;擅自离岗外出1小时以上的,每次扣2分;
(4)旷工的,每半天扣4分;
(5)工作人员请假外出(含公出),其在窗口承担的工作未委托他人处理的,每次扣1分;
(6)大厅办公室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开会、集体活动等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1分,缺席的每次扣2分;
(7)请销假弄虚作假的,每次扣2分;
(8)上班时间玩游戏、看影视、听音乐、上不良网站等行为的,每次扣2分;
(9)带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服务台内的,每次扣0.5分;
(10)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每次扣8 分,并通报批评。
2.自觉遵守大厅项目管理规范与标准、收费督促检查规范、项目办理规范与标准和计算机操作规范,得1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扣相应分:
(1)不按《项目办理规范与标准》实行六件制管理的,每件扣1.5分;
(2)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每次扣3分;
(3)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或“搭车”收费的,每次扣4分;
(4)未按减免程序办理、擅自减免规费的,每件扣4分;
(5)参加项目联审会或联合踏勘,迟到的每次扣1分,缺席的每次扣2分;
(6)在“电脑专用”插座上使用非计算机设备,或下班后未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的,每次扣1分;
(7)不按中心计算机操作规范操作造成网络系统故障的,每次扣3分;造成网络系统瘫痪的,每次扣10分。
(六)工作形象(10分)
服装整齐、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得1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扣相应分:
1. 上班时间,未按规定穿着工作服、未佩证上岗的,每次扣1分;
2.随地吐痰,或随便丢纸屑、烟蒂,或乱倒茶渣等不良行为的,每次扣0.5分;
3.办公桌面上不整洁,摆放与办公无关杂乱东西的,每次扣0.2分;
4.工作日中午饮酒的,每次扣7分,并按镇党委、纪委有关规定处理;
5.上班时间在大厅内嬉闹、高声喧哗、吃零食、举止不雅观等行为的,每次扣0.5分。
三、岗位补贴
窗口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岗位补贴100元,与考核成绩挂钩,每扣1分扣发补贴5元。
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由大厅工作考核督查小组负责。
四、综合评议
1.每季度对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参加评议人员范围为:镇级领导、大厅全体工作人员和村级便民服务代办员。
2.评议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3.“优秀”票数占有效评议票数70%且“不合格”票数低于有效票数10%的工作人员为优秀人选,按30%的比例确定优秀档次;不合格”票数超过有效评议票数的20%,即为“不合格”档次,其他为合格档次。
4.年底汇总各季度评议结果并确定奖惩,四次评议有三次以上(包括三次)获得“优秀”即为年度“优秀”,直接作为镇年终考核先进个人(不占用进驻单位原名额),并作为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四次评议有两次以上(包括两次)被评为“不合格”即列为年度“不合格”,取消其个人及进驻部门的一切评优资格。
五、本办法由大厅工作考核督查小组负责监督检查。
六、本办法由大厅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开始实施。
二O 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