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栓新的适应症及禁忌症03
溶栓技术手册

溶栓技术手册1. 简介溶栓技术是一种以药物溶解形成血栓的治疗方法,主要用于治疗急性血栓栓塞性疾病,如心肌梗塞、脑梗塞等。
本手册旨在为临床医生和相关技术人员提供关于溶栓技术的详细信息,包括适应症、禁忌症、药物选择、给药方式、监测指标及并发症处理等。
2. 适应症溶栓技术的适应症主要包括:- 急性心肌梗塞- 急性脑梗塞- 急性肺栓塞- 急性动脉栓塞3. 禁忌症溶栓技术的禁忌症主要包括:- 活动性出血- 近期(<3周)大面积出血史- 严重凝血功能障碍- 抗凝治疗中- 严重过敏体质4. 药物选择目前常用的溶栓药物包括:- 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tPA):适用于急性心肌梗塞和脑梗塞的治疗。
- 链激酶(SK):适用于急性肺栓塞和急性动脉栓塞的治疗。
- 尿激酶(UK):适用于急性心肌梗塞和脑梗塞的治疗。
5. 给药方式溶栓药物的给药方式主要包括:- 静脉给药:适用于大多数溶栓治疗。
- 动脉给药:适用于急性动脉栓塞的治疗。
- 介入放射学给药:通过导管直接将药物注入血栓部位。
6. 监测指标溶栓治疗过程中需密切监测以下指标:- 出血风险:包括皮肤、黏膜、内脏出血等。
- 血压、心率、呼吸等生命体征。
- 实验室指标:APTT、PT、INR、Fg等。
7. 并发症处理溶栓治疗可能出现的并发症主要包括:- 出血:轻症出血可对症处理,严重出血需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 过敏反应:轻症过敏反应可对症处理,严重过敏反应需立即停药并采取紧急救治。
- 脑出血:脑出血是溶栓治疗最严重的并发症,需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8. 结论溶栓技术是一种有效的急性血栓栓塞性疾病治疗方法,但需严格掌握适应症、禁忌症,合理选择药物和给药方式,密切监测患者状况,及时处理并发症,以确保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请注意,本手册仅供参考,具体治疗方案请遵医嘱,遵循临床实践指南。
静脉溶栓之适应症、禁忌症(2)

- 详细剂量探索分析:0.65 mg 可能优于 0.9 mg。(未发表)
静脉溶栓的监护
1、患者收入重症监护病房或卒中单元进行监护。 2、定期进行血压和神经功能检查,静脉溶栓治疗中及结束后2 h内,每 15 min 进行1次血压测量和神经功能评估;然后每30 min 1次,持续 6 h;以后每小时 1次直至治疗后24 h。 3、如出现严重头痛、高血压、恶心或呕吐,或神经症状体征恶化,应立即停用 溶栓药物并行脑CT检查。 4、如收缩压≥18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应增加血压监测次数,并给予抗 高血压药物。 5、鼻饲管、导尿管及动脉内测压管在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应延迟安置。 6、溶栓24 h后,给予抗凝药或抗血小板药物前应复查颅脑CT/MRI。
合并颅内异常
静脉溶栓禁忌证
06. 如果溶栓前或溶栓过程中已知化验结果:
① 急性出血倾向,包括血小板计数低于 100 × 109/L 或其他 情况; ② 口服抗凝剂且 INR > 1.7 或 PT > 15。 (注:不能为了等化验结果而延误溶栓)
血小板、凝血障碍
抗栓药物
静脉溶栓禁忌证
07. 另外,需要根据患者的整体情况排除以下几点:
① 活动性内脏出血(比如血压低、血常规提示贫血、内脏缺血 等症状); ② 主动脉弓夹层(比如背痛,四肢血压压差增大)。
注意:相对禁忌证需谨慎考虑和权衡溶栓的风险与获益但并非绝对不量用法:0.9 mg/kg(最大剂量为90mg)静脉滴注,其中10%在最初1 min 内静脉推注,其余90%药物持续静脉滴注 1 h。 低剂量用法:rt-PA 0.6 mg/kg(最大剂量为60mg),其中总量的15%在最初1 min内静脉推注,剩余的85%以输液泵入,持续滴注1 h。
溶栓适应症、禁忌症

溶栓适应症、禁忌症
适应症:
①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导联ST段抬高或病史提示急性心肌梗死伴左束支传导阻滞,时间小于12小时,年龄小于75岁;
②ST段显著抬高的心肌梗死患者,年龄大于75岁,需要慎重权衡利弊;
③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发病已达12-24小时,但仍有进行性缺血性胸痛,广泛ST段抬高者可考虑。
禁忌症:
①既往发作过出血或缺血性脑卒中;
②颅内肿瘤;
③可疑主动脉夹层;
④近期(2-4周)存在活动性内脏出血;
⑤入院时严重未控制的高血压,大于180/110mmHg;
⑥目前正在使用治疗剂量的抗凝药物或已知存在出血倾向;
⑦近期有创伤史,创伤性心肺复苏或较长时间的心肺复苏;
⑧近期(小于3月)外科大手术;
⑨近期(小于2周)曾有不能压迫止血的大血管穿刺。
溶栓操作概述

溶栓操作概述1. 定义溶栓操作是一种通过药物溶解形成血栓的治疗方法,主要用于治疗急性血栓形成导致的血管阻塞。
该操作能够快速恢复血流,减少组织损伤,防止并发症的发生。
2. 适应症溶栓操作适用于以下情况:- 急性心肌梗死:心肌梗死发生后6小时内,通过溶栓治疗可迅速恢复血流,减少心肌损伤,降低死亡率。
- 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脑卒中发生后3-4.5小时内,溶栓治疗可以有效恢复脑血流,减轻神经功能障碍。
- 深静脉血栓形成:通过溶栓治疗,可以溶解血栓,减轻疼痛,预防肺栓塞。
3. 禁忌症溶栓操作存在一定的禁忌症,包括:- 活动性出血:如颅内出血、消化道出血等。
- 近期手术史:如心脏手术、大血管手术等。
- 严重凝血功能障碍:如血小板减少、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等。
- 抗凝治疗:如正在使用华法林等抗凝药物。
4. 操作流程溶栓操作的一般流程如下:1. 评估适应症和禁忌症,确定治疗方案。
2. 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3. 准备溶栓药物:常用的溶栓药物包括重组组织型纤维蛋白溶酶原激活剂(r-tPA)、尿激酶(UK)等。
4. 建立静脉通路:选择合适的静脉进行穿刺,确保输液通畅。
5. 缓慢静脉滴注溶栓药物:根据患者体重、病情和药物浓度计算给药剂量,一般需要在30分钟内完成滴注。
6. 监测病情: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出血情况以及症状缓解情况,必要时进行相关检查。
7. 出院指导:溶栓治疗后,患者需要遵循医嘱,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定期复查。
5. 注意事项在进行溶栓操作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 溶栓药物可能导致出血风险,需注意观察患者有无出血倾向。
- 溶栓治疗后,患者需遵医嘱服用抗血小板药物、抗凝药物等,以防止血栓再形成。
- 患者在溶栓治疗期间,应避免食用刺激性食物,保持大便通畅。
6. 结论溶栓操作是一种有效的治疗急性血栓形成的治疗方法,能够迅速恢复血流,减轻组织损伤,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然而,溶栓治疗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溶栓的适应症、禁忌症

溶栓的适应症、禁忌症一、动、静脉溶栓总适应症1、急性脑梗死;2、发病h内(选择全身静脉内溶栓),发病在以内者(如怀疑为进展性卒中可延至12h,基底动脉血栓可延48h)选择动脉内局部介入溶栓;3、年龄18-80岁;4、脑功能损害的体征持续在一个小时以上,且比较严重(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IHSS 在7~22分);如有明显瘫痪等神经定位体征者肌力低于IV级。
5、无明显意识障碍,神志不应差于嗜睡。
但椎基底动脉血栓形成有意识障碍者,也可采用溶栓治疗。
6、脑CT无脑出血,未见明显的与神经功能缺损相对应的低密度病灶。
或血管造影证实颅内血栓及部位。
7、家属同意。
且患者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二、动、静脉溶栓总禁忌症:1、年龄>80岁;2、血压>200/120mmHg;经治疗后,血压能降低到160/90mmHg左右者除外。
3、活动性内出血、颅内肿瘤、脑动脉瘤、脑血管畸形或近期发生脑出血者;体检发现有活动性出血或外伤(如骨折)的证据,近两周进行过大的外科手术。
4、神经系统症状核体征轻微(如肌力≤Ⅳ级)或病后症状体征明显改善者(如TIA);5、口服抗凝药或出血素质者(INR>,血小板计数<100,000/mm3 );6、严重心、肝、肾等实质脏器疾病。
三、动、静脉溶栓总体流程有局灶定位体征患者生化检查(血糖、出凝血全套、血常规、急诊九项、肌钙蛋白)头部CT低密度影或正常高密度影(缺血性卒中)(出血性卒中)以内以内6h以内静脉溶栓常规治疗动脉(无禁忌症)(有禁忌症)(无禁忌症)动脉介入溶栓流程术前处理签署同意书、商讨溶栓药(尿激酶、爱通立)、通知介入室相关人员到位术前准备术前备药术前用药(备腹股沟区皮肤尼莫通NS250ml+胞二磷胆碱套尿套或停留尿管介入室已备有尿激酶NS20ml+地塞米松5mg碘试、左下肢留置如rtPA则需取药)针、静脉推注泵)立即通知介入室、尽快送介入室术后处理术后处理:密切观察生命体征,血压控制在160/90mmHg或患者发病前水平为宜24小时内绝对卧床24h,24h后复查CT不用抗凝、抗血小板药测颅规、NIHSS评分q1hX624小时后观察足背动脉q1hX6阿司匹林300mg/d,共10天观察穿刺口有无活动性出血以后改为维持量50~150mg/d。
溶栓治疗方案

溶栓治疗方案引言心肌梗死是一种常见的心脏疾病,造成严重的心肌损伤和病死率的增加。
溶栓治疗作为一种重要的介入治疗手段,在心肌梗死的早期迅速恢复冠脉血流起着关键作用。
本文将介绍溶栓治疗方案的基本原理、适应症与禁忌症、药物选择以及治疗后的注意事项。
溶栓治疗的基本原理溶栓治疗是通过使用溶栓药物溶解血栓来恢复心肌梗死区域的血流。
溶栓药物作用于血栓上的纤溶酶原,将其转化为纤溶酶,进而激活纤溶系统,溶解血栓。
溶栓治疗的适应症与禁忌症适应症溶栓治疗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心肌梗死患者:1.症状持续时间短:心绞痛症状发作后6小时内。
2.动态血流学异常:室壁运动异常或血流动态改变。
3.心电图改变:ST段抬高>0.1mV(V2-V3导联)或ST段压低>0.2mV(V1-V3导联)。
4.有针对缺血性心脏病的治疗经验的医院。
禁忌症1.凝血功能障碍:活动性出血、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出血性疾病等。
2.近期大手术、外伤、穿刺部位或活动性出血。
3.严重高血压(收缩压>180 mmHg,舒张压>110 mmHg)。
4.没有做心导管检查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
溶栓药物选择常用的溶栓药物有以下几种:1.阿司匹林:通过抑制血小板聚集和减少血小板激活因子生成,预防血栓形成。
2.尿激酶:通过激活纤溶酶原转化酶,将纤溶酶原转化为纤溶酶,从而溶解血栓。
3.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通过激活纤溶酶原转化酶与纤溶酶原结合形成复合物,溶解血栓。
根据不同的临床情况和患者特点,可选择不同的溶栓药物进行治疗。
治疗后的注意事项溶栓治疗后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严密观察:出血情况、血压、心电图等监测。
2.床旁观察:监测患者生命体征变化,包括心率、呼吸、血氧饱和度等。
3.进行抗血小板治疗:出血风险较低的患者应给予阿司匹林等抗血小板药物维持治疗。
4.进行抗凝治疗:适用于高危患者,包括心房颤动、Left Atrium (LA)内血栓形成等。
5.康复治疗:包括积极运动康复、心理康复等。
静脉溶栓的适应症及禁忌症

静脉溶栓的适应症及禁忌症⼀、静脉溶栓治疗流程(⼀)、静脉溶栓治疗缺⾎性卒中时间窗:1、3 ⼩时内:诊断为缺⾎性卒中,有可测的神经功能缺损。
(1)在开始治疗之前症状发⽣<3 h。
(2)年龄≥18岁2、3-4.5 ⼩时内:选标准:(1)诊断为缺⾎性卒中,有可测的神经功能缺损。
(2)在开始治疗之前症状发⽣在3-4.5 h之间(⼆)适应症:(三)1、发病3⼩时内的症状严重的缺⾎性卒中,建议进⾏静脉溶栓治疗。
尽管出⾎风险增加,但仍可从溶栓中获益(I类推荐,A 级证据)2、发病3⼩时内轻型且致残性缺⾎性卒中,可考虑静脉溶栓治疗。
静脉溶栓不排除轻症但可能致残的卒中患者,因为可以从溶栓中获益(I类推荐,A级证据)3、对于发病3⼩时内轻型且⾮致残性缺⾎性卒中患者,可考虑治疗。
治疗需考虑可能的获益与风险。
有必要进⼀步研究这部分患者的风险获益⽐(IIb推荐,C级证据)4、仍然缺乏⾜够的证据来确定影响对阿替普酶治疗反应的急性CT低密度严重程度或范围的阈值。
急性低密度或早期缺⾎性改变的范围和严重程度不应作为排除治疗的标准。
5、对既往MRI发现有少量(1~10个)微出⾎灶的患者进⾏静脉溶栓是合理的。
6、既往MRI发现⼤量(>10个)微出⾎灶的患者,阿替普酶静脉溶栓与症状性脑出⾎风险增加相关,且临床获益不明确,如果有显著潜在获益,静脉溶栓可能是合理的。
7、对于合并镰状红细胞病的急性缺⾎性卒中患者进⾏静脉阿替普酶溶栓是合理的。
8、阿昔单抗不能和静脉阿替普酶同时应⽤。
9、不应对24h内应⽤过治疗剂量的低分⼦量肝素的患者进⾏阿替普酶静脉溶栓。
10、在制定治疗决策时应认真权衡静脉溶栓的潜在风险和可能的获益。
11、考虑到普通⼈群中出现⾎⼩板异常和凝⾎功能异常的发⽣率很低,在没有理由怀疑化验结果异常时,不应因为等待⾎液化验⽽延误静脉溶栓治疗。
12、⾼⾎糖或低⾎糖会有类似卒中的表现,治疗医师应检测溶栓治疗前的⾎糖⽔平。
阿替普酶静脉溶栓不适⽤于⾮⾎管性病因的卒中。
最新版本静脉溶栓禁忌症及适应症.doc

3h 内 rtPA 静脉溶栓的适应证、禁忌证及相对禁忌证适应证1.有缺血性卒中导致的神经功能缺损症状2.症状出现 <3 h3.年龄≥ 18 岁4.患者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禁忌证1.近 3 个月有重大头颅外伤史或卒中史2.可疑蛛网膜下腔出血3.近 1 周内有在不易压迫止血部位的动脉穿刺4.既往有颅内出血5.颅内肿瘤,动静脉畸形,动脉瘤6.近期有颅内或椎管内手术7.血压升高:收缩压≥180 mm Hg ,或舒张压≥ 100 mm Hg8.活动性内出血9.急性出血倾向,包括血小板计数低于100× 109/ L 或其他情况10. 48 h 内接受过肝素治疗(Al?Tr 超出正常范围上限)11.已口服抗凝剂者INR>1. 7 或 PT>15 S12.目前正在使用凝血酶抑制剂或Xa 因子抑制剂,各种敏感的实验室检查异常(如 AP.I.r,INR,血小板计数、ECT; TT 或恰当的 xa 因子活性测定等)13.血糖 <2.7 mmol / L14. CT提示多脑叶梗死(低密度影 >1/ 3 大脑半球 )相对禁忌证下列情况需谨慎考虑和权衡溶栓的风险与获益 (即虽然存在一项或多项相对禁忌证,但并非绝对不能溶栓 ):1.轻型卒中或症状快速改善的卒中2.妊娠3.痫性发作后出现的神经功能损害症状4.近 2 周内有大型外科手术或严重外伤5.近 3 周内有胃肠或泌尿系统出血6.近 3 个月内有心肌梗死史注: rtPA: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表 3 同; INR:国际标准化比值; Am: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ECT:蛇静脉酶凝结时间; TT:凝血酶时间3— 4. 5 h 内 rtPA 静脉溶栓的适应证、禁忌证和相对禁忌证适应证1.缺血性卒中导致的神经功能缺损2.症状持续3~ 4. 5 h3.年龄≥ 18 岁4.患者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禁忌证同上相对禁忌证 (在表 2 基础上另行补充如下)1.年龄 >80 岁2.严重卒中 (NIHSS评分 >25 分)3.口服抗凝药 (不考虑 INR 水平 )4.有糖尿病和缺血性卒中病史注: NIHSS: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INR:国际标准化比值6h 内尿激酶静脉溶栓的适应证及禁忌证适应证1.有缺血性卒中导致的神经功能缺损症状2.症状出现 <6 h3.年龄 18~80 岁4.意识清楚或嗜睡5.脑 CT 无明显早期脑梗死低密度改变6.患者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禁忌证同上静脉溶栓的监护及处理1.患者收入重症监护病房或卒中单元进行监护2.定期进行血压和神经功能检查,静脉溶栓治疗中及结束后 2 h 内,每 15 min 进行一次血压测量和神经功能评估;然后每30 min1 次,持续 6 h;以后每小时 1 次直至治疗后24 h3.如出现严重头痛、高血压、恶心或呕吐,或神经症状体征恶化,应立即停用溶栓药物并行脑 CT检查4.如收缩压≥ 180 mmHg 或舒张压≥ 100 mmHg ,应增加血压监测次数,并给予降压药物5.鼻饲管、导尿管及动脉内测压管在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应延迟安置6.溶栓 24 h 后,给予抗凝药或抗血小板药物前应复查颅脑CT/ M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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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心血栓:推荐意见
1.可能导致严重残疾的重症急性缺血性卒中合并左房或心室血 栓者,可以采用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IIb;C)
时间窗:推荐意见
1.阿替普酶静脉溶栓入选标准为从最后看起来正常到治疗时间<3h(I;A)
2.3-4.5h时间窗内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适用于年龄<80岁的患者,包括不 同时合并糖尿病和以前的卒中,NIHSS<25,未服用OACs,无影像学证据显示 缺血范围超过MCA分布区的1/3(I;B)
3.在上述时间窗内应该尽快溶栓治疗,因为治疗时间与预后明显相关(I;A)
证据缺乏,可能有害(III;C)。不推荐服用直接凝血酶抑制剂或直接Xa因子 抑制剂者采用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除非实验室检查正常如aPTT、INR、血小 板计数、ECT(ecarin clotting time)、凝血酶时间、或直接Xa因子活性正常, 或停药>48h(肾功能正常)
14天内大手术:推荐意见
2.鉴于人群中血小板或凝血检查异常的可能性极低,如果临床上不考虑存在 这些情况,应立即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无需等待血液或凝血检查结果(IIa, B)
出血素质/凝血病:推荐意见
合并出血素质或凝血病的急性卒中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还不清楚。这种情况应该个人化进行处理(IIb,C)
抗凝药物的使用:推荐意见
2.急性缺血性卒中合并近期心肌梗死(最近3个月)者,如果近期心肌梗死 为非-STEMI可以采用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IIa;C);如果近期心梗为 STEMI累及右侧或下部心肌者可以采用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IIa,C); 如果近期心肌梗死为STEMI累及左前侧心肌者可以采用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 疗(IIb;C)
2.产后早期(产后<14天)阿替普酶静脉溶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还不清楚 (IIb;C)
3.推荐立即请产科、妇科专家,甚至围产期专家会诊,以管理母亲和胎儿 (I;C)
血小板和凝血检查:推荐意见
1.以下情况阿替普酶静脉溶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还不清楚:血小板 <100,0000/mm3,INR>1.7,aPTT>40s,或PT>15s,不推荐阿替普酶静脉溶栓 治疗(III,C)
14天内进行过大手术的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经过认真评价后可以考虑采用阿 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但是需要权衡手术部位出血风险与卒中相关神经功能缺 损的预期获益(IIb;C)
14天内严重创伤和3个月内严重头部创伤:推荐意见
1.近期严重创伤(14天内)的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 应谨慎,应权衡创伤部位出血的风险与缺血性卒中的严重性或潜在残疾 (IIb;C)
心包炎:推荐意见
1.可能导致严重致残的重症急性缺血性卒中合并急性心包炎者,可以采用阿 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IIb;C);这种情况推荐立即请心脏专家会诊
2.可能导致轻度残疾的中度急性缺血性卒中合并急性心包炎者,阿替普酶静 脉溶栓治疗是否能够产生净获益尚不清楚(IIb;C)
左心血栓:推荐意见
1.可能导致严重残疾的重症急性缺血性卒中合并左房或心室血栓者, 可以采用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IIb;C)
Stroke:2016AHA/ASA急性缺血性卒中阿替普 酶静脉溶栓的纳入和排除标准
年龄:推荐意见
1.年龄>=18岁,发病3h内,无论年龄<80岁还是>80岁都推荐阿替普酶静脉溶栓 治疗。年龄是卒中不良预后的因素,但是不会改变静脉溶栓的疗效。与年龄<80 岁相比,高龄患者预后不良、死亡率高、sICH的风险高;但是,与对照组相比 各个年龄组都能从阿替普酶静脉溶栓中获益(3个月生活独立)(Class I; Level of Evidence A)
2.儿科患者(新生儿、儿童、<18岁青少年)静脉阿替普酶溶栓治疗的获益和风 险还不清楚(IIb;B)
卒中严重程度:推荐意见
1.发病3h内严重卒中是阿替普酶静脉溶栓的指征。尽管会增加出血转换的风险, 但是严重卒中也能从静脉溶栓中获益(I;A)
2.发病3h内轻型致残性卒中是阿替普酶静脉溶栓的指征。经治医生不应该把轻 型但是会导致残疾的卒中排除在阿替普酶静脉溶栓之外,因为这些患者被证明 能够获益。(I;A)
3.发病3h内症状较轻的非致残性卒中也可以考虑静脉溶栓治疗。但是,应该权 衡获益和风险;越来越多的研究认为应该进一步评价风险/获益比。(IIb;C)
症状迅速改善:推荐意见
1.早期症状改善的中-严重缺血性卒中,如果仍然遗留中度损害和潜在残疾 的可能性,可以考虑阿替普酶静脉溶栓(IIa;A)
2.从症状发作到治疗的时间是影响预后的重要因素,不推荐继续观察病情好 转,而延误了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III;C)
4.发病0-4.5h时间窗符合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标准者,不推荐治疗前进行大大 延误治疗时间的半暗带影像学检查(III;C)
CT显示急性颅内出血:推荐意见
1.阿替普酶静脉溶栓不能用于CT显示急性颅内出血者(III;C)
妊娠和产后:推荐意见
1.当预期获益Leabharlann 于预期子宫出血的风险时,中-严重卒中的妊娠患者可以考 虑阿替普酶静脉溶栓(IIb;C)
1.服用华法林并且INR<1.7者可以采用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IIb;B) 2.服用华法林并且INR>1.7者不推荐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III;B) 3.24h内使用过LMWH者不推荐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III;B) 4.服用直接凝血酶抑制剂或直接Xa因子抑制剂者采用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的
2.近期严重头创伤(3个月内)的急性缺血性卒中,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是禁 忌(III;C)
3.鉴于严重头部创伤出血的风险,创伤后梗死住院期间不推荐阿替普酶静脉 溶栓治疗(III;C)
急性心肌梗死或近期心肌梗死(3个月内):推荐意见
1.缺血性卒中和急性心肌梗死同时发生时,阿替普酶的剂量应该遵循脑缺血 的剂量进行静脉溶栓,如果需要随后可以经皮冠脉血管成形术和支架治疗 (II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