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商品交易所业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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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介绍

大连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介绍

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介绍目录一、黄大豆1、2号合约1.1 黄大豆1、2号期货交易时间1.2 黄大豆1、2号期货交易合约1.3 黄大豆合约的概述1.4 黄大豆1、2号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1.4.1 黄大豆1、2号的交易保证金制度1.4.2 黄大豆1、2号的限仓制度1.5 黄大豆1、2号的交割方式及交割费用1.5.1 黄大豆1、2号的交割方式1.5.2 黄大豆1、2号的交割费用1.6 影响黄大豆价格的主要因素二、玉米期货合约2.1 玉米期货交易时间2.2 玉米期货交易合约2.3 玉米合约的概述2.4 玉米期货的风险管理办法2.4.1 玉米的交易保证金制度2.4.2 玉米期货的限仓制度2.5 玉米期货的交割方式及交割费用2.5.1 玉米的交割方式2.5.2 玉米的交割费用2.6 影响玉米价格的主要因素三、 LLDPE(聚乙烯)合约3.1LLDPE(聚乙烯)期货交易时间3.2 LLDPE(聚乙烯)期货交易合约3.3 LLDPE(聚乙烯)合约的概述3.4 LLDPE(聚乙烯)期货的风险管理办法3.4.1 LLDPE的保证金制度3.4.2 LLDPE的限仓制度3.5 LLDPE(聚乙烯)期货的交割方式及交割费用3.5.1 LLDPE(聚乙烯)期货的交割方式3.5.2 LLDPE的交割费用3.6 影响LLDPE国内市场价格的主要因素三、豆粕期货4.1 豆粕期货交易时间4.2 豆粕期货交易合约4.3 豆粕合约的概述4.4 豆粕期货的风险管理办法4.4.1 豆粕的交易保证金制度4.4.2 豆粕的限仓制度4.5 豆粕期货的交割方式及交割费用4.5.1 豆粕的交割方式4.5.2 豆粕的交割费用4.6 影响豆粕价格的主要因素五、棕榈油期货5.1 棕榈油期货交易时间5.2 棕榈油期货交易合约5.3 棕榈油合约的概述5.4 棕榈油期货的风险管理办法5.4.1 棕榈油的交易保证金制度5.4.2 棕榈油的限仓制度5.5 棕榈油期货的交割方式及交割费用5.5.1 棕榈油的交割方式5.5.2 棕榈油的交割费用5.6 棕榈油价格变动的主要因素六、豆油期货6.1 豆油期货交易时间6.2 豆油期货合约6.3 豆油合约的概述6.4 豆油期货的风险管理办法6.4.1 豆油的交易保证金制度6.4.2 豆油的限仓制度6.5 豆油期货的交割方式及交割费用6.5.1 豆油的交割方式6.5.2 豆油的交割费用6.6 影响豆油价格的主要因素一、黄大豆1、2号合约1.1 黄大豆1、2号期货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5:00 每周一至周五休市时间上午10:15~10:301.2 黄大豆1、2号期货交易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1.3 黄大豆合约的概述大豆属一年生豆科草本植物,俗称黄豆。

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品种介绍

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品种介绍
(2)世界铁矿石生产较为集中 南美洲、亚洲、大洋洲是近年来全球铁矿石增产的主要来源区域,这些地区 的主要铁矿石生产国分别是巴西、中国、印度、澳大利亚等。2002~2011 年间, 澳大利亚、中国(原矿产量)两国的铁矿石年增长量都超过了 2000 万吨,巴西、 印度超过 1000 万吨左右,上述四国年增长量之和超过全球的 90%。可见,全球 铁矿石的生产较为集中。
数据来源: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诚信 专业 创新 图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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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国铁矿石生产集中度较低
投资者教育系列之品种介绍篇
我国铁矿石生产商多为小型矿山企业,铁矿石生产集中度较低。根据中国 冶金矿山企业协会统计,截至 2011 年 12 月,我国在统矿山企业共 1596 家。前 十名的产量合计不足总产量的 18%。
(2)中国需求是主要推动力
诚信 专业 创新 图强
第3页
投资者教育系列之品种介绍篇
2000—2011 年世界生铁产量排前十的国家铁矿石表观消费量占全球比重的 变迁如下图所示。可以看出,中国跃升了 35.3 个百分点,达到 2010 年的 53.6%; 日本、美国、俄罗斯下降幅度较大,分别下降 6.3%、5.5%和 4.1%;德国由 5.0% 降至 2.4%,下降 2.6%,乌克兰下降 1.8%,韩国下降幅度较小,约在 1 个百分点, 而印度消费量在总消费量中比重则小幅上升,上涨 2.2%。
图 10 我国前十大钢铁企业产量比例情况
诚信 专业 创新 图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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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教育系列之品种介绍篇
资料来源:钢之家 3.我国铁矿石贸易情况
(1)我国铁矿石进口量快速增长
我国是世界头号钢铁生产大国,国内铁矿石由于产量、品位等原因,不能满 足钢铁生产需求,因此中国需大量进口铁矿石。

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改)

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改)

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根据2023年8月24日《关于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和相关实施细则的公告》((2023〕46号)修改,修改部分自2023年9月4日起实施。

)根据2021年1月22日《关于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章程>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的通知》(大商所发(2021)42号)修订,修订部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根据2019年10月29日《关于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大商所发(2019)452号)修订,修订部分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2019年8月1日《关于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章程>、<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的通知》修订;根据2017年1月9日《关于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章程>、<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的通知》修订;根据2004年1月16日《关于实施新修订的<大连商品交易所章程>及<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的通知》修订;2000年4月25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商所发[2000]4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期货交易。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交易所组织的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交易所、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及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则。

境外特殊参与者是指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规定条件,经交易所审核批准,在交易所直接入场交易的境外机构,包括《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直接入场交易的境外交易者(即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和直接入场交易的境外经纪机构(即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

境外中介机构是指不直接入场交易,但委托期货公司会员或者直接入场交易的境外经纪机构进行交易结算的境外经纪机构。

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区别都有哪些?

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区别都有哪些?

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区别都有哪些?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区别现货市场期货市场区别如下:1、定义不同期货市场是按达成的协议交易并按预定日期交割的交易场所或领域。

现货市场是指市场上的买卖双方成交后须在若干个交易日内办理交割的金融市场。

现货交易包括现金交易和固定方式交易。

现金交易是指成交日和结算日在同一天发生的证券买卖。

固定方式交易则是指成交日和结算日之间相隔几个交易日,一般在七天以内。

目前现货市场上的大部分交易均为固定方式交易。

2、交易对象不同现货交易买卖的直接对象是商品本身,有样品、有实物、看货定价。

期货交易买卖的直接对象是期货合约,是买进或卖出多少手或多少张期货合约。

3、交割方式不同现货是现钱现货,期货是合同交易,也就是合同的相互转让。

期货的交割是有期限的,在到期以前是合同交易,而到期日却是要兑现合同进行现货交割的。

所以,期货的大户机构往往是现货和期货都做的,既可以套期保值也可以价格投机。

什么是期货和期货市场所谓期货,一般指期货合约,就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这个标的物,又叫基础资产,对期货合约所对应的现货,可以是某种商品,如铜或原油,也可以是某个金融工具,如外汇、债券,还可以是某个金融指标,如三个月同业拆借利率或股票指数。

期货合约的买方,如果将合约持有到期,那么他有义务买入期货合约对应的标的物;而期货合约的卖方,如果将合约持有到期,那么他有义务卖出期货合约对应的标的物(有些期货合约在到期时不是进行实物交割而是结算差价,例如股指期货到期就是按照现货指数的某个平均来对在手的期货合约进行最后结算)。

当然期货合约的交易者还可以选择在合约到期前进行反向买卖来冲销这种义务。

广义的期货概念还包括了交易所交易的期权合约。

大多数期货交易所同时上市期货与期权品种。

期货交易是在现货交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通过在期货交易所买卖标准化的期货合约而进行的一种有组织的交易方式。

大连商品交易所LLDPE品种介绍

大连商品交易所LLDPE品种介绍

大连商品交易所LLDPE品种介绍一、LLDPE合约基本条款交易品种线型低密度聚乙烯交易单位5吨/手报价单位元(人民币)/吨最小变动价位5元/吨涨跌停板幅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合约月份1,2,3,4,5,6,7,8,9,10,11,12月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第10个交易日最后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后第2个交易日交割等级大连商品交易所线型低密度聚乙烯交割质量标准交割地点大连商品交易所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指定交割仓库最低交易保证金合约价值的5%交易手续费不超过8元/手交割方式实物交割交易代码L上市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二、LLDPE品种概况(一))、物理性能(一LLDPE产品无毒、无味、无臭,呈乳白色颗粒。

与LDPE(低密度聚乙烯,又称高压聚乙烯)相比具有强度高、韧性好、刚性强、耐热、耐寒等优点,还具有良好的耐环境应力开裂、耐撕裂强度等性能,并可耐酸、碱、有机溶剂等。

线性低密度聚乙烯(LLDPE),是乙烯与少量高级α-烯烃(如丁烯-1、己烯-1、辛烯-1、四甲基戊烯-1等)在催化剂作用下,经高压或低压聚合而成的一种共聚物,密度处于0.915~0.940克/立方厘米之间。

常规LLDPE的分子结构以其线性主链为特征,只有少量或没有长支链,但包含一些短支链。

没有长支链使聚合物的结晶性较高。

(二))、主要用途(二LLDPE的主要应用领域是农膜、包装膜、电线电缆、管材、涂层制品等。

LLDPE由于较高的抗张强度、较好的抗穿刺和抗撕裂性能,主要用于制造薄膜。

2009年我国LLDPE消费量为391万吨。

在消费结构中,薄膜制品仍占最大比例,其中包装膜消费占比约60-70%,农用薄膜消费占比约20%-25%.三、市场分布及特点(一))、供给与需求(一1、国内市场我国现有线性低密度聚乙烯(含全密度)主要生产厂家有14家。

详细情况见表2。

主要集中在中石化和中石油两大集团,其产能与产量分别约占全国LLDPE总产能90%。

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规则的公告

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规则的公告

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规则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商品交易所•【公布日期】2024.06.03•【文号】大连商品交易所公告〔2024〕38号•【施行日期】2024.08.05•【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期货正文大连商品交易所公告〔2024〕38号关于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规则的公告《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八部规则修改已由大连商品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8月5日起施行。

按照修改后的规则,焦煤集团交割库的自报升贴水业务将自2024年12月24日起办理,玉米集团交割库的自报升贴水业务将自2025年4月1日起办理,其他品种办理集团交割库的自报升贴水业务有关事项由交易所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附件2: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附件3: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管理办法附件4:相关品种业务细则附件5:相关规则修改对照表大连商品交易所2024年6月3日附件1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的管理,规范交割行为,保证交割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定交割仓库是指经交易所指定的,在指定交割地点为期货合约履行实物交割提供服务的法人。

指定交割仓库分为指定仓库和指定厂库。

指定仓库是指以保管人身份提供仓储等服务的指定交割仓库;指定厂库是指以交易所认可的担保方式承诺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指定交割仓库。

第三条集团交割库是经交易所批准的,可以设立分库的指定交割库。

设立集团交割库的品种,由交易所另行公布。

第四条交易所依据本办法对指定交割仓库进行管理,指定交割仓库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申请和审批第五条申请指定交割仓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二)净资产和注册资本须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数额;(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仓储管理规章制度;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和被取消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的记录;(五)承认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交割管理办法等;(六)仓库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仓储管理经验;(七)堆场、库房有一定规模,有储存交易所上市商品的条件、设备完好、齐全、计量符合规定要求以及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八)有严格、完善的商品检化验制度、商品出入库制度、库存商品管理制度等;(九)申请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其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应当经海关核准;(十)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

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

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DCE)成立于1993年,是国家级大型综合性商品交易所之一,是中国重要的衍生品市场,也是亚太地区最大的化工交易场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的主要交易品种包括螺纹钢、铁矿石、焦炭、豆油、豆粕等。

为了保证市场的公平和透明,大连商品交易所制定了交易细则,规定了交易时间、交割方式、交易保证金、交易限制等内容,下面我们就一一介绍。

交易时间:大连商品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9:00-11:30,13:30-15:00,其中15:00-15:15为闭市集合竞价时段。

交易所的交易时间是由全体会员共同决定的,会员可以通过会议或其他形式进行协商和表决,以保证交易的时间安排具有代表性和准确性。

交割方式:大连商品交易所的交割方式以实物交割为主,即买卖双方在交割时按照约定的质量及数量要求提供对应的实物商品。

同时也可以选择现金交割,即买方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货款,卖方将实物商品交付给买方。

不同品种的交割时间和方式也有所不同,具体以商品交易所的规定为准。

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是保障交易的资金安全和交易效率的重要措施。

大连商品交易所采用的是阶梯式保证金制度,也就是说,交易者根据自己所持仓位的风险程度和市场波动的风险程度,按照不同标准交纳不同的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的计算公式和标准可以在交易所的官方网站上查找。

交易限制:为了保证市场的稳定和交易的公平,大连商品交易所还规定了交易限制,包括涨跌停板限制,单笔委托数量限制等。

涨跌停板限制是指当某个品种的价格上涨或下跌超过了规定的范围时,交易将被暂停或停止;单笔委托数量限制是指交易者在某一品种的交易中所能申报的单笔委托数量上限。

以上就是大连商品交易所的交易细则,交易者在进行交易前一定要了解这些规定,并按照规定进行交易。

同时,交易者还要注意风险控制,在交易中适当地控制仓位,防范风险。

最后提醒交易者,在进行交易时要遵守交易所的交易纪律和行为准则,不得进行欺诈行为,保证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中国四大期货交易所

中国四大期货交易所

中国四大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周一至周五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午第一节交易时间自9:00至10:15、第二节交易时间自10:30至11:30;下午交易时间自13:30至15:00。

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上午9:00-10:15 10:30-11:30;下午13:30-15:00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午9:00-10:15 10:30-11:30;下午13:30-15:00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商品交易所交易日8:55至8:59为集合竞价时间可以挂单;8:59至9:00为撮合成交时间不能挂单。

中金所交易日9:10至9:14为集合竞价时间可以挂单;9:14至9:15为撮合成交时间不能挂单。

中国四大期货交易所品种上市时间及交易单位一、大连商品交易所(DCE):代码品名上市时间交易单位合约月份M豆粕:2000年07月17日10吨/手1,3,5,7,8,9,11,12月Y豆油:2006年01月09日10吨/手1,3,5,7,8,9,11,12 月C玉米:2004年09月22日10吨/手1,3,5,7,9,11月P棕榈油:2007年10月29日10吨/手1—12月J LLDPE:2007年07月31日100吨/手1—12月V PVC:2009年05月25日5吨/手1—12月A黄大豆1号:2002年03月15日10吨/手1,3,5,7,9,11月B黄大豆2号:2004年12月22日10吨/手1,3,5,7,9,11月说明:大豆期货1993年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时,交易标的为“黄大豆”,转基因、非转基因大豆均可以交割。

2001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农业转基因政策及相关管理办法陆续出台。

2002年,为贯彻执行国家转基因政策,加强对进口转基因大豆的管理,大商所将黄大豆合约拆分为黄大豆1号合约(2002年3月15日上市,只允许非转基因大豆交割)和黄大豆2号合约(2004年12月22日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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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参数1 .期货结算参数表2.合约信息查询3.交割费用标准4.合约包装物定价5.日交易参数6.月交易参数7.套利合约明细二:交易业务指引1 联系方式2业务术语开盘价:指某一期货合约开市前五分钟内经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

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以集合竞价后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

收盘价: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交易的最后一笔成交价格。

最高价:指一定时间内某一期货合约成交价中的最高成交价格。

最低价:指一定时间内某一期货合约成交价中的最低成交价格。

最新价:指某交易日某一期货合约交易期间的即时成交价格。

涨跌:指某交易日某一期货合约交易期间的最新价与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之差。

最高买价: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买方申请买入的即时最高价格。

最低卖价: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卖方申请卖出的即时最低价格。

申买量: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交易所交易系统中未成交的最高价位申请买入的下单数量。

申卖量: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交易所交易系统中未成交的最低价位申请卖出的下单数量。

结算价: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当日无成交的,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作为当日结算价。

结算价是进行当日未平仓合约盈亏结算和制定下一交易日涨跌停板额的依据。

成交量:指某一合约在当日交易期间所有成交合约的双边数量。

持仓量:指期货交易者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的双边数量。

交易编码:指会员按照本细则编制的用于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专用代码。

交易编码分非经纪会员交易编码和客户交易编码。

交易编码由会员号和客户号两部分组成,由十二位数字构成,前四位数是会员号,后八位数是客户号。

3 业务介绍3.1 套利交易指令使用说明目前,会员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下达套利交易指令:1.交易所交易大厅的场内交易席位;2.交易所提供的远程单机版软件;3.第三方软件商开发的支持交易所套利交易功能的交易软件。

3.2 交易席位风险管理功能说明书3.3 市价、止损等基本交易指令使用说明书3.4 期货交易与结算流程3.5 客户交易编码申请-开户(资料更新)开户1.客户填写《期货市场投资者开户登记表(自然人)/(法人)》,由经纪会员与客户分别留存。

由经纪会员备案的客户开户资料包括:自然人客户的《期货市场投资者开户登记表(自然人)》与客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客户的《期货市场投资者开户登记表(法人)》与具有中国法人资格或其他经济组织资格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2.经纪会员在会员服务系统中按客户类型逐项、正确录入客户开户资料,不得跳栏或漏输内容;资料输入完毕,系统将自动产生一个待审核的客户交易编码。

同一客户在多家会员处开户时,系统将产生同一客户码。

《经纪会员在会员服务系统中开户时常见问题说明》。

3.交易所在每个交易日开市期间对已录入会员服务系统开户系统的开户申请予以审核确认。

业务联系人:高峰联系电话:7图1:开户流程图图2:客户资料更新流程图3.6 客户交易编码申请-销户销户销户1.客户填写《期货市场投资者销户申请表》,由经纪会员与客户分别留存。

2.经纪会员在会员服务系统中录入客户的销户申请。

销户申请只能在每个交易日结算后录入;交易期间,系统不接受客户的销户申请。

3.经纪会员录入销户申请后,系统自动对其进行销户确认。

业务联系人:高峰联系电话:7销户流程图:4 业务流程4.1 期货交易与结算流程4.2 客户交易编码申请-开户(资料更新)开户1.客户填写《期货市场投资者开户登记表(自然人)/(法人)》,由经纪会员与客户分别留存。

由经纪会员备案的客户开户资料包括:自然人客户的《期货市场投资者开户登记表(自然人)》与客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客户的《期货市场投资者开户登记表(法人)》与具有中国法人资格或其他经济组织资格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2.经纪会员在会员服务系统中按客户类型逐项、正确录入客户开户资料,不得跳栏或漏输内容;资料输入完毕,系统将自动产生一个待审核的客户交易编码。

同一客户在多家会员处开户时,系统将产生同一客户码。

《经纪会员在会员服务系统中开户时常见问题说明》。

3.交易所在每个交易日开市期间对已录入会员服务系统开户系统的开户申请予以审核确认。

业务联系人:高峰联系电话:7图1:开户流程图图2:客户资料更新流程图4.3 客户交易编码申请-销户销户销户1.客户填写《期货市场投资者销户申请表》,由经纪会员与客户分别留存。

2.经纪会员在会员服务系统中录入客户的销户申请。

销户申请只能在每个交易日结算后录入;交易期间,系统不接受客户的销户申请。

3.经纪会员录入销户申请后,系统自动对其进行销户确认。

业务联系人:高峰联系电话:7销户流程图:销户流程图:5 业务答疑5.1 交易时间是怎样规定的?每周一至周五为交易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交易时间:8:55 ~ 8:59 集合竞价9:00 ~ 10:15 第一节交易10:30 ~ 11:30 第二节交易13:30 ~ 15:00 第三节交易5.2 交易编码是指什么?第一条交易所实行交易编码制度。

交易编码是指会员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编制的用于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专用代码。

第二条交易编码分非经纪会员交易编码和客户交易编码。

交易编码由会员号和客户号两部分组成。

第三条客户交易编码有十二位数字构成,前四位数是会员号,后八位数是客户号。

如客户交易编码为0005,会员号为0001,客户号为00001535。

第四条非经纪会员交易编码和客户交易编码位数相同,但后八位是其会员号。

如非经纪会员的会员号为120,其非经纪会员交易编码是0。

第五条非经纪会员交易编码与客户交易编码互不占用,0001至1000号预留给非经纪会员,客户号从1001号开始编制。

第六条一个客户在交易所内只能有一个客户号,但可以在不同的经纪会员开户。

其交易编码只能是会员号不同,而客户号必须相同。

第七条经纪会员可以通过交易所会员服务系统查询需要开户的客户是否已有本交易所的客户号,若已有客户号则以原客户号录入;若没有则由会员服务系统自动生成客户交易编码。

第八条经纪会员必须按会员服务系统中关于客户录入的提示输入客户资料,不得跳栏或漏输。

第九条客户备案资料包括:个人客户为《期货市场投资者开户登记表(自然人)》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客户为《期货市场投资者开户登记表(法人)》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客户交易编码予以注销:(一)客户备案资料不真实的;(二)连续一年没有交易的;(三)经纪会员申请注销的。

第十一条客户提供虚假的开户资料或经纪会员协助客户使用虚假资料开户的,交易所责令经纪会员限期平仓,平仓后取消该客户交易编码,同时按《大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3 交易价格是如何确定的?交易撮合原则:交易所计算机自动撮合系统将买卖申报指令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 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

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

即:当bp≥sp≥cp, 则:最新成交价=spbp≥cp≥sp, 最新成交价=cpcp≥bp≥sp, 最新成交价=bp开盘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开市前五分钟内经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

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 以集合竞价后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

收盘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交易的最后一笔成交价格。

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当日无成交价格的,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作为当日结算价。

新上市合约的挂牌基准价:由交易所确定。

新上市合约挂盘当日涨跌停板为合约规定涨跌停板的二倍(交易保证金维持合约规定比例),如有成交,于下一交易日恢复到合约规定的涨跌停板;如当日无成交,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涨跌停板和保证金。

如三个交易日无成交,交易所可对挂盘基准价作适当调整。

对曾经有成交而目前无持仓的合约,交易所可以公布新的基准价。

集合竟价:开盘集合竞价在某品种某月份合约每一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内进行,其中前4分钟为期货合约买、卖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

交易系统自动控制集合竞价申报的开始和结束并在计算机终端上显示。

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 以集合竞价后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

第一笔成交价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第六十条的规定确定,此时前一成交价为上一交易日收盘价。

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

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和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

若有多个价位满足最大成交量原则,则开盘价取与前一交易日结算价最近的价格。

开盘集合竞价中的未成交申报单自动参与开市后竞价交易。

5.4 对超仓情况作何处理?会员或客户的持仓数量不得超过交易所规定的持仓限额。

对超过持仓限额的会员或客户,交易所按有关规定执行强行平仓。

一个客户在不同经纪会员处开有多个交易编码,其持仓量合计超出限仓数额的,由交易所指定有关经纪会员对该客户超额持仓执行强行平仓。

经纪会员名下全部客户的持仓之和超过该会员的持仓限额的,经纪会员原则上应按合计数与限仓数之差除以合计数所得比例,由该会员监督其客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减仓;应减仓而未减仓的,由交易所按有关规定执行强行平仓。

注:对于持仓与超仓的信息,可在“会员服务系统”中查询。

5.5 在什么情况下实行强行平仓制度?交易所实行强行平仓制度。

当会员、客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交易所有权对其持仓进行强行平仓:(一)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二)持仓量超出其限仓规定的;(三)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的;(四)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的;(五)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

5.6 开户时常见问题说明1.经纪会员录入开户申请资料时,必须输入合法字符,否则开户系统不予接受;对于个别暂无法输入的汉字,可用其谐音字代替,并需在《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登记表(自然人)/(法人)》中注明。

2.若某法人(单位)客户已在经纪会员甲处开户,则其在经纪会员乙处开户时,录入该客户的名称与证件号码必须同其在经纪会员甲处开户时录入的名称与证件号码完全一致,否则开户申请不予受理。

3.若某自然人(个人)客户在经纪会员甲处以15位身份证号码申请开户,则其在经纪会员乙处以新的18位号码申请开户时,系统自动更新其身份证号码,客户号不变;客户原开户登记身份证号码为18位的,开户系统不接受15位号码的再次申请。

4.经纪会员在录入客户开户申请时,在身份证号码栏目内不得输入年份前两位不为19的18位号码。

5.经纪会员在开户时,若在输入客户“姓名(单位名称)”与“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后,系统提示“您提交的姓名与已在交易所登记的该身份证号码对应的姓名不符!”、“您提交的营业执照号与已在交易所登记的该单位名称对应的营业执照号不符!”以及“您提交的单位名称与已在交易所登记的该营业执照号对应的单位名称不符”等类似说明名与证不符的信息时,说明该客户在本公司开户前已在其它经纪会员处开户或正在申请开户,且其当时开户时的申请资料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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