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
教基二〔2013〕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信息名称: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信息索引:360A26-05-2013-0001-1 生成日期:2013-01-25 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文字号:教基二〔2013〕1号信息类别:基础教育内容概述:为适应新时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教育部部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基二〔20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适应新时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我部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经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审议,现印发给你们,请于2013年春季开始执行。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1.加强书法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和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力求区域性整体推进书法教育。
2.加强书法教师队伍建设。
要逐步形成以语文教师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书法教师队伍。
要加强书法教师的培训,组织教师研学《指导纲要》,把握其基本要求,提高教师的书法教育教学专业能力。
中小学语文教师应逐步达到能兼教书法。
师范院校要重视培养师范生的书法教育能力。
学校要充分发挥本校优秀书法教师的专长,指导和引领学校全体教师提高书写水平,为整体提高学校书法教育教学水平创设条件。
要充分发挥书法教育学术团体的作用。
学校可以聘请书法家、书法教育工作者、有书法专长的家长等作为兼职指导教师。
3.提供必需的保障。
学校图书馆要为书法教育置备相应的碑帖、挂图、书籍、电子出版物等必需资料。
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置专用书法教室。
4.各级教研部门要把书法教育纳入教学研究工作的范围。
教育部关于书法文件

教育部文件教基二[20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现对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书法教育的重要意义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
通过书法教育对中小学生进行书写基本技能的培养和书法艺术欣赏,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培养爱国情怀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培养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提高文化修养,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
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电脑、手机的普及,人们的交流方式以及学习方式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中小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有所削弱,为继承与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提高国民素质,有必要在中小学加强书法教育。
二、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总体要求1.开设书法课的要求中小学校主要通过有关课程及活动开展书法教育。
在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中,要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开展书法教育,其中三至六年级的语文课程中,每周安排一课时的书法课。
在义务教育阶段美术、艺术等课程中,要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书法教育。
普通高中在语文等相应课程中设置与书法有关的选修课程。
中小学校还可在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中开展书法教育。
2.书法教学的要求中小学书法教育应本着打好技能基础、坚持循序渐进、注重书法修养、提高文化素质的原则。
明确写字的基本要求。
书法教育应培养学生正确的写字姿势,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一至三年级着重培养学生硬笔书写能力,首先要能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做到规范、端正、整洁;随着年级升高,逐步要求行款整齐,力求美观,并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提高书写速度。
三年级开始,过渡到硬笔软笔兼学。
明确使用毛笔书写的基本要求。
学生要用毛笔书写楷书,临摹名家书法;大致了解书法历史和汉字字体源流;从书法作品的内涵、章法、结构、笔法等方面鉴赏历代重要书法家作品,培养初步的书法欣赏能力,提高审美情趣。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4.09.30•【文号】教语用厅〔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9.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语言文字工作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的通知教语用厅〔202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汉字是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和鲜明标志,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汉文字的维系。
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文字,规范汉字书写能力是中小学生必备的基本技能,是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国民教育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当前,中小学生书写姿势不标准、笔画笔顺不规范、非纸笔化书写导致书写能力弱化等现象较普遍;存在部分地方和学校重视不够,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在培育学生热爱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培养审美能力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等方面发挥作用不充分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发挥其独特的育人功能,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师生语言文化素养,坚持育人为本,培养益于学生终身发展的规范汉字书写习惯与能力;坚持尊重规律,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身心发展水平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坚持守正创新,探索数字化赋能规范汉字书写新途径;坚持系统推进,着力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培养学生掌握正确的书写坐姿和执笔姿势,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实现全面发展;培养学生正确掌握规范汉字的字形和书写技能,提高书写能力;引导学生深入了解汉字蕴含的历史文化价值,坚定文化自信,切实提高中小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意识。
二、主要举措(一)培养良好书写习惯。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关于中小学书法教材有关送审事项的公告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关于中小学书法教材有关送审事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3.04.19•【文号】•【施行日期】2013.04.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关于中小学书法教材有关送审事项的公告为适应新时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2011年8月,教育部颁布了《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要求“在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中,要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开展书法教育,其中三至六年级的语文课程中,每周安排1课时的书法课。
”2013年1月,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对中小学书法教育的目标、内容和实施等做了规定,同时提出根据相关法规,对书法教育学生用书进行审查。
现将有关送审事项公告如下:一、书法教材的编写和出版书法教材的编写应依据《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和相关学科课程标准。
参与书法教材编写的人员应符合《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第七、八条相关要求,具有较高书法造诣,熟悉《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和语文等相关学科课程标准,了解中小学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有丰富的中小学书法教学经验和教材编写经验。
有关书法教材的出版单位,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出版教材类图书的相应资质和编辑、出版书法类教材的编辑力量。
二、书法教材受理范围和时间本次受理小学3-6年级《书法练习指导》。
有关送审材料拟于今年11月4日开始受理。
三、需提交的送审材料有关书法教材送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教材编写和编辑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学习、工作简历,书法教学和教材编写方面的相关经历及相关研究成果(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任职情况(见附表);2.小学3-6年级的整套书法教材;3.教材编写说明,包括教材编写目的、体系结构、主要特点、适用范围等;4.实验方案或实验报告。
新编教材需提供实验方案,应包括实验目的、计划安排等内容;非新编教材需提供实验报告,包括教材曾经使用的地区、时间、使用效果、存在的问题及分析、送审教材的修改情况等内容。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3.01.18•【文号】教基二[2013]1号•【施行日期】2013.01.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基二[20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适应新时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我部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经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审议,现印发给你们,请于2013年春季开始执行。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1.加强书法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和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力求区域性整体推进书法教育。
2.加强书法教师队伍建设。
要逐步形成以语文教师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书法教师队伍。
要加强书法教师的培训,组织教师研学《指导纲要》,把握其基本要求,提高教师的书法教育教学专业能力。
中小学语文教师应逐步达到能兼教书法。
师范院校要重视培养师范生的书法教育能力。
学校要充分发挥本校优秀书法教师的专长,指导和引领学校全体教师提高书写水平,为整体提高学校书法教育教学水平创设条件。
要充分发挥书法教育学术团体的作用。
学校可以聘请书法家、书法教育工作者、有书法专长的家长等作为兼职指导教师。
3.提供必需的保障。
学校图书馆要为书法教育置备相应的碑帖、挂图、书籍、电子出版物等必需资料。
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置专用书法教室。
4.各级教研部门要把书法教育纳入教学研究工作的范围。
要配备专职或兼职书法教研员,研究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教学规律和评价方法,及时组织经验交流,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书法教学工作。
当前中小学书法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中小学书法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摘要:教育部下发的《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到现在马上两年了,在这些年里,各地教育部门都引起了重视,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我们也清楚的看到当前中小学书法课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中小学书法课问题建议在2011年8月,教育部下发的《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中,具体要求在中小学的语文课中安排一课时的书法课。
中小学生学习书法,不仅有利于都市学生的审美能力,而且对于传承、传播中国书法传统文化有着深远的意义。
目前,各地教育部门虽然做了一些这方面的工作,但是如何让书法真正走进课堂,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下面我就从以下几方面来谈谈自己的思考和认识。
1.目前学校书法课的现状在当前应试教育的前提下,“分数决定命运”,所以家长、学校、学生都十分重视学生的成绩,即使有一些学校开展了写字课,也是形同虚设。
另外由于电脑的普及,“无纸化”办公的到来,越来越多孩子的书写也越来越不规范,如写字姿势不正确,错别字较多,书写马虎潦草,笔顺不对等等,写出的毫无美感可言。
为此教育部下发了《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意见指出,书法教育应培养学生正确的写字姿势,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一至三年级着重培养学生的硬笔书写能力,从三年级开始过渡到软硬兼学,学生用毛笔书写楷书,临摹名家书法,大致了解书法历史和汉字字体源流,从书法作品的内涵、章法、结构和笔法等方面鉴赏历代重要书法家的作品。
从通知中可以看出我们可以看出教育部对书法课的重视这给学生学习书法提供了课时及书法课方向的保证,有利于书法课的开展。
1.当前书法课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的来说,有以下几方面的因素影响制约书法课的发展:1.社会,学校和家长的不重视,是影响制约书法课的发展的最大因素。
前面已经谈到,在当前应试教育的前提下,像书法课这样的“副”课,学校、老师和家长普遍不重视。
有些学校及教师受教育成果功利性的影响,不是面向全体学生,只是培养几个特长生作为培养的对象以应付比赛或检查,更有甚者,有些老师让学生放弃对古帖的临摹,而转临界一些获奖作品,或者反复临写某几个字,还有就是干脆请人代笔,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了出“教学成果”,这样只会使得书法课流于形式,不能落到实处。
中小学书法教育工作意见

中小学书法教育工作意见为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推进中小学书法教育,提高我县中小学生的书法水平,巩固全国首个数字书法教育基地成果,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经研究,决定成立县中小学书法教育委员会。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宗旨贯彻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依据《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指导全县中小学积极稳妥、规范健康地开展书法教育,提高全县中小学书法教育水平,促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
二、工作职责1.参与全县中小学书法教育的规划,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学习交流活动,指导中小学落实书法教育的课程安排、教学管理、师资配备、资源配置及督导评价,推进书法教育健康开展。
督促落实通过语文等学科考试考核学生汉字书写水平。
2.指导学校配齐配强书法教育师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多种形式的书法教师培训,逐步提高书法教师教育教学的能力,引导学校加强全体教师的书法基本功训练,协调推动区域内名师交流和资源共享。
3.指导全县书法教育教研,定期开展听课评课、教学达标和教学观摩研讨活动,探索新课程环境下的书法教育教学方式,不断提高书法教学质量。
逐步开展书法教育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积极培育书法教育理论成果和实践典型,推广书法教育经验。
4.策划组织县级中小学师生书法展赛等活动,为学校开展书法教育活动提供支持,鼓励学校培育书法教育特色项目。
参与组织县中小学生“百灵”艺术节书法比赛。
5.邀请各级书法家协会会员等书法专业人员协助学校开展书法教育,协调开展与外地的书法教育交流活动。
6.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对书法教育进行阶段性计划、总结;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不定期组织专题研讨、专家报告会等活动。
县中小学书法教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研室艺体科。
三、工作要求1.成立机构,完善管理。
各教育办公室和县属学校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完善组织领导和人员配备。
各级委员会要根据工作职能和实际需要,吸收并发挥书法专兼职教师、语文教师及有书法特长教师的作用,按照教育科研、教学管理、展赛活动、业务交流等职能划分工作小组,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切实发挥引领、指导和管理作用,推动中小学书法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1.08.02•【文号】教基二[2011]4号•【施行日期】2011.08.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现对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书法教育的重要意义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
通过书法教育对中小学生进行书写基本技能的培养和书法艺术欣赏,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培养爱国情怀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培养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提高文化修养,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
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电脑、手机的普及,人们的交流方式以及学习方式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中小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有所削弱,为继承与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提高国民素质,有必要在中小学加强书法教育。
二、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总体要求1.开设书法课的要求中小学校主要通过有关课程及活动开展书法教育。
在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中,要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开展书法教育,其中三至六年级的语文课程中,每周安排一课时的书法课。
在义务教育阶段美术、艺术等课程中,要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书法教育。
普通高中在语文等相应课程中设置与书法有关的选修课程。
中小学校还可在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中开展书法教育。
2.书法教学的要求中小学书法教育应本着打好技能基础、坚持循序渐进、注重书法修养、提高文化素质的原则。
明确写字的基本要求。
书法教育应培养学生正确的写字姿势,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一至三年级着重培养学生硬笔书写能力,首先要能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做到规范、端正、整洁;随着年级升高,逐步要求行款整齐,力求美观,并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提高书写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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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蒙 古通辽 市扎 鲁特旗 职业 中学 5名学
生 在 开 鲁 县新 开 河 南 岸 黑 龙 坝 段 一 水 坑 洗 澡 ,意 外溺 水身亡 。
要举 措 。
力 ,首先要 能使用 硬笔 熟练地 书写 正楷字 ,
做到 规范 、端正 、整 洁 ;随着 年级 升高 ,逐 步要 求行 款整齐 ,力求 美观 ,并学 写规 范 、 通 行 的行 楷 字 ,提 高 书 写 速 度 。三 年 级 开 始 ,过渡 到硬笔 软笔兼 学 。
当前 ,随 着信息 技术 的迅猛 发展 以及 电
法课 。 在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美 术 、艺术 等 课 程 中,要 结合 学科 特点开 展形式 多样 的书法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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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高教 师书 法教育 教学 的能力 和水平 。
3 .各级 教 研 部 门要 把 书 法教 育 纳 入教 学研 究 工作 的范 围 ,研 究 中小学 书法 教育 的
1 .省级 教 育行 政 部 门要 结 合本 地 区 中 小 学校 书法教 育 的实际情 况 ,对 书法 教育 的 课 程安 排 、教 学管 理 、教 师任 职条件 及资 源 配 置等 进行 规划 ,稳妥推 进 书法教 育 。
2 .地方 各 级 教育 行 政部 门应 有计 划 、 有 步骤 地安排 书法 教师 的培养 和培训 ,逐 步
各省 、 自治 区 、直辖 市教 育厅 ( 委 ),新 教
多 斯 市 达 拉 特 旗 吉 格 斯 太 镇 梁 家圪 堵 村 梁 南 社 、梁 北 社 4名儿 童 结 伴 到黄 河边 游 泳 , 不慎 落人 黄 河 主道 ,3名 儿童 失踪 。8月 l 8
疆 生 产建设 兵 团教育 局 :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
教 基二 [0 14 2 1] 号
各 省 、 自治 区 、直辖 市教 育厅 ( 教委 ),新
育 。普通 高 中在语 文等相 应课程 中设 置与 书
疆 生产 建设 兵 团教 育局 :
为贯 彻 《 国家 中长期 教 育改革 和 发展 规 划 纲 要( 0 0 2 2 2 1 — 0 0年 ) 精 神 ,全 面 实施 素 》 质教育 ,继 承与 弘扬 中华 民族 优 秀文化 ,现 对 中小 学开 展书法 教育 提 出以下意 见 。
一
法 有 关 的选 修 课 程 。 中小 学 校还 可在 综 合
实践 活 动 、地 方 课 程 、校 本 课 程 中 开展 书
法 教育 。
2 .书法教 学 的要 求
中小学 书法教 育应本 着打好 技 能基础 、
、
充分 认识开 展书法 教 育的重要 意义
坚持循 序渐进 、注 重书法 修养 、提 高文化 素
质 的原 则 。
书法是 中华 民族 的文化瑰 宝 ,是人类 文 明 的宝贵财 富 ,是基 础教育 的重要 内容 。通
过书 法教育 对 中小学 生进行 书写基 本技 能 的
明 确 写 字 的 基 本要 求 。 书 法 教 育应 培
养 学 生 正 确 的 写 字 姿 势 ,养 成 良好 的 求 。学 生要
用 毛笔书 写楷 书 ,临摹 名家 书法 ;大致 了解 书法 历史 和汉字 字体 源流 ;从书法 作 品的 内 涵 、章法 、结构 、笔 法等方 面鉴 赏历代 重要 书 法家作 品 ,培养初 步 的书法欣 赏能力 ,提 高 审美情 趣 。
三 、为 落实书 法教 育提供 条件保 障
脑 、手机 的普 及 ,人 们 的交 流方 式 以及 学 习
方式 都发 生 了极大 的变化 ,中小 学生 的汉字
书写能力 有所 削弱 ,为继 承与 弘扬 中华优 秀
文 化 ,提高 国 民素 质 ,有 必要 在 中小 学加强
书法教 育 。
二 、中小学 书法教 育 的总 体要 求
1 .开设 书法课 的要求 中小学校 主要 通过有 关课 程及 活动 开展 书法教 育 。在 义务 教育 阶段语 文课程 中 ,要 按 照课 程标准 要求 开展 书法教 育 ,其 中三至 六 年 级 的语 文课程 中 ,每周安 排一课 时 的书
教学 规律 和评 价方 法 ,安排教 研人 员指 导学 校 和教师 开展 书法 教学 工作 。
5 .书法 教 育 基 础较 好 的地 区和有 条 件
开 设 书法课 的地 区 ,应 争取在 今年 秋季 开设 书 法课 。 尚不 具备条 件 的地 区 ,要做 好开课
的规划 和具体 实施方 案 。
生学 习 书法 。鼓 励社 会各 界及 个人 为学 校开 展 书 法教育 活 动提供 支持 。学 校全体 教 师应 努 力 提高 自己的书写 技能 和书 法欣 赏水平 。
( 文件 为教 育部 办公 厅提供 ) 本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几起中小学生 溺水身亡事故的通报
教基一厅 [0 1 6 2 1 ] 号
6 .各 地 教 育行 政 部 门要 加 强对 书法教 育工 作 的指导 和管理 ,教 育督导 部 门要 把书 法课 开设情 况纳 人教 育督 导 的专 项 内容 。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教 育部
二 。一 一年八 月二 日
4 .学 校 可 根 据需 要 ,聘请 当地青 少年
校外 活动 中心 、少年 宫 、文化 艺术 团体 的书 法专 业人 员根 据 中小 学 书法教 学要 求指 导学
习惯 ;一 至三年级 着重 培养学 生硬 笔书写 能
培养 和书法 艺术 欣赏 ,是传 承 中华 民族 优秀
文 化 ,培 养 爱 国情 怀 的重 要 途 径 ;是 提 高 学 生 汉 字 书 写 能 力 ,培 养 审 美 情 趣 , 陶冶 情 操 ,提 高 文 化修 养 ,促 进 全 面发 展 的重
场 海燕 小学 3名女 学 生到农 场公 新 队旁 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