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现有工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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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首都劳动奖状、首都劳动奖章和北京市工人先锋号评选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首都劳动奖状、首都劳动奖章和北京市工人先锋号评选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首都劳动奖状、首都劳动奖章和北京市工人先锋号评选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13.03.04•【字号】京工发[2013]15号•【施行日期】2013.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法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首都劳动奖状、首都劳动奖章和北京市工人先锋号评选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工发〔2013〕15号)各区、县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市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首都劳动奖状、首都劳动奖章和北京市工人先锋号评选工作暂行办法》已经市总工会第十二届第76次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总工会2013年3月4日首都劳动奖状、首都劳动奖章和北京市工人先锋号评选工作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首都劳动奖状、首都劳动奖章、北京市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发挥评选表彰奖励工作的激励作用,根据《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总工发〔2011〕77号)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办发〔2012〕3号),结合北京市工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首都劳动奖状、首都劳动奖章、北京市工人先锋号是北京市总工会设立的授予先进集体、先进职工的荣誉称号。

第三条首都劳动奖状、首都劳动奖章、北京市工人先锋号的评选管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首都发展战略,广泛宣传和表彰全市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与职工,充分发挥他们的榜样示范导向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浓厚氛围,激励和鼓舞首都广大职工群众发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为全力推动首都各项事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关于建设工会三级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doc 7页)

关于建设工会三级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doc 7页)

关于建设工会三级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doc 7页)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建设工会三级服务体系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建设三级服务体系是工会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形势和职工队伍发展变化,创新工作思路、体制机制、工作方式,建设服务型工会的重大举措和有益探索。

有利于工会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履行各项社会职能,更好地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在维护职工权益、协调社会关系、推进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有利于工会拓宽工作领域,推动工会组建、发展会员方式和维权机制创新,进一步打牢工会组织基础,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有利于工会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贴近企业、贴近职工,提高服务能力,提升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不断增强工会的吸引力、凝聚力、影响力。

一、目标任务在工会现有组织体系基础上,建立完善由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区县(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和街道乡镇工会服务站构成的覆盖地方的三级服务体系;由市总产业工会(部门)、局总公司工会、基层单位工会构成的覆盖产业系统的三级服务体系。

明确工作职责、扩充服务功能、健全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服务设施、搞好各项保障,通过3-5年的努力,把工会服务体系建设成为为企业和职工群众提供服务的平台、落实工会重点工作的途径、向党和政府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

二、方式方法(一)建设三级服务体系1.建设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

设立接待服务大厅、12351职工服务信息平台、劳动争议调解指导中心、帮扶超市或救助物资储备室等。

2.建设区县职工服务(帮扶)中心。

设立接待服务窗口、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帮扶超市或救助物资储备室等。

3.建设街道乡镇工会服务站。

设立接待服务窗口、劳动争议调解室,有条件的设立文体活动、教育培训园地等。

并整合相关资源,向商务楼宇和社区、村延伸。

4.建立完善产业系统三级服务(帮扶)平台。

在局总公司一级设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

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组织职工参加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组织职工参加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组织职工参加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8.09.27•【字号】京工发[2008]45号•【施行日期】2008.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组织职工参加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实施意见(京工发[2008]45号)各区、县总工会、劳动保障局、各局、总公司工会、劳动处,各产业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近年来,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经济发展,我市不断深入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一老一小”、城镇无业居民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形成了基本保障、广泛覆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医疗社会保险体系。

为进一步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补充医疗保障为辅助的多层次职工互助保障体系,北京市总工会在全市大力推进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以下简称互助保障计划),受到了广大职工的热烈欢迎,也得到了各级党政、工会和社会各方面的肯定和支持。

互助保障计划的开展,有效地减轻了企业和职工的医疗困难,缓解了职工住院大病、意外的医疗风险。

但是从全市来看,发展不平衡,有些单位还没有加入到互助保障计划中来。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北京市总工会党组关于维护职工权益,稳定职工队伍的意见>的通知》(京办发[2005]13号)关于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精神以及《北京市实施<工会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措施,积极促进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职工参加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为此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重要意义市总工会开展的职工住院医疗等项互助保障计划,具有保费较低、能保障一定水平,出险赔付及时等特点,比较符合我市企业和职工的基本需求,是对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补充。

北京市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障

北京市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障

职工互助保障与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的区别
社会保险
互助保障
商业保险
广覆盖 保基本
有益补充
高投入高保障
三体一为 相辅相成
平时注入一滴水 难时拥有互助情
两项公益保障计划
北京市总工会面向全市工会会员发放京卡•互助服务卡,该 卡搭载服务内容包括: 互助保障、法律咨询、职业介绍、优惠体检、优惠健身、优惠 购书等。其中,互助保障内容是指由北京市总工会向持卡人免 费提供一份《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庭财产(火灾)损失互助保 障计划》以及《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非工伤
身故 (职工及职工子女)
伤残 (职工及职工子女)
因非工伤意外伤害事故 导致身故,最高赔付20000元。
因非工伤意外伤害导致伤残,根 据伤残程度,最高赔付5000元。
平时注入一滴水 难时拥有互助情
会费型 职 工 互 助 保 障 活 动
会费型互助保障活动:
1.《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一年期) 2.《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 3.《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 4.《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活动》 5.《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 6.《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 7. 《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D款) 8. 《在职职工短期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
﹡原发性子宫颈癌 ﹡原发性输卵管恶性肿瘤 ﹡原发性卵巢癌 ﹡原发性子宫内膜癌 ﹡恶性卵巢交界瘤 ﹡生殖器官上的黑色素瘤
保障待遇
保障期
会费(元)
保 障 待 遇 (元)
一年
北京市总工会 免费为全市工
会会员提供
家财
由于火灾导致家庭财产(房体、设备)损失的, 依消防 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的认定证明,按损失金额的 10%最高领取10000元。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指引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指引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21.08.17•【字号】•【施行日期】2021.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指引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高等院校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北京行动(2020-2030年)》,落实《关于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的通知》(京卫职健〔2021〕2号)要求,促进劳动者自觉提高健康素养和健康意识、积极参与健康管理、主动践行健康行为、善于传播健康理念,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进一步促进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健康管理主体责任,现将《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指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2021年8月1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用人单位“职业健康达人”评选第三章区级“职业健康达人”评选第四章市级“职业健康达人”评选第五章附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吴强, 83979682;市总工会权益工作部谢允红,55564571;活动办公室谢婷婷,130****6515、62591713)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全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工会组织和用人单位根据本指引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

本指引所指用人单位,包括全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所有用人单位。

第二条本指引所指“职业健康达人”,是指用人单位中自觉树立健康意识、主动践行健康行为、积极参与健康管理、善于传播健康理念、具有较好健康影响力的,符合《“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附件1)的职业健康代表人物。

2025年北京市集体合同

2025年北京市集体合同

北京市集体合同概述集体合同是指企业(单位)与职工代表团所签订的规定该单位职工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劳动关系的协定。

在北京市,集体合同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工具,也是推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途径。

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企业及职工代表团可以通过协商制定集体合同,其中包括以下规定:1.工资福利:规定职工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支付等报酬福利标准及支付标准。

2.工作时间: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等。

3.劳动保护:规定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劳动保护措施,确保职工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4.单位管理:规定企业的管理制度及职工的工作职责等。

5.劳动纠纷解决:规定如何处理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纠纷。

集体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能违反职工的权益和利益,其法律效力和履行情况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企业应当依法制定集体合同,并公示于全体职工之中。

职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1.通过劳动监察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等部门进行申诉和投诉;2.通过企业内部或与职工代表团进行协商解决;3.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等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在维权过程中,职工也应当注重和企业保持沟通,共同解决问题,实现和谐劳动关系的发展。

实践近年来,北京市密切关注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积极推进集体合同的签订与实施。

2018年,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推广实施企业“三重一大”决策部署的通知》,提出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开展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并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率先实行签订、公示、执行集体合同制度。

截至2020年,北京市已签订集体合同近6000份,覆盖了300万职工,约占北京市职工总数的80%左右。

北京市集体合同的实施,有效维护了职工的权益和利益,同时也促进了企业的稳定发展。

在疫情期间,集体合同也发挥了积极作用,帮助企业和职工共同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

北京市总工会文件

北京市总工会文件

北京市总工会文件京工发[2004]2号关于印发《北京市总工会关于新时期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区、县、局、总公司、产业、直属基层工会:现将《北京市总工会关于新时期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及北京市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条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附:1、北京市模范职工之家条件2、北京市模范职工小家条件北京市总工会2004年1月5日主题词:工会组织建设职工之家通知北京市总工会办公室2004年1月5日印发共印500份北京市总工会关于新时期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2004年1月5日)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工会履行维护职责的作用,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根据中国工会十四大和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实际,特制订我市新时期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以下简称“建家活动”)的实施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入开展新时期建家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新时期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的中心任务,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依法规范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履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努力把工会重点工作落实到基层,不断增强工会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提高基层工会组织的整体工作水平,促进企事业等基层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

新时期深入开展建家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服务大局的原则。

围绕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的中心任务,正确把握开展建家活动与推进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建设发展的关系,把广大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为搞好企业、加强事业单位和机关建设做贡献上来。

突出维护的原则。

围绕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把推进工会重点工作在基层的落实作为考察建家活动的重要内容。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21.02.01•【字号】•【施行日期】2021.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高等院校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北京行动(2020-2030年)》等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决定自2021年2月至11月开展北京市第一届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以下简称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任务按照“源于一线,回归一线”原则和“用人单位推荐、专家团队评审”程序,在全市用人单位中选拔一批“职业健康达人”典型模范,发挥榜样引领作用,重点宣传相关事迹,督促用人单位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持续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劳动条件,切实增强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和素养,有效提升我市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二、参与范围及组织形式活动面向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推荐,职工自愿参与”原则开展。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协调本级工会组织积极推进辖区、行业、单位活动的组织实施。

参加活动的用人单位在《“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基础上制定细化标准,重点面向一线劳动者开展活动。

市级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办公室设在北京市职业病防治研究院,负责本活动具体组织实施。

三、基本标准“职业健康达人”是指用人单位中自觉树立健康意识、主动践行健康行为、积极参与健康管理、善于传播健康理念、具有较好健康影响力的职业健康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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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现有工会组织 费源信息采集工作师资培训
北京市总工会 2011年4月
一、概述
(一)税务代收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
试点范围:西城南片、丰台、昌平 试点工作:促进建会—费源筛选—试点收缴—经费 分配 成效显著:工会组织增长,经费增加,基层工会工 作重心的转变 存在问题:数据质量有待提高,培训不足
(二)现有工会组织费源信息采集工作的意 义
• 摸清现有工会组织的家底。 • 为税务代收工作打下数据基础。数据准,基础牢。
(三)本次培训的安排和要求
安排: 1、共5期培训,每期100人。 2、培训到区县、产业、局总公司、街道乡镇。 3、培训内容:费源信息筛选的基础知识和实际 操作。 4、参加考试,不合格者重新培训。 培训要求: 1、认真听讲,熟练掌握。 2、做好小教员,培训并指导基层工会填报。 3、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培训情况。
四、费源信息采集工作
(四)信息采集流程 传达文件---分级培训---逐级填《登记表》---逐级 上报、审核《登记表》---将《登记表》录入采集 系统---市总终审
• 填表环节:集中填表再录入、分散填表再录入、 先录入再打印表。建议采用集中当场填表方式
• 录入环节:建议集中录入,由区县总工会及其街 道乡镇,局总公司及其二级工会统一录入
五、《缴费单位登记表》
2、统一标准,信息明确 3、分清隶属,逐级落实
• 按照税务代收的工作标准及数据要求 • 采集工会组织及行政方的信息 • 按隶属关系开展 • 现有工会组织全覆盖
四、费源信息采集工作
(三)信息采集范围
参加的范围: • 2011年4月30日以前建会的,其工会组织隶属关系 为北京市总工会所属的各级工会组织及其行政方 • 财政代缴工会经费的工会组织,有不通过财政代缴 渠道获得工会经费留成的 排除的范围: • 已经纳入税务代收试点范围的工会组织; • 市、区财政代缴工会经费的工会组织; • 工会隶属关系在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金融工会、 中国民航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 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的工会组织。 其他情况:缴纳活动费的情况
• 交表环节:按街道乡镇,局总公司二级工会统一 装袋提交市总,档案袋上注明区县、局总公司, 街乡、二级工会名称及《登记表》份数
四、费源信息采集工作
(五)时间安排
• 5月1日前为岗前培训阶段; • 5月3日至5月15日为填表阶段:各级专职机构逐级布置工 会经费费源信息采集工作,并发放《登记表》,指导相关 单位填写; • 5月16日至5月25日为审核录入阶段:各级专职机构逐级 审核上报《登记表》,将《登记表》内容录入市总税务代 收信息采集库。 • 5月26日至6月中旬为市总审核阶段,各区县总工会、产 业工会、局总公司工会于5月26日将纸质《登记表》一份 报市总税务代收办公室;市总进行终审、确认、存档。 • 先交先审,不合格返工 • 以后变更信息填《信息变更表》 • 2011年4月30后建会的,逐级交表审核。
二、工会组织
组织体系
上级工会委员会 (上级工会) (无行政方) 中华全国总工会 北京市总工会 区县总工会,局、 总公司工会,产 业工会 街道乡镇总工会 基层工会委员会 (基层工会) (有行政方) 企业、事业单位、 其他组织工会
一级 财务体制 二级
县以上工会
三级
四级 五级
基层工会
二-1、工会组织与缴费单位的关系
一对一
基层工会
缴费单位
缴费单位
一对多
基层工会
缴费单位 缴费单位
如工会联合会
基层工会
多对一
基层工会
缴费单位
如银行
所有工会组织和缴费单位都应参加费源信息采集工作
工会小组、分会不是一级工会组织
三、工会财务管理体制
管理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财务制度统一制定,涉及经费的规定由财务部门统一制定; 预算下管一级
2、经费与组织相一致
相关文件: 《中国工会章程》 《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和经费分成的 补充规定》(京工字【83】第11号) 【79】财企字第22号(京工字【79】第5号) 京工字【83】第11号通知
三、工会财务管理体制
5%
中华全国总工会 北京市总工会
区县总工会 局、总公司工 会、产业工会
5% 15%、10%
5%
5%
25%
20%
10%、15%
街乡总 工会
10% 企业、事业、 区县 70% 其他组织工会 直属
60%
所属总厂 10% 工会 所属基层 60% 工会
基层 工会
70%
工会
直属 基层 工会
70%
四、费源信息采集工作
(一)各级工会组织的职责
• 市总税务代收办公室,负责为区县,局总公司, 产业工会培训师资;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制定与 调整;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负责费 源信息的最终审核。
(一)缴费单位(纳税人)
纳税人是指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 的单位或个人, 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缴费单位(企业)必须是具有纳税资格的纳税 人。
无行政方的工会(壳) 有行政方的缴费单位(企业) 机关工会
(二)工会组织与缴费单位的对应形式
1、一对一 2、一对多 3、多对一
二-1、工会组织与缴费单位的关系
(一)表的构成
五、《缴费单位登记表》
缴费单位部分:3项信息,确定缴费单位的唯一性,录入采 集系统时增加一选填项“征收机关”。 工会组织部分:12项信息,掌握各级工会基本情况。 开户信息:3项,填写工会组织的银行账号信息。
(二)表项目
1、单位全称:缴费单位的正式全称 2、组织机构代码,如没有应尽快补办 a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一个在全 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 b代码由8位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本体代码和1位数 字(或大写拉丁字母)校验码组成。例:32645789-x c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
• 区县、局总公司、产业工会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 本行业、本系统的费源信息采集工作;负责所属 工会的培训工作;负责采集、审核、上报辖区范 围内单位的《费源登记表》。
• 街道乡镇总工会负责本辖区内费源信息采集的具 体工作。
四、费源信息采集工作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 市总税务代收办公室统一指导 • 各级费源信息采集专职机构分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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