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巡回检查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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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检查工作井下巡回检查制度范文

瓦斯检查工作井下巡回检查制度范文

瓦斯检查工作井下巡回检查制度范文一、引言现代煤矿企业中,瓦斯是一种非常常见的危险气体,而井下的巡回检查是确保矿工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瓦斯检查工作井下巡回检查制度,确保井下瓦斯安全。

二、检查工作安排1.检查时间:每天上午10点至下午5点,根据井下情况进行弹性安排。

2.检查频率:按照每天一次的频率进行检查,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次数,但最少不少于每周4次。

三、巡回路线安排1.巡回范围:包括井下全部工作面、巷道和瓦斯抽放系统,并特别关注瓦斯浓度较高的区域。

2.巡回路线:根据井下地质结构和工作面分布,制定巡回路线,确保井下所有区域都能得到充分检查。

四、检查内容及要求1.瓦斯检测仪器:巡回检查人员必须携带齐全的瓦斯检测仪器,确保检测的准确性。

2.瓦斯检测点位:每个工作面、巷道及矿井出口设置瓦斯检测点位,巡回检查人员应按照设定的点位进行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

3.瓦斯检测参数:对于检测结果超过安全范围的区域,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降低瓦斯浓度。

4.其他安全设施:检查过程中还需检查井下其他安全设施,如通风系统、灭火设备等,确保其运行正常。

五、检查记录与反馈1.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应记录每次巡回检查的路线、时间、检测点位和结果等信息,并将记录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

2.检查反馈:相关部门应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六、人员培训与考核1.瓦斯检查人员培训:对瓦斯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瓦斯检测仪器的使用方法、瓦斯检测标准、应急处理等内容。

2.定期考核:对瓦斯检查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巡回检查的质量。

七、制度执行与监督1.制度宣传:将制度内容进行宣传,让井下所有人员了解瓦斯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要求。

2.制度执行: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工作制度,不得擅自变更或忽略。

3.监督机制:设立瓦斯检查工作监督小组,定期对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松藻煤矿巡回瓦斯检查图表

松藻煤矿巡回瓦斯检查图表

松藻煤矿
瓦斯员巡回作业图表
二O一二年十二月
松藻煤矿瓦斯员巡回作业图表执行说明
一、松藻煤矿现有采煤工作面6个(2225采面、2223采面、2311-2采面、2122-1采面、2124-2采面、3211N采面),掘进面16个(一区大倾角上山+80联络巷、一采区-225茅口巷及钻场、一区-150大倾角上山、3212N运巷(N4#~N2#段)、3212N运输巷(N2#~N4#段)、2313-2切割上山、2313-2运输巷(S4#~S3#段)、2313-2运输巷(190S3# ~ S4#段)、二区+175N5#石门、3211N运输巷(主~N2#段)、2226-2运输巷及钻场、+90总回风巷、6#主回风上山、二采区人行下山、2225回风巷沿空掘巷、2118-2切割上山),备用采掘工作面9个(一区-150S茅口巷、一采区-150N 茅口巷、一区-75主石门、3211S运输巷(S2#~主石门)、2118-1回风巷清理(主石门)、+300N4#石门、2124-1回风巷、二区+5N2#石门、2121回风巷(主石门~S))
二、瓦斯员交接班及汇报地点:
(1)二水平一区:各阶段茅口石门及局扇处;
(2)二水平二区、三水平一、二区:各阶段茅口石门及局扇处;
(3)各特殊作业地点交接班地点根据现场情况而定;
(4)各头面瓦斯检查汇报在检查点就近电话汇报。

三、各采掘工作面无人作业时,本班只检查一次瓦斯,如采掘头面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编制新的巡回作业图表。

会审签字。

井下系统瓦斯检查重点

井下系统瓦斯检查重点

井下系统瓦斯员检查重点——→检查工作由外向里依次进行:1.光瓦换气:①开始检查系统瓦斯前,要对光瓦进行换气。

②由进风大巷进入回风大巷时,也要再次检查光瓦,看是否有“0位”漂移现象,要及时做出调整,保证所测瓦斯浓度的准确。

注:(换气时在待测地点附近与其温度、压强相差不大的新鲜风流中换气)2.变电所、机电设备硐室、综采动力中心、炸药库等处的检查:①检查硐室内风流流动状态,必须为独立通风,且回风风路畅通,保证变电所后门常开;②检查硐室内入口处及硐室内最高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③检查机电设备硐室附近20米范围内应有灭火器和消防沙箱,压力值常绿指标;④检查硐室内不应有棉纱、木板等可燃物或杂物堆积,并及时清理;⑤检查硐室内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气等浓度要符合规定;⑥硐室内空气温度超过30℃时采取措施降温,超过34℃必须停止作业;⑦检查硐室内各类传感器显示值,与瓦斯员实测误差要符合规定;⑧及时填写瓦斯检查牌板+瓦斯巡回检查图表。

3.永久避难硐室检查:①检查硐室各个内室的瓦斯浓度,防止局部瓦斯积聚;②检查硐室内不应有棉纱、油脂等可燃物或杂物堆积,并及时清理;③检查硐室内风流流动状态,安全门应该开关自如;④检查硐室内温度、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气等浓度要符合规定;⑤检查硐室内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保证管路畅通,设施完好;⑥检查硐室内各类传感器显示值,与瓦斯员实测误差要符合规定。

⑦检查硐室内电话、广播通信系统正常完好;⑧及时填写瓦斯检查牌板+瓦斯巡回检查图表。

4.支架换装硐室检查:①检查硐室内不应有棉纱、油脂等可燃物或杂物堆积,并及时清理;②检查硐室内风流流动状态,风路要畅通,两道风门不可同时打开,并及时关闭;③检查硐室内温度、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气等浓度要符合规定;④及时填写瓦斯检查牌板+瓦斯巡回检查图表。

5.煤仓上口瓦斯检查:①加强检查煤仓上口背风侧瓦斯浓度,并查看传感器显示值与实测误差不得超过0.1%;②出煤时,要监督煤仓上口净化喷雾常开;6.2102钻场瓦斯检查:①加强检查钻场背风侧瓦斯等气体浓度,防止瓦斯积聚;②加强甲烷传感器管理,防止打钻、撤钻杆过程中涌出的瓦斯导致探头报警;③若钻孔与采空区连通,则应加强通采空区钻孔的瓦斯检查。

煤矿安全规程1

煤矿安全规程1

一、填空:1.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出口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2.在人车停车地点的巷道上下人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

3.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开停传感器),且与监测系统联网;局部通风机要实行专人、挂牌管理,不得出现无计划停风,有计划停风的必须有专项通风安全措施4.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

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

5.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

6.长壁式采煤工作面分上下面同时回采时,上下面的错距应根据煤层倾角、矿山压力、支护形式、通风、瓦斯、自然发火、涌水等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7.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地点必须安设两台同等能力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

每天进行主、备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和风电闭锁试验,并有记录可查;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应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的相互独立的电源。

8.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的风量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巷道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保证工作面和回风流的瓦斯浓度不超限。

9.采煤机上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

采煤机因故暂停时,必须打开(隔离开关和离合器)。

采煤机停止工作或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打开其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

启动采煤机前,必须先巡视采煤机四周,确认对人员无危险后,方可接通电源。

10.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

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

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

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11.采煤机、掘进机自带的外喷雾装置不能满足降尘需水量时,必须加装喷雾装置。

瓦斯检查制度

瓦斯检查制度

瓦斯检查制度一、《规程》对瓦斯检查地点与检查次数的规定(1)矿井瓦斯检查的主要地点。

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械电气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瓦斯浓度可能超限或积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具体地点有:矿井总回风巷、一翼回风、水平回风、采区回风;采掘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的隅角、采煤机附近、采煤工作面输送机槽、采煤工作面采空区侧;机电硐室、钻场、密闭、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回风流中机械电气设备附近;其他有人员作业地点等。

(2)瓦斯及二氧化碳检查次数。

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检查次数。

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2次;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3次;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以及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应该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煤(岩)与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以及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二氧化碳的浓度。

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

井下霆锋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

其他作业地点或应该检查瓦斯、二氧化碳的地点,瓦斯、二氧化碳检查次数由矿总工程师决定,但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二、《规程》对各地点瓦斯浓度的规定(1)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3)装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机械化采煤工作面,以及水采和煤层厚度小于0.8m的保护层的采煤工作面,经抽放瓦斯风流中瓦斯浓度仍不能降低到1.0%以下时,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并应符合《规程》的其他要求。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_规章制度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_规章制度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_规章制度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第一条每班瓦斯员检查的次数:按规定,所有采掘工作面和主要机电硐室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不生产的工作面至少检查一次,个别瓦斯涌出量较大的工作地点必须有专人负责巡回检查。

第二条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制度:1、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要求每次巡回检查时间不超过1小时,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20分钟,不得漏过一个地点。

2、检查的内容是负责检查责任区内瓦斯、二氧化碳的浓度、通风系统、洒水系统、局扇、通风设施、检查放炮制度的执行情况、火工品的管理、检查巷道失修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瓦斯队或调度室,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条瓦斯检查结果,填写在巡回图表上瓦斯员把每次的检查结果认真填写在瓦斯报表、检查地点记牌、检查手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由代班长签字,并必须做到“三对口”,当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第四条规定瓦斯员在现场交接班的地点:1、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员在工作面进行现场交接班,真正做到“他不来,我不去”,“交不清,我不去”,并且双方都签字,严禁脱岗、漏岗、逃岗。

2、上一班发现或遗留的问题必须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并由下一班人员着手处理,接班人员接班后必须对自已所管辖区域内的瓦斯、通风设施、安全监测等逐一检查,各班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留于形式,违反制度者严肃处理。

第五条瓦斯图表、牌板、日报表要三对口:瓦斯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报表、工作手册上,并且内容和时间必须一致,做到三对口。

第六条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沼气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时,方可开动机器。

第七条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扇停止运行或通风系统受到破坏以后,严禁工人下井作业,送风后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检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八条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通风调度室汇报,严禁在瓦斯浓度超限的区域内进行机电设备回收等工作。

2024年矿井瓦斯检查制度(3篇)

2024年矿井瓦斯检查制度(3篇)

2024年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第一条每班瓦斯员检查的次数:按规定,所有采掘工作面和主要机电硐室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不生产的工作面至少检查一次,个别瓦斯涌出量较大的工作地点必须有专人负责巡回检查。

第二条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制度:1、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要求每次巡回检查时间不超过____小时,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____分钟,不得漏过一个地点。

2、检查的内容是负责检查责任区内瓦斯、二氧化碳的浓度、通风系统、洒水系统、局扇、通风设施、检查放炮制度的执行情况火工品的管理、检查巷道失修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瓦斯队或调度室,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条瓦斯检查结果,填写在巡回图表上瓦斯员把每次的检查结果认真填写在瓦斯报表、检查地点记牌、检查手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由代班长签字,并必须做到“三对口”,当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第四条规定瓦斯员在现场交接班的地点:1、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员在工作面进行现场交接班,真正做到“他不来,我不去”,“交不清,我不去”,并且双方都签字严禁脱岗、漏岗、逃岗。

2、上一班发现或遗留的问题必须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并由下一班人员着手处理,接班人员接班后必须对自已所管辖区域内的瓦斯、通风设施、安全监测等逐一检查,各班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留于形式,违反制度者严肃处理。

第五条瓦斯图表、牌板、日报表要三对口:瓦斯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报表、工作手册上,并且内容和时间必须一致,做到三对口。

第六条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沼气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时,方可开动机器。

第七条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扇停止运行或通风系统受到破坏以后,严禁工人下井作业,送风后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检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八条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通风调度室汇报,严禁在瓦斯浓度超限的区域内进行机电设备回收等工作。

煤矿瓦斯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管理制度

一、瓦斯检查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做好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杜绝瓦斯等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瓦斯检查制度。

1、瓦斯检查严格执行瓦斯监控系统和人工检查结合的检查方式,确保24小时连续监测。

2、瓦检员每班应对辖区内瓦斯的数据进行校对,并将校对结果报监控室,误差超过规定或运行异常,监控室维修人员必须及时下井进行检修。

3、矿井必须配齐专职瓦斯检查员,瓦检员要认真执行瓦斯检查的各项制度,严禁空班漏检、假检。

4、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检查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所有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的检查次数每班不得少于3次,对本班没有工作的工作面和可能发生瓦斯积聚的地点、回风流电器设备周围,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

5、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班报表,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6、瓦斯检查员必须做到井下记录牌、检查手册、班报三对口.7、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8、井下检修电器设备时必须先检查瓦斯,杜绝带电作业现象.9、因临时停电或其他原因造成停风的,在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10、当岩巷掘进至煤线或接近地质破碎带时,必须经常检查瓦斯。

11、在启封密闭排放瓦斯恢复通风过程中,应同时检查瓦斯、氧气浓度。

12、采掘工作面班组长要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作业地点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要悬挂到指定地点。

采煤工作面悬挂到回风隅角处;掘进工作面悬挂地点距迎头不超过5米。

二、加强瓦斯管理、控制瓦斯超限管理规定1、严格按规定延接风筒,风筒出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为:煤巷不大于5m、半煤巷不大于8m、岩巷不大于10m,风筒出口风量必须满足通风设计要求,且最小不得小于70m3/min,确保工作面和回风流瓦斯不超限,巷道风速符合《规程》规定.2、瓦检员必须严格按划分的瓦斯检查区域检查瓦斯和CO2,每次检查的结果要认真准确地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记录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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