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襄汾新塔矿业尾矿库溃坝事故

合集下载

尾矿库事故案例

尾矿库事故案例

尾矿库事故案例学习山西襄汾尾矿库事故2008年9月8日山西襄汾尾矿库发生的尾矿库溃坝事故,泄容量为26.8万立方米,过泥面积30.2公顷,波及下游500米左右的矿区办公楼、集贸市场和部分民宅,造成建筑毁坏,人员伤亡。

截至12日17时,山西襄汾“9·8”尾矿库溃坝事故已造成178人遇难,35人受伤。

发生事故的尾矿库隶属于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塔儿山铁矿,前身为临汾钢铁公司塔儿山铁矿,尾矿库建于上世纪80年代,1992年停产闲置。

位于铁矿办公区和生活区东部的半山腰,高于铁矿办公楼、集贸市场、居民区、乱石滩自然庄50米,距离最近的居民生活区百余米。

储量2236万吨,现保有储量303万吨,年设计生产能力25万吨,服务年限20年。

2005年10月,塔儿山铁矿被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挂牌拍卖,后经资产转让,现实际控制人是张培亮。

2006年4月,新塔矿业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山西省安监局吊销,采矿许可证于2007年8月过期。

8日早上7时50分左右,这个顶在下游几千村民头上十多年、充满砂石泥水的“悬湖”突然溃坝。

约20万立方米混杂着矿渣的泥水从半山腰喷涌而出,几十秒内吞没了500米外的集市,并继续向下游扑去。

在1.5公里长、数百米宽的地带上,一切全被吞噬。

广西南丹尾矿库溃坝事故2000年10月18日上午9时50分,广西南丹县大厂镇鸿图选矿厂尾矿库发生重大垮坝事故,共造成28人死亡,56人受伤,70间房屋不同程度毁坏,直接经济损失340万元。

一、选矿厂基本情况鸿图选矿厂位于南丹县大厂矿区华锡集团铜坑矿区边缘,于1998年8月开工建设,1999年6月建成投产。

设计选矿能力为120吨/天,但实际日处理量为200吨/天。

选矿厂尾矿库没有进行设计,是依照大厂矿区其它尾矿库模式建成的,没有经过有关部门和专家评审。

尾矿库修筑方式是利用一条山谷构筑成山谷型上游式尾矿库。

事故后验算的库容为27400米3,实际服务年限仅为1.5年。

谁该为这场灾祸负责——山西襄汾“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调查

谁该为这场灾祸负责——山西襄汾“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调查

故 葬 已造 成262 人 死亡 毒局 局 长


原 国 家安监
定时炸弹
之下

现 山西 省代 省长 王 君 在

发生 事故 的新塔 矿 区
尾矿库

9 80
平硐 年 米
事 故 发 生 后 楼 内 的 公 司 员工 刘

见场 严 肃 指 出
员失 很 大
9
这 是今年 以来全 国

原 属临 汾钢 铁公 司塔 儿 山


但矿 方
并引
对 企 业 的违法 行 为 没 有进 行严厉 打

却 擅 自在 旧 库 上 挖 库 排 尾 从 而 造 成
尾矿 库大 面积 液化

最 终 酿 成 了大 祸

: 全 生 产许 可 证 》 已 经 被 吊销 两 年 安

坝体失稳


箩了 却 依 然 非 法 生 产 监 管 部 门 在 明
管机 构没 有对违 法企 业进 行根本 整 治 ,是对违法行为的姑息 、纵容。
王 德 学 :那你 知道矿 上还在 生 产吗 ?
张 新 如 : 知道。 王 德 学 : 知 道 了 为 什 么 不 采 取 措施? 张 新 如:我 们 下 过 整 改 令 , 企 但
业不听 。

发 了这 起 特 别 重 大 溃 坝 事 故
老坝 有安全 隐 患

地方政府 和监 管部 门
《企 业 非 法 生 产 的 情 况 下 Ⅱ


却没有对
但老板为了


睡进 行 彻 底 整 治 和 停 产 直 至 特 别 重 k 事故发生 事 故充分暴露 了安全 监

解析山西特大溃坝事故涉案原公安局长韩春喜认罪

解析山西特大溃坝事故涉案原公安局长韩春喜认罪

山西特大溃坝事故涉案原公安局长韩春喜认罪2月1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陕西省襄汾县9?8特大溃坝事故责任人之一韩春喜受贿一案。

在整个庭审中,韩春喜绝大部门时间双手紧握,对检察机关的指控,韩春喜表示认罪。

事件回眸2008年9月8日,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尾矿库发生了特别重大溃坝事故,淹没面积35.9公顷,造成27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96192000元。

因为此次事故,被问责追究的责任人员多达113人,其中包括省、市、县三级主要领导干部和事故责任人员。

其中,该矿山的实际经营者、对事故负有主管责任的地方行政官员和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小企业局等多部门的官员均已追究了刑事责任。

发生溃坝事故的公司是新塔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佩亮。

从2007年9月至事发期间,该公司一直处于非法采矿状态。

事故发生后3天,国务院立即成立调查组,专门对此次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调查组的报告显示溃坝事故的原因之一是:企业非法开采、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管不力。

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房山法院公开审理了该起事故的一位责任人韩春喜受贿一案。

48岁的被告韩春喜是原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公安局局长,由于该案案情重大,涉及面较广,就卷宗就有13本之多。

由于被告认罪态度较好,庭审适用被告人认罪的普通程序审理。

公诉意见在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韩春喜于2002年9月出任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公安局局长。

其分别于2006年11月、2007年春节前两次收受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大股东张佩亮人民币4万元的贿赂。

2007年11月,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公安局成立了塔矿派出所筹备组,被告人程香民任该筹备组负责人,主要职责是负责新塔矿地区的治安、民爆物品的管理等工作。

2008年1月11日,塔矿派出所筹备组对新塔矿矿区进行执法检查时,新塔矿业有限公司职工暴力抗法,并聚众冲击了筹备组的办公场所。

被告程香民向被告韩春喜报告情况后,韩春喜指示程香民以后不要再上山检查了。

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调查

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调查

溃坝为重大责任事故 国务院调查组初步分析认为,这是一起违法违规生 产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监总局局长王君11日说,襄汾 溃坝事故是今年以来中国一次死亡人数最多的特大事故,近期国内安全事故 较多,表明一些地方安全监管不力,要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 “这么一个庞然大物(尾矿库)长期摆在眼皮底下,有关部门竟然视而不见, 在多种检查中蒙混过关,多种情况表明,地方安监工作还不扎实,一些人 ‘在其位不谋其政’。”王君说。
搜救机械搜寻、挖掘遇难者。襄汾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贺建中说:“现场抢救很困难, 淤泥很多,一脚下去会陷住雨靴。” 山西省政府秘书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王清宪说,对于目前网络上和部分群众所说的失 踪人员达数百人的情况,山西省政府也很关注,但这些说法还都只是推测,没有确切的 依据,随着搜救工作的进行,有关部门会及时公布伤亡人数,绝不隐瞒。 山西省政府已决定给每位遇难者家属发放20万元的事故补偿金。 (1)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2)善后处理费用(3)财产损失费用 山西省卫生厅厅长高国顺说,35名伤者正在临汾、襄汾、侯马、翼城等地医院接受治 疗,除其中1人重伤仍在重点治疗外,其余人员伤势稳定。
Your company slogan
Your company slogan
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 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 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调查报告

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调查报告

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调查报告2013-09-25 14:00:55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分享到:更多2008年9月8日7时58分,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塔公司)980沟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造成277人死亡、4人失踪、3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619.2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李克强、张德江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等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组织搜救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善后工作,迅速查清事故原因,依法追究责任,并要求举一反三,切实把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张德江副总理和马凯国务委员分别亲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并到医院看望受伤人员。

山西省委、省政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总工会有关负责同志先后到现场指导事故抢险和救援工作。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成立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王德学任组长,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山西省副省长陈川平等任副组长的国务院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总工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等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同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开展调查工作。

专门聘请了国内有关尾矿库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参加事故调查。

通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

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管理系统“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调研报告材料

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管理系统“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调研报告材料

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调查报告2013-09-25 14:00:55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分享到:更多2008年9月8日7时58分,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塔公司)980沟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造成277人死亡、4人失踪、3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619.2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李克强、张德江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等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组织搜救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善后工作,迅速查清事故原因,依法追究责任,并要求举一反三,切实把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张德江副总理和马凯国务委员分别亲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并到医院看望受伤人员。

山西省委、省政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总工会有关负责同志先后到现场指导事故抢险和救援工作。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成立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王德学任组长,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山西省副省长陈川平等任副组长的国务院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总工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等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同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开展调查工作。

专门聘请了国内有关尾矿库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参加事故调查。

通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

襄汾新塔矿业“9.8”尾矿库溃坝事故

襄汾新塔矿业“9.8”尾矿库溃坝事故

襄汾溃坝事故案例剖析一、襄汾溃坝事件2008年9月8日上午7时58分,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云合村新塔矿业有限公司的尾矿库坝体下方向外拱动,随之连续发出震耳欲聋的“砰、砰”声,大量黑色泥浆奔泻而下,数十秒内坝体绝大部分垮塌,约有19万立方米的尾矿浆体下泻,吞没了下游的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宿舍区、办公楼和集贸市场。

最大波及长度2.5千米,宽度350米,淹没面积35公顷,造成277人死亡,3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619万元。

这就是震惊中外的襄汾溃坝事故,也是近年来死亡人数最多的一起特大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前,住在大坝下面的云合村村民发现大坝渗水了,让新塔矿业公司停止生产,但公司不理会。

村委会向乡政府反映,经层层上报,省、市、县三级政府一致认为,这是一个危矿,应当立即取缔或关闭,为此,临汾市政府安全委员会还下发了一号督办令。

遗憾的是,因临汾市政府与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意见不一,加上矿主张佩亮“黑白两道”通吃,相关执法部门以罚款作为主要执法手段,溃坝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国务院“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调查组技术组认定,事故性质是一起因非法建设尾矿库、违规筑坝排放尾矿引起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是,新塔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建设尾矿库、违规筑坝排放尾矿,尾矿库管理混乱、非法开采、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管不力,没有依法依规将其取缔关闭。

因为事故原因需要报国务院审定,然后总理签署,才能对外正式发布,所以国务院调查组至今没有对外发布事故原因。

事故发生后不到一周(9月14日),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省长孟学农引咎辞职,副省长张建民被免职。

问责风暴共涉及100多名各级官员,其中临汾市委书记夏振贵,市长刘志杰,副市长周杰,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两任局长张根虎、巩安库,总工程师刘德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杜创业、副厅长康有全等被行政问责。

在行政问责的同时,目前共有34官员涉嫌渎职犯罪而被刑事问责,其中处级以上干部12人。

2008山西襄汾溃坝事故读后感

2008山西襄汾溃坝事故读后感

2008年山西襄汾溃坝事故是我国历史上一起极其严重的环境灾难事件。

这起事故造成了严重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深刻反思。

阅读了关于这起事件的资料和报道后,我深受触动,有了一些思考和感悟。

回顾这起事件,我们可以看到其中存在着诸多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

2008年山西襄汾溃坝事故发生在当地一座煤矿的尾矿库,原因是煤矿尾矿库因连续强降雨而溃坝。

这表明在当时,对于尾矿库的设计、建设和管理存在严重不足,没有有效地应对特殊天气带来的危险。

这引发了我对于企业和政府在重大工程建设和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和作用的思考。

2008年山西襄汾溃坝事故也暴露出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尾矿库的溃坝不仅仅是一起煤矿安全事故,更是对于当时我国工业化进程中的环境管理问题的一次警示。

我们必须认识到,保护环境、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不仅仅是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更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只有当每个人都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才能共同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对于这起事故的反思也让我对于人与自然的关系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人类的发展和生存离不开自然资源和环境,我们必须与自然和谐相处,尊重自然、保护自然。

而在实践中,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促进可持续发展。

山西襄汾溃坝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引发了我们对于人类应当如何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考。

2008年山西襄汾溃坝事故是一起令人深刻震撼和反思的事件。

通过阅读与此相关的资料和报道,我深刻地认识到了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和人与自然的关系等方面的重要性,并对这些问题有了更加深入和全面的理解。

我相信,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和思考,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这些问题,并在实践中加以应用。

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愿意继续关注这些问题,不断学习和积累知识,为推动安全管理与环境保护做出自己的贡献。

希望通过我们每个人的努力,可以建设一个更加安全、更加美丽的社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尾矿库相关法律法规
•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 2006-2005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尾矿库实 施指南AQ2007 •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尾矿库闭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劳动部关于印发《尾矿设施安全监督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 • 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
9·8山西襄汾新塔矿业尾矿库 溃坝事故
事故相关信息
• 2008年9日8时左右,位于山西临汾市襄汾 县的陶寺乡塔山矿区发生尾矿库溃坝事故。 宽约600米,长约3公里泥石流将下游的一 个农贸集市和两个村子的部分房子冲跨。 记者在被泥石流冲垮的废弃尾矿坝前 看到,尾矿坝坐落在一条山沟的上游,从 垮塌处到山底长约两公里,宽约数百米, 临汾市有关部门投入1100多人进行搜救。
事故后果
• 2008年9月8日7时58分,山西省襄汾县新塔 矿业有限公司新塔矿区980平硐尾矿库发生 特别重大溃坝事故。事故泄容量26.8万立 方米,过泥面积30.2公顷,波及下游500 米左右的矿区办公楼、集贸市场和部分民 宅,造成277人死亡、4人失踪、33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达9619.2万元。是一起违法 违规生产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
2.傍山型尾矿库 在山坡脚下依山筑坝所围成的尾矿库。
3.平地型尾矿库 在平缓地形周边筑坝围成的尾矿库
4.截河型尾矿库 截取一段河床,在其上、下游两端分别 筑坝形成的尾矿库
尾 矿 坝
• 尾矿坝是尾矿库用来拦挡尾矿和水的尾矿
库外围构筑物,一般尾矿坝是由初期坝 (基础坝)和后期坝(尾矿堆坝)组成。 • 只有当尾矿颗粒极细,无法用尾矿堆坝者, 才采用类似建水坝(即无后期坝)的形式 贮存全部尾矿,习惯称之为一次建坝。
尾矿库
• 尾矿库是指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 用以堆存金属或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 后排出尾矿或其他工业废渣的场所。尾矿 库是一个具有高势能的人造泥石流危险源, 存在溃坝危险,一旦失事,容易造成重特 大事故。
尾 矿 设 施 示 意 图
尾矿库类型
1.山谷型尾矿库 山谷型尾矿库是在山谷谷口处筑坝形成的尾 矿库。
• 据了解,发生事故的新塔矿业有限公司是 一家民营铁矿企业。这座尾矿坝高约20米, 尾坝库容18万立方米,其坐落的山体与地 面落差近100米。尾矿坝的下游已经全部被 泥石流淹没,一座3层办公楼和一片集贸市 场、部分农村房屋被冲毁。集贸市场里有 24个固定摊点,办公楼被泥石流向下游推 行了十多米,已经全部冲毁。据了解,事 故发生时,一些卖菜的人员在摊点开始摆 放货物,办公楼内也有部分人员。
事故发生后
垮塌后的尾矿库
事故背景
• 发生事故的新塔矿区980平硐尾矿库,原属临汾钢 铁公司塔儿山铁矿,建于二十世纪80年代,1992 年停止使用。2005年塔儿山铁矿产权公开拍卖给 新塔矿业有限公司。 • 1992年,尾矿库被封闭,先后采取碎石填平、黄 土覆盖坝顶、植树绿化、库区上方建设排洪明渠 等闭库处理措施。新塔矿业公司通过拍卖购得铁 矿产权,因擅自在旧库上挖库排尾,从而造成尾 矿库大面积液化,坝体失稳,并引发了这起重特 大溃坝事故。
初期坝的类型
1、均质土坝 2、透水堆石坝 3、废石坝 4、砌石坝 5、混凝土坝
后期坝的类型
1、上游式尾矿坝
2、下游式尾矿坝
3、中线式尾矿坝
尾矿库排洪系统能之一在于将库内暴雨及时安全地排 至库外。二是兼做回收库内尾矿澄清水用。 它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直接关系到尾矿库防 洪安全。
事故性质认定
• 新塔矿业公司重新启用长期停用的尾矿库, 既未进行工程勘察和坝体稳定性分析,也 没有正规设计,未依法履行尾矿库建设项 目审批手续。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非 法建设尾矿库、违规筑坝、违规非法排放 尾矿引起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
尾矿库基本知识
尾 矿
• 就是金属或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在特定经济 技术条件下,将矿石磨细、选取“有用组 分”后所排放的废弃物,也就是矿石选别 出精矿后剩余的固体废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