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明细表
XX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要求

XX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要求《X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亦提到,要建立工程信用信息库,并“在建立健全行业社会成员信用档案的基础上,推动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围绕行业信用建设要求,推行行业信用监管,依托系统实现信用自动评价和信用风险监测评估等功能”。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2年已拟写《XX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以及《XX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评价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同步地需要通过以建设XX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归集建筑业企业相关信用信息,通过大数据应用技术开展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促使《XX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及《XX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评价标准》能有效落地。
1.项目技术路线要求本项目系统建设采用国产化技术路线,投标人的技术方案需要适配国产化服务器、操作系统、中间件、浏览器。
2.项目采购内容2.1.总体采购需求本项目所需云平台资源由采购人负责协调提供。
供应商负责XX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整体交付,满足国产化技术路线的要求。
2.2.系统详细建设内容2.2.1.数据资源建设数据根据数据来源或数据类型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企业端及管理端报送信息以及省住建监管平台回流信息,两者通过外部数据资源接收子库实现归集,相关数据经过一系列数据处理后纳入到数据资源正式库,数据资源正式库再根据本系统相关评价功能运算形成评价数据,并共享至XX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2.2.1.1.数据架构设计1)数据接入将来自于省监管平台回流数据、XX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等进行抽取、清洗、转换和集成,最终加载到数据熔合区,实现本项目所有数据的汇聚,做到应接尽接。
2)数据处理数据处理是对数据进行数据处理工作。
在数据处理中完成元数据汇聚、数据标准化、数据校验和数据加工工作,然后在各系统中执行处理检核、完成数据对账。
3)数据内部应用数据内部应用是指各类数据资源对应用提供的访问进行支撑与管理,数据资源包括原始库、主题库、专题库以及元数据、数据资源目录等。
企业信用信息明细表

金典王氏房地产开发(沈阳)有限公司
大东区巧克力城(四期)项目,存在开工前未办理监督手续的违法行为,在2019年2月被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现已结案。
罚款15000元
沈建质监罚[2018]136号
3
金典王氏房地产开发(沈阳)有限公司
大东区巧克力城(四期)1#—5#、W1#、W2#楼项目,存在未申请工程质量等级验核而擅自使用的违法行为,在2019年2月被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现已结案。
企业信用信息明细表
填报单位及印章: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填报时间:2019.3.4
序号
不良信息
单位名称
不良事实
处理依据及处理结果
文件号
1
沈阳金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和平区金叶小明公寓项目,存在开工前未办理监督手续的违法行为,在2018年12月被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现已结案。
罚款15000元
沈建质监罚[2018]127号
罚款10000元
沈建质监罚[2018]13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注册人员专项核查结果的通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注册人员专项核查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01.07•【字号】辽住建科〔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注册人员专项核查结果的通报辽住建科〔2022〕1号各市住建局、沈抚示范区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检测机构管理,保证检测质量,促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和健康发展,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和《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辽住建发〔2020〕2号)等有关规定,2021年下半年,省厅组织各市行业主管部门对全省具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和建筑工程可靠性鉴定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注册人员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按照《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注册人员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市两级行业主管部门采用信息系统核查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共核查具有专项类检测资质149家266项资质。
从核查情况来看,各市住建局高度重视,通过全面核查发现问题并报省住建厅,建设工程检测机构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得到进一步规范。
铁岭市、葫芦岛市相关检测机构注册人员核查全部合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注册人员不满足资质管理相关规定要求的现象仍然存在。
通过核查,共发现10家机构14项资质的注册人员不满足资质管理规定要求,注册人员离职后未及时补充变更(详见附件1)。
2.存在“僵尸”机构现象。
共有14家15项资质不满足资质条件,逾期未申请延期且未办理注销手续(详见附件2)。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1.各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资质持续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3.26•【字号】•【施行日期】2012.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市、绥中县、昌图县建委(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建市[2011]86号)和《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0]12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较快发展,省厅决定开展全省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30万元以上的所有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含市政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
二、检查内容着重对以下四方面内容进行检查:(一)各级主管部门建筑市场监管情况1、依法行政审批情况。
各级主管部门是否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要求依法审批。
审批工作是否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方便、高效、快捷;是否存在擅自简化程序,以领导批示和会议纪要等形式代替施工许可等问题;是否存在越级、越权、违规补充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行为。
施工许可证审批及发证是否通过“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施工许可证发放后的动态监管情况。
2、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备案管理情况。
各级主管部门是否强化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后监管;是否建立工程项目合同订立和履约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和监理合同备案制度;是否制定了本地区合同备案规定;是否对工程项目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及劳务分包等主要合同进行审查;是否对合同重大变更进行备案管理。
3、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工作管理情况。
施工许可颁发机构受理施工许可申请后是否7日内指派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现场踏勘;踏勘人员是否出示证件;是否认真填写《工程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是否对现场进行拍照;对不符合施工许可条件的项目,是否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要整改的事项;对发现违法开工的项目,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诚信管理企业用户操作手册

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诚信管理企业用户操作手册一、登录与注册1.1 登录(1)打开浏览器,输入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网址,进入平台首页。
(2)右上角的“登录”按钮,进入登录页面。
(3)输入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按钮,进入平台。
1.2 注册(1)如果您还没有注册,请首页右上角的“注册”按钮,进入注册页面。
(2)填写注册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3)“提交”按钮,完成注册。
二、企业信息管理2.1 基本信息(1)登录后,左侧导航栏的“企业信息管理”按钮,进入企业信息管理页面。
(2)“基本信息”标签,查看和修改企业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
2.2 诚信信息(1)“诚信信息”标签,查看企业的诚信记录。
(2)如有需要,可“新增”按钮,录入新的诚信信息。
三、项目信息管理3.1 项目列表(1)左侧导航栏的“项目信息管理”按钮,进入项目信息管理页面。
(2)查看企业所参与的项目列表,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状态等。
3.2 项目详情(1)项目列表中的某个项目,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2)如有需要,可“编辑”按钮,修改项目信息。
四、诚信评价管理4.1 评价列表(1)左侧导航栏的“诚信评价管理”按钮,进入诚信评价管理页面。
(2)查看企业所获得的诚信评价列表,包括评价时间、评价内容、评价来源等。
4.2 评价详情(1)评价列表中的某个评价,查看评价详情。
(2)如有需要,可“回复”按钮,对评价进行回复。
五、公告与通知5.1 公告列表(1)左侧导航栏的“公告与通知”按钮,进入公告与通知页面。
(2)查看平台发布的公告与通知,包括政策法规、行业动态、活动信息等。
5.2 通知详情(1)公告列表中的某个公告,查看公告详情。
(2)如有需要,可“收藏”按钮,收藏该公告。
六、帮助与反馈6.1 帮助文档(1)左侧导航栏的“帮助与反馈”按钮,进入帮助与反馈页面。
(2)查看平台提供的帮助文档,包括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等。
企业信用报告解读说明

企业信用报告解读说明一、报告结构和样式设计报告主要包括报告头、报告说明、基本信息、信息概要、信贷记录明细、公共记录明细、声明信息明细等7个部分。
报告头,展示包括信息主体的名称、机构信用代码、贷款卡编码、报告编号、报告日期。
报告说明,主要进行免责声明并对信用报告的重要之处或一些专有名词进行解释和说明。
基本信息,描述信用主体的身份信息、主要出资人信息和高管人员信息等。
信息概要,主要是让信息主体能够迅速了解自己的信用报告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信贷记录明细,通过逐笔详细描述信用主体在金融机构的当前负债和已还清债务信息,反映信用主体借钱和还钱的历史。
公共记录明细,用于记录信息主体的社会表现,通过展示信息主体在社会公共部门所形成的正、负面信息,从另一侧面反映其还款能力和经营能力。
声明信息明细,主要展示那些无法与具体信贷业务相关联的报数机构说明、征信中心标注和信息主体声明等信息。
报告包括主体与附录两大部分。
其中,主体部分的结构包括上述七个部分;附录部分则包括当前负债中正常类票据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负债明细和已还清债务中正常类贷款、贸易融资、保理、票据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债务明细。
二、报告样本解读(一)报告头。
报告的起始部分,用于描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时间、查询信息等基本要素。
(二)报告说明。
主要进行免责声明并对信用报告的重要之处或一些专有名词进行解释和说明,详细内容详见下表。
报告说明1. 本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依据截止报告时间企业征信系统记录的信息生成。
除征信中心标注外,报告中的信息均由相关报数机构和信息主体提供,征信中心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但承诺在信息整合、汇总、展示的全过程中保持客观、中立的地位。
2. 本报告中的身份信息、主要出资人信息、高管人员信息来源于信息主体在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办理贷款卡业务时所提供的相关资料。
3. 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的金额类数据项单位均为万元。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建筑市场检查的通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建筑市场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3.08.22•【字号】徐建发[2013]91号•【施行日期】2013.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建筑市场检查的通知(徐建发〔2013〕91号)各县(市)、铜山、贾汪住建局、开发区、新城区建管处、市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招投标市场与工程现场“两场联动”工作,加大对出借资质、挂靠、违法转包、分包问题的打击力度,强化建筑市场监管,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现将开展全市建筑市场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成立以张军同志为组长,吴桂飞同志为副组长,局各有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徐州市建筑市场检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处。
马晓力任主任、王建华、王少鹏、杨建勇、周友嵩、张淼、范厚春任副主任。
办公室负责检查通知的发布、组织协调、情况汇总、发布通报等工作。
检查活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下设检查组、综合协调组、后勤组。
1、检查组主要负责对工程项目涉及单位施工现场和工作现场的检查。
检查组下设施工现场、勘察设计专业、招标代理专业三个检查组。
施工检查组由局市场监管处牵头,局监察支队、质监站、安监站、装饰装修监察大队、市工程渣土管理处、云龙、鼓楼、泉山、开发区、新城区、部分企业代表各抽一名领导层副职组成。
分成云龙、鼓楼、泉山、开发区、新城区五个检查小组,每组三人。
组长分别由:监察支队、质监站、安监站、装饰装修监察大队、工程渣土管理处人员担任。
重点检查施工、监理、材料检测、商品砼生产企业的建筑市场行为暨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到位等问题。
勘察设计检查组由局科研设计处牵头,局有关单位抽人组成。
重点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及人员到位、履约情况。
最新宁波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信用评价手册》

宁波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信用评价手册》关于启用《宁波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信用评价手册》的通知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市建管处、市建设房产监察支队: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行为,促进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的标准化,完善企业自控、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建筑工程监管机制,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规定,制订了《宁波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信用评价手册》(以下简称《手册》,附件1)。
经研究决定,2011年月日起全市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启用该《手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手册》用于记录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等相关主体和建筑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在施工现场从事的涉及市场管理、民工管理、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建筑活动。
其记载的内容将作为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内容之一,并与市安全标化工地评选、优质工程评选、企业年度考评及招投标等挂钩。
二、《手册》由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负责保管,工程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必须将《手册》留置在施工现场办公场所。
三、工程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到市建管处)领取手册编号,并从宁波市建设委员会网站()下载《手册》中的表格,按下列要求及时进行记录。
同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部还应分别领取“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信用评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用户名和登陆密码(施工、监理企业的用户名和登陆密码与“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系统”相同),分包单位可在办理了分包合同备案后领取。
各级建筑监管部门和建设、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监理企业及其项目部和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将《手册》中所列的内容逐次、逐项输入“系统”。
(一)《手册》中表1至表3应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立即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进行填写,分包单位的情况应在签订分包合同后及时进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