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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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接受社会监督制度制度

学校接受社会监督制度制度

一、引言学校作为培养国家未来栋梁的重要场所,其教育质量和教育教学活动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为了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学校接受社会监督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学校接受社会监督的必要性、监督机制、监督途径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学校接受社会监督的必要性1. 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学校接受社会监督有助于发现学校在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学校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 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学校接受社会监督有助于及时发现和纠正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保障师生权益。

3. 促进学校民主管理。

学校接受社会监督有助于发挥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推动学校民主管理,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4. 增强学校社会信誉。

学校接受社会监督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强学校的社会信誉。

三、学校接受社会监督机制1. 成立学校监督委员会。

学校监督委员会由社会各界代表、教师、学生、家长等组成,负责对学校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

2.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应定期公开教育教学质量、师资力量、财务状况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 设立举报投诉渠道。

学校应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邮箱等渠道,便于师生和社会各界对学校进行监督。

4. 开展第三方评估。

定期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水平等进行评估,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学校情况。

四、学校接受社会监督途径1. 社会各界监督。

社会各界可以通过学校监督委员会、举报投诉渠道等方式对学校进行监督。

2. 教师监督。

教师可以通过学校监督委员会、举报投诉渠道等方式对学校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

3. 学生监督。

学生可以通过学校监督委员会、举报投诉渠道等方式对学校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

4. 家长监督。

家长可以通过学校监督委员会、举报投诉渠道等方式对学校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

五、结语学校接受社会监督制度是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增强学校社会信誉的重要保障。

学校接受社会监督制度

学校接受社会监督制度

学校接受社会监督制度
学校接受社会监督制度
一、学校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并由办公室设专人管理。

二、建立学校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三、对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要有专人负责,经办单位要逐件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信、来访人的姓名、单位或地址,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要求及处理结果等),并签署承办人的姓名,以备查考。

四、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提出问题的答复和处理,要按各部门职责权限办理。

对于超出自己权限的问题,要以一定形式呈请领导批示或商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五、上级机关领导批办的问题,应由办公室报校长阅示后转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六、对重要事件的处理结果,要按有关要求将情况整理出材料归档备查。

七、年级或政工部门每学期向学生、家长发放“征求意见卡”一次,进行满意度调查。

八、学校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每学期一次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医院社会监督员制度

医院社会监督员制度

医院社会监督员制度
一、监督医院的服务质量。

社会监督员可以参与评估医院的服务质量,包括对医院的医疗水平、医生的技术能力和护士的服务态度进行评估。

同时,社会监督员也可以接收和处理病人的投诉,确保病人得到满意的医疗
服务。

二、监督医院的价格合理性。

社会监督员可以监督医院的价格制定和
执行情况,确保医院的价格合理、公平,防止医院过度收费的情况发生。

三、监督医院的药品使用情况。

社会监督员可以对医院的药品使用进
行监督,确保医院在使用药品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病人的用
药安全。

四、监督医院的卫生环境。

社会监督员可以监督医院的卫生环境,包
括医院内的清洁情况、垃圾分类以及医疗废物的处理情况等,确保医院的
卫生状况良好,防止疾病传播的发生。

五、监督医院的器官捐献和移植情况。

社会监督员可以监督医院的器
官捐献和移植工作,确保医院在器官捐献和移植方面合法、正规,并保护
捐献者和受捐者的合法权益。

然而,医院社会监督员制度的实施还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

比如社会
监督员数量不足、监督权力不够等问题仍然存在,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
的制定和完善,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力度,提高社会监督员的地位和权
威性。

总之,医院社会监督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改善医疗服务质量、保
障病人权益具有积极作用。

必须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保障社会公众的
知情权和参与权,促进医疗机构的规范和良好运行,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医院的信任和满意度。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 社会监督制度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 社会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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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考点:社会监督制度社会监督制度,是指来自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等,依法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监督制度。

社会监督是一种非国家性质的监督,是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进行申诉、控告和检举等行使来实施。

与国家机关的监督相比,社会监督一般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吧产生直接的法律后果。

但这种监督具有道义上、舆论的压力。

他是国家机关监督的重要来源和重要补充,因而也是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和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使公安机关的工作建立于广泛的群众基础之上,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监督的内容和形式主要有:一是人民政协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监督,主要是通过提出批评、建议等方式进行;二是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监督,社会组织遍布全国各地各行业,有联系群众广泛的特点,他们对公安执法活动的监督,主要1是通过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方式进行;三是公民个人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监督,公民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违法或不当行为,有权检举、控告,要求对责任人进行惩处,对自己受到的不公正处理,有权提出申诉、申请复议、提起诉讼,要求恢复自己的权利,补偿自己的损失;四是舆论的监督,主要是新闻机构通过新闻媒介的作用,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要求,揭发、检举和控告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违法渎职行为。

《人民警察法》第44条规定:“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这体现了《人民警察法》的立法宗旨和原则。

完善社会监督体制,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字节有效地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改善和加强公安执法工作切实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安队伍中的问题,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密切警民关系等。

社会监督制度

社会监督制度

社会监督制度
为了认真听取各方面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设,获得社会各界对医院发展建设的广泛支持,使医院真正成为山区群众健康的保障,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内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由相关部门、科室负责采集登记,办公室逐月收集、分类、汇总,交分管领导审阅并签具意见后,由院务会研究处理。

急性事件和意见按领导分工原则及时研究处理。

二、建立医院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三、通过定期召开各类座谈会,向群众、病人等发放“征求意见卡”、“满意度调查表”等,进行意见交流和满意度调查。

四、认真执行院务公开制度,将医院的基本情况、人员结构、服务能力、工作流程以及各种收费价格、惠民政策措施等通过医院网站、电子公示栏、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必要时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六、要将社会监督作为医院发展建设和开展工作的重要评价体系之一,积极实施和不断完善。

七、党支部书记要将社会监督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和内容,按照基层党建工作的要求和医院分工,主动抓好抓落实。

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检查制度流程

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检查制度流程

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检查制度流程一、前期准备阶段1.明确监督检查目标:制定检查计划,明确监督检查的目标、范围和重点。

2.组织人员培训:对参与监督检查的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

二、检查前的准备工作1.搜集资料:收集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资料,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施的建设情况等。

2.安排检查方案:根据监督检查的目标和范围,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人员等。

3.通知被检查单位:向被检查单位发出检查通知书,告知检查的目的、方式和要求,并约定具体的检查时间。

三、实施现场检查1.进场确认:检查人员按照约定时间进入被检查单位,确认现场情况,并进行登记备案。

2.检查要点和内容:按照要点和内容进行检查,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安全设施的建设和使用情况、安全生产培训和职工教育等方面。

3.核实材料和记录:核实已收集的资料和资料,并进行记录,包括照片、视频等,以备查证。

4.现场随机抽查:对人员培训、设备运行等进行现场随机抽查,以确保被检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真实性。

四、检查结果处理1.检查评估:根据检查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对被检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估,确定安全生产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检查意见通知: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书面通知被检查单位,并告知其在一定期限内整改的要求和措施。

3.整改跟踪:对被检查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整改的到位。

五、运用检查结果1.指导和督促:根据检查结果,对被检查单位进行指导和督促,提高其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引导公众参与:通过公示检查结果,引导公众参与安全生产监督,提高社会监督的效力。

3.检查总结和报告:对本次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总结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次的监督检查提供经验和指导。

六、定期监督检查1.建立监督检查档案:对每次监督检查的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建立监督检查档案,方便查阅和评估。

2.定期检查工作:根据规定,对重点行业和企业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有效性。

颁布学校社会监督制度

颁布学校社会监督制度

一、背景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在培养人才、传承文化、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一些学校在管理、教学、招生等方面存在不足,甚至出现了一些违法违规行为。

为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保障学生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颁布学校社会监督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

2. 保障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3. 促进学校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形成共同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监督主体1. 学生及家长:学生及家长是学校社会监督的重要力量,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招生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2. 教师及教职工:教师及教职工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校的工作有了解和监督的权利。

3. 社会各界:社会各界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对学校有监督权,可以反映学校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4. 政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对学校有监管职责,负责对学校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

四、监督内容1. 学校办学行为:包括学校招生、收费、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

2. 学校内部管理:包括学校领导班子的选拔任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招生录取、奖助学金发放、学生宿舍管理等方面。

3. 学生权益保障:包括学生的合法权益、学业权益、身心健康权益等方面。

4. 教师权益保障:包括教师的合法权益、教学权益、学术权益等方面。

五、监督方式1. 线上监督: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教育服务平台等渠道,接受社会各界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

2. 线下监督:通过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信箱等方式,方便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各界对学校进行监督。

3. 定期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对学校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专项调查:针对学校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调查,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六、责任追究1. 学校对违反社会监督制度的行为,要立即整改,并向社会通报整改情况。

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制度

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制度

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组织的运作,保障社会组织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社会组织,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慈善组织、行业协会等各类社会组织。

第三条社会组织应当依法注册成立,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监督管理,保障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

第四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督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第五条监督管理部门和社会组织应当加强沟通合作,共同推动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注册管理第六条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完成登记注册手续,取得法人资格,并按要求向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相关资料。

第七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社会组织的注册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其资质合法、活动范围明确。

第八条社会组织应当按照登记管理规定及时更新登记信息,确保登记信息的真实有效。

第九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社会组织的注册信息和登记变更情况。

第十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社会组织违法失信名单制度,严格把关,对违法失信的社会组织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章日常监督第十一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履行社会责任,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三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组织活动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第十四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社会组织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社会组织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第十五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社会组织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社会公众对社会组织的投诉举报,并及时进行核查。

第四章整改处罚第十六条监督管理部门对发现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整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应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社会组织应当积极配合整改工作,主动承担责任,及时改正问题。

第十八条监督管理部门对违法违规的社会组织依法予以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业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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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监督制度一、医院聘请9位以上不同单位、不同行业、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人员为社会监督员。

二、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1-2次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医院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现场进行工作指导。

三、加强与社会监督员的联系,经常性地以“简报”和资料等方式将医院行风建设及业务工作情况报送每位监督员,使他们能够及时地了解医院的工作动态和发展。

四、建立与社会监督员日常联系方式,通过电话、走访等形式及时征求意见改进服务。

五、具体组织和实施由医院党总支办公室负责。

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一、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1-2次医德医风社会监督员会议,介绍医院工作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介绍医院对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安排,听取监督员对医院服务的感受和建议,商议有关工作。

二、不定期组织社会监督员参与医德医风检查活动,明察暗访,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及时反馈信息。

三、经常性的调研活动,医院组织社会监督员针对问题发放调查表,深入社区和农村走访病人,了解情况,收集意见。

四、医院积极支持监督员的工作,倾听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对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医院应认真研究,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并向监督员反馈。

五、社会监督员须持医院制发的有效期内的“医德医风监督员”证,开展相关工作。

医德医风管理、教育及考核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规范实施办法》,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二、根据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卫生部“八不准”、四川省卫生厅“五不准”及绵阳市卫生局下发的《绵阳市医疗机构执业“十严禁”》和《绵阳市医务人员从业“十不准”》,作为对广大医务人员进行医德医风教育的基本教材,结合上级文件及《健康报》等有关学习资料,由党办安排具体内容,各科室利用政治学习的时间组织具体实施。

三、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选好先进典型,党办、工会和团总支要充分利用医院信息平台网站、宣传橱窗、简报等宣传工具,大力宣扬医德医风表现突出的典型人物和事迹。

四、坚持利用院周会、科务会等进行医德医风教育,及时将测评情况、院外医德医风监督员座谈会、工休座谈会、医德医风考评情况通报全院职工,表扬好的,批评差的。

五、坚持运用反面典型进行医德医风教育,组织广大医务人员进行讨论,从中吸取教训。

六、医院建立医德定期与不定期考核制度,对每一个医务人员进行医德考核。

七、医德考核的时间为定期和随时考核相结合。

定期考核由党办定期到科室对个人、对科室进行检查。

随即考核要与社会监督紧密结合,要经常听取患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八、医务人员医德考核的结果,作为医务人员考核、聘任、职称晋升、晋级、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九、对于严格遵守医德规范,医德高尚的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不认真遵守医德规范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者,触犯行政规章制度及法律的,要给予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附:卫生部“八不准”一、医疗机构和科室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

二、医疗机构的一切财务收支应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内部科室取消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不准设立小金库。

三、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准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四、医务人员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医务人员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

七、医疗机构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对中标药品必须按合同采购,合理使用。

八、医疗机构不准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和制剂。

四川省卫生厅“五不准”一、医务工作人不准索要或收取病人及家属的“红包”。

二、不准接受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

三、不准开单提成,推销药品、医疗用品。

四、不准推诿病人,无故拒绝诊治。

五、不准对法定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瞒、缓报、谎报。

医院各种标示管理制度⒈医院要设立醒目、明晰的诊疗区域指示标识和路标,并责成专人负责管理。

⒉所用标识,要规范统一,美观大方。

通用标示应按国家惯例进行绘制,卫生系统通用标示按卫生部统一规定制作。

⒊医院内部标示设立部位,要根据医院环境,统一规划,不准随意乱设。

⒋所有标示的色彩、图形、比例、字体均应严格按医院提供版图制作,以示严肃;字体应统一规范,不用繁体字。

⒌院内已经陈旧的标识,应及时修整更换,已经过时的标示应及时清除。

⒍所有标示的语言文字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的规定要求。

⒎工作人员佩戴胸牌,至少有姓名、职称、所在科室,进修、实习人员与本院工作人员应有区别。

医院信息公示制度⒈医院信息公示是医院的责任,医院公示的信息做到真实、可靠,严禁发布虚假信息。

⒉医院信息公示工作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管理,设置医院发言人,定期或不定期发布医院重要信息。

⒊利用多种形式公示医疗服务相关信息,如医疗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医疗质量、医疗费用、服务绩效等。

⒋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显著位置通过多种方式,如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价目表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⒌医疗服务与收费标准相关信息,做到由专人负责和定期更新。

投诉处理管理制度一、投诉处理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院投诉接待管理,和谐医患关系,使患者的诉求在最短时间内得以解决,对投诉接待作如下管理。

㈠设置投诉接待室,由专人负责接待。

㈡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建立适宜的投诉处理的流程。

㈢通常一般问题应在投诉后二周内予以答复,若因问题复杂需增加时间进一步调查时,应事先向投诉者告知。

㈣对投诉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意见,及时向科室反馈与落实的情况。

㈤对投诉事件进行定期分析,从医院管理的机制、制度、程序上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㈥实行投诉处理责任分组。

按照投诉内容属性分为医疗服务组和非医疗服务组,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二、投诉处理流程接待室人员接到病人投诉后,通知被投诉科室及时处理,如患者对科室处理不满意,接待人员根据投诉属性,按照责任分工通知部门负责人进行及时妥善处理。

同时,告知全院各科室,凡是由部门投诉负责人进行处理的各类投诉,均作为有效投诉纳入医院对科室及科室负责人的年终集体和个人考核。

㈠工作程序:⒈正常工作时间的投诉。

首先由投诉接待室专人接待,立即通知科室处理。

如果患者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接待人员应根据责任分工通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不得推诿,立即介入进行情况了解和处理,并负责处理结果的跟踪验证。

⒉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和节假日的投诉。

由总值班人员负责受理、记录并通知被投诉人及所在部门,并提出处理意见及处理意见结果的跟踪验证等。

服务制度㈠人性化尊称制度⒈要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职业、职称选择合适的尊称,如李大爷、李女士、李老师、李科长等。

⒉在病房禁止随意直呼姓名,禁止直呼床号。

㈡人性化服务制度⒈与病人交谈时,语言要文明,语气要亲切,自觉使用“服务用语”,严格做到不训斥、不埋怨、不吵架。

⒉对于病人要多点尊重,多一点理解,多一点鼓励,多一点解释,多一点帮助。

⒊在为病人实施诊疗、检查、手术等过程中,多使用安慰性、鼓励性、解释性语言,不谈论与其无关的事宜。

挂号、收费、取药等窗口,服务要主动热情,不闲聊,不拖延。

⒋禁态度冷硬,禁作风推诿,禁接诊草率,禁治疗粗心。

㈢首接负责制度⒈当病人来院就医、咨询、投诉时,首位接待人员为“首接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到底。

⒉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事宜,能够马上解决的,要立即给予答复。

不能立即解决的,要讲明原因。

⒊非本科室职责范围的事宜,要将病人引导至责任科室,并负责督促责任科室在规定时限内尽快解决。

㈣无假日服务制度⒈门诊部节假日、双休日照常开诊,均有专家坐诊。

⒉住院部节假日、双休日照常三级医师查房、诊治及手术。

㈤便民服务制度⒈门诊设导医,为病人提供帮扶、义务导诊等服务。

⒉开设便民门诊,方便病人开药。

⒊门诊中药房提供代煎中药服务。

⒋责任科室要为远离市区的病人免费邮寄检验、检查报告单。

⒌设专人负责住院病人费用转帐、标本取送及夜间取血、取药等服务。

⒍行动不便的病人出院时,所在科室要用轮椅将其送至车上。

㈥陪送陪检制度⒈对门诊危重病人及行动不便的病人,便民服务队要陪送就诊、检查和治疗。

⒉对急诊危重病人,预诊室护士要协助挂号,便民服务队要陪送检查。

收入院过程中须由医生或护士陪送。

⒊住院危重病人离科检查或治疗时,主管医师须携带必要的抢救药品等全程陪同。

⒋实施全麻手术的病人,术后须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手术室护士护送至病房(ICU),并进行交接。

㈦急救绿色通道制度⒈“120”急救电话24小时开通,专人接听。

⒉接到“120”急救电话后,5分钟内出诊。

病人到院后立即救治,急会诊医师10分钟内到达。

⒊对交通事故、重大创伤病人,相关科室应立即抢救、检查、诊疗或手术。

㈧专家门诊制度⒈出门诊专家按照出诊时间坐诊,以确保诊疗过程的连续性。

⒉如因紧急会诊等原因离开,应有专家接替并交接清楚。

㈨限时服务制度⒈挂号、收费、取药窗口排队时间不超过10分钟。

⒉门诊候诊时间平均不超过30分钟,接诊时间不少于8分钟。

⒊门诊一般检验项目随做随发报告单,血流变检查2小时内发出报告单。

生化系列、免疫、肿瘤标记物等项目,当日下午2时前发出第一批报告单,4时前发出第二批报告单(其它特殊项目除外)。

⒋急诊检查基本上随到随做,即发报告单。

⒌脑部透视、胃肠钡餐透视、骨密度仪检查、ECT检查,随检随发报告单;超声检查30分钟内发出报告单;X线摄片、CT检查、MR 检查2小时内发出报告单(疑难病例除外)。

⒍急诊影像检查即发临时报告单。

⒎脑电图、动态心电图、肌电图随检随发报告单。

⒏内窥镜检查,随检随发报告单。

⒐病理检查3天内发出报告单,快速切片20分钟内发出报告单。

⒑实施住院手术连台制,择期手术病人术前住院日不超过72小时(特殊情况除外)。

㈩医护人员介绍制度⒈病人住院期间,首次查房的医护人员应向病人介绍自己的姓名、职称等情况。

⒉主管医师应向病人介绍本医疗组的情况,责任护士应向病人介绍病区环境、设施功能及陪护探视制度等。

(十一)住院病人恳谈制度⒈病人入院后,医生、护士要主动、热情的与病人沟通。

⒉主管医师要及时将病人的诊治、治疗措施、病情变化及预后向病人或其亲属交待清楚,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

⒊责任护士要及时了解病人的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疏导和心理护理。

⒋临床医师在实施手术、输血,使用贵重物品、自费药品、特殊材料及实施特殊诊疗、大型仪器检查前,应向病人及其亲属讲明诊治目的、效果、风险和费用,征得同意后由病人本人签字(无签字能力的病人,由其亲属代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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