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供方评价管理办法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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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考核评价管理办法
(工程类)
上海中建东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
1目的
通过选择考核和评价,逐步建立稳定的、有长期合作价值的优质供应商,避免项目管理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保障项目优质、高效、安全运营。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项目的工程类供方。
3术语
工程类供方主要指总承包商、专业承包商、物资供应商和服务供应商。
3.1总承包商:与东孚公司或其下属公司签订合同负责实施工程项目的公司。
3.2专业承包商:与东孚公司或其下属公司签订合同负责实施工程项目某项或某专业工程的公司,如桩基、支护、防水、幕墙、门窗、智能化、市政、园林、装饰工程等公司。
3.3物资供应商:与东孚公司或其下属公司签订合同负责物资设备供应的公司。
3.4服务供应商:与东孚公司或其下属公司签订合同负责项目监理、咨询或评估的公司。
4职责
4.1公司运营开发部
4.1.1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供方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工程类)》;
4.1.2负责组织对工程类供方的考核与评价;
4.1.3负责编制考核与评价计划,确定考评时间,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各区域公司进行考核评价;
4.1.4负责及时在公司内部发布考评结果;
4.1.5负责组织公司工程类供方库建设、管理和及时更新;
4.1.6负责按要求办理ERP系统供方添加手续;
4.1.7负责监督、指导、检查下级单位的工程类供方考核、评价和管理。
4.2区域公司运营部
4.2.1负责组织工程类供方的推荐、考察和评价;
4.2.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所属工程类供方进行过程考核评价;
4.2.3负责组织工程类供方违约情况调查并出具处理意见;
4.2.4负责区域公司工程类供方库建设、管理和及时更新。
4.3项目公司
4.3.1负责项目工程类供方的管理、考核和评价;
4.3.2负责工程类供方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补充、归类、保管工作;
4.3.3负责反馈项目工程类供方履约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
4.3.4参与工程类新供方的推荐、考察和评价。
4.4区域公司成本部
4.4.1参与工程类新供方的推荐、考察、评价;
4.4.2参与工程类供方的考核评价,负责有关招标签约配合、结算配合的评价。
4.5区域公司客服部
4.5.1负责客户投诉及处理情况的各项记录;
4.5.2参与对工程类供方的考核评价。
5考核评价方式
5.1工程类供方考核评价方式分为:推荐考察评价、季度考核评价、过程考核评价、年度考核评价和竣工综合评价五种;
5.2推荐考察评价是对初次引进拟参加公司项目投标的公司进行供方调查评价,由区域公司运营部组织,归口业务部门和项目部参加,必须在投标前进行,考察完毕后形成考察报告并用《供方调查及评价表》进行评审合格后方可入库;
5.3季度考核评价是对工程类供应商季度履约情况的考核和评价,由区域公司运营部组织,区域公司运营部、归口业务部门和项目部参加,一般在季度末进行;
5.4过程考核评价是对工程类供应商履约过程的考核和评价,由运营开发部组织,归口业务部门和项目部参加,一般每半年或履约中期进行一次;
5.5年度考核评价是对工程类供应商年度履约情况的考核和评价,由运营开发部组织,区域公司运营部、归口业务部门和项目部参加,一般在年末进行;
5.6竣工综合评价是对工程类供应商履约完成后的考核和评价,由区域公司运营部组织,归口业务部门和项目部参加,必须在竣工后、结算前进行。
5.7评价附表:供方调查及评价表-
设备材料类.rtf、
供方 调查表
-总分包 类.docx、
供应商评价表格.xl
sx,结合评价
种类覆盖范围、供方分类选择使用。
6考核评价等级
6.1工程类供方的等级综合考核评价情况每年度评定一次,季度考核评价和过程考核评价各占比15%,年度考核评价和竣工考核评价各占比35%,共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90分(含)以上为A级,80分(含)以上为B级、60分(含)以上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考核评价对象参与公司多个项目的,按其所有项目得分的平均分来确定等级。
6.2A级为优质工程类供方,B级为优秀工程类供方,C级为合格工程类供方,D级为不合格工程类供方(应说明评为不合格供方的理由);
6.3初次推荐拟参加公司项目投标的公司在推荐考察评价合格并参与投标后即可列为C级合格工程类供方;
6.4两年以上未与公司合作的工程类供方再次合作时,按照初次推荐公司对待,必须进行推荐考察评价,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6.5关于供方考核评价等级的应用按照《合约招采办法》执行;
6.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当年考核评价不得评为A、B级:
6.6.1 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指:经济损失在5000--50000元的;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6.6.1发生质量问题,造成较大安全隐患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6.6.2工期延误30天以上的(专业工程承包商工期延误15天以上的);
6.6.3发生重伤二人以上及重大伤亡事故的;
6.6.4发生签证弄虚作假以及高估冒算与实际差额较大的;
6.6.6 竣工时没有管理人员逐一查房的、不配合公司及物业公司进行预验房的以
及发现问题不积极整改的;
6.7对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直接定为D级。
6.7.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指工程倒塌或报废;或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
亡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6.7.2工程已完工,但不按公司要求交付的;
6.7.3其他有重大违约行为,影响公司项目施工的;
6.7.4因不服从业主项目管理指令,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30天以上的;
6.7.5向外部泄露本公司商业秘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