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行政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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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谢庆奎)中国政府与政治复习整理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谢庆奎)中国政府与政治复习整理

中国政府与政治复习大纲第一章导论一般意义的政府政府是人与机构的集合体,它的意志具有强制力,它尊重风俗、习惯,提倡道德,指定并执行法律(纪律),以约束人类的行为。

国家机构的政府形式实行总统制的国家,政府一般都是指中央和地方全部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

在实行议会内阁制的国家,政府通常是指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

中外近现代的政治观1、权力说。

统治的权力、管理的权力、控制的权力。

2、过程说。

认为政治是一个社会过程,是公共权力进行决策和执行的过程。

3、分配说。

政治是涉及为社会进行的价值物和权威性分配的那一部分社会交往。

4、管理说。

政治被理解为,是与对人的集体生活的管理联系在一起的。

第二章宪法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的历史演进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体制从一开始就蕴藏着全能主义政治的因素。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工农民主政府抗日战争时期的抗日民主政府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人民民主政府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

共同纲领1949年,新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订并公布了“共同纲领”,“共同纲领”本来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进行团结合作的政治基础,但在国家还没有宪法的情况下,“共同纲领”实际上起到临时宪法的作用。

“共同纲领”有关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规定,属于新民主主义性质。

表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进入新民主主义社会,新生的人民政权是新民主主义政权。

“共同纲领”虽然没有明确规定社会主义的条文,但它规定的一系列原则和政策,反映了向社会主义发展的精神,是适应中国处于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临时宪法。

这部新民主主义性质的临时宪法,对于巩固新生的政权,迅速恢复国民经济,稳定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四宪法”的基本内容和特点(1)“五四宪法”以共同纲领为基础。

在国家性质上,“五四宪法”坚持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上,“五四宪法”继续采纳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提法在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上,“五四宪法”继承了“共同纲领”中关于公民自由权利的规定。

行政法第八章行政程序

行政法第八章行政程序

2、公正原则:行政行为要在程序上平等对待各 方当事人。
回避制度
合议程序
辩论程序
调查程序
审裁分离程序:职能分离,调查和决定分离
3、公开原则:依据\过程\结果公开


表明身份程序 通知程序 教示程序 告知权利程序 说明理由程序
4. 效率原则:指行为过程各环节加以适当时限。
第三节 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程序公正的价值
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 but must be seen to be done 。“正义不但要伸张,而且必须 眼见着被伸张” 。
1 工具性价值:促进和保障实体公正 2 独立价值:增加裁决者的权威和结果的可 接受性等。 3 提高效率
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
七、说明理由制度
说明理由是指行政主体作出涉及相对人权益的决 定、裁决,特别是作出对相对人权益有不利影响的决 定、裁决,必须在决定书、裁决书中说明事实依据、 法律、法规根据和政策根据以及理由。
立法例 “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 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处罚法第31条) 除了上述制度以外,现代行政程序还有其他许多 制度,如行政公务标志制度、议决制度、调查制度、 记录案卷制度、声明异议制度、代理制度等等。
第四节 行政程序法
行政程序法,就是有关规范行政程序 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即规定行政行为成立 的步骤及其次序入、时限的法律规范。行 政法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我国行政程序法的现状。
1996年3月17日全国人大通过的《行政 处罚法》是我国第一部对行政程序作了较为 完备规定的法律规范,包括简易程序、一般 程序、听证程序、罚缴分离程序等等。 从已有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来看, 我国行政程序立法在总体上还比较落后,还 存在着较多的问题。 我国正在研究制定行政程序法法典。

第八章中华民国时期的法制

第八章中华民国时期的法制

第八章中国民国时期的法制第一节南京临时政府法制建设的成就一、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法律思想(一)产生1895年,孙中山在香港建立兴中会。

1901年《辛丑条约》的签订,更加剧了中华民族的生存危机。

一些人接触了资本主义进步的社会现实和政法思想,成为资产阶级革命思想的拥护者与宣传者。

其中较著名的有伍廷芳、章太炎、陈天华、邹容、宋教仁与胡汉民等人。

这些接受资本主义的思想家与革命家,试图以西方的政治与法律制度来挽救并改造危难的中国,并与保皇派论战。

其中以孙中山的三民主义理论最具代表性。

(二)主要内容1、实行以民主共和为目标的政治革命,反对君主立宪,推翻清朝的皇权专制统治。

但在政体的建立上,孙中山主张建立美国式的总统制,后提出独创的五权分立模式。

即除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外,还将立法权中的监察权与行政权中的考试权独立出来。

他认为,应借鉴中国的科举考试制度,考试权不应受任何人干涉和侵犯,以选拔人才。

还应借鉴古代的监察御史制度,行使监督监察权。

章太炎则认为国家应以行政、司法为两途,设总统掌握行政、外交和国防,司法掌握裁判权,但反对设立一会,认为实行代议制会导致土豪、富民专权。

宋教仁则赞成实行政府对议会负责的责任内阁制。

2、实行平等与自由,反对封建等级制度。

孙中山提出的民权主义即为其体现。

3、实行法治,反对人治。

4、改革司法制度(1)实行司法独立,以保障民权。

伍廷芳更是将司法独立视为一国是否文明的标志,甚至是治国第一要政。

(2)废止体罚与刑讯,改行近代进步的刑罚与证据制度。

不能仅凭口供作为定罪量刑的证据。

二、《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一)大纲的制定与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

成立湖北军政府后,公布《军政府暂行条例》,是民国的第一个政府组织法。

12月3日,宣布独立的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公布《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根据该大纲,12月29日,举行临时大总统总统选举会,选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

1912年1月1日,中国民国临时政府正式成立。

第八章隋唐的法律制度公元581年公元907年

第八章隋唐的法律制度公元581年公元907年

三、债
(一)唐律中的债的关系 1、买卖关系 ➢ 买卖土地、房产、牲畜要订立契约。 ➢ 永业田的买卖需有官府批准的“文牒” ➢ 契约需到主管部门盖印章,得到政府的
认可。
2、借贷契约 (1)使用借贷和消费借贷 ➢ 借指的是使用借贷,借用的是特定物,返还时
必须返还原物。 ➢ 贷一般指“消费借贷” (2)计息与不计息:
第八节 经济立法
一、 赋税立法 (一)“租庸调法”
——唐初税制,“租庸调”是唐代对受 田农民征派的三种赋税的并称。 (二)“两税法”
——为解决国家的财政危机,宰相杨炎 改行“两税法”,因分夏、秋两季缴纳 而得名。
二、 手工业管理立法 产品规格 责任制 三、商业管理立法 主管市场的官吏——“市司” 度量衡器由官府“平校” 四、对外贸易管理立法
二、立法状况
(一)武德时期——唐高祖
❖《武德律》
(二)贞观时期——唐太宗
❖《贞观律》 ❖《贞观令》、《贞观
格》、《贞观式》 ——奠定了唐律基本面

(三)永徽时期——唐高宗
❖《永徽律》和《永徽律疏》
唐高宗永徽年间,以《贞观律》为基 础编纂出《永徽律》,此后又对500条逐 条逐句进行注释,并附在律文之后,称 作疏议。律于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 称《永徽律疏》,又称为《唐律疏议》, 是唐朝法典的代表作。
西、北邻国有限制;南方海路通商各国,较为宽 疏。
第九节 《唐律疏议》的特点及地位
一、主要特点
1、体例完善,结构严谨 ❖体例完善,囊括了当时社会生活各个方
面。 (1)封建社会鼎盛时期,各种社会关系呈
现,需要运用法律手段调整。 (2)吸取了近千年的封建统治和法制建设
经验。
❖ 结构严谨:《名例》篇与其他各篇内容 之间彼此照应,篇目按照各种社会关系 的轻重缓急来排列次序,反映了立法者 的主旨。

行政立法与行政执法相关基础知识

行政立法与行政执法相关基础知识

行政立法与行政执法相关基础知识编辑丨子愚一、行政立法(一)行政立法的概念与特点行政立法是指有立法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制定并颁行有关行政管理事项普遍应用的规则的活动。

我国的行政立法,是行政性质和立法性质的有机结合。

它既有行政的性质,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又具有立法的性质,是一种准立法行为。

行政立法具有以下特点:1.行政立法的行政性质主要表现在:行政立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行政立法所调整的对象主要是行政管理事务及与行政管理密切关联的事务;行政立法的根本目的是实施和执行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实现行政管理职能。

2.行政立法的立法性质主要表现在:行政立法是有立法权的行政机关以国家名义创制法律规范的活动。

行政立法所制定的行为规则属于法的范畴,具有法的基本特征,即普遍性、规范性和强制性;行政立法必须遵循相应的立法程序。

(二)行政立法的生效要件行政立法的生效要件包括下面内容:第一,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或经授权制定的法律规范;第二,行政立法的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及上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相抵触,必须符合法定程序;第三,行政立法的内容须采用书面表示,注明制定、批准机关的名称,以及首长签署和发布时间等。

(三)行政立法的主体及其权限1.行政立法的主体行政立法的主体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的国家行政机关。

根据我国宪法、组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行政立法的主体为: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作为经济特区的市人民政府。

2.行政立法权限的划分行政立法权限,是指行政立法主体行使相应立法权力的范围和程度。

它是行政立法的核心问题,因为它既涉及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立法权限,也涉及中央和地方行政机关之间的立法权限。

(1)国务院的立法权限。

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行政立法名词解释

行政立法名词解释

行政立法名词解释行政立法,即政府行使立法职权,制定行政法规,是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

它是行政机关和行政组织通过行使法定职权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也可以说是政府由某种具体的行政机构发布的行政性法规。

行政立法的编制流程包括:拟定、审批、公开征求意见、颁布或发布等步骤,通常分为两个阶段,即编制程序早期和编制程序后期,后期又分为审批程序、发布程序和颁布程序。

拟定阶段是行政立法的前期准备工作,一般包括法规的制定、修订和变更的战略决策、办法的拟定、草案的研究制订以及法规性文件的编制等工作。

在这个阶段,重要的是加强战略研究制定,把握事实和时代的要求,完善法规的编制、设计、起草,使法规完善全面、符合社会发展需要,避免政策思维偏颇。

审批阶段,是整个行政立法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阶段。

一般会由政府有关部门依照立法程序,审批编制的行政法规,经审批后,才可以发布或颁布。

在发布阶段,按照行政立法的规定,由发布行政法规的有关单位发布行政法规。

发布行政法规之后,公布于全国,当行政法规公布之后,正式发布生效,成为法律,社会上只要是法律规定的事项,一般都应当遵守。

在颁布阶段,行政法规颁布后,正式生效,颁布可以由执行机关自行颁布,也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机关颁布,或者由行政法规发布机构负责颁布。

行政立法是行政管理的重要措施,是行政机关和行政组织的必要形式,无论是编制程序早期,还是编制程序后期,都要按照规范进行,以确保法律的质量,维护政府权威,公正执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要高效有效地实施行政立法,既要健全行政管理体制,又要健全法律制度,以更好地推进社会的发展,实现经济的繁荣和人民的福祉。

有效的行政立法是维护国家政权稳定和谐,促进公共秩序维护,保障国家利益,构建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手段,是政府的行政功能机能的必要条件。

因此,政府行政机关要全面落实立法程序,严格按照行政管理体制和法律制度框架,拟定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法规,提高立法质量,以行政立法作为政府执政的重要手段,以实施行政管理,促进社会全面发展,落实社会日益增长的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当代中国政府》教学大纲

《当代中国政府》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编号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授课对象:行政管理等专业开课学期:第7学期学分:3学分主讲教师:教学目的: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综合运用政治学、行政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理论知识,了解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了解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基本制度、运作机制和实践发展过程,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有关理论,正确认识中国政府,能够理解和分析中国政府以及中国社会的各种现象和问题。

第一章当代中国政治体制课时:1周,共3课时教学内容:第一节当代中国政治体制的发展一、我国政治体制的宏观构建阶段二、我国政治体制的动荡时期三、我国政治体制的制度化重建和完善时期第二节当代中国政治体制的基本原则一、当代中国政治体制的基本原则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三、人民民主管理原则四、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第三节当代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一、当代中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

二、当代中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三、一国两制第四节当代中国政治体制的构成要素一、政党二、人民代表大会三、国家元首四、政府五、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六、军事机关七、人民团体思考题1.试分析当代中国政治体制发展中的宪政结构。

2.如何理解当代中国的政体。

3.试从特别行政区制度理解“一国两制”的含义。

4.我国政治体制的构成要素。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第二章中国共产党对政府的领导课时:1周,共3课时教学内容:第一节中国共产党的地位和组织制度一、中国共产党的地位二、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第二节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体系一、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二、中国共产党的地方组织三、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四、中国共产党组织的派出机关和工作部门第三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性质和内容一、政治领导二、思想领导三、组织领导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最基本表现第四节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方式一、织和领导国家的立法和执法活动二、党指挥枪三、党管干部四、组织和动员社会五、思想政治工作思考题1、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2、为什么说中国共产党是在中国居于领导地位的执政党?3、中国共产党与西方执政党有哪些区别?4、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是什么?5、中国共产党的中央组织有哪些?分别处于什么样的地位?6、中国共产党的地方组织是怎样设立的?主要作用是什么?7、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有哪些?分别发挥什么样的作用?8、中国共产党组织的常设工作部门有哪些?分别承担什么样的职能?9、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基本内容是什么?10、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方式是什么?第三章中国的行政区划课时:1周,共3课时教学内容:第一节我国的行政区划与基本结构一、行政区划及其特点二、我国行政区划的基本结构三、我国行政区划的发展第二节我国行政区划的类型与行政区划的审批一、我国行政区划的类型二、我国行政区划及其变更的审批权限第三节我国的城市行政区划一、我国城市的类型与城市的发展二、我国城市的设市标准第四节我国行政区划存在的问题一、我国行政区划存在的弊端二、现行行政区划体制存在的问题第五节我国行政区划的改革与发展一、行政区划改革的原则二、行政区划改革的要点三、行政区划改革的方向四、行政区划改革的构想思考题1. 我国行政区划的基本结构是什么样?2. 我国行政区划的是如何发展演变的?3. 我国行政区划有哪几种类型?4.我国行政区划的审批权限是如何划分的?5.我国城市分为哪几类?6.我国设立城市的标准是什么?7.我国行政区划的弊端主要有哪些?8. 我国行政区划改革的原则应该是什么?9. 我国行政区划应该如何进行改革?第四章当代中国政府职能课时:1周,共3课时教学内容:第一节实践中的中国政府职能一、马克思主义政府职能学说与中国政府职能的主要内容二、中国政府职能的配置三、中国政府职能的发展演变第二节中国政府职能的转变一、政府职能转变的动力机制二、政府职能转变的途径三、政府职能转变的障碍第三节中国政府职能的重塑一、政府职能内涵的重构二、政府职能模式选择三、政府职能结构的调整思考题1.中国政府职能是如何配置的。

名词解释行政立法

名词解释行政立法
行政立法,也称行政法规,是行使国家法律职权的一种行政行为。

它是社会法律法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由人民会议决定,行政机关规定和实施。

行政立法是为了调节国家整体管理体系而由国家机关立法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范事项。

它既具有强制性,又具有指导性和协调性,主要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增强社会稳定性,完善秩序体系,通过准确规范行政行为来保证各个事项的公正平等、有序实施。

行政立法的目的就是要为了调整国家管理体系,使国家的秩序和法制能够协调一致、有序地运行。

行政立法不仅要确保所有的行政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保证每个人有基本的相同的权利,而且要为社会普遍合法的权利服务,使法律基础面更加完善。

另外,行政立法根据社会发展状况以及时事政治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使国家人民得以享有更多的权利,更始终保证国家和社会飞速发展。

行政立法是行使国家法律职权的一种重要行政行为,也是社会法律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具有强制性,又具有指导性和协调性,它的宗旨是保障国家的正常运行,保护公共利益,促进各方平衡,在不同领域维护正义与公平,确保社会的和谐和发展,从而营造一个安宁、文明、繁荣的社会环境。

第八章 宋朝辽金的法律制度(可编辑)

第八章宋朝辽金的法律制度第八章宋元时期的法律制度一、宋朝法制的特点: 1.强化了中央集权的行政立法 2.民事法律显著发展(1)随着部曲制逐渐向租佃制过渡,佃农摆脱了依附于主人的私属地位,成为国家的编户齐民,在身份上是自由的,可以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参与各种民事活动,从而扩大了民事权利主体的范围。

(2)从法律上划分业主权和物主权,出现了官府确认土地所有权的凭证-红契。

(3)作为债的发生的契约形式,取得了显著发展。

(4)对于个人所有权进行多方面的保护。

(5)婚姻和继承基本沿袭唐律,但又有时代特色。

如婚姻不重门第而重财富;不限制妇女的离婚和再嫁等等。

3.实行《盗贼重法》,划分重法地,规定重法之人。

4.鞠谳分司与民事诉讼进一步制度化二、宋朝立法的成就与法学的发展(一)立法成就:《宋刑统》、敕令格式、编例、《条法事类》(二)法学的发展郑克《折狱龟鉴》,中国第一部汇集历史上有关决狱、断狱和司法检验的案例,并作出分析评述与总结的学术著作。

桂万荣《棠阴比事》,从执法、断狱、量刑、司法检验等各方面总结历代司法审判的经验与教训。

《名公书判清明集》也保存了珍贵的法制史料。

《洗冤集录》是宋慈对中国古代法医学的全面总结,既是中国最早的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医学专著,也是世界上第一部法医学专著。

第一节宋代立法概况和法律形式附图:北宋与辽、南宋与辽的形势图附图:宋太祖(赵匡胤)宋朝开国皇帝赵匡胤之父赵弘殷少时骁勇异常,擅长骑马、射箭。

在后唐作战时有功,深得唐庄宗信赖,后汉时官拜护圣军都指挥使。

后周太祖郭威起兵推翻后汉建立后周。

赵弘殷又在郭威和周世宗柴荣手下效力,先后任铁骑第一军都指挥使,检校司徒,统率禁兵。

赵匡胤是赵弘殷的第二个儿子,但骑马、射箭的本领在其父之上。

后汉天雄军节度使郭威招兵买马时,他投至麾下谋了一个职位。

郭威建立后周,赵匡胤积功升任定国节度使、殿前都指挥使,与父亲赵弘殷一同统领禁兵。

周世宗临终时,拜他为检校太傅、殿前都点检,成为禁军的最高统帅。

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学


第二章 行政生态与环境理论
第一节 行政环境及其对于行政管理的必要性 一、行政环境问题的提出 二、行政环境的理论依据 三、现代行政管理与行政环境联系的加强 第二节 行政环境与行政管理的相互作用 一、行政管理与行政环境的平衡 二、行政管理与行政环境相互作用的基本内容 三、行政管理对行政环境的利用和改造 第三节 我国现阶段行政环境的主要特点 一、和平与发展——时代的两大主题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基本国情
第六章 公共预算与公共财政管理
第一节公共预算与公共财政管理概述 一、公共预算的概念、职能和作用 二、公共财政管理体制 第二节 政府预决算管理 一、政府预算概述 二、政府预算组织形式 三、实行符合我国国情的复式预算 四、绩效预算改革 五、政府决算 第三节 预算会计 一、预算会计的概念和作用 二、预算会计的分级 三、我国预算会计体制的演变和发展 第四节 政府审计 一、政府审计的概念和作用 二、政府审计的一般原则和内容 三、政府审计的权限和基本方法
第十章 行政公共关系与行政协调
第一节 行政公共关系 一、行政公共关系的含义和特征 二、行政公共关系在中国 三、行政公共关系的任务 四、行政公共关系实务举要 第二节 行政协调 一、行政协调的概念和作用 二、行政协调与行政管理过程 三、行政协调的主要模式和基本原则 四、行政协调技术举要
第十一章 行政效率
行政的动态含义
第一层次:政务(executive)
主要任务是决定施政方针、路线和基本策略。这 是政务官的职责。 第二层次:行政(administration) 主要任务在规划、协调与监督。这是高级事务官 的职责。 第三层次:管理(management) 主要任务在运用资源、执行计划,达成政府组织 的任务与目标。这是中下级事务官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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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政立法监督概述 • 二、权力机关的监督 • 三、行政机关的监督 • 四、司法机关的监督
一、行政立法监督概述

行政立法是行政主体作出的 对不特定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具 有重要影响的抽象行政行为,但行 政主体在实施此种行为过程 中又往 往远离行政相对人。

行政法学上的监督必须是具有 法律效力的监督。
第五节
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 行政规范性文件
•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涵义和性质 •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种类 •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涵义

பைடு நூலகம்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家行政机关 为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社会实施 管理,依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发布的规 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具有普 遍约束力的政令。
第八章
行政立法
法治应当包括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 得普遍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 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
———亚里士多德
• • • • • •
[学时设计] 3学时。 [教学方式] 课堂讲授。 [教学目标] 在行政行为的分类中,最有有价值的一种分类可谓抽象行政 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这种分类在行政法学理论和司 法实践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章专门介绍抽象行政行 为,即行政机关制定全部规范性文件活动的有关理论与实践 问题,因此,本章的教学应使学生重点掌握行政立法含义与 特征、行政立法的性质、行政立法的体制权限、行政立法的 原则、行政立法的法律规范效力,掌握抽象行政行为的含义 与特征、行政立法的程序、其他抽象行政行为的含义与特征 及效力,学会应用本章基本理论和具体法律规范,解决具体 事例的法律应用问题。
• (一) 在行政管理领域,行政规范性文
件的法律效力的主要表现 • 1. 对行政管理相对方的个人、组织 具有拘束力和强制执行力; • 2.对行政机关本身具有确定力,对 具体行政行为 具有适用力; • 3. 是行政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的 依据。
(二)在行政诉讼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 的法律效力的主要表现

分析

本案中,农机个体修理户倪某超越 核准的经营范围,修补汽车轮胎,应按 国务院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 由工商部门处理。公路运输管理所对倪 某的处罚决定,属适用法律错误,超越 职权,属无效行为。
思考题

1.什么是行政立 法,如何理解行政立法 的性质? • 2.试述行政立法原 则? • 3.对行政立法的监 督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种类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的主体, 行政规范性文件可以分为三类: • 1.享有行政立法权的行政机关发布 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2.不享有行政立法权的国务院工作 部门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3.不享有行政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 府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

根据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权 力机关对行政立法的一般监督有多种形 式,但是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主要是《宪 法》第67条第7项的规定。因此,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应建立违宪审查机 构,以切实、有效行使对行政立法的监 督权。
三、行政机关的监督

国务院对规章具有改变和撤销权。 国务院也有权通过备案审查地方规章, 改变或撤销同法律、行政法规相违背的 地方规章。 •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有权撤销或改 变所辖省会市、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 定的规章。
第一节
行政立法的概述
一 、行政立法的概念

行政立法是行政主体根 据法定权限并按法定程序制定 和发布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 活动。

1.行政立法的主体 是行政主体; • 2.行政立法是一种准立 法活动; • 3.行政立法是依法进行 的。
这一 概念的特 征:
二、行政立法的性质
• • •
关于行政立法的性质有 不同的学说: 1.宪政行为说(宪政主 体); 2.行政行为说(授权立 法、行政立法)。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性质

1.行政规范性文件是一种特殊政令, 而不是行政立法; • 2.行政规范性文件不是一般政令,而 是一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政令; • 3.它是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法规、 规章,对社会进行管理而实施的一种抽 象行政行为; • 4.它是行政机关发布的用以对社会进 行管理,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 为的政令。

1.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以行政规范 性文件作为论证相应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或合法的根据; • 2. 人民法院应同时审查相应具体行 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 3.人民法院在判决的理由部分,应 指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合法的行政 规范性文件。
案例分析

倪某持有浙江省农村机械维修 点技术许可证和某县工商局核发的个 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某县公路边设 置农村机械维修点。1995年6月,县 公路运输管理所的工作人员路检时, 发现倪某有专项维修汽车的行为。工 作人员当场没收了倪某的部分工具及 税务发票,并于6月28日根据《公路 运输管理暂行条例》、 《道路运输 违章处罚规定》等规章,对倪某作出 处罚决定,倪某不服,认为县公路运 输管理所主体不合格,适用法律错误, 要求法院撤销公路运输管理所的行为。 问:根据行政立法的有关原理, 评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的行为。
四、司法机关的监督

我国目前对行政立法的司法监督,主要表 现为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法院在审判活动中, 有权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和法的效力等级 原则等,来认定行政法规是否与宪法和法律相 一致。 • 法院对行政立法的监督,表现为对行政法 规和规章是否合法、有效的认定和选择适用, 而并不是直接予以撤销、变更和废止。
第三节 行政立法的程序
1.法规、规章的提案和起草(草案的必要条款) 2.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审查内容)和审议(正式会议) 3.法规、规章的发布(行政首长签署、相应媒介公布) 4.法规、规章的修改和废止(按立法权限进行、直接废止与间 接废止、新法、效力等级高的优于旧法、效力等级低的)
第四节
行政立法的监督
行政立法监督的方式

对行政立法的监督,既需要事前的 监督,也需要事后的监督。在西方国家, 对委任立法(行政立法)的事前监督主 要有听证制度、备案审查制度;事后监 督则主要为司法审查(即行政诉讼)。 在我国,对行政立法的监督目前主要通 过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三个 途径进行。
二、权力机关的监督
三、行政立法的原则
• 1.民主立法原则;
• 2.法制统一原则;
• 3.可操作性原则。
第二节
行政立法的分类
授权立法 (普通授权、特别授权)
职权立法 (宪法组织法)
执行性立法 创制性立法 (执行与实现特定法律 (填补空白、变通规定) 法规) 中央行政立法 地方行政立法 (国务院、各部委、直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及其所 属机构) 在地市政府、经批准的较大的市政 府、经授权较大的经济特区政府) 法规性立法 规章性立法 (国务院发布或批准) (部委规章、地方规章) (条例、规定、办法) (规定、办法、实施细则、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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