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剩余药品回收管理制度
剩余麻、精一药品管理制度(四篇)

剩余麻、精一药品管理制度是指对医疗机构内的剩余药物和过期药品进行统一管理和处理的制度。
1.药物清点:医疗机构应每天对药房、临床科室和病房等使用药物的地方进行清点,统计剩余麻、精一药品的数量和种类,并记录在相应的清点表中。
2.分类管理:剩余麻、精一药品应按照药物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包括麻醉药、精一药品、危险药品等。
每种分类应有专门的存放位置和标识,以便于管理和监控。
3.定期检查: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剩余麻、精一药品进行检查,查看药物是否过期,是否损坏等情况,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4.封存处理:对于过期、损坏或其他原因不能再使用的剩余麻、精一药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封存处理,保证其不会被误用或误取。
5.记录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剩余麻、精一药品的使用和处理记录,包括入库记录、领用记录、退库记录等,以便于追溯和监督。
6.合理利用:医疗机构可探索合理利用剩余麻、精一药品的方式,如进行捐赠、合理调配等,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
7.培训教育:医疗机构应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剩余麻、精一药品管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药品管理的认识和责任意识。
通过以上制度,可以有效管理医疗机构内的剩余麻、精一药品,避免过期药品的使用和滥用,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
剩余麻、精一药品管理制度(二)是指对医疗机构中剩余麻黄碱类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剩余麻、精一药品管理制度的框架:1. 引导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剩余麻黄碱类和精神药品,避免滥用和浪费。
2. 对医疗机构中剩余麻黄碱类和精神药品进行定期清点,确保药物数量与记录一致。
3. 对剩余麻黄碱类和精神药品进行分类存储,区分不同药品的特性和用途,防止混淆和交叉感染。
4. 建立麻黄碱类和精神药品的领用、使用和归还登记制度,包括药物名称、规格、数量、领用人员、领用日期等信息。
5. 严格控制剩余麻黄碱类和精神药品的领用权限,只有具有相关资质和经过培训的医务人员才能领用和使用这些药物。
6. 对剩余麻黄碱类和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6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生物安全及医疗废弃物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废弃物管理、产生、运输、处理等方法规定如下:(一)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严格分开,严禁混放。
装入符合规定的医院同意发放的垃圾袋中,装量或容量到垃圾袋的四分之三并有效封口,乙方如袋内的废物不得取出。
(二)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标本如排泄物。
呕吐物,必须用含氯消毒剂____mg/l消毒30—____分钟方可运出。
(三)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立即将针头、针管分离。
针头放入利器盒内,消毒后,方可转运出科室。
(四)血液标本转运之前,转入桶中,消毒后方可转运出科室。
(五)特殊标本,如培养基。
hiv检测后的废物需要装入一用垃圾袋内,高压灭菌后方可转运,并做记录。
(六)检验科的一切废弃物,统一由医院负责处理垃圾的专门人员,定时到科内手机、处理、转运。
(七)记录《废弃物记录》。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2)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分类管理:根据废弃物的性质和来源,将医疗废弃物划分为不同的分类,如感染性废弃物、化学药品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等。
每类废弃物都应有相应的处理方法和处置方式。
2. 安全收集:医院需要配备专门的废弃物收集容器,并根据不同类型的废弃物进行正确的收集。
收集容器应具备密封性,防止废弃物泄漏,同时要定期清理、消毒和更换。
3. 标识管理:医院应对废弃物收集容器进行标识管理,明确标示废弃物的性质、来源和处理方式。
标识应清晰明了,以便医务人员能够正确识别和处理废弃物。
4. 网络化追踪:医院可以通过建立电子化管理系统,对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理过程进行追踪和记录,以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并且提供数据支持。
5. 专人管理:医院需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包括监督收集、分类、运输和处理等环节,确保整个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6. 规范运输:医院应选择符合要求的废弃物运输公司,确保废弃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造成污染和危害,并要求运输公司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运输和交接。
医疗废弃物回收利用管理制度

医疗废弃物回收利用管理制度1. 概述医疗废弃物是指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有可能传播病原体的废弃物。
正确管理和处理医疗废弃物对于维护医院环境卫生和防止疾病传播至关紧要。
为了加强医疗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工作,本制度订立了医院内部的医疗废弃物回收利用管理措施。
2. 分类与标识2.1 医疗废弃物依据特性和处理方式,分为以下几类:•感染性医疗废弃物:具有传染性和潜在不安全的废弃物,如切割器械、病人分泌物等。
•医疗废物:包含一般性废物、不含化学药品成分的废物,如破损的包装料子、废纸张等。
•化学性医疗废弃物:含有化学药品成分的废弃物,如过期药品、残余的化学试剂等。
•放射性医疗废弃物:含有放射性元素的废弃物,如放射性药品空包装、放射性废渣等。
2.2 医疗废弃物标识:•全部医疗废弃物应进行明确的标识,包含标签、颜色和文字。
•感染性医疗废弃物标识为红色,上标“★感染性医疗废弃物★”,并注明注意事项。
•医疗废物标识为黄色,上标“▲医疗废物▲”,并注明注意事项。
•化学性医疗废弃物标识为蓝色,上标“■化学性医疗废弃物■”,并注明注意事项。
•放射性医疗废弃物标识为黑色,上标“▼放射性医疗废弃物▼”,并注明注意事项。
3. 收集与储存3.1 医院应设立医疗废弃物收集点,并明确责任人,负责收集和储存医疗废弃物。
3.2 医院内不同类型的医疗废弃物应分开存放,并使用相应的收集容器,确保分类准确。
3.3 感染性医疗废弃物、化学性医疗废弃物和放射性医疗废弃物应存放在专用容器中,容器必需密闭、耐高温、抗撞击,并防止渗漏。
3.4 全部的医疗废弃物收集容器应进行定期清理和消毒,并保持容器的完好和干燥。
3.5 在医疗废弃物存放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包含废物分类、容器用途、应急电话等信息。
3.6 临床科室应负责处理并储存自身产生的医疗废弃物,不得擅自转移或处理。
4. 运输与处理4.1 医院应设立医疗废弃物运输通道和特地的运输车辆。
运输过程中,应保持废弃物容器的密闭。
医院回收废品规章制度模板

医院回收废品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废品的回收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环境和资源,提高废品资源化利用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科室、医务人员、患者及陪护人员的废品回收行为。
第三条医院废品管理分为普通废品、有害废品和医疗废品三类。
第四条医院废品回收管理工作的宗旨是:减少废品对环境的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环境。
第五条医院废品回收管理工作由医院设立的废品回收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第六条全体医务人员、患者及陪护人员都有义务积极参与废品回收管理工作,并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七条医院将对参与废品回收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建立相应奖惩机制。
第二章废品回收管理原则第八条废品回收管理应当遵循“三减一增”原则,即减少废弃物,减少污染,减少资源消耗,增加资源利用。
第九条废品回收应当进行分类,分离普通废品、有害废品和医疗废品,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确保废品回收工作的高效化和安全化。
第十条废品回收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制度,确保废品回收工作的规范化和有序化。
第三章废品分类及回收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废品主要分为普通废品、有害废品和医疗废品三类。
第十二条普通废品包括纸张、塑料瓶、玻璃瓶等可回收物品,应当进行分类回收。
第十三条有害废品包括废电池、废药品、废灯管等有毒有害物品,应当单独回收处理。
第十四条医疗废品包括病人使用过的输液袋、注射器等废弃物品,应当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医院设立的废品回收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废品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利用,确保废品回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医院废品回收箱应当设置在各个科室、病房、护士站等易产生废品的地方,方便医务人员、患者及陪护人员进行分类回收。
第十七条医院定期组织废品回收志愿者进行废品回收工作,确保废品回收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对废品回收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废品回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药物性废物管理制度

药剂科药物性废物管理制度
为加强药剂科各种药物性废物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院《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办法及流程》
的规定,结合药剂科实际,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
及时收集医院产生的药物性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
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2.
盛装有药物性废物的包装容器应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
警示说明。
3.
具备存放药物性废物的暂时储存设施、设备;暂时储
存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天。
暂时储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
和清洁。
4.
使用防渗漏、防遗撤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医院确定
的内部药物性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
至处理地点。
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单个在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
和清洁。
运送医疗费伍德专用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5.
根据就近集中处理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
废物集中处理单位处置。
对环境无污染的药物性废物可按一
般性废物处理,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
毒后集中处理。
6.
对报损药品,药剂科按规定定期进行销毁,并如实填
写销毁记录。
销毁时监销人必须在场,
销毁记录应有销毁人、
监销人、科室负责人签字。
7.
医院回收旧玻瓶,必须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
医院回
收旧玻瓶,集中存放,集中破碎后交由指定单位进行收购处
理。
残余药液处理规章制度内容

残余药液处理规章制度内容一、目的为了做到对残余药液的正确处理,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制定此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药房等单位在使用药品过程中产生的残余药液处理工作。
三、责任部门1.药房负责人:负责做好残余药液的分装、标识和储存工作,并定期进行处理。
2.医务人员:负责将产生的残余药液及时送至药房进行处理。
3.环保部门:负责监督医疗机构、药房等单位对残余药液的处理情况。
四、残余药液的处理方法1.废弃药品分类处理:将产生的废弃药品按照分类分门别类进行处理,不同的药品需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2.分装标识:将残余药液进行分装,并在容器上标识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限等信息。
3.安全储存:将分装好的残余药液储存在安全、通风的地方,避免与其他药品混合。
4.定期处理:定期将收集好的残余药液送交专业机构进行处理,避免随意倒入下水道或者垃圾桶。
5.禁止私自处理:严禁医疗机构、药房等单位私自处理残余药液,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五、处理流程1.收集:医务人员在使用药品过程中产生残余药液,将其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
2.分装:药房负责人对收集好的残余药液进行分类分装,标识相关信息。
3.储存:将分装好的残余药液存放在安全、通风的地方。
4.处理:定期将储存的残余药液送交专业机构进行处理。
六、处罚规定对违反残余药液处理规章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监督检查1.环保部门对医疗机构、药房等单位的残余药液处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整改。
2.医疗机构、药房等单位应做好相关记录,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
八、附则1.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对于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修改的部分,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公告通知。
以上就是残余药液处理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医疗机构、药房等单位能够认真执行,做到正确处理残余药液,共同为环境保护出一份力量。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模版(3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模版1、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医疗废弃物登记及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院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2、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及安全防护工作。
3、负责组织医疗废弃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4、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弃物管理处置的法规规章、理论实践及技术培训工作。
5、负责有关医疗废弃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6、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弃物管理中的其他问题及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____人民医院____年____月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模版(2)一、引言医疗废弃物(以下简称医废)管理是医院运营中十分重要的一环。
合理的医废管理制度对于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旨在提供一份医院医废管理制度的模版,以指导医院合理处理和管理医废,确保医院的诊疗活动不对环境和健康造成任何负面影响。
二、医废管理的目标1. 保护环境:通过合理的医废分类、贮存和处理,确保医院的医废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2. 保护人员健康:有效防止医废对医务人员和患者造成的二次污染和感染,确保医院所有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3. 资源化利用:鼓励医院在医废管理中采用资源化利用的方式,减少对环境的负荷同时降低医院运营成本。
三、医废分类和贮存1. 分类与标识:将医废分为不同的类别,如:感染性医废、化学药品废物、放射性废物等,并为每种类别设立明确的标识,以便于管理和处理。
2. 分离贮存: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医废贮存场所,根据不同类别的医废进行分离贮存,防止交叉感染和事故发生。
3. 安全贮存:医废贮存场所应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火、防水、通风等,确保医废不会对周围环境和人员造成任何危害。
四、医废处理与转运1. 环保处理:医院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和政策,选择合法的医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理,保证医废的无害化处理。
2. 自行处理:医院可以在具备相关条件的情况下,选择自行处理部分医废,如进行消毒灭菌后进行资源化利用,或者通过焚烧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医院结余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院临床科室结余药品管理制度1、本制度所称的“结余药品”,是指在临床用药过程中,因为药品的规格与患者实际的用药剂量不一致,合理拼用而产生的药品结余,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合理利用结余药品,避免其浪费、环境污染等。
2、根据药物经济学原则,有能够单独计费的小剂量规格包装的药品时,应当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尽可能拆零使用,避免使用大剂量规格或整包装药品人为造成结余。
3、住院患者使用的注射剂,应当按日配发。
4、对易氧化、易变质的药品以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严禁多人共用。
5、临床科室应当每天对本科室的药品管理情况进行自查。
有“结余药品”的,认真做好登记,并于每月20号之前交回药剂科。
6、药剂科负责本机构的“结余药品”的统一归集、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1)及时回收临床科室的“结余药品”,汇总临床科室提供的“结余药品”登记。
(2)认真检查“结余药品”的质量,核对规格、批号、有效期、性状、数量、生产企业、交回“结余药品”的临床科室的名称等基本信息。
(3)口服药、冷藏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已淘汰的药品、中药饮片等均不回收;药品效期少于三个月不回收。
(4)药剂科填写《结余药品登记表》,经主管领导审核后办理药品的入库、出库手续。
7、结余药品回收资金用于医院对我区义诊、精准扶贫等公益事业等资金支出。
8、临床科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等,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1)隐瞒患者用药情形,故意少用的;(2)患者忘记取药,未尽通知或提醒义务的;(3)患者投诉药品使用数量差错,查证属实的;(4)患者停用药品,需要退药,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却拒绝办理的;(5)以零散包装的药品私自从药房调换完整包装的药品的;(6)“结余药品”被非法渠道回收的;(7)科室将结余药品自行到药房兑换其它药品;(8)科室私自使用结余药品收取病人费用。
附表:科室结余药品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