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分包暂估价的结算组价原则
工程合同中暂估价

工程合同中暂估价
第一条:定义
暂估价是指合同签订时,因无法准确计算或预估未来可能发生变化的工程项目的费用,而预先估计的一个大致金额。
该金额将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双方认可的单价进行调整。
第二条:暂估价的范围
本合同中涉及的暂估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 土石方工程量;
2. 基础处理工程量;
3. 特殊材料用量;
4. 设计变更导致的增减工程量;
5. 其他双方认可的暂估项目。
第三条:暂估价的确定
暂估价应由甲方提供初步估算,乙方在投标阶段提出合理的建议值。
双方应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暂估价,并在合同中明确列出。
第四条:暂估价的调整
1.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实际工程量与暂估价存在差异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出调整申请;
2. 甲方收到调整申请后,应在合理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实;
3. 核实确认后,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新的暂估价,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4. 任何未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调整均不得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第五条:支付方式
1. 暂估价所涉及的工程款项,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进行支付;
2. 暂估价调整后的增减款项,应在双方确认后的下一个支付周期内结算;
3. 若暂估价减少,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相应的金额。
第六条:争议解决
关于暂估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中的暂估价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并补充完善。
所有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施工合同暂估价条款之解读

2013版施工合同暂估价条款之解读一、暂估价定义在发改委等九部委的56号令中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最早出现了暂估价的概念,即其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的词语定义第1.1.5.5款规定:“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与之相对应,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也增加了关于暂估价的相关规定,即其中的规范术语第2.0.7款规定:“暂估价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但其中仅包括材料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项,而不包括工程设备暂估价。
而根据2013年7月1日起开始使用的《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2013版施工合同”)第10.7款规定: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专业分包工程、服务、材料和工程设备工作的金额。
二、目前暂估价的应用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暂估价项目的内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缺少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理的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导致暂估价定价过程中存在规避招标及暗箱操作等违法行为。
如暂估材料单价部分,若为乙供时,往往缺少合理规范的价格招标或价格认定的方式、程序等,往往由招标方单方面定价,定价过程又过于随意,价格过高时易造成招标方的损失,增加工程结算时的难度,价格过低时施工企业会拒绝采购,从而增加工程建设管理的难度;如专业分包工程相关合同的规范签订也容易受到忽视,缺少包括招标人、总承包人及分包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分包工程的范围、分包工程的变更,分包工程定价方式、分包工程的价款与支付等方面内容的约定,均易造成工程结算中的纠纷隐患。
(二)部分招标人出于规避招标市场等的目的,在工程招投标阶段把这部分工程列入专业工程暂估价,并计入工程总造价,而在工程建设阶段时,重新将这部分工程从总造价中扣除,另行招投标,此种形式往往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同时又涉及到原合同价款的结算调整问题、专业工程的合同签订主体问题(部分工程招标方往往又会要求总承包方和分包商签订合同)以及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和支付问题,最终在工程总包管理和结算时形成一片乱局。
工程合同中暂估价结算办法

工程合同中暂估价结算办法一、总则1. 为规范工程项目中的暂估价结算行为,保障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共同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特制定本结算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本合同项下所有涉及暂估价的结算活动。
二、暂估价的定义与范围1. 暂估价指在工程合同签订时,因无法准确计算而预先估算的工程量或材料设备价格。
2. 暂估价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特殊工艺项目、未确定的变更工程、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材料等。
三、暂估价的调整原则1. 暂估价的调整应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和市场价格为依据,确保结算价格的合理性与公正性。
2. 任何暂估价的调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四、结算程序1. 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及时记录并报告实际发生的暂估价相关事项。
2. 发包人应在接到承包人报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核实,并提出书面意见。
3. 双方应基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市场调研结果,协商确定最终的暂估价金额。
4. 若协商不成,可依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五、价格调整方法1. 对于工程量的增减,应根据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进行调整。
2. 对于材料价格波动,可参照行业内公认的价格指数或权威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3. 特殊情况下的价格调整,应充分考虑市场供需关系、原材料成本变化等因素,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决定。
六、文件与资料管理1. 双方应妥善保管与暂估价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包括合同文本、变更协议、市场价格信息等。
2. 任何关于暂估价调整的决定都应有相应的书面文件作为凭证。
七、其他事项1. 本结算办法的解释权归合同双方共同拥有。
2. 若本结算办法与合同其他条款发生冲突,以合同其他条款为准。
八、附则1. 本结算办法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结算办法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合同暂定价计取原则

工程合同暂定价计取原则
一、基本原则
工程合同中的暂定价应当基于充分市场调研和成本分析,确保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暂定价的设定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避免因价格问题导致的争议。
二、价格构成
1. 材料费用:应根据市场价格及预计的采购时点,结合材料规格、型号等因素进行预估。
2. 人工费用:按照行业标准或当地劳动力市场的实际工资水平计算。
3. 机械使用费:根据设备租赁或折旧费用,加上操作和维护成本进行估算。
4. 管理费用: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差旅费用等。
5. 利润和风险费用: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项目风险进行合理预留。
三、价格调整机制
1. 市场价格波动:如遇重大市场波动,可根据双方协议调整暂定价。
2. 设计变更:因设计变更导致成本变化时,应及时调整合同价款。
3. 法律法规变动:新的法律法规实施影响成本时,可按实际情况调整价格。
四、结算方式
1. 进度付款: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每个阶段的支付比例应在合同中明确。
2. 竣工结算: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质量进行最终结算。
3. 质保金:合同约定一定比例的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时支付。
五、争议解决
如双方对暂定价的计取产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条款
1. 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合同中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予以保密。
2. 违约责任:违反合同条款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附加条款:根据项目特点和双方需求,可以增加特殊条款。
工程合同约定计价原则

工程合同约定计价原则一、总则1. 本工程合同所涉及的所有费用计算与支付,均应遵循本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
2. 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计价方式透明、合理并符合行业标准。
二、计价基础1. 工程量清单应根据实际施工图纸及设计要求编制,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材料价格应以合同签订时的市场价格为准,或根据双方认可的价格信息进行调整。
3. 人工费用应依据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工程特点和劳动市场情况确定。
三、计价方法1.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即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工作内容都有一个固定的单价。
2. 若遇特殊情况需变更设计或增减工程量,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按合同约定调整相应费用。
3. 对于额外增加的工作内容,应双方协商一致后,按照合理的成本加费用的方式计算价格。
四、结算方式1.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应与工程进度相匹配,具体支付比例和时间节点应在合同中明确。
2. 最终结算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双方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结算。
3. 如有争议,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审定,并以审定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五、调价机制1.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程成本,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合同价格。
2. 因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材料价格变化,可根据合同约定的调价公式进行调整。
3. 任何调价行为都应有充分的依据,并通过书面形式确认。
六、其他事项1. 双方应保持沟通畅通,及时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3.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严格遵守。
工程合同里面的暂估价

工程合同里面的暂估价暂估价的定义与应用第XX条:暂估价的确定在本合同中,对于尚未完成设计、难以估算工作量或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材料、设备及服务,双方同意根据合理的市场调研和专业评估,确定相应的暂估价。
该暂估价将作为工程预算的一部分,并在项目结算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XX条:暂估价的调整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暂估价项下的实际成本与合同约定的暂估价出现差异,双方应及时协商调整。
调整后的金额应反映实际发生的成本,并得到双方的共同认可。
第XX条:暂估价的支付暂估价的支付应遵循合同中的支付条款。
在工程进度达到特定阶段后,承包商可依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暂估价调整情况,向业主提出支付申请。
业主应在收到支付申请后的XX天内完成审核,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进行支付。
第XX条:争议解决对于暂估价的调整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依照本合同争议解决条款采取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注意事项- 在确定暂估价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市场变化,确保暂估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 双方应保持沟通透明,及时共享影响暂估价的任何信息,包括设计变更、市场价格波动等。
- 暂估价的调整应基于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计算,避免因随意调整导致争议。
- 任何关于暂估价的调整都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以保证法律效力。
结语暂估价是工程合同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为不确定性留下了空间,同时也为项目管理提供了灵活性。
通过明确的合同条款和有效的沟通,可以确保暂估价的有效运用,减少项目风险,保障双方的利益。
暂估价原则

9.9暂估价(P18)
9.9.1 发包有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由发承包双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并应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9.9.2发包有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采购,经发包人确认单价后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格,。
9.9.3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按照本规范9.3节相应条款的规定确定专业工程价款,并应以此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9.3 工程变更(P16)
9.3.1 1.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按报价浮动率调整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的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各施工单位注意:专业暂估项在组价期间:严格按GB50500-2013名词解释上报各暂估材料、暂估项的报价。
费率、合同清单内有的价格严格按合同投标文件中的计入,合同中无的按上述描述(按市场价)计入。
例:1:合同内可调的主材及人工,按施工当期计入人工费和主材费,但其他辅材等严格按基准价信息计入,不得调整。
2:合同内没有材料按信息价或市场价计入。
合同外工程计价

合同外工程计价一、计价原则1. 合同外工程的计价应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2. 计价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不得虚报或少报。
3. 所有计价项目应有明确的单价和总价,且需双方确认无误。
二、计价流程1. 甲方提出合同外工程需求,乙方提供可行性分析和预算报价。
2. 双方协商确定合同外工程的范围、内容及价格。
3. 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明确合同外工程的具体条款。
4. 乙方按补充协议执行合同外工程,甲方监督验收。
5. 工程完成后,乙方提交工程结算报告,甲方审核确认。
6. 双方结清合同外工程款项。
三、计价方法1. 单价法:适用于合同中有类似项目的单价可参照,或市场上有公认的单价。
2. 成本加利润法:适用于无法参照合同中单价或市场单价的情况,根据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计算。
3. 定额法:适用于合同中有明确的工程量定额,按照定额计算总价。
四、计价内容1. 直接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直接投入的费用。
2. 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风险费、利润等不直接投入的费用。
3. 税金:按照国家税法规定计算的相关税费。
五、计价示例以某建筑工程项目中增加的墙体拆除工作为例,该工作未在原合同中约定,属于合同外工程。
1. 直接费用:材料费(拆除后的废料处理费)500元,人工费(拆除工人工资)1000元,机械使用费(租用拆除机械)800元。
2. 间接费用:管理费(项目经理协调费用)200元,风险费(安全措施费用)150元,利润(合同约定利润率)200元。
3. 税金:按照国家规定税率计算得出150元。
该墙体拆除工作的合同外工程总价为: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税金=500+1000+800+200+150+200+150=2900元。
六、注意事项1. 所有合同外工程必须经过双方书面确认,不得擅自增加或变更。
2. 计价过程中应保留完整的原始单据和记录,以备核查。
3. 合同外工程完成后,应及时办理结算,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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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分包暂估价的结算组价原则
合同分包暂估价的结算组价原则
导语:
合同分包暂估价的结算组价原则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双方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通过对暂估价进行评估和调整,确定最终的结算组价。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全面评估并探讨合同分包暂估价的结算组价原则,以帮助读者更深入地理解。
一、合同分包暂估价的概念和作用
1. 合同分包暂估价概念:合同分包暂估价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分包工程或建设项目中的某些部分进行初步评估和估算,用于确定施工合同中相关工作的价格。
2. 合同分包暂估价的作用:合同分包暂估价的目的是为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能够提前预估和确定工程的费用,并为后续的工程管理和经济结算提供依据。
二、合同分包暂估价的结算组价原则
在合同分包暂估价的结算组价过程中,需要遵循一些原则和方法,以保证结算结果的准确和公正。
1. 公平原则:合同分包暂估价的结算组价应当公平合理,遵循市场价
格和行业惯例,以保证双方的利益平衡。
2. 透明原则:结算组价应当明确、透明,能够清晰地展示各个项目的成本和费用构成,方便审计和核查。
3. 真实原则:结算组价应当真实反映工程实际的费用和成本,不得虚报、漏报或操纵价格。
4. 便于验收原则:结算组价应当便于验收和监督,方便双方对工程质量和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5. 风险分担原则:结算组价应当合理分担风险,既考虑到分包商的风险承受能力,也兼顾到施工单位的利益。
6. 长期稳定原则:结算组价应当具有长期稳定性,避免频繁的调整和变更,以保证工程施工的连贯性和可行性。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
合同分包暂估价的结算组价原则对于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在实际操作中,我认为应当注重以下几点:
1. 情境分析:在进行合同分包暂估价的结算组价时,应充分考虑到工程实际情况,包括工程规模、施工周期、材料价格等因素,以避免出现不合理的费用估算。
2. 专业知识:对于合同分包暂估价的结算组价,评估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准确评估各个项目的费用和成本。
3. 沟通协调:合同分包暂估价的结算组价涉及到多方利益关系,因此在评估过程中需要与业主、分包商、监理等各方充分沟通和协调,以确保结算结果公正合理。
4. 法律合规:在进行合同分包暂估价的结算组价时,应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规避风险,防止出现违规和纠纷。
总结回顾:
通过对合同分包暂估价的结算组价原则的全面评估和探讨,我们可以
得出以下结论:
1. 合同分包暂估价是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有助于预估和确定
工程成本。
2. 合同分包暂估价的结算组价应符合公平、透明、真实、便于验收、
风险分担和长期稳定等原则。
3. 在评估过程中,应注重情境分析、专业知识、沟通协调和法律合规。
通过本文的介绍和分析,相信读者能深刻理解合同分包暂估价的结算
组价原则,并在工程实践中更加准确和有效地运用。
合同分包暂估价
的结算组价原则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合理遵循
相关原则,才能实现工程质量的提升和工程管理的规范化。
合同分包
暂估价的结算组价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在实
际操作中,需要遵循一系列原则,以确保结算结果的公正合理和合同
的遵守。
一、公平原则
1.1.结算过程公开透明:合同分包暂估价的结算组价需要以公开透明的
方式进行,所有相关方都能够了解结算的过程和细节。
这样可以避免信息不对称和不公平的情况发生。
1.2.公正公正:在对工程进行暂估价时,应严格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的协议和标准进行操作。
结算组应该在公正、客观的原则下对工程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避免对某一方偏袒或不公平对待。
二、真实原则
2.1.依据合同规定:结算组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方法和依据进行评估,确保工程成本计算的真实可信。
2.2.客观数据依据:结算组应使用客观、可验证的数据依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不可靠的信息,以确保结算结果的真实性。
三、便于验收原则
3.1.结算依据明确:结算组在进行分包暂估价的结算组价时,应明确规定结算的依据,包括工程完成情况、进度、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这样一来,工程质量达标后,结算组才能通过验收来确认结算结果。
3.2.合同规定的验收程序:结算组在进行工程验收时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只有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条件达到后,才能进行
结算。
四、风险分担原则
4.1.合同约定的风险分担:结算组在进行合同分包暂估价的结算组价时,应根据合同约定的风险分担原则进行评估。
不同的风险责任应该由相
应的责任方承担,以减少风险行为对工程实施的影响。
4.2.避免不当偏差:结算组在评估风险时,应避免在责任分担上偏向某一方,保持各方的利益平衡,并实现风险责任的合理分担。
五、长期稳定原则
5.1.结算结果的长期稳定性:合同分包暂估价的结算组价应考虑长期稳定性,避免频繁调整和变动。
结算组在进行评估时,应合理考虑未来
发展的可能性和变动因素,并尽量避免对工程成本和费用造成不必要
的波动。
5.2.合同约定的变更和调整机制:在遇到合同变更或调整的情况时,结算组应参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调整结果符合合同规定
和长期稳定原则。
合同分包暂估价的结算组价应考虑多方利益关系,遵循公平、真实、
便于验收、风险分担和长期稳定等原则。
通过遵循这些原则,可以确保结算结果公正合理,同时也能避免违规和纠纷的发生。
这对于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及工程质量的提升至关重要。